安全教育培訓制度15篇

安全教育培訓制度15篇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我們每個人都可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範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那麼擬定製度真的很難嗎?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安全教育培訓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安全教育培訓制度1

  1、為了加強安全生產培訓工作,落實培訓責任,加大培訓力度,推進安全培訓工作制度化、規範化,提高職工隊伍安全技術水平,達到本質安全型和安全高效型礦井。根據《安全生產培訓管理辦法》(國家局XX年第20號令)、《關於加強煤礦安全培訓工作的若干意見》特制定本制度。

  2、 安全培訓遵循“管理、裝備、培訓並重”和“統一領導、歸口管理、分級培訓、教考分離”的原則,以人為本、依法培訓、全員參與、保證質量、突出重點、整體提升。

  3、安全培訓採用的主要形式是脫產培訓與業餘培訓並重,脫產培訓與業餘培訓相結合。

  4、脫產培訓包括上級下達的安全培訓計劃、各單位根據實際情況安排的臨時必脫產培訓。

  5、 業餘培訓的主要形式是全員安全知識培訓和現場技能培訓,同時要充分運用網路教育、電化教育、遠端教育等各種現代化教育培訓手段,拓展教育培訓的廣度和深度,實現職工全員安全意識、安全知識、安全技能和職工行不規範的全面提升。要納入安全質量標準化考核範疇。

  6、脫產培訓的物件主要包括礦井主要負責人、礦井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殊工種作業人員、地面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特殊工種作業人員以及其他上級單位發證工種的作業人員、新聘用人員以及其他需要脫產培訓的人員。

  7、礦井主要負責人,礦井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井下電鉗工、井下爆破工、瓦斯檢查工、安全檢查工、掘進機司機、主提升司機、監控維檢員等十大特種作業人員,地面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特殊工種作業人員以及其他上級單位發證的工種,是國家監管的持證人員,按上級要求進行脫產培訓。

  8、礦長、副礦級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取得相關專業大專(含大專)以上學歷,其他安全管理人員必須取得煤礦主體相關大專以上學歷,煤礦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取得初中以上文化程度,並按有關規定參加培訓取得合格證書目。

  9、地面單位的行政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以及其他上級單位發證的作業人員,准入條件及培訓按上級有關檔案執行。

  10、新聘用人員必須接受脫產培訓教育,經考試合格方可分配。在本礦井下從事作業的外包隊人員必須參加安全培訓。入礦後首次安全培訓和教育時間不得少於72學時,具備與其從事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相應的知識和能力,取得《生產經營單位從業人員安全培訓合格證書》(以下簡稱合格證書)。煤礦井下和地面從業人員必須與老工人簽訂至少一年一對一的師徒合同,在老工人的帶領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礦山安全實施條例》規定實習四個月後,經考核合格,在老工人的指導下,獨立上崗作業。

  11、 “三違”人員的培訓按各單位制定的相關處罰條例和管理辦法執行。

  12、臨時指定的脫產培訓人員按有關規定執行。

  13、所有生產一線隊、班組必須強化班前安全培訓,針對現場實際講任務,針對任務講安全,針對安全講培訓。要加大現場實際操作培訓抽考的力度,使安全知識培訓與實際操作技能培訓融為一體,共同提高。班前會要對特殊工種的上崗情況進行排查,確保上崗人數符合國家規定要求。充分利用現有的教學設施,對所有職工進行全方位培訓,按照公司建立的全員安全培訓的考試題庫和電腦考試系統在電腦上逐步實行微機抽考。

  14、從業人員每年複訓時間不少於20學時。

  15、培訓部門根據下達的安全培訓計劃制定具體細則,派送培訓人員。同時負責新工人、轉崗人員等從業人員的培訓,負責對具有安全資質外委施工單位伍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殊工種作業人員和其他從業人員的培訓;協同安全部門做好業餘安全培訓工作,對各級、各類人員的培訓、持證上崗情況進行統計、建檔、管理。

  16、安監站負責安全培訓持證工作的監督檢查。

  17、 各級主管部門負責對煤礦專業技術人員、安全生產主要負責人和管理人員的安全培訓工作進行監管。

  18、安全、培訓部門相互協作、相互配合、共同組織並監督檢查安全技能培訓工作;保證持證上崗人數符合國家定員規定。

  19、所有從業人員必須按國家規定持證上崗,未經安全培訓或經培訓考核不合格的人員,幹部不準指揮生產、工人不準上崗操作。

  20、從業人員,都必須持有國家統一的《合格證書》,《合格證書》由培訓部門負責頒發。沒有取得《合格證書》者,一律不準上崗。

  21、《合格證書》實行吊銷與返還制度,由培訓部門執行,安全部門監督。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吊銷《合格證書》:

  (1)重傷及以上事故的直接責任者;

  (2)實踐證明其安全知識和實際操作水平不能勝任工作者;

  (3)嚴重違章作業者。被吊銷證書的職工,至少進行32學時的脫產培訓,經考核合格後重新頒發《合格證書》。

  22、 建立全員安全檔案,充實檔案中的培訓記錄,逐步實行微機管理。

  23、 安全培訓考核與工資掛鉤,根據考試成績、及格率等制定安全培訓的考核獎罰辦法。

安全教育培訓制度2

  安全教育是公司安全生產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提高公司負責人、生產管理人員和生產工人安全素質,防止不安全行為的重要途徑,需要制定並實施相應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則

  一、為規範酒店各級管理人員及生產員工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工作,使安全培訓納入制度化、規範化的工作軌道,根據本公司《安全生產管理責任制度》有關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適用於酒店內全體員工,包括各級安全管理人員。

  三、本公司實行《安全培訓卡》(見附件)登記制度,所有公司員工每人一卡,用於對該員工所受安全教育和培訓情況的記錄。各級管理人員及生產員工接受安全教育或培訓後,由授課人員在《安全培訓卡》登記,並由參加培訓人員簽名確認。

  四、各級管理人員的《安全培訓卡》由公司人事部保管,生產員工的《安全培訓卡》由公司安全部保管。授課人員記錄時從上述兩個部門借出《安全培訓卡》,記錄完畢後歸還。

  五、安全部負責本制度的監督執行,各部門須積極主動,做好(或配合安全部做好)全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工作。

  第二章 管理人員崗前安全教育和培訓

  六、保安部經理(王安祿)為公司主要負責人,須按國家規定接受安監部門組織的安全生產知識培訓,並經考核合格,每年參加由安全監部門組織的安全知識再培訓。具體報名手續由安全部負責。

  七、保安部經理以及協助保安部經理的專職安全管理人員,須按《山西省註冊安全主任管理規定》的要求具有安全主任以上資格證書,或有國家註冊安全工程師資格證書,持證上崗。

  安全部其他人員須有高中以上學歷,具備一定的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和規程方面的知識,能協助解決本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與技術問題。

  八、各部門主管上崗前須接受安全部組織的安全生產培訓,培訓的內容為本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度以及相關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相關的安全生產知識,培訓可採取集中培訓或單獨約談的方式進行,並在《安全培訓卡》登記。

  第三章 新員工安全教育和培訓

  九、所有新進生產一線員工均需經過公司級、班組級“三級”安全培訓後才允許上崗作業,非生產一線員工須接受公司級安全教育。

  十、公司級安全教育由公司安全部負責統一組織安全培訓,學習時間不少於8課時,培訓教育內容包括:

  (一)酒店簡介,介紹本酒店的生產經營範圍、生產工藝特點、主要裝置設施、生產生活規律等方面情況。(0.5課時)

  (二)介紹本酒店存在的主要危險有害因素及有關防範措施,包括:1、本酒店使用危險化學品的種類、數量、性質及可能產生的傷害後果與防範措施;2、本酒店存在易燃物質容易導致火災事故的車間與防範措施;3、本酒店存在的衝剪壓切裝置的危險性與防範措施;4、本酒店用電安全情況。(2.5課時)

  (三)介紹本酒店主要的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包括安全責任制度、安全考核獎懲制度、安全培訓制度、安全檢查制度、裝置維護保養制度、危險化學品使用管理制度、勞動保護用品使用制度等。(3課時)

  (四)介紹本酒店應對重大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1課時)

  (五)與本酒店生產工藝特點相關的一般安全技術知識、重大典型事故案例等。(1課時)

  十一、保安部根據上述內容,編制並根據實際情況適時修改公司級安全培訓教材,其中的公司規章制度另行單獨彙編成冊併發給被培訓員工。

  十二、酒店級安全培訓由公司保安部經理或專職安全管理人員授課,授課方式採取電腦投影幻燈片方式,授課人員須製作課件。

  十三、公司級安全培訓後方可進行部門級安全教育。部門級安全教育由用人部門負責,教育內容包括:主要裝置的效能、安全技術規程、安全管理制度、事故教訓、防護用品、防護設施的使用方法、安全注意事項等。

  十四、車間級安全教育由部門或車間主管負責授課,亦可授權相關的技術人員授課。課時不少於2小時。

  十五、員工上崗前須接受崗前安全教育。崗前安全教育由各部門經理以現場講解的方式授課,教育內容包括:崗位生產、工作特點、主要裝置結構原理、操作注意事項、崗位責任制、崗位安全操作規程、事故案例及事故預防措施、個人防護用品、安全裝置、安全監測、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和維護等,教育課時根據崗位特點由班組長自定。

  十六、從事危險作業崗位的員工須經專門的崗前安全培訓,並經考核鑑定合格後領取《操作合格證》,方可獨立上崗作業。

  十七、危險作業崗位的崗前安全培訓由部門負責人指定專門技術員工負責。沒有《操作合格證》的員工屬於“學徒工”,不能單獨上崗作業,只能在專門技術熟練工的指導下從事輔助工作。

  十八、鍋爐工的崗前培訓為3~6個月,其他危險崗位員工的崗前培訓期為7個工作日以上。如受訓員工在入廠前在其他單位從事過相關工作,系“熟手”,培訓期也可適當縮短,提前進行考核鑑定。

  十九、危險崗位的崗前培訓結束後,由受訓員工所在部門負責人組織指導該員工的熟手工和安全部一名工作人員進行現場考核鑑定。考核鑑定合格的,由指導該員工的熟手工填寫《安全培訓卡》並報安全部,安全部核發《操作合格證》。

  二十、員工轉崗,如此前未接受過新崗位的崗前安全教育,須接受新崗位的崗前安全教育。如轉到危險作業崗位的,則須經崗前安全培訓並領取《操作合格證》後才可獨立上崗作業。

  第四章 特種作業和特種裝置操作人員的培訓

  二十一、本公司特種作業(特種裝置操作)人員包括:電工、焊工、電梯操作工和司爐工。

  二十二、特種作業(特種裝置操作)人員須經國家有關部門專門培訓合格後發操作資格者,持證上崗,並按規定參加複審。

  二十三、特種作業人員(特種裝置操作人員)參加培訓獲得操作資格證有關費用由本人承擔,公司不招錄無證特種作業(特種裝置操作)人員從事特種作業或特種裝置操作。

  二十四、被公司招用的特種作業(特種裝置操作)人員須提交操作資格證原件,公司安全部對資格證原件的真實性進行查驗合格後,留影印件歸檔備查。

  二十五、新招用的特種作業(特種裝置操作)人員由機電部統一管理,須參加“三級”安全教育的公司級安全教育,可不參加部門級安全教育和崗前安全教育。

  第五章 日常安全宣傳教育

  二十六、公司開展多種形式的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傳播安全知識,提高員工安全意識。各項安全生產宣傳教育由安全部統一組織,各部門(車間)主管應組織員工積極參與。

  二十七、公司設立安全生產宣傳欄,由安全部具體負責,保證每個季度更新宣傳欄的內容。宣傳欄主要宣傳與本公司有關的安全知識,宣傳本公司的安全生產模範標兵和模範行為,組織有關安全方面的討論。

  二十八、鼓勵廣大員工向安全部踴躍投稿,選用一篇文章付稿費50~200元。

  二十九、在日常管理或安全生產檢查活動中,發現員工存在違章違紀行為的,除按《安全生產獎懲規定》處理外,當事員工還須接受安全部的訓誡教育,並由安全部在《安全培訓卡》登記備案。

  第六章 附則

  三十、本制度授權安全部負責解釋。

  三十一、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在本制度釋出之日前未按照本制度規定的要求接受安全培訓和教育的,按照本制度所規定的要求補充培訓。

  三十二、補充培訓由安全部具體組織。已經上崗3個月的危險作業生產員工可不再安排崗前培訓,但仍須進行考核鑑定,合格後核發《操作合格證》。

安全教育培訓制度3

  一、每半年至少進行一次全員性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二、每半年對重點部位的全體員工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教育;

  三、每年至少要對特殊工種人員進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和考核;

  四、違章人員由單位防火部門對其進行教育;

  五、發生火災事故或發現火災事故苗頭時,都要召開現場會,對單位的全體員工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實施相應的懲罰措施;

  六、發生任何大小火災事故,都要對事故責任人進行教育;

  七、公司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以及特殊工種作業人員要認真地接受考核部門或公安消防機構舉辦的社會消防安全培訓;

  八、經常利用一切宣傳形式進行消防安全宣傳教育。

安全教育培訓制度4

  第一條為加強和規範公司安全培訓教育工作,提高從業人員安全意識和素質,防範傷亡事故,減輕職業危害,根據安全生產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公司從業人員的安全培訓教育,適用本規定。

  第三條公司安全辦公室具體負責本單位從業人員安全培訓工作,人事部門負責安全培訓的登入工作。按照安全生產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本規定,建立健全安全培訓工作制度。

  第四條公司應當進行安全培訓的從業人員包括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有限空間作業人員、特種作業人員和其他從業人員。

  公司有限空間作業人員應當接受安全培訓,熟悉有限空間作業有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增強預防事故、控制職業危害和應急處理的能力。

  未經安全生產培訓合格的從業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有限空間作業人員及其他從業人員的安全培訓

  第五條公司必須對新上崗的員工進行強制性安全培訓,保證其具備本崗位安全操作、自救互救以及應急處置所需的知識和技能後,方能安排上崗作業。

  第六條其他從業人員,在上崗前必須經過廠、車間(工段)、班組三級安全培訓教育。

  公司可以根據工作性質對其他從業人員進行安全培訓,保證其具備本崗位安全操作、應急處置等知識和技能。

  第七條公司新上崗的從業人員,崗前培訓時間不得少於24學時。車間操作員公司規定崗前培訓時間為40小時。

  第八條廠級崗前安全培訓內容應當包括:

  (一)本單位安全生產情況及安全生產基本知識;

  (二)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三)從業人員安全生產權利和義務;

  (四)有關事故案例等。

  第九條車間級崗前安全培訓內容應當包括:

  (一)工作環境及危險因素;

  (二)所從事工種可能遭受的職業傷害和傷亡事故;

  (三)所從事工種的安全職責、操作技能及強制性標準;

  (四)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現場緊急情況的處理;

  (五)安全裝置設施、個人防護用品的使用和維護;

  (六)本工段安全生產狀況及單位內規章制度;

  (七)預防事故和職業危害的措施及應注意的安全事項;

  (八)有關事故案例;

  (九)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

  第十條班組級崗前安全培訓內容應當包括:

  (一)崗位安全操作規程;

  (二)崗位之間工作銜接配合的安全與職業衛生事項;

  (三)有關事故案例;

  (四)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

  第十一條從業人員在本公司內調整工作崗位或離崗一年以上重新上崗時,應當重新接受班組級的安全培訓。

  公司實施新工藝、新技術或者使用新裝置、新材料時,應當對有關從業人員重新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培訓。

  第十二條公司的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接受專門的安全培訓,經考核合格,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後,方可上崗作業。

  特種作業人員的範圍和培訓考核管理辦法,另行規定。

  年度和平時安全教育培訓

  第十三條公司在年度生產淡季,由生產單位或安全生產管理部門進行全員相關的崗位安全培訓,培訓內容參照員工入廠時的廠級和車間級培訓內容,參見第十一條、十二條。

  第十四條公司在消防方面的安全教育培訓、消防演習在消防管理制度中另行規定。

  第十五條公司各單位在班前會或班後會或部門、車間集合會議時,在佈置生產任務、檢討質量等問題的同時,要講安全預防工作。

  第十六條在發生事故調查處理時,要公佈調查處理的事故原因、預防措施、責任人處分等情況,以教育全體人員。

  第十七條可以採取各種教育培訓方式,比如張貼標語、漫畫,放映相關影視等。

  安全培訓的組織實施

  第十八條公司除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有限空間作業人員、特種作業人員以外的從業人員的安全培訓工作,由公司組織實施。

  第十九條公司應當以自主培訓為主;可以委託具有相應資質的安全培訓機構,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培訓。

  第二十條公司應當將安全培訓工作納入本單位年度工作計劃。保證本單位安全培訓工作所需資金。

  第二一條公司應建立健全從業人員安全培訓檔案,詳細、準確記錄培訓考核情況。

  第二十二條公司安排從業人員進行安全培訓期間,應當支付工資和必要的費用。

  第六章監督管理

  第二十三條公司安全管理部門對各單位安全培訓及其持證上崗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一)安全培訓制度、計劃的制定及其實施的情況;

  (二)公司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培訓的情況;

  (三)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資格證持證上崗的情況;

  (四)建立安全培訓檔案的情況;

  (五)其他需要檢查的內容。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四條公司主要負責人是指本公司的最高管理人員即駐地最高主管。

  公司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是指公司分管安全生產的負責人即管理部主管、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負責人及其安全管理人員。

  公司其他從業人員是指除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以外,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所有人員,包括其他負責人、其他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各崗位的工人以及臨時聘用的人員。

  第二十五條本制度自最高主管核准之日起實行。

安全教育培訓制度5

  一、新工人入場必須進行公司、專案部、班組三級教育,填制三級安全教育記錄卡,經考試合格後方能上崗,嚴把新工人安全生產素質關。

  二、三級教育的內容為:

  1、公司級教育:由勞動力管理員組織,安全部門配合實施。安全生產方面的教育主要包括黨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標準、規定及公司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本企業安全生產形勢及歷史上發生的重大事故教訓;發生事故後如何搶救、排險、保護現場和及時報告等。

  2、專案部級教育:由生產負責人組織,技術、安全管理人員實施安全生產教育。教育的主要內容包括本專案生產特點、裝置特點、安全基本知識、預防事故的方法及本專案部安全生產製度、規定、安全注意事項,本工種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防護用具使用基本知識等。

  3、班組級教育:由班組長或班組安全員進行。教育的主要內容包括本班組作業特點、安全操作規程及崗位責任,班組安全活動及紀律,愛護及正確使用安全防護設施及個人勞保防護用品,易發生事故的不安全因素及其防範對策等。

  三、特殊工種作業人員

  包括電工、焊工、司爐工、起重機械司機、廠內機動車駕駛員等,必須經有關主管部門培訓考核,取得崗位資格證後並再接受有針對性的安全培訓方可上崗作業。

  四、工人調換工種必須進行換崗教育。

  換崗前,批准換崗的有關部門領導要對換崗工人進行新崗工種的操作規程等方面的教育,未經教育不準上崗。

  五、採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裝置

  製造新產品時必須由採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裝置、製造新產品的有關單位和部門,按照新技術、新工藝、新裝置、新產品的安全技術規定(程)進行安全教育,考試合格後方準上崗。

  六、公司每年冬閒季節組織一次各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的學習,不斷提高工人的操作技能。

  七、施工班組由班組長組織實施班前教育

  針對班組的施工生產場所、工作內容、工具裝置、操作方法等注意事項,對全組職工進行教育,防止事故發生。

  八、各單位在雨季、冬季,要根據季節的變化,進行雨季防雨、防雷電、防洪,冬季防凍、防滑、防煤氣中毒的季節性安全教育。

  九、專案部每月底召開一次安全生產工作會議。

  總結一個月來的安全生產情況,抓住安全生產的關鍵環節,進行分析研究,消除事故隱患,預防事故的發生,針對工程具體情況,制定下月安全生產計劃,並做好會議記錄。

  十、適時安全教育根據施工特點堅持“五抓緊”的安全教育。

  即:工程突出趕任務,往往忽視安全,要抓緊教育;工程接近收尾時,容易放鬆安全,要抓緊教育;施工條件好時,思想麻痺,要抓緊教育;季節氣候變化,作業環境不安全因素多,要抓緊教育;節假日,心情不穩定,要抓緊教育。

  十一、安全教育培訓的形式還應結合工程特點因地制宜,採取多種形式進行。

  如:安全知識講座、報告會、智力競賽、典型事故、圖片展覽、電視片、黑板報、牆報、簡報等等。安全教育要講究實效,並要堅持經常化、制度化。

安全教育培訓制度6

  一、三級教育培訓

  第一條 凡是進入本公司的職工,都必須遵守本培訓制度。

  第二條 為保證生產順利進行,避免事故的發生,必須經常及時地對幹部職工進行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安全生產技術知識、規章制度和操作技術的教育培訓。

  第三條 新職工經公司安檢會教育培訓考試合格後由生產單位指定專人對其進行二級教育培訓,專案部或機臺班組再對其進行三級教育培訓,並將教育培訓情況建檔。

  第四條 新入公司職工(含新調入人員、合同工、實習人員、臨時工)入公司後必須經過三級(公司安檢會、部門單位、專案部或機臺班組)安全教育培訓後才能上崗。

  第五條 調轉(包括調轉、工種改變)的職工必須重新進行二、三級教育培訓,各生產單位內部職工調轉必須重新進行三級教育培訓。

  二、現場教育培訓

  第六條 因工作需要,對從事臨時性工作的職工,由專案負責人負責教育培訓,並詳細介紹操作方法、安全注意事項和應遵守的規則。

  第七條 對從事危險性的工作人員,必須由專案負責人帶到現場進行有關教育培訓,詳細介紹工作的危險特點,注意事項和防範措施。

  第八條 對發生事故後的事故現場分析會由公司安檢會和生產單位有關人員組織,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即原因不清不放過;群眾(職工)沒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防範措施不放過;有關責任者未受到處罰不放過。

  三、日常教育培訓

  第九條 各級領導平時要自覺學習,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加強對職工的經常性教育培訓,履行安全職責。

  第十條 各生產班組要根據工作性質,任務緩急,生產特點、氣候變化情況,由班長或班組安全員進行班前安全講話,班後講評,對避免事故的經驗和先進的安全操作方法及時總結推廣。

  四、特殊教育培訓

  第十一條 新工藝、新裝置、新技術投產前,生產單位應與有關部門根據新的安全規程和操作規程,對有關人員進行專門教育培訓,經考試合格後方能上崗操作。

  第十二條 對從事特殊工種的職工,必須經國家規定的有關部門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安全技術培訓並經考核合格,並取得該工種的作業證和執照後才準上崗。

  第十三條 各生產經營單位要堅持每月一次的安全活動,做到有計劃、有目的、有要求,加強對職工進行有關安全技術和勞動衛生知識的教育培訓,交流推廣先進的安全操作經驗,解決安全缺陷提出合理建議。

  第十四條 因工負傷職工在傷愈復工前,要進行一次安全考核教育,新提或調任的生產管理幹部應接受必須的安全知識和有關責任制教育。

  第十五條 安全工作例會應從時間上、制度上給予保證,各級領導要納入議事日程,正確處理安全生產關係。

  第十六條 安全工作例會是本公司做好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促進安全生產,掌握安全生產動態,對每個時期的安全生產工作進行目標管理,達到預測、預報、預防事故的手段之一。

  第十七條 全公司安全工作會議由公司安全裝置部組織,分管公司領導主持,每年度召開一次全公司年度安全生產工作會議;每季度召開一次安全委員會會議。各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工作會議由各單位負責人組織並主持,每月召開一次單位安全生產例會;各專案、機臺或班組安全工作會議由各專案負責人、機長或班組長主持,每週召開一次專案、機臺或班組安全生產例會。

  第十八條 安全工作例會要有記錄,納入各單位年度安全生產目標管理,並作為考核依據之一。

  第十九條 安全工作例會應有計劃、有目的、有要求,及時貫徹國家和主管部門關於安全生產的最新精神,通報當前安全生產有關情況,分析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並提出整改措施和要求,落實各級安全檢查提出的意見和建議。

  第二十條 各級安全生產工作例會可與相應的生產經營例會一併進行。

安全教育培訓制度7

  為了讓全體職工正確掌握安全生產知識,提高生產技術水平,認識搞好安全生產的重要意義,能夠自覺貫徹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和法令,認真地遵守有關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保證實現安全生產。

  一、充分利用工會職能,利用工會活動的機會,用標語、板報、圖展、錄象等多種形式,組織開展安全教育。

  二、根據生產性質及技術裝置,選用不同工種、工序的安全操作規程,作為安全教育的主要內容。

  三、對員工進行“三級”安全教育:

  (一)、入廠教育

  新進員工需經過公司級、車間級和班組級三安全教育

  公司級安全教育由安全技部門負責,教育內容包括:國家有關生產的法律、法規、企業安全管理制度、一般安全技知識,企業安全生產特點、重大典型事故案例、安全注意事項、工業衛生和職業病的預防等知識,經考試合格,方可分配到車間。教學課時不少於40小時。

  (二)、車間、崗位教育

  車間級安全教育由車間負責人負責,教育內容包括:車間生產工藝特點及流程、主要裝置的效能、案例技規程、車間案例管理制度、事故教訓、防護用品、防護設施使用方法、安全注意事項等。經考試合格,方可分配到班組。教學課時不少於32小時。

  (三)、崗位(現場)教育

  班組級安全教育由班組長負責,教育內容包括:崗位生產、工作特點、主要裝置結構原理、操作注意事項、崗位責任制、崗位安全操作規程、事故案例及事故預防措施、個人防護用品、安全裝置、安全監測、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和維護等。考試合格,方可分配安排工作。教學課時不少於24小時。

  四、全員安全教育

  公司必須對各級管理人員每年進行一次以上安全培訓,累計時間不少於24小時。主要學習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標準、制度、安全管理、安全技知識和安全生產工作經驗教訓等內容,對公司、車間內部崗位調動及脫崗半年以上的員工,必須重新進行車間級和班組級安全教育,經考試合格,方可上崗作業。

  五、新工藝、新技術的開始教育

  在新工藝、新技、新裝置、新材料、新產品投產前,要按新的安操作規程,對崗位作業人員和有關人員進行專門培訓,經考試合格,方能進行獨立操作。

  六、特種作業人員教育

  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1999年,國家經貿委令第13號)《特種作業人員技培訓考核管理辦法》的要求進行培訓、考核,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後,方可上崗工作。

  七、事故教育

  對違章、違紀作業造成事故或未遂事故的人員應停止工作進行安全培訓學習,發生重大事故和惡性未遂事故後,企業主管部門要組織有關人員進行現場培訓學習,吸取事故,防止類似事故重複發生,預防事故的措施及發生事故後應採取的緊急措施。

  八、建立安全活動日和班前班後會上檢查安全生產情況等制度,對職工進行經常性教育。並根據不同的時期,進行各種各樣的安全生產宣傳、教育、競賽活動。主要包括以下各項內容:

  總結近期安全生產工作情況,找出存在的問題,提出近期安全生產工作中應逐一解決的問題。

  檢查貫徹有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措施的落實情況。

  分析查詢部門、班組安全事故的隱患,並制定整改措施。

  表揚好人好事,總結推廣安全生產工作的先進經驗。

  九、安委會主任定期對安全教育制度執行情況進行檢查,檢查主要內容:會前有否安排,參加有否簽到,發言有否記錄,缺席有否補課,會後有否彙報。

安全教育培訓制度8

  1目的

  為確保從業人員上崗所必備的安全能力,確保從業人員培訓教育能滿足公司安全標準化體系執行的要求。

  2適用範圍

  適用於遼寧金地陽陶瓷有限公司安全培訓教育工作。

  3職責

  3.1新員工入廠教育分工負責

  1)一級安全教育,由人事行政部負責實施。

  2)二級安全教育,由車間的安全員或車間經理負責實施。

  3)三級安全教育,由班組長負責實施。

  3.2日常安全教育,由安委辦提出,各車間、部門組織實施。

  3.3特種作業教育,由安委辦負責跟進培訓及取證和日常檢查工作,杜絕無證上崗。 4管理程式

  4.1入司安全教育

  1)凡新招聘的員工、外單位和學校來公司培訓、實習人員,都必須進行三級(公司、車間或部門、班組)安全教育,新招聘員工一級安全教育由人事行政部負責協調組織。

  2)公司級(一級)安全教育內容為: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令、制度和規定,安全生產的重要意義,基本的安全知識,重大事故案例,本公司生產概況、特點,入廠後的安全注意事項,作業場所存在的風險,防範措施及事故應急措施,工業衛生和職業病預防以及廠規廠紀等。

  3)車間或部門級(二級)安全教育內容為:經公司級安委辦教育考試合格後,持《從業人員安全教育培訓登記表》到車間或部室,由車間安全員或部門負責人進行教育,內容有:本部門的工藝流程及生產特點、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風險及防範措施、典型事故案例、事故應急措施、安全裝置、安全技術規程及規章制度等。教育考試合格後簽字。

  4)班組教育(三級)經公司、車間或部門兩級教育後,由班組安全員或班組長進行教

  育並簽字。教育內容:生產特點、崗位操作規程,崗位事故案例及預防災害事故措施,安全裝置及器具,個人防護用品使用方法,工藝流程及生產裝置設施等。教育後簽字。

  5)外來培訓和實習人員,由人事行政部組織安全教育,經安全基本知識教育後才能上崗位培訓或實習。

  6)臨時參觀人員由安委辦進行-般安全注意事項的教育後,按規定穿戴好勞護用品方可進入車間、部門參觀學習。

  7)外單位來我公司參加工程專案施工,由職能部門組織,由所在部門進行安全基本知識、公司和車間安全生產特點的教育後,由職能部門到安委辦辦理手續,並簽訂安全協議,才能進行專案現場施工。

  4.2日常教育

  1)各級領導應對員工進行經常性的安全理念、安全技術和組織紀律性的教育,增強法制觀念,使員工自覺地遵章守紀,履行安全職責,確保生產安全。

  2)安委辦負責編制全年的安全教育計劃,開展定期或不定期的各種形式的安全培訓教育.

  3)車間大、中修或重點裝置檢修時,車間經理或車間安全員應進行檢修前、檢修中和開車前專門的安全教育,確保檢修安全。

  5)對重大危險作業,作業前施工部門和安全員必須按預定的安全措施和要求,對作業人員進行施工前安全教育,否則不能作業。

  4.3特殊教育和五新教育

  1)從事電氣、鍋爐、焊接、起重、廠內車輛駕駛等特種作業人員由有資質的培訓機構進行培訓,取得上崗證後,方可上崗作業。

  2)對特種作業人員,裝置部應每年組織培訓-次,以專業工種的安全技術和災害性事故案例分析為主要內容進行教育,不斷提高安全技術水平。

  3)安委辦和用人部門,對各類特種作業的上崗證要進行經常檢查,以杜絕無證上崗現象。

  4)新產品、新工藝、新裝置、新技術、新材料在投產前,安委辦和生產技術部要根據新的安全規程和操作規程要求,對操作人員進行專門安全培訓教育。操作人員須經考核(試)合格後,方能上崗操作。

  4.4復工教育和調崗位教育

  1)凡因病、工傷、脫崗等離崗6個月以上(含6個月)的各類人員,復工前要進行二、三級安全教育。

  ①仍回原班組的,由班組進行三級安全教育。

  ②回原車間並重新安排的,由調入班組進行三級安全教育。

  ③跨部門安排工作由調入部門進行二、三級安全教育。

  2)調崗教育

  ①車間、部門內進行調動,由調入班組進行三級教育。

  ②跨部門調動工作由調入部門進行了二、三級安全教育。

  ③各車間要建立調崗安全教育臺帳,並報安委辦備案。

  4.5現場教育

  1)發生重大事故和惡性未遂事故時,生產技術部門應會同安全等其他有關部門組織有關人員進行事故現場教育,吸取教訓,防止類似事故發生。

  2)充分利用交接班時間,廣泛深入開展班前班後技術提問、安全講話、事故預測、班後安全小結等形式的教育活動。

  3)對嚴重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及時召開現場會,進行群眾安全教育。對違章指揮者、違章作業者,主管部門應根據情況令其停工接受下崗安全教育,並報安委辦備案。

  4.6安全教育的時間要求

  1)新工人公司級教育不少於24學時,車間級、班組級二級教育不少於48學時(包括熟練期的安全教育)。

  2)工程技術人員、管理幹部、生產、技術工人等,全年累計不得少於20學時。

  3)輔助部門員工全年累計不得少於14學時。

  4.7安全教育考核

  1)中層幹部、工程技術人員的安全教育考核,由人事行政部組織,安委辦負責實施。

  2)工人安全教育考核由車間或部門第一責任人負責,技術員配合,安全員具體執行。

  3)新工人上崗位獨立操作前需經班組、車間(部室)教育考核,經安委辦稽核同意。凡未經安全考核,以及考核不合格又不能勝任本職工作上崗而造成的事故,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4)各特種作業的考核,由裝置部組織實施。

安全教育培訓制度9

  1、教育和培訓的時間

  根據建設建教[1997]83號檔案印發的《建築企業職工安全培訓教育暫行規定》的要求如下:

  (1)企業法人代表、專案經理每年不少於30學時;

  (2)專職管理和技術人員每年不少於40學時;

  (3)其他管理和技術人員每年不少於20學時;

  (4)特殊工種每年不少於20學時;

  (5)其他職工每年不少於15學時;

  (6)待、轉、換崗重新上崗前,理解一次不少於20學時的培訓;

  (7)新工人的公司、專案、班組三級培訓教育時間分別不少於15學時、15學時、20學時。

  2、教育和培訓的形式與資料

  教育和培訓按等級、層次和工作性質分別進行,管理人員的重點是安全生產意識和安全管理水平,操作者的重點是遵章守紀、自我保護和提高防範事故的本事。

  (1)新工人必須進行公司、專案部和班組的三級安全教育。教育資料包括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標準及安全技術知識、裝置效能、操作規程、安全制度、嚴禁事項及本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

  (2)電工等特殊工種工人,除進行一般安全教育外,還要經過本工程的專業安全技術教育。

  (3)採用新工藝、新技術、新裝置施工和調換工作崗位時,對操作人員進行新技術、新崗位的安全教育。

  3、安全教育和培訓的形式

  (1)新工人三級安全教育

  對新工人或調換工種的工人,必須按規定進行安全教育和技術培訓,經考核合格,方準上崗。

  三級安全教育是每個剛進企業的新工人必須理解的首次安全生產方面的基本教育,三級安全教育是指公司、專案、班組這三級。對新工人或調換工種的工人,必須按規定進行安全教育和技術培訓,經考核合格,方準上崗。

  公司級。新工人必須進行初步的安全教育。教育資料如下:

  1)勞動保護的意義和任務的一般教育;

  2)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標準、規範、規程和安全知識;

  3)企業安全規章制度等。

  專案級。專案級教育是新工人被分配到專案以後進行的安全教育。教育資料如下:

  1)建安工人安全生產技術操作一般規定;

  2)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3)安全生產紀律和禮貌生產要求;

  4)在施工程基本情景,包括現場環境、施工特點,可能存在不安全因素的危險作業部位及必須遵守的事項。

安全教育培訓制度10

  一、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以及各項消防安全工作的詳細政策。透過消防安全法規教育,使廣大員工懂得哪些應該做,哪些不能做以及為什麼,從而使各項消防法規得到準確地貫徹落實。

  二、全體員工必須定期接受消防安全知識培訓,懂得本單位的火災危險性,把握防火的基本措施和滅火的基本方法,把握滅火器的適用物件和使用方法,純熟掌握本崗位的應急防範方法。

  三、員工要懂消防知識,熟知“一懂三會”,即:懂火災危險性及防火工作的重要性,會報警、會滅火和會應急疏散。

  四、單位防火安全第一責任人或分管負責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員、易燃易爆化學物品倉庫的管理人員應當接受消防安全培訓。電焊工、電工等特別工種人員也應經專業知識培訓合格後才能上崗。

  五、運用多種形式開展防火安全宣傳,普及消防安全知識。適時開展一些有關消防安全知識、消防安全目標等專案的競賽活動,以推動消防安全工作的深入開展。

  六、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以及各項消防安全工作的詳細政策。透過消防安全法規教育,使廣大員工懂得哪些應該做,哪些不能做以及為什麼,從而使各項消防法規得到正確地貫徹落實。

  七、全體員工必須定期接受消防安全知識培訓,懂得本單位的火災危險性,掌握防火的基本措施和滅火的基本方法,掌握滅火器的適用物件和使用方法,純熟掌握本崗位的應急防範方法。

  八、員工要懂消防知識,熟知“一懂三會”,即:懂火災危險性及防火工作的重要性,會報警、會滅火和會應急疏散。

  九、單位防火安全第一責任人或分管負責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員、易燃易爆化學物品倉庫的管理人員應當接受消防安全培訓。電焊工、電工等特別工種人員也應經專業知識培訓合格後才能上崗。

  十、運用多種形式開展防火安全宣傳,普及消防安全知識。適時開展一些有關消防安全知識、消防安全目標等專案的競賽活動,以推動消防安全工作的深入開展。

安全教育培訓制度11

  一、為加強員工安全防範意識,較少傷亡事故的發生,根據安全生產法和有關法律、法規,進行培訓教育工作,提高職工的安全素質,增強防範能力。

  二、作業班組要定期進行培訓需求識別,及時制定培訓計劃,按計劃落實培訓工作,將培訓教案、考勤、試卷、成績、評估等相關材料定期歸檔儲存。

  三、透過培訓使作業人員熟悉有限空間作業規章制度和安全規程,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掌握有限空間操作的安全技能,增強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理能力。

  四、未經培訓合格的人員,不得從事有限空間作業。

  五、凡新員工入職,職工離崗三個月以上返崗等人員都必須進行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教育培訓,經閉卷考試80分以上,考核合格後才能參與有限空間作業。

  六、有限空間培訓內容包括:

  1、有限空間的危險有害因素和安全防範措施。

  2、有限空間作業的安全操作規程

  3、檢測儀器、勞動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

  4、緊急情況下的應急處置預案

  5、有限空間管理制度、有關事故案例等。

  七、專案作業區班組級安全培訓教育工作由工程主管組織實施。

安全教育培訓制度12

  1、目的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加強和規範公司安全教育培訓工作,提高作業人員的安全素質,有效預防安全事故的發生,減輕職業危害,根據安全生產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範圍

  適用公司所有員工。

  3、制度

  3.1安全教育是公司安全生產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提高公司負責人、生產管理人員和生產工人安全素質,防止不安全行為的重要途徑,是預防事故和職業病、保護勞動者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的重要措施,是公司安全生產管理的'一項基礎性工作。

  3.2培訓計劃

  3.2.1分廠安環部、各生產車間應於每年年初,結合本單位生產實際,制定本年度的安全培訓計劃,各部門按培訓計劃組織培訓;安環部針對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制定安全教育培訓計劃,由人力資源部組織實施。

  3.2.2安環部對各部門培訓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年底應做培訓情況總結。

  3.2.3培訓講師:凡我公司高層管理人員、工程技術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基層幹部以及能勝任培訓工作的人員,各培訓單位均可根據培訓需要聘請,經聘請的人員要責無旁貸,認真備課,保質保量完成教學任務;必要時,由人力資源部聘請外部有資質的培訓機構或講師進行培訓。

  3.3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培訓。

  3.3.1各分廠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接受安全培訓,具備與所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相適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

  3.3.3各分廠主要負責人安全教育培訓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a)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及標準;

  b)安全生產管理基本知識、安全生產技術、安全生產專業知識;

  c)重大危險源管理、重大事故防範、應急管理和救援組織以及事故調查處理的有關規定;

  d)職業危害及其預防措施;

  e)國內外先進的安全生產管理經驗;

  f)典型事故和應急救援案例分析;

  g)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

  3.3.4各分廠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培訓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a)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及標準;

  b)安全生產管理、安全生產技術、職業衛生等知識;

  c)傷亡事故統計、報告及職業危害的調查處理方法;

  d)應急管理、應急預案編制以及應急處置的內容和要求;

  e)國內外先進的安全生產管理經驗;

  f)典型事故和應急救援案例分析;

  g)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

  3.3.5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初次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於32學時。每年再培訓時間不得少於12學時。

  3.4一般員工及新員工的安全教育培訓

  3.4.1新員工入廠三級安全教育指的是廠級、車間、班組安全教育。對新進廠的人員(包括臨時工、副業工、外單位調入人員、培訓實習人員、外單位在生產區域施工或長期作業人員)都必須進行三級安全教育,時間不得少於24學時。

  3.4.2各分廠製作新員工三級安全教育培訓卡片,由分廠、車間、班組對新員工三級安全教育培訓和考核進行記錄,三級安全教育培訓卡片隨員工進行流轉,最後由所在車間存檔。

  3.4.3廠級安全教育培訓內容包括:

  a)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分廠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b)分廠安全生產情況及安全生產基本知識;

  c)作業場所工藝流程、危險因素及防護措施、事故應急措施;

  d)從業人員安全生產權利和義務;

  e)有關事故案例等。

  3.4.4車間安全教育培訓內容除以上培訓內容外還包括:

  a)車間工作特點及存在的危險因素;

  b)所從事工種可能遭受的職業傷害;

  c)所從事工種的安全職責、操作技能及強制性標準;

  d)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現場緊急情況的處理;

  e)安全裝置設施、個人防護用品的使用和維護;

  f)本車間安全生產狀況及規章制度;

  g)預防事故和職業危害的措施及應注意的安全事項;

  h)有關事故案例;

  i)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

  3.4.5班組級崗前安全培訓內容包括:

  a)崗位安全操作規程

  b)生產裝置設施、安全裝置和設施、勞動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和檢查程式;

  c)崗位之間工作銜接配合的安全與職業衛生事項;

  d)有關事故案例;

  e)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可參照廠級、車間級安全教育培訓內容)。

  3.4.6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教育

  公司的特種作業人員主要有鍋爐工、壓力容器操作工、焊工、電工、行車工、氨站操作工、裝載機司機、特種裝置操作人員等,除接受上述三級安全教育培訓外,必須接受專門的安全培訓,經考核合格,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後,方可上崗作業。

  3.4.7公司其它職能管理部門的安全教育

  根據“管生產必須管安全,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職能部門的全部人員和生產車間的負責人、班組長都是安全生產責任人,所以他們都應接受包括安全生產法規、公司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及本部門本崗位安全生產職責、安全管理和職業安全衛生知識、事故應急救援措施及有關事故案例在內的安全教育。

  3.4.8其他安全教育

  3.4.8.1新工藝、新技術、新裝置、新品種投產使用前,各主管部門要制定出安全操作規程或安全作業指導書,對崗位所有人員進行安全教育,經考試合格後,方可從事新的崗位工作。

  3.4.8.2變換工種或離崗後復工的安全教育:車間內跨班組調崗的要進行班組安全教育;跨車間調崗要進行車間安全教育和班組安全教育;離崗(病假產假、學習、外借、待崗等)六個月以上重新上崗的,進行班組安全育;培訓的員工經考核合格後,方可上崗。

  3.4.8.3凡進行小修、中修、大修和日常特殊檢修,都必須進行檢修前的安全教育。

  3.4.8.4參加特殊區域、高危場所作業(如附著腳手架、塔吊、升降機、高支撐模板等)的人員,在作業前,必須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教育。

  3.4.8.5對事故責任者及違章冒險作業者、嚴重違犯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者,要根據情節,由所在部門進行安全知識教育,總結經驗,吸取教訓,經考察認定後,再回崗工作。

  3.4.8.6每天各班組透過班前會,強調安全防範意識,避免疏忽大意,糾正不安全思想。

  3.4.8.7安全部定期組織各種應急救援預案的演練,使員工掌握應急處理方法和技能。

  3.4.8.8公司還可透過牆報、標語、安全標誌等方式宣傳安全生產知識、先進經驗以及事故教訓,營造濃郁的安全生產氛圍,起到感染和潛移默化的作用。

  3.4.8.9公司透過組織形式多樣內容豐富的競賽活動、事故分析會、安全活動日等活動,在班組或車間之間形成良好的安全生產氛圍。

  3.4.8.10季節性教育:各分廠結合季節特徵、節假日前後職工容易疏忽而放鬆安全生產的規律,抓住主要環節,進行安全教育。凡是自然條件變化、大風、大雪、暴雨、冰凍或雷雨季節,應抓住氣候變化的特點,進行安全教育。

  3.5安全教育培訓標準

  3.5.1生產單位管理人員

  ①熟悉公司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增強法制觀念和安全意識,提高嚴格執行《安全規程》、《操作規程》和《操作規程》的自覺性,杜絕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和違反勞動紀律的“三違”現象。

  ②掌握本崗位的安全工作職責和安全管理制度;瞭解公司生產技術知識;掌握《安全規程》、《操作規程》等對本生產系統在安全方面的規定;掌握工程質量標準;提高隊安全生產管理能力。

  ③掌握工作場所災害事故發生的基本規律及防治措施,能及時發現事故隱患並採取應急處理措施,防止事故擴大,並能及時組織工人避災脫險。

  ④熟悉工作瑒所避災路線;掌握自救、互救與創傷急救的基本知識和操作方法;能熟練地使用自救器。

  3.5.2特種作業人員

  ①瞭解公司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增強法制觀念和安全意識,提高遵章守紀的自覺性,杜絕“三違”現象。

  ②掌握本崗位的安全工作職責,掌握《操作規程》等對本崗位在安全方面的規定;掌握職責範圍內的裝置、儀器、儀表的效能、原理、構造和完好標準;會熟悉操作及排除常見故障。

  ③熟悉本崗位的質量標準、操作、檢測、安全技術,熟悉工作場所災害事故發生的基本規律及防治措施,遇到險情能採取應急處理措施,避免事故發生;掌握自救、互救與創傷急救的基本知識和操作方法;能熟練地使用自救器。

  ④瞭解崗位生產技術和工作場所災害防治的基本知識。

  3.5.3一般工種和新工人

  ①瞭解公司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增強法制觀念和安全意識,提高嚴格執行《操作規程》的自覺性,杜絕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和違反勞動紀律的“三違”現象。

  ②掌握本崗位的安全工作職責和安全管理制度;瞭解崗位生產技術知識;掌握《安

  全規程》、《操作規程》等對本生產系統在安全方面的規定;熟悉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術,提高安全操作技能。

  ③熟悉工作場所災害事故發生的基本規律及防治措施,遇到險情能採取應急處理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④熟悉工作場所避災路線;掌握自救、互救與創傷急救的基本知識和操作方法;能熟練地使用自救器。

  3.6安全教育考核管理:

  3.6.1新員工進廠上崗前必須經過三級安全教育。廠級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後分配到車間後進行車間安全教育,再次合格後進行班組安全教育。只有廠級、車間級和班組級安全教育考核都合格後才能上崗。

  3.6.2變換工種或離崗後復工的員工同樣要考核合格後才能重新上崗。

  3.6.3特種作業人員須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方能上崗。

  3.6.4安全教育培訓考核規定

  3.6.4.1安全考試由公司安環部每年組織一次,將考試成績記錄在案,作為晉級、提升的依據之一。

  3.6.4.2考試規則:

  ①參考人員按指定的時間、考試地點參加考試,不得遲到。

  ②參考人員應自帶鋼筆或圓珠筆。

  ③理論考試一律採取閉卷,不得夾帶、傳遞、竊視、交頭接耳、冒名頂替。 ④參考人員不得在考試中途離開考場,離開考場者不能再進場續考,交答卷後不準滯留考場。

  3.6.4.3考核辦法:以考試成績和考場紀律為準。

  ①凡在考試過程中發現夾帶、傳遞、竊視、交頭接耳、冒名頂替者情出考場,重新進行補考。

  ②所有人員考試合格成績為70分,考試成績低於70分者進行補考,補考不合格者給予200元罰款處理。

  3.7處罰

  3.7.1公司各分廠(部室)負責人要認真督促和開展安全教育工作,對不落實安全教育培訓工作、一次考試合格率低於70%的單位,對其單位負責人給予500元罰款。

  3.7.2對無故不參加安全教育學習者給予100元罰款,對不參加安全考試者罰款500元。

  4、相關檔案

  4.1《培訓管理制度》

  5、記錄

  5.1《安全培訓計劃》

  5.2《安全培訓記錄》

  5.3《考核試卷》

安全教育培訓制度13

  安全教育是公司安全生產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提高公司負責人、生產管理人員和生產工人安全素質,防止不安全行為的重要途徑,是預防事故和職業病、保護勞動者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的重要措施,是公司安全生產管理的一項基礎性工作。

  第一條安全教育的內容:

  (1)安全法制教育

  安全法制教育是透過學習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制和公司的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從而達到強化員工安全意識的目的。

  (2)安全知識技能教育

  安全知識技能教育是以提高員工安全技術素質為目標的。內容包括消防安全、防塵防毒、電氣安全等,其中操作技能、如何防止事故的發生是主要內容。

  第二條安全教育的方法:

  (1)營造安全生產氛圍

  透過牆報、標語、安全標誌等方式宣傳安全生產知識、先進經驗以及事故教訓,營造濃郁的安全生產氛圍,起到感染和潛移默化的作用。

  (2)組織安全活動

  公司透過組織諸如安全知識比賽、安全操作技能競賽等活動,在班組或車間之間形成良好的安全生產氛圍。

  (3)安全培訓

  在安全培訓方面,公司主要透過在會議上講授安全技術知識與管理知識,分析事故案例以及生產現場具體示範操作要求等途徑,使員工較系統地掌握安全理論知識和安全實際操作能力。

  第三條安全教育的具體形式:

  1、新員工入廠三級安全教育

  實行新員工入廠三級安全教育,三級安全教育指的是廠、車間、班組安全教育。對新進公司的人員包括臨時工、副業工、外單位調入人員、培訓實習人員、外單位在生產區域施工或長期作業人員)都必須進行三級安全教育,時間不得少於72學時,經考試合格後,方能上崗。

  廠級安全教育由總公司負責,側重法制教育,以增強員工遵章守紀的自覺性和安全意識,時間必須達到42學時,內容包括:

  (1)安全生產方針,安全生產的意義。

  (2)安全生產法規,重點是生產安全方面的法規。

  (3)公司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4)通用的安全技術、職業衛生基本知識,主要有防火防爆、火災撲救和火場逃生、防塵防毒、防腐蝕、防洩漏、電氣安全、機械安全、防觸電等。

  (5)企業的安全生產狀況,生產、包裝、儲存、裝卸、運輸和廢棄物處置的安全事項,企業生產中主要的危害因素及安全防護措施,重大危險源的狀況,安全防護的重點部位。

  (6)事故應急救援措施,典型事故案例。

  車間安全教育由部門、車間負責人組織實施,側重與車間生產製度、生產工藝、安全防範知識、應急救援的程式和方法,時間必須達到20學時,容包括:

  (1)本車間安全生產製度,安全生產要求。

  (2)車間的安全生產狀況,生產工藝及其特點,生產中的危害因素及安全防護措施,安全防護的重點部位。

  (3)車間發生事故時的應急救援措施,典型事故案例。

  班組安全教育由班組長組織實施,側重與各個崗位具體相關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安全職責,時間必須達到10學時,內容包括:

  (1)本班組的安全生產製度,崗位安全職責,勞動紀律。

  (2)本班組的安全生產狀況,生產特點、作業環境、裝置狀況、消防設施、危險部位及其安全防護要求,崗位間工作銜接配合的安全事項,隱患報告方法。

  (3)班組特別是本崗位生產中的危害因素及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個人防護用品的效能及正確使用方法,崗位操作安全要求,作業場所安全要求。

  2、變換工種或離崗後復工的安全教育

  員工變換工種調到新崗位工作,對新崗位而言還是新工人,並不瞭解新崗位有什麼危害因素和安全操作要求,所以在上崗前還要接受安全教育,車間內跨班組調崗的要進行班組安全教育,時間不得少於10學時;跨車間調崗還要進行車間安全教育時間不得少於20學時)和班組安全教育時間不得少於10學時);離崗病假、產假等)時間較長,對原工作已生疏,復工前要進行班組安全教育,時間不得少於10學時。

  3、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教育

  公司的特種作業人員主要有起重工、加氯工、電焊工、電工等等,這些人員都是經過專門培訓並取得特種作業資格的。但是仍需不斷地透過安全教育來增強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意識和提高他們的安全技術水平。

  4、企業負責人和企業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教育

  企業負責人是企業生產經營的決策者、組織者,也是企業安全生產的責任人,安全管理人員具體負責企業安全生產的各項管理工作。對此類人員每年至少要進行一次安全知識教育和考核工作,時間不得少於16學時。

  5、企業其它職能管理部門的安全教育

  根據“管生產必須管安全,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職能部門和生產車間的負責人和班組長是本部門的安全生產責任人,所以他們都應接受包括安全生產法規、企業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及本部門本崗位安全生產職責、安全管理和職業安全衛生知識、事故應急救援措施及有關事故案例在內的安全教育。對他們的安全教育由公司負責實施,每年學習時間不得少於24學時。

  第四條對事故責任者及違章冒險作業者、嚴重違犯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者,要根據情節,由所在部門進行安全知識教育,總結經驗,吸取教訓。

  第五條凡進行小修、中修、大修和日常特殊檢修,都必須進行檢修前的安全教育,時間不得少於8學時,並做好記錄,做到教育面達100%。

  第六條安全教育考核管理:

  (1)新車間員工進公司上崗前必須經過三級安全教育。廠級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後分配到車間後進行車間安全教育,再次合格後進行班組安全教育。只有廠級、車間級和班組級安全教育考核都合格後才能上崗。

  (2)變換工種或離崗後復工的員工同樣要考核合格後才能重新上崗。

  (3)特種作業人員須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方能上崗。

  第七條經常性的安全教育:

  在搞好上述教育的同時,做好事故案例、現場和經常性的安全教育工作,不斷豐富安全技術知識,提高操作技術水平和處理事故的應變能力,員工每年的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於20學時。

  第八條處罰

  (1)公司各個科室部門負責人要認真督促和開展安全教育工作,對不落實安全教育工作的相關負責人處100元罰款,並處其所在部門200元罰款。

  (2)對無故不參加安全教育學習及考試不合格人員處100員罰款。

  學校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為貫徹落實上級有關部門的安全工作精神,切實提高全校師生的安全意識,掌握安全知識,保障師生的人身、財產安全,確保學校各項工作的順利開展,特制定學校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一、教育培訓目的

  教育學校班主任及教職員工關心愛護學生,認真履行保護學生安全的職責,落實學校安全管理制度,使他們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和依法治“安”的法制觀念,熟悉並自覺遵守涉及安全的法規、規定,熟練掌握各類活動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的方法,具備準確分析安全與危險的判斷能力,在緊急狀況下組織學生逃生避險的應急能力。

  二、教育培訓物件

  學生、教師、學生家長、教育輔助人員、校車司機等。

  三、教育培訓內容

  1)責任意識教育。校長是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班主任是主要責任人,其他教職員工是相關責任人,同時各班級指定固定的“班級安全安全員”及時參加各培訓活動。

  2)法制意識教育。

  3)交通安全教育。組織學生安全乘坐交通工具,不在交通危險地區搞活動,在交通事故中迅速組織學生自救。

  4)消防安全教育。掌握各種防火知識並能有效告知學生,瞭解不同公共場所的消防設施,在火災中迅速組織學生逃生避險。

  5)食品衛生和防疫教育。分辨常見傳染病並瞭解其預防辦法,掌握簡單的農藥及其他化學品中毒搶救方法。

  6)保護學生在勞動、體育、競賽時人身安全的知識教育。

  7)組織學生在地震及其他自然災害時迅速逃生避險,實行自救自護,並求得援助的安全知識和能力的教育。

  8)愛護學生、關心學生的師德教育。建立健全學生成長檔案,將導師制融入學生安全教育之中。

  9)保持和調適自身及學生健康心理的常識。注意心理疏導,加強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師生注意保持健康的心理狀態,幫助師生克服因各種原因造成的心理障礙,把事故消除在萌芽狀態。

  10)建立健全安全教育臺賬。

  四、具體實施途徑

  在實施安全教育中,學校要發揮主導作用,同時要與家庭密切配合,爭取公安、安監、交警、消防、衛生、防疫、勞動、旅遊、林業、保險等部門和學生家長的支援,共同完成好教育任務。主要實施途徑有:

  1、安全教育日每年3月份最後一個星期一)。每週一的升旗儀式,校長要親自講安全知識,集中對師生進行教育和培訓。

  2、班會和活動課。班主任要精心備課,進行生動活潑、形式多樣的安全教育和演練,讓學生在喜聞樂見的教育活動中,收到鞏固知識、強化技能的效果。如請外來的專家開講座,搞模擬演練,看錶演,舉辦作文、書法、繪畫、演講等比賽,收聽收看廣播電視,辦專刊等。

  3、充分利用家長會等形式,對家長進行安全培訓。同時,要定期對教育輔助人員、校車司機等進行安全培訓。

  4、學科教學和校園文化滲透教育。將安全教育融入締造完美教室與特色校園建設序列。

  5、學校將按上級規定,每年分期分批派出相關人員參加各種培訓,提高安全知識和技能教育。

安全教育培訓制度1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加強礦井職工安全教育與培訓工作,提高職工安全素質,提升企業安全管理水平,增強職工的安全意識和安全防護能力,減少傷亡事故的發生,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全礦職工必須定期接受安全教育與培訓,堅持“先培訓、後上崗”的制度。

  第三條本制度適用於龐莊煤礦機關部室、基層單位及所有幹部職工。

  第四條各單位必須深入開展安全教育,紮實推進安全培訓工作,普及安全知識,倡導安全文化,使這項工作制度化、經常化、科學化。

  第二章職責

  第五條政工部負責編制安全宣傳教育計劃,統籌安排基層單位和包保部室結對子(必要時進行補充和調整),組織職能部門對基層單位的安全活動情況進行不定期抽查,進行材料彙總,考核基層單位和包保部室、包保人員落實兌現情況並負責定期通報。

  第六條各機關部室負責對基層單位的安全活動情況進行包保、檢查、指導、督促,同時對包保單位的活動情況如實以書面形式在規定時間內送交政工部。

  第七條基層單位負責對本單位職工的安全教育組織實施,有針對性開展好職工喜聞樂見的安全活動,同時按要求做好相關記錄,內容翔實、規範。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檢查、考核工作。

  第八條班前十分鐘安全教育由本單位幹部及班組長組織實施,並由當班班組長認真填寫班組安全活動記錄,做好保管、存檔。

  第九條礦政工部負責制訂幹部安全教育與培訓規劃和年度計劃,礦財資部負責制訂全礦職工安全教育與培訓規劃和年度計劃,學員的抽調、培訓、複訓合格的辦證、發放、建檔管理。

  第十條安監部負責題庫編寫、對培訓教學計劃的審定,根據教學計劃制卷、出卷,負責要害工種、特種作業人員的儲備,填寫《考試處罰通知書單》。

  第十一條四級安培中心負責國家規定的特種作業人員以外的一般工種的教學組織和管理工作,制定教學計劃組織考試、學員成績登記、學員考勤、檔案管理。

  第三章安全培訓物件、時間和內容

  第十二條職工每年必須接受一次專門的安全培訓。

  (一)礦長、礦主管安全生產的副礦長和副總工程師每年接受安全培訓的時間,不得少於30學時;

  (二)礦專職安全管理人員除按照有關要求,取得崗位合格證書並持證上崗外,每年還必須接受安全專業技術業務培訓,時間不得少於40學時。

  (三)礦其他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每年接受安全培訓的時間,不得少於20學時。

  (四)特種作業人員在透過專業技術培訓並取得崗位操作證後,每年仍須接受有針對性的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於20學時。

  (五)礦其他職工每年接受安全培訓的時間,不得少於15學時。

安全教育培訓制度15

  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一、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每年對消防維保人員進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二、對新上崗和進入新崗位的員工進行上崗前消防安全培訓。

  三、宣傳教育培訓的形式採取單位與部門、集中與分散、定期與不定期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四、對重點工種人員進行專門培訓,做到持證上崗。

  五、單位、部門對所組織培訓的時間、內容及接受培訓人員進行認真詳細的記錄並存檔。

  六、宣傳教育培訓內容:

  1、有關消防法規、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2、本單位、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

  3、有關消防設施的效能、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識和技能;

  5、組織引導人員疏散的知識和技能。

  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一、防火巡查、檢查由消防巡邏員進行,每日防火巡查應當至少每班一次。

  二、消防巡邏員在進行巡查、檢查時必須佩戴統一製作的證章。

  三、消防巡邏員應當及時糾正違章行為,妥善處置火災危險,無法當場處置的,應當立即報告。發現初期火災應當立即報警並及時撲救。對巡查、檢查發現的問題應立即維修。

  四、防火巡查、檢查應當填寫檢查記錄,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當在檢查記錄上簽字,存檔備查。

  五、防火巡查應包括以下內容:

  (1)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誌、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3)消防設施、器材是否保持正常工作狀態,消防安全標誌是否在位、完整;

  (4)常閉式防火門是否關閉嚴密;

  (5)清除菸頭、發熱源等雜物情況;

  (6)其它需巡查的情況。

  六、防火檢查應包括以下內容:

  (1)火災隱患整改及糾正、預防措施落實情況;

  (2)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標誌、應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況;

  (3)消防水源狀況;

  (4)消防設施正常工作情況,滅火器材、消防安全標誌設定和功能狀況;

  (5)重點工種人員及其它員工消防知識掌握情況;

  (6)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管理情況;

  (7)消防控制室值班情況和設施執行情況;

  (8)防火巡查開展情況;

  (9)其它需進行防火檢查的內容。

  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為了認真貫徹落實“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確保消防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十四條、十六條和《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公安部61號令)第七章規定的內容和要求,結合單位實際,制定滅火和疏散預案。

  一、報警和接警處置程式

  (一)報警。單位內部人員發現異常情況,如:異味、異聲、煙霧、溫度驟然升高等,都有責任及時報告消防監控室,並積極採取早期處置、營救及疏散救護措施。如果確認是火災,應立即按動現場附近的手動火災報警器,並向消防控制室報告。

  (二)接警。消防控制室接到消防自動報警裝置報警後,值班人員要詳細記錄報警內容,立即對發出報警訊號的裝置和地點進行確認,消防巡邏員前往現場核實火情,火災確認後,立即通知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和消防隊迅速到火災現場撲救火災,進行人員疏散,同時完成各種消防設施裝置啟動等工作。並通知當班值長、消防安全負責人,並撥報警。報警時要保持冷靜,吐字清楚,依次報告出:(1)起火單位及本人姓名,報警電話號碼;

  (2)火災現場的

  準確地址及起火點;

  (3)火勢大小及危險程度;

  (4)燃燒物質;

  (5)已採取的措施;

  (6)現場及所屬區域的人員數量及被困人員;

  (7)人員疏散情況。

  二、應急疏散的組織程式和措施

  考慮到火災發生部位的實際情況和撲救工作的實際需要,對於人員集中的場所,保障人員緊急疏散是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的關鍵措施。在火災發生後,一方面要積極滅火採取應急措施,另一個重要工作就是及時組織人員安全疏散和貴重物資物品的疏散,而且要充分體現出“疏散優先”、“救人第一”的原則。

  消防控制室要依據火勢情況按《消防控制室操作規程》播放預先錄製好的消防應急疏散廣播錄音或由消防控制室值班員直接用消防廣播對相關區域進行緊急廣播,通知人員安全疏散。在廣播中,要告訴需要疏散的人員:保持鎮靜,不要慌張,就近找一些手巾等棉織物,用水淋溼捂住口鼻,迅速撤離房間,根據疏散引導員所引導的方向或疏散指示標誌所指的方向撤離。不要乘坐電梯,儘量往樓層下面或明亮處跑。若通道已被煙火封阻,則應背向煙火方向離開逃生。被大火困阻、無法撤離的人員可利用避難場所等,採取固守待援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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