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管理的制度(通用7篇)

公司管理的制度(通用7篇)

  在不斷進步的時代,制度的使用頻率逐漸增多,制度是指一定的規格或法令禮俗。什麼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公司管理的制度(通用7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公司管理制度1

  一、目的

  根據國家有關勞動政策法規,為了規範員工行為,激發員工的主動性,積極性和創造性,維護正常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績效,促進本公司的經營發展,特制定本手冊。

  二、適用範圍

  本手冊適用於公司全體員工。

  三、職責

  3.1總經理室/總經辦

  負責建立健全公司內部的控制機制,確保本手冊產生、修改、取消和管理的基本要求能夠有效地執行。

  3.2行政中心

  負責稽核本手冊,對全公司員工負有教育和監督管理責任,確保本手冊的各項要求和規定在全公司能夠有效地執行。

  3.3人力資源部

  1)負責制定、解釋、修訂此手冊,協助行政中心對員工進行教育和監督管理。

  2)負責所有獎懲的資料備案管理。

  3.4各部門主管

  1)熟悉和執行本手冊,確保本部門員工執行本手冊;

  2)對本部門的員工負有教育和監督管理責任,對發生在本部門的異常事件應立即上報,並採取相應的措施進行勸阻和制止,不得翫忽職守,放任不管。

  3.5全體員工

  瞭解、熟悉本手冊,講究職業道德,在工作中遵循和執行本手冊的各項要求和規定。

  四、管理內容

  4.1日常考勤

  4.1.1工作時間

  1)各中心/事業部/子公司可根據客戶或業務的情況做適當調整。

  2)公司因工作需要安排員工加班時,應提前做好準備,員工也應積極配合。

  4.1.2打卡

  1)員工應按規定時間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上下班必須親自到指定地點打卡,要求每天打四次。不得代同事打卡或委託同事打卡。

  2)員工如因私因公未能打卡的,經分管領導批示後向人力資源部報備。

  4.2行為準則

  4.2.1儀表儀容

  管理人員原則上要求穿職業裝(深色無條紋西服或CI職業裝),車間人員按崗位要求著工作服和勞保服,著裝總體原則為莊重、整潔、乾淨、文雅、大方,保持清雅之儀容和安全性。

  1)男性員工不得著無袖、無領汗衫,不得著短褲。紐扣須扣整齊,髮型應齊整、幹練,不留長髮和鬍鬚,不剃光頭。

  2)女性員工須清雅淡妝,禁止穿短裙、超短迷你裙、無袖衣裙,衣著及飾物不得誇張。

  3)所有員工上班期間不得穿拖鞋、涼拖(孕婦及特殊崗位要求例外),不得赤腳。

  4)參加集團和公司重大活動和會議要求著職業裝。

  5)本公司員工辦公期間必須佩帶胸卡或工作牌。

  4.2.2工作紀律

  1)保持辦公區安靜、禁止喧譁。

  2)辦公區域、生產區域及禁菸區域嚴禁吸菸。

  3)節約公司能源,確保安全,員工下班離開前,要關閉個人電腦、並對辦公桌進行清理,保持整潔;並做到人離機關(用電裝置:如計算機、印表機、空調等)、人離燈關、人離窗關、人離門鎖。

  4)保持個人檯面的整潔,辦公設施擺放整齊,辦公檯面不宜擺放、張貼與辦公內容無關的字畫或裝飾物,保持辦公室清潔衛生,不得隨地吐痰,亂扔雜物。

  5)工作時間內,員工不得接待私人探訪,如確有必要須報部門負責人同意後到指定地點接待。接待公務來訪也應在指定的洽談區進行。

  6)禁止攜帶小孩進入廠區、車間,嚴禁擅自帶外人進入生產廠區參觀、拍照。

  7)嚴禁利用公司電話辦私事,特別是撥打國內及國際長途電話。

  8)工作時間內因公因私外出須向部門負責人報備並辦理出門手續,如部門負責人不在可在部門考勤處留言。

  9)工作時間禁止串崗、睡覺、幹私活、看書報雜誌(非專業書籍)、玩電腦遊戲、上網聊天、吃零食等行為。

  10)員工應愛護公司設施,裝置,工具,如有破壞或挪用者視其情節輕重,損壞大小賠償並罰款,情節嚴重的除受到紀律處分外還有可能會受到民事或刑事檢控。

  11)員工不得利用職權營私舞弊,假公濟私,打擊報復。

  12)員工不得在公司工作時間內買賣私人物品。

  13)員工不得擅自標貼及塗改公司各類通告。

  14)員工不得在任何時間內在公司範圍內從事非法活動。

  15)員工不得有損害公司財產,商譽,或貪汙受賄等行為,知情員工應立即上報,維護隱瞞或知情不報者,將受到嚴重的紀律處分。

  16)員工不得煽動其他員工偷工怠懈,干擾日常工作。

  17)員工不得擅自偽造塗改公司紀錄或檔案,提供虛假商業情報。

  18)員工不得違反公司保密規定,未經上司許可或授權,嚴禁對外評論公司各項政策及經營狀況或將公司情報洩露給任何宣傳媒介或給商業競爭者以任何形式之協助。

  19)員工不得在工作時間內擅自進入其他員工工作區域逗留,窺視,翻看。

  20)員工不得在公司電腦上隨意複製,刪除,篡改公司電腦資料,或將公司電腦軟體帶回家,更不得洩露公司電腦資料資訊。

  21)員工不得將公司檔案遺留或存放在不恰當的地方,下班之前必須將所有檔案資料歸檔。

  22)辦公室內不得存放貴重物品,如有遺失公司概不負責。

  23)員工應嚴格按公司制定的加班,調班,請假等規定,如有違反將按公司獎懲條例處理。

  24)員工須處處維護公司形象,將公司利益放在第一位,不得做有損於公司形象的事,未經上司授權不得向公司內、外人員描述、評論公司的各項政策及經營手段。公司的各類檔案、資料均屬公司的商業秘密,員工應妥善保管及嚴守秘密。

  25)除使用公司的名義辦理公務外,任何員工不得使用公司的名義作任何用途,濫用公司名義者將被視為欺詐行為,有關員工除受到紀律處分外,還有可能會受到民事或刑事檢控。

  26)工作時間內,員工應該絕對服從上司的工作分配,不得作出不服從上級合理的工作指示或不尊敬上司的行為,員工應按時完成上司下達的任務,不得無故拖延,拒絕或終止工作。

  27)員工在確認上級指令違法違紀時,員工有權拒絕執行,並向更高層上級報備。

  28)員工之間應互相配合,共同努力,發揚團隊精神,員工應積極參加由公司或員工自行組織的各項活動,以增進員工之間的友愛及信任並提高公司員工的整體團隊精神。

  29)不得因失職造成商品丟失或損毀,如有發生除將按照損失進行賠償之外還要進行必要的降職或罰款。

  公司管理制度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範公司的行為,保障公司股東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有關法律、法律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訂本公司章程範本。

  第二條公司名稱:寧夏廣軟科技有限公司

  第三條公司住所:銀川市民族南街184號

  第四條公司由王濤郭軍儉霍禮鈴共同投資組建。

  第五條公司依法在銀川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註冊,公司經營期限為10年。

  第六條公司為有限責任公司,實行獨立核算,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股東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第七條公司堅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本章程規定,維護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接受政府有關的監督。

  第八條公司宗旨:自主創新、專注務實,服務社會

  第九條本公司章程範本對公司、股東、執行董事、監事、經理均具有約束力。

  第十條本公司章程範本經全體股東討論透過,在公司註冊後生效。

  第二章公司的經營範圍

  第十一條本公司經營範圍:計算機系統整合,通訊工程,安防工程。

  第十二條本公司註冊資本為貳佰萬元人民幣。

  第三章股東的姓名

  王濤郭軍儉霍禮鈴

  第四章股東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四條股東享有的權利

  1、根據其出資份額享有表決權;

  2、有選舉和被選舉執行董事、監事權;

  3、查閱股東會議記錄和財務會計報告權;

  4、依照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規定分取紅利;

  5、依法轉讓出資優先購買公司其他股東轉讓的出資;

  6、優先認購公司新增的註冊資本;

  7、公司終止後,依法取得公司的剩餘財產。

  第十五條股東負有的義務

  1、繳納所認繳的出資;

  2、辦理公司註冊登記後,不得抽回出資;

  3、遵守公司章程規定。

  第十六條本公司股東出資情況如下:

  股東甲:王濤以現金出資,出資額為人民幣67萬元整,佔註冊資本的34 %。

  股東乙:郭軍儉以現金出資,出資額為66人民幣萬元整,佔註冊資本的33%。

  股東丙:霍禮鈴以現金出資,出資額為66人民幣萬元整,佔註冊資本的33%

  第五章股東轉讓出資的條件

  第十七條股東之間可以自由轉讓其出資,不需要股東會同意。

  第十八條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

  1、須要有過半數以上並具有表決權的股東同意;

  2、不同意轉讓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出資,若不購買轉讓的出資,視為同意轉讓。

  3、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

  第六章公司的機構及其產生辦法、職權、議事規則

  第十九條公司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股東會是公司的權力機構,依法行使下列職權:

  1、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2、選舉和更換執行董事,決定有關執行董事的報酬事項;

  3、選舉和更換由股東代表出任的監事,決定有關監事的報酬事項;

  4、審議批准執行董事的報告;5、審議批准監事的報告;

  6、審議批准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7、審議批准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8、對公司的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作出決議;

  9、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作出決議;

  10、對公司兼併、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宜作出決議;

  11、修改公司章程。

  第二十條股東會議分為定期會議和臨時會議,由執行董事召集和主持,執行董事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由執行董事指定的股東召集和主持。

  定期會議應當每年召開一次,當公司出現重大問題時,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可提議召開臨時會議。

  第二十一條召開股東會會議,應當於會議召開15日以前通知全體股東。

  股東會會議應對所議事項作出決議,決議應由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表決透過,但股東會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分立、合併、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修改公司章程作出的決議,應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表決透過。股東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出會議紀要,出席會議的股東應當在會議紀要上簽名。

  第二十二條公司不設董事會,設執行董事一名,由股東會選舉產生。

  第二十三條執行董事對股東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1、負責召集股東會,並向股東會報告工作;

  3、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4、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5、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6、制訂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的方案;

  7、擬訂公司合併、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8、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定;

  9、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經理,財務負責人,決定其報酬事項;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二十四條執行董事每屆任期三年,任期屆滿,連選可以連任。

  第二十五條公司章程範本中公司設經理,經股東會同意可由執行董事兼任。經理行使下列職權:

  1、主持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

  2、組織實施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3、擬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定方案;

  4、擬訂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體規章;

  6、聘任或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及其他有關負責管理人員。

  第二十六條公司設立監事一名,由股東會選舉產生。執行董事、經理及財務負責人不得兼任監事。

  第二十七條監事任期每屆三年,監事任期屆滿,連選可以連任。

  第二十八條監事行使以下職權:

  1、當執行董事、經理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的行為進行監督;

  2、當執行董事、經理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執行董事和經理予以糾正。

  公司管理制度3

  一、工作場所內不得嬉戲打鬧、閒聊、玩手機、網路遊戲、網路聊天、利用公司電話打私人電話、吃食物、聽音樂等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二、公司員工上下班必須嚴格按照作息時間執行,不得無故缺勤、曠工、遲到、早退;

  三、員工必須服從上級管理人員領導,不得怠慢工作;

  四、工作期間遇到顧客訪問時,須面帶微笑並主動問好;

  五、上班要統一著工裝,佩帶工作卡,必須保持良好的工作態度和風貌;

  六、當日的工作必須在下班前結束,不得拖到第二個工作日;

  七、上下班前按《衛生輪流值日表》打掃辦公區域內衛生,保持整潔、乾淨的工作環境;

  八、下班時必須關好門窗及裝置電源,防止安全事故發生,值班人員做好監督檢查;

  九、熱愛本職工作,積極學習業務知識。

  十、同事間要團結互助、相互協作,相互支援。

  公司管理制度4

  1.為加強公司勞動管理,維護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規定。

  2.日常考勤規定

  2.1員工正常工作時間為每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12時,下午2時至6時。(如果週末加班,那麼就是上午九時30分至12時,下午2時至5時30分。)

  2.2員工必須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不無故缺勤。

  遲到:超過規定上班時間未到崗位為遲到。

  早退:未到規定下班時間離開工作崗位為早退。

  2.3員工日常考勤實行打卡制。

  2.3.1公司員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制度,所有出勤員工每天(包括加班)須保證至少兩個考勤記錄;

  2.3.2員工上下班需打卡,違反此規定者,給予雙方各書面警告一次並處以100元罰款;

  2.3.3員工因公外出不能按時打卡,應最晚於下一工作日內填寫《未按時打卡說明書》,註明因公外出時間及原因,由授權領導簽字,報公司考勤員留存;

  2.3.4公司考勤員:人事專幹、文員;

  2.3.5遲到早退的處罰:

  考慮公司辦公地點比較偏遠,目前公交車不太方便,員工在上班途中因不可抗拒原因(如電梯故障、交通堵塞等)而延遲到崗十五分鐘以內,不處罰,但必須對考勤員說明遲到原因,但每月累計5次以上(含)9:00以後到崗的,給予口頭指導一次;每月累計10次以上(含)9:00以後到崗的,給予書面警告一次;單次遲到超過15分鐘不足1小時或早退一次按以下標準扣罰。

  總經理級:200元/次

  部門經理級:150元/次

  部門主管級:100元/次

  部門專員級:50元/次

  部門文員級:40元/次

  員工級:30元/次

  2.4所有人員上班須先到公司報到後,方能外出辦理各項業務。特殊情況需經部門主管批准,不辦理批准手續者,按遲到或曠工論處。員工外出辦理業務前,須向部門主管說明外出理由,得到批准後,方可外出,否則按外出辦私事處理。上班時間未辦請假手續外出辦私事者,一經發現,扣除當天工資的70%,並給予警告一次。

  2.5缺勤:下列情形按曠工處理:

  2.5.1不經請假或請假未獲批准而擅自不上班者。

  2.5.2請假期限已滿,未續假或續假未獲批准而逾期不歸者。

  2.5.3不服從調動和工作分配,未按時到工作崗位報到者。

  2.5.4超過1小時未到(或離開)崗位,且無充分理由辦理補假手續者。

  2.5.5請假原因不屬實者。

  2.5.6曠工的處罰:按照月薪資標準÷28÷8×曠工時數×300%扣罰。年累計曠工達五天及其以上或連續曠工五天以上,解除勞動合同。

  3.員工請假的規定

  員工因各種原因需要離開工作崗位時,應辦理請假手續,員工未經批准擅自離開工作崗位達一小時以上者,按曠工處理。

  3.1員工因事、病、婚、喪、生育以及其他特殊原因需要離開工作崗位者,應事先辦理請假手續,並經公司領導批准後方可離開工作崗位;

  3.2因突發事件或急病來不及事先請假的,可用電話、書信或帶口信等方式及時向部門主管報告,部門主管應向公司領導報告,並應於返回工作崗位的當天補辦請假手續。

  3.3請假報批程式:

  3.3.1請假二天以內(含二天),填制請假單,說明請假事由報部門主管簽字批准;

  3.3.2請假二天以上者,須經公司領導簽字批准。

  4.假期計算及待遇:

  4.1事假

  4.1.1事假須提前一天辦妥請假手續,部門主管憑本人在請假單上說明的詳細事由准假,如請假理由不充分或足以妨礙公司業務者,公司有權不準假或縮短、暫緩准假。

  4.1.2公司員工事假天數原則上年累計不得超過15天,月累計不得超過3天。

  4.1.3公司員工因特殊原因需超出上述假期時限的,須經總經理簽字批准,否則按曠工論處。

  4.1.4員工請事假期間按事假時間扣除薪資。

  4.2病假

  4.2.1員工因病必須治療及休養時,憑市級以上醫院診斷書辦理請假手續,一天以內的病休可以免附診斷證明;

  4.2.2員工連續病休超過三天,但不超過三個月時,按本人日工資的70%計發病假工資,福利照發,獎金按實際休假天數扣除。

  4.2.4病休連續三個月以上為長期病休,長期病休須憑醫院住院證明或醫師病假建議請假,並須經總經理簽字批准。

  4.2.5長期病休人員按政府規定的最低生活標準,發給基本生活費。

  4.3年假

  4.3.1公司員工自入職之日起,工作滿一年後具備享受年假的資格,年假期間薪資照發。年假遇節假及公休順延。

  4.3.2年假標準:員工自入職之日起工作滿一年享受5天年假,1-10年可享受5天年假,10(含)-20年可享受10天年假,20(含)年以上可享受15天年假。

  4.3.3每年元月一日為核定基準日,核定下年度年假天數。在當年度3月31日前(含)入職的員工下一年度可有4天年假;4月1日至9月30日入職的員工下一年度可有2天年假,10月1日後(含)入職的員工下一年度無年假。

  4.4公傷假

  4.4.1員工因執行公務受傷需休息時,須持省級醫院的休息證明,經公司領導同意,辦理請假手續,才能休假。否則,病休一律無效;

  4.4.2公傷假待遇,參照國家及地方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4.5婚假

  4.5.1員工請婚假必須憑本人的結婚證明辦理請假手續,進入公司前已領取結婚證的員工不可申請婚假,婚假需在結婚證書登記之日起12個月內申請;

  4.5.2員工婚假為七天,遇節假日順延,超過時間按事假處理;

  4.5.3員工請婚假需連續一次申請完;

  4.5.4婚假期間不扣除薪資。

  4.6產假

  4.6.1員工本人分娩憑醫院證明,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規定準假。

  4.6.2員工配偶分娩憑醫院證明,准假3天;

  4.6.3妊娠三個月以上的流產或死產,憑醫院證明,按國家有關規定準假;

  4.6.4產假在規定時間內不扣除薪資。

  4.7喪假

  4.7.1員工直系親屬喪亡包括:父母(養、繼)、祖父母、外祖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可以休假三天。

  4.7.2員工旁系親屬喪亡經公司領導同意,可以休假一天。

  4.7.3員工喪假在規定時間內,不扣除薪資。

  4.7.4喪假需憑相關死亡證明。

  5.加班的規定:

  5.1加班申請——由公司安排加班的,需由擬加班部門經理(主管)提前填寫《加班申請表》,交人力資源部經理簽字確認後,方可安排加班,加班申請表須交考勤員彙總;

  5.2加班時數——原則上每月每人加班不允許超過16小時。

  5.3申請調休——對於加班的員工,可以視情況安排員工調休。(調休限三個月內有效,倒休申請單上需註明衝抵加班日期)

  5.4加班工資:

  凡員工加班不能安排調休的,可以按以下標準核發加班工資:

  5.4.1員工正常工作日延長工作時間兩小時以內不計加班,延長工作時間兩小時以上的,加班工資=實際加班時數小時工資150%;員工小時工資=基本工資/20.92/8。

  5.4.2週六、日和節假日的加班工資按以下標準計發:

  週六、日加班工資=基本工資/20.92200%

  法定節假日加班工資=基本工資/20.92300%

  5.4.3加班工資月核發天數:全月累計不得超過2天,並需以“加班申請單”和考勤卡為依據,沒有打考勤卡,一律不得計為加班。

  6.附則:本規定由人資部制訂並負責解釋,報總經理核准後施行,修改或終止時亦同。

  公司管理制度5

  1目的

  對生產產品的工作現場進行管理,保持生產設施處於清潔、整齊、有序的狀態,並持續不斷地改進工作環境的條件,以提高員工的工作積極性和工作效率,為確保產品質量創造條件。

  2範圍

  適用於與公司產品質量有關的辦公場所、生產現場、車間、倉儲和廠房區域等工作環境的控制管理。

  3職責

  各單位、部門負責本單位相關生產現場、辦公場地、廠房區域等的工作環境執行、維持和管理。

  4工作程式

  4.1為確保公司的工作環境對人員的能動性、滿意程度和績效/業績產生積極的影響,以提高公司生產、經營的業績,各單位、部門應對產品生產現場的工作環境和員工生活的工作環境進行策劃和規劃。

  4.2各單位、部門應識別和確定對產品質量及其實現過程有影響的工作環境,並按照工藝要求,對工作環境進行策劃和規劃。

  4.3各單位、部門負責組織相關人員確定並管理為實現產品符合性所需的工作環境中人和物的因素,根據生產經營的需要,確定並提供必須的作業場所,創造良好的工作環境,應包括:

  4.3.1創造性的工作方法和更多的參與機會,以發揮公司內人員的潛力;

  4.3.2裝置設施的管理,併力求提高裝置的效率和安全性;

  4.3.3 提供適宜的勞保和防護用品;

  4.3.4工作場所的位置;

  4.3.5與社會的相互影響;

  4.3.6熱度、溼度、光線、空氣流動;

  4.3.7衛生、清潔度、噪聲、振動、防靜電和汙染。

  4.4工作環境區域劃分:

  各單位、部門根據各單位內部實際的工作區域使用情況劃分內部各部門的工作環境責任區域,明確各部門工作環境責任區域的負責人員,並賦予其職責和許可權。

  4.5工作環境的維護

  各區域負責人負責對工作環境進行保持維護以達到生產經營的需要,可透過使用看板管理、目視管理、定置管理和7S管理等各種方法實現。

  4.6工作環境的監督檢查

  各單位、部門根據各單位內部實際情況建立監督檢查機制,對照前期策劃的工作環境要求對其內部工作環境進行監督檢查,對檢查發現的不符合事項按相關程式檔案要求由缺失責任單位進行原因分析和提出糾正/預防措施,並對其執行的糾正/預防措施的效果進行確認、驗證,直至其符合規定要求。

  4.7工作區域環境要求

  工作區域環境要求應符合《機械製造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規範》(AQ/T 7009-2013)要求,主要包括:

  4.7.1通道的環境要求:

  a)通道寬度要求:

  1)人行安全通道寬度宜大於0.8,分割線應清晰、準確;

  2)車行道寬度應大於3.5m;

  3)專供叉車通行的單行道應大於2m。

  b)通道規劃的顏色要求:

  1)通道線顏色:黃色;

  2)通道線表示法:用黃色膠帶貼上或黃色油漆塗刷。

  c)通道的其它要求:

  1)儘量避免彎角,考搬運物品的方式採取最短距離;

  2)通道的交叉處儘量使其直角;

  3)左右視線不佳的道路交叉處儘量予以避免;

  4)在通道上不可停留和存放任何物品;

  5)要時常保持通道地面乾淨,有油汙時應立即清除;

  6)安全出口必須暢通,不可堵塞,並且要有“安全出口”標示。

  4.7.2工作場所的環境要求:

  a)使用清掃工具定時清掃工作場所的地面、塑膠板、工作臺、機器裝置、測量裝置等;

  b)工作場所內不可放置3日內不使用的'物料;

  c)易損零件、產品或材料應將其置於容器或存放設施內,不可直接將其置於地面上,並且對其要有一定的標識;

  d)零件、外購/外協件、在製品(半成品)、成品不可掉於地上;

  e)經常清理地面,使其清潔、乾淨,不可有油漬(油汙)或水漬;

  f)消防栓、配電櫃與公告欄前均不可有障礙物;

  g)工作場所內不可有“沒有必要”的架子或障屏影響現場的視野;

  h)車間現場車行道、人行道及安全通道要暢通,地面應平整無破損;

  i)地面、牆壁、工具箱內外,工作臺上下,機床內外均需保持整潔,無散落套圈,機床周圍不準放置與本機臺無關的物品;

  j)檢測儀器、器具、標準件應放置有序,位置適當,便於使用和操作,防止變形和工序磕碰傷;

  k)工位器具(工具箱、工作臺、在製品塑膠/筐板等)均需按規定位置擺放,不能超出規定的標準線;

  l)工序間產品要擺放整齊,在加工擺放過程中要輕拿輕放,防止磕碰受損,並及時交檢;

  m)生產現場嚴禁吃零食,吃飯,看書刊雜誌,不準將雨具帶入生產車間;

  n)廠區內嚴禁吸菸,不準隨地吐痰,亂扔垃圾;

  o)生產現場不準穿拖鞋,不準穿高跟鞋,穿好工作服,不可放置私人物品(可在某區域集中放置);

  p)對暫時不用的物品,全部清理出生產現場。

  4.7.3工作區域的標示要求:

  a)區域線的顏色規定:

  1)合格區:綠色油漆或綠色膠帶,5cm寬;

  2)不合格區,可疑品區或安全警戒線:紅色油漆或紅色膠帶,5cm寬;

  3)待檢驗區域、定位線或通道線等:黃色油漆或黃色膠帶,5cm寬;

  4)辦公區、工作區、作業區域,待作業品區域等:白色油漆或白色膠帶,5cm寬。

  b)區域定義:

  1)合格區:指專用來存放本製程檢驗員判定為符合檢驗標準及規定要求之物品的區域,其區域大小可視場所需要而定;

  2)不合格區:指專用來存放本製程檢驗員判定為不符合檢驗標準及規定要求之物品存放的區域,其區域大小可視場所需要而定;

  3)可疑品區:指專用來存放因無標識或標識不完整而無法辨別產品名稱種類或無法明確產品狀態(合格或不合格)之產品的區域,其區域大小可視場所需要而定;

  4)待檢驗區:指專用來存放等待本製程檢驗員檢驗的物品的區域,其區域大小可視場需要所而定;

  5)暫存放區:指因需流入下一流程或等待電梯或等待出貨等物品暫時存放的區域,暫放時間限為一週內,其區域大小可視場所需要而定;

  6)×作業區:指某一流程正在或即將作業的區域,如進貨檢驗區等,其區域大小可視場所需要而定;

  7)×放置區:指用來定位某些非質量體系類物品的區域,為了現場的整體美觀,其區域大小可視場所需要而定,如清潔用具放置區、檔案櫃放置區、報廢產品放置區等。

  4.7.4倉庫、儲存室的環境要求:

  a)倉庫、儲存室須有管理責任者的標示,倉庫、儲存室管理員對所保管的物品應按“先進先出”原則進行領發作業,並確保其“帳、物、卡一致”;

  b)光線的照明亮度應適適宜,且倉庫、儲存的區域應通風、不積水、不潮溼、乾淨、整齊;

  c)必要時,倉庫、儲存室需有貯存平面佈置圖示示,其內儲存、存放的物料、材料等應以標籤、標識牌等作明確的標識;

  d)倉庫、儲存室存放的物品、材料如以紙箱儲存,須有疊放高度的限制;

  e)對倉庫、儲存室所存放的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危險物品、化學藥品等儲存須以明顯的標識牌進行標示,並對其予以隔離、防潮及採取各種安全防護措施;

  f)貯存區或其料架上不允許有好幾種材料、零件、配件等混淆放在一起;

  g)按公司相關管理規定定期對倉庫、儲存室等內材料進行盤點和檢查,清理呆料和已經生鏽變質過期的材料;

  h)貯存區料架上不準存放呆料、廢料或其他非材料的物品;

  i)已生鏽或變質的材料或零件、配件不準放置於貯存區內或其料架上。

  4.7.5圖紙、合同資料及檔案/資料等管理的環境要求:

  a)圖紙、合同資料及檔案/資料等須有管理規定:如編號、目錄、存放處定位;

  b)圖紙、合同資料及檔案/資料等須有專用的檔案櫃,並有管理責任者之標示;

  c)檔案檔案實行目視管理,讓人能隨時使用;

  d)圖紙、合同資料及檔案/資料等保管須有目錄、有次序、且整齊,讓人很快能使用;

  e)個人資料(卷宗)不可放在共用檔案櫃內。

  4.7.6機器裝置(包括測量裝置)的環境管理要求:

  a)生產現場各單位的機器裝置擺放必須整齊、乾淨;

  b)建立機器、裝置的責任保養制度(包括:機器、裝置的一級保養、二級保養制度),並定期檢查機器、裝置潤滑系統、油壓系統、空壓系統、電氣系統等;每一臺裝置都要有保養記錄,裝置使用者及管理者均需作明確標示;

  c)建立機器、裝置的操作指導書,要求所有人員按規定對機器、裝置進行操作,並掃除一切異常現象;

  d)不可有短期內(二週內)不使用之裝置存放於生產現場,如有則需以“停用”等標牌進行標識。

  4.7.7實驗室工作環境管理要求

  a)實驗室必須按防火、防災害事故的要求,建立健全實驗室負責人為責任人的管理機制;

  b)實驗室內的電氣裝置使用,必須符合安全用電規定,動力電源嚴禁與照明線共用,謹防因超負荷用電著火;

  c)定期檢查儀器裝置,保持儀器裝置效能良好,貴重儀器裝置應設專人負責妥善管理;

  d)實驗室內非因工作需要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注重防火防爆;

  e)實驗室門鎖鑰匙要落實專人管理,嚴防丟失、配製。嚴禁挪用、損壞實驗室內的消防設施和器材;

  f)保持室內清潔、整齊,工作結束後,關閉所有用電裝置、設施,注意關好門窗,方可離人。

  4.7.8用電安全管理

  a)配電房管理

  1)非有關人員不得進入配電房;

  2)高壓電房只准合格電工操作,並嚴格按照電工操作規程進行,經常監視變電房和低壓室執行情況,並做好記錄。發生故障由電工處理;

  3)變電室接地檢查每年自行進行一次。避雷器每年請指定認可機構檢測一次;

  4)配電房操作,必須按照相關操作規程執行。

  b)生產過程用電管理

  1)每臺生產裝置開機送電前,要檢查所開裝置是否正常。如正常可以合閘送電;

  2)裝置使用完畢,長期不用或下班時,要斷開電源開關;

  3)有接地要求的裝置,使用前一定要接地,使用者要經常檢查接地線兩端接觸金屬的情況;

  4)電氣裝置發生故障時,要立即通知電工,不得私自處理;

  5)屏櫃除錯過程中應按照要求將屏櫃接地。

  4.7.9飲食管理要求

  a)地面、檯面、用具及就餐環境管理要求

  1)每天工作結束應及時打掃地面、地溝、檯面,不留死角;

  2)定期對食堂各個功能間進行徹底清潔大掃除,包括:牆面、地面、餐飲具、公用具、案檯面、冰箱(櫃)內外壁等,保持乾淨整潔,特別是放假結束後的食堂清潔衛生;

  3)餐桌應當餐前擦淨,餐後除油清洗乾淨,桌面、桌腿及各部位無灰塵、無油膩感。應當有專用於擦餐桌的抹布,抹布應當保持乾淨,定期更換;

  4)餐廳地面、牆壁、門窗、燈具、暖氣、空調機清潔整齊;

  5)餐廳安裝滅蠅燈、紫外線燈、門簾、風幕及其他防菌、防蠅、防鼠、防塵等措施;

  6)使用的各種工具、容器或機械用後要及時清洗消毒,擺放整齊,放於原位;

  7)配餐過程快餐公司職工服裝要求整潔,掛胸牌,戴帽子、口罩、手套;

  8)運餐車輛要求清潔,盛裝飯、菜、湯的器具必須加蓋或用保鮮薄膜包裹,嚴禁人貨混載;

  9)全體員工就餐時應保持就餐環境的清潔衛生;

  10)各加工產生的廢料、廢棄物及泔水等應存放在加蓋的垃圾桶內,並及時清理運走,清理後的垃圾桶應裡外清潔不遺留食物殘渣;

  11)飯菜留樣48小時,每份重量不低於150克;

  12)伙食管理委員會成員參與日常食品衛生安全檢查與監督。

  b)食品採購和儲存管理

  1)應當嚴把食品、原材料採購關。必須到持有衛生許可證的經營單位採購食品、原材料,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索證,並記錄。要相對固定食品、原材料採購的場所,以保證其質量和便於監督;

  2)嚴禁採購不符合食品衛生標準和要求的食品;

  3)設立專職倉庫保管員,要嚴格食品入庫登記制度。食品入庫驗收時要檢查食品質量、衛生狀況、數量、索取有效證件(票記要與食品批號相符);

  4)貯存食品、原材料的場所、裝置應當保持清潔,無黴斑、鼠跡、蒼蠅、蟑螂等;貯存食品、原材料的場所應當通風良好;

  5)儲藏的食品應隔牆離地,按入庫的先後次序、生產日期、分類分架、生熟分開、擺列整齊。庫內不得存放變質、有臭味、汙穢不潔或超過儲存期的食品;

  6)儲藏場地,要通風良好,溫溼度低,門窗、地面、貨架清潔整齊;

  7)食品儲存過程中應採取保質措施,堅持先進先用的原則,切實做好質量檢查與質量預報工作,及時處理有變質徵兆的食品。

  c)飲用水安全管理

  1)運營保障中心負責對公司內茶水間的開水器每季度至少進行一次清洗,並做好記錄;

  2)運營保障中心負責對公司生活水箱內的水一年換水兩次,並儲存相關記錄;

  3)運營保障中心負責對公司生活水箱內的水質每年做好水質化驗,並儲存化驗記錄。

  4.8工作環境管理的實施

  4.8.1各單位上班工作前及下班生產結束後,須對其工作區域地面、工作(辦公)桌內外、機器裝置(包括測量裝置)、物料存放區、廢料箱及周邊環境進行清掃,並在工作過程中隨時保持工作區域環境整潔有序。

  4.8.2必要時,各單位工作區域的環境可以設專人每天進行清掃。

  4.8.4外購/外協件、在製品(半成品)、成品、包裝材料、不合格品及其他生產廢料等必須整齊放置於指定區域,並對其進行標識,嚴禁將其凌亂堆放,其具體按公司相關檔案規定執行。

  4.8.4生產所需要的推車、電瓶車、叉車等各類轉運工具必須分類停放到存放區,不得隨意亂停、亂放。

  4.8.5各單位建立工作環境監督檢查機制,定期進行檢查,對出現的問題進行跟蹤整改。

  公司管理制度6

  為規範公司勞動管理制度,培養和鍛鍊一支符合現代企業管理的隊伍,提倡敬業愛崗,發揚團隊精神,零奢侈、不浪費,創造出一流的產品,提供高品質的服務,特制定《公司員工考勤制度》。

  一、公司實行雙休制。週一至週五為正常工作日,週六、週日為休息日。

  作息時間:上午9:00-12:00,

  下午2:00-5:30(10月1日-4月30日)

  下午2:00-6:00(5月1日-9月30日)

  二、辦公室指定考勤員負責公司人員的考勤工作。

  三、員工考勤實行簽到制。員工上、下班均須到指定地點簽到,上班時間以簽到為準,下班未簽到或有特殊情況而事先未向領導及辦公室說明的視為早退。遲到或早退一次扣發工資50元,遲到半天以上作曠工處理,曠工一天扣發工資100元,一月內曠工3天,按自動離職處理。

  四、員工因私請假,經部門經理或總經理批准後,將審批後的請假條交辦公室,辦公室每月統計,滿事假一天,按月工資/21.5天扣發工資。

  五、請假批准許可權:各部門經理有一天批假權,超過一天由總經理批准;各部門經理請假,需總經理批准。臨時離崗須通報辦公室去向,以便工作聯絡。

  六、請假人員逾期不歸,又未辦理手續者,按曠工處理。如遇不可抗拒情況,有證明者除外。

  七、員工病假需有醫務部門的病假證明,病假按月工資/21.5天×天數扣發工資,病假超過15天,全月無工資。職工因違反紀律,打架鬥毆造成病、傷者,休息治療期間不得按病假處理。

  八、婚假。員工本人結婚,由公司領導批准,給予五天的婚假,男女雙方按法定婚齡各推遲三週歲以上初婚的為晚婚,另給予十天晚婚假。員工結婚時雙方不在一地工作(居住)的,其中的一方單位可根據去另一方所在地的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

  九、喪假。員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或子女、岳父、母,或公、婆死亡時,需要其料理後事時,由公司領導批准,給予五天的喪假,可以根據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

  十、產假。對符合《四川省計劃生育條例》規定休產假的女職工,其產假按下列情況分別確定:

  1.正常分娩者,給予產期九十天,其中產前休息十五天,產後休息七十五天。

  2.提前分娩者,給予產假九十天,超期分娩者,保證產後休息七十五天。

  3.難產者增加產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十五天。

  4.員工在產期內,發基本工資,可根據去另一方所在地的路程遠近,另以根據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

  十一、員工在批准的婚喪假、產假和路程期間,基本工資照發,途中的車船等費用全部自理。

  十二、員工在休假期間,必須保證通訊工具的暢通,以便隨時同公司保持聯絡。

  十三、凡中午不回家的員工,公司統一準備午餐。準備了又未吃的員工,公司將午餐費在其工資中扣出。

  公司管理制度7

  為加強公司的規範化管理,完善各項工作制度,促進公司發展壯大,提高經濟效益,根據公司有關各項規章制度,特制訂本公司管理制度。

  一、全體員工必須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和決定。

  二、禁止任何部門、個人做有損公司利益、形象、聲譽或破壞公司發展的事情。公司提倡求真務實的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厲行節約,反對鋪張浪費;倡導員工團結互助,同舟共濟,發揚團隊合作和團隊創造精神,增強團體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三、鼓勵員工積極參與公司的決策和管理,鼓勵員工發揮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議。

  四、實行“崗薪制”記時記件制的分配製度,為不同崗位的員工提供不同的薪資。並隨著經濟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員工各方面待遇;公司為員工提供平等的競爭環境和晉升機會;公司推行崗位責任制,實行考勤、考核制度,評先樹優,對做出貢獻者予以表彰、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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