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安全三級管理制度(精選15篇)
校園安全三級管理制度(精選15篇)
在生活中,制度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制度是要求成員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制度到底怎麼擬定才合適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校園安全三級管理制度(精選15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校園安全三級管理制度1
安全工作是學校工作的重中之重,全體教師務必高度重視,以確保學校教學秩序的正常進行。
一、班主任和科任教師必須嚴格履行《班主任職責》和《任課教師職責》,為人師表,教書育人;
二、教師要以《守則》、《規範》、《未成年人保護法》、《道路交通法》等為依據,做到經常宣傳講解,不厭其詳、不厭其煩,並作好督促、檢查工作;
三、教師應尊重學生人格尊嚴,不得體罰、欺侮學生,任何情況都不得把學生排斥在教室外,或者停學生的課,若因教師的言行不當而導致學生髮生重傷甚至更嚴重的後果事件,當事教師除按上級有關法律規章處罰外,一切經濟責任由當事教師承擔;
四、教師要按時上班、準時上崗,上課期間發生的安全事故由上課教師負責處理,若教師不在崗造成的事故由該教師負責,教師在放學後不得把學生留在教室不管,否則一切後果由當事教師負責;
五、班級應嚴格按學校規定收費,教師不得自立專案,亂訂教輔資料,亂收費,更不得向學生罰款和向學生收紀律保證金,以免造成安全事故;
六、全體學生應積極參加“學生意外傷害保險”,若發生安全事故,應及時辦理有關保險賠付手續;
七、教師要和學生共同搞好大掃除,教室後窗由教師打掃,打掃衛生一定要留意安全,要按時放學,教育學生不在路上逗留,應按時回家,留意交通安全;
八、值班的教師、領導負責正常教學秩序的維護,嚴格遵守值班職責,上下午均提前30分鐘上班,加強上課前的巡視和課間巡視,發現安全隱患及時處理,避免事故的發生;
九、若發生重大事件,教師應及時上報學校,再由學校報上級協同處理。
校園安全三級管理制度2
一、校長是單位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負責本單位安全工作政策的宣傳、教育、落實,牽頭制定單位的安全工作制度,張羅安全經費,確保單位安全。
二、分管校長是安全工作的直接責任人,具體負責學校的安全工作,落實安全工作制度並檢查彙報落實情況,及時對學校安全工作提出建議和不斷完善治理措施。
三、班主任是班級安全工作的直接負責人,負責本班學生的安全教育、治理,及時處理本班學生髮生的安全事故,推薦任命班級安全乾事,抓好班級安全制度的落實,重大題目及時報告,配合學校有關部分抓好安全工作。
四、行政值日職員均有安全責任,要按照學校對安全工作的分工,各負其責,處理好學校發生的安全事故,維持好學校的正常教學秩序。
五、任課教師要樹立“教書育人,安全第一”的思想,確保上課時間內的學生安全,課前盤點學生人數,發現題目及時與班主任及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溝通,積極完成學校交給自己的安全工作任務。
校園安全三級管理制度3
一、交通安全
1、行路安全
各種交通訊號燈的含義:綠燈亮時,准許透過,但轉彎的車輛不準妨礙直行車輛和行人透過;黃燈亮時,不準透過,但已超過停止線後車輛和已進入人行橫道的行人可繼續通行;紅燈亮時,不準通行,黃燈閃爍時,須在確保安全原則下通行。
人行橫道訊號的含義:綠燈亮時,准許透過;綠燈閃爍時,不準行人進入人行橫道,但已進入人行橫道的可繼續通行;紅燈亮時,不準通行。
⑴橫穿馬路時,要養成看交通訊號的好習慣;
⑵不要在馬路上追逐、猛跑,斜穿或突然改變行路方向;
⑶不要倚坐護欄和隔離墩,也不要圖省事翻越或鑽越護欄和隔離墩過馬路,而應走過街天橋和過街地道;
⑷在沒有人行穿越道的路程,須直行透過,主動避讓來往車輛,不要在車輛臨近時搶行;
⑸穿越公路時,要聽從交通民警的指揮,要遵守交通規則,做到“紅燈停,綠燈行”及“一慢、二看、三透過”;
⑹不要在公路上曬糧食及農作物;
⑺不要在公路上嬉戲、踢球玩耍等;
⑻馬路上行走不要多人並行、攀扶、漫不經心等,要提高安全意識。
2、騎車安全
⑴按照交通部門的規定,不滿12週歲的兒童,不準騎腳踏車,三輪車和推拉各種人力車上街。
⑵騎腳踏車上街走慢車道,不能進入機動車行駛的快車道,也不能在人行道上騎腳踏車。
⑶在沒有劃分機動車、非機動車道的路段,要儘量靠右行駛,不能逆行,也不能到路中間去騎。
⑷騎車要直行,不能忽左忽右地拐來拐去。
⑸轉彎時不能搶行、猛拐,要提前放慢速度,看清左右及後方,並要打出明確的手勢,表示轉彎的方向,超車時不能影響被超車輛的行駛。
⑹騎車經過交叉路中,要減速慢行,注意來往車輛,遇到路口紅燈時,要及早剎車,不能越過路口的停車線。
⑺兩人或多人一起騎車上街時,不要並行,更不能互相攀扶,不要你追我趕地瘋鬧,或相互開玩笑。那樣既影響別人正常行駛,也容易造成事故。
⑻騎車時,不能撒把,來顯示自己騎車技術,也不能圖省力和好奇,去攀扶機動車輛。
⑼騎車不要帶人或過大、過重的東西,也不要手裡拿著其它物品騎車。
⑽不要在馬路上學騎腳踏車。
⑾中小學生嚴禁騎摩托車,無證駕駛摩托車按規定可拘禁15天。
⑿未滿12歲的兒童不能搭乘摩托車。
3、乘車安全
⑴不能乘坐超速、超載、無證駕駛的車輛。
⑵乘車時要遵守秩序,在指定地點依次候車,等車停穩後先下後上,不要擁擠,不能在車還沒停穩時就搶先上下車,否則很容易造成摔傷或撞傷。
⑶乘車時,不能向車外亂扔雜物,也不能把頭、胳膊或身體任何部分伸出車外,這樣容易被對面來的車或路邊的樹枝刮傷。
⑷同時坐車千萬不能攜帶鞭炮、汽油一類的易燃、易爆物品上車。
⑸下了車要先走到便道上去。如果需要橫穿馬路,就必須從人行橫道透過,絕不能一下汽車就急忙奔向馬路中間,更不能不等汽車開走,就從車前、車後往馬路中間跑,這樣看不見路上來往的車輛,很容易出事。
⑹打出租汽車時,不要站在機動車道上。
⑺一旦不幸遇到翻車事故,不要死死地抓住車廂的某個部位。而要去抱住自己的頭,並縮起全身才是上策。
⑻如果遇上交通事故,要維護好現場,同時呼喊大人,通知醫院,以便迅速搶救傷員,並及時向交通警察或治安人員報警,還要記住肇事車輛的車牌號碼。
二、防溺水
1、不要私自在海邊河邊、湖邊、江邊、水庫邊、水溝邊、池塘邊玩耍、追趕以防滑入水中,有句俗語:有事無事江邊走,難免有打溼腳的時候。
2、嚴禁學生私自下水游泳,特別是中小學生必須有大人的陪同並帶好就生圈。
3、嚴禁中小學生私自外出釣魚,因為釣魚蹲在水邊,水邊的泥土、沙石長期被水浸泡,而變很鬆散,有些水邊長年累月被水浸泡還長了一層苔蘚,一踩上去就滑入水中,即使不滑入水中都有被摔傷的危險。
4、沒有大人陪同或配帶救生圈的情況下,嚴禁私自結夥去划船。
5、到公園划船,或乘坐船時必須要坐好,不要在船上亂跑,或在船舷邊洗手、洗腳,尤其是乘坐小船時不要搖晃、也不能超重,以免小船掀翻或下沉。
6、在坐船時,一旦遇到特殊情況,一定要保持鎮靜,聽從船上工作人員的指揮,不能輕率跳水。
7、如果出現有人溺水,更不要貿然下水營救。
8、遇到大風大雨、大浪或霧太大的天氣,最好不要坐船,也不要在船上玩。
9、如果不慎滑落水中,應吸足氣,拍打著水,大聲的呼喊,岸上的人應馬上呼喊大人救援,並找附近的有長樹枝、竹子、草藤什麼的,便於拋向落水的人抓住,如果沒有大人來救援,岸上的人應一邊呼喊一邊馬上脫掉衣服、皮帶並把它們接起來拋向落水的人。
10、如果不幸溺水,當有人來救助的時候應該身體放鬆、讓救助的人托住腰部。
11、當自己特別心愛的東西,掉入水中時不要急著去撈,而應找大人來幫忙。
三、預防食物中毒,講究衛生,從我做起
1、不要隨便亂買零食,特別是不要在路邊小店、街頭買一些包裝粗糙,質量低次的冷飲、冰棒,不吃無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的商販出售的爆米花、膨化食品、豆腐腦、熟肉、羊肉串、麻辣等食品。
2、隔夜食品要加熱,不吃腐爛變質的食品,不要喝自來水,更不要隨便亂喝水,生吃瓜果。蔬菜要洗淨,吃水果前要削皮,不要亂吃野果、野菜、蘑菇等野生食物。
3、要勤洗手,特別是在飯前飯後,上廁所必須要把手洗乾淨。
4、低年級的同學現在正是掉牙齒的年齡,不要亂吃零食,要時刻保持口腔衛生,這樣才能長出堅硬、整齊、潔白的牙齒。
5、在購買食品時應認真看清生產廠家、生產日期、保質期。
6、家裡的餐具經常消毒,廚房要避風,防止發黴。
7、小孩子最喜歡嘴裡含些東西,特別是一些比較硬的東西,這樣很容易滑入肚內,並且也有很多細菌,會造成痛苦至危險。
8、不要偷吃果園的水果,可能有噴灑的農藥,以免中毒。
四、火災的預防與自救
1、特別常見的火災事故:我們的生活處處與火打交道,但火又給我們帶來很多危害,所以我們不要玩火,平時不要攜帶打火機、火柴、鞭炮。
2、我們的家長有很多都是抽菸的,同學們要特別提醒家長不要躺在床上抽菸,特別是菸頭不要亂扔。
3、使用電器要小心,使用日光燈、電熱器時,要與可燃物保持一定的距離,不要用燈泡、電熱器烤衣服、手巾等物。
4、使用蚊香要注意,點燃的蚊香放在金屬盤、瓷盤或水泥地、磚地上,同進還要注意遠離可燃物。
5、使用火爐要小心,爐旁不要放可燃物,千萬不要用火爐來烘烤衣服,如果要烘烤,必須要有人看管。
6、使用液化石油燃氣灶要注意安全,點火時,要先開氣閥,再用電子點火。用完後,要隨手關閥門,同時特別要注意用液化氣做飯、燒水時要專心看守,以防水把火澆滅。
7、不要私自在野外進行野炊、燒烤等活動,以防引發山火。
8、不要在人口密集,和有油庫、炸藥、酒廠、化工廠附近燃放鞭炮和煙花。
9、不要亂燒垃圾,同時不要把燃燒的煤渣放在垃圾堆裡,這樣容易燃燒引起火災。
10、清明節時,掃墓也要特別注意香蠟引發的火災。
11、家中發生大火應就立即就地取材,用溼毛巾蓋住火焰,並迅速切斷火源。
12、如果油鍋著火,千萬不要用水去滅火,更不要直接用手端鍋,以免湯傷,應立即將鍋蓋蓋上,或用沙土、棉被湮滅。
13、要加強對兒童、痴、呆、傻、孤寡、精神病人、流浪乞討人員的監管,要及時制止這些人在野外用火,規範野外用火行為。
14、五不燒:未經批准不燒,沒有專人負責不燒,二級風以上天氣不燒,沒有防火隔離帶不燒,沒有準備好撲火工具不燒。
15、十不準:不準燒荒開墾,不準燒田埂地邊雜草,不準燒牧場,不準在林內打火把,不準在野外燒夥取暖及野炊,不準亂丟菸頭、火柴及其它引火物品,不準在林邊放鞭炮、燒紙、點蠟,不準燒火驅蚊和使用槍械狩獵,不準在林邊實施爆破和實彈射擊。
16、嚴禁損壞、挪用、擅自拆除森林防火設施,堵塞防火通道,破壞森林防火林帶。
17、撲救森林火災不得動員殘疾人員,孕婦和兒童參加,學生不得自發上山撲火。
18、有火災隱患可撥打林區防火指揮部電話:3332695。
19、學生應特別重視《護林防火教材》並經常與家長一起閱讀,使家庭成員不要成為護林防火的責任人。
20、重點防火期不使用大負荷的用電裝置,防止電線負荷過大易起火。
五、用電安全教育
1、學習用電常識,不要用硬的物品接觸電源,也不要用人體某個部位接觸電源,以防觸電。
2、不要亂插、私接電源,特別是不要用溼手去插電源插頭。
3、要多注意觀察家裡的各種電器,插頭插座、電線、燈是否有破損、老化的現象,如果有應立即告訴家長進行正確處理。
4、我們中小學生不要私自玩電,特別是當家裡沒有人時,一定要把所有的電源都關閉或拔掉。
5、凡是金屬製品都是導電的,千萬不要用這些工具真接與電源接觸。
6、不要用溼的手巾擦電器,防止水滴進機殼內造成短路,以免觸電。
7、在放學、上學的路上,特別注意路邊的電線是否有脫落,見到一定要躲開。
8、雷雨天氣,千萬不要站在樹底下避雨,以免遭到雷擊。
9、暴風雨吹落了電線,有人不幸被電擊倒了,千萬要伸手去拉觸電者,正確的方法是用幹木棍等絕緣的物品,挑開電線,並告訴大人,通知有關部門。
六、流行病預防
1、早睡早起,加強體育鍛煉,保證充足的睡眠,增加室外活動提高抗病能力。
2、每天堅持室內通風換氣。
3、要經常做到勤曬衣服,曬被褥,曬太陽,勤換洗衣物。
4、飯前便後,手接觸不放心的物品後應及時洗手。
5、不挑剔食物,多喝開水,飲食上要清淡,多吃高蛋白,維生素豐富的食物,多吃蔬菜、水果,忌生食。
6、衣服增減要適度,住宿生棉衣不要過早帶回家,應放在寢室,及時新增。
7、保持個人衛生,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
8、流行病高發期,應儘量避免到公共場合或人口密集的地方,少竄門減少感染機會。
9、流行病高發期,應加強室內消毒,公共場所消毒。
10、6個月至15歲的兒童,必須按免疫接種時間及時接種疫苗。
11、疑似病症要及時檢查確診,不要諱疾忌醫,作到早發現,早診斷,早隔離,早治療,有病及時就診不要帶病上學。
12、病人的餐具要與家人分開並消毒,房間要保持通風。
13、學生在食堂就餐要自備餐具,就餐前後都要清洗乾淨。
14、校園內不得餵養雞、鴨、狗等動物,學生不能將貓、狗等動物帶入校園。
15、住宿生感染疾病後要及時通知家長,回家離校治療,避免傳染。
七、實驗室安全常規
1、學生到實驗室應排隊出入,不得擁擠。
2、不經教師允許不得擅自動用實驗器材。
3、實驗時,要嚴格按照操作要求進行,按照儀器銘牌規定進行選用和使用。
4、不經教師允許,不得自作主張,按自己的猜想胡亂試驗,以免造成危險或損壞實驗器材。
5、做電教實驗時,注意安全用電,以免觸電。
6、實驗完畢後,要整理好器材,電學實驗,先斷電源,注意檢查電路是否安裝正確。
7、實驗所用的藥品,很多是易燃、易爆、有腐蝕性或者有毒害的,因此使用時要保證安全,遵守有關規程和操作,並注意以下幾點:
8、學生需嚴格遵守老師的各項指示。
9、沒有老師陪同之下,學生不可進入實驗室。
10、用完試劑及化學藥品須立即放回原處,不得將藥品帶離實驗室。
11、學生不可在實驗室內奔跑及追逐。
12、實驗進行中不可擅自離開。
13、如打破儀器或遇上任何意外需立即知會老師。
14、長髮必須束好。
15、如有需要請配戴安全眼鏡。
16、學生須熟悉緊急應變計劃。
17、如學生希望在校外自行進行實驗,應先尋求老師的意見。
校園安全三級管理制度4
1、已滿14週歲不滿16週歲的青少年犯有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死亡,搶劫、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2、已滿16週歲的青少年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3、嚴禁攜帶管制刀槍具進入校園,切勿隨身攜帶管制刀槍具。
4、青少年嚴禁攜帶、出售、轉讓、購買、保管管制刀槍具、彈藥、易爆易燃、放射性、毒害性、腐蝕性物品。
5、嚴禁瀏覽黃色反動網站,不購買、觀看、傳播、藏匿、保管黃色反動音像製品。
6、嚴禁在校內外聚眾賭博,未成年人不得參與賭博或變相賭博,未成年人不得參與購買各種性質的彩票。
7、不要因為好奇,試吸毒品,不得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
8、在校園不得拉幫結派,打擊報復他人,打架鬥毆,強行向他人索要財物。
9、未成年人要認清邪教反社會、反人類的本質,提高識別和防範邪教的能力,嚴禁加入邪教組織。
10、中學生應理性的看待早戀,將心底這份純真的感情轉化為學習的動力,共同促進。
11、嚴禁販賣、使用假幣。
12、贓物便宜買不得,明知是贓物而購買、窩藏、代為銷售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13、禁止毀壞、藏匿、丟棄或者私自拆看他人信件,侵犯公民通訊自由權利,情節嚴重者處以一年以下徒刑。
14、嚴禁偷竊、故意損毀或者藏匿他人財物。
校園安全三級管理制度5
一、學校應堅持“走動式治理”每週一小查,每月一大查,對學校的安全狀況進行一次全面檢查。
二、檢查內容要按照學校及上級有關部分關於安全工作的要求,逐項對照,重點部位重點檢查。
三、檢查時要做好專用記錄,對檢查出的安全題目(原創)提出整改要求,學校拿出整改措施,重大題目(原創)要及時向上級報告,按照“誰檢查、誰簽字、誰負責”的原則,落實有關責任。
四、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依據各部分責任目標內容進行檢查考核,考核內容納進(原創)班級、班主任年終工作考核。因工作失職導致本部分、本班出現安全事故,將不得參加優秀班主任、先進工作者評選,還會影響到責任人的績效工資,同時要追究責任人的責任。
五、安全檢查工作列進(原創)崗位目標責任制,假如因安全檢查不到位而出現重大題目(原創),實行責任追究,一票否決。
校園安全三級管理制度6
為了進一步維護正常的教學秩序,確保學校安全,根據各項治安管理制度,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對學生進出校園作出以下規定:
1、學生進出校門時必須先整理儀容儀表,穿拖鞋、衣冠不整者,門衛有權糾正,屢教不改者按校規校紀處理;騎腳踏車的學生必須下車步行進出校門,學生進校後按指定位置擺放整齊,校園內禁止騎車或亂放車輛;進入學校上課遲到的同學必須自覺登記姓名、班級及遲到的原因。全體學生必須配合門衛人員的管理,尊重他們履行職責的工作,不得干擾、破壞學生進出校門的正常秩序。
2、學生遲到後應向值日教師說明情況,獲得同意才可以進入班級上課。
3、學生在上課時間不允許進出校園,如有特殊原因,經班主任或任課老師批准後,憑藉學生請假條才可以離開學校。
4、禁止學生在校園裡面邊走邊吃東西,禁止帶食品到教室。
5、校外人員來校聯絡工作須持本人證件或者經被聯絡人同意後方可進校。
6、來校開會者須出示開會通知後方可進入校園。有小車進校要聽從門衛指定區域停車。召開家長會時,校內不準停車。
7、教職員工騎腳踏車進出校門時須下車推行,學生腳踏車一律停放停車區域並上好鎖。
8、攜帶學校物品出校時,須持有攜物出門證,經門衛檢查後方可通行。
9、進出校園嚴禁翻越圍牆。
10、愛護校園一草一木,保持校園整潔;嚴禁亂刻亂畫、亂吐亂扔。
11、嚴禁在校園張貼大、小字報及非法宣傳品。
12、通告、通知、海報、啟事等必須張貼在佈告欄內。
13、校園內堆放物資裝置、建築材料和其它雜物,須由學校統一安排地點。因施工需要臨時佔用、挖掘的,須事先報學校領導批准,並在施工地按規定設定安全標誌。
校園安全三級管理制度7
我校地理環境相對複雜,常常有社會閒散人員進入學校,嚴重威脅了學生的人生財產安全。對此情況,提出一些淺見,望能在治理學校周邊環境的過程中有所幫助:
1、學校周邊環境治理涵蓋師生人身、食品衛生、文化活動等方面,系綜合性治理,應取得社會各界的廣泛支援與通力配合。學校對周邊環境應密切關注與監控。
2、在做好內保工作的同時,應重視學校周邊環境的安全治理工作,應主動聯絡轄區的派出所、村委會、工商、衛生、監管等部門共同抓好治理工作。
3、學校保衛人員除做好校內的巡視工作外,還應注意對校園外附近環境的巡查,發現社會人員對學生進行騷擾以及遇到其它各種事故,要針對不同情況及時報告“110”、“120”、“122”或附近派出所,保護學生的安全。
4、每天放學前,教師要提醒學生,注意交通等各項安全。
5、要教育學生自覺遵守社會公德以及各類法規,維護社會公共秩序,提高學生的自護能力。
6、嚴格值日教師制度,遵照學校有關制度。值日教師上班提前一些,下班晚一些,多巡視,多觀察。
總之,長久以來學校周邊環境是個老大難問題,但為了學生的安全,我們應當多做一些,多看一些,以自己最大的關懷來讓學生有個安全、舒適的環境,茁壯成長。
校園安全三級管理制度8
為維護學校周邊治安秩序,保證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順利開展和全體師生的人身、財產安全,保障教育改革和發展順利進行,特制定本制度:
(1)學校周邊道路保持平整,完好,整潔衛生,排水通暢,便於通行。
(2)學校周邊機動車和非機動車輛,按指定停放點或劃定區域有序停放,不得影響學生進出。
(3)學校的開口處距道路人行道的邊線30米以內的視作沿街開口,根據不同情況設定相應的交通設施;
(4當學校的開口處距相鄰道路平面交叉口或路段中設定的橫道線間距小的,應當完善該道路平面交叉路口或該路段橫道線的行人過街交通設施,在人行橫道線處必須設定人行訊號燈和車行訊號燈。而此開口處不再增設橫道線等其他交通設施;
(5)當學校的開口處距相鄰道路平面交叉口或路段中設定的橫道,應當在開口處設定人行橫道線、(大、中學校的開口處設定注意行人標誌)和人行橫道預告標示,在人行橫道線的兩端設定人行橫道標誌;
(6)當學校的開口處距相鄰道路平面交叉口或路段中設定的橫道線間距除了設定人行橫道線、人行橫道預告標示、注意行人標誌或注意兒童標誌外,還應當在人行橫道線的兩端設定人行訊號燈和在道路上設定車行訊號燈。
(7)上、放學時段,交通複雜路段的中小學校主要出入口有教師和交警或交通協管員護導,疏導人流,師生、家長進出秩序良好;
(8)有條件學校周邊設定上、放學時段臨時停車泊位,並有交警或交通協管員指揮家長接送車輛即停即走,學校安排人員配合疏導工作,學校門口沒有擁堵狀況
(9)對發生在學校周邊,侵害師生人生、財產的刑事和治安案件要及時處理,配合公安部門嚴懲違法犯罪團伙和首惡分子。
(10)在校園周邊複雜地區,要與公安部門協商:要求設立治安崗亭。
(11)將校園周邊地區與公安、社群、銜接納入治安管理範疇,開展治安巡邏。
(12)學校周邊500米內不得新建易燃易爆物品經營場所。
(13)學校周邊500米內不得新建公共停車場。
(14)嚴禁將學校場地租用停放社會車輛,或租用從事易燃易爆物品生產、經營活動。
(15)經有關部門批准在周邊設立的經營商店,要求合法、規範經營,並保持整潔衛生。
(16)校園周邊50米內無亂設攤點,亂堆雜物等影響市容環境現象。
(17)學校門口200米內不設立經營性網咖、歌舞廳、遊戲機房。
(18)學校周邊音像書報商店、攤點不出租非法出版物。
(19)經常組織力量對學校周邊地區和建築物等安全隱患進行排查,以防止安全事故的發生。
(20)每逢開學、放假前要有針對性的集中開展安全教育,強化學生的安全意識。特別是以各種形式加強學生應對泥石流、火災、地震等突發事件的應急訓練,提高自我保護能力。
(21)學校每學期要對校車安全保障、駕駛員資格等情況進行全面檢查,嚴禁租用個人車輛接送學生,要求凡接送學生車輛必須是稽核合格的車輛。
(22)與公安、工商等部門配合,強化周邊出租房屋、流動人口、暫住人口的管理,保護學生安全。
校園安全三級管理制度9
第一條 “校園活動”是指學生在校園內(上課時間除外)進行的各種活動。包括升旗儀式、課間休息、大課間活動、午間活動、課外活動等。
第二條 各班主任利用班會課,按《中學生守則》、《中學生日常行為規範》的具體要求,教育學生文明休息,避免安全事故發生。
第三條 學校應明確每個班級的通行路線,參加課間集體活動、升旗儀式或到專用教室上音樂、美術、語文閱讀、資訊科技、通用技術等課程,應組織學生排隊前往,按規定路線有序通行,並請值日班幹部向授課老師彙報本班學生出席情況。
第四條 學生上下樓梯時,應該靠右慢行,不得奔跑跳躍,不得擁擠,不推人、撞人,當人流較擁擠時,應在走廊盡頭稍等。
第五條 學生課間應文明休息,不得做有危險因素的遊戲,不得在走廊樓梯裡追逐打鬧,不得撞門爬窗,不觸控電器裝置,不損壞消防設施、裝置。
第六條 學生在校園內,不得狂奔亂跑大喊大叫,嚴禁攀爬學校任何一處的圍牆、門窗、圍欄、陽臺及樹木、球架等設施,不跳校園各處臺階。
第七條 察覺到有不安全因素應及時報告老師或相關領導,遇事冷靜,以保全自身安全為重,不衝動蠻幹。
第八條 不準攜帶管制刀具、易燃、易爆、有毒物品進校。
第九條 認真組織好大課間活動,確保活動安全有序。
(一)大課間活動要制定周密的計劃,落實安全防範措施,本著“誰組織、誰負責”的原則,落實人員統一指揮,實行全過程監控。
(二)大課間活動一般以班為單位由班主任帶隊,加強學生的活動安全教育,重視活動過程中的保護和預防措施,合理控制運動量,避免意外事故的發生。
(三)大課間活動應定期對活動場地進行實地檢查,合理安排各年級學生活動區域,檢查活動器具安全效能。發現不安全因素的要及時採取措施。
(四)大課間活動應對學生體質狀況進行調查,建立學生健康檔案,對不適宜參加活動的學生應予妥善安排。
第十條 班主任在課間要隨時掌握學生活動情況,發現學生有不安全行為,應及時制止、教育,並上報德育處。對屢教不改的學生,通知家長配合教育。
第十一條 值日領導和教師加強校園內的巡視,注意觀察學生的活動情況,發現學生有不安全行為,及時制止,做好記載,並將情況通知班主任。
第十二條 每一個教職工都有責任維護學校課間秩序,發現學生不安全行為應及時教育。
校園安全三級管理制度10
為保證我校正常教學秩序,保護學生健康成長,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遵循"注意防範,自救互救,確保平安"的原則,根據我校的實際,制定本規定,要求全校認真貫徹執行。
一、進一步加強對學生安全工作的領導和管理
1、成立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校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制定學校各類人員安全責任制和各方面的安全措施,學校師生應樹立安全第一、安全無小事的思想。
2、學校每學期採用多樣化的教育形式對學生進行安全知識教育,每班每月應有針對性的`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發現問題應及時並進行安全教育。各班要對學生進行緊急情況處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識教育、緊急電話(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識的教育。
3、學校每學期都要與全校各科室各班級簽訂安全防火責任書。各科室各班級本著誰主管誰負責的工作原則,分別制定本科室本班級的防火制度,每月自查一次,發現隱患及時整改,無力整改的立即報告主管領導,最大限度地防止火災事故的發生。每個辦公室只設一個電插座,堅決不使用電爐子、電暖風、電座墊;在教室不使用電水壺、熱水器。對師生員工開展經常性的安全防火教育。
4、建立事故報告制度。學生出現傷害事故要做到"三個第一",即:第一時間把學生送往醫院、第一時間向學校領導彙報、第一時間通知學生家長;重大事故的上報要形成書面報告,由學校出面向教育局及相關部門彙報。
5、實行領導值日,教師值日製度,填寫值日登記表。
6、不經學校同意,各部門各班不得組織學生上街宣傳或參加慶典活動以及參加其他活動。
7、建立安全工作檢查制度,每學期初、學期末,學校領導都要會同電工全面檢查電源線路一次,發現老化、打火、脫位等情況及時更換或整改;平時也要注意觀察,發現異常,立即處理。
學校領導要經常檢查校內各種體育、課外活動、消防、基建等設施情況,對有不安全因素的設施要立即予以拆除。
二、學生外出活動的安全管理
1、組織學生外出活動(含社會實踐、社會調查、春遊、秋遊、參加公益勞動、義務勞動、參觀訪問等)要實行申報制度,制定安全措施,活動方案必須經校領導審閱簽字同意方可實施。組織到外地或較遠活動的需經區教育局審批。
2、活動時班主任是各班的具體責任人,副班主任附連帶責任。
3、活動的路線地點,事前應進行實地勘查,不得組織學生到危險的地方開展活動。
4、活動來往的交通工具必須向有營運資格證的專業運輸部門租用。
5、每次活動都要有安全、保衛、意外事故的應急預案。特別是野炊、爬山、野餐時要注意防火、防食物中毒。
6、要透過各種形式加強對學生進行遊泳安全教育,以提高學生的游泳安全防範意識,讓學生掌握游泳自護、自救、互救安全防範的知識和本領,嚴格學生參加游泳活動的審批程式和安全防範措施,建立學生游泳活動的安全責任,確保學生游泳安全。不準學生私自到河邊游泳。
三、學科教學學生安全管理
1、各科教師在教學活動時要嚴格按照學科教學要求保證學生的安全。
2、上課期間,教師不得要求學生中途離開教室回家。
3、對學生的實驗操作,應按安全規定嚴格要求,實驗室應按要求配備消防器材,對帶腐蝕性、有毒、易燃、易爆的物品要登記造冊,按規定存放,責任落實到人,一旦發生失竊,應及時報告,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
4、各科教師應重視學生課間休息活動的安全教育,行政值日教師應加強課間巡視,及時發現和處理危及學生安全的因素,杜絕意外事故發生。
四、後勤工作的安全管理
1、努力搞好後勤工作,樹立為教學服務、為師生服務的思想,為教學工作創造良好條件,保證學校的正常教學秩序。
2、後勤人員應做好學校的安全保障工作,要經常性地對學校的校舍、圍欄、固定設施、水電、電杆、樹木等進行檢查並作記錄,保證樓道的照明,發現問題要及時報告學校主管領導,採取措施,及時修繕和處理。
3、每學期採購或為教學提供的裝置、儀器物資要有規定和安全係數,如因質量問題造成事故,要追究採購人員的責任。
4、日常保證全校師生使用飲水機,飲用礦泉水,避免水汙染的侵害。以此全力避免疾病的侵入和漫延,確保師生的健康與安全。
五、集會、做操的安全管理
1、學校集會、做操應由學校體育教師專人負責統一指揮,保證集會、作操的紀律。
2、學校集會、做操應以班為單位排隊進場,上下樓時不要擁擠,不催促學生快跑,進出會場要有序,嚴防擠壓事故的發生。
3、學校集會、做操應以班為單位,指定安排座位或站隊,由班主任負責,防止學生亂竄,避免意外事故發生。
六、不可預見災害的安全管理
1、在遭遇不可預見的颱風、火災、地震等災害時,應組織學生緊急疏散和撤離現場,保證學生的生命安全。
2、加強對學生進行防災、抗災的教育,教給學生遇災後的自救互救的辦法,培養學生的生存能力。
3、遭遇不可預見災害要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請求有關部門和社會的援助,全力保護學生的安全。
4、不得組織學生參加救火、救災等。
七、加強學校周邊環境的安全治理工作
1、重視學校周邊環境的安全治理工作,主動聯絡轄區的派出所、社群抓好治理工作。
2、行政值日教師除做好校內的巡視工作,還要注意對校園附近環境的巡查,發現社會流氓、惡少對學生騷擾,要及時報告"110"或附近派出所,保護學生的安全。
3、每天放學,小學一、二年級由教師護送過主要的路口,然後讓學生結對返家。
4、教育學生敢於與壞人作鬥爭,並教給方式和方法,提高學生的自護能力。
八、防病、防疫、防中毒的安全管理
1、認真貫徹《食品衛生法》、《傳染病防治法》和《學校衛生工作條例》。落實"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方針。
2、發動師生,開展"衛生防病月"活動,認真搞好學校境衛生、教室衛生、及個人衛生。根除傳染病病源。堅持"每天一小掃,每週一大掃"的衛生制度。
3、採取多種形式,加強衛生防疫、防中毒宣傳教育,全校師生樹立"健康第一"的思想。
4、加強管理,特別對學校師生的用水、飲用水一定要符合標準。
九、加強封閉式管理
充分發揮門衛和保衛人員的功能,對學生提出嚴格要求,沒有特殊情況,嚴禁離校。強化全方位全天候封閉式管理,杜絕學生與社會閒散人員的接觸,以避免意外矛盾和事故的發生。
校園安全三級管理制度11
為加強校內交通安全管理,保障全體師生的人身安全,確保校園環境的整潔和秩序的井然,特制定以下規定:
1、加強對師生的交通安全法規教育,增強交通安全意識。
2、摩托汽車、腳踏車、助動車、電瓶車停靠在學校指定位置內,不得隨意停放。
3、校園內禁止騎腳踏車。未滿12週歲的學生不得騎腳踏車。滿12週歲的學生要騎腳踏車必須申請考核透過,在規定位置停放。
4、外來車輛若無正當理由,未經門衛允許,一律不準擅自駛入校內。
5、學生進出校門在指定區域內行走,不準奔跑打鬧。
6、門衛、值日教師要管理好校門口的交通秩序。
7、機動車在校園內行駛要注意慢行觀察,並減速慢行。(車速控制在時速5公里內)。
8、開家長會等各類活動時,門衛應在場指揮車輛定點有序停放。
9、機動車輛未經許可不準在校內停放過夜,確需在校內停放的車輛和腳踏車,應在指定地點停放,並接受管理人員管理。
10、教職工駕駛機動車進入校園的,在學生上學、放學時要高度警惕,避免發生碰撞事故。
以上管理制度嚴格執行,如有違犯,學校安全領導組按相應的條例追究責任。
校園安全三級管理制度12
為了加強和規範我校的消防安全管理,預防和減少火災危害,保證正常的教學、教研和學習秩序,保障公共財產和教師、職工、學生的生命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以及市有關檔案精神,特制定我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在各班級、辦公室、功能室工作學習的師生應當遵守消防安全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安全工作方針,積極履行消防安全職責,保障消防安全。
二、我校的法人代表是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對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各班班主任是本班消防安全的具體責任人,負責本班教室的消防安全工作;各辦公室、功能室教師具體負責所處室的消防安全工作。
三、各班主任、教師應當在的安排下,根據公安消防部門的指導落實學校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崗位消防安全職責,抓好各種具體的消防安全工作管理。
四、學校要積極開展消防工作,校長應當履行《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中的第六條規定的職責。
五、班主任、各室負責人是本年級辦公室、本班教室、本功能室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對校長負責,按照學校的消防安全工作要求和安排,實施和組織落實相關的消防安全職責。
六、微機室、實驗室、儀器保管室、辦公室、宿舍五個部門,是我校的消防安全重點部門,應當按照學校的消防工作要求,實行嚴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七、按照消防法規的有關規定,結合我校的特點,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責任制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並組織實施落實。
八、危險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1.教學活動中凡需使用易燃、易爆、放射性和劇毒物品及有害菌種的,一定要先報告學校進行消防備案,設安全放臵處所,明確專人保管,建立使用卡,嚴格使用管理。
2.易燃、易爆、放射性和劇毒物品及有害菌種統一由學校設倉貯存,不準私自貯存。
3.學校任何地方不準貯存汽油、柴油。
4.領用劇毒危險物品時,需經校長同意,兩人一同領取,違反規定的保管人員應拒絕發放。.領用劇毒危險物品不能超過教學需要的使用量限額。如需較大使用量的,學校須報市局有關科室負責人籤批同意並備案。
九、臨時動火審批制度
1、教育教學活動中需要動火,必須報請學校審查批准,作好防火安全準備措施,指定專人負責現場指揮,才能進行動火。
2、動火完畢要當即清理現場火種。
十、對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績突出的部門及個人,應當給予表揚和獎勵;對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職責,違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或因此而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的,應當依照有關的法律法規和本制度,對其部門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和直接責任人,將視其情節的輕重,報請上級給予行政處分或移交司法部門處理。
十一、本制度適用於規範和指導本單位的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國家和地方政府法律法規以及上級有關職能部門另有規定的,按國家和地方政府法律法規及有關職能部門的規定辦理。
校園安全三級管理制度13
1、學校教職員工應自覺維護校園交通秩序,保障交通安全和道路暢通。
2、車輛、行人必須各行其道,車輛和行人必須在確保安全的原則下通行。
3、機動車在校園內慢速行駛,時速不準超過十公里,與前車保持必要的安全距離。機動車駕駛員必須遵守校園的交通標誌,校內不準超車。飲酒後不準駕駛車輛。
4、因參加校內舉辦的各種活動,需要進入校園的機動車輛,須經校辦批准,併到門衛處備案。按指定的時間、時速行駛,停放在指定的場地。
5、腳踏車、電瓶車的駕駛員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轉彎前須減速慢行,向後瞭望,伸手示意,不準突然猛拐;
(2)超越前車時,不準妨礙被超車的行駛;
(3)不準二人以上共乘腳踏車、電瓶車,不準扶身並行、互相追逐或曲折競駛;
(4)不準將車輛停放在樓內或辦公室內。要依次、整齊地擺放在停車場內。不準在車行道、人行道和其它妨礙交通的地點任意停放;
6、學生放假乘車的車輛必須符合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確保機動車的證件、號牌齊全、車況和機件良好。
7、學生乘車時在值周老師的管理下,有秩序的排隊上車。
校園安全三級管理制度14
為加強我校消防工作,落實“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確保全校師生生命財產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部門負責人為防火安全第一責任人。
(二)、學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設定消防安全標誌,要定期組織檢驗、維修,確保消防設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三)、後勤、保衛人員定期進行防火巡查、防火檢查,及時發現、派查、消除火災隱患和建議。
(四)、針對各部門的特點,採取不同的防火措施,並經常對師生進行消防安全知識宣傳;
(五)、建立防火檔案,確定消防安全重點部位,並設防火標誌,實行專人嚴格管理;
(六)、校內要確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並在各種出口設定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標誌;制訂重點部位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校園安全三級管理制度15
為了確保全校師生的人身安全,切實防止師生傷亡事故的發生,確保一方平安,其中交通安全是一個重要的方面,為此,根據我校所處的地理位置的特殊性,特制定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如下:
1、全體師生要認真學習交通安全常識和注意事項,執行交通法規,增強交通安全認識。
2、校內嚴禁腳踏車騎行,機動車規定線路進入校門,避免校內交通事故發生。
3、放學高峰期要求學生將腳踏車推行到校門口馬路後才騎行,避免在校內因擁擠或在校門口外因學生橫穿馬路引起交通事故。
4、中午和下午放學時,值日教師要及時到校門口送學,維持學生出校門過馬路的秩序。
5、出入校門口橫穿道路時,要注意車輛,不準追逐、猛跑;不準在車輛臨近突然橫穿。
6、騎腳踏車,不可雙手離把或者扶身並行互相追逐或曲折兌駛。
7、腳踏車轉彎前,必須減速慢行,向後眺望伸手示意,不準突然猛拐。
8、學校每學期開學初都聘請交通和公安幹警來校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法制治安教育,杜絕一切交通隱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