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兒安全管理制度4篇
新生兒安全管理制度4篇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裡,制度對人們來說越來越重要,制度是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為了維護正常的工作、勞動、學習、生活的秩序,保證國家各項政策的順利執行和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訂的具有法規性或指導性與約束力的應用文。我們該怎麼擬定製度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新生兒安全管理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新生兒安全管理制度1
一、二級以上醫院和婦幼保健院,應當安排至少1名掌握新生兒復甦技術的醫護人員在分娩現場。分娩室應當配各新生兒復甦搶救的裝置和藥品。
二、產科醫護人員應當接受定期培訓,具備新生兒疾病早期症狀的識別能力。
三、新生兒病房(室)應當嚴格按照護理級別落實巡視要求無陪護病房實行全天巡視。
四、產科實行母嬰同室,加強母嬰同室陪護和探視管理,住院期間,產婦或家屬未經許可不得擅自抱嬰兒離開母嬰同室區。因醫療或護理工作需要,嬰兒須與其母親分離時,醫護人員必須和產婦或家屬做好嬰兒的交接工作,嚴防意外。
五、嚴格執行母乳餵養有關規定。
六、新生兒住院期間需佩戴身份識別腕帶,如有損壞、丟失,應當及時補辦,並認真核對,確認無誤。
七、新生兒出入病房(室)時,工作人員應當對接送人員和出入時間進行登記,並對接收人身份進行有效識別。
八、規範新生兒出入院交接流程。新生兒出入院應當由醫2人員對某陪護家屬身份進行驗證後,由醫護人員和家屬簽字確認,並記錄新生兒出入院時間。
九、新生兒病房(室)應當加強醫院感染管理,降低醫院感染髮生風險。
十、新生兒病房(室)應當制定誚防應急預案,定期開展安全隱患排查和應急演練。
十一、對於無監護人的新生兒,要按照有關規定報告公安和民政等部門要善安置,並記錄安置結果。
十二、對於死胎和死嬰,醫療機構應當與產婦或其他監護人溝通確認,並加強管理;嚴禁按醫療廢物處理死胎、死嬰。對於有傳染性疾病的死胎、死嬰,經醫療機構徵,得產婦或其他監護人等同意後,產婦或其他監護人等應當在醫療文書上簽字並配合辦理相關手續。醫療機構應當按照《傳染病防治法》、《殯葬管理條例》等妥善處理,不得交由產婦或其他監護人等自行處理。違反《傳染病防治法》、《殯葬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的單位和個人,依法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新生兒安全管理制度2
一、二級以上醫院和婦幼保健院,應當安排至少1名掌握新生兒復甦技術的醫護人員在分娩現場。分娩室應當配各新生兒復甦搶救的裝置和藥品。
二、產科醫護人員應當接受定期培訓,具各新生兒疾病早期症狀的識別能力。
三、新生兒病房(室)應當嚴格按照護理級別落實巡視要求1無陪護病房實行全天巡視。
四、產科實行母嬰同室,加強母嬰同室陪護和探視管理:住院期間,產婦或家屬未經許可不得擅自抱嬰兒離開母嬰同窒區。因醫療或護理工作需要,嬰兒須與其母親分離時,醫護人員必須和產婦或家屬做好嬰兒的交接工作,嚴防意外.
五、嚴格執行母乳餵養有關規定。
六、新生兒住院期間需佩戴身份識別腕帶,如有損壞、丟失,應當及時補辦,並認真核對,確認無誤。
七、新生兒出入病房(室)時,工作人員應當對接送人員和出入時間進行登記,並對接收人身份進行有效識別。
八、規範新生兒出入院交接琉程。新生兒出入院應當由醫2人員對某陪護家屬身份進行驗證後,由醫護人員和家屬簽字確認,並記錄新生兒出入院時間。
九、新生兒病房(窒)應當加強醫院感染管理,降低醫院感染髮生風險。
十、新生兒病房(室)應當制定誚防應急.預案,定期開展安全隱患排查和應急演練。
十一、對於無監護人的新生兒,要按照有·關規定報告公安和民政等部門要善安葺,並記錄安置結果。
十二、對於死胎和死嬰,醫療機構應當與產婦或其他監護人溝通確認,並柙強管理;嚴禁按醫療廢物處理死胎、死嬰。對於有傳染性疾病的死胎、死嬰,經醫療機構徵得產婦或其他監護人等同意後,產婦或其他監護人等應當在醫療文書上簽字並配合辦琿相x手續。醫療機構應當按照《傳染病防治法》、《殯葬管琿條例》等妥善處理,不得交由產婦或其他監護人等自行處理。違反《傳染病防治法》、《殯葬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的單位和個人,依法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新生兒安全管理制度3
為新生兒病室工作人員嚴格遵守各項管理規定,保障新生兒住院期間的安全而應遵循的制度。
一、目的為新生兒提供安靜、舒適、安全的治療環境,保證新生兒的健康需求。
二、標準
1、人員管理
⑴實行科主任、護士長負責制科主任由具備兒科副高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醫師擔任,護士長由具備主管護師3年以上護士擔任。在主治醫師或高年資住院醫師積極協助下對病房進行管理。
⑵根據床位數配備足夠數量的醫師和護士,人員梯隊結構合理,定期參加新生兒專業知識的培訓。
⑶醫師與床位的比例不低於0.3:1,應當經過新生兒專業培訓,有一年以上兒科工作經驗,具備獨立處置常見新生兒疾病的基本能力,熟練掌握新生兒窒息復甦等基本技能。
⑷護士與床位的比例不低於0.6:1,護士要相對固定,並經新生兒專業培訓合格,掌握新生兒常見疾病的護理技能,熟悉新生兒急救操作技術和新生兒病室醫院感染控制技術。
⑸根據實際需要配置其他輔助人員。
2、科室管理
⑴建立健全並嚴格遵守執行各項規章制度、崗位職責和相關診療技術規範、操作流程,保證醫療服務質量及醫療安全。
(2)應積極採取措施對有感染高危因素的新生兒進行相關病原學檢測,避免造成院內感染。
(3)對高危新生兒、傳染病或疑似傳染病的新生兒、有多重耐藥菌感染的新生兒應當採取隔離措施並作標識。
(4)應當嚴格執行身份確認制度、查對制度,確保診療、護理和患兒的正確。
(5)嚴格限制非工作人員的進入,醫療區非衛生專業技術人員不得進入。
(6)病室裝置應當定期檢查、保養,保持效能良好。
(7)加強消防安全管理,安全使用和妥善保管易燃易爆裝置、設施,防止發生火災事故。
(8)制定並完善各類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和處置流程,快速有效應對意外事件,提高防範風險的能力,確保醫療安全。
(9)工作人員應當按照病歷書寫有關規定書寫有關醫療文書。
(10)新生兒病室床位數應滿足患兒醫療救治的需要,每床淨使用面積不少於3平方米,床間距不小於1米。
3、醫院感染預防與控制
⑴加強醫院感染管理,建立並落實醫院感染預防與控制相關規章制度和工作規範,並按照醫院感染控制原則設定工作流程,降低醫院感染危險。
⑵透過有效的空氣質量控制、環境清潔管理、醫療裝置和手術器械的消毒滅菌等措施,減少發生感染的危險。
⑶病室空氣要清新,每天通風換氣2次,每次30分鐘。每月做空氣培養
⑷工作人員上班時要穿室內工作服、工作鞋,洗手,進行各項操作時一律要求洗手、戴口罩、戴帽子,必要時戴護目鏡、手套。
⑸按照規定建立醫院感染監控和報告制度,定期對空氣、物表、醫護人員手、使用中的消毒劑進行細菌學監測。監測結果不合格時,應分析原因並進行整改,如存在嚴重隱患,應當立即停止收治患兒,並將在院患兒轉出。
⑹新生兒病室使用器械、器具及物品,應當遵循以下原則:
①接觸患者皮膚、粘膜的器械、器具及物品應當一人一用一消毒,如體溫表、聽診器等。霧化吸入器、吸氧裝置一人一用,吸痰管一用一更換。
②患兒使用後的奶頭、奶瓶應一人一用一消毒,盛放奶瓶的容器每日必須清潔消毒,早產兒暖箱、藍光箱的溼化液每日更換,使用中的暖箱、藍光箱、輻射臺每天清潔,每週更換一次做終末消毒,用畢終末消毒。暖箱、藍光箱,消毒有記錄。
③一次性使用的醫療器械、器具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規定,不得重複使用。
④患兒使用的包單、衣物等應保持清潔,每天更換一次,汙染後及時更換。患兒出院後床單位要進行終末消毒。
⑺病室每日清潔擦地4次,用500mg/l含氯消毒液擦拭。病室窗臺、各種儀器表面、門把手、洗手池等物體表面每日用500mg/l含氯消毒液擦拭1次,一桌一布。
⑻醫務人員在實施診療過程中,嚴格執行手衛生規範,嚴格執行無菌技術操作,實施標準預防。患有感染性疾病工作人員應調離新生兒病室,防止交叉感染。
⑼發現特殊感染,如氣性壞疽、多重耐藥菌株等,或傳染病患者,要按傳染病的有關規定實施單間隔離、專人護理,並採取相應消毒措施,同類病人可相對集中。所用物品必須專人專用專消毒,不得交叉使用。
⑽任何人在接觸患兒前後均應認真洗手或使用快速手消毒液。每日各項操作先由早產嬰開始,隔離患兒最後接受治療。接觸血液、體液、分泌物、排洩物等可疑汙染操作時應戴手套,操作結束後應立即脫掉手套並洗手。
⑾病室的醫療廢棄物管理應當按照《醫療廢物管理條例》及有關規定進行分類、處理。
4、暖箱、藍光箱、輻射臺的安全管理及應用。
⑴暖箱、藍光箱、輻射臺應由註冊護士或在註冊護士的.監督下使用。使用前應瞭解暖箱的作用、適應症、方法和注意事項,具體內容可參考“儀器操作指南”,如有疑問,應向資深護士、醫生或裝置科諮詢確認。
⑵使用前暖箱、藍光箱、輻射臺應做好準備,包括按需加無菌蒸餾水、監測各項顯示指標、選擇箱溫/膚溫控制模式,並預熱。
(3)使用中的暖箱、藍光箱、輻射臺應每天更換蒸餾水。同時,每天用含氯消毒液擦拭箱體內外。每週更換暖箱,總消毒一次,並記錄。
⑷患兒置於暖箱、藍光箱、輻射臺後,放置合適體位,同時常規每小時巡視,觀察患兒、暖箱溫溼度、探頭位置。
⑸輻射臺探頭固定牢固,謹防脫落,避免溫度無限制加熱,如選膚溫監測,探頭置於新生兒的腹部,避開肝臟,緊貼皮膚。每班更換探頭部位。
⑹每班記錄實際的箱溫記於重症記錄單上,簽名並做好交接班。
⑺暖箱、藍光箱、輻射臺使用後應終末消毒,未使用的暖箱、藍光箱、輻射臺應每週維護,保證其呈備用狀態,並記錄。
⑻暖箱、藍光箱、輻射臺出現故障,及時報告護士長或相關人員,及時送裝置科修理並記錄。
5、新生兒外出檢查、治療、轉科和出院安全流程
(1)外出檢查、轉科、治療和出院的患兒,應有護士雙人核對患兒手圈識別帶和床頭卡,內容包括:姓名、性別、年齡、診斷、住院號、床號
⑵患兒需外出檢查時,責任護士應明確患兒檢查的專案及時間,根據醫囑使用患兒檢查所需的藥物。通知檢查護送人員並與其核對,核對患兒身份識別腕帶和床頭卡,核對患兒檢查的專案。核對後將患兒抱出病室檢查,患兒檢查完回室後,再次由護送人員和護士雙人核對,核對患兒身份識別腕帶,無誤後,將患兒放至其床位上,繼續治療。
⑶患兒轉入時,責任護士應與轉入科室的責任護士雙向核對,檢查患兒的全身皮膚及核對患兒身份識別腕帶,內容包括,姓名、性別、年齡、診斷、住院號、床號,並核對患兒所需攜帶的各類物品,包括胸片、ct片、門診卡和患兒的藥物,核對正確後,責任護士接受患兒。
⑷患兒出院時,責任護士接到出院醫囑後,與另一護士雙人核對患兒身份識別腕帶和床頭卡,內容包括:姓名、性別、年齡、診斷、住院號、床號,剪下腳上的身份識別腕帶放患兒胸前。抱給家長時,做開放式提問,讓家長說出患兒的姓名、性別,與腕帶核對準確無誤後與家長檢查患兒的皮膚,並作穿刺點的護理指導,並將患兒交給家長,讓家長出具身份證明,並做好記錄。
6、新生兒病區的工作人員不得私自將患兒抱出病區,醫院監控部門應24小時監控新生兒病區的通道,防止有人私自抱走患兒。
7、當有意外緊急情況發生時,病區醫生和護士應在第一時間通知病區負責人或醫院總值班,根據角色分工組織人員妥善將患兒撤離病區。
8、患兒住院期間必須配戴身份識別腕帶,如在沐浴、檢查、治療時損壞了,應及時補戴,新的身份識別腕帶要雙人(不包括護工和清潔員)核對病人的資訊,確認無誤後製作。
新生兒安全管理制度4
一、產科醫護人員定期接受培訓,具備新生兒疾病早期症狀的識別能力。
二、在我院分娩的產婦,分娩時有掌握新生兒復甦技術的醫護人員在場,並配備新生兒復甦搶救的裝置和藥品。
三、嚴格執行母嬰同室陪護及探視制度,加強陪護和探視管理。住院期間,產婦或家屬未經許可不得擅自抱嬰兒離開母嬰同室區。因醫療或護理工作需要,嬰兒須與其母親分離時,醫護人員必須和產婦或家屬做好嬰兒的交接工作,嚴防意外。
四、嚴格按照護理級別落實巡視要求,無陪護病房實行全天巡視。
五、嚴格執行母乳餵養有關規定。對新生兒監護人做好母乳餵養及新生兒安全教育,並簽署各種知情同意書。
六、新生兒住院期間需佩戴身份識別腕帶,如有損壞、丟失,應當及時補辦,並認真核對,確認無誤。
七、新生兒出入病房時,工作人員應當對接送人員和出入時間進行登記,並對接收人身份進行有效識別。
八、規範新生兒出入院交接流程。新生兒出入院應當由醫護人員對其陪護家屬身份進行驗證後,由醫護人員和家屬簽字確認,並記錄新生兒出入院時間。
九、加強醫院感染管理,降低醫院感染髮生風險。
十、制定消防應急預案,定期開展安全隱患排查和應急演練。
十一、對於無監護人的新生兒,要按照有關規定報告公安和民政等部門妥善安置,並記錄安置結果。
十二、對於死胎和死嬰,應與產婦或其他監護人溝通確認,並加強管理;嚴禁按醫療廢物處理死胎、死嬰。
對於有傳染性疾病的死胎、死嬰,徵得產婦或其他監護人等同意後,產婦或其他監護人等應當在醫療文書上簽字並配合辦理相關手續。按照《傳染病防治法》、《殯葬管理條例》等妥善處理,不得交由產婦或其他監護人等自行處理。
違反《傳染病防治法》、《殯葬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的科室和個人,依法承擔相應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