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學教師考勤制度

中學教師考勤制度

  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很多情況下我們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是國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體化,是人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擬起制度來就毫無頭緒?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中學教師考勤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中學教師考勤制度1

  1.教職員工有病有事時,在不影響上課前提下,不超半天假需向年級組長請假,並作考勤登記,事後銷假,否則考勤按整天缺勤處理。

  2.半天以上需要串課的,要即時與教務處領導請假,並委託他人告知所任課年級主任安排好課時,不得空課影響教學。違者按漏崗處罰。

  3.一天以上假的要向分管校長請假,並作考勤登記,事後銷假,否則視為曠崗處理。

  4.不超半天假的,可透過電話或委託他人代替請假,事後銷假,否則視為曠崗處理。

  5.中層以上幹部需向校長請假,並作考勤登記,否則視為曠崗處理。

  6.婚假、喪假、產假等法定假,按規定執行。有關特殊假可由領導批准,准假後執行休假。公假需校長簽字出單方可准假,否則視為事假。

  7.請假者可通電話,委託他人代替轉告,特殊情況補假向領導說清,否則視為漏崗處理,重者取消各類獎金等待遇。

  8.學校職評、評優工作要與出勤好壞相對應,與勞動態度相結合。

中學教師考勤制度2

  學校實行教師指紋考勤制度,早上考勤教師8:00前,班主任7:35前,值日領導、教師7:30前,下午考勤教師4:00後(值日領導、教師學生清校後方可離開)。

  1、自覺遵守學校規章制度,在工作日內要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有事要請假。

  2、教工病休必須持指定醫院醫生診斷書,即病休證明(急診除外)向有關領導請假後方可休息,急診可於第二天由家屬或本人辦理補假手續。

  3、教職工事假必須提前辦理好請假手續(突發事情除外),經同意後才能離崗。

  4、1)病、事假1天以內向教務主任請假,課務自行安排,教務主任需做好記錄,每月底報學校備案。

  2)病、事假1天以上至一月之內自行安排課務由校長批准;

  3)一月以上事病假自行安排課務由學校同意報區教育局批准。

  5、婚假3天(晚婚15天);產假(順產90天、剖腹產105天,;人流15天);喪假3天(路程遙遠可適當給與路程假);上述各假期必須一次性連續休完,不得拆開分段使用或抵衝病、事假。婚假、產假和喪假不影響當月考勤獎。(喪假是指雙方上下直系親屬)。

  6、教師因公外出、開會、參加教研活動要提前安排好自己的課務。

  7、請病、事假,要事先對調好功課,如果無法對調,要負實誤課時的代課金。

  8、每位教師每週有1個半天“機動假”(沒有功課的時間),每週允許1次遲到。使用“機動假”要做到:①必須到辦公室登記;②不能影響自身課務、不能影響參加各類教研活動;③婚假、產假不享受當月“機動假”。

  9、①目前暫定:無故缺勤半天扣60元,1天扣120元,2天考勤獎全扣;因病住院不扣考勤獎,病假1天,扣考勤獎50元:2天至4天,從第2天起,每天按30元扣考勤獎;5天以上扣當月全部考勤獎。

  ②事假1天至3天每天按80元扣當月考勤獎;3天以上事假無當月考勤獎。曠工1天者無當月考勤獎。

  如遇見與上述各條款不符事宜,則需校行政會議研究並給予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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