廠規廠紀管理制度模板

廠規廠紀管理制度模板

  在快速變化和不斷變革的今天,制度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制度就是在人類社會當中人們行為的準則。那麼擬定製度真的很難嗎?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廠規廠紀管理制度模板,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廠規廠紀管理制度模板1

  第一條為增強公司員工主人翁責任感,提高遵紀守法的自覺性,維護公司和員工的利益,避免發生事故,保證各項工作的順利完成,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作為公司基本準則,全體員工必須嚴格遵守。

  第三條本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第四條全體員工須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勞動紀律,愛護公物,團結協作,完成各項任務。

  第五條凡各單位(職能部門、分公司)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經分管副總簽字後到企管處稽核、備案,報經有關領導批准下發。

  第六條勞動紀律:

  (一)全體員工須嚴格遵守班前班後點名的考勤制度。

  (二)上下班須按時點名,不得早退、遲到。

  第七條請假制度:

  (一)員工有事須向有關領導請假。

  (二)請假須寫請假條,禁止以其它方式請假。重並意外事故等,須持相關證明事後補假。

  (三)員工本人結婚或直系親屬(指有直接血統關係或婚姻關係的.父母、夫妻、子女)喪事,准假三天,工資予以編制。

  (四)凡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育齡婦女,休產假期為十八個月,任何人不得私自縮短產假假期或以其它理由、形式請長假休產假。

  1、休產假時,須持有效診斷證明,到工會領榷產假申請表》,經所在單位、人力資源處簽章後,交工會備案:

  2、凡已參加養老保險的休假人員,須及時按月度交納個人應交保險費,以連續計算保險交費年限。

  3、休產假超過規定期限的人員,須提出書面申請(產假期限最長不超過二年,即續假最長時間為半年),經工會研究決定後方可續假,否則按自動離職處理。

  4、復工時,須到工會領榷產假復工申請表》,經工會簽章後,交人力資源處待工。

  5、人力資源處組織已被接收的復工人員進行崗前培訓,復工人員考核合格後方可上崗。

  (五)請病假三天以上者須持醫生證明,請病假三個月以上者,復工須持醫生健康證明。

  (六)批假許可權(停工許可權同請假,請假簽字須逐級批准):

  1、員工請假三天(含三天)以下者,由各部門主管(車間主任)簽字批准;

  2、員工請假三天以上七天(含七天)以內者,部門經理(分公司經理)簽字批准;

  3、員工請假七天至三個月(含三個月)者,由分管副總簽字批准;

  4、員工請假三個月以上者,由總經理簽字批准。

  (七)凡請假時間較長,所得工資不足以扣除個人應交養老保險費者,須到人力資源處辦理保險費預交或補交手續,以連續計算保險交費年限。

  第八條工作紀律:

  (1)上班時間,無部門負責人(車間主任、副處長級或以上人員)簽字批准的出門證不得出廠。

  (2)因事晚來,須提前將車間主任、副處長級或以上人員簽字批准的證明交門衛。

  (3)車間主任、副處長級及以上人員出入廠區,須由本人到門崗簽字。

  (4)工作時間須做到“五不準”:1、不準睡崗、脫崗、串崗;2、不準吃零食;3、不準打鬧、閒聊;4、不準幹私活;5、不準自行組織文體活動。

  第九條組織紀律

  (一)全體員工須無條件服從組織分配,上級對下級負責,下級對上級負責。

  (二)員工享有“六項權利”:

  1、有了解所從事工作中潛在的危險和可能造成事故的權利;

  2、有對危害生命安全的行為批評、檢舉、控告的權利;

  3、有獲得保障自身健康、良好的勞動條件和使用勞動保護用品用具的權利;

  4、有遇到生命安全侵害時緊急避險的權利;

  5、有對班前不講安全拒絕上崗的權利;

  6、有違章指揮拒絕作業的權利。

  第十條生產紀律

  (一)須認真保質保量完成上級下達的各項任務。

  (二)須認真如實填寫原始記錄,不準弄虛作假、隨意塗改。

  (三)須嚴格執行工藝標準和安全操作規程。

  第十一條安全、消防、保衛工作遵照每年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產品質量標準及檢驗等遵照質量體系執行的有關檔案執行。

  第十三條對來公司聯絡業務(工作)者,門衛首先與其業務部門電話聯絡,經同意後填寫《來客登記》,並辦理貴賓證後方可進入辦公區。

  第十四條外來人員進入一般生產區,須經副總同意由相關人員陪同;外來人員進入特殊生產區,須經授權副總同意由相關人員陪同。

  第十五條員工上班時間不準會客,確有特殊情況者,經部門負責人同意後,方可會客。

  第十六條員工標誌牌由企管處統一管理,任何部門或個人不得私自制造、更改。

  第十七條如標誌牌丟失補辦,須交費10元。

  第十八條全體員工出入廠區須佩戴標誌牌。

  第十九條不準借(借給)他人標誌牌。

  第二十條防止和排除事故有功或在搶險、防盜等方面,不顧個人安危,使公司利益免受損失者。

  第二十一條努力鑽研業務技術,在工作中有發明革新或提出合理化建議,被採納且獲得較好效果者。

  第二十二條愛護公共財產,堵塞漏洞,節約資金等方面有顯著貢獻者。

  第二十三條透過各種形式勇於同違反本制度和違法犯罪行為做鬥爭,大膽揭發壞人壞事者。

  第二十四條“違紀”分為輕微違紀、一般違紀、嚴重違紀三種。

  第二十五條“違紀”處理方式分別為:口頭警告、書面警告、單位處分、公司處分四種:

  (一)口頭警告:視情況給予口頭警告,違紀者如能認清錯誤,當場改正,不再進行任何書面處分。

  (二)書面警告:查獲的輕微違紀者,如認錯態度不好,又不能誠心改正錯誤則以書面形式下到所屬單位,由單位負責人進行教育,不做任何罰款處理,單位須將處理意見返回相關單位備案。

  (三)單位處分:一般違紀,相關單位查獲後,全權由違紀者所屬單位自行處理,視情況教育、罰款,並將處理意見返回相關單位備案。

  (四)公司處分:嚴重違紀,公司須罰款處理。

  (五)凡一個月內第二次違紀者,給予該違紀雙倍罰款。

  第二十六條本制度由公司總經辦負責修改並解釋。

  第二十七條本制度有公司總經理簽名蓋章後生效。

  第二十八條本制度自年月日開始施行。以前公司公佈的制度與本制度相牴觸的,以本制度為準。

廠規廠紀管理制度模板2

  一、考勤制度

  1、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不曠工,有事辦理需負責人同意。

  2、生產期提前十五分鐘上班,做為交接班時間。

  3、嚴格請、銷假制度:上班遲到10分鐘,對其進行批評教育;10分鐘以上扣除半天考勤;1天扣除3天考勤。

  二、崗位制度

  1、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嚴格按操作規程及工藝要求操作,違者視情節輕重,處以50元以上罰款。

  2、工作時間禁止睡覺、串崗、聊天等於工作無關的事,違者罰款50元。

  3、嚴禁越崗操作,不經車間主任同意,不得私自調節裝置重要引數、閥門、開關等,違者承擔所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4、嚴禁將與生產無關的物品帶入車間,違者處以50元罰款。

  5、各崗位操作工相互監督、協調配合,緊密協作。

  三、獎懲制度

  1、服從車間主任管理、調動和各項工作的安排,若有不服從管理、調動和工作安排的,輕者上班且扣除考勤一天,重者到辦公室報到學習。

  2、對車間提出合理建議,能夠降低成本、提高效率,若被公司採納,給予表彰獎勵。

  3、上班認真、負責,且本崗位不出現重大失誤和裝置故障的給予表彰獎勵。

  4、無責任心,造成裝置故障、原材料浪費、影響生產的,給予一定處罰。

廠規廠紀管理制度模板3

  一、車間辦公室工作人員,應辦事公道,作風正派,說話和氣,待人禮貌。

  二、因事到小組辦事,不得在生產區域閒逛,不得聊天,不給職工散佈消極的東西。

  三、每週召開一次車間治理人員,班組長參加的車間生產會議:檢查生產進度、質量情況,排程是否得當,有無窩工現象(工序銜接是否合理)。發現問題進行調查研究,提出解決措施。

  四、每月召開一次質量分析會,分析人員思想、裝置、技術狀況以及原輔材料等諸因素,找出影響質量的重要原因,及時提出辦法和措施。

  五、堅持每月對原輔材料使用情況的檢查,分析超定額造成浪費的原因,提出解決措施和辦法,總結節約原輔材料的經驗,表彰好人好事。

  六、堅持安全文明生產,做到每月定期檢查兩次,內容:

  (1)裝置安全與衛生情況

  (2)電器是否正常運轉

  (3)產品是否堆放整潔

  (4)環境是否清潔衛生

  七、搞好原始記錄和日報工作,準確及時地綜合反映車間每日完成任務的進度,按時報送職能科室。搞好原始記錄的收集整理,並利用資料分析生產活動的各種情況、指導生產,為總結提高打下良好基礎提供可靠資料。做好"五帳一卡"的完善和歸檔工作("五帳":產量、質量、考勤、用料、安全生產帳;"一卡"工具治理卡)。支援班組統計員工作,不斷提高他們的業務水平,協助他們妥善保管小組的各種原始記錄,以備存查。

廠規廠紀管理制度模板4

  1、公司員工應忠於職守努力做好本職工作,服從各級主管的合理安排。

  2、經理是公司最高負責人,經理及其直屬部門主管有權安排和調配員工的工作崗位,員工必須無條件服從。

  3、公司員工應按時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或曠工。

  4、公司員工因事需請假時,應按規定辦理請假書面手續,允許後方可離開工作崗位。每人每月事假不得超過2天,特殊情況經經理批准者除外。

  5、在工作場所或工作時間內打牌、亂丟垃圾、看小說、書報、打瞌睡者罰款20元,工作時間生產車間內嚴禁吸菸。

  6、在工作時間內飲酒上崗者,初次發現罰款100元並給予警告;第二次發現給予開除處分,當月工資全部作為罰款。

  7、未完成當天工作任務而拒絕加班或不服從主管合理指揮者首次罰款20元、第二次辭退。

  8、屢次遲到、早退,經多次教育未改正,嚴重者作開除之處理。

  9、在工作埸所喧譁、吵鬧、勸阻而不聽者罰款20元。

  10、擅自變更工作方法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者罰款200元。

  11、私自拆裝車間、宿舍照明電線,插座、燈頭或使用電爐、電熱器致使發生危險者罰款200元。

  12、凡動手打人,出手幫兇,打架時造成對方身體傷害者,使用武力或攜帶凶器威逼恐嚇他人安全,實施暴力或重大侮辱之行為者給予罰款500元,作開除之處理,並送司法部門。

  13、盜竊同仁或公有財物價值在人民幣拾元以上者給予罰款200元,作開除之處理,並送司法部門。

  14、有曠工人員:曠工半天扣當天工資,曠工一天扣三天工資,如令廠方生產有所延誤造成損失嚴重者,另加處罰。以示警告。

  15、凡正式僱員辭職者,需提前十五天提出申請,經各級主管核實,送交辦公室簽署後方可生效,離職時,員工必須辦齊離職手續,經部門主管籤核後,工資結清離廠。

  16、未經批准擅自離職,或連續曠工三日者,以自動離職論處,員工無條件放棄工資及任何費用,,放棄任何申訴權,如果給公司造成損失將追究法律責任。

  17、透過多次培訓後不能勝任工作及工作表現不佳者被公司辭退,公司將提前通知本人辦理離廠手續,發給被辭退人員在廠期間出勤工資。

  18、凡嚴重違反廠規廠紀而被公司開除者一律當天辦理離廠手續,按規定結算工資,不得停留在廠,若有損壞物品或材料浪費需照價賠償。

  19、以上所有條款公司具有最終解釋。

  20、凡我公司員工必須無條件遵守以上各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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