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員工管理制度9篇

酒店員工管理制度9篇

  隨著社會不斷地進步,很多情況下我們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是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範。那麼擬定製度真的很難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酒店員工管理制度9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酒店員工管理制度9篇1

  為降低員工流失率,規範離職管理,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適用於xx酒店各部門。

  一、定義:

  本制度中離職指主動辭職、辭退、開除、自動離職。

  二、離職程式

  (一)主動辭職:

  1、範圍:員工要求脫離酒店,與酒店解除勞動關係。

  2、辭職申請:酒店正式員工必須提前一個月申請並填寫《員工離職申請表》(附件1),否則以一個月工資作為通知金。試用期員工必須提前七天申請,否則以七天工資作為通知金。申請時間以書面記錄為準。

  3、辭職面談:所有辭職員工必須經辭職面談程式,以掌握員工辭職原因,便於日後改善工作。

  4、辭職審批:審批程式與許可權見《酒店員工辭退規定》(附件5)。

  5、離職交接:辭職員工必須在最後工作日前與各相關部門辦理完交接手續並填寫《員工入職/離店交接表》(附件2),經相關部門經辦人和負責人簽字確認人事部方予辦理結算事宜。

  6、離職結算:辭職員工工資結算至最後工作日,結算工資在下一發薪日打在工資卡。

  (二)辭退

  1、範圍:有以下行為者酒店可做辭退處理:

  1)工作能力不適合職位要求;

  2)酒店經營機構調整;

  3)嚴重違反酒店規章制度。

  2、辭退審批:員工所在部門申報《酒店離職申請書》審批程式與許可權見《酒店員工辭退規定》。

  3、辭退通知:正式員工酒店將提前一個月通知,否則給予一個月工資作為代通知金。

  4、辭退補償:酒店因經營調整辭退正式員工將根據以下標準給付補償金。在酒店工作滿一年以上者補償一個月工資;滿半年的不足一年者補償半個月工資;不足半年者補償200元整。補償工資以辭退前的月基本工資為參考。

  5、離職交接:被辭退員工必須在最後工作日前與各相關部門辦理交接,填寫《員工入職/離店交接表》。經相關部門和負責人簽字確認後,人事部方予辦理結算事宜。

  6、離職結算:工資結算至最後工作日,結算工資在下一發薪日打在工資卡。

  (三)開除

  1、範圍:有以下行為者酒店可做開除處理:

  1)嚴重違反酒店規章制度;

  2)嚴重失職給酒店造成損失;

  3)違x公德影響酒店聲譽;

  4)觸犯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情形。

  2、審批:審批程式與許可權見《酒店員工辭退規定》。

  3、離職交接:被開除員工必須在三日內與各相關部門辦理交接,填寫《員工入職/離店交接表》,經相關部門經辦人和負責人簽字確認人事部方予辦理結算事宜。

  4、離職結算:工資結算至最後工作日,結算工資在下一發薪日打在工資卡。由酒店開除員工無離職補償。

  (四)自動離職:

  1、範圍:員工連續曠工三日以上視為自動離職。

  2、程式:各部門一旦發現有員工未正常出勤,應即時與該員工聯絡落實其未出勤原因,如聯絡不到或確定自動離職後上報《酒店離職申請書》及《員工入職/離店交接表》,因未及時上報而對酒店造成的損失由各部門承擔。

  三、離職申報

  1、各部門經理是本部員工離職申報責任人,因未及時申報而對酒店造成的損失由各部門經理人承擔。

  2、離職申報必須以書面形式,即《酒店離職申請書》為準。

  3、各部門必須在每月2日前上報《部門人員編制及損益表》(附件4)和《酒店離職人員彙總表》(附件3)。

  四、離職員工檔案管理

  離職員工檔案酒店將儲存三年。三年後按規定自行銷燬。

  五、附則

  1、本制度從釋出之日起生效。

  2、本制度由人力資源部制訂,解釋權歸人力資源部。

  3、本制度由人力資源部負責修訂。

  六、附件

  1、《酒店離職申請書》

  2、《員工入職/離店交接表》

  3、《酒店離職人員彙總表》

  4、《部門人員編制及損益表》

  5.《酒店員工辭退規定》

酒店員工管理制度9篇2

  一、制服發放的範圍

  每位正式員工,酒店將按員工具體工作崗位提供製服(含鞋襪、工作帽、頭花、領帶、圍裙等)。且要必須按酒店規定統一著裝並佩帶工號牌。

  二、制服發放時間

  1、員工入職之日起予發放;

  三、制服的發放

  新員工由人力資源部開具《員工制服發放單》(附)上註明其部門,具體崗位及發放的數量等去工服房領到,財務部按工作服的價格分兩次工工資內扣除工作服押金(各崗位押金標準附明細表),員工離店時,須辦理歸還手續,交回工作服退還全部押金。

  四、服裝的採購和製作

  員工服裝歸口財務部統一採購和製作。

  五、服裝的清洗及換洗原則

  為確保服裝的乾淨、整潔,員工服裝定期清洗,一般情況下一套由員工穿著,另一套由工服房保管。

  六、制服及鞋襪的保管及發放賠償原則:

  員工須妥善保管制作,愛惜制服,保持制服的清潔。如有破損、脫線、紐扣脫落等現象應立即交工服房修補。

酒店員工管理制度9篇3

  1.酒店員工正常工作時間視部門工作需要而確定,因季節變化需調整工作時間由總經理辦公室另行通知;

  2.酒店員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登記制度;

  3.所有員工上下班均需親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替他人或由他人代替打卡,違返者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均給予記過處分;

  4.酒店每天安排人員監督員工上下班打卡,並負責將員工出勤情況報告值班經理,由值班經理報至人事部,人事部據此核發全勤獎金及填報員工考核表;

  5.所有員工須先到酒店打卡報到後,方能外出辦理各項業務。特殊情況需經主管經理籤卡批准,不辦理批准手續者,按遲到或曠工處理;

  6.上班時間開始後5分鐘至3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處理;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日處理;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處理,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處理;

  7.員工外出辦理業務前須向部門經理說明外出原因及返回時間,否則按外出辦私事處理;

  8.員工一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三次者扣發全勤獎50%,達五次者扣發100%全勤獎,並給予一次警告處分;

  9.員工無故曠工半天者,扣發當月全勤獎,並給予警告處分,每月累計三天曠工者,扣除當月工資,並給予記過處分,無故曠工達一個星期以上者,作除名處理;

  10.員工因公出差,須事先填寫出差登記表,副經理經下人員由部門經理批准;各部門經理出差由總經理批准。工作緊急無法請假時,須在辦公室備案,到達出差地點應及時與酒店取得聯絡。出差人員應於出差前先辦理出差登記手續並交至人事部備案。凡過期或未填寫出差登記表者不再補發全勤獎,不予報銷出差費用,特殊情況須總經理審批;

  11.當月全勤者,可獲得全勤獎金。

酒店員工管理制度9篇4

  一、勞動管理制度:

  酒店員工每月休息兩天(炊事班師傅、配菜人員除外,一般安排在週六週日),有事請假(不發工資)回店銷假,書寫請假條,經批准後方可離崗,否則安曠工論處,曠工一天扣發基本工資的百分之兩百。

  二、工作管理制度:

  全體員工必須要服從安排,聽從指揮,當天工作必須要當天高標準地完成,上班時間不許會客、接打電話、看電視、做私活。

  三、財務管理制度:

  各項收支要做到日清月結,總檯每天要與酒店結清當天帳目,各員工予支資金,不得超過當月工資的一半,員工工資在一般情況下按月發放(特殊情況可適當推遲,但不得超過一個月)。

  四、財產物資管理:

  各員工要愛護管理好酒店所有財產物資,各類工器具、餐具、工作服等物品,誰損壞誰照價賠償,用當月工資抵扣,如不夠者用下月工資繼續抵扣,直至扣完為止。

  五、學習管理制度:

  每星期日下午集中學習兩小時,學習內容包括事時政治、業務訓練和文體活動,根據具體情況可交替進行安排。

  六、衛生管理制度:

  每星期六下午為集中打掃除時間,各員工按照自己分管的衛生責任區認真進行打掃清理,不許出現衛生死角。做到牆壁乾淨、地面整潔、無灰塵廢棄物;門窗玻璃乾淨明亮無汙垢斑跡;洗手間無蚊蠅異味。

  七、獎懲責任制:

  建立檢查考試獎懲責任制,每月15日下午進行各項制度落實情況的檢查和各項業務技術的考試,檢查考試合格者獎現金5元,不合格者罰款2元。

酒店員工管理制度9篇5

  第一章總則

  一、目的

  為使酒店人才管理達到人盡其才、各盡其能的目的,充分調動員工的工作積極性和主動性,並在酒店內部形成公平、公正、公開的競爭機制;規範員工的晉升、晉級工作程式,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二、範圍

  適用於酒店所有員工。

  三、基本原則

  (一)德能和業績並重的原則。晉升需全面考慮員工的個人素質、能力以及在工作中取得的成績。

  (二)逐級晉升與越級晉升相結合的原則。員工一般逐級晉升,為公司做出了突出貢獻或有特殊才幹者,可以越級晉升。

  (三)縱向晉升與橫向晉升相結合的原則。員工可以沿一條通道晉升,也可以隨著發展方向的變化而調整晉升通道。

  (四)能升能降的原則。根據績效考核結果,員工職位可升可降。

  (五)先內後外的原則。職位空缺時,首先考慮內部人員,在沒有合適人選時,考慮外部招聘。

  (六)部門與行政部雙重考核的原則。

  四、晉升需具備的條件:

  (一)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二)在職工作表現優良

  (三)具備較高職位的素質、技能或有相關的工作經驗和資歷

  (四)具有較好的溝通和適應能力

  (五)具有較大的發展潛力

  (六)完成職位所需的有關訓練課程

  五、晉升核定許可權:

  (一)高層(包括:總經理、副總經理)由董事長提議,經集團董事會核定;

  (二)部門總監由分管副總經理初審、提議,經總經理辦公會核定;

  (三)中層(包括:部門正副經理)由主管副總初審、提議,總經理辦公會核定;

  (四)部門主管,由部門經理初審、提議,主管副總核定;

  (五)基層(領班)由部門主管提議,部門經理和人力資源部共同按規定程式考核,行政總監批准核定;

  六、管理職責劃分

  高層的晉升工作由集團行政部負責組織。部門總監(含)以下的員工晉升工作由酒店行政部組織、並負責任職資格條件的審查、任職公佈等業務運作。各用人部門負責向行政部推薦符合晉升條件的員工,並配合行政部進行晉級員工的具體考核工作。

  第二章員工的晉升通道

  一、縱向發展

  部門普通員工→部門領班或文員→部門主管→部門經理或副經理→部門總監→副總經理→總經理

  二、橫向發展

  有時員工選擇或酒店安排的第一份工作不一定是最合適的,如果發現其另有所長,可以在公司內重新選擇安排,如客房到前廳,再晉升為某一管理職位;

  第三章員工晉升管理

  一、晉升時機:

  (一)根據酒店及部門經營管理的需要,對符合某管理崗位的員工或部門申請晉升的員工由行政部組織,由相關領導對該員工的晉升進行考核。

  (二)某管理崗位職務出現空缺時,若已有具備晉升條件的適當人選,可依本辦法按程式辦理晉升。

  二、晉升程式

  (一)主管以上人員的晉升由行政部組織,高層或董事會審定

  1.確定擬提升職位

  2.推薦合適人選

  3.晉升考核

  由擬提升崗位的主管上級負責對當事人進行晉升考核,考核內容主要包括:

  (1)現工作崗位的表現、業績;

  (2)是否符合擬任職崗位的條件;

  (3)管理方面的潛質;

  (4)職業規劃是否與酒店發展吻合;

  (5)職業素養是否達到新崗位的要求;

  4.決定人選

  經相關領導考核,批准後決定是否晉級;並由對應的領導簽發任命通知,由行政部下發各部門。

  5.任職培訓及試用

  經批准晉升後,員工需接受新崗位的任職培訓,且考核合格方可正式上任。任何晉升新職務的員工,都將接受兩個月的試用考核,所有薪酬按本崗位試用期的標準執行。試用滿兩月經實際工作考核能勝任者將轉正,並享受正式職務的薪酬待遇;不能勝任者,退回原崗位或由酒店按需要按排到其它適合的崗位。

  6.重籤聘用合同

  考核合格同意轉正,重新簽訂聘用合同,合同期一般為二年,聘任期滿根據考核結果決定是否續聘。

  (二)基層員工的晉升程式

  1.確定擬提升職位(部門)

  2.推薦合適人選(部門)

  3.晉升考核

  酒店行政部根據職位要求,對所有人選的任職資格進行審查,對於審查符合條件的,組織用人部門及其他相關人員對其按照擬任職崗位要求進行考核。填寫《員工晉升綜合素質與能力考核表》

  4.決定人選

  行政部彙總考核結果,經與用人部門經理討論後決定最後人選,由行政部總監簽發任命通知。

  5.任職培訓試用

  經批准晉升後,員工需接受新崗位的任職培訓,且考核合格方可正式上任。任何晉升新職務的員工,都將接受兩個月的試用考核,所有薪酬按本崗位試用期的標準執行。試用滿兩月經實際工作考核能勝任者將轉正,並享受正式職務的薪酬待遇;不能勝任者,退回原崗位或由酒店按需要按排到其它適合的崗位。

  6.重籤聘用合同

  考核合格同意轉正,重新簽訂聘用合同,合同期一般為二年,聘任期滿根據考核結果決定是否續聘。

  晉商國際大酒店行政部

  附件一:

  管理職務晉升推薦表

  (主管及以上人員適用)

  姓名


  性別


  年齡


  戶口所在地


  籍貫


  最高學歷


  所學專業


  政治面貌


  畢業學校


  個人愛好及特長


  計算機水平


  參加工作時間


  工作年限


  在本公司工作年限


  現任職

  部門


  職務


  聘任日期:年月日

  累計聘任年限

  年個月

  擬晉升職位

  推薦:

  □晉升

  擬晉升部門(公司)


  □後備領導者

  擬晉升職務


  推薦理由及晉升原因


  員工自評(優劣勢)


  部門負責人意見


  主管副總意見


  行政部任職資格審查

  職缺狀況

  ○是○否

  ○後備人才○其它

  考核成績

  歷年考核成績達規定的標準

  ○是

  ○否

  稽核意見

  ○具備推薦職務基本資格條件,同意晉升:

  ○尚有不足,建議先代理職務或延期辦理;

  ○同意推薦為儲備領導者:____

  ○建議其他部門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

  簽名:

  日期:

  總經理意見:

  簽名:

  日期:

  說明:“推薦理由及晉升原因”欄,員工自薦時,由員工本人填寫並簽名;公司(部門)推薦時,由公司(部門)負責人填寫並簽名。

酒店員工管理制度9篇6

  1、寢室床位不得私自調換床位,如有特殊須書面申請,一經發現罰款貳拾至伍拾元;

  2、為了員工的安全和養好精神,教育員工按時主寢,外出員工進出不得打擾其他人 員休息,24:00準時關燈,嚴禁員工24:00以後隨意出入,累計三次以上勸退寢室;

  3、在寢室不得喝酒、聚眾,一經發現罰款伍十至壹佰元;

  4、男女員工在23:00以後不得隨意進入異性寢室,嚴禁男女混宿,一經發現予勸退宿舍;

  5、晚上酒店大門23:00準時上鎖,如須出入找負責大門鑰匙人員,不允許翻門,一經發現罰款貳拾至壹佰元,累計三次勸退宿舍處理;

  6、不準私自留宿外來人員,嚴禁私自留宿被酒店辭退和自動離職的員工,同意留宿者負主要責任,並以勸退寢室處罰。同寢室知情不報者警告處分;

  7、自動離職和被酒店辭退的員工,在次日搬離宿舍;

  8、寢室內要保持衛生、清潔。物品擺放整齊,共同營造一個舒適的環境;

  9、嚴禁偷竊他人財物,一但查獲給予嚴肅的行政處罰,情節嚴重者送交司法機關處理;

  10、寢室財物人為造成損失的照價賠償,物品自然老化報上級予以更換;

  11、宿舍不允許使用電器,一經發現沒收處理;

  12、值班人員不定期檢查寢室的衛生狀況及各項制度的執行情況。如果不按以上制度執行者按貳拾至壹佰元處罰;

  13、以上寢室制長由寢室長負責嚴格執行。

酒店員工管理制度9篇7

  為了搞好宿舍的管理,使大家的一個清潔、舒適、安全、秩序良好的住宿環境,以良好的精神風貌,展現寶華人的文明形象,特訂立宿舍管理制度如下:

  一、員工住宿規定

  1、員工住宿必須按照規定的房間和床位對號入住,不得隨意更換房間和床位。

  2、員工住宿按規定標準領取清洗乾淨的床上用品,不得代領和超標準多領,管理人員要規定嚴格把關登記。

  3、對酒店配備的床上用品、電器、傢俱及日用品必須愛護,不得損壞和丟失,損壞者照價賠償,有意破壞者除加倍賠償外,要按《員工手冊》有關規定追究責任並進行處理。

  4、保持室內物品擺設美觀,不得亂擺,亂放。保持宿舍安靜,不得大聲喧譁或超音量播放收錄機。

  5、同事之間應團結、友愛、互諒互助,不允許打架、鬥毆,違者通報批評並罰款。不聽勸阻,情節嚴重的按有關規定從嚴處理。

  6、嚴禁在宿舍內進行酗酒、打麻將等賭博活動,違者沒收具,通報批評並處當事人罰款。嚴禁傳閱淫穢書刊及音像製品。

  7、員工宿舍是酒店為住宿員工提供的休息場所,住宿員工不得隨意將親友私自留宿,如果親屬探親,確因路途遙遠需留宿,本人必須填寫《臨時住宿申請單》,經主管領導批准後辦理住宿手續。

  8、必須實行定時查房,晚上外出22時須回宿舍,發現不打招呼而隨意徹夜不歸或遲歸者給予處罰並通報有關部門。住宿手續不健全者,限期健全手續,否則取消住宿資格。

  9、員工退宿或離職,必須親自到管理處辦理退宿,注消床位,嚴禁轉交或不交。凡離職人員逾期不辦理退宿手續,宿舍管理區在接到人力資源部通知後將強制當事人退宿並禁止其進出宿舍區。

  二、日常衛生管理規定

  1、每單元指定一名宿舍長負責本單元住宿人員衛生輪值工作,執行衛生管理制度,全體住宿員工必須配合清潔工保持宿舍及公共區域環境衛生。

  2、由宿舍長編排本單元輪值表並張貼在浴室門上面。

  3、各單元值日員工負責當天內宿舍的清潔衛生,要做到房間地面、床面無菸頭,毛髮、紙屑等雜物,保持衛生間無異味。

  4、住宿員工每週自己清洗床上用品一次,若被管理員檢查出汙漬過多有異味者將在酒店通報並罰款。

  5、嚴禁隨地吐痰、丟果皮,嚴禁將鼻涕揩在牆上、地板或床上或將手印打在牆上等不文明行為,如發現在酒店通報並給予罰款處理。

  6、禁止在宿舍區餵養寵物及家禽、家畜。

  三、安全管理規定

  1、保持高度的防火意識,熟悉使用消防器材,做到安全用電、用火。

  2、宿舍內不得抽菸,不得隨便亂拉、亂接電線,插座或燒電爐並用煙火燒煮東西,人離熄燈,切斷電源,發現火災隱患及時報告管理處。

  3、水、電維修和宿舍維修,請填寫維修申請單並與管理處電工聯絡,不得私自亂拆、亂修。

  4、出入宿舍隨手關門,不得門戶敞開,空無一人。嚴防盜竊,做好治安防範工作。

  5、住宿員工不得隨意翻弄和挪用別人的物品,要注意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貴重物品,如發現自已的錢、物在宿舍丟失要及時報告管理員便於保衛人員追查,對那些有偷盜行為的人員,一經發現送執法部門進行處理。

  四、獎懲條例

  1、每月對照宿舍管理的各項規定進行二至三次全面檢查,評出文明宿舍四間,不文明宿舍兩間。

  2、文明宿舍舍長及全體成員將通報表揚。

  3、不文明宿舍舍長及全體成員給予通報批評。

  4、違反本宿舍管理制度有關規定的個人,除按本制度有關處罰條款執行外,還將參照《員工手冊》各項規定予以處理。

酒店員工管理制度9篇8

  一、目的`:

  為加強員工宿舍管理,給大家營造一個整潔、舒適、安全、有序的住宿環境。

  二、寢室長職責:

  1、每間寢室設立室長一名,全面負責本宿舍的衛生、紀律、安全等方面的工作。

  2、每月制定本宿舍的衛生值日表。

  3、寢室長有義務向酒店行政辦公室及時彙報寢室內發生的異常情況,否則視情節輕重,對寢室長進行過失處理。

  三、作息時間:

  1、員工晚上外出必須在24:00之前歸宿,如不能按時回宿舍者,應以請假條的形式報宿舍管理員請假,每月每人不能超過3次。如超過3次,宿舍管理員有權對違紀者處以50元/次的扣款。如因工作原因不能按時歸宿的,須由部門最高主管籤屬的證明。如沒有按時歸宿,且無夜歸證明單或未向宿舍管理員以書面形式請假的,也將予以50元/次的罰款。

  2、22:00以後禁止在寢室內接待外來人員,禁止留宿外來人員,凡私自留宿外來人員者,每次罰款100元,連續三次則取消住宿資格。如寢室長未對其明確指出或勸阻,則予以過失處理。如外來人員留宿期間發現公物損壞、財物丟失等,將由當事人負責賠償。

  四、衛生制度:

  1、員工必須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共同維護宿舍良好的衛生環境。

  2、每位員工必須按照寢室長安排的衛生值日表按時打掃寢室衛生,包括倒垃圾。

  3、值日員工不按規定打掃衛生或不按規定投放垃圾,經寢室長提醒後仍不執行者,由行政人事部視情節輕重予以違紀處理。

  4、宿舍所有垃圾必須用垃圾袋裝好,由各宿舍當日輪值人員提到指定地點放好,如檢查時發現不按要求放置者,罰款10元/次。凡住宿員工將垃圾亂丟亂放者(包括扔出窗外)將視情節輕重給予處理。

  5、凡在檢查中發現衛生不合格的寢室,該寢室長將受到過失處理,如有明確責任者,則同時給予該責任者作相應的處分。

  五、水、電管理:

  1、所有寢室的照明燈具及線路必須由工程部電工安裝、維修,禁止亂接臨時電線,不準超負荷用電,不準用不符合規定的裝置,違者予以100元/次的罰款。

  2、入住員工必須注意節電、節水,做到人離燈熄、電斷、水關;

  3、不得使用電爐、電飯煲等大功率家用電器。

  4、不得私自亂接電線插座。

  5、要保持高度防火意識,做到安全用電、用水,發現事故隱患及時上報工程部。

  6、如發現使用禁止使用之電器,則處以50元/次的罰款。

  7、由於本人私接電源、插座而引起的火災,未造成後果給予責任者以違紀處理,造成一定後果的視損失程度給予按價賠償,並取消住宿資格直至辭退處分。

  六、物品擺放規定:

  1、必須保持物品擺放整潔、美觀,嚴禁亂堆、亂放、亂扔,禁止在宿舍內牆面亂刻、亂畫、亂釘,違者對責任人予以10分/次的處罰。

  2、床上用品必須擺放整潔,被褥疊放整齊,統一放置於靠窗戶的方向,枕頭置於床的另一頭,床單平整,其它床上用品擺放有序。

  3、被套、床單須經常清洗,保證乾淨無異味。

  4、鞋子有序擺放於床下,鞋內勿放置襪子,並保證其乾淨無異味。

  5、面盆、水桶置於各自床下,並置面盆於桶上。

  6、桌上物品如牙具、口杯、書籍等雜物擺放整齊,桌面乾淨無水跡。

  7、衣物、毛巾掛放在兩床間的橫杆上,燈架上嚴禁懸掛任何衣服、襪子等雜物。

  8、垃圾置於桶(袋)內,並由當值人員每天處理一次。

  9、公用物品除按規定擺放外,每位員工都必須愛護,如屬自然損壞,寢室長要及時上報工程部,如屬人為破壞,除照價賠償外,每次罰款20元。

  七、管理規定:

  1、宿舍管理員具有監督員工宿舍衛生及紀律的責任和權利,發現違規現象應及時彙報至行政人事部,如知情不報或管理不力將視情節輕重,給予至少20元/次的罰款。

  2、宿舍管理員須加強員工宿舍巡視工作,行政人事部不定期組織保安及宿舍管理員對員工宿舍進行衛生、安全、紀律檢查。

  3、23:00以後禁止放音響和大聲喧譁,以免影響他人休息,凡在宿舍內放音響、大聲喊叫、酗酒鬧事等,影響他人及鄰居休息,使酒樓聲譽受到損壞者,除後果由本人自負外,酒樓將對當事人給予違紀處罰,如寢室長沒提出或勸阻,則負連帶責任。

  4、對凡有公物損壞的宿舍,有明確責任者的除負責賠償損失外,還要追究其責任。本宿舍員工視而不見、知情不報、相互包庇而導致責任不明者,除全體宿舍員工賠償損失外,並將給予重罰。

  5、出入宿舍要隨手關門,注意防盜,對因故離開酒樓者,宿舍長負責督促將宿舍物品櫃鑰匙回收,並上交宿管員。嚴禁私自配製鑰匙和調換門鎖,如發現此類情況,將處以宿管員100元/次的罰款。

  6、在宿舍內禁止打架鬥毆,因打架鬥毆造成公物損壞者,除照價賠償外,視情況給予當事人警告、罰款、取消住宿資格直至辭退處分。

  7、宿舍區域內嚴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8、宿舍區域內嚴禁使用明火,宿舍門口及通道不準堵塞,要保持暢通無阻。

  9、每位員工必須按時辦理好暫住證,並將影印件交行政人事部備案。

  10、員工離職時,必須在辦好離職手續後及時搬出宿舍,否則予以罰款。

  八、衛生檢查規定:

  1. 每週一14:00各部門派一名由後勤部主管統一安排衛生檢查相關事宜;

  2. 各部門負責人必須及時安排參加衛生檢查之人員,否則予以50元/次的罰款。

酒店員工管理制度9篇9

  考勤制度

  1、員工應在規定的時間內按各部門排班,按時上下班。

  2、凡超過上班時間15分鐘的,視為遲到。下班提前15分鐘擅離職守的,視為早退。特殊情況的部門經理在考勤簽到上簽字認可。

  3、遲到、早退半小時以下按照員工手冊口頭警告處理,半小時以上按照員工手冊書面警告脫崗處理。一到兩小時以上按照員工手冊嚴重警告曠工一天處理。

  4、曠工:

  ①曠工範圍:未經部門經理批准,無故不上班的;遲到早退超過兩小時者;超假未歸而又無合理證明者;病假未開具證明者;請假經查與請假理由不符者;補休換休未經同意者。

  ②曠工處罰標準:曠工3小時按半天計算,扣50元;曠工7小時按一天計算,扣100元,曠工2天,扣200元;曠工3天,除名。

  請假制度

  1、病假:

  ①急診請假:當天電話通知當班經理或本部門經理。上班後補交縣級醫院以上單位急診證明,填寫員工請假條,由部門經理簽字後,交到公司辦公室備查。

  ②急病請假:當班時,患急病,可由本部門其他員工協助到人力資源部辦理請假手續。填寫員工請假條,報部門經理簽字,交人力資源部備查。

  ③普通病假:提前一天填寫員工休假請假單,部門經理簽字後交人力資源部備查。

  ④未獲批准或未補辦請假手續的,按曠工處罰。

  2、病假工資:

  ①病假當日工資按照日工資50%結算。

  ②凡全年病假累計或一次因病假休假超過一個月的,公司有權取消原職位或勸離,終止勞動合同。

  3、事假:酒店員工因私請假批准程式休息,公司視為事假。

  ①正常事假:員工有事,須提前一天到人力資源部填寫員工休假請假單,經本部門經理簽字,報人力資源部備查。未獲批准,按曠工處罰。

  ②緊急事假:當天電話通知當班經理或本部門經理批准方可休假。上班後

  持相關證明(如交通執法部門開據的非公司員工責任車禍證明等)到人力資源部填寫員工休假請假單。由部門經理簽字後,交人力資源部備查。此假以公司認定證明為準,未獲批准,按曠工處罰。

  ③事假工資:事假一天扣除本人當日工資。

  ④事假時間:累計或一次因事休假超過15天的。公司有權取消其原職位勸離,終止勞動合同。

  4、婚假:凡連續在酒店工作滿一年,符合國家規定結婚年齡的正式員工,可按歸家規定享受有薪婚假3天(含公休及節假日)。

  酒店正式員工結婚可按國家規定,結婚享受有婚假三天。婚假必須在結婚時一次享用,不得分開使用。使用期在領取結婚證日起半年內有效。

  婚假請假:酒店正式合同員工申請婚假,須提前三十天到人力資源部填寫員工休假請假單,經部門經理簽字批准,交人力資源部備案。

  5、換休、換班:

  酒店原則上不準換休、換班。員工必須按照酒店規定的班次時間上班,及事先安排的公休日休息。如需調換必須經部門經理簽字,報人力資源部備案後方可正式換休、換班。否則作曠工處理。

  6、補休:

  員工因工停休或加班,酒店將在年度內,根據工作安排給予同等時間補休。

  酒店各部門不允許借休。如部門已有借休員工,安排借休的直接部門負責人承擔借休責任。

  7、喪假:

  酒店正式員工直系親屬(如父母、子女、配偶、公婆、岳父母)去世及非直系親屬(包括祖父母及外祖父母)去世,員工可獲直系親屬三天有薪喪假及非直系親屬一天有薪喪假。員工申請喪假應憑有效證明。此假在辦理喪假時一次使用。

  8、法定假:酒店員工可享受國家規定的十一天有薪假日。即:

  元旦:一天 春節:三天 清明節:一天

  端午節:一天 勞動節:一天 中秋節:一天

  國慶節:三天

  女員工在三月八日“國際婦女節”另放假半天,如遇公休日,則不予以補休。

  五四青年節按照國家相關規定放假半天,如遇公休日,則不予以補休。

  9、年假:所有正式員工在本酒店工作滿一年,當年出勤率在98%以上,次年可享受有薪年假(不含節假日),從第二年起每年可遞增一個工作日,最長不超過10個工作日。

  員工級/領班級主管級/經理級5個工作日7工作日

  10、產假:酒店正式女員工在達到生育年齡並符合國家計劃晚婚晚育政策規定,且在酒店工作滿一年後,方可享受國家規定的有薪產假(含公休及節假日)。具體規定按國家政策執行。

  11、護理假:已婚男員工的妻子在生育時,酒店可給與男員工有薪生育護理假5天(含節假日),但要憑有效的生育證明。

  12、人力資源部有權對到崗人員進行檢查是否準確簽字。特殊人員按照到崗時間進行指紋簽到和簽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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