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安全管理制度彙編15篇

幼兒園安全管理制度彙編15篇

  在社會發展不斷提速的今天,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是指在特定社會範圍內統一的、調節人與人之間社會關係的一系列習慣、道德、法律(包括憲法和各種具體法規)、戒律、規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條例)等的總和它由社會認可的非正式約束、國家規定的正式約束和實施機制三個部分構成。想學習擬定製度卻不知道該請教誰?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幼兒園安全管理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幼兒園安全管理制度1

  1、經常組織教職工學習消防知識,參加消防安全知識培訓,增強消防安全意識。不定期向幼兒傳授簡單、基礎的消防安全知識。

  2、認真執行消防安全條例的有關規定,高度重視,做好單位內部火災預防工作。

  3、加強對幼兒活動室、午睡室、教師辦公室等人員密集區域的防火安全檢查,杜絕火災事故隱患。

  4、經常檢查伙房、食堂等明火使用場所的防火安全工作,防止火災發生。

  5、按消防要求,在顯眼的位置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並定期檢查。

  6、嚴禁在園內焚燒垃圾等物。幼兒午睡室禁止點蠟燭、蚊香。

  7、嚴格控制電水壺、空調等電器的使用,禁止使用電爐,防止電線超載引發火災事故。下班前要關掉活動室、午睡室、辦公室及各功能用房電源。

  8、幼兒園重要場所如電腦房、伙房、檔案室等,嚴禁吸菸,杜絕火種。

  9、重要部位(如食堂、幼兒午睡室、活動室等)安排專門人員定期檢查電器及電路裝置,及時更換破舊的消防器材,防止因電路老化引起事故。

幼兒園安全管理制度2

  一、校車安全各崗位職責

  1、校車駕駛員的職責

  (1)學校司機必須取得校車駕駛資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 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章規則。

  (2)司機應愛惜學校車輛,平時要注意車輛的保養,經常檢查車輛的主要機件。

  (3)司機每天抽適當時間擦洗車輛,以保持車輛的清潔。

  (4)出車前要例行檢查車輛的水、電、油及其他效能是否正常,發現不正常時,要立即加補或調查。出車回來要檢查存油量,發現油量不足,應立即加油,不得將學生載入加油站加油。加油單據先由隊長簽名,然後由後勤處簽名,方有效。

  (5)司機發現所駕駛的車輛有故障時要立即檢修,不會檢修的,應立即報告隊長,隊長報後勤處,並提出具體的維修意見。未經批准不允許私自將車輛送修理廠維修。

  (6)當車回來,按指定地點停放車輛,鎖好保險鎖。

  (7)對車輛的各種證件的有效性經常檢查,整齊證件才出車。

  (8)晚間司機要注意休息,逢星期日至星期四晚上23點前必須睡覺(特殊情況例外),不準開疲勞車,不準酒後駕車。

  (9)司機駕車一定要遵守交通規則,文明開車,不準危險駕車。

  (10)司機故意違章或證件不全被罰款的費用不予以報銷。違章造成後果由當事人負責。

  (11)校內不準按喇叭,車內不準吸菸。

  (12)司機對師生應熱情、禮貌,說話文明。

  (13)司機接送學生,要準時出車,不要誤點。

  (14)未出車時,司機應在辦公室,隨時等候出車。

  (15)司機要服從隊長的安排,不準藉故拖延或拒不出車。

  (16)司機出車執行任務時,遇特殊情況不能按時返回,應立即 通知負責人,並說明原因。

  (17)下班後,應將車輛停放地點保管,不準私自用車。

  (18)司機未經領導批准,不得把車輛交給他人駕駛或練習駕駛,否則,一切後果自負。

  (19)司機未經領導批准,非專職駕駛員不得駕駛學校任何車輛,否則,一切後果自負。

  (21)後勤處每學期負責對司機期考核、評級獎勵。

  (1)跟車老師必須在乘車前仔細對照乘車名單,確認核實當日乘車名單及人數無誤後,方可上車。

  (2)如有幼兒因特殊原因更改上、落點或改乘其它線路車輛,家長鬚提前通知幼兒園,跟車老師必須在當日記錄中做特別說明,以免遺漏。

  (3)跟車老師在跟車過程中,必須對照乘車清單,確認每個站點上、下車的幼兒,並在每個相應的名字後打勾確認。

  (4)跟車老師在跟車結束前,必須對整個車廂進行檢查,確認沒有一個幼兒被遺留在車上。

  (5)跟車老師在跟車結束後,必須再次檢查乘車記錄,並在乘車表上簽名確認後,再請園長簽名每月底交辦公室備案。

  (6)督促校車司機必須保持車輛勻速行駛,並避免一切不安全駕駛的行為。

  (7)檢查校車司機在接送的路程中是否正確在各站點停靠,無論該站點是否有人上落。

  (8)提醒校車司機必須在幼兒上車坐穩後,跟車老師示意可以開車後,方可啟動車輛前行。

  (9)校車站點及乘車幼兒名單需變更時,由每條線路組長通知到該車所有跟車人員及司機。

  (10)家長接送幼兒必須出示接送卡。

  3、GPS監控人員的職責

  1、熟悉並掌握GPS安全監控系統的各項功能和具體操作。

  2、隨時關注GPS系統使用情況,並在車輛出現超速、疲勞駕駛等違章行為時對駕駛員進行及時提醒,防範和控制駕駛員在行駛途中的各類違章行為。在上班過程中不得瀏覽與工作無關的網頁和遊戲。

  3、在車輛發出劫警報告時,進行報警確認,並進行相應的處理;有問題無法處理的,應及時上報。

  4、對於監控中發現GPS系統有故障的車輛,及時上報並下發維修單,保證GPS系統的正常運轉。

  5、監控中發現車輛駕駛員有違章行為的,按公司GPS管理規定處理並及時上報。

  6、按規定採集車輛行駛記錄資料,並確保資料的安全性、準確性和完整性。對違規車輛月度明細,應交相應管理部門稽核處理,重要監控資訊要及時報告有關領導。

  7、GPS管理不得越權使用,也不得將使用權私自賦予他人。管

  理員嚴格按管理許可權使用,如須授權相應人員使用,應經領導簽字同意方可授權。

  二、校車駕駛員等從業人員的學習、培訓、教育制度;

  1、組織從業人員積極參加上級有關部門的各種安全培訓,制定安全生產培訓教育學習考核計劃。

  2、每月組織兩次以上安全教育培訓、業務學習,及時傳達上級有關安全工作精神,落實安全工作任務,增強從業人員安全意識。

  3、安全培訓和教育學習由幼兒園安全管理人員負責組織召開,

  參加的人員為駕駛員、跟車人員。

  4、安全培訓和教育學習的主要內容:

  (1)國家安全生產及相關法律、法規、方針、政策、標準,以及道路危險貨物相關法律、法規,政策;

  (2)幼兒園概況、行業特點、操作規程,安全責任制,崗位責任制、應急預案等各種管理制度;

  (3)預防事故的一般知識以及發生事故的應急救援知識;典型

  事故案例分析

  5、駕駛員每月參加安全學習不得少於2次。參加人員必須按時到會,特殊情況下不能按時參會的需向幼兒園領導請假,3日內自覺把學習內容補上。無故不參加安全學習超過三天以上不補課學習的從業人員,第一次扣風險押金50元,2次或2次以上不參加學習的,停車1天集中學習或取消駕駛員資格。

  6、缺席人員由公司採取發放學習資料,單獨召集進行學習教育培訓等方式進行補課,學習內容不變;由安全管理人員負責落實到位,確保培訓教育面達100%。

  7、駕駛員必須切實做到安全生產工作警鐘長鳴,警示高懸,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

  三、校車安全執行操作標準和細則要求;

  1、駕駛員的安全行車規定。

幼兒園安全管理制度3

  1. 各班教師與配班保育員必須按時照顧本班幼兒水下及起床。睡覺時間:12:00,起床時間:14:30。

  2. 幼兒午睡必須排隊進出,不準互相推搡。

  3. 保育員應及時進入午睡室,維護好幼兒紀律,不能做與午睡管理無關的事情。

  4. 午睡時要注意開窗通風(冬天提前開窗通風),管理人員要保持午睡室的乾淨.通風.無臭氣.黴味。

  5. 午睡管理人員必須保持午睡室安靜,任何人不得因任何事在午睡室喧譁,更不能扎堆閒聊。

  6. 保育員要根據季節特點照顧幼兒午睡,幫助幼兒養成良好的睡眠習慣,教會幼兒正確的穿脫衣服的方法及順序。脫衣服應先脫褲子,用被子蓋住腿後再脫衣服;穿衣服應坐在被子裡面先穿衣服,再穿褲子。有效防止幼兒感冒。

  7. 午睡室要勤於打掃,幼兒被褥勤換洗並定期晾曬消毒,做好清潔衛生工作,午睡值班人員定期檢查。

  8. 保育員要對本班幼兒午睡情況作好記錄,注意發現並消除睡眠室的安全隱患。

  9. 造成睡眠室安全事故者,由園領導研究決定處理方案。後果嚴重著依法移交有關部門處理。

幼兒園安全管理制度4

  1、幼兒園多功能室、遊戲場等均為公共活動場所,實行誰組織活動,誰負責安全工作的原則。

  2、開展活動時應認真檢查電路安全和場地安全,沒有電工在場不要私拉亂接電源。幼兒園應組織電工定期檢查電源開關、插座是否完好,有損壞的應及時修復。組織安全員定期檢查場地安全和遊樂設施安全。

  3、開展活動要保持所有通道暢通無阻,開關靈活,便於隨時開啟。

  4、開展活動要適當控制人員,不要過分擁擠,要保證在任何情況下都能出得去。

  5、大型活動要指定專人負責安全工作,突發事件有專人負責指揮疏散撤離。

幼兒園安全管理制度5

  一、充分利用“三防”設施,保持配餐間的清潔衛生,發揮其對餐具、容器、用具的保潔功能。

  二、工作人員進入配餐間前著裝要整潔,手經過消毒後,戴上一次性手套、口罩才能分發飯菜。

  三、工作人員在操作時不能對著成品飯菜咳嗽、打噴嚏,不能用手摳鼻屎、耳垢,上廁所要洗手。

  四、分發飯菜時,先檢查盛裝飯菜的容器是否清潔、衛生,經過清洗、消毒的容器不能用圍裙或抹布擦拭容器。

  五、成品飯菜不能直接放在地上,要放在操作檯或架子上。

  六、未經允許,從業人員不能隨意換崗,非配餐間的工作人員,在配餐時不得隨意出入配餐間。

  七、領取飯菜的老師不得進入配餐間,飯菜由配餐間工作人員送出配餐間。

幼兒園安全管理制度6

  一、幼兒園實驗室應以符合配備標準的食品裝置和科學規範的管理,為教師演示實驗、幼兒分組實驗以及課外科技活動的開展,提供有力的保證。

  二、每學期開學後兩週內,應編制好儀器裝置補充計劃,幼兒園審批購置,應根據任課教師實驗計劃安排編制好各班(小、中、大)的實驗教學計劃。

  三、實驗室的儀器裝置應做到帳目清楚,帳、物相符。必須具有i型昂揚那個的管理帳冊。在帳務管理中,應做到“記帳及時、流程規範、準確無誤”。

  四、儀器裝置的存放應分門別類,科學有序,排列整齊,定櫥定位。櫥有編號,櫥窗設卡(櫥窗卡),物卡一致,帳卡相符。

  五、儀器裝置的保管應注意防火、防潮、防黴、防腐蝕、防變形、防碎裂等。加強幼兒在實驗室中的安全教育,不得隨意接觸室內物品,防止幼兒受傷。

  六、儀器裝置借出或使用歸還後,要及時清點、檢測、擦淨、歸位,發現短缺、損壞,要按有關賠償規定處理。

  七、儀器裝置借用、使用、損壞、維修必須及時記錄。儀器裝置應經常處於隨時可使用狀態。實驗室應設有《借物登記簿》、《實驗教學情況記錄薄》、《實驗教學情況統計簿》、《儀器裝置損壞維修登記簿》等薄冊。

  八、嚴格執行報廢規定,凡損壞而又不能維修或失去維修價值的儀器裝置,應予報廢。單價在20xx元以下的,由園長審批;單價在20xx元以上物品,或單價在20xx元以下但同一物品一次報廢批次價值超過20xx元的.,報鎮、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審批。所有報廢物品,均須記入《儀器裝置報廢帳》。

  九、加強檔案資料的管理。實驗室應做好財產帳務、教學業務、技術資料(說明書等)、檔案資料(計劃、總結 、報表、申購報告、上級檔案等)各類檔案資料的管理工作,年末按檔案管理模式,分類裝訂,裝盒存放。

  十、做好淨化、美化、防火、防盜工作。實驗室應保持科學、文明的環境,積極營造良好的實驗氛圍。消防裝置、電器線路應定期檢查,保證幼兒人身安全。

幼兒園安全管理制度7

  第一條、為加強幼兒上下學交通安全管理,保障幼兒的人身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結合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幼兒園上下學交通安全工作遵循“預防為主、防治結合、加強教育、群防群治”的方針,堅持“誰主辦、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和“政府主導、屬地管轄、分類管理”的原則。

  第三條、本辦法所指接送幼兒車輛分為專用接送學生車輛和非專用接送學生車輛,包括幼兒園自備或長期租用的客車、專業道路客運企業的客運車、具有營運資質的個體客車、單位接送員工子女上下學的自備客車和社會力量購置的專門用於接送學生的客車。

  第四條、幼兒園明確幼兒上下學交通安全工作聯絡員,具體負責本校幼兒園上下學交通安全工作。

  第五條堅決制止農業機械(拖拉機)搭載學生的違法行為。

  第六條、做好對接送幼兒車輛的牌照號碼、核載人數、駕駛人、車輛參保及接送幼兒時間、趟次等情況的登記造冊工作,並結合實際,制定幼兒上下學管理辦法和處置重大交通安全事故工作預案,堵塞安全漏洞,定期報告安全情況。

  第七條、幼兒園負責本園幼兒上下學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各幼兒園要切實加強幼兒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建設,加強幼兒交通安全常識、交通法規教育;各民辦幼兒園應定期組織本園校車駕駛員及教師學習交通法規、安全防範、應急知識;每學期開學初,各幼兒園要對幼兒上下學交通方式進行摸底調查,對本園幼兒乘車、家長接送、步行的人數等登記造冊,建立檔案管理資料。

  第八條、幼兒上下學原則上實行家長接送,學校、幼兒園制定接送方案、接送制度,並建立相關臺賬。非寄宿生學生上下學實行路隊管理制度。寄宿生上下學實行以乘坐客運班車為主,步行或學生家長自行接送為輔的交通方式。

  第九條、增開的學生上下學專趟在接送學生時不得搭乘其他人員和超載行駛。

  第十條、發生涉及幼兒人身安全的。各類交通事故,按要求及時報告幼兒園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各相關部門必須立即啟動應急預案,積極妥善處理,全力救護傷員,減少學生傷亡。

  第十一條、建立幼兒交通安全管理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對因工作不負責、措施不力、翫忽職守而造成交通安全事故的,依法依規追究相關部門及責任人的責任。

幼兒園安全管理制度8

  1、成立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園長是幼兒園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園長是具體負責人,具體負責和指導全園安全工作,制定幼兒園各類人員安全責任制和各方面的安全措施,全園師生應樹立安全第一、安全無小事的思想。

  2、幼兒園每學期採用多樣化的教育形式對幼兒進行安全知識教育,每班每月應有針對性的對幼兒進行安全教育,發現問題應及時處理並進行安全教育。各班要對幼兒進行緊急情況處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識教育、緊急電話(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識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報告制度。各班幼兒出現的重大傷亡事故要立刻報告校級領導;對事故的上報要形成書面報告。

  4、實行行政人員值日製度,填寫校務值日。

  5、不經幼兒園同意,各部門各班不得組織幼兒上街宣傳或參加慶典活動以及參加其他活動。

  6、建立安全工作檢查制度,幼兒園領導要經常檢查校內各種大型玩具、活動場地、消防、基建等設施情況,對有不安全因素的設施要立即予以拆除。

  門衛安全管理制度

  1、嚴守校門,嚴禁閒人自由進出校園,不得無故脫離崗位。

  2、注意觀察進出校園人員情況,嚴禁幼兒課間出校門。

  3、負責檢查各室門窗關鎖情況,經常巡視校園,確保校內財產安全。

  4、如發現安全隱患及發生安全情況及時向幼兒園領導反映和聯絡。

  幼兒人身安全管理制度

  1、幼兒人身安全受法律保護,任何人不得侵害幼兒人身安全。

  2、幼兒在園任何人不準體罰或變相體罰,嚴禁老師、員工打罵幼兒。

  3、幼兒之間應團結友愛,嚴防發生鬥毆打架事件,傷害他人要負一切經濟法律責任。

  4、幼兒園任何部門不準組織幼兒開展有害幼兒身體健康的活動。如擅自組織造成後果的由組織者負全部責任。

  5、幼兒園任何人無權對幼兒進行人身搜查、限制人身自由。

  6、不準歧視個別生理有缺限的幼兒,所有幼兒在政治上一律平等。

  7、幼兒園應適當組織幼兒參加力所能及的勞動,對於有危險的勞動專案不得安排幼兒參加。

  活動室安全管理制度

  1、活動室的門窗必須常年保持完好,任何人不得故意損壞。

  2、門窗發現損壞,班主任有責任及時報修,同時採取相應的防範措施。

  3、活動室門的鑰匙班級應指定專人保管,門窗每天落實保育員隨時關鎖好。

  4、幼兒不準在活動室內追逐打鬧,隨便搬動課桌、椅。

  7、活動室內不準亂拉私接電源、亂設插座、亂充電。

  8、不準幼兒做擦洗窗玻璃、抬床、提開水等危險的事,防止發生意外事故。

  課堂教學安全制度

  1、每堂課的科任教師是當堂課的安全第一責任人。

  2、嚴禁體罰和變相體罰幼兒。

  3、規範課堂教學行為,檢查教學裝置設施。

  4、嚴禁擅自脫離課堂及不按要求進行教學。

  集會活動安全制度

  1、幼兒園舉行大型校內外活動,要有活動方案,安全措施。

  2、班級舉行校外教育教學活動必須得到幼兒園園長審批同意。

  3、開展大掃除、義務勞動等活動時,教師必須在場參與,佈置幼兒力所能及的工作。

  4、幼兒園舉行遠距離或重大師生活動,必向上級行政主管部門報批。

  節假日值班保衛制度

  1、凡重要節假日必須由幼兒園作出值班保衛安排,教職工有義務做好此項工作。

  2、凡安排到值班的教師必須準時到崗、堅守崗位、加強巡視、做好記錄。

  3、嚴禁擅自脫崗、私自調崗。

  裝置設施檢查制度

  1、成立幼兒園安全工作領導小組。

  2、幼兒園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要定期檢查裝置設施情況,並做好記錄。

  3、全體教職工要關注存在在身邊的安全隱患,及時向幼兒園領導彙報。

  4、幼兒園要按要求、標準配置裝置、維修設施、建設校舍。

  疾病防治安全管理制度

  1、各校要按照《幼兒園衛生工作條例》和有關法規性檔案的規定,依法管理幼兒園衛生及幼兒常見病、傳染病群體性防治工作。

  2、對幼兒實施群體性防治措施必須經區衛生局、教育局批准,並由衛生防疫站統一組織實施。

  3、傳染病防治實施預防接種時,預防接種專業人員必須嚴格執行"一人一針一筒",加強無菌觀念,並確保醫療器械的衛生及操作的規範,幼兒園領導有責任對接種全過程進行監督。

  4、開展幼兒常見病、傳染病群體防治工作,應遵循幼兒園管理的有關規定,妥善安排好預防接種及其他群體防治措施的時間,以維護幼兒園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

  幼兒園周邊環境安全治理制度

  1、幼兒園周邊環境治理涵蓋師生人身、食品衛生、文化活動等方面,系綜合性治理,應取得社會各界的廣泛支援與通力配合。幼兒園對周邊環境應密切關注與監控。

  2、幼兒園在做好內保工作的同時,應重視幼兒園周邊環境的安全治理工作,主動聯絡轄區的派出所、村委會、工商管理、文化監管等部門共同抓好治理工作。

  3、值日人員除做好校內的巡視工作,還應注意對校園外附近環境的巡查,發現社會盲流、惡少對幼兒騷擾及各種事故,要針對不同情況及時報告"110"、"120"、"122"或附近派出所,保護幼兒的安全。

  4、每天放學前,教師要提醒幼兒,注意交通等各項安全。

  5、要教育幼兒自覺遵守社會公德以及各類法規,維護社會公共秩序,敢於與壞人作鬥爭,並掌握正確的維護方式和方法,提高幼兒的自護能力。

  幼兒園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強全校師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報警電話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識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內的各種滅火設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檢查、維護、保證裝置完好率達到100%,並做好檢查記錄。保持疏散通道保持暢通。

  3、加強用電安全檢查,必須經常對園內的用電線路、器材等進行檢查,如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進行整改、維護、確保安全。

  用電安全制度

  1、對幼兒進行用電安全常識的教育,不準隨意觸控電源和線頭等。

  2、教學過程中教師不要隨意讓幼兒做開啟電源等工作。

  3、教師在使用電器前必須檢查電源、線頭等安全。

  組織保障制度

  1、建立幼兒園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幼兒園安全工作。

  2、健全安全工作臺帳資料,確保安全工作有臺帳。

  3、每學期對安全工作有明確分工,責任到人。

  4、實行定期檢查安全工作制度。

  幼兒班接送制度

  1、時間:

  早上7:30-8:30送幼兒上學;

  下午16:00-17:00幼兒離校。

  2、家長接孩子,要衣冠整潔,講文明、講禮貌,講衛生,家長的摩托車、腳踏車、電動車不得騎進校園。

  3、家長應固定3個以內的家庭成員接送幼兒。若家長臨時有事,委託別人接送幼兒,必事先與教師電話聯絡。

  4、老師和家長都要教育幼兒不得跟陌生人走,幼兒不得單獨離開學校。

  幼兒園安全管理制度

  一、建立學校安全隱患臺賬,由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安排專人按照有關安全規章進行排查。根據學校實際情況,重點排查校舍、食物、飲用水、用電及消防、學生公寓、體育場館和器材、欄杆、書架及其他公共設施等安全隱患部位,並明確排查責任人。

  二、排查出的隱患,要制定隱患和不穩定因素整改措施,明確整改責任人和時間,嚴格落實“五個一”包靠工作制度,及時進行整改。學校對安全隱患的整改結果要在規定時間內向行政主管部門或當地政府報告,對不能及時進行整改的'安全隱患,要在報告中說明原因並提出防護措施。

  三、安全隱患排查人員要及時向學校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長報告或直接向校長報告存在的安全隱患,做好安全防範工作。負責學校安全工作的副校長要制訂好相關的安全管理制度,做好檢查督促工作;各相關責任人要認真履行自己的職責,未履行好職責,造成安全事故的,由責任人直接負責。

  四、落實學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領導、部門責任制度,以及安全隱患整治工作的跟蹤問效和責任追究,有計劃、有步驟地消除學校安全隱患,有效防止學校安全事故的發生。

  五、值班人員要向學校帶班領導報告每天的值班情況,對值班過程中的偶發事件或異常情況要在第一時間向學校分管領導報告,並妥善處理。

  六、發生傷亡事故後,責任人寫出較為詳細的事故發生過程及原因,書面上報學校。學校發生安全責任事故或其它具有重大影響的事件,學校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要在第一時間向教育行政部門電話報告,並在二小時以內書面報告教育行政部門。

  七、報告安全隱患應包括隱患的影響範圍、影響程度、已採取的應急措施、整改措施、整改資金來源及其保障措施、整改目標等,報告安全事故應包括髮生時間、地點、經過、人員傷亡情況、採取的急救措施、事故現場的保護措施等。

  八、發生安全事故,如隱瞞不報或弄虛作假,要根據情節對有關直接責任人員實行責任追究,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幼兒園安全管理制度9

  1、保教人員要做好幼兒宿舍的安全管理工作,保證幼兒有安全、舒適的住宿環境。

  2、中午午睡值班期間不得擅離工作崗位,不串崗吹牛、嗑家常、看書報,精心護理幼兒。隨時巡視幼兒睡眠情況提醒幼兒大小便,為幼兒增減被子,糾正幼兒的不良行為和睡姿,注意幼兒踢被或者蒙被睡覺。發現幼兒生病及時處理。

  3、做好幼兒宿舍的消防安全工作,做好防火、防盜、防爆、防意外事故的應急處準備,發現問題應及時向幼兒園有關人員報告,消除各種不安全隱患。

  4、嚴禁私自在幼兒宿舍教室等地方亂接、亂拉電線、電源、插座、開關及安裝使用電器。下班前要仔細檢查幼兒宿舍教室電器電源是否關閉妥當。

  5、嚴禁在幼兒寢室教室存放易燃、易爆、有害有毒危險品違禁物品。嚴禁在幼兒宿舍及教室內焚燒垃圾雜物。對宿舍及教室進行消毒時要做好監護火源、電源工作,嚴禁幼兒在場。消毒完後要仔細檢查電器、門窗是否關閉好,嚴禁使用明火。

  6、嚴禁在幼兒宿舍點蠟燭,嚴禁在幼兒宿舍內給手機充電。

  7、保教人員必須嚴格執行幼兒園的交接班制度。特別是幼兒入園人數,幼兒帶藥服藥情況,幼兒的異常情況(生病、情緒、精神狀況、飲食等)。接班人員未到,主班老師不能隨便離開幼兒。接班教師要按時到崗,瞭解本班幼兒當天在園情況作好記錄。

  8、對幼兒進行安全教育。要求幼兒入宿舍後嚴禁大聲喧譁、嬉戲、打鬧、不得在床上蹦跳。老師安排幼兒床鋪時應考慮幼兒的身體狀況,有針對性的安排上鋪幼兒。對睡上鋪的幼兒必須採取安全防範措施,嚴防摔下跌傷。

  9、教育幼兒不準亂動各種電器裝置,不準家長將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的違禁品帶入幼兒宿舍。

  10、幼兒午睡時保教人員要檢查幼兒是否帶有異物上床,不能讓幼兒玩各種小物品,以免誤吞域進入呼吸道造成危險。

  11、保教人員注意不要將床、桌子、椅子或其它物品放在靠窗臺的地方,以防幼兒爬窗跌下摔傷。

  12、保教人員要保持環境衛生,維護宿舍秩序,負責幼兒午睡的安全,關好門窗保管好幼兒宿舍用具和設施。

  13、切勿在宿舍進口、走廊、樓梯口等處堆發雜物,保證通道和安全出口暢通。

  14、定期檢查電線、電路及設施是否良好,發現問題及時報告。

  15、嚴禁在宿舍內吸菸。教育幼兒不能玩火。

  16、嚴格執行幼兒園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

幼兒園安全管理制度10

  駕駛員的職責及安全行車規定

  1、學校司機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章規則。

  2、駕駛員在駕駛車輛時,須攜帶有效駕駛證、行駛證及有關證件。

  3、司機駕車一定要遵守交通規則,文明開車,不準危險駕車。

  4、遵守交通規則,不疲勞駕車,不違章駕車。

  5、駕駛員工作期間不得飲酒。

  6、保持車況良好,經常檢查車輛運載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7、司機故意違章或證件不全被罰款的費用由當事人負責。

  8、校內不準按喇叭,車內不準吸菸。

  9、接送學生前20分鐘,司機應提前做好準備,隨時等候出車。

  10、司機要服從園長的安排,不準藉故拖延或拒不出車。

  11、司機出車執行任務時,遇特殊情況不能按時返回,應立即通知學校。

  12、司機未經領導批准,不得把車輛交給他人駕駛,否則,一切後果自負。

  13、各種車輛如在公務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車禍發生,應先急救傷患人員,儘快做好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向附近警察機關報案,並即與管理部門及主管聯絡協助處理。如屬小事故,可先行處理後再向管理部門報告。

  車輛例行保養修理規定

  1、車輛例行保養是各級保養的基礎,屬於預防性的日常維護工作,以清潔、檢查為中心內容,司機應單獨完成。要求:附件齊全、螺栓、螺母不松、不缺,保持輪胎氣壓正常制動可靠、轉向靈活,潤滑良好、燈光喇叭正常等。

  2、車輛必須保證在不延誤解送幼兒的情況下,進廠修理(特殊情況例外)。

  3、車輛需維修或保養時,應提前報告園長。

  4、維修車輛出廠,司機必須仔細檢驗、確認修理完好,方可簽字提車。

  司機接送幼兒規定

  1、家長未在接送地點等候,可打電話通知家長,無人接幼兒必須送回園裡,絕不可以讓幼兒獨自回家。

  2、若有家長要求司機在沿途增添停車點或更改線路。司機可示意家長寫申請信,在不違反交規情況下經園方同意後方可更改。

  3、司機應按校車表的時間準時到達接送點,若提前到達應確定已上齊幼兒,否則需等候至預定時間方可開車。

  4、接送幼兒一律實行接送卡接送幼兒,無卡代接司機在接到家長委託電話後方可將幼兒交予代接人。

  跟車教師安全工作職責

  1、跟車教師必須提前10分鐘上車,負責安排幼兒入座上車維持秩序,作好安全乘車的準備工作。上車時,跟車教師清點幼兒人數,讓幼兒站隊上車,沒有教師帶領的幼兒不能上車。接幼兒來園時跟車教師要下車接幼兒上車,安排好幼兒的座位。車到園後,幼兒下車,跟車教師與本班教師交接,清點本趟車上各班幼兒人數。

  2、跟車教師要加強服務意識,提高服務質量,始終和司機保持密切合作,協調一致,對家長、幼兒態度和藹、細心周到,服務熱情。

  3、跟車教師在開車前後及時開關車窗,以保障車內空氣流通,並根據氣候變化為幼兒上下車做到及時增減衣服。押車教師要時刻提醒幼兒,幼兒不要將頭手等身體的部分伸出窗外,窗戶不要開啟的過大。

  4、跟車教師保證各班聯絡單及幼兒園通知單,準時發給家長;並將幼兒服藥準確地帶回交到各班教師手中,保障幼兒及時服藥。

  5、跟車教師要掌握幼兒尤其新入園幼兒的乘車起始、終點,對家長提出的線路更換和正確建議高度重視並及時反映,以便更好地解決而服務於家長。

  6、老師根據各車接送名單,接送幼兒的往返乘車並不準有幼兒漏上或錯上車的事故出現。

  7、送幼兒時車要靠邊停,跟車教師要先看一下前後是否有車輛,確認無車輛時,教師要先下車後再讓幼兒下車,同時教育幼兒下車後不要奔跑,等車走後再走。確保每個幼兒安全到家。

幼兒園安全管理制度11

  為進一步加強的消防安全工作,堅決杜絕重、特大火災事故,努力減少火災危害,保障幼兒園的各項工作秩序穩定,確保教職工和幼兒生命財產的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特制訂本管理制度。

  一、組織機構與職責

  1、為了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幼兒園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由園長、負責人、分管副園長、級部主任、後勤、食堂等各部門的負責人組成,園長為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其他成員為各部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幼兒園將消防安全納入綜合治理工作的內容,常抓不懈。

  2、幼兒園消防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職責:

  (1)認真貫徹國家、省、市、縣消防工作的指示,將消防工作納入學校常規工作,及時,不斷提高。

  (2)大力宣傳《消防法》和《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結合開學、學期結束、,對教師與幼兒進行消防法規,消防安全知識教育,教育師生掌握正確的安全防火知識以及安全逃生辦法。

  (3)在幼兒園擴建、裝修時,同時考慮消防安全。對消防重點部位,要配足消防器材,定期組織檢查,保證完好。

  (4)時時刻刻保持高度警惕,進行經常性的消防安全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整改,確保安全,一旦發生火災,及時報警,並組織滅火搶救。

  (5)對幼兒園消防安全工作做出貢獻者,及給予獎勵;對因工作失職造成不良後果者,給予處罰,情節嚴重者報請公安機關處理。

  二、消防安全職責

  1、有防火安全領導組織,有滅火疏散預案,層層簽定有消防,有宣傳。

  2、制定有消防安全責任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3、單位職工達到“三知兩熟悉”即知火災特點、知重點部位、知滅火器材位置和效能,熟悉、熟悉滅火對策。

  4、有健全的防火檔案,有防火檢查記錄,能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5、幼兒園的建築耐火等級不低於二級,不應超過3層:200M2以上建築必須有兩個疏散樓梯,樓梯間為防煙樓梯間。

  6、幼兒園與易燃易爆場所的防火間距小得小於30M,幼兒園的安全出口不應少於兩個,門向外開啟,出口處不準有踏步。

  7、幼兒園不應直接設在汽車庫的上面,下面或毗鄰處,幼兒園用房不宜設在地下人防工程內或用人防工程改建的地下或半地下建築內。

  8、幼兒園的房間門至外部出口或至封閉樓梯間的最大允許距離為:

  (1)位於兩個外部出口或樓梯之間的房間為25M;

  (2)位於袋形走道或盡端的房間為2OM。

  9、安全疏散樓梯間內不能附設燒火間,可燃材料儲藏室,非封閉的電梯井,可燃氣體管道。

  三、電器防火

  11、幼兒園內電源開關、電閘、插座等距地面應不小於1.3M,燈頭距地面應不小於2M。

  12、學校內熒光燈和超過60W的白熾燈,不應直接安裝在可燃材料上,白熾燈與可燃物的距離不應小於0。5M,不準使用落地燈和檯燈照明,燈泡不能使用紙或其它可燃物遮光。

  13、幼兒園的寢室內不能隨意亂拉電線,禁止使用電爐、電熨斗等電器等。

  14、配置使用空調的幼兒園,空調應有接地線,周圍不能堆放易燃物品,窗簾不能搭在空調上,供電接線板和電錶等應擴容,達到相應的負荷。

  四、消防設施

  15、滅火器應完整好用,按照50m“二具,一個放置點不多於5只,不少於2具,應急燈每1OM一個,樓梯間和走道內必須安裝室外消火栓完好。

  16、疏散指示標誌設在通道兩側及拐彎處的牆面上,標誌牌上邊緣距地面不大於1.0,標誌的間距不大於20MI袋形走道的盡端離標誌的距離不大於10Mo。

  17、每層建築面積大於300M2的幼兒園應安裝自動報警系統。

幼兒園安全管理制度12

  一、園內實行早上入園晨檢制度,衛生保健老師、保安人員和教師層層把關,觀察幼兒情況。嚴格交接制度,幼兒一律由家長憑接送卡接送,特殊情況由別人代接送,家長必須事先告之教師,代接人員必須出示有效身份證件並登記,防止冒領。

  二、全園教職工應堅守崗位,高度負責,強化安全意識,不得隨意串班,擅離職守,避免責任事故發生,嚴防幼兒獨自離園。中午幼兒午睡時,執行交接班制度,各班教師巡迴觀察幼兒午睡情況,園領導輪流值班,處理偶發事件。工作人員學會使用滅火器的方法,記住火警電話119,匪警110,救護120。

  三、加強對幼兒的常規教育,培養良好的行為習慣,隨時檢查幼兒鞋帶、衣物,發現不安全因素,及時處理解決。向幼兒進行安全教育,加強自我保護意識,提高自我保護能力。教會幼兒知道幼兒園的名稱、家庭地址、父母姓名等,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四、帶幼兒戶外活動,並在活動前講明要求,清點人數,注意安全,以防意外傷事故發生。帶幼兒外出活動,必須寫出外出活動方案,並上報區教育局,批准同意後方可外出,並選好安全場地,有組織有紀律地進行,活動中隨時清點人數。

  五、門衛人員嚴格把關,按規定時間開關大門。對公事來訪者問清事由,進行指點登記(來訪人數、來去時間)。工作人員上班時間不得私人會客和接打電話,嚴禁私人串門者及推銷人員進入幼兒園。

  六、車輛必須停在指定區域,嚴禁進入幼兒活動場所或停放在走道上

  七、一切不安全用品、藥品必須由專人妥善保管,熱水、熱湯應放置適當位置,電器裝置應安裝合理,嚴防中毒、燙傷、觸電等事故的發生。

  八、做好防火、防盜工作,下班後應關好門窗,做好巡視工作,安排好節假日值班人員,切實做好保衛工作。

  九、全體教職工應自覺遵守門衛制度,住園教職工應協助做好保衛工作。

  十、幼兒園安全保安員對園內房屋結構,裝置、桌椅、床、玩具等每週檢查一次,發現損壞及時報告,修理,清除不安全隱患。

  十一、幼兒在園如發生骨折、縫針等重大事故,當班人員必須及時向園領導彙報並送醫院治療,並及時通知家長,寫出事故發生情況報告,根據情節輕重,給予當事人相應的處理。

幼兒園安全管理制度13

  一、幼兒園要注意房屋、場地、玩具、用具及運動器械的使用安全,定期檢查,及時維修,避免觸電、砸傷、摔傷、燙傷及火災等重大事故的發生。

  二、保健醫生必須妥善保管幼兒的藥品,病兒服藥時,必須仔細核對藥名、藥量、幼兒姓名,按時給幼兒服藥。

  三、定期向幼兒及家長宣傳安全知識,在幼兒園在危險的地方張貼醒目的安全警戒標誌,提高幼兒的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的能力。

  四、加強教職工的職業道德教育,對幼兒堅持正面教育,嚴禁態度粗暴,動作生硬,體罰或變相體罰。

  五、認真貫徹衛生防疫部門下達的有關食品衛生的規定,嚴把食品的進園關和食品入口關,嚴防食品中毒事件的發生。

  六、幼兒園組織的各項活動都應以幼兒的安全為第一要素,進行認真細緻的事先準備,考慮周詳,嚴禁帶幼兒到有危險的地方開展活動。

  七、幼兒來離園嚴格實行安全接送制度,並由門衛加強管理,防止幼兒出大門走失,禁止幼兒出大門走失,禁止外來人員來園玩耍、借宿。

  八、班級保教人員必須按照“幼兒園一日工作規範”要求來操作,長期、經常性地對幼兒進行常規安全教育,文明說話、文明做事、文明交往,每個活動前提出活動要求,活動後有小結,活動前後清點人數,以防幼兒走失。

  九、教師不得指導幼兒開展有危險性的活動,幼兒要聽從教師指導,學會正確的運動技術和自我保護。

  十、在戶外活動中教師有組織、指導的責任,保育員有指導責任,因組織指導的過錯造成幼兒身體傷害事故保教人員要負責人。凡出現受傷情況,應及時送往醫務室,必要時送醫院,並及時向園長彙報。

幼兒園安全管理制度14

  1、為了加強學校的教育網路和資訊保安保障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資訊系統安全保護條例》、《計算機資訊網路國際網際網路安全保護管理辦法》和其它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適用於學校內網路機房、各計算機網路使用者。

  3、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利用校園網路或國際網際網路危害國家安全、洩露國家和學校秘密,不得侵犯國家的、社會的、學校的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權益,不得從事犯罪活動。

  4、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利用校園網路或國際網際網路製作、複製、查閱和傳播下列有害資訊:

  ⑴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破壞國家統一,破壞民族團結、宗教極端勢力和境外敵對勢力的反動言論;

  ⑵捏造或者歪曲事實、散佈謠言、擾亂校園秩序和社會秩序;

  ⑶宣揚封建迷信、淫穢、色情、賭博、暴力、兇殺、恐怖、教唆犯罪。

  5、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從事下列危害校園網路和計算機資訊網路安全的活動:

  ⑴未經允許不得對校園網路功能和學校網站進行刪除、修改或者增加。

  ⑵未經允許不得對校園網路中儲存、處理或者傳輸的資料和應用程式進行刪除、修改或者增加。

  ⑶不得在校園網路和網際網路中故意製作、傳播計算機病毒等破壞性程式。

  6、在校園網路、學校網站、電子信箱中發現有反動、迷信、淫穢內容的資訊應及時報告學校領導或電教網路中心。

  7、伺服器、路由器和交換機的口令由專人負責保管,不得隨意外洩。口令的修改及設定需做好專門記錄和備案。

  8、校園網上網帳戶的建立、E-Mail帳戶的申請、變更等需填寫申請單,由網路中心完成設定並記入執行日誌。

  9、教師給家長髮布的資訊必須經兩位教師商量決定,資訊釋出人應當對所釋出的資訊備案記錄,以加強管理;網路中心對所收到的經過稽核後的資訊在確認稽核意見後,應及時在網上釋出,並確保釋出資訊的準確性;做好資料備份工作,確保系統遭破壞後能及時恢復。

  10、未經本中心批准,不得在校園網內建立自己的WEB站點、BBS站點、討論組及其它類似的資訊站點。學校網站的策劃,內容的增刪由中心負責。資訊釋出的內容須經校辦公室稽核。

  11、指定專人負責本學校的計算機網路管理和資訊管理。

  12、對於違反上述制度的有關人員,將採取教育、經濟處罰和行政處罰等措施,觸犯法律的將移送公安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3、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幼兒園安全管理制度15

  一、目的

  為了貫徹落實上級防汛工作指示精神,確保校園師生人身和財產的安全,增強每個教職工防汛責任意識,做到防患於未然,制定以下防汛工作崗位責任制:

  二、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本園範圍內的所有教職員工

  三、職責

  3.1園長是校園防汛工作第一責任人,負責全校防汛工作的領導、部署,督促、檢查各部門防汛工作,協調防汛人員,保障防汛工作物資的資金投入。

  3.2安全員負責校園的防汛安全,加強防汛安全教育,確保師生教學安全。

  3.3安全員主要負責搞好校舍、辦公設施、電器裝置等防汛安全,組織檢查防汛器材,保障防汛物資供應。

  安全領導小組成員主要負責校園及學生集體活動的防汛安全,在園長領導下組織防汛安全檢查。

  3.4校園安全領導小組負責教學工作防汛安全,參與校園防汛安全檢查工作,指導教師搞好教學防汛安全。

  3.5班主任主要負責本班教室及學生防汛安全,經常開展防汛教育,讓學生掌握必要的防洪、防汛知識,保障全班安全。

  四、工作程式

  4.1制定了重大汛情緊急預案,成立防洪搶險隊,配備必要的防汛設施和物資,落實汛期值班和領導帶班制度,並保證24小時電話暢通,確保安全度汛。

  4.2校園成立防汛工作領導小組,實行園長負責制,負責本園防汛領導管理工作,嚴格執行帶、值班制度,堅守24小時在崗,及時處理各類雨、汛、災情資訊,確保上、下聯絡暢通,堅決防止脫崗、空崗現象發生。

  4.3主汛期間,全體教職工不得遠離崗位,特別是校園校長及分管防汛主要領導不得請休假,24小時保持通訊暢通,值班人員堅守工作崗位。校園安排教師監護,保證學生安全。

  4.4在汛期間發大水、下大雨時,應由家長護送到校,不能到校的可不予以到校,並做好防雷電教育。若在校時遇暴雨等惡劣情況時,學生必須由家長接送,否則不予回家,留校寄讀。

  4.5各班要做汛期期間的防溺水教育工作,堅決制止在校學生下河洗澡、戲水,定時在河道加強巡查工作,和學生家長攜手教育,堅決杜絕學生溺水事故的發生。

  4.6若發生重大洪澇災害時,防汛工作領導小組所有成員立即趕赴第一線,按照防、搶、撤預案科學果斷指揮,組織師生撤離險區,力保學生及教師的人身安全,使損失降低到最少。除及時向鄉政府報告外,1小時內必須向教育局報告,不得延誤。

  4.7在每年的四月份就要做好防汛搶險物料的儲備工作,準備好足夠的搶險必備的手電、編織袋、沙石、銑、鎬等物料,同時要安排好防汛測控人員。

  4.8安排好師生在緊急情況下的撤離工作,特別要抓好報警訊號撤離線路,避險位置,資訊傳遞。校領導實行包年級,包班級的辦法,確保撤離時不慌不亂,不出差錯,確保師生安全。

  五、應急響應預案

  5.1接到水害報告後,防汛應急小組立即趕赴水害現場指導應急搶險,協調各部門實施抗洪搶險的行動,減少和避免水害損失。

  5.2搶險堅持科學態度實施搶險,當洪水危機校園物資、機具裝置、或校園師生安全時,必須實施搶險,及時將遇險師生疏導到安全區域。實施搶險應先設定搶險安全保護設施,搶險人員安全保護,保證搶險人員的安全。

  5.3搶救搶險中,搶險人員遇到意外時,全力以赴實施搶救。危機生命安全時,撥打當地120急救。

  5.4排洪洪澇衝跨圍牆或透過低窪地侵入校園內部時,應急小組應及時組織進行圍擋導流,避免洪澇浸水損失。

  5.5汛後應急指揮小組應立即組織施工人員對施工現場進行排洪、清理淤積物,力爭最短時間內,恢復校園正常教學次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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