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施工單位管理制度(精選10篇)

建築施工單位管理制度(精選10篇)

  在不斷進步的時代,各種制度頻頻出現,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也指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範或一定的規格。想學習擬定製度卻不知道該請教誰?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建築施工單位管理制度(精選10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建築施工單位管理制度1

  1目的

  為了預防火災與減少火災危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xx公安部61號令)制定本制度。

  2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本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

  3職責與分工

  主管部門:安全環保部。負責本公司的消防管理,監督本制度的執行。

  相關部門:公司各部門、車間。日常工作中貫徹執行本制度。

  4內容與要求

  4.1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方針,做好公司防火、滅火等消防工作。

  4.2在新、改、擴建專案中,遵守和執行“三同時”規定,取得建築工程竣工消防驗收合格報告。

  4.3公司主要負責人是消防安全責任人,由主管部門全面負責公司的消防工作。

  4.4公司在員工崗前培訓時進行消防安全培訓。

  4.5火災事故預防

  4.5.1按單位、部門劃分消防責任區,完善防火安全責任制。

  4.5.2按標準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設定消防安全標誌,並經常進行檢查,確保消防設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4.5.3凡使用過和失效不能使用的滅火器,必須委託維修單位進行檢查,更換已損件和重新充裝滅火劑和驅動氣體。

  4.5.4必須落實滅火器報廢處理,超過使用期限的滅火器予以強制報廢,重新選配新滅火器。

  4.5.5建立滅火器檔案資料,記明配置型別、數量、設定位置、檢查維修單位(人員)、更換藥劑的時間等有關情況。

  4.5.6消防設施器材日常管理實行屬地管理,各單位對本轄區內的消防設施器材的完好有效情況負責,並確定專人具體負責。

  4.5.7針對企業特點定期進行消防宣傳和消防應急疏散演練。

  4.5.8廠內設定禁火區,生產區內嚴禁吸菸,動火作業應按照《安全作業管理制度》和《防火、防爆管理制度》有關規定執行。

  4.5.9進入禁火區的車輛必須佩戴防火裝置,運載危化品的車輛進入禁火區需經相關部門批准。

  4.5.10廠區應加裝防雷設施,並進行防雷檢測,避免雷電引發意外火災事故。

  4.5.11在生產作業過程中裝卸、換裝、清掃易燃易爆物料時,應使用不產生電火花的銅製、合金制或其他工具。

  4.5.12加強易燃液體、液化氣體和燃氣裝置的管理與監督、監控,嚴格執行操作規程,避免意外事故發生。

  4.5.13加強安全用電管理,按標準配置生產作業區域和儲存區域的用電裝置和用電器具,生產裝置應加裝消除靜電的設施和採取防護措施,避免電火花引發意外火災事故。

  4.5.14定期進行消防檢查,及時清除火災隱患,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和報告。

  4.6根據企業條件成立義務消防隊

  4.6.1義務消防隊應在企業突發意外火災事故時及時進行撲救,避免和減少火災損失。

  4.6.2義務消防人員應熟悉企業消防設施和器材的存放位置和使用方法。

  4.6.3每天保證都有公司管理人員夜間值班,加強夜間值班的巡迴檢查。

  4.6.4加強對廠內禁火作業區、生產車間、危化品倉庫(儲罐區)和關鍵裝置、重點部位的警戒和巡迴檢查。

  4.7火災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4.7.1公司制定火災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並上報當地政府安全監督部門備案。

  4.7.2按火災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每年組織進行一次演練。

  4.7.3當公司人員調整、作業場所調整後,應及時修訂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並組織演練。

  4.8如果發生火災,火災初期應積極自救和組織人員撤離,同時報告有關領導;有關領導應根據現場實際情況作出報警和啟動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決定。

  4.9消防工作應納入《安全目標責任書》,按《安全生產獎懲制度》考核。

  建築施工單位管理制度2

  一、施工現場總平面佈置圖、施工方法和施工技術均應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工地消防管理制度。

  二、開工前必須按施工組織設計中的防火措施,配置相應種類數量的消防器材裝置設施。

  三、施工現場的動火作業,必須嚴格執行動用明火三級審批審批制度安全規定及“十不燒”規定。現場動火作業人員需持有動火證,佩戴動火監護人袖標。

  四、氧氣瓶、乙炔瓶的使用、存放,必須符合規定的安全距離。

  五、油漆、危險品、材料倉庫,必須符合消防要求,配備適量的消防器材,並設定禁止明火的禁告牌。

  六、施工現場的用電,應嚴格按照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加強一級箱到二級箱的巡檢制度管理。電工必須每天填寫巡檢記錄表,三級箱掛起離地60cm使用,電纜要架空使用,並有明顯標誌,一、二級配電箱要接地,以防發生電氣火災和漏電傷人。

  七、發現火警的時候,應迅速地、準確的報警,並積極參加撲救。

  八、定期或不定期的利用班前活動會向職工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和普及消防知識,提高職工的消防知識和防火警惕性。

  九、嚴格執行安全生產檢查制度,發現火險隱患必須立即消除,對於一時難於消除的隱患,必須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制定措施限期整改。

  十、各房建單位要制定消防保衛機構和消防制度職責到人。

  十一、對違反操作規定造成火災的有關人員進行處罰,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施工現場消防檢查制度

  1、各房建單位防火安全領導小組,每月對本單位組織一次安全防火大檢查,對發現的不安全因素,立即進行整改。

  2、專(兼)職防火人員對防火重點部位要堅持每天檢查兩次(班前、班後),對一般部位定期抽查,發現問題,及時督促整改.當安全與生產發生矛盾時,有權停止生產,及時整改火災隱患,並及時報告領導。

  3、施工班組每週要組織班長、工段長,對本單位的防火安全進行一次檢查,對發現的問題,要及時組織整改並報防火負責人或質安部。

  4、班組、部位要落實責任,堅持班前、班後自查,做到發現問題及時處理,防火安全情況要列入交接班內容。

  5、各級防火安全檢查情況,要留有記錄,以便備查。

  倉庫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1、倉庫管理應嚴格執行國家《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要求,庫存物資要分類、限額,並應留出必要的通道。化學易燃易爆物品應專庫儲存,井標明物品的名稱、性質和滅火方法。

  2、庫內不準設立辦公室、休息室,不準用可燃材料搭建擱層,並要經常保持清潔。

  3、庫內一般不宜安裝電器裝置,如確實需要,由電工按《電力設計技術規範》安裝。

  4、庫內不準拉臨時電線,不準設電熨斗、電水壺等電器裝置。

  5、倉庫一般應採用天然採光,如確需照明,應採用白熾燈泡,其功率不得超過60W,嚴禁使用日光燈、碘鎢燈,且線路的敷設和燈泡的安裝應在通道上方與貨物堆垛的距離至少應保持50cm以上。

  6、倉庫應單獨安裝電源刀閘箱,並設在庫外,且應採取防雨、防潮等保護設施。

  7、庫內嚴禁吸菸和動用明火,並應設計醒目的禁火標誌,非工作人員不經批准嚴禁入內。

  8、倉庫管理人員必須做到每日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9、庫內應配足備齊相應消防器材並要有專人管理,落實責行,定期檢查維修,保持完整好用。

  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管理制度

  1、管理和使用危險物品的工作人員,應熟悉危險品的特性、防火措施及滅火方法,管理制度《工地消防管理制度》。

  2、貯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倉庫,耐火等級不得低於二級,要有良好的通風散熱裝置,定期測溫檢查。

  3、貯存危險物品應按性質分類,專庫存放,並設定明顯的標誌,註明品名、特性、防火措施和滅火方法,配備足夠的相應的消防器材。性質,滅火方法相牴觸的物品不得混存。

  4、維修、檢查裝置機件,嚴禁使用汽油等易燃物品清洗。

  5、對怕潮(如乙炔),怕曬(氧氣瓶)等物品,不得露天存放,以防因受潮或曝曬而發生火災、爆炸事故。

  6、搬運和操作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輕裝、輕卸。嚴禁用產生火花的工具敲打和起封。

  7、運輸危險品必須專車運輸,配備相應的消防器材,由懂其性質的專人押運,應辦理運輸手續,性質相牴觸的危險品不得同車混裝運輸。

  9、劇毒物品應專庫存放,必須有雙人雙鎖共同保管,一起領用, 一起退回。領用危險物品必須經單位領導批准,使用氰化物、氧化鋅等劇毒物品應責成班組長級以上人員監督使用,隨領隨用,剩餘退回。

  安全用電管理制度

  1、安裝和維修電氣裝置線路,必須由電工按(電力設計技術規範,進行,嚴禁非電工人員亂拉亂接。

  2、倉庫的電器和線路必須按國家《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進行安裝。

  3、施工隊、倉庫等消防重點部位,嚴禁私設使用電熱器具(如電爐子、電熱褥子、電熨斗等)。

  4、嚴禁使用不符合規格的保險裝置。電器裝置或線路不得超負荷執行。

  5、架空電力線不準透過建築物和易燃、易爆物品堆垛上空。

  6、電器裝置的操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工作時不得擅離崗位,並對裝置定期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報告電工修理,工作結束後必須切斷電源,做到人走電斷。

  7、電工對本單位的電氣裝置和線路應經常檢查維修,每年至少應進行兩次絕緣搖測,發現短路和絕緣不良,應及時維修。

  8、易燃、易爆施工隊、倉庫的電氣裝置、線路必須符合防爆要求。

  9、電氣裝置著火時應首先切斷電源,然後組織撲救。

  消防器材管理維修制度

  1、消防器材要放置在通風、乾燥、取拿方便的地方。

  2、對消防器材,應加強維修和保養,要保持整齊、乾淨、防鏽蝕,不得曝曬、雨淋。對怕凍的器材,在冬季應採取防凍措施,使其處於完整好用狀態。

  3、對消防器材要定期進行檢查,乾粉滅火器、1211滅火器如果重量減少l/10,應補充藥劑和充氣。

  4、消防器材的管理、維修,由安保部負責監管,各二級單位及專業分包單位的施工作業處、倉庫部位的消防器材應定點、定人落實責任,負責管理。

  5、消防器材無警不動,對挪用或損壞者應給予適當處理,情節嚴重的交公安機關,按消防條法和治安管理處罰條例之規定予以處罰。

  火災事故報告、調查處理制度

  1、發生火災,崗位責任人要立即報警,同時積極組織撲救,將火災撲滅在萌芽之中,不得隱報。

  2、警衛人員從報警到調查處理火災事故結束,始終要保護好現場,待現場勘察結束後,經公安消防機構和保衛人員同意,才能組織清理現場,恢復生產。

  3、調查處理火災事故,應按“四不放過”的原則,查明原因,分清責任,總結教訓,落實防範措施,並根據事故情節,對有關責任者嚴肅處理,情節嚴重追究有關人的刑事責任。

  4、發生火災後,應將事故經過、損失和調查處理情況,在防火檔案中登記備案並寫出書面報告,呈報上級主管部門或公安消防機構。

  義務消防隊職責

  義務消防隊在專案部的直接領導下開展工作,消防隊員由各部門人員、勞務作業處及專業分包單位相關人員組成,其工作職責如下:

  一、嚴格執行國家的有關法令、法規、條例,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管理,遵守紀律,團結互助,共同進步。

  二、定期進行防火檢查,每週對責任區域的消防安全情況進行一次巡查,每月進行一次全面大檢查,督促有關部門和個人落實防火責任制及時消除各種火險隱患。

  三、杜絕違章用電和違章用火,及時更換老化線路。

  四、及時向安保部報告責任區域內易燃易爆、劇毒和放射性危險品的存放情況,保證各種危險品的存放符合防火要求。

  五、承擔責任區域的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的維護和保養,根據責任區域的防火需要,隨時向安保部申報所需消防裝置和滅火器材的種類和數量。

  六、 防火重點部位必須建立防火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設定明顯的防火標誌。

  七、負責普及消防安全常識和防火滅火知識,使責任區域的工作人員均能做到“三懂”、“三會”和“四能”(“三懂”即:懂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懂得火災的預防措施,懂得火災的撲救方法; “三會”即:會報火警,會使用滅火器材,會撲救初起火災;“四能”即:能宣傳,能檢查,能及時發現整改隱患,能有效撲救初起火災)。

  八、積極參加安保部組織的消防安全培訓,熟悉本專案的消防應急預案。

  九、按規定應當履行的其它職責。

  建築施工單位管理制度3

  根據國家和北京市對建築施工安全有關規定及北京市勞動局(89)勞保字第13號《關於抓好今年建築工地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89)勞保字第14號》《北京市建築工地安全生產管理辦法》、(89)勞保字第15號《北京市安全施工許可證審批辦法》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1凡在本公司從事建築施工的單位,必須嚴格貫徹執行各項勞動保護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及區縣勞動局和本公司的有關規定。

  2資產運營部建築安全監察員在朝陽區勞動局的領導下,對本公司建築安裝、建築拆除、房屋修繕、市政工程、技術改造、園林工程及大型裝置安裝工程的勞動保護、環境保護、安全措施行使資格審查、監督管理權利。

  3各建築工地在開工前必須辦理各項審批手續。凡未領取《安全施工許可證》擅自開工的工地,將受到停工處理並根據條例接受上級機關處以罰款。

  4每個工地必須設有工地負責人(法人代表)和專職(兼職)安全員,安全員應按時參加區勞動局組織的各項活動。工地主要出入口必須設定寫有施工單位名稱、工地負責人姓名、工地安全員姓名的醒目標誌,並對本工地施工安全負責。

  5北京市勞動保護監察員及朝陽區建築安全監察員代表區勞動局對施工工地實行日常的安全監察,監察員對工地存在的事故隱患應當場簽發《朝陽區安全生產檢查隱患通知書》,並與工地負責人商定整改期限。監察員應按時檢查,對複查不合格的工地應簽發《北京市勞動保護監察指令書》並限期整改,對接到指令書仍逾期不改的工地,由區勞動局給予罰款、插掛黃牌、停工整頓處理。

  6凡在本公司建築施工的單位,必須持有《施工企業安全資格審查認可證》才有資格承接工程。申報《安全施工許可證》的單位,必須是該項工程的總承包單位,並一個施工合同辦理一個《安全施工許可證》。凡證件不齊全或間接包工及本公司僱臨時工從事常年零散維修用工,資產運營部建築安全監察員不予審查、簽字、辦理。否則,誰用工誰負責。

  7施工單位申報朝陽區《安全施工許可證》審查專案及程式。

  7.1審查專案:

  7.1.1有無《施工企業安全資格審查認可證》。

  7.1.2 《營業執照》

  7.1.3 《建築企業等級證書》(外埠施工隊為“建築企業資質證”)。

  7.1.4施工合同協議書及安全管理協議書。

  7.1.5有無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

  7.1.6特種作業人員的操作證。

  7.1.7本工程用工情況。(人員來源、姓名必須造冊)。

  7.2申報審查審批程式:

  7.2.1以上審查的七個專案由本公司合同簽訂單位、施工單位負責人和工地安全員在施工前需上報給資產運營部建築安全監察員審查核準,並附有一套影印件由資產運營部存檔備案。

  7.2.2審查核準後,填寫《安全施工許可證》審批表,經建築安全監察員簽字,審查部門、施工單位在審批表上蓋章,由施工單位持審批表到區勞動局環保科領證。

  7.3注意事項及原則:

  7.3.1建築企業不得超範圍施工,即不能超出營業執照規定的經營範圍,也不能超出等級證(資質證)規定的範圍。

  7.3.2安全管理協議書的內容要符合國家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的許可權要清楚,責任要明確。

  7.3.3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外埠操作證須由當地縣以上勞動部門簽發。

  7.3.4更換人員時,必須把新來人員名冊由工地負責人報資產運營部建築安全監察員審查核準。外埠人員必須有省市級政府機關證明《進京許可證》,並由該埠駐京辦事處證明,在辦理戶口暫住證的同時,必須列表,並由法人簽字後加蓋所屬單位公章,方可辦理。

  7.3.5三級以下工程隊不許僱用農民工。三級工程隊施工範圍:樓房12層以下,廠房不超過24M高。五級工程隊施工範圍:樓房6層以下,廠房不超過18M高。四級工程隊不準蓋樓,施工面積不超過500M。外地施工隊沒有資質證的不準施工。

  8施工企業負責人要對因工傷亡事故的及時性、準確性負責。在發生重傷以上的事故時,須立即上報區勞動局(死亡事故同時報區檢察院)。

  9每項工程開工前,施工單位必須搞好施工組織設計,其中必須有安全防護措施,施工組織設計,不準隨意更改。

  10高層腳手架必須做到五有:有專門設計方案,有設計計算,有施工圖,有安全技術措施,有上級技術領導審批。照圖施工、照圖檢查、照圖驗收。誰設計誰交底、誰審批誰負責。

  11施工現場三通一平,須做到水通、電通、路通、現場平整。不積水,不亂堆雜物,並掛有明顯的安全標語牌。

  12 《基槽、坑、溝及大孔徑樁、擴底樁的防護》、《腳手架作業防護》、《工具式腳手架作業防護》《井字架、龍門架的使用防護》《洞口、臨邊防護》、《高處防護》、《暫設電氣工程安全防護》、《施工機械安全防護》、《操作人員個人防護》、《手持移動電動工具》、《安全網、防護棚搭設》、《電、氣焊安全防護》等,必須符合建築施工現場安全規定。

  13建築安全監察員必須持證進行安全監察工作,施工單位應予密切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檢查。

  14主管單位在施工單位簽訂施工合同後,要求施工單位的法人代表辦好上述要求的證明,施工人員花名冊等,到資產運營部備案審查,並學習《勞務輸入和外地務工人員管理辦法》、《北京開關廠臨時施工隊、臨時工交納安全保證金的規定》、《臨時進廠人員安全教育管理辦法》,簽訂《安全環保責任協議書》。

  15簽訂安全、環境保護責任協議書規定

  15.1乙方簽訂施工合同的必備條件:

  15.1.1乙方必須持有營業執照,安全施工許可證,建築企業等級證書。

  15.1.2施工隊成員屬本市人員應持有身份證。

  15.1.3施工隊成員屬外埠人員應持有身份證,務工證、暫住證。

  15.1.4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有省、市級特種作業操作證。

  15.1.5進行施工作業的各種機械裝置、設施必須安全可靠、附件齊全。

  15.2乙方施工前的準備

  15.2.1根據(91)京建施字第125號《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基本標準》的通知要求,應在施工區明顯位置設定施工標牌。

  15.2.2在進入施工現場前,應對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文明施工、現場防火、環境保護、遵章守制的教育,並學習甲方的有關規章制度。

  15.2.3根據甲方的有關規定,乙方在簽訂本協議的同時,按工程總額萬元以下交納貳佰元,壹~伍萬元交納伍佰元、伍萬元~拾萬元交納捌百元、拾萬元以上交納壹仟元安全保證金,由資產運營部收存,並開據收據。

  15.3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應做到:

  15.3.1嚴格執行[91]京建施字第124號《北京市建築施工現場安全防護基本標準》[91]京建施字第126號《北京市建築工程施工現場環境保護基本標準》的通知。遵守公司有關管理規定。

  15.3.2進入施工區域的所有人員必須戴安全帽。

  15.3.3從事2M以上高空作業人員必須系安全帶。

  15.3.4需用臨時電源應到資產運營部辦理臨時線審批手續。從事電汽焊作業、電工作業、手持電動工具作業的人員必須穿絕緣防護鞋及必要的防護用品。

  15.3.5在施工區周圍必須設定安全防護網、圍檔,土堆、料堆要有遮蓋。

  15.3.6施工過程中,應保持場地清潔,物料碼放有序、周圍應經常灑水、防止揚塵。

  15.3.7施工產生的建築垃圾必須隨時清運,堆放最長不得超過一週,運輸時應用苫布蓋嚴。

  15.3.8施工完畢,必須做到場清地清,裝運建築物料及清運垃圾的汽車應合格,各部件無漏油現象。

  15.3.9不得在公司區域內熔化瀝青、焚燒樹葉、垃圾等。

  15.3.10各類建築機械裝置不得流灑油類物品。

  15.3.11不得向排水口傾倒廢油、殘漆等。

  15.3.12白天施工產生的噪音不得超過70分貝。

  15.4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管理

  15.4.1乙方法人代表對全體施工人員負有領導和管理責任。在施工期間凡發生的人員傷害事故、環境汙染事故、火災事故等均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15.4.1.1在施工過程中發生重大傷亡事故。

  15.4.1.2在施工過程中發生重大火災事故。

  15.4.1.3在施工過程中發生重大環境汙染事故。

  15.4.1.4在施工過程中給其它人造成重大傷亡事故。

  15.4.2乙方在施工過程中造成甲方人員傷害,裝置設施損壞,乙方負責全部賠償。

  15.4.3因施工造成環境汙染,乙方負責向政府有關部門上交排汙費或罰款,其造成的甲方連帶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15.4.4對甲方下達的隱患通知單,應立即整改,及時消除不安全隱患。

  15.4.5乙方進行施工的所有人員,必須服從甲方的安全、環保管理,執行甲方的有關規章制度。

  15.4.6乙方主管安全的負責人及安全環保員應經常對施工現場進行安全環保檢查,杜絕違章,消防隱患,防止汙染。

  15.5甲方的責任

  15.5.1甲方有責任對乙方進行安全、環保、防火教育,並提供甲方有關規章制度。

  15.5.2甲方安全環保檢查人員有權對施工現場,施工人員進行安全環保檢查。有權對違章指揮、違章作業現象進行經濟處罰,有權令其停止作業。

  15.5.3對乙方的裝置、設施有責任提出不安全隱患,有權停止使用。

  15.5.4對乙方施工人員配備的安全防護用品有權進行檢查監督。

  15.5.5對乙方在施工中發生的工傷事故,有責任參予分析、處理、結案。

  15.5.6有責任對施工現場進行環保監測,對超過環保規定的現象有權進行處罰。

  15.5.7對乙方在施工中嚴重違反本協議的行為制止無效時,有權向市、區勞動監察部門上報。

  15.6違反本協議書的有關規定

  15.6.1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有下列違章現象,甲方有權進行教育、警告、經濟處罰。罰款由安全保證金中扣除。

  15.6.1.1進行特種作業人員無操作證者,每人次罰款伍拾元。

  15.6.1.2未按有關規定穿戴防護用品每人次罰款伍拾元。

  15.6.1.

  建築施工單位管理制度4

  一、建築施工專案安全管理內容

  建築施工專案安全生產管理主要包括五個方面內容:

  (一)安全執法和守法

  安全法規是安全管理的標準和依據。施工專案必須學習國家行業和地區安全法規的基

  礎上,制定貫徹上述法規的措施,以及符合自身特點和需要的安全規章制度與管理辦法作為施工專案對安全生產進行經常的、動態的制度化和規範化的標準和依據。專案的管理人員及操作應該按照安全法規的規定去做,把安全法規落到實處,變為行動併產生效果。

  (二)建立安全組織體系及相應的責任體系

  安全生產必須有組織保證,因此必須建立各級安全組織機構,設定專職安全管理部門,配備安全人員,制定建立建全生產責任制,貫徹安全生產責任制,透過有效的組織工作,確保施工專案的安全和安全作業順利地開展。

  (三)進行安全教育,採取安全技術措施和組織措施

  安全教育,主要包括安全生產思想,知識、技能三個方面的教育,安全生產思想教育,包括思想路線和方針政策教育、勞動紀律教育,安全知識教育包括每年的學時安全培訓及安全基本知識教育,施工生產工藝方法等。安全技能教育包括各專業的特點、安全操作、安全防護的基本技術知識並且熟習本工種、崗位安全技能知識、特殊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目的是提高職工的安全意識、安全知識水平和安全操作技能安全,安全技術措施、組織措施。既要科學合理,又要確保其實施改善勞動條件,消除生產中不安全因素進行防護,包括思想重視和措施得當,防範於未然,才能變有害作業為安全作業,確保安全生產。

  (四)開展安全防護和安全生產的研究

  安全防護是勞動保護,勞動保護包括勞動管理,安全技術和勞動衛生技術。安全管理是一門學科,必須進行大量的研究,尋找危險源,確定分析重大危險源因素,制定對策,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也就是說專案生產過程發現有損職工身體健康和人身安全的各種因素,開發勞動保護和事故預防的途徑,防止突發性事件,制定應急預案措施。使安全生產科學化,不斷提高安全生產保障水平。

  (五)安全檢查和考核

  安全檢查的目的,透過檢查,可以發現施工中不安全的因素,採取對策保障安全生產。檢查的內容,是對安全措施的實驗情況,安全生產防護中的薄弱環節,安全紀律及規章制度的執行情況。工人勞動安全條件等進行檢查。其目的的發現問題加以改進,總結經驗加以推廣,提高管理水平。同時,檢查與考核評比相結合,有利於安全問題的整改和先進經驗的推廣。

  二、建築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施工企業根據安全生產的需要,應在國家及國務院頒發的安全生產法規和行業標準的基礎上,制定有關的規程制度,建築企業應編制安全工作手冊,發給每個職工學習並遵照執行。主要內容包括:

  1、安全生產責任制;

  2、安全教育制度;

  3、安全檢查制度;

  4、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制度;

  5、分項工程工藝安全制度;

  6、安全考核辦法;

  7、勞動保護;

  8、建築施工安全技術規定;

  9、施工現場安全防護制度和環境保護制度;

  10、施工現場安全防火制度;

  11、安全事故處理制度;

  三、建築施工安全管理組織

  安全生產組織系統,按照有關規定,建築安全生產工作,企業最高管理者(法人代表)是第一責任人,各基層領導、主管本單位的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並負直接監督管理責任。同時,企業設安全生產專業部門,自上而下形成專業組織管理系統。各職能部門都必須按各自業務範圍內對實現安全生產的要求負責,作業人員按安全生產規程進行,杜絕違章作業。

  1、施工專案應建立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圖略)

  2、施工專案應建立安全控制網路系統,(圖略)從而使專案安全生產有計劃、組織、指揮、協調和監控有機結合起來,確保施工過程中的人身安全、裝置安全、結構安全、財產安全和營造良好的施工環境。

  四、施工現場安全員職責

  1、積極貫徹宣傳上級的有關安全規章制度並監督檢查執行。

  2、協助領導組織安全活動和檢查,要及時彙報督促解決。

  3、與有關部門組織工人學習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規和檔案。

  4、與有關部門做好入場工人、民工的安全教育和分項工程安全技術交底。

  5、參加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安全部分提出合理建議。

  6、參加生產會議,掌握安全資訊,預防預測可能發生的事故。

  7、參加一般及大、中型腳手架的安裝驗收,及時發現問題監督有關人員解決落實。

  8、堅持以預防為主,做到腿勤、口勤、手勤,有權制止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督促戴好個人防護用品。

  9、參加電器裝置安裝驗收,合格後方準使用。

  10、收集各種安全資料建立臺帳,參加事故分析調查,選寫報告,及時上報。

  建築施工單位管理制度5

  (一)總則:

  建築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是促進建築業健康發展的重要環節,是建築業兩個文明建設的重要內容,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以及貫徹執行建設部《建設施工現場管理規定》建築施工安全“一標三規範”和《山東省建築市場管理條例》為加大管理力度,使公司在建築安全、文明施工儘快實現標準化、規範化、法制化,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要認真貫徹執行《建築法》,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

  2.施工現場要嚴格執行“一標三規範”《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建築施工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範》、《龍門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機安全技術規範》。

  3.工程部要深入開展爭創“文明工地”的活動,認真遵守《青島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衛生管理暫行規定》及建設環保局(99)第8號文和有關程式檔案。

  4.質量安全部和專案部配備專職安全員和專職資料員,抓好施工現場的安全。

  5.簽定三級安全責任書,工程補部在工程開工前,工程部負責人要與公司簽訂安全責任書;

  專案管理人員,施工班組同項目負責人簽訂安全責任書;

  現場工人同施工班組簽訂安全責任書。

  6.專案開工前,工程部要詳細編寫安全施工組織設計,並報公司有關部門批准簽字生效後方可開工。

  7.堅持定期與不定期進行現場三級教育,即:專案負責人對管理人員的安全教育;

  管理人員對各班組負責人的安全教育;

  各班組負責人對每個工人的安全教育,教育要有結果有檢查有考核。

  8.堅持對工地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做到持證上崗,人證相符。

  9.施工現場臨時用電,腳手架搭設,“四口”防護以及各種機具防護措施,必須按規定搭設,報質量安全部檢查合格並簽字後方可使用。

  10.各種臨時設施的搭設,做法要符合市、區兩級文明施工以及公司文施工和有關程式檔案規定。

  11.堅持安全生產三不放過:“事故原因查不清不放過;

  問題不解決不放過;

  責任人員不受到教育不放過”。

  (二)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1.施工現場圍牆不低於1.8米,主要路段不低於2.5米,內外抹灰加壓頂,緊靠公路的工程要進行美化和亮化處理。外牆面用米黃色塗料塗刷,壓頂用海藍色塗料塗刷,牆頂懸掛XX公司彩旗。

  2.工地出入口要安裝金屬大門,大門要牢固美觀,並設定公司標誌牌,燈箱;

  出入口道路要用混凝土硬化,硬化長度結合現場而定,但最短不短於5米,緊靠公路的工程應設定汽車沖洗臺。

  3.施工現場的道路l萬平方米以上的全部採用混凝土硬化;

  l萬平方米以下的全部採用石屑硬化;

  道路兩側做好排水溝,保證道路完好暢通。

  4.臨時房的建設應設有專案經理室、職工娛樂室、淋浴間、伙房、衛生室等。室內必須進行吊頂,淋浴間和伙房間牆面鑲貼瓷磚,生活區和加工區必須分割槽明確,設定分割槽牌,生活區內要進行綠化,綠化面積不低於生活區域的5%。工地嚴禁使用木材及散煤取暖和做飯。

  5.施工現場職工宿舍必須內外抹灰刷白、水泥地面、吊頂、紗門窗符合堅固、保溫通風、防火防潮等要求,禁止睡通鋪。

  6.現場各類材料、構件、料具要嚴格按平面佈置圖佈局堆放,砂子、石子、白灰要設料池堆放,各種材料按產品標識的程式檔案要求進行分類、分規格;

  堆放及標識,材料、構件、料具堆放整齊。

  7.食堂生熟要分開,必須有衛生許可證和從業人員健康證,要有滅鼠設施,生活垃圾要達到隨時清運。

  8.施工現場安全員必須佩帶袖標,進入現場的施工人員必須有胸卡,胸卡必須有照片。

  9.要求製作六牌兩圖。

  10.公司新承建的建築物和構築物全部實行密目安全防護立網圍擋,其產品必須使用部、省推薦產品且高出建築物1.5米達到安全、牢固、美觀。

  (三)安全管理制度:

  1.工程部必須按規定配備專職安全員和專職安全資料員,且必須經公司授權任命,質量安全部備案。

  2.專案施工前,專案負責人要與公司簽訂安全責任書。

  3.專案負責人要同項目管理人員、施工班組簽訂安全責任書,施工班組要同現場工人簽訂安全責任書且責任書目標明確,責任到人,簽字蓋章手續齊全。

  4.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措施必須切實可行,各分部分項工程施工前必須執行嚴格的安全交底程式。’

  5.工地的特種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必須做到人證相符。

  (四)落地式外腳手架搭設管理制度:

  1.腳手架搭設必須有指導性施工方案,必須有質量安全部安全員批准方可搭設。

  2.腳手架的基礎必須堅實、平整,要有墊板必須連續使用,墊板的厚度不小於5cm;立杆要全部設定底座,底座為15X15cm不小於8mm厚鐵板製成,鐵板上焊不小於直徑25的鋼管,長度不小於15cm。

  3.腳手架外側要設排水溝,排水溝用磚砌或水泥砂漿抹灰,要暢通美觀。

  4.立杆、大橫杆間距不大於1.6m,大橫杆搭設在立杆裡側,立杆、大橫杆的接頭採用對接法不許搭接,小橫杆拉結牆體內外用短管夾緊。

  5.架體剪刀撐必須按規定跨5根立杆,角度不大於45度,搭設不少於3個卡具,搭接長度不小於60cm。

  6.卸料平臺嚴禁與腳手架連線一體,必須單獨搭設。

  7.腳手架搭設完畢後,不經質量安全部門驗收簽字後,嚴禁使用。

  (五)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管理制度:

  1.施工現場嚴格執行TN—S供電系統。

  2.配電箱、開關箱、漏電保護器、五芯電纜必須使用推薦產品,三證一票必須齊全有效。

  3.臨時用電施工前必須有專項用電施工組織設計並經相關部門批准。

  4.現場用電必須做到“一機、一閘、一漏、一箱”漏電保護器的引數應匹配。

  5.配電箱、開關箱都要設定防雨棚,其防雨棚設定一致,達到實用、牢固、美觀的要求,其箱下要設定操作用木墊板,墊板尺寸不小於30 X 100 X 5cm上面鋪設絕緣膠墊,總配電箱用紅白相間的柵欄圍護。

  (六)“三安”、“四口”及施工機具管理制度:

  1.進入施工現場的施工人員必須按規定戴好有公司標誌的安全帽;管理人員佩戴紅色豪華型安全帽;工人佩戴豪華型或普通型黃色安全帽;高空作業人員必須繫好安全帶。

  2.工地使用的安全網規格必須符合要求,證票齊全有效。

  3.通道口防護棚與建築物外延伸不小於5米,高度根據需要規定,但不小於2.5米,寬度不小於2米,防護棚使用的板材厚度不小於5釐米並有防水設施,搭設要標準、整齊、美觀,嚴禁使用竹架板代替。

  4.通道口、樓梯口各種臨邊的防護欄杆,均按標準設定,第一根距地0.6米,第二根距地1.l米,均用鋼管制成,並刷紅白相間30釐米的色標,其色標塗刷要標準、整齊、美觀。

  5.工地使用的井架必須有準用證和合格證,井架使用的各種限位裝置,必須是推薦產品且證票齊全有效。

  6.井架卸料平臺必須獨立搭設,不準架設於井架架體上,卸料平臺腳手板必須用不小於5釐米的板材,且滿鋪,嚴禁使用竹架板,井架各層卸料平臺的防護門必須做到定型化,工具化,做到美觀、耐用。

  7.塔吊進場必須有合格證,各種限位器、力矩限制器必須用推薦產品,安裝與拆卸由專業隊伍進行。

  8.各種塔吊的基礎必須嚴格按照說明書設定,有地錨的要按要求配備。

  9.施工機具都必須安裝好保護接零及漏電保護器。

  10.機具的防護罩必須牢固、安全、嚴禁使用電鋸與電刨一體的木工工具,各種機具使用前必須透過機械員和安全員的驗收合格後方可使用。

  11.攪拌機、灰漿機、電焊機、電鋸、鋼筋加工機械等都必須搭設防雨棚。

  (七)施工現場各種安全設施的設定和拆除時間管理制度:

  1.有通道口的防護棚在一層完成二層施工前搭設好,樓體內外裝修完成後拆除。

  2.首層安全網在二層窗臺下牆體砌完前必須搭設好,層間網在其上層窗臺下牆體砌完前架設好,首層和層間網隨外牆裝修完後拆除。

  3.各種洞口的欄杆隨產生隨架設,封好後方可施工,樓梯欄杆隨層架設,直到正式安裝欄杆方可拆除。

  (八)安全技術交底制度:

  1.安全技術交底必須由施工現場的工程技術人員編制,然後由施工現場的技術負責人審批,履行審批手續。

  2.安全技術交底必須由施工現場的工程技術人員組織,有關施工管理人員施工。

  3.班組人員進行認真的交底,安全技術交底是以書面形式進行,並要嚴格履行簽字手續,交底人、接底人、安全員都要進行簽字。

  4.工程專案必須實行逐級安全技術交底制度。

  5.安全技術交底是指導工人安全施工的技術措施,必須具體、明確、針對性要強。

  6.不得用施工現場的安全紀律、安全檢查等制度代替,防止口號式、一般化。

  7.安全技術交底的內容必須針對分部分項工程中施工給作業人員帶來的的危險因素而編寫,即要體現一般作業的共性,又要體現本作業的特性。

  8.安全技術交底應優先採用新的安全技術措施。

  9.工程開工前,專案工程師將工程概況、施工方法、安全技術措施等情況向工程負責人、施工員進行詳細的交底,並向工程專案全體職工進行交底。

  10.兩個以上施工隊或工種配合施工時,工程專案經理或施工員要按施工進度定期或不定期向有關施工單位和班組進行交叉作業的安全書面交底。

  11.各級書面安全技術交底必須有交底時間、內容及交底人和接底人的簽字,交底要按單位工程歸放一起,以備查驗。

  12.安全技術底要與施工技術交底同時進行不能分開要融為一體,要有針對性起安全施工的目的。

  13.安全技術交底要在施工前進行,不得施工期間進行交底,也不得交底提前的過早,否則無實際意義。

  14.各工種安全技術交底與分部分項交底同時進行,如果施工專案的施工工藝很複雜、技術難度大、作業條件很危險,可單獨進行工種交底,以引起操作者重視,避免安全事故發生。

  (九)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獎罰制度:

  1.獎勵辦法:

  1〉工程部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創省級工地的獎勵l.5萬元;

  2〉創市級文明工地的獎勵l萬元;

  3〉創區級文明工地的獎勵5000元;

  4〉在區有關部門安全大檢查得90分獎勵1000元,每高1分加獎300元。

  2.處罰辦法:

  1〉在區有關部門安全大檢查得75分,罰款3000元,每低1分加罰300元;

  2〉未簽訂安全目標責任書的每缺一項罰1000元,無安全員或安全員虛設的罰2000元;

  3〉分部分項工程施工前及新工人上崗前沒有進行安全技術交底或交底不真實的缺一項罰款500元;

  4〉各種安全施工方案不齊者,每缺一項罰款500元;

  5〉安全員不戴袖標罰款100元,現場人員不戴胸卡罰款20元。

  6〉進入工地不戴安全帽一個罰50元,安全帽無帶罰款10元,高空作業不繫安全帶一個罰款100元,施工現場材料堆放混亂不按要求堆放罰1000元;

  7〉臨時設施不按規定搭設罰款2000元;

  8〉“四口”防護不按規定時間設定,每次罰款500元。

  9〉安全密目網不按規定時間設定,每層罰款200元,如有破損網片不及時更換每片罰款200元,網內雜物不及時清理,每次罰款100元;

  10〉塔吊、井架經裝置處機械使用功能驗收合格後,報質量安全部門驗收合格後方可使用,違者罰款1000元,井架卸料平臺不單設的罰1000元;

  11〉塔吊、井架拆裝不按規定,使用無證人員罰500元;

  12〉凡不按防護設施規定執行,每缺一項按構件價格兩倍罰款。

  13〉施工現場不按三級配電二級保護設定的罰款1000元。

  14〉漏電保護器不合格的每處罰款300元,熔絲採用金屬絲代替的每處罰款200元;

  15〉施工標誌牌圖不按貫標辦規定設定的每少一塊罰款500元,規格不符的每塊罰款200元;

  (16)工地食堂不辦理衛生許可證的罰款2000元,工地燒煤燒材罰款1000元、,臨街不亮化圍牆大門的罰款1000元,無標語口號,綠化率不足,材料堆放混亂,每項罰款500元;

  17〉無機具操作牌少一塊罰款200元,機具無棚,不防雨每處罰款300元;

  18〉對質量安全部下發的不合格整改通知單不按規定時間返回的,每次罰款1000元。

  19〉未執行《青島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衛生管理暫行規定》,每缺一項罰款100元;

  20〉凡在質量安全部日常檢查中沒有按規範規定操作的,將隨時處100—3000元罰款。

  21〉以上各項罰款如果數額較大,由質量安全員同相關領導協商處理,如發生意見分歧,報主管經理裁決。

  (十)質量安全組工作人員職責制度:

  1.協助質安組完成公司的質量、安全文明施工的總體目標。

  2.深入施工現場指導解決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質量等方面的問題。

  3.不斷提高自身業務素質和綜合素質,加強學習專業知識和上級有關質量、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的法規、政策、法令。

  4.及時發現、處理、預防工程質量、安全生產文明施工中存在的隱患,杜絕重大質量事,故和傷亡事故的發生。

  5.協調好施工單位及主管部門的關係。

  6.做好各種檔案收集、整理、存檔工作。

  建築施工單位管理制度6

  一、總則

  為了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切實加強企業內部的安全生產管理,使安全生產管理工作達到規範化、標準化的要求,確保實現安全生產的管理目標並構建安全生產的長效機制,不斷提高施工安全生產的管理水平,特制定本規定。

  二、目標措施

  (一)目標

  杜絕重大因工責任安全事故和因公死亡事故,降低安全負傷頻率,確保職工年負傷頻率控制在7‰以內,爭創更多的省、市級安全生產文明工地。

  (二)措施

  1、認真貫徹落實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生產保證網路體系,按規定配備專兼職安全員,採取行之有效的安全措施,標本兼治,紮紮實實抓好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

  2、加強安全教育和培訓。經常組織各級人員學習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搞好新工人和日常員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訓工作,提高員工安全意識和自我防護能力,為杜絕違章作業打下良好的基礎。

  加強分包隊伍和特殊工種的教育和培訓,不斷提高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素質和業務水平,杜絕違章作業和無證上崗。進一步開展安全生產競賽活動,強化職工安全生產意識,用多種手段普及安全生產的知識。

  3、以“三標準、六規範”(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建築施工現場環境與衛生標準,建築施工現場安全評價標準。建築施工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範,龍門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機安全技術規範,建築施工扣件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範,建築施工門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範,建築施工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建築拆除安全技術規範)為依據,以《建設部建築安全檢查評分標準》為尺度,加強專案部施工環節的安全控制、監督、檢查、督促工作。專案部每週組織一次專案有關人員對工地的安全生產檢查,公司堅持每月的安全生產月檢制度。對檢查出的隱患或不安全因素,以隱患通知單的形式下達到專案部進行限期整改,對拒絕整改或整改不及時者,按規章制度條例進行處罰,對安全生產管理好的單位和個人給予一定的經濟獎勵。

  4、加強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架體搭設、“四口”及五臨邊防護、機械裝置、基坑支護、文明施工現場管理。“四口”即:通道口、樓梯口、電梯井口、預留洞口。“五臨邊”即:尚未安裝欄杆的陽臺周邊、無外架防護的層面周邊、框架工程樓層周邊、上下跑道、斜邊兩側邊、卸料平臺的外側邊。對安全防護用品的.使用,嚴格按照集團公司的要求實行統一招標、採購,並嚴格執行收貨驗收制度。

  5、加強對分包隊伍、僱用、借用人員的安全管理。嚴格把好分包隊伍的“四關”。

  (1)對方必須具有營業執照和法人資格證書;

  (2)對方具有施工資質;

  (3)必須與公司簽訂安全合同書;

  (4)對分包工程要進行分部分項安全技術交底。切實把民工隊伍納入我們的安全管理範圍之內。

  6、繼續做好意外傷害保險工作,根據《建築法》的規定和建設部、省、市主管部門的要求,將繼續為從事危險作業的現場施工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維護職工合法權益,減輕企業負擔。

  7、加強安全資料管理。安全資料是建築施工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是對建築工程安全生產全過程管理的真實記錄,它包括安全生產責任制,目標管理、施工組織設計、分部(分項)安全技術交底、安全教育、安全檢查、班前安全活動、特種作業持證上崗、工傷事故處理、安全標誌、安全防護用品管理、各類裝置、臨時設施驗收檢測記錄及文明施工。

  三、獎罰

  為了進一步落實責任制,搞好專案法施工,抓好安全防護及文明施工,消除隱患,杜絕事故,我們依據《建設部頒發的建築安全檢查評分標》準,對專案部施工全過程進行監督控制,杜絕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分公司建立安全生產專用賬戶,確保專款專用,收支基本平衡。

  (一)獎罰細則

  1、處罰

  (1)專案部發生一起輕傷事故,罰專案部500元,罰專案經理300元,安全員100元,發生一起重傷事故,罰專案部5000元,罰專案經理1000元,安全員500元,發生一起死亡及重大傷亡事故,罰專案部20000元,罰專案經理3000元,安全員1000元。

  (2)施工組織設計無安全措施,無臨時施工用電組織設計,分部分項工程無書面交底,各罰款500元。

  (3)無檢查整改記錄,對查出隱患做不到定人、定時、定措施,進行整改的,罰專案經理200元,專案部安全員100元。

  (4)從事特種作業的人員無證上崗作業的,每人次對專案部罰款200元並追究責任。

  (5)施工現場無安全標誌、二圖(工程總平面圖、立面圖)、六牌(工程概況牌、安全生產牌、管理人員名單及監督電話牌、消防保衛制度牌、文明施工規則牌、進入施工現場須知牌)、二欄(違章警示欄、宣傳欄)各罰款300元。

  (6)施工現場圍檔設定,主路段未設定高於2.5m,一般路段未設定高於1.8m的,罰款500-1000元。

  (7)工地路面未硬化處理,道路不暢通,無排水,工地有積水,泥漿,各罰款200元。

  (8)建築材料、構件、料具等亂堆亂放的,罰款200-500元。

  (9)腳手架立杆缺少底座、墊木、掃地杆(或間斷),架體無排水措施,罰款200元。

  (10)腳手架高度在7米以上與建築無拉結(按規定少一處)或拉結不牢固不規範的,每一處罰款100元。

  建築施工單位管理制度7

  一、領料制度

  1、領料人必須在庫管處填寫領料單,寫明材料名稱、規格、領用數量或重量;並簽上本人姓名,且由所在班組負責人稽核簽字後,方可領用材料。

  2、領料人不可進入庫房自行取貨,須由庫管照領條發貨。

  3、進入材料庫房任何人嚴禁吸菸。

  4、領料後請領料人做好檢驗,材料一旦出庫,如有損壞概不退換並照價賠償。

  5、如所領用材料當日下班後未用完,使用人應妥善保管或退庫。

  6、領用人應愛護和節約使用材料,在使用現場不能亂丟亂放,如發現有浪費行為,庫管有權報專案部對所在班組處以材料價值十倍罰款。

  7、對於水泥、砂石、磚、鋼筋、大型管件,以及其它由於場地所限無法進入材料庫房進行統一調配,而堆放於現場的材料,使用人必須按庫管指定批次及位置的材料使用,嚴禁亂拿,違者庫管將停止對所在班組發料,由此產生的停工和延誤工期的責任自負。

  8、所有專案部現場材料及領用人所領材料嚴禁私用,違者,庫管有權報專案部對所在班組處以材料價值十倍罰款。

  二、工具或材料的借用

  1、借用專案部工具或材料必須經專業工長或專案經理簽字同意,在庫管處打好借條,並註明歸還日期或其它事項。

  2、領到所借工具或材料後請做好查驗,確認完好無損,歸還時所借工具或材料必須完好無損,如有損壞照價賠償。

  3、所借工具或材料如不能如期歸還,請及時到庫房說明原因並辦理延藉手續。

  三、退庫

  1、對於所有的安裝材料,當班使用未完必須將剩餘材料退庫,如有私留或偷竊材料行為,將報專案部處罰。

  2、使用班組的最終剩餘材料(如磚、地磚、運至現場的水泥等)不能遺留在施工現場,必須清理退庫,並放至庫管指定的位置。

  四、邊角餘料及廢料的管理

  1、各施工班組施工產生的可回收邊角餘料廢料及材料外包裝不能遺留在現場,必須清理至

  庫管指定地點,做到工完場清。任何人不可私自處理或變賣,違者,庫管有權報專案部對所在班組處以罰款。

  2、可回收的邊角餘料廢料及材料外包裝由庫管報專案部統一處理入賬。

  建築施工單位管理制度8

  技術管理制度是施工企業技術管理的一項重要的基礎工作。它的作用是把整修企業的技術工作科學地組織起來,保證技術工作有目的、有計劃、有條理地開展,從而完成技術管理的任務。

  一、圖紙的熟悉、審查和管理制度

  (一)施工圖紙會審是施工前的一項重要技術準備工作。會審前要認真熟悉圖紙,瞭解設計意圖,對圖中的疑難問題和差錯,要分別作好記錄,準備好會審意見,對於較複雜的大型工程,會審前由技術部組織各專業進行預審,將問題彙總,並提出初步處理意見;

  (二)圖紙會審工作一般由建設單位組織,設計和施工單位參加。一般由公司工種部經理主持,各專業技術人員參加。

  (三)圖紙會審時決定的問題,由現場專案技術負責人填寫圖紙會審記錄和工程洽商單。圖紙會審記錄要由建設單位、設計單位、監理單位、施工單位四方簽字。會審記錄填寫要詳細、準確,並註明參加會審的人員和時間。

  (四)必須提高圖紙會審工作質量,最大限度地發現圖紙中存在的問題,透過圖紙會審應著重解決的問題,掌握設計意圖和建設單位的要求,瞭解設計方案、技術措施貫徹國家規範標準情況;設計採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裝置的情況,有無改進方面;工程結構是否安全可靠,裝飾裝修施工有無困難;設計圖紙內容有無錯誤,各專業之間有無矛盾等。

  (五)圖紙會審記錄一式八份,分別如技術部、財務部、預算部等。

  二、技術交底制度

  (一)技術交底是施工技術管理的重要,按技術管理程式,技術交底必須在圖紙會審的基礎上,單位工程或分部、分項工程施工前進行;

  (二)技術交底分工:凡由公司組織編制施工組織設計的工程,由公司經理主持,公司總工程師向有關專案經理部負責人進行交底。交底內容可以總工程師簽發的會議紀要或其他文字材料下發執行,專案技術負責人,在施工前根據施工進度,按部位和操作專案,向各專業施工員及班組長進行交底。

  (三)交底內容:總工程師的技術交底一般應包括:工程概況、施工部署、主要施工方法及關鍵性技術問題的解決方法和施工注意事項;對推廣新技術、新工藝、新產品、新機具的要求;土建工程和安裝工程的配合;技術安全措施,規範性和特殊要求的施工技術措施等。專案技術負責人可按總工程師技術交底的內容辦理;專案技術負責人技術交底的內容包括:設計圖紙(包括設計變更)的尺寸、標高、軸線、預留洞、預埋件等詳細情況;施工方法、施工順序、工序措接;質量標準、安全技術措施、成品保護措施、新用材料的品種、規格、質量要求;上級領導對某些技術問題的批示和技術決定;其他應說明的問題。

  (四)技術交底主要以書面形式進行,填寫統一的技術交底表格,並應由交底人、稽核人及接受交底人簽字。

  (五)技術交底資料是施工技術資料的重要內容,各專業技術交底材料分別由單位工程專業技術負責人收集整理,並按日期先後編成冊,妥為保管。

  三、施工組織設計制度

  每項工程開工前必須作出施工組織的設計以指導施工的全過程,處理好人、物、空間、時間、施工工藝、質量與數量、專業與協作等施工要素及其樸素間的關係,以獲取好的經濟效益。

  (一)施工組織設計的分類及主要內容

  施工組織設計按服務物件不同,大體可分為三類:施工組織總設計,單位工種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方案。

  1、施工組織總設計的大中型建設專案,群體工種複雜的重要工種為物件,是全域性施工活動的綱領性指導檔案(略)

  2、單位工程施工組織設計的單位工程為物件,是單位工程施工具體的指導性檔案,內容包括:(略)

  3、施工方案有兩種形式:

  (1)凡套用定型設計、採用做法的建築工程和工期較短的簡單工程,可編制施工設計簡要,著重對工期控制、施工質量保證和安全措施等方面的研究設計。進而提高管理工作的標準化程式;

  (2)對於採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和難度較大,技術較為複雜的分項工程,以及特殊部位和特殊條件下的單項工程,均需編制施工方案,這種方案則是施工技術實施性專題設計,其內容必須包括:可行性和可靠性的分析、論證結果;材料、機具、裝置、勞動力的投入計劃;作業程式、條件、標準;經濟技術指導的測算,質量等級和安全效能和預期評價,對不利影響因素的分析預測和相應的技術保證措施等。上述內容力求全面、詳盡、具體,並同時提出施工管理的各種保證體系建制。

  (二)施工組織設計的編制分工審批許可權

  施工組織設計、專題設計型施工方案由公司總工程師主持,組織有關部、室、專案經理部參加,由公司工程部負責彙編,公司總工程師組織工程部有關人員進行審批。

  (三)施工組織的編制時間要求

  單位施工組織設計與接制到圖紙後15天內提出;施工設計概要在接到圖紙後7天內提出;編制的投標施工組織設計視具體情況按期提交,原則不影響送標時間。

  (四)施工組織設計的實施管理

  1、所有工程都必須施工設計或方案,否則不準開工;

  2、未經審批或審批手續不全的施工組織設計(方案),視為無效;

  3、工程開工前必須按編制分工逐級向下進行施工組織設計(方案)交底,同時進行對有關部門和專業人員的橫向交底,並應有相應的交底記錄;

  4、加強實施全過程控制,分別對基礎施工、結構施工和裝修三個階段,進行施工組織設計實施情況的中間檢查,並且需做施工組織中間檢查記錄;

  5、施工組織設計一經批准,必須嚴格執行。實施過程中,任何部門和個人,都不得擅自改變,凡屬施工組織設計內容變更和調整,都必須編制“施組調整(或補充)方案”,報原審批人批准後方可執行。

  6、工程完成時,必須及時原施工組織編制內容做出技術總結,並上報原審批人,做好施工組織設計評價和對編制人、實施單位考核的重要依據。

  (五)施工組織設計的考評(略)

  四、材料檢驗制度

  材料檢驗制度是對施工用材料、構件、配件和裝置等,必須由供應部門提出合格證明檔案,,並進行試驗、檢驗,對不合格的產品不得使用,並註明去向。對有關裝置進行調整和試運轉,以便正確、合理地使用,保證工程質量。

  五、工程質量檢查和驗收制度

  質量檢查和驗收制度規定,必須按照有關質量標準逐項檢查操作質量和產品質量,根據建築安裝工程的特點分別對隱蔽工程、分項工程和竣工工程進行檢查驗收,從而逐環節地保證工程質量,詳見質量管理制度。

  六、工程技術檔案制度

  工程技術檔案是指反映建築工程的施工過程、技術狀況、質量狀況等有關技術檔案、圖片、圖紙、光碟等,這些都需要妥善保管,以備工種交付使用、維護管理,改建擴建時使用,並對工種歷史資料進行儲存和積累。

  1、工程技術檔案資料的收集整理由公司檔案管理員負責;

  2、各專案工程的檔案資料必須按照單位工程技術資料規定的內容齊全,填寫準確無誤。

  3、檔案的收集整理嚴格按“檔案管理辦法”的標準執行。

  4、工程竣工驗收的統一交回公司存檔。

  七、技術責任制度

  是各級技術領導、技術管理機構、技術幹部及操作工人的技術分工和配合要求,建立這項制度有利於加強技術領導,明確職責,從而保證配合有力,功過分明,充分調動有關人員搞好技術管理工作的積極性。

  (一)技術管理機構

  公司經理

  總工程師

  工程部

  專案經理

  專案技術負責人

  技術人員

  專業施工員

  工人班組

  (二)各級技術管理機構的主要職責

  1、在各自負責的範圍內,做好經常性的技術業務工作;

  2、深入實際,調查研究,總結和推廣先進經驗,為順利進行施工創造條件;

  3、向各級領導提供技術分析資料、技術情報、技術諮詢、技術建議方案和技術措施,便於領導決策;

  4、檢查各級技術部門和技術人員貫徹有關技術規定、制度、規程的情況;

  (三)總工程師的主要職責

  1、全面領導企業的技術工作和技術管理工作;

  2、貫徹執行國家的技術政策、技術標準、技術規程、驗收規範和技術管理制度;

  3、組織編制:貫徹企業的年度技術措施綱要和四項費用計劃,組織總結年度技術工作;

  4、開展技術革新活動,審定重大技術革新、技術改造方案和全理化建議,組織編制和實施科技發展規劃等;

  5、對重點工程組織編制和參加審批施工組織設計,進行技術交底,組織熟悉會審圖紙,參加竣工驗收;

  6、參加公司範圍內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工程質量檢查,對重大事故進行技術上的分析和處理,參與重點工程的投標決策,領導全面質量管理工作;

  7、領導培訓工作,審批技術培訓計劃;

  8、領導進行技術總結;

  9、對技術人員的工作安排、晉級、獎罰等方面提出意見;

  10、對施工生產中的安全問題負技術上的責任。

  (四)專案技術負責人的主要職責

  1、負責貫徹執行國家的技術法規、標準和公司技術決定,制度以及施工專案的技術管理制度;

  2、開展經常性的技術工作,主要有:

  (1)組織有關人員熟悉圖紙及招標檔案等技術檔案,對圖紙中及施工中出現的問題及時與設計單位、建設單位以及監理部門協商解決,並及時辦理文字洽商手續;

  (2)參加施工組織審批;

  (3)負責專案工種技術交底工作;

  (4)根據專案部的技術計劃,組織編制度,保證質量、安全、節約的技術措施計劃並貫徹執行;

  (5)主持建築物的位置、軸線、標高等預栓、組織隱蔽工程驗收;

  (6)組織分部工程和單位工程的質量評定,設立預檢,參加竣工驗收;

  (7)組織質量檢查,負責工程質量事故的調查分析、處理,並及時上報;

  (8)對施工生產中的安全問題負技術上的責任;

  (9)協助推行全面質量管理工作;

  (10)領導材料檢驗工作 ;

  (11)負責技術革新、環保計劃的實施;

  (12)領導技術檔案的整理、原始資料的積累,組織繪製竣工圖,並定期移交和歸檔;

  (13)參加技術會議,組織技術業務學習和進行技術安全教育;

  八、技術複核及審批制度

  該制度規定對重要的且影響工程的技術物件進行復核,避免發生重大差錯,影響工種的質量和使用功能,複核的內容本般包括建築物的位置、標高和軸線、基礎、裝置基礎、模板、鋼筋磚、磚砌體、大梯圖、主要管道、電鍍,審批內容為合理化建議、技術措施、技術革新方案,施工組織設計,對其它工種內容按質量標準規定,進行有計劃的複查和檢查,該制度實施由公司工程部負責完成。

  建築施工單位管理制度9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施工生產一線班組安全生產管理,統一規範班組安全管理標準,提高一線員工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達到員工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目的,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依據國務院《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理》和總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要求制定。

  第三條 本制度適用北京建築公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班組安全組織

  第四條 班組長是班組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班組安全工作負全責。

  第五條 班組必須設1名兼職安全員,協助班組長全面開展班組的安全管理工作。安全員不在崗時必須明確代管人員。班長不在崗時,安全員有權安排班組有關人員處理與安全有關的工作。

  第六條 班組分散作業時,每小組的負責人即為安全負責人。

  第七條 班組必須實行安全輪流值日製度,除新員工外每天或每週輪換1人進行安全值日,安全值日員的主要任務是協助班組長、安全員開展好日、周的安全工作。

  第三章 班組安全教育

  第八條 班組教育內容

  一、本班組的概況和工作範圍;

  二、本班組的危險源及控制措施;

  三、本崗位、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

  四、單位安全生產製度和安全守則;

  五、安全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方法,所操作機械裝置、工具、器具的安全使用要求;

  六、各種事故的應急處理和救護知識;

  七、本單位的安全動態。

  第九條 班組教育要求

  一、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裝置使用前,班組必須組織員工進行針對性的安全教育和測試;

  二、新員工、換崗員工上崗前必須經過班組級安全教育,教育時間不少於40學時;

  三、安全操作規程考試滿分為100分,60分為及格,不及格者要復學復考,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獨立工作,教育內容,考試分數要記入“班組安全教育臺帳” 或填寫教育記錄卡;

  四、班組應適時組織安全操作的技能訓練,舉行事故應急措施演習,掌握處理各種事故的能力,提高自我保護能力;

  五、對受安全教育後的人員,班組長或安全員必須檢查教育效果,並簽署是否同意上崗意見,1周以後1個月以內複查。

  第四章 班組安全活動

  第十條 班組班前會(班組安全交底)

  一、結合當日的具體生產任務及工作環境,詳細布置安全工作;

  二、根據施工專案特點、危險危害因素,講解安全注意事項和控制措施;

  三、傳達上級安全生產指示和事故案例;

  四、學習、抽考員工安全操作規程;

  五、班組會情況記入班組安全生產日誌,安全交底雙方簽字確認。

  建築施工單位管理制度10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範中交四航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含廣州四航岩土技術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施工質量管理工作,依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和有關的行業法規,遵照中交第四航務工程局有限公司的相關規定製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以公司及岩土公司名義承接的中國境內工程專案(下稱專案部)。

  第三條 各專案部依據國家、行業有關工程建設法律、法規、技術標準、規定、規程及合同檔案等進行施工,並對所承擔工程的施工質量負責。

  第四條 按照“政府監督、法人管理、社會監理、企業自檢”的工程質量管理模式,各專案部應牢固樹立質量意識,建立健全質量管理體系,嚴格加強施工過程中的自檢、專檢和交接檢工作,自覺抓好施工質量,有效履行質量管理職能。確保工程施工全過程處於受控狀態,為顧客提供滿意服務。

  第五條 各專案部承建的工程(產品)質量均要達到國家相關標準、規範和設計的要求。

  第六條 各專案部的施工質量管理和工程(產品)質量水平,是公司對各部門年終考核的一項重要內容。

  第七條 各專案部應根據國家、行業有關規定及本辦法逐級制訂有關施工質量管理規章制度和實施細則,並具體組織實施。

  第二章 施工質量管理體系

  第八條 各專案部必須建立並不斷健全完善施工質量管理制度,形成全員、全方位、全過程的質量管理體系。

  第九條 公司設立施工質量管理委員會,負責公司施工質量管理工作。施工質量管理委員會由公司主管施工質量的領導、主管施工質量的部門負責人和各專案部主管施工質量工作的領導組成。

  第十條 公司工程質量管理委員會的主要責任:

  (一)貫徹國家有關工程質量的方針政策、法令法規,制定公司施工質量管理的有關規定和辦法;

  (二)指導和抽查各專案部施工質量管理工作;

  (三)定期和不定期組織工程施工質量檢查;

  (四)組織或參加工程質量事故調查處理,協調解決重大質量事項和爭端;

  (五)考核和評價各專案部工程質量管理工作;

  (六)稽核、推動優質工程的評選和申報事項。

  第十一條 公司施工質量管理委員會成員因工作變動自動任免,不另行文,委員會日常工作由公司工程部負責。

  第十二條 各專案部應設立施工質量管理職能部門,明確職責,歸口管理本單位施工質量工作,開展工程施工質量檢查、質量資訊管理及指導、考核專案部的施工質量管理工作。

  第三章 工程質量分級責任制

  第十三條 公司對施工質量實行公司管理,公司和各專案部控制所管轄專案的施工質量管理體系。

  第十四條 各專案部應制定、落實施工質量分級責任制,完善崗位質量職責、質量檢查及考核辦法。根據工程施工特點,制定切實可行的質量策劃、質量控制、質量保證措施和質量改進措施等。

  第十五條 公司法人代表是施工質量的第一責任人,對承建的工程質量負主要領導責任;主管施工的副職負直接領導責任;直接組織工程專案施工的專案經理是施工質量的第一責任人,主管施工的專案副經理是施工質量的直接責任人;各級總工程師對施工質量負技術責任;主管施工質量的負責人對施工質量負管理責任;相關部門負責人對施工質量負相應的管理責任。

  第十六條 各專案部的各級相關管理人員應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履行施工質量管理責任,做好各自職責範圍內的質量管理工作。

  第四章 施工質量檢查

  第十七條 公司對公司重點工程專案進行一年不少於一次的質量檢查,檢查結果在公司內通報或講評。

  第十八條 公司工程部應對其所屬轄的施工專案進行每半年不少於一次的施工質量檢查。

  第十九條 專案部應組織每月不少於一次的質量大檢查,檢查結果報公司工程部備案。

  第二十條 施工質量檢查包括以下內容:

  (一) 施工質量管理體系建設及執行;

  (二) 施工質量管理辦法及相關制度、實施細則的制定和執行;

  (三) 工程質量目標的制定、分解落實;

  (四) 對分包隊伍工程質量管理及控制;

  (五) 崗位人員能力、業務指導、培訓等;

  (六) 質量問題、質量事故的預防、報告、處理;

  (七) 質量自查情況及質量整改情況;

  (八) 實施性施工組織設計審批及執行;

  (九) 技術交底情況;

  (十) 施工測量、試驗、檢測;

  (十一)隱蔽工程及工序驗收;

  (十二)工程實體質量;

  (十三)工程(交)竣工資料整理;

  (十四)文明施工和成品保護。

  第二十一條 責任單位對檢查中發現的各類質量隱患必須及時制定整改方案,限期落實,並報送整改情況。

  第五章 工程質量報告制度和考核

  第二十二條 公司實行工程質量資訊報告制度。專案經理部應採取工程質量簡報形式向公司工程部報送工程質量資訊。

  第二十三條 各專案部按季度填報中交集團工程質量資訊統計報表(中交質表1),於季度末報公司工程部。

  第二十四條 各單位按年度報告質量工作計劃與總結於當年12月中旬報公司工程部。內容應包括:

  (一)本單位年度質量工作總結及次年工作計劃;

  (二)公司重點工程的質量和攻關、治理質量通病、創優規劃等;

  (三)公司級以上優質工程獲獎情況。

  第二十五條 公司對各專案部進行施工質量年度考核,考核成績納入專案考核,並於經濟責任制掛鉤。

  第六章 工程質量事故報告、調查與處理

  第二十六條 公司工程質量以預防為主,實行工程質量事故報告制度。

  第二十七條 工程質量事故,係指在工程建設過程中由於責任過失造成工程倒塌或報廢、機械裝置毀壞、工程永久性缺陷、使用標準降低、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及工程需要加固、補強、返工處理的事故。

  第二十八條 工程質量事故的分類及分級標準。不同工程類別按相關建設行業規定的劃分標準確定工程質量事故等級。

  第二十九條 事故發生後,必須按相關建設行業規定及時報告。水運工程質量事故按交通部《水運工程質量事故等級劃分和報告制度》(水運質監字[1999]404號)規定進行事故報告;公路工程質量事故按交通部《公路工程質量管理辦法》(交公路發[1999]90號)規定進行事故報告;鐵路工程質量事故按鐵道部《鐵路建設工程質量事故處理規定》(鐵建設[2003]48號)規定進行事故報告,其它型別工程質量事故的報告按國家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行業主管部門相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條 工程質量事故發生後,必須在2小時內報公司工程部,並且填寫中交集團工程質量事故快報表(中交質表2),24小時內提交書面報告。

  第三十一條 工程質量事故書面報告內容

  (一) 工程專案名稱、地點、專案負責人、設計、施工、監理單位名稱;

  (二) 事故發生的時間及簡要經過、造成工程損傷狀況傷亡人數和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三) 事故發生原因的初步分析判斷;

  (四) 事故發生後採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

  (五) 事故報告單位。

  第三十二條 發生事故的現場保護措施

  事故發生後,事故發生單位應採取積極、有效措施搶救人員和財產,防止事故擴大,同時應採取相應措施嚴格保護事故現場。

  第三十三條 工程質量事故的調查處理按照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的原則進行。公司施工質量主管部門負責歸口管理公司範圍內工程質量事故的調查處理。

  第三十四條 發生質量問題,由各專案部組織處理,處理結果報公司工程部。若同時發生死亡事故,按重大生產安全事故處理。

  第三十五條 工程質量事故發生後,事故發生單位必須嚴肅認真進行處理。在處理工程質量事故時,必須堅持“事故原因沒查清不放過、責任人員沒受到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沒落實不放過、有關人員沒受到教育不放過”的“四不放過”原則。

  第三十六條 工程質量問題處理結果應在一個月內報公司工程部。

  第三十七條 工程質量事故發生後,事故單位隱瞞不報、謊報、故意拖延報告期限的,故意破壞現場的,阻礙調查工作正常進行的,拒絕提供事故相關情況、資料的,提供偽證的,一經查實,由上一級單位按企業有關規定給予處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三十八條 各專案部應根據工程特點,編制工程質量事故預防、報告及處理細則,防止因工程質量事故引發安全生產事故。

  第七章 工程質量創優活動

  第三十九條 按照局“實施精品工程戰略”要求,加強創優意識教育,提高創優積極性,提高品牌效應。

  第四十條 公司工程施工質量管理委員會負責公司優質工程的評審工作。

  第四十二條 公司根據實際情況,結合創優活動和質量檢查,組織經驗交流,觀摩學習,共同提高,推動質量創優活動。

  第八章 獎罰

  第四十三條 公司各專案部應樹立質量是企業生命的信譽意識。

  第四十四條 施工質量管理工作是對各專案部班子考核的重要部分,對工程質量管理工作做出貢獻的人員,公司給予表彰或獎勵。

  第四十五條 公司實行工程質量責任追究制度。各級人員按照各自職責對承建工程施工質量負終身責任。

  第四十六條 對違反國家規定,擅自降低工程質量標準,造成重大質量事故,影響企業信譽,使生產經營嚴重受損的專案部和個人不得參加各種榮譽評選,情節嚴重的要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第九章 附則

  第四十七條 本辦法由公司工程部負責解釋。

  第四十八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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