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員的管理制度(通用7篇)

資料員的管理制度(通用7篇)

  在現在的社會生活中,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制度,制度是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範。一般制度是怎麼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資料員的管理制度(通用7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資料員的管理制度1

  1、資料員崗位職責資料員要按工程施工資料,圖紙歸檔的基本要求和有關規定做好工程資料、圖紙的收集,整理督促,歸檔工作。應及時取樣記錄,檢查、填寫、整理、不準搞後補,回憶性資料,保證工程資料的真實性。

  2、凡提供資料的部門及負責人,必須按施工工序及時向專案質檢員或資料員提供工程上的一切資料,質檢員及時按分工檢查資料,收集整理證齊全後,移交專案資料員,並向專案總工彙報。

  3、對專案發放的圖紙,設計變更,圖紙會審等有關工程技術資料,以及專案內容形成的會議紀要,生產計劃等資料,各有關人員必須嚴格按照ISO9001要求,妥善保管,直至工程完工。

  4、施工人員因工作調離本專案,須將其簽收的有關工程資料以書面形式移交接受人,並將移交清單交專案資料稽核後,方可離開。

  5、所有資料提供者與接受者必須履行交接簽字工作,並將收發文登記表裝訂成冊妥善保管。若因交接不清發生資料遺失,由各相關負責人負責補齊資料並追究相關責任。

  6、各分包單位的資料一律按我專案的資料要求收集整理,由專案部資料員集中彙總。

  資料員的管理制度2

  1、目的

  為加強職業健康安全管理檔案管理工作,確保職業健康安全管理檔案的完整、準確、系統,達到有效利用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範圍

  適用於某工廠安委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工作全過程。

  3、工作職責

  3.1某工廠安全管理委員會負責制定公司生產作業場所職業健康安全管理檔案與員工健康監護檔案標準表格,同時監督、指導各部門正確使用;

  3.2各部門兼職安全員負責本部門職業健康安全管理檔案與員工健康監護檔案的建立、填寫與儲存,最終上報安委辦確認存檔。

  4、工作內容

  4.1職業健康安全管理檔案的建立

  4.1.1職業健康安全管理檔案是職業病防治過程的真實記錄和反映,也是安監、衛生行政執法中的重要參考依據,某工廠安委會與各部門需按規定要求建立健全職業健康安全管理檔案。

  4.1.2本單位應建立的職業健康安全管理檔案內容包括:

  4.1.2.1國家有關職業病防治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範、標準及有關檔案;

  4.1.2.2職業健康安全管理方針、計劃、目標和職業健康安全管理制度;

  4.1.2.3職業健康專(兼)職安全管理組織機構、職能及人員分工;

  4.1.2.4職業健康安全管理方案、程式、作業指導書和其他內部檔案;

  4.1.2.5建設專案職業病危害管理檔案(提供儲存清單,註明儲存地點)包括:

  4.1.2.5.1建設專案計劃任務書及批准檔案等;

  4.1.2.5.2建設專案初步設計書;

  4.1.2.5.3工程新建、改建、擴建及維修、使用中變更的圖紙及有關資料;

  4.1.2.5.4全套竣工圖紙、驗收報告、竣工總結;

  4.1.2.5.5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委託書與預評價報告;

  4.1.2.5.6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委託書與效果評價報告;

  4.1.2.5.7衛生行政部門審查意見書;

  4.1.2.5.8衛生行政部門驗收意見書。

  4.1.2.6建設專案職業病危害因素申報資料:包括職業病危害因素(種類、存在崗位、來源、預防策略)清單;

  4.1.2.7儲存和使用的危險化學品清單,包括種類、量、使用的部位、儲存的部位、毒性資料、預防對策;

  4.1.2.8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與評價資料,包括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與評價委託書,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記錄與評價報告;

  4.1.2.9職業病預防控制措施技術檔案:

  4.1.2.9.1工藝改造技術措施檔案;

  4.1.2.9.2職業病防護設施檔案。

  4.1.2.10職業病防護用品檔案,包括工種清單,應配備的清單,實配備的清單,使用情況等;

  4.1.2.11職業健康安全培訓教育計劃、培訓內容、授課記錄及考核成績;

  4.1.2.12各種監督文書;

  4.1.2.13各種裝置、危險化學品中文說明書;

  4.1.2.14職業病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及演練有關資料;

  4.1.2.15各種彙總資料,包括:

  4.1.2.15.1單位職業健康基本情況、生產工藝、有毒、有害因素分佈;

  4.1.2.15.2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結果彙總資料;

  4.1.2.15.3職業有害因素接觸情況彙總表;

  4.1.2.15.4職業病防治工作年度總結。

  4.2員工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內容

  4.2.1員工職業健康監護檔案是記錄員工職業健康變化與職業危害因素關係的客觀材料,按國家規定永久妥善儲存。

  4.2.2職業健康監護資料內容包括:

  4.2.2.1職業健康監護委託書;

  4.2.2.2職業性健康檢查工種及人員名單;

  4.2.2.3職業健康檢查結果與分析報告;

  4.2.2.4職業禁忌證名單及調離情況;

  4.2.2.5個體職業健康監護檔案:

  4.2.2.5.1員工基本情況;

  4.2.2.5.2員工職業史、既往史和職業病危害接觸史;

  4.2.2.5.3相應工作場所歷年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結果;

  4.2.2.5.4職業健康檢查報告和評價報告;

  4.2.2.5.5職業病報告卡;

  4.2.2.5.6單位對職業病患者和職業禁忌症者處理和安置記錄;

  4.2.2.5.7單位在職業健康監護中提供的其它資料和職業健康檢查機構記錄整理的相關資料。

  5、工作記錄

  5.1《某工廠生產作業場所職業健康安全管理檔案》

  5.1.1《員工職業健康監護臺帳》

  5.1.1.1職業健康監護委託書;

  5.1.1.2年度職業性健康檢查工種及人員名單;

  5.1.1.3職業健康檢查結果與分析報告;

  5.1.1.4職業禁忌證名單及調離情況;

  5.1.1.5員工職業健康監護管理檔案。

  6、相關法律、法規清單

  6.1《作業場所職業健康監督管理暫行規定》(國家安監總局令第23號);

  6.2《職業健康監護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令第23號);

  6.3《作業場所職業病危害申報管理辦法》(國家安監總局令第27號)。

  資料員的`管理制度3

  一、忠於職守,嚴格遵守檔案法規及本管理處檔案管理制度,積極開展工作。

  二、負責收集、接收本管理處經營、管理、科技檔案資料,作好積累、補充、配套、保管和提供查閱。

  三、及時立卷歸檔,編制總目錄、卷內目錄及檔案形成說明書,編排入櫃;要熟悉管理的檔案,協助查閱檢索。

  四、熟練掌握計算機資料庫軟體系統的操作和運用。

  五、妥善管理檔案。嚴格執行借閱制度,建立借閱登記,對借出資料按期催還。

  六、定期清查、鑑定檔案。每年進行全部檔案的清理核對和保管質量檢查,作到帳物相符,及時修補和複製已破損或變質的檔案。

  七、嚴守機密,確保檔案安全,對檔案庫要做好防火、防盜、防高溫、防潮、防有害氣體、防塵、防蟲的七防工作,保持檔案庫房整齊清潔。

  八、完成上級分派的其他工作任務。

  資料員的管理制度4

  一、必須設有專門庫房或專櫃對各類檔案進行保管。

  二、檔案庫房是機要重地,除管理人員外,其他人員不得隨意進入檔案庫房。三、庫房要保持清潔和相對溫溼度,以利檔案保管。同時做好“八防”(防火、防盜、防光、防蟲、防灰塵、防潮、防高溫、防有害氣體等)工作。

  四、庫房內除密集架、檔案裝具和調卷所必須的用具外,不得擺放任何與檔案庫房無關的物品,檔案裝具排放,應做到整齊劃一,符合通風、防塵要求。

  五、根據檔案庫房情況需要,可配備換氣扇、滅火器等專用裝置,並定期保養,使庫房環境處於良好狀態。溫度基本保持在14—24℃,相對溼度40%—60%之間的規定要求。

  六、檔案室要防止陽光直射,庫房照明光源應用白熾燈;檔案室不應靠近易燃易爆和散發有汙染腐蝕氣體的場所。

  七、檔案管理人員必須每季度對庫房內的檔案進行核對,做到帳物相符。

  八、檔案庫房及檔案櫃箱鑰匙必須由辦公室專人負責保管,不得丟失。

  資料員的管理制度5

  一、檔案科所有工作人員都有保護檔案義務,檔案屬於涉及託管人員隱私,未經許可不得外借、外傳。

  二、各類檔案的借(查)閱,必須填寫《檔案借(查)閱申請單》

  三、個人檔案一律須託管人員本人、或委託書指定的委託人,經過相關審批流程後方可借閱。

  四、外單位來人借(查)本託管人檔案,需持單位《檔案借(查)閱申請單》並經科長簽字批准,方可查閱。

  五、閱檔必須在檔案室,不得攜帶外出,以確保檔案的安全性。借出檔案材料的時間不得超過一週,必要時可以續借。過期由檔案管理員催還。需要長期借出的,須經分管領導批准。

  六、外借的檔案借閱者必須妥善保管,借閱的檔案只限本人使用,未經許可不得擅自轉借、拆開、調換、汙損檔案或在檔案上圈點、劃字等,要保持檔案的整潔、完整。

  七、外借檔案一旦發生遺失、損壞、銷燬等,應立即知會辦公室進行處置。

  八、檔案室對外借逾期未歸還的檔案,要及時做好催還工作。

  九、借出和歸還檔案時,應做好清點手續,由檔案管理員與借閱者當面核對清楚。

  資料員的管理制度6

  一、總則

  集團的各項檔案資料是集團行政辦公和經營活動中不可缺少的要素。為規範集團檔案管理工作並保證檔案的完整性及保密性,理順工作程式,明確工作職責,杜絕資料流失,特制定本制度。

  1、凡集團總部各部門、各分子公司在工作活動中形成的,具有查考利用價值的檔案材料,必須按規定定期向集團行政人事部提交備份,從而保證集團行政部作為集團檔案管理對口部門檔案資料的完整性、延續性、真實性。

  2、集團總部行政人事部負責集團檔案管理、文書立卷的工作,並對各分子公司檔案管理工作進行監督、指導。各分子公司負責人應重視本單位檔案資料的管理和文書立卷工作,配備專職或兼職人員負責此項工作。

  二、歸檔範圍

  1、凡是反映公司工作活動、具有查考利用價值的檔案材料(公文、電報、傳真、圖表、電子版資料、書信、報刊、錄音、錄影等)均屬歸檔範圍。

  2、公司設立、變更的申請、審批、登記以及終止、解散後清算等方面的檔案材料

  3、公司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形成的檔案材料;

  4、資金借貸、業務往來方面的檔案材料(含合同、重要報表、銀企聯絡函件等)

  5、政府、專案批文、合同;

  6、公司制度體系、會議紀要、內部發文(包含總經理批示後的各項工作流程、公司決定等);

  7、工程進度計劃控制檔案(含各業務單位往來函件等)、工程初設、修改、竣工圖紙;

  8、各分子公司及集團總部各部門年度工作計劃及資金計劃;

  9、公司簽定的各類合同(含商品房買賣合同);

  10、公司有效證照、證件、印章;

  11、具有法律效力及儲存價值的檔案;

  12、公司重要的會議材料,包括會議的通知、報告、決議、總結、領導人講話、典型發言、會議簡報、會議記錄等;

  13、員工電腦中與公司有關的電子版資料、檔案等;

  14、集團、各分子公司獲得的社會榮譽資料;

  15、其他有必要歸檔管理的資料。包括聲像形式記錄下來的對公司經營活動產生作用的各種資料,上級領導、名人、友人、協作單位提供和贈送的題詞、書畫、文獻資料、有紀念意義的各種工藝製品等。

  三、立卷歸檔要求

  1、集團行政人事部應即時做好檔案歸檔分類保管;各分子公司應在每季度最後一天以前將上季度辦理完畢、需歸檔的檔案材料整理、立卷,向集團行政人事部提交備份。

  2、集團各部門應及時向行政人事部移交發生的檔案材料,如有些材料還需使用,也應先按立卷歸檔後再辦理借閱手續;各分子必須嚴格遵守歸檔制度,不得無故延期或不交應歸檔的備份檔案材料。

  3、各分子公司向集團行政人事部提交備份檔案時,要嚴格履行移交手續,按檔案材料分類造冊,隨移交備份檔案提供兩聯清單,註明移交人,待總部行政人事部專人簽收後各留存一聯清單備查。

  4、歸檔案卷的總要求是:遵循檔案材料的形成規律和特點,保持檔案之間的有機聯絡,區別不同價值,便於保管和利用。具體應做到下述幾點:

  (1)歸檔的檔案材料種類、份數以及每份檔案的頁數均應齊全完整。

  (2)在歸檔的檔案材料中,應將每份檔案的正件與附件、印件與定稿、請示與批覆、轉發檔案與原件、多種文字形成的同一檔案立在一起,不得分開;文電應全在一立卷。

  (3)卷內檔案材料應區別不同情況進行排列,密不可分的檔案材料應依序排列在一起,即批覆在前,請示在後;正件在前,附件在後;印件在前,定稿在後;

  (4)卷內檔案材料應按排列順序依次編寫頁號或件號。裝訂的案卷,應統一在有文字的每頁材料正面的右上角、背面的左上角填寫頁號;不裝訂的案卷,應在卷內每份檔案材料的右上方編號,圖表和聲像材料等也應在圖表上或聲像材料的背面編號。

  (5)按各類檔案資料的保密級別、儲存期限,案卷必須以規定的格式逐件填寫卷內檔案目錄,對檔案材料的題名不要隨意更改和簡化;沒有題名應擬寫題名,有的雖有題名無實質內容的也應重新擬寫:沒有責任者、年、月、日的檔案材料要考證清楚,填入有關項內;卷內檔案目錄放在卷目。

  (6)聲像材料應用文字標出攝像或錄音的物件、時間、地點、中心內容和責任者。

  四、檔案保管期限

  1、文書檔案的保管期限定為永久、長期和短期三種。長期為十六至五十年左右,短期為十五年以下,三年以上。

  2、確定集團檔案保管期限的原則

  (1)凡是反映公司主要職能活動和基本歷史面貌的,對本公司有長遠利用價值的檔案,列為永久保管。

  (2)凡是反映公司一般活動,在較長期時間內對公司工作有查考利用價值的檔案材料,列為長期保管。

  (3)凡是在較短時間內對公司有參考價值的檔案材料,列為短期保管。

  五、檔案保密級別

  1、檔案分一般檔案和有密級檔案兩類。檔案密級分為絕密、機密二級。檔案的密級由檔案提交人提議,行政人事部經理核定密級。

  2、有密級檔案只許在檔案室翻閱,不許帶離本室;有密級檔案複製時,需經辦公室主任(行政人事部經理)及副總以上領導批准。

  3、有密級檔案只限歸檔人使用,其他人員使用需經辦公室主任(集團行政人事部經理)及副總以上級領導批准。

  4、對已到保密期限的檔案要請相關部門領導和辦公室主任(集團行政人事部經理)鑑定解密,對解密檔案作一般檔案管理,及時提供利用。

  六、檔案的借閱

  1、各部門因工作需要,借閱本部門的業務檔案需經本部門領導批准,然後到檔案管理員處填寫檔案調閱登記簿,方可借閱。

  2、公司各部門借閱非本部門的業務檔案須經檔案所屬部門同意或辦公室主任(集團行政人事部經理)批准。

  3、借閱檔案必須嚴格履行登記手續,歸還的檔案要進行檢查、清點,並在登記薄上登出。

  4、借閱檔案的人員,不得洩密、塗改、折散、轉借影印和攜帶檔案外出,如有特殊情況需要轉借或攜帶檔案外出時,須經辦公室主任(集團行政人事部經理)批准。

  5、有密級的檔案調閱、複製時均需辦公室主任(行政人事部經理)及副總以上領導批准。

  6、借閱的檔案用完後,應及時歸還,借用時間一般不得超過十天。

  7、借閱人對檔案要妥善保管,不得遺失。

  8、凡借閱的檔案、檔案一律不得私自影印,如工作需要,應按公司有關保密規定辦理。

  七、電腦檔案的管理

  1、所有員工使用的電腦必須指定專門的區域存放公司相關的檔案、資料,在指定存放區域裡設定工作人員專用資料夾,使用電腦工作人員將各類檔案、資料在該資料夾中設定子資料夾分類存放。

  2、各分子公司辦公室主任(集團行政人事部經理)即為電腦檔案管理責任人。公司所有員工須到電腦管理責任人處對存檔電腦區域、資料夾名稱進行如實登記;各電腦檔案管理責任人須定時對本單位的電腦按照登記存放區域進行檢查。

  八、檔案的鑑定與銷燬

  1、集團行政人事部定期對所儲存的檔案進行鑑定,對於儲存期限已滿的檔案材料,按規定進行銷燬。

  2、檔案鑑定工作由集團行政人事部經理主持,有關部門參加,組成檔案鑑定小組,對被鑑定的檔案進行逐件審查,提出存毀意見。

  3、檔案材料鑑定小組審定,並經集團總裁批准後,方可銷燬。

  4、銷燬檔案材料,要由二人以上並在指定地點進行監銷,監銷人要在銷燬清冊上簽字。

  九、罰則

  1、集團各分子公司凡違反本制度,無故延期或不交應歸檔的備份檔案材料的,一經發現,限期上交,經催交仍拖延不交的,除責令其檔案部門負責人和單位領導寫出書面檢查外,各罰款100元~500元,並予以集團內通報批評。

  2、集團所有員工凡違反制度第六條第4項,洩露公司檔案秘密的,塗改、拆散或未經辦公室主任(集團行政部經理)批准轉借、影印或攜帶檔案外出的,視具體情況,對其部門領導和當事人各罰款500元~1000元,並予以通報批評;如造成惡劣後果者,視情況嚴重程度追究其法律責任。

  3、集團所有員工凡違反本制度第六條第6項,不按借閱期限歸還的,限期歸還並責令其當事人寫出書面檢查。

  4、集團所有員工凡違反本制度第六條第7項,遺失檔案的,應立即報告,如因遺失檔案,洩露公司商業秘密,造成惡劣後果者,視情況嚴重程度追究其相關責任。

  5、檔案管理員丟失、規範檔案調閱流程或擅自提供洩漏檔案機密,應根據情節輕重,給予紀律處分及相應罰款,直至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6、集團所有員工凡違反本制度第七條,不按規定存放電腦檔案,不按規定接受檢查者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及罰款。

  十、附則

  1、本制度自2007年9月1日生效。

  2、本制度由集團行政人事部負責解釋。

  3、各子公司應根據本制度,結合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制定具體實施細則。

  4、以往的相關規定與本辦法不一致的,以本制度為準。

  十一、附件:集團各分子公司各部門存檔及備案範圍

  資料員的管理制度7

  一、為規範公司檔案管理,增強公司檔案的實用性和有效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歸檔範圍

  公司的規劃、年度計劃、統計資料、財務審計、會計檔案、勞動工資、經營情況、人事檔案、會議記錄、決定、委託書、協議、合同、專案方案、通知等具有參考價值的檔案資料。

  三、公司的檔案管理由總經理辦公室檔案室檔案管理員負責。

  四、檔案管理員的職責:保證公司及各部門的原始資料及單據齊全完整、安全保密和使用方便。

  五、資料的收集與整理

  1.公司的歸檔資料實行“季度歸檔”及“年度歸檔”制度,即:每年的四、七、十和次年的一月和每年二月份為公司檔案資料歸檔期。

  2.在檔案資料歸檔期,由檔案管理員分別向各主管部門收集應該歸檔的原始資料。各主管部門經理應積極配合與支援。

  3.凡應該及時歸檔的資料,由檔案管理員負責及時歸檔。

  4.各部門專用的收、發文件資料,按檔案的密級確定是否歸檔。凡機密以上級的檔案必須把原件放入檔案室。

  5.檔案管理員根據公司的《文書立卷歸檔管理制度》實施檔案歸檔整理。

  六、資料的分類與歸檔

  1.公司檔案資料的分類依據《文書立卷歸檔管理制度》的有關規定執行。

  2.公司檔案資料的歸檔每年一次,屬於平時立卷歸檔的不在此規定範圍內。

  七、檔案的借閱

  1.總經理、副總經理、總監、總經理辦公室主任借閱非密級檔案可直接透過檔案管理員辦理借閱手續。

  2.因工作需要,公司的其他人員需借閱非密級檔案時,由部門經理辦理《借閱檔案申請表》送總經理辦公室主任核批。

  3.公司檔案密級分為絕密、機密、秘密三個級別,絕密級檔案禁止調閱,機密級檔案只能在檔案室閱覽,不準外借;秘密級檔案經審批可以借閱,但借閱時間不得超過4小時。秘密級檔案的借閱必須由總經理或分管副總經理批准。總經理因公外出時可委託副總經理或總經理辦公室主任審批,具體按委託書的內容執行。

  4.檔案借閱者必須做到:

  ①愛護檔案,保持整潔,嚴禁塗改。

  ②注意安全保密,嚴禁擅自翻印、抄錄、轉借、遺失。

  八、檔案的銷燬

  1.公司任何個人或部門非經允許不得銷燬公司檔案資料。

  2.當某些檔案到了銷燬期時,由檔案管理員填寫《公司檔案資料銷燬審批表》交總經理辦公室主任稽核經總經理批准後執行。

  3.凡屬於密級的檔案資料必須由總經理批准方可銷燬;一般的檔案資料,由總經理辦公室主任批准後方可銷燬。

  4.經批准銷燬的公司檔案,檔案管理員須認真核對,將批准的《公司檔案資料銷燬審批表》和將要銷燬的檔案資料做好登記並歸檔。登記表永久儲存。

  5.在銷燬公司檔案資料時,必須由總經理或分管副總經理或總經理辦公室主任指定專人監督銷燬。

最近訪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