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置維修人員管理制度(通用8篇)
裝置維修人員管理制度(通用8篇)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我們每個人都可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想必許多人都在為如何制定制度而煩惱吧,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裝置維修人員管理制度(通用8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裝置維修人員管理制度1
一.目的
為加強全廠裝置的維修工作,確保裝置及時修復,減少停機時間,確保全年生產計劃的順利完成,特制定本標規程。
二.適用範圍
本檔案適用於廠區所有裝置的維修。
三.職責
1、本制度由工程技術人員編寫或修改,由分管經理審批
2、本制度由裝置管理部協同崗位操作人員和裝置維修人員執行
3、本制度由裝置管理部門負責監督、檢查
四.內容及要求
1、依據裝置故障、事故等發生的不同情況,將裝置維修分為三大類:定期維修、緊急維修和裝置更新及系統改造。
2、定期維修
2.1堅持預防為主的裝置維修原則,進行定期維修,並制訂相應的大修、中修和小修計劃。
2.2相關人員必須認真執行維修計劃,以便儘可能延長裝置正常使用壽命,並減少緊急維修的機會。
2.3裝置管理部負責建立裝置維修檔案,維修記錄及更換零配件記錄必須完整、真實,以便分析故障原因,確定責任。
2.4裝置進行定期維修後,由生產部和裝置部共同組織驗收,經驗收合格後,共同填寫裝置維修驗收單,雙方負責人簽字後方可投入生產。
2.5進行正常系統定期維修時,如對生產使用造成影響,必須提前三天通知生產部,以便做好充分準備。
3、緊急維修
3.1必須進行緊急維修時,應立即通知裝置管理部,由裝置管理部安排人員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處理。
3.2如因緊急維修,對生產使用造成影響時,必須立即通知生產部,同時,需考慮儘量減少影響範圍。
3.3如發生故障的裝置在保修期內,應做出適當的應急處理,以儘量減少對生產的影響,並立即通知有關供應商的保修負責人。
3.4緊急維修結束後,須由裝置管理部填寫維修記錄及更換零配件記錄,並以書面形式將事故障原因、處理方法、更換零配件之名稱、規格及數量、品牌等、處理結果、事故發生時間、恢復正常時間等向分管經理報告。
4、裝置更新及系統改造
4.1出於技術更新、提高效率、安全執行、減少汙染及降低能耗等方面考慮,裝置管理部有責任提高對現有裝置做出更新或改造的建議。
4.2裝置更新及改造建議,必須向分管經理提交可行性分析報告。
4.3由於此類工作通常沒有迫切性,故須儘量安排在最有利及對生產影響最小的時間進行。
裝置維修人員管理制度2
第一條預防性維護保養
1、所有裝置必須根據維修保養手冊及相關規程,進行定期檢修及保養,並制訂相應年度、季度、月度保養計劃及保養專案。
2、相關人員必須認真執行保養計劃及保養檢修專案,以便儘可能延長系統裝置正常使用之壽命,並減少緊急維修之機會。
3、保養檢修記錄及更換零配件記錄必須完整、真實,並須由使用方工程部建立裝置維修檔案,以便分析故障原因,確定責任。
4、各系統之維護保養計劃及保養檢修專案之制訂由使用方工程部負責,並提交管理方工程部經理審閱;保養檢修及更換零配件之記錄由使用方工程部負責。
5、進行正常系統維修保養及檢修時,如對業主使用產生影響,必須提前三天通知管理處,由管理處發出通告,確定檢修起止日期及時間(須儘可能減少對業主之影響範圍),以便使受影響之業主做好充分準備。
第二條緊急維修
1、必須進行緊急維修時,須立即通知工程部經理,安排有關人員立即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處理。
2、如因緊急維修,必須對業主使用產生影響時,管理處須立即通知業主,並向受影響之業主發出緊急通告,同時,需考慮儘量減少影響範圍。
3、如發生故障之裝置在保修期內,應做出適當之應急處理,以儘量減少對業主之影響,並立即通知有關供應商之保修負責人。
4、緊急維修結束後,須由使用方工程部填寫維修記錄及更換零配件記錄,並以書面形式將事故障原因、處理方法、更換零配件之名稱、規格及數量、品牌等、處理結果、事故發生時間、恢復正常時間等向管理方工程部報告。此報告由工程部資料管理人員存入裝置維修檔案,備查。
第三條裝置的更新及系統改造
1、出於技術更新、提高效率、安全執行、減少汙染及降低能耗等方面考慮,工程部有責任提高對現有裝置做出更新或改造之建議。
2、裝置更新及改造建議,必須向管理方總經理提交可行性分析報告。
3、由於此類工作通常沒有迫切性,故須儘量安排在最有利及對業主影響最小之時間進行。
裝置維修人員管理制度3
1.目的
為確保檢修工作安全、有序地進行,在檢修工作過程中避免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本公司所有裝置檢修。
3.工作程式
3.1本廠檢修工作的組織形式為混和組織形式;具體部門有:
3.1.1檢修計劃由主管廠長批准。
3.1.2裝置科負責編制年度檢修計劃、準備大、中修專案圖紙、技術資料並負責進行技術指導。
3.1.3生產科負責協調安排檢修時間,保證檢修按計劃進行。
3.1.4安全環保科負責檢修現場的安全檢查和財產保衛工作。
3.1.5大、中修專案由機電隊,車間配合完成。小修專案由車間自行組織安排時間完成。
3.2檢修計劃管理
3.2.1車間主管裝置技術員根據裝置定期檢查,狀態監測和診斷資料以及故障計劃好檢修的具體內容上報裝置科。
3.2.2裝置科制定檢修技術任務書、工藝檔案資料、檢修質量標準和檢修方案。
3.2.3主管廠長落實檢修負責人(單位)、安全管理工作負責人、安排檢修時間。
3.2.4任務單位提出需換件明細表及圖紙、專用工檢具、研具的圖紙和清單。準備好備品、備件、材料、工用具和檢修裝置。
3.2.5上述檔案和資料交相關部門落實。計劃組織備品、備件、工具、器材、安排檢修時間。上報主管廠長審批。
3.3檢修的安全措施和規定。
3.3.1大、中修檢修專案檢修單位需會同主管部門、安全環保科、生產科、車間對檢修現場進行安全風險係數評估。制定安全措施和規章制度。並由安全環保科指定安全負責人進行現場監管。
3.3.2小修專案由車間安全員,維修工、操作工嚴格按裝置安全操作、檢修維護規程進行檢修作業。做好安全檢修記錄。
3.3.3單位負責人是本單位檢修第一負責人,對安全負總責,安全員負具體責任。各檢修專案負責人是本專案第一負責人,對檢修專案的安全負總責。專職安全員負責本專案的安全具體責任。
3.3.4專職安全員對本專案檢維修的所有工用具,裝置設施進行全面安全檢查。做好記錄交安全環保科審批後方可投入使用。
3.3.5檢修專案單位按規定辦理相關作業票證。
3.4檢修類別和時間
3.4.1小修:對裝置的個別零件進行檢修,基本上拆卸裝置的複雜部分,一般利用空班或交接班時間,由車間組織實施進行。內容包括:
3.4.1.1更換已磨損的個別零件和填料。
3.4.1.2清洗不需大拆卸的個別部件。
3.4.1.3更換部分潤滑油和油脂,調整串動和間隙尺寸。
3.4.1.4對電機進行吹灰和乾燥。
3.4.1.5對裝置的日常檢查和維護。
3.4.2中修:對裝置的主要部件進行解體檢修。內容包括小修內容和以下專案:
3.4.2.1更換成套部件。
3.4.2.2清洗複雜部位零件。
3.4.2.3更換部分磨損過限的軸承和軸瓦。
3.4.2.4更換電機個別線圈和部分絕緣,對電機線圈進行塗漆烘乾。
3.4.3大修:為使裝置完全恢復正常運轉和達到額定能力而進行全面解體檢修。內容包括中修內容和以下專案:
3.4.3.1更換或加固重要的大型部件。
3.4.3.2全部重繞電機線圈。
3.4.3.3調整整個機械和電氣作業系統。
3.5檢修時間一般根據生產裝置設施執行實際情況確定檢修時間:大修每年進行一次,一般在年底或年初進行。中修每季度進行一次。小修一般根據裝置設施使用具體情況隨時隨地進行。
3.6檢修規定和原則:
在整個檢修過程中堅持文明修理。做到;五不亂用、三不見天、三不落地、三條線。
五不亂用、不亂用大錘,管鉗,扁鏟;不亂拆,亂拉亂頂;不亂動其他裝置;不亂打保溫層;不亂拆其他裝置的部件。
三不見天、潤滑油脂不見天;洗過的機件不見天;拆的裝置、管口不見天。線、裝置的零件擺放一條線;材料物資擺放一條線;工具機具擺放一條線。
3.7在整個裝置檢修過程中,要配備專職質量檢查人員按步驟進行檢查。嚴把工序質量關。前道工序不合格不得進入下道工序,保證檢修質量。
3.8檢修專案完成後,檢査人員應會同檢修任務單位、車間裝置員和操作工人共同檢查。進行載荷試驗,達到檢修質量標準。作好檢查記錄。
3.9檢修任務完成後,必須清理乾淨檢修現場。做好檢修記錄備案。
3.10在檢修過程中應積極推廣新技術、新工藝和新材料。改造和淘汰落後老裝置。
3.11驗收:
3.11.1大、中修檢修專案完成後,由廠長主持有生產、裝置、安全環保、車間等部門負責人參加的聯絡會議組織實施驗收。主要裝置由主管廠長主持,一般裝置由裝置科主持。
3.11.2驗收人員應有崗位操作工、檢修單位(維修工)、主管技術員和安全環保檢查員。
3.11.3驗收時應對裝置做空、負載試驗,並記入交工驗收記錄。檢修單位要做好檢修記錄,將檢修情況詳細記錄並做好交工資料交裝置科存檔備查。
3.11.4檢修專案未達到工藝要求和質量技術標準不予驗收。
裝置維修人員管理制度4
1.總則
為加強白溪水電廠裝置檢修管理, 執行“計劃檢修、預防為主”的檢修方針,做到“應修必修、修必修好”,保持裝置“健康水平”,保證電廠安全、穩定、經濟執行,特制定本裝置檢修管理制度。本裝置檢修管理制度適用於電廠各類裝置檢修管理。
2.職責劃分
2.1電廠執行部負責裝置執行管理,執行部是電廠生產執行、檢修排程的中心。
2.2電廠生產計劃部負責裝置技術管理和檢修管理,是電廠技術管理中心。
2.3電廠生產計劃部負責全廠機電裝置、自動化裝置、通訊裝置的定期維護、缺陷處理、事故處理、主裝置小修、輔助裝置大小修及外委工程的監理工作。
2.4主裝置大修、技改、“兩措”工作量大、專業性強的專案透過競標外委。
3.檢修分類
3.1缺陷處理和事故檢修:指在裝置發生故障或事故之後進行的非計劃檢修。其目的是迅速排除裝置缺陷、故障、事故,恢復裝置的正常執行。
3.2定期維護:指按裝置說明書要求,對裝置進行定期的檢查、維護的計劃性檢修。其目的是對裝置進行檢查、區域性修理、保養和清潔,防止故障和事故發生,保持裝置“健康水平”。
3.3年度預防性檢修:指按有關檢修、試驗規程和裝置說明書要求,每年枯水期對裝置進行的檢查維護、試驗和檢修工作。其目的是對裝置進行檢查、維護、定檢、預試、消缺、技改,防止故障和事故發生,保持裝置“健康水平”。
3.4主裝置大修:指按《發電廠檢修規程》要求和裝置狀況,對主裝置進行定期的大修,為計劃性檢修。其目的是恢復裝置原有的技術性能。
4.年度檢修計劃
4.1電廠每年在枯水期對全廠機電裝置進行一次年度預防性檢修。年度預防性檢修的任務是對裝置進行全面檢查、維護、定檢、預試、消缺、技改。
4.2年度預防性檢修專案根據《發電廠檢修規程》、《電氣裝置預防性試驗規程》、《繼電保護和安全自動裝置檢驗條例》等規程規範、裝置說明書要求及裝置執行情況制定。
4.3年度預防性檢修專案計劃在每年9月由生產計劃部提出,報總工程師稽核。總工程師組織執行部、維護班專業人員對專案計劃進行討論、修改,形成“年度檢修專案計劃”,報公司總經理批准,由公司下達電廠各部執行。
4.4維護部每年10月根據“年度檢修專案計劃”制定“年度檢修計劃”,報電廠廠長稽核,報公司總經理批准,由公司下達電廠各部執行。
4.5維護部按公司批准的“年度檢修計劃”和“年度檢修專案計劃”進行年度預防性檢修工作,不得漏項、延期、超預算。
5.定期維護計劃
5.1裝置定期維護專案在《維護手冊》中規定,《維護手冊》由維護部每年修訂一次。
5.2維護部應制定分月、分周的定期維護計劃,報總工程師批准後認真執行。
5.3定期維護是保證裝置安全執行的重要手段,不管裝置的狀況如何,必須按期進行。在定期維護中發現問題要及時處理或提出檢修計劃。
6.檢修質量驗收
6.1檢修質量主要靠《檢修規程》、《維護手冊》、檢修工序卡和檢修人員的技術素質、責任心來保證。裝置檢修維護完成後實行分類驗收。
6.2裝置消缺驗收按《裝置缺陷管理制度》相應條款進行。
6.3一般裝置事故檢修完成後,由工作負責人自檢,運行當值值長和執行部主管複檢驗收。重大裝置事故檢修完成後,由總工程師組織執行部和維護班專業人員驗收。
6.4裝置定期維護工作完成後,由工作負責人自檢,運行當值人員複檢驗收。
6.5輔助裝置年度預防性檢修完成後,由裝置主管工程師自檢、專業工程師複檢,執行部經理和維護部經理驗收。
6.6主裝置年度預防性檢修完成後,由裝置主管工程師自檢、專業工程師複檢,總工程師組織執行部和維護部專業人員驗收。
6.7裝置檢修驗收投運後,在保質期內發生因檢修質量引發的故障或障礙,要追究工作負責人及驗收人員責任。
6.8外委檢修工程由生產計劃部負責監理,完成後,由總工程師組織執行部和維護班專業人員驗收。
6.9檢修質量檢查、驗收時,應嚴格按照設計圖紙、規程規範、裝置廠家說明書要求執行。
7.檢修報告管理
7.1裝置消缺工作完成後,檢修報告由工作負責人在《裝置缺陷記錄》、《裝置檢修交待》、《裝置缺陷通知單》中完成。
7.2事故檢修工作完成後,檢修報告由工作負責人在《裝置檢修交待》中完成。
7.3定期維護工作完成後,檢修報告由工作負責人在《裝置檢修交待》、《定期維護記錄》中完成。
7.4年度預防性檢修,主裝置和與主裝置同步進行的輔助裝置檢修報告,應在工作結束後七日內由裝置主管工程師完成,專業工程師稽核,主任工程師總結,十日內提交整體檢修技術總結報告,報總工程師批准。
7.5主裝置大修報告在工作結束後三十日內由外委單位完成,主任工程師稽核,總工程師批准。
8.檢修現場管理
根據白溪水電廠部門職能劃分,檢修作業管理是維護部的主要職能。維護部主要承擔電廠裝置消缺、定期維護、檢修和技改的施工和監理工作,確保檢修作業安全、檢修維護質量,按規定工期完成檢修任務,控制檢修成本。
詳見電廠維護管理制度之《檢修現場管理制度》。
9.執行日期
本制度從釋出之日起執行。
裝置維修人員管理制度5
一、認真執行裝置使用與維護相結合和裝置誰使用誰維護的原則。單人使用的裝置實行專責制。主要裝置實行包機制(包運轉、包維護、包檢修)。裝置使用實行定人、定機,憑證操作。主要管、線纜裝置,實行區域負責制,分片包乾的管理辦法
二、各種裝置司機,必須經過培訓,達到本裝置操作的技術等級“應知”、“應會”要求,經考試合格,領到合格證,方能上崗。裝置司機都要做到“三好”,即管好、用好、修好;“四會”,即會使用、會保養、會檢查、會排除故障。
三、要嚴格執行日常保養(維護)和定期保養(維修)制度。日常保養:操作者每班照例進行保養,包括班前10-15分鐘的巡迴檢查;班中責任制,注意裝置運轉、油標油位、各部溫度、儀表壓力、指示訊號、保險裝置等是否正常;班後、週末、節日前的大清掃、擦洗。發現隱患,及時排除;發現大問題,找維修人員處理。定期保養:裝置執行1-2個月或運轉500小時以後,以操作工人為主,維修工配合,進行部分解體清洗檢查,調整配合間隙和緊固零件,處理日常保養無法處理的缺陷。定期保養完後,由車間技術人員與裝置管理員進行驗收評定,填寫好保養記錄。確保裝置經常保持整齊、清潔、潤滑、安全、經濟執行。
四、主要重點裝置應定期進行精度、效能測試,做好記錄,發現精度、效能降低,應進行調整或檢修。對主要重點裝置的關鍵部位要進行日常點檢和定期點檢,並做好記錄。
五、特種裝置指防爆電氣裝置、壓力容器和起吊裝置,應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使用和管理,定期進行檢測和預防性試驗,發現隱患,必須更換或立即進行處理。
六、加強裝置潤滑管理,建立並嚴格執行潤滑“五定”即定人、定質、定點、定量、定期制度,做好換油記錄。主要裝置要建立潤滑卡片,開展根據油質狀態監測換油。
裝置維修人員管理制度6
一、裝備處裝置維修部負責全院醫療儀器裝置的維修維護管理工作,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二、裝備處裝置維修部維修技術人員應定期對所負責的儀器裝置進行安全檢查,及時發現問題,消除隱患,防止發生意外事故。
三、各科室醫學裝置出現故障時,由使用人員及時向裝置維修部報修,說明裝置所在科室、裝置名稱、故障現象等情況。
四、裝置維修部設有專人值班,負責接待日常業務和應付緊急維修任務,值班人員接到報修任務,要做好報修記錄並及時通知維修人員到現場維修,對急修裝置、搶救裝置優先處理,做到隨叫隨到。
五、維修人員接到維修任務,根據裝置故障情況帶好維修工具儘快到現場維修,裝置修復後,由使用人員驗收裝置正常工作,填寫儀器維修記錄單,裝置交付科室使用。
六、對現場不能修復的大型、急救裝置,維修人員及時逐級上報組長和裝置維修部負責人,組織人員搶修,需要外修或購置特殊配件時,由使用科室填寫《科室購置配件、維修申請表》報批執行。
七、對裝置常用的零配件、易損件等,裝置維修部制定配件目錄,組織論證、比價後由裝置管理科統一採購、入庫,根據科室需要按招購置/領用,列入使用科室支出。
八、維修技術人員應對所修理的醫學裝置做出鑑定,凡屬使用科室違章操作或管理不當造成的損壞,要及時上報,按相關規定處理。
九、未經裝備處批准,任何人不得維修醫院裝置,因私自維修造成的損失由責任人負責。
十、醫療儀器裝置因老化或不能修復等原因需報廢時,按照醫院報廢制度執行。
裝置維修人員管理制度7
1目的
規範公司所屬各單位裝置檢維修管理,保障作業安全。
2適用範圍
本細則適用於公司所轄區域內設施裝置檢維修作業安全管理。
3編制依據
3.1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70號令《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3.2 sh3505 《石油化工施工安全技術規程》
3.3 gb 2894 《安全標誌》
3.4 mn-01-02 《裝置檢維修管理辦法》
4釋義
4.1檢維修作業:為了保持和恢復裝置、設施規定的效能而採取的技術措施,包括檢測和修理。
5職責
5.1公司裝置工程部負責制定本細則,並組織執行。
5.2公司生產管理部監督所屬各單位執行該細則的情況。
5.3所屬各單位負責本單位裝置檢維修作業安全的全程監控管理,包括裝置檢維修前的裝置倒空、置換、委託分析、安全風險識別、安全措施的落實、安全措施落實情況的核查,檢維修過程安全監護等。
5.4檢維修作業單位負責制定檢維修安全作業方案,核查檢維修作業安全條件,落實檢維修作業安全措施,嚴格執行檢維修安全作業方案。
5.4作業相關人員職責
5.4.1作業人員職責
a)在作業前應充分了解作業的內容、地點、時間、要求,熟知作業中的危害因素;
b)作業票所列的安全防護措施經確認無誤,獲監護人同意後方可進行裝置檢維修作業;
c)對違反本細則的強令作業、安全措施不落實等情況有權拒絕作業;
d)作業結束後應清理現場,不得遺留安全隱患。
5.4.2監護人員職責
a)對作業票中安全措施的落實情況進行認真檢查,發現制定的措施不當或落實不到位等情況時,應當立即制止作業;
b)對作業現場負責監護,作業期間不得擅離現場或做與監護無關的事;當發現違章行為或意外情況時,應及時制止作業,立即採取應急措施並報警;
c)作業完成後,檢查作業現場,確認無安全隱患。
裝置檢維修作業監護人由申請單位指派熟悉生產與裝置狀況的人擔任。
5.4.3現場hse責任人
負責檢維修作業現場hse監督管理,監督、檢查安全措施落實情況,當發現違章行為和意外情況,應及時制止作業。
現場hse責任人由申請單位指派,一般是班組兼職安全員,涉及風險性較大的裝置檢維修作業時,應由本單位hse工程師或主管擔任。
5.4.4申請單位作業負責人職責
負責裝置檢維修方案、安全措施審查,向作業人員交代作業任務和安全注意事項,並確認安全措施的落實情況,隨時糾正違章行為;作業完成後,負責完工驗收。
5.4.5施工單位作業負責人職責
負責施工作業風險削減措施的制定、審查和落實,向作業人員交代作業任務和安全注意事項,並監督執行;負責在作業票上籤署意見。
5.4.6申請單位批准人
必須到現場瞭解裝置檢維修作業地點及周圍環境情況,審查作業票上的措施是否全面並得到落實後,方可簽字批准作業。
申請單位批准人由申請單位指定熟悉生產與裝置狀況,對安全生產與安全作業具有管理責任的人員擔任。
6要求
6.1管理原則
6.1.1外來檢維修施工單位應具有國家規定的相應資質,並在其等級許可範圍內開展檢維修施工業務。
6.1.2在簽訂裝置檢維修合同時,應同時簽訂安全管理協議。
6.1.3當裝置檢維修涉及高處、動火、動土、斷路、吊裝、抽堵盲板、受限空間等其他危險作業前,須按規定先辦理《裝置檢維修作業票》。
6.1.4《裝置檢維修作業票》作業期限由申請單位作業負責人根據實際情況設定,一般情況下需與相關危險作業許可證有效期保持一致。
6.1.5根據裝置檢維修專案的要求,施工單位應制定裝置檢維修方案,檢維修方案應經申請單位稽核。檢維修方案中應有安全技術措施,並明確檢維修專案安全負責人。施工單位應指定專人負責整個檢維修作業過程的具體安全工作。
6.2檢維修前的安全要求
6.2.1檢維修前,申請單位應對參加檢維修作業的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安全教育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a)有關檢維修作業的安全規章制度。
b)檢維修作業現場和檢維修過程中存在的危險因素和可能出現的問題及相應對策。
c)檢維修作業過程中所使用的個體防護器具的使用方法及使用注意事項。
d)相關事故案例和經驗、教訓。
6.2.2檢維修現場應根據gb 2894的規定設立相應的安全標誌。
6.2.3檢維修專案負責人應組織檢維修作業人員到現場進行檢維修方案交底。
6.2.4檢維修前施工單位要做到檢維修組織落實、檢維修人員落實和檢維修安全措施落實。
6.2.5臨時用電應辦理用電手續,並按規定安裝和架設。
6.2.7申請單位負責裝置的隔絕、清洗、置換,合格後交出。
6.2.8檢維修專案負責人應與申請單位共同檢查,確認裝置、工藝處理等滿足檢維修安全要求。
6.2.9應對檢維修作業使用的腳手架、起重機械、電氣焊用具、手持電動工具等各種工器具進行檢查;手持式、移動式電氣工器具應配有漏電保護裝置。凡不符合作業安全要求的工器具不得使用。
6.2.10對檢維修裝置上的電器電源,應採取可靠的斷電措施,確認無電後在電源開關處設定安全警示標牌或加鎖。
6.2.11對檢維修作業使用的氣體防護器材、消防器材、通訊裝置、照明裝置等應安排專人檢查,並保證完好。
6.2.12對檢維修現場的梯子、欄杆、平臺、箅子板、蓋板等進行檢查,確保安全。
6.2.13對有腐蝕性介質的檢維修場所應備有人員應急用沖洗水源和相應防護用品。
6.2.14對檢維修現場存在的可能危及安全的坑、井、溝、孔洞等應採取有效防護措施,設定警告標誌,夜間應設警示紅燈。
6.2.15應將檢維修現場影響檢維修安全的物品清理乾淨。
6.2.16應檢查、清理檢維修現場的消防通道、行車通道,保證暢通。
6.2.17需夜間檢維修的作業場所,應設滿足要求的照明裝置。
6.2.18檢維修場所涉及的放射源,應事先採取相應的處置措施,使其處於安全狀態。
6.3檢維修作業中的安全要求
6.3.1參加檢維修作業的人員應按規定正確穿戴勞動保護用品。
6.3.2檢維修作業人員應遵守本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6.3.3從事特種作業的檢維修人員應持有特種作業操作證。
6.3.4多工種、多層次交叉作業時,應統一協調,採取相應的防護措施。
6.3.5從事有放射性物質的檢維修作業時,應通知現場有關操作、檢維修人員避讓,確認好安全防護間距,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設定明顯的警示標誌,並設專人監護。
6.3.6夜間檢維修作業及特殊天氣的檢維修作業,須安排專人進行安全監護。
6.3.7當生產裝置出現異常情況可能危及檢維修人員安全時,申請單位應立即通知檢維修人員停止作業,迅速撤離作業場所。經處理,異常情況排除且確認安全後,檢維修人員方可恢復作業。
6.4檢維修結束後的安全要求
6.4.1因檢維修需要而拆移的蓋板、箅子板、扶手、欄杆、防護罩等安全設施應恢復其安全使用功能。
6.4.2檢維修所用的工器具、腳手架、臨時電源、臨時照明裝置等應及時撤離現場。
6.4.3檢維修完工後所留下的廢料、雜物、垃圾、油汙等應清理乾淨。
7工作程式
《危險作業許可管理細則》。
8附則
本細則由公司裝置工程部負責解釋。
9附件
《裝置檢維修作業票》 (儲存期為1年)
裝置維修人員管理制度8
一、目的
保證器械裝置始終處於正常完好的狀態,以滿足臨床對器械裝置的各種需要。
二、任務
對無故障的器械裝置做好日常維護、保養或計量檢定工作,對不能正常運轉的器械裝置要想方設法在最短時間內排除故障。
三、機構和人員
裝置管理部門一般應有專業維修室或專職維修人員,透過科學合理的分工及各人員間有機組合,作為完成器械裝置維護、維修任務的組織保證。
四、措施
1.調動維修人員的積極性,做好裝置維修工作
(1)在醫療機構中,應與其他業務部門的'技術人員同等待遇,參加考核和晉升。有突出貢獻者,可破格晉升。
(2)應重視和加強醫學工程技術人員的培養、培訓和再教育,使學校學得的綜合理論知識變為專業技術知識和實際工作技能,並透過知識的更新來不斷適應臨床醫學工程新技術的發展。要經常參加本單位已裝備儀器的維修培訓班和學術研討會,從中吸取較直接的維修知識。
(3)研究裝置故障規律,變被動維修為主動維修。裝置故障規律是裝置在壽命週期內故障的發展變化規律。裝置故障率的發展變化形狀很像一個澡盆的斷面,因此也叫“澡盆理論”,針對不同的時期的故障,要取相應的對策。
(4)建立維修人員的業績考核制度,對其平時的工作的態度、維修工作量、技術革新成果、論文等記入個人檔案,以提高維修人員的工作積極性和責任心。
2.建立一整套完善的維修管理制度,從制度上來保證日常維修工作的正常進行。
(1)人員的合理分工與組合
醫院的儀器裝置多與維修人員少是一對矛盾。解決這一矛盾的方法是首先要對維修人員進行分工,使他們有自己的崗位職責,有自己重點主攻的專業方向,使每一個維修人有其維修某一類裝置的特長。所謂組合是每一維修人員承擔的維修任務、維修儀器的類別有一部分是交叉重複的,這樣對交叉重複的這一類儀器的維修可以採取協作的形式,可以發揮集體的智慧,也可避免在有人缺席時出現無人管維修的現象。
(2)建立維修人員崗位責任制
接修要登記,取件要銷賬,維修要寫維修報告和個人工作量記錄,要做好零配件的計劃,在工作中要及時請示和彙報,使工作有條不紊地進行,要對個人分工負責的儀器裝置進行裝置完好率考核等等。
(3)零配件的供應
專人採購與維修人員採購相結合,器械倉庫要備足通用的維修零件,如各類光源的燈泡、血壓計的各種零件、氧氣吸入器的各種配件等。對維修中出現過故障的零配件要考慮作好備份。
(4)預防性維修制度
對於容易產生機械磨損、螺絲鬆動的重點裝置如手術無影燈、手術床、高壓滅菌櫃等實施定期預防性維修。
(5)建立安全檢查制度
定期對重點裝置的安全性,如用電安全及周圍環境的安全進行檢查,以確保醫療裝置使用中的安全。
(6)建立計量管理制度
確定專人對計量器具、壓力容器登記造冊、建檔、週期性鑑定,以確保計量器具的精度和壓力容器的安全要求。
3.協作維修
(1)建議開展區域性的協作維修活動,以充分利用外單位的技術優勢為我服務。
(2)對大型醫用裝置或某些貴重儀器裝置透過與廠商訂立維修合同,以確保其開機率。
4.維修費用的保證
在醫院資金安排中,應保證一定數額的裝置維修費用,其提取比例應按照國家的醫院財務制度規定辦理,專款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