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間裝置三級管理制度(通用5篇)
車間裝置三級管理制度(通用5篇)
隨著社會不斷地進步,很多地方都會使用到制度,制度具有使我們知道,應該做什麼,不應該做什麼,懲惡揚善、維護公平的作用。擬定製度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車間裝置三級管理制度(通用5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車間裝置三級管理制度1
1.裝置技術狀態的考核單位,按考核的裝置目錄劃分。主要生產裝置屬B類裝置,其它裝置為C類裝置。建立裝置臺帳和卡片。企業擁有的機電裝置,由機械動力部負責統一分類編號,按裝置的型別,以廠(部、室)為單位逐臺建立臺帳和卡片。
2.帳卡一式三份,設機械動力部、資產財務部、各基層單位各執一份,每半年核對一次帳卡物,每季末基層單位向機械動力部報送裝置內部變動、增減表、均列為管理的考核內
3.製成的代號和編號,逐臺製成金屬號牌,固定在工作機構本體的醒目處。
4.建立完整的裝置技術檔案。
4.1建立裝置技術檔案,其內容應有機電裝置主、輔機效能引數,檢修技術規範,裝置維護狀況,主要備件目錄,消耗及儲備定額,執行記錄,檢修記錄,技術改造記錄,潤滑狀況,裝置事故記錄,裝用軸承,調撥記錄,封存報廢記錄,圖紙目錄及其他有關技術資料
4.2裝置技術檔案要有專人負責記錄、管理、儲存,機械動力部平時不定期抽查,每半年定期檢查,管理的成效列入評選考核內容。廠內裝置調撥時將裝置技術檔案一併辦理移
5.裝置的移裝、外借和調撥
5.1裝置的移裝。基層單位因生產需要對某些裝置作內部移裝,必需提出申請和移裝方案,經生產技術部門鑑定認可後報主管經理審批,然後由機械動力部組織實施。
5.2裝置外借,必需經領導批准。借方必需承擔借用期內的固資折舊費和維修費,並要保質保量按期歸還。外借裝置原則上是企業閒置的裝置。
5.3本企業內部調撥,統一由機械動力部按規定辦理。調入、調出單位統一憑機械動力部辦理本單位裝置固定資產臺帳的增減,資產財務部憑調撥單辦理使用單位及折舊費用的轉移。
5.4裝置外調須經領導批准,按上級規定的財務手續辦理,該機的備品配件隨機按價調撥。
5.5裝置的讓售、出賣、拆套轉移和拆除等項工作,統一由公司機械動力部按規定辦
6.備用封存和閒置裝置的管理
6.1備用、封存和閒置裝置的所在單位,應指定專人負責妥善維護保管,建立檔案並做好防潮、防鏽防變質、防腐蝕的維護保養工作,嚴禁擅自拆套拆配件使用。
6.2審定封存閒置裝置,首先由使用單位提出申請,生產部門簽署意見,報公司機械動力部辦理封存閒置裝置的有關手續,通知財務部門停止折舊提成、然後原則上就地封存。
6.3封存閒置裝置啟用,首先由使用單位提出申請,生產部門簽署意見,報公司機械動力部辦理啟用手續,並通知財務部門恢復折舊提成,啟用投入生產。
車間裝置三級管理制度2
一、總則
本制度規定了裝置巡迴點檢的管理組織及工作內容等;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生產工藝線上的`生產裝置管理;
二、管理組織
1、根據本公司裝置巡迴點檢的實際需要,建立以崗位人員為基礎,工段技術人員為關鍵,裝置管理部門巡迴點檢為督促檢查的三級管理網路。
2、生產裝置由崗位操作人員負責,工段應建立健全定人定機制度。崗位操作人員堅持不離裝置,裝置有人管理,做到手勤、眼勤、耳靈,把本崗位的裝置維護好,發現問題應及時解決或報告相關人員及時排除。
3、工段技術人員或管理人員要掌握好本工段裝置的執行情況,檢查各崗位工人對裝置的點檢及維護情況,隨時掌握裝置的執行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採取措施予以處理。
4、裝置管理部門有關人員對全生產工藝線上的線上裝置進行巡迴點檢,不定期對主機裝置進行巡迴點檢,以便掌握全線裝置的執行情況,指導和監督工段,班組的裝置巡迴點檢工作,以達到生產裝置安全、高效運轉。並做好巡迴點檢記錄及問題處理記載,巡迴記錄要儲存齊全。
三、點檢的工作內容
1、裝置管理部門
⑴由裝置主管組織,各工段裝置段長或技術人員參加。
⑵點檢週期:每月一次,對生產主機裝置定期點檢。
⑶點檢內容:
a、檢查各單位貫徹執行有關裝置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
b、檢查日常點檢和巡迴點檢記錄。
c、檢查主要裝置的執行情況和技術狀態。
d、對異常情況的裝置組織監測和提出解決措施。
2、工段級點檢:
⑴由工段裝置段長主持,技術人員班組長參加。
⑵點檢週期:每週一次。
⑶點檢內容:
a、按點檢標準書規定的專案進行,監督並複核崗位與維修班組的日常點檢記錄。
b、檢查主要裝置和重要裝置的執行情況和技術狀態,發現裝置異常,損壞和磨損情況應做好記錄以便確定修理部位,更換零件,修理的種類和時間,以此安排維修計劃。
c、檢修裝置測試、維護情況和裝置環境衛生。
⑷檢查方法:
除人的感官外,對重要的裝置定期用檢查工具和儀器進行檢查、測定,做好記錄,便於準確掌握裝置的技術狀態。
3、班組崗位點檢:
⑴崗位點檢由崗位操作人員進行。
⑵點檢週期:崗位工按照各工段制定的“崗位點檢標準”規定的週期進行,負責點檢分管範圍的全部裝置。
⑶點檢內容:
a、裝置執行中的異音、震動。
b、潤滑系統工作情況(油溫、油壓、油位、冷卻水等)。
c、運轉件是否移位、竄位等。
d、目測部件是否開裂、變形、開焊。
e、裝置地腳螺栓、緊固螺栓是否鬆動。
f、檢查裝置零部件是否齊全、可靠。
g、檢查安全保護裝置。
h、檢查裝置跑、冒、滴、漏等現象。
i、變電站及各電氣控制等專業電氣裝置按裝置規定內容進行。
⑷點檢方法:
運用眼看、手摸、耳聽、鼻嗅等方法,結合裝置的儀表和訊號標誌。
四、考核
1、結合工段經濟考核責任制,納入工段考核。
2、對點檢工作不負責而造成不該發生的裝置事故,要追究其責任人的責任,並按事故大小酌情處理。
附則:
1、各級點檢工作記錄,應記載在點檢標準書上,並存檔備查(填寫時一式兩份,工段留一份,上交裝置管理部門一份)。
2、執行中崗位點檢也應使用點檢標準書,並簽名,對於執行中不能處理的問題應做詳細記錄。
3、對於點檢中不能檢視的零部件可安排在停機後進行定查。
4、制定點檢考核細則。
車間裝置三級管理制度3
1.所有裝置執行定人定機,操作者必須瞭解裝置的結構、效能、潤滑及安全操作規程等知識,正確使用裝置,保養裝置。
2.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發生故障,立即停車檢查報告,自己不能處理的,應立即通知檢修。
3.操作者應認真按三級保養要求保養裝置:
(1)整齊:工具、工件、附件放置整齊,安全防護裝置齊全,線路、管道完整;
(2)清潔:裝置內外清潔,各滑動面和絲槓等處無油汙,無碰傷,無劃痕;
(3)潤滑:按時加油、換油、油質符合要求,油壺、油槍、油杯齊全,油氈、油線、油杯清潔,油路暢通;
4.愛護裝置,不得任意拆卸機床的零部件,機床床身、導軌及滑動面禁止放工具、量具、工件等物。校正工件時,禁止猛擊機床,不運轉時,要關閉電機。工作完畢後,應切斷電源,關閉照明燈。
5.裝置的維修人員(電工、機修)應經常巡視、負責監督裝置的合理使用,有權提出意見,緊急情況時有權停止使用。
6.在生產和實習工作中如果發生裝置或人員事故,首先應切斷電源,保持裝置現狀(如果有人員傷害情況發生,應即時對傷員進行相關處理或送醫院治療。相關處理辦法見工傷事故處理辦法)。由中心領導、技術人員等相關人員進行責任鑑定。
車間裝置三級管理制度4
1.目的
對檢測裝置的管理作出規定,為了確保對檢測裝置的測量精度和適用性滿足使用要求,保證檢測結果的準確性,特制定本制度。
2.範圍
適用與本公司檢測裝置的控制(分析天平、分光光度計、電熱鼓風恆溫乾燥箱、酸度計、旋光儀等)
3.職責
2.1質管科負責檢測裝置的歸口管理。
2.2各使用部門負責本部門的檢測裝置的使用和維護保養。
2.3使用部門負責新購進的檢測裝置的貯存和保養。
4.內容
3.1使用部門應根據產品的質量要求及安全衛生要求選用配備相適應的檢測裝置,對使用的檢測裝置,質管科應做好週期送檢工作,加強對檢測裝置的管理,儲存好各種檢定、校準記錄。
3.2檢測裝置的購置
3.2.1根據生產工藝配備要求、產品質量測量要求和安全衛生監測要求,使用部門提出購置檢測裝置的計劃。
3.2.2購置計劃報請上級主管領導審批,同意後由使用部門負責購買。
3.3檢測裝置的驗收
3.3.1質管科負責組織相關部門、人員對購置的裝置進行驗收。所購裝置應具有產品的合格證書以及使用說明書等相關資料。
3.3.2驗收不合格的檢測裝置,由購置部門負責退換。
3.3.3驗收過程應包括對檢測裝置的檢定或確認,在用的檢測裝置應由質管科送法定得計量部門進行檢定,出具合格證書。對檢定部門無法檢定的,應制定企業的自校準方法,對裝置進行自檢,合格後出具認可報告,貼上準用證使用。
3.3.4驗收合格的檢測裝置由質管科納入統一管理,建立《測量監控裝置一覽表》。並在裝置上作好標識標記,應註明該裝置的檢定或校準狀態、本公司編號檢定或校準時間等。
3.4檢測裝置的使用和維護
3.4.1質管科應制定檢測裝置的操作規程、維護保養制度並實施。
3.4.2重要的檢測裝置應由專人使用和保管,嚴格按照規程操作和使用。
3.4.3檢測裝置在使用過程中,發現有偏離校準狀態時,應立即停止使用,作好停用標識,並對已測量結果的有效性進行評審。
3.5檢測裝置的管理
3.5.1質管科負責檢測裝置的使用並作好記錄,編制《測量監控裝置一覽表》,並註明裝置的名稱、型號、編號、檢定週期、使用地點等。
3.5.2質管科負責編定《校驗記錄表》,並按計劃將檢測裝置送法定計量部門或授權部門進行檢定。儲存好各種資料和記錄,包括檢定的合格證明、出廠的相關資料,這些資料和記錄應長期儲存,直至該裝置報廢為止。
3.5.3對準確度不符合要求或有故障的監測裝置,經檢定維修後仍不合格的,應報廢處,並作好標識,防止誤用。
3.5.4應確保檢測裝置在校準及使用時有適宜的環境條件。
車間裝置三級管理制度5
1、屬於強制檢定的計量器具應由專人(計量管理員)負責管理和協調。
2、在上級計量部門的監督和指導下,醫療裝置管理部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的要求和有關規定,統一管理全院的計量工作。
3、統一建立全院強制檢定計量器具的臺帳、分戶帳、分類帳,保管好有關的技術檔案和檢定證書。
4、加強與計量檢定部門的業務聯絡,做好年度強制檢定計量器具的週期檢定工作;嚴禁使用不合格計量器具。
5、採購的計量器具應具有cmc或cpa標誌(並附有許可證編號),不得采購未取得製造計量器具許可證的企業生產的計量器具。
6、驗收和檢定合格後的計量器具方可入庫,同時由計量管理員建立臺帳並編制定期檢定計劃。
7、對驗收或檢定結果不合格的計量器具,醫療裝置科提出退貨報告,由原採購部門辦理退貨。
8、計量器具經檢定達不到原準確等級,但能達到低一級精度時,可作降級使用,並作好技術檔案記錄的更改。
9、經檢定不合格且修理後仍不能透過檢定的計量器具,由計量管理員提出報廢報告,經醫療裝置管理部門統一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