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工人宿舍制度(通用8篇)
建築工人宿舍制度(通用8篇)
在社會發展不斷提速的今天,我們可以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也指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範或一定的規格。那麼什麼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建築工人宿舍制度(通用8篇),歡迎大家分享。
建築工人宿舍制度1
一、目的
為使員工宿舍保持良好、清潔、整齊的環境,以保證員工在工作之餘得到充分的休息,維護宿舍安全和提高環境品質,特制訂本制度。
二、範圍
本公司所有住宿員工以及其他租借公司所有住宿員工
三、內容
(一)住宿須知
1、服從公司安排、監督和管理。
2、員工入住須經批准,服從物業主管人員安排,按指定的房間、鋪位入住。未經物業部批准不得擅自入住或自行更換房間、鋪位。
3、集體宿舍床位只限本人使用,住宿人員不得將床位轉租或出借給其他人使用,一經發現,立即取消其住宿資格,並追究其相關責任。
4、公司宿舍不允許留宿外來人員,如有特殊情況應先到公司報備,公司備案同意後方可入住。
5、已入住人員需退宿的,須提前到公司辦理退宿手續。
6、住宿員工離職(包括自離、辭職、免職等),須到公司辦理退宿手續後方可辦理離職手續。
7、公司宿舍實行共有負責制,宿舍所有人一起負責本宿舍的衛生、紀律、安全等方面工作,安排宿舍衛生值日表,監督衛生值日員工作,檢查房內設施,申報日常維修,檢查排除安全隱患,清點離職人員物品等。
(三)裝置設施管理
1、有需要的宿舍配備的設施物品,向公司申請後由公司指派專人進行清點並確認。
2、宿舍內非私物品由宿舍內人員共同負責保管,員工不得私自拆換、佔用、損壞。
3、宿舍內非私設施,非自然損壞的由責任人照價賠償,不能明確責任歸屬的由宿舍內人員平攤賠償費用,自然損壞及時報修。
(四)紀律管理
1、員工必須按照統一編號使用各自的床、臥具等,不得私自隨意調換或多佔)。
2、集體宿舍床位只限員工本人使用,不得帶外來人員來宿舍住宿,外出請假並按時限返回。離開本宿舍保持衣冠整齊。
3、嚴禁在宿舍內進行宣傳迷信等其他有傷風化的活動,違者視情節嚴重處以罰款50-200元不等,情節嚴重者,送公安機關處理,並予以無薪辭退。
4、嚴禁在宿舍內酗酒、打架、鬥毆或侮辱他人,違者視情節輕重處以罰款50-200元不等,情節嚴重者,送交公安機關處理,並予以無薪辭退。
5、自覺保持宿舍安靜,不得大聲喧譁,同事之間應和睦相處,不得以任何藉口爭吵、打架、酗酒、賭博,晚上24時後停止一切娛樂活動(特殊情況除外)。
6、住宿員工不得於宿舍區室內外牆壁、櫥櫃、門窗隨意張貼字畫或釘掛物品。
7、嚴禁在宿舍內飼養動物,嚴禁向窗外潑水、亂扔雜物。住宿員工不得在公共走廊、樓梯及其他公共場所堆放物品。
8、嚴禁宿舍白天無人時應關閉照明燈。
(五)安全管理
1、所有宿舍的照明燈具及線路必須由電工安裝、維修,禁止亂接臨時電線、不準超負荷用電,不準用不符合規定的裝置,違者予以100元/次的罰款。
2、不得使用電爐、電飯煲等大功率家用電器,違者除沒收器具。
3、要保持高度防火意識,做到安全用電、用水,發現事故及時上報公司。
4、由於本人私接電源、插座而引起的火災,未造成後果予以責任者違紀處理,造成一定後果的視損失程度給予按價賠償,並取消住宿資格直至辭退處分。
(六)衛生管理
1、汙穢、廢物、垃圾等應集中於指定場所傾倒。
2、所有住宿員工必須安排搞好每日所住宿舍的清潔衛生。
(七)物品擺放規定
1、必須保持物品擺放整齊、美觀,嚴禁亂堆、亂放、亂扔。
2、床上用品必須擺放整潔,被褥疊放整齊,床單平整,其他床上用品擺放有序。
3、鞋子有序擺放於鞋櫃內或床下,鞋內勿放置襪子,並保證其乾淨無異味。
4、面盆、水桶置於衛生間內,並置面盆於桶上。
5、住宿員工洗曬衣物須在指定區域或宿舍陽臺晾曬,不得隨意在走廊、過道、衛生間及其它公共區域晾掛。
(八)遷出管理
1、住宿員工離職(包括自離、辭職、免職等),須到公司辦理退宿手續並於離職當日內搬離宿舍,不得藉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補償。
2、住宿員工遷出時須將使用的床位、物品、抽屜等清理乾淨,所攜出的物品,須先經過相關人員檢查。
四、處罰
住宿人員發生以下行為之一的,立即取消其住宿資格並視情節嚴重呈報至相關部門進行處理。
1、不服從公司安排、管理的;
2、有偷窺、偷竊行為的;
3、在宿舍內賭博、打架、酗酒的;
4、經常妨礙他人休息,屢教不改的;
5、蓄意破壞公物的;
6、經常不在員工宿舍住宿但仍然佔用床位的;
五、附則
本制度自公佈之日起實施,由xxx有限公司負責解釋並執行,未盡事宜,另行修訂。
建築工人宿舍制度2
為使員工宿舍保持良好的清潔衛生,整齊的環境及公共秩序,使員工獲得充分的休息,以提高工作效率,特訂本規定。
一、員工申請住宿條件
1、人員於轄區內無適當住所或交通不便者,可以申請住宿。
二、凡有以下情況之一者,不得住宿
1、患有傳染病者。
2、有不良嗜好者。
三、本公司提供員工宿舍系現住人尚在本公司服務為條件,倘若員工離職,(包括自動辭職,受免職、)時,對房屋的使用權當然終止,屆時該員工應於離職日起三天內,遷離宿舍,不得藉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補償費。
四、宿舍統由舍長擔任宿舍舍監,其工作任務如下:(月5次以上履行職責不好罰30元)
1、總理一切內務,分配清掃,保持整潔,維持秩序。
2、監督輪值人員維護環境清潔。
3、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通知主管部門:
(1)、違反宿舍管理規則,情節重大者。
(2)、宿舍內有不法行為或外來災害時。
(3)、員工身體不適應或病情重大者應通知厂部。
五、員工對所居住宿舍,不得隨意改造或變更房舍。
六、有關宿舍現有的裝置(如玻璃、衛浴裝置、門窗、床鋪等)本公司以完好狀態交與員工使用,如有疏於管理或惡意破壞,酌情由現住人員負擔該項修理費或賠償費,並視情節輕重論處。
七、住宿員工應遵守下列規則:
1、服從舍監管理與監督。
2、室內禁止私自接配電線及裝接電器。(違者罰30元)
3、室內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險及違禁物品。(違者罰20-200元)
4、個人棉被、墊被起床後須疊齊。
5、菸灰、菸蒂不得丟棄地上,易燃物品不得放置寢室。
6、換洗衣物不得堆積地上。(違者罰5元)
7、洗曬衣物需按指定位置晾曬。
8、電視、收音機的使用,聲音不得放大,以免妨礙他人安寧。
9、就寢後不得有影響他人睡眠行為。
10、夜間最遲應於00:30時前返回宿舍。
11、汙穢、廢物、垃圾等應集中於指定場所傾倒。
12、宿舍衛生由各自住宿人員輪流清潔整理。(無打掃罰10元)
13、水、電不得浪費,隨手關燈及水龍頭。
14、沐浴的水、電、煤氣用畢即關閉。
15、沐浴以20分鐘為限。
16、員工不得於宿舍內聚餐、喝酒、賭博、打麻將或其他不良或不當行為。
八、住宿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呈報班組以上會議議處:
1、不服從舍監的監督、指揮者。
2、在宿舍賭博(打麻將)鬥毆、及酗酒。
3、蓄意破壞公用物品或設施等。
4、擅自於宿舍內接待異性客人或留宿外人者。
5、經常妨礙宿舍安寧、屢戒不改者。
6、違反宿舍安全規定者。
7、有偷竊行為者。
九、遷出員工應將使用的床位、物品、抽屜等清理乾淨,所攜出的.物品,應先經舍監或主管人員檢查。
十、員工住宿應向警察單位辦理流動戶口登記(暫住證)。
建築工人宿舍制度3
為了搞好員工宿舍,加強治安,保障員工有一個清潔、舒適、安靜、秩序良好的住宿環境,特規定如下:
⑴入職員工由人事部統一安排房間、床位,憑人事部簽發的住宿單到員工宿舍入住。
⑵離職人員必須在離職3天之內搬離宿舍,由舍監收回鑰匙並開退宿證明後,再到人事部辦理手續。
⑶已入住員工退宿須提前3天到人事部登出,否則按在住員工一樣交納各種雜費(水電)。
⑷未經人事部同意住宿員工不準私自調房、調床。
⑸公司員工若提供鑰匙及私配給非公司人員者,除取消其住宿資格外,另罰款處理,若喲失竊,並追究其責任。
⑹員工宿舍範圍內若遇到非公司員工有義務詢問其情況,以防盜賊混入宿舍內。
⑺各員工應自覺養成良好的社會公德和衛生習慣,自覺維護宿舍安全,搞好室內外衛生,按值日表輪流打掃衛生,以保持宿舍衛生
⑻嚴禁將垃圾等雜物投入下水道、廁所內和丟擲窗外。
⑼自覺愛護宿舍的一切設施及房屋結構佈局,不準擅自改動或拆卸,若有損壞照價賠償,並追究責任。
⑽員工物品擺放整齊,不亂擺亂放,不佔用人行道,不許將物品擺放在空床位上,以防損壞床板。員工嚴禁在宿舍內吸菸,違者罰款處理。
⑾愛護公物、節約能源,不在牆壁上亂寫亂畫、不浪費水電,注意白色汙染和環境保護。
⑿嚴禁將公司物品帶回宿舍使用,公司將隨時抽查員工床鋪、衣箱等物件,若出現公司物品,罰款處理。重者將無薪解僱。
⒀來訪人員要事先登記、並抵押有效證件,經管理人員同意後方可進入員工宿舍。被訪員工上班後,來訪人員不得在宿舍逗留,違者視其情節罰款處理。
⒁員工宿舍嚴禁留宿外來人員,嚴禁男女混居,晚0:00後外來人員必須離開宿舍。男女員工禁止竄房,違者罰款處理。
⒂為保證員工的正常休息,晚0:00後,白天14:00以前,宿舍謝絕會客。特殊情況,經宿舍管理員同意後,在宿舍外接待。
⒃為保證員工正常休息,夜0:00以後到白天14:00以前,嚴禁在宿舍進行任何形式的娛樂活動;杜絕色情活動及吸毒品的違法行為,違者扭送公安機關處理。
⒄宿舍嚴禁以任何形式聚眾賭博,違者沒手賭1具、賭資並罰款500元,情節嚴重者送交公安機關處理。
⒅未經同意不得私用別人物品、以免造成誤會,引起不必要的糾紛。偷盜他人財務之行為,將受到開除並交公安機關。
⒆將社會公德,宿舍裡不準大放收錄機,出門關門應輕聲,上下樓梯不準大聲喧譁。若有同樓的人員投訴,將取消其住宿資格,嚴重者將無薪解僱。
⒇保持高度防火意識不準私拉亂接電線和使用高功率電器,宿舍內禁止煮飯,不準用電爐、電熱器,並做到人走燈滅、風扇停,注意節約用水,發現火災隱患及時通知管理人員。
火警:119
匪警電話:110
急救電話:120
3、員工宿舍消防管理制度。
⑴嚴禁在宿舍各出口堆放雜物,保障通道暢通。
⑵人人知道消防滅火器的位置,嚴禁隨意挪放。
⑶人人知道公司疏散流程,最低限度可做到自救。
⑷嚴禁宿舍員工私拉電線插座及使用電飯鍋、電炒鍋、電熱水等電器,一面引起電線短路失火。
⑸嚴禁宿舍員工做飯,並使用明火照明。
⑹人人做到人走燈關。
⑺工程部定期維修、保養宿舍電源開關裝置。
⑻宿舍管理人員每隔3小時,檢視一次宿舍情況。
建築工人宿舍制度4
一、目的
為加強宿舍日常管理,維護宿舍整潔與衛生,規範員工住宿條件及行為,保障住宿人員人身及財產安全,特制訂本制度。
二、適用物件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所有員工。
三、職責
1、人事行政部負責本制度的制訂、執行、監督、完善。
2、人事行政部負責員工住宿的安排、分配、管理。
3、宿舍長全面負責本宿舍衛生、安全、紀律等方面的日常管理。
四、住宿標準
1、公司宿舍按員工職位級別劃分為普通員工、主管、經理、高管四類級別標準,具體標準見下表:
2、公司宿舍房租費、物業管理費、供熱費、有線電視費由公司承擔;公司不承擔宿舍的水電費(由宿舍成員均攤)、電話費、網路費、宿舍設施非正常損壞產生的費用。
3、原則上要求所有非天津本地的員工都要入住公司宿舍,特殊情況如需外宿的,必須提前一個月填寫《員工外宿申請表》(見附件1)向人事行政部提出申請,經分管行政的副總經理批准後,可按級別標準享受公司住宿補貼。
4、公司聘用天津本地的員工不享受公司住宿補貼。
5、因個人違規被取消入住宿舍資格的,不能享受公司住宿補貼。
五、住宿規定
1、每個宿舍設宿舍長一名,由該宿舍內部成員投票產生,公司補貼宿舍長每人每月100元。
2、宿舍長負責制定本宿舍的《宿舍衛生輪值表》,宿舍成員必須服從宿舍長的管理,按《宿舍衛生輪值表》安排,自覺打掃宿舍衛生。
3、注意個人衛生,不得隨地吐痰和亂扔垃圾;衣服、床單、被套等私人用品要經常換洗,保證乾淨無異味。
4、員工起床後,自覺把床上和宿舍內的私人物品整理好。
5、員工個人貴重物品如錢包、手機、電腦、銀行卡等要妥善保管好,不得隨意亂擺放。
6、愛護公物,不得有故意破壞行為,對丟失或非正常損壞公司財物的,要按價賠償。
7、不準在宿舍地面、牆壁、門窗、床架上亂貼亂畫,不準高空拋物。
8、保持衛生間清潔,定期清洗便池,便後必須沖水。
9、節約用水用電,注意用電安全,不準私自亂接拉電線及違規用電。
10、宿舍內不準大聲喧譁、追逐取鬧,晚上22點過後不可使用音量過大的音響裝置,以免影響他人休息。
11、宿舍內不準賭博、打架、鬥毆,不準有傷風化等違法行為。
12、宿舍內嚴禁私藏刀具、槍、毒等違法物品,一旦發現,公司將按國家法律法規交由公安司法機關處理。
13、如遇外出,晚上不回宿舍過夜的,必須在當晚22點之前通知宿舍長,並說明去向,由宿舍長進行登記。對未按規定通知宿舍長而又在外發生人身財產損失的,公司將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14、最後離開宿舍的員工應檢查確認關好水電開關、窗戶,鎖好門後方可離開,睡覺前必須對宿舍大門進行反鎖。
15、宿舍公共設施出現故障,由宿舍長向人事行政部提出維修申請,如屬人為故意破壞的,一經查實,維修費用由損壞者承擔。
16、公司宿舍原則上不準留宿外來人員,如有特殊情況確需留宿的,必須得到公司領導批准方可。
17、遵守社會公德及宿舍小區管理規定,與鄰舍和睦相處。
18、違反上述規定的,人事行政部將視具體情況進行通報、警告、罰款、取消入住宿舍資格的處理。
六、宿舍衛生安全檢查、評比
1、每月底由人事行政部組織本部門人員及所有宿舍長對宿舍進行檢查,並依據《宿舍安全衛生檢查表》(見附件2)專案對檢查進行評分。
2、人事行政部於檢查後第二天對檢查評比結果予以公佈,以示嘉勉和改善。對檢查評分不合格的,則取消該宿舍長當月補貼100元。
3、參加宿舍檢查的人員必須堅持公平公正的原則進行檢查評分,不得弄虛作假、假公濟私。
七、解釋權
本制度由人事行政部負責制訂、修訂和解釋。
八、實施時間
本制度自20xx年12月11日起實施。
建築工人宿舍制度5
1、公司為員工提供宿舍,由人事部統一規劃宿舍設施,員工本人有權選擇是否住宿廠舍;凡是住宿廠舍的員工,必須遵守《員工宿舍管理條例》之規定,若有違反者,人事部視情況給予處罰或取消其住宿資格。
2、住廠舍員工,必須服從宿舍保安安排,未經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調換房間或床位;嚴禁亂住、混住,若有違者,給予罰款元。
3、任何人不得帶非本廠人員進入宿舍或留宿廠舍;法定假日若有本廠員工親屬需留宿者,必須填寫書面申請,經人事部經理或工場長批准後,方可留宿,否則,一律不得留宿。若有違反者,給予罰款元。
4、嚴禁在宿舍私拉電源線及電源插頭、電爐、煤油爐、使用電飯煲等,若有違反者,給予罰款元,後果嚴重者送交公安機關處理。
5、禁止在員工宿舍內飲酒滋事、賭博,凡被查獲利用紙牌或麻將在員工宿舍賭博者,給予無經濟補償解僱;無理取鬧者,送交公安機關處理。
6、未經公司領導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進入異性房間,若有違反者,給予罰款元。(因工作原因或保安檢查宿舍除外)
7、愛護宿舍各類公用設施,保障設施的完好,對人為因素損壞公用設施的,將嚴懲違紀人,並責令賠償公司經濟損失;針對個別房間不能舉報肇事人的,由其房間員工均分承擔賠償金。
8、各房間員工必須將垃圾放入指定的垃圾桶內,不得亂扔、亂放,若有違反者,給予罰款xx元。
9、為保障員工的安全,避免非本廠人員進入宿舍,請員工出入宿舍大門時,自覺出示廠證,配合當值保安人員的檢查;針對不自覺出示廠證或不接受當值保安人員檢查的,給予罰款元。
10、宿舍當值保安員應加強宿舍檢查及管理,杜絕已辭工、解僱、自離等人員留宿廠舍,凡因當值保安員值班不嚴,造成留宿廠舍者,給予當值保安員從重處理。
11、住宿廠舍的員工,必須在晚上:時之前返回廠舍,超過:時未返回宿舍者,宿舍當值保安員有權拒絕公進入宿舍;針對無理取鬧者,上報人事部從重處理。(工作原因除外)
12、住宿廠舍的員工,每人每月用水為方,用電為度,超過部分由同宿舍人員均分承擔。(每月底以保安人員抄表數計算)
13、禁止員工將匪帶到宿舍就餐,若有違反者,給予罰款元。
14、晚上:時,所有宿舍必須關燈休息,若有違反者,給予罰款;因工作需要開燈時,離開後一定要將燈關掉,以免打擾他人休息。
15、要求全體員工必須認真遵守《員工宿舍管理條例》,攜手創文明宿舍。
16、此規定自頒佈之日起正施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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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保護建築物,愛惜附屬設施、水電及安全裝置和各種傢俱。
(二)節約使用水、電及公司配備其它資源。
(三)宿舍就寢時間以晚間不超過23:30時為原則,23:30時熄燈後,不得有妨害他人休息的行為。如有學習、看書者可保持一盞私用檯燈。
(四)宿舍內不得有酗酒、賭博或有傷風化等不正當行為。
(五)宿舍內外一律禁止養家禽家畜及寵物,以確保環境清潔衛生。
(六)宿舍內不得存放違禁及易燃物品;不得在宿舍區燃放煙火和鞭炮。
(七)宿舍內一律禁止炊事,並不得私自使用電爐、酒精爐或其他燃火工具等,以保證安全。
(八)宿舍內嚴禁私自安裝電器和拉接電源線,嚴禁使用高功率電器及超負荷用電。
(九)宿舍內不準劇烈活動、喧譁或使用器具造成噪音等擾亂他人及附近安寧行為。
(十)凡外出員工必須在23:30前回宿舍,0:00—6:00保安應拒絕任何人進入宿舍,因加班而遲歸的除外。
以上規定敬請遵守,違反者按情節輕重予以處罰。
建築工人宿舍制度7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員工宿舍的管理,保證宿舍的安全、文明、整潔,使員工有一個良好的生活環境,以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適用範圍: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內住宿員工。
第三條責任部門:公司員工宿舍管理由行政人事部負責;管理職責包括:員工宿舍人員出入手續情況登記、負責員工宿舍公共設施的購買、維護及統計報修,監督檢查員工宿舍的各種安全、衛生情況。
第二章入住與退房相關手續
第四條員工申請住宿條件及方式:
4.1公司員工於轄區內無適當住所或交通不便者,可至行政人事部申請住宿。
4.2凡有以下情況之一者,不得住宿:
4.2.1患有傳染病者。
4.2.2有不良嗜好者。
4.3不得攜眷住宿。
4.4需遵守本管理制度。
第五條退宿:員工離職(包括自動辭職、解聘等)時,應於離職當日內到行政人事部辦理移交手續,清點財物,遷離宿舍,不得藉故拖延,違者由保衛人員強制遷出;員工因其他原因不需在員工宿舍住宿,應至行政人事部提出申請並立即辦理宿舍相關物品(如房間鑰匙等)移交手續,並於當日內在行政人事部指定人員監督下將個人物品搬離員工宿舍。
第三章宿舍日常管理制度
第六條任何員工未經公司許可,不得擅自留宿外人。
第七條公司為每位員工配置床位一個,員工必須嚴格服從行政人事部的統一安排,不得私自隨意調換房間、房間內公共財產物品或多佔床位,若有更改則由行政人事部統一安排;對於每月不在宿舍住宿達5天(特殊情況除外)的員工,公司將收回床位,取消該員工住宿資格,另行安排人員入住。
第八條宿舍評出宿舍長,負責本宿舍的管理工作,住宿人員必須服從舍長的有關安排,不服從者將依規定處罰。
第九條員工不得於宿舍內有酗酒、賭博、打架鬥毆、罵架或有傷風化之行為。
第十條員工不得攀爬宿舍窗戶;在未受邀請或得到室員允許的情況下,不得私自進入他人宿舍或動用他人物品;違者一經發現以盜竊嫌疑論處,視情節輕重處理或交公安機關。
第十一條注意宿舍內安全用電,室內禁止燒煮、烹飪或私自接配電線並裝接額定功率大於400W電器;人員離開務必檢查並關掉所有電器電源。
第十二條注意安全,放火防盜;員工離開宿舍必須關好門窗;室內嚴禁使用或存放危險及違禁物品;現金、財物等應妥善保管,貴重物品應避免攜入,遺失由各自負責。
第十三條員工宿舍的公用水電設施若有損壞,宿舍長必須及時報告行政人事部派人修理,如不報告出現事故由該房室員負責。室員不得擅自違章維修,因此造成的後果由責任人承擔。
第十四條按時作息,宿舍就寢時間以不超過晚間十時為原則;休息後不得有干擾他人寧靜之行為。上、下夜班員工應保持安靜。
第十五條住宿人員不得有意損壞宿舍公共財產及設施,如造成損壞,由公司行政人事部酌情處理,由責任人員負擔該項修理費或賠償費並視情節輕重予以其他處罰。
第十六條除有關人員查房、檢修外,任何男士不得進入女宿舍,女員工不得長時間(超過兩小時)在男宿舍逗留;員工親友來訪,男性不得進入女宿舍,女性不得長時間(超過兩小時)逗留;若確需長時間逗留,須報經行政人事部批准。
第十七條員工宿舍應保持良好的衛生狀況並應遵守:
1.個人物品擺放整齊;不得隨手亂拋垃圾;垃圾應及時清理至垃圾池。
2.每個宿舍由宿舍長安排衛生值日人員並應保持地面及門前清潔;每週應最少組織一次大掃除以清潔衛生死角;保持:宿舍內整潔衛生,室內無雜物,地面、牆面無汙跡,天花板無蛛網,空氣清新、無異味;下水道因衛生不清潔造成的堵塞由責任人承擔其維修費用,如無法明確責任則由所住房間員工平均分攤。
3.汙穢、廢物、垃圾等應集中於指定場所傾倒。
4.宿舍及宿舍區內一律禁止飼養家禽、家畜。
5.不得於牆壁、櫥櫃上隨意張貼字畫或釘物品。
第十八條行政人事部每週對宿舍衛生狀況進行不定期檢查並根據檢查情況每月綜合評比一次,確定相關的獎懲制度並據以實施。
第十九條員工必須團結一致,互諒互讓,互勉互助,取長補短,和睦相處。
第二十條處罰規定。違反上述款項者將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警告、通報、記過、開除及10元-100元罰款等處罰。
第四章附則
第二十一條本制度自頒佈之日開始實行。
建築工人宿舍制度8
一、目的:
為保證本公司員工宿舍的安全、整潔、衛生,為員工創造一個良好、安全的生活、休息場所,特制定本制度。
二、範圍:
華東分公司所有宿舍
三、具體內容:
3.1所有住宿人員住進或遷出之前,向華東行政人事部提出申請,待稽核同意後,辦理相關手續,併到華東行政人事部登記備案,辦好鑰匙、用具等領取、交接手續。
3.2各宿舍選宿舍負責人一名,負責本室相關事務並安排宿舍人員輪流值日衛生。除特殊情況外,員工的生活、住宿方面的事情一律向負責人彙報,後由宿舍負責人向行政部人員反映。
3.3宿舍負責人每天自查宿舍安全、樓道及洗手間等衛生狀況,不符合標準的令當事人整改,華東行政人事部及華東技安部每月不定期進行宿舍大檢查,檢查結果按實際情況予以公佈並實施獎懲制度。
3.4宿舍禁止留宿外來人員。
3.5宿舍內禁止抽菸、焚燒等出現明火、明煙行為。
3.6宿舍內鋪位、桌子按公司規定統一擺放,任何人不得隨意變動。
3.7自覺愛護公物,損壞公物照價賠償;不得在地面、牆壁、陽臺上亂寫亂塗,未經允許不得在牆壁上打鐵釘、拉繩子等,違反者進行相應的處罰。
3.8禁止將電源插座放在床鋪上,以免發生電源過熱起火,自覺節約用電,注意用電安全,不得私拉電線,插座,不得在宿舍內使用熱得快、電爐、電暖器、電熱毯等超過1000瓦的大功率電器。違反者進行相應的處罰,並給予警告處分。若三次發現宿舍記憶體在大功率用電器,屢次不改者,公司將取消其入住宿舍資格。
3.9住宿人員不得將宿舍轉租或出借給他人使用,一經發現,立即取消其居住資格,並追究相關責任,承擔相應的經濟損失。
3.10節約用水,用水後及時關閉水龍頭。不得隨意把水倒在宿舍內、樓道上、牆壁上、窗門外,違反者進行相應的處罰。
3.11維護環境衛生,不把食物殘渣、包裝物、雜物等各類垃圾丟在宿舍地面、樓道、衛生間、洗手間及窗門外,一律按規定帶往樓下放在垃圾桶內(指定位置),違反者進行相應的處罰。
3.12自覺維護宿舍秩序,不得在宿舍、樓道內大聲喧譁、追逐嬉鬧,電視或收音機及唱歌等聲音不得影響他人休息,違反者進行相應的處罰。
3.13未經允許,不得將公司產品等公物帶入宿舍。違反者進行相應的處罰,情節嚴重的予以開除並追究刑事責任。
3.14住宿人員發生以下行為之一者,立即取消其住宿資格,視情節嚴重者將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1、不服從公司安排,監督和管理者。
2、在宿舍內賭博,鬥毆,酗酒者。
3、蓄意破壞宿舍物品及設施者。
4、有偷盜行為者。
5、嚴重違反宿舍管理規定者。
3.15所有入住員工必須樹立安全責任意識,做好防火防盜工作。人走時要切斷一切正在使用中的電器裝置,關閉燈具,禁止使用功率超過1000w的大功率電器,違反者處以相應的處罰。
3.16嚴禁員工在宿舍內燒煮、烹飪食品,禁止私自拉接電線及裝接電器、插排,不得使用或存危險及違禁物品,違者將取消其住宿,造成事故者,追究其法律責任。
3.17嚴禁在宿含內酗酒鬧事、賭博、偷東西、打架及做有傷風化之事,違者視情節嚴重給予過失處分直至終止勞動關係。
3.18宿舍屬公共場所,應保持整潔,個人用品疊放整齊;請保管好現金、證件等貴重物品,如有物品丟失,公司可視情況協助調查,但不負擔賠償責任。
3.19為延長電器裝置的使用壽命,正確操作使用公司配備的空調、及其他電氣裝置,達到節能效果,同時為了您的安全,嚴禁隨意拆卸電氣裝置。
3.20室內所配置的電器上方及表面,嚴禁放置物品,禁止用手和身體接觸電器,防止水及其它液體進入電氣裝置內,以免發生短路,電器起火等安全事故,使用空調等電氣裝置中,注意觀察裝置運轉情況,如發現裝置異常應及時處理,對不能處置的請及時報告相關領導。
3.21禁止空調全天連續運轉。
3.22裝置因人為因素造成的空調、等電器損壞,經專業人員認定後,由責任人按裝置價格進行賠償,造成安全事故視情況情節輕重另行處理。在責任不清的情況下,由同室人員共同承擔。
3.23華東行政人事部和華東技安部將會定期檢查宿舍,在檢查過程中依據檢查表進行打分,分數最高的宿舍,予以公開表揚、獎勵;
分數較低的宿舍,下發《整改通知單》,並進行處罰。宿舍存在安全隱患,且嚴重違反公司宿舍管理規定的員工,予以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取消住宿資格。
3.24住宿人員離職,應於前往行政人事部辦理離宿手續,離職當日搬離宿舍,不得藉故拖延;
如發現損壞宿舍物品者,要照價賠償。
3.25所有因宿舍違規而產生的處罰,將納入宿舍管理處罰基金,用於表彰先進宿舍,每月公佈。
四、附件
違規處罰明細表序號違規行為處罰措施
1.未經允許留宿外來人員視情節嚴重,處罰責任人100-200元罰款並記通報處分一次。
2.宿舍內抽菸、使用明火、存在菸頭、菸灰處罰責任人1000元,未提供責任人或無法確定責任人的罰款由宿舍內住宿人員均攤,並記通報處分一次。
3.使用大功率電器、違規電器沒收電器,處罰責任人100-200元罰款,並記通報處分一次。
4.私拉亂接插座、插排沒收排插,處罰責任人100-200元罰款,並通報處分一次。
5.故意損壞宿舍內設施裝置損壞的裝置照原價賠償,並處罰責任人200-500元罰款。
6.私自改動宿舍內消防設施裝置(如感煙探測器、噴淋頭等),不規範行為引發火警報警處罰責任人2000元,未提供責任人或無法確定責任人的罰款由宿舍內住宿人員均攤,並記通報處分一次。
7.宿含內酗酒鬧事、賭博、偷東西、打架及做有傷風化之事處罰責任人2000元,並記通報處分一次。
8.宿舍衛生差,物品擺放亂通報批評一次
注:
1、沒收的電器、物品等,搬離宿舍後可至行政部門領取。
2、通報處分累計三次的一律搬離宿舍。
五、執行
4.1本制度未盡事宜按員工手冊執行。
4.2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正式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