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職工管理制度(通用10篇)

教職工管理制度(通用10篇)

  隨著社會不斷地進步,我們每個人都可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一經制定頒佈,就對某一崗位上的或從事某一項工作的人員有約束作用,是他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那麼什麼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教職工管理制度(通用10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教職工管理制度1

  認真貫徹國家幼教法規和未成年人保護法。努力做好班級工作,使幼兒在體、智、德、美各方面得到發展。

  一、師德

  1、教師應樹立正確的教育觀、兒童觀,熱愛、尊重幼兒,堅持積極正面教育,禁止任何形式的體罰和變相體罰。嚴禁打罵孩子,樹立與孩子平等的觀念:蹲下來和孩子說話,抱起來交流,牽著手教育。

  2、全體教職工必須嚴格遵守作息制度,不遲到、不早退、無大事不隨便請假。關於作息規定如下:

  a、遲到十分鐘的扣工資10元;30分鐘30元;一個小時按曠工論處。早退也一樣。

  b、曠工的扣除工資100元。

  c、請假者自己找人帶班的不扣工資。不然扣除當天工資。幫忙帶班的如果不服從學校規定的扣除工資,而且發生問題要自己處理。

  3、教師要把全部精力放在工作上,上班期間,教師不能隨便換班、替班、串班,要全面照顧幼兒,避免發生意外事故。嚴格做到:視線不能離開孩子。相反則扣除工資50元。

  4、教師在校內、校外都應自覺維護教師形象和幼兒園聲譽。上班期間要微笑面對每一個孩子,對家長和來賓態度友好,嚴禁與家長爭吵。

  5、教師帶班不接、不打電話、手機調成振動狀態,不接待人。進班不蹺二郎腿,不坐桌子及幼兒床。不隨意請幼兒替老師做事。

  如有發現扣除工資50元。

  二、教育教學:

  1、教師必須遵循幼兒身心發展規律、幼兒的年齡特點和學習特點,以遊戲為基本活動,保教並重,寓教育於生活及各項活動之中,關注個別差異,促進每個幼兒富有個性的發展。

  2、教師認真實施幼兒園規定的教學大綱,依照《綱要》的指導方針,結合本班孩子的年齡特點,和學習特點訂出學期計劃,並按學期計劃制定出月計劃及周計劃。

  3、教師積極參加教育研究活動和業務學習活動,認真備課,寫好一週的教育活動計劃、遊戲和一日活動計劃,不斷改進教學形式、方法,隨時更新,科學合理安排幼兒一日生活。按時上課,嚴格執行作息時間。成為幼兒學習活動的支持者、合作者及引導者。

  4、教師要認真備好每一節課,堅持超前備課,保證每節課都要有教案,無教案不進教室上課。每週五前必須將教案本交給園長。教師上課前準備好教具,保證上每一節課都有豐富的材料。提高孩子的學習興趣,而不是老師空手上課。

  5、教師積極開動腦筋,自制玩教具。教具要結實、耐用,學期末,將自制玩教具交到資料室,以便資源共享。

  6、教師每月根據主題活動,隨時更換主題牆飾。並根據班級情況、幼兒年齡特點佈置生活牆飾,以利於培養孩子良好的生活習慣。

  7、教師要尊重家長,主動與家長溝通、合作共同促進幼兒身心健康發展。平時透過家長聯絡本及時與家長溝通訊息,雙方共同配合,進行教育。每週五按時將家園聯絡本交給家長,每本不能寫同樣內容。

  8、學期結束,對教師考勤、教案、教學、班級佈置等方面工作進行全面考核,對各方面表現優秀的教師進行表彰。

  三、常規、衛生:

  1、嚴格遵守幼兒園衛生制度。

  2、在日常生活中抓住安全、衛生教育契機,培養幼兒生活衛生習慣及生活自理能力以及各項常規。(生活常規、上課常規、等等)

  3、注重幼兒的情緒,冷熱及時增添衣服,生病要立即送醫院或通知家長。

  4、家長帶藥要求寫清兒童姓名、藥品名稱、劑量、服藥時間、次數。教師給兒童服藥後要打鉤。按時給幼兒服藥。各班應準備存放兒童藥品的專用藥箱。

  5、每天記錄幼兒的出勤情況,一月公佈一次孩子出勤。並將考勤列入獎懲、評比條例中。

  6、飯前,保育員做好消毒桌面工作,教師帶領幼兒飯前安靜活動。

  7、培養孩子的個人衛生習慣,指導孩子正確地洗手方法,飯前、便後洗手的習慣。

  8、組織好幼兒吃飯,讓幼兒安靜愉快就餐,教育幼兒不挑食,不掉飯粒,保育員介紹菜名。

  9、教師值好班,保證每班有一名教師值午睡,注重幼兒的午睡姿勢,蓋好被子,午睡時保持安靜,保證時間,按時起床,指導和幫助幼兒穿好衣服。

  10、注意幼兒用眼衛生,保護幼兒視力,正常教學月中不能看電視,中大班每天堅持做眼保健操。

  11、每週五將被褥攤開晾曬一次,保持清潔乾淨,有汙染時要及時拆洗更換。

  12、室內經常通風換氣,每週清理一次玩教具。

  13、夏季注意滅蚊蠅,掃除、拖把、抹布、簸萁等清潔工具要保持清潔。

  14、班中物品需保管好,如有工作變動,必須交清,如有丟失或損壞,需及時報告,如隱瞞不報,造成不良後果,按失職處理。領取物品書刊等需有園長及本人簽字,按時歸還。

  四、安全:

  1、嚴格遵守幼兒園安全制度,教師提高安全意識,並隨機給幼兒灌輸安全知識,提高幼兒的自我保護能力。帶班時做到“人到、心到、手到”。

  2、教師要認真組織好幼兒一天學習、生活。每天保證一小時戶外活動時間,戶外活動教師要組織戶外遊戲,大型玩具沒有老師保護禁止幼兒玩耍,自由活動前教師必須提要求。

  3、注重幼兒安全,幼兒離園時要護送到安全地帶,交給家長,不能讓不熟悉的人把幼兒接走,如家長有事,委託別人來接必須用電話與家長聯絡好,情況屬實,才能讓他人接走。家長來接幼兒時,要簡單介紹幼兒的當天情況。

  4、教師離園前應認真檢查,關好門窗,切斷電源,將物品放在指定地點,整潔衛生,保證安全,才可下班。

  五、家長聯絡制度:

  一、受新生的教師,入園前應進行家訪;各班教師每學期根據情況進行家訪;對缺勤一週以上幼兒必須進行家訪。

  二、教師平時透過家長聯絡本及時與家長溝通訊息,雙方共同配合,進行教育;期末與保健人員共同填寫幼兒發展情況報告單,向家長報告幼兒在園各方面情況。

  三、在家長接送幼兒時,隨時與家長聯絡,爭取家長的瞭解、支援與配合。

  四、每學期召開全園家長會或班家長會一次。

  五、每學期各班可結合家長會向家長開放活動半日,使家長了解幼兒園工作及自己孩子各方面的表現。

  六、開辦家長學校,向家長介紹科學育兒知識。

  七、建立家長園地,向家長宣傳有關教育和衛生保健知識。

  八、邀請家長代表參加園務委員會、夥委會等。

  教職工管理制度2

  為規範學校教師集體宿舍的管理,營造一個整潔、舒適、安全、和諧有序的生活環境,特制定本制度。

  1、所有教職工必須服從統一安排、統一管理、嚴格遵守本制度。宿舍入住由學校統一安排、協調。

  2、教職工未經批准不得擅自調換宿舍,如因特殊原因需書面形式報告總務處並說明原因,徵得同意後方可入住或調整。

  3、教職工離職應於離職當天把房間鑰匙交回總務處,並在當天內搬離學校宿舍。

  4、教職工在搬離時,其公有財產必須由總務處派人員點收接管、驗收合格,才能辦理其它手續。否則以移交未清論處。如發現有損壞公物的,必須按損壞情況賠償。

  5、宿舍公有財產由總務處進行登記管理,任何人不得據為已有,不得隨意移動。

  6、宿舍內的裝置、設施正常使用損壞需維修時由學校承擔費用,非正常損壞由責任人承擔全部維修費。

  7、節約使用水、電,使用完要及時關閉,離開及休息前應仔細檢查。不準在宿舍內亂接線路,以免發生火災,後果自負。

  8、所有教職工不得使用電爐、電磁爐、電飯煲、液化氣、酒精爐等灶具在宿舍內做飯,如果發現將代管灶具,發生重大安全事故將依法追究責任。

  9、保持宿舍內外整潔、衛生,不得在宿舍牆廊內外亂貼、亂劃,更不能將垃圾放在宿舍走廊內。

  10、宿舍內不準進行劇烈活動、喧譁或使用器具造成噪音等擾亂他人安寧行為,同事之間要相互尊重、包容、友好、和諧。

  11、任何教職員工不得在宿舍內進行違法活動,一經發現立即辭退並搬離學校。

  12、任何教職工均不得留宿外人,若有特殊情況需經校長同意,報總務處備案。

  13、教職工親屬或朋友到校探訪必須在門衛處登記,晚上十點前離開學校。

  14、本制度歸總務處負責解釋,自今日起執行。

  教職工管理制度3

  1、教師必須按課表規定準時上課,準時參加教研活動,準時參加教職工大會、政治學習及其他通知規定應該出席的會議和活動。切實遵守《職業道德規範》,教書育人,為人師表;班主任必須堅持全方位管理,全面處理班級事務;職員、職工必須堅守工作崗位。

  2、教職工因事、因病請假,必須事先按程式辦理書面請假手續,經批准後方可離崗,否則視為曠工曠課。如因特殊情況來不及事先書面請假的,事後應說明情況,補辦書面請假手續。如無正當理由或無書面假條的,仍按曠工曠課處理。

  3、教師不得擅自調課,如因工作或其它原因,需要調課的,須經教導處同意,否則私調雙方均以事假缺課處理。

  4、教師上課必須準備好教案(紙質教案或電子教案),按《教學工作常規》規定的數量和質量要求佈置作業,要注意教態、儀容、儀表,一般不坐著講課,上課不會客、不接聽手機、不吸菸、不做任何與教學無關的事;夏天不得穿背心、超短裙、拖鞋上班。

  5、教師必須按規定上好輔導課,按時上交教學計劃、成績統計、工作總結及學校要求的其他材料。認真制卷、監考、閱卷、統計、分析。學期結束接受學生測評及學校考評。

  6、因公需外出,須提前1天報告分管領導和相關部門,以便提前安排工作。

  7、教職工必須按時按質按量完成本職工作。因拖拉積壓的工作任務,在工作時間外突擊者一律不作加班處理,不發加班費,貽誤工作視為失職或教學事故。

  (二)考勤制度

  1、教職工凡因病、事、喪、產等原因,確需請假者必須履行請假手續,未經批准,不準擅自離開工作崗位。

  2、教職工請假一天以上,請假條經各處室主任和領導審批同意後需交辦公室備案,返校後及時到辦公室銷假,一天之內的請假可先由各處室登記備案,月底交辦公室。

  3、教導處堅持逐節進課堂考勤。凡通知臨時代課或調課的教師,未經准假登記且不能及時到崗者,一律按正課的遲到或誤課論處。

  4、大病恢復、帶病工作等特殊情況,學校在其做好常規、不影響正常工作的前提下,酌情予以短期特殊照顧。

  (三)請假制度

  1、凡請病、事假(特殊情況除外)均要嚴格按以下程式辦理書面請假手續:

  在各處室主任處(行管人員在辦公室,後勤人員在總務處,教師在教務處)領取請假申請單,逐級報各處室主任——分管校長——校長——假條(2份),一份交校長室、一份交相關處室主任儲存。1天內由各處室主任批准,1-3天由分管校長批准,4-15天由校長批准,15天以上由學校支委會集體討論報市教育局批准。情況緊急,可先向分管校長請假,但必須在約定時間內按時補辦書面請假手續,假期計算從請假之日起至銷假之日止(含雙修日)。

  2、凡不請假者,或無書面假條,或不按程式逐級請假的均視為曠課或曠工。無病假相關證明的,視為事假處理。

  3、請假人假期已滿需繼續請假的,應提前一天辦好續假手續,以便安排工作。

  4、學校及教研組,處室的各種活動、會議均為考勤時間。婚假、產假、喪假按有關規定執行。

  5、請假期滿,應及時向各處室主任銷假。

  6、各部門負責人審批時,應全面瞭解請假人的工作情況,協商工作調整方案(含調課處理意見),並報告上一級主管領導。對準假後造成誤課、誤工的,將追究負責人及相關人員的責任。

  (四)請假待遇

  1、婚假:職工晚婚的,(女23週歲以上,男25週歲以上)的給假15天,包括公休日和法定假日;非晚婚給假3天,不包括公休日和法定假日;在寒暑假結婚的,不另給假期。

  2、喪假: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和子女)及岳父母、公婆、祖父母、外祖父母給假3天,其他非直系親屬不給假;去外地料理喪事的,根據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最多不超過7天。

  3、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生育的女教職工,給予產假90天(遇寒暑假可順延),其中產前要求安排適當天數休息的,休息天數計算在90天產假之內,在產假期間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另增加產假三十天,男方享受護理假十五天。晚育的(女24歲以上初產婦)增加產假30天,難產、剖腹、III度會陰破裂加15天,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加15天。計劃生育嚴格實施一孩上環,二孩結紮的節育措施,帶環受孕,人工流產(不滿四個月)的給假15天。

  4、產假期滿後,上班母乳餵養嬰兒的,每天給上下午各半小時的哺乳時間,作正常出勤處理,獨生子女不滿5週歲患病住院可給予夫婦一方3—7天公假陪護。

  5、教職工本人生病住院,年內可給7天以內的病假(重大疾病患者,學校將酌情另行處理)。

  6、教職工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生大病,住院手術,可請護理假2天。另根據路程遠近,給予路程假,最多不超過4天。

  7、因工作調動或拆遷需要搬家的,給予2天以內的搬家假。另根據路程遠近,給予路程假,最多不超過4天。

  8、子女考上外地大學,一次性給予2天以內的護送假。另根據路程遠近,給予路程假,最多不超過4天。

  注:以上待遇假均為連續假,本市內一律不給路程假。對堅持上班,放棄待遇假的教職員工,學校計入個人年度考核,突出者學校將酌情給予獎勵。

  9、在不連續請假,不影響工作(最多隻能微調課表)的情況下,工齡10——20年,或工齡20年以上的教職工,每學年可有6天或10天的零星待遇假。

  (五)病(事)假期的計算

  連續病(事)假中遇假期的,假期後即上崗工作的,病(事)假算至假期前,假期後仍不能上崗工作的,則應將假期計入病(事)假時間。

  (六)教學紀律在年終獎和工資津貼的體現

  1、教職工病事假一律按30元/天的標準扣發,年終全勤獎按5元/天扣發。

  2、職工曠工,月工資津貼扣80元/天,年度全勤獎加扣40元/天。教師誤課、私自調課,工資津貼扣40元/節,年度全勤獎加扣20元/節。教師無故不參加教研活動,教職工無故不參加集會,一律按誤課一節論處。連續曠工15天以上,予以解聘。

  4、教師上課無教案、接聽手機和抽菸者,月工資津貼扣10元/次;年終獎加扣10元/次。

  5、教師上課遲到10分鐘及其以上,視誤課一節處理;遲到5分鐘以內,月工資津貼扣5元/次;遲到10分鐘以內,月工資津貼扣10元/次。早自習遲到5分鐘以上,停發早自習津貼,無故缺席者視誤課半節處理。遲到時間累計計入年終獎和年度目標考核中。

  6、教職工擅自拖延報表或計劃總結等而影響學校工作進度的,月工資津貼扣15元/天;年終獎,視情節一項扣20元—100元。

  7、未經授權,任何人私自向學生收取費用的,除退回全部費用外,月工資津貼扣200元,並承擔其行為造成的後果,不享受年終獎。

  8、體罰學生,除承擔其行為造成的後果外,視情節輕重,月工資津貼扣50——200元/次;年終獎扣50—200元/次。情節嚴重的,予以解聘。

  9、損壞公物(或保管不當造成損失),或收費失誤者照價賠償。

  10、吵架、打架的雙方,或在校內罵人、無理取鬧、惡意中傷他人或擾亂會場紀律者,除承擔其行為造成的後果外,工資津貼扣200元/次;年終獎扣50—200元/次。情節嚴重的,予以待崗或解聘。

  11、違反計劃生育者按國家計劃生育管理辦法執行。

  12、違反操作造成事故者,視情節輕重,月工資津貼扣50—200元/次;年終獎扣50——200元/次;情節嚴重的,予以解聘。

  注:違紀行為處理程式:部門調查——書面報告校長室——校辦備案、按章執行。

  教職工管理制度4

  為了加強學校管理,增強教職工主人翁責任感,充分調動教職工的工作積極性和創造性,進一步提高教育教學質量,推動學校全面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教職工的工作時間

  1、在規定的學期時間內,除法定節假日外均為教職工工作時間。

  2、根據有關規定,在節假日、寒暑假進行的政治業務學習、進修培訓及正常的社會活動也作為教職工的工作時間。

  二、批假規定

  1、婚假、產假、喪假等按國家相關規定批假。

  2、公差(指因公外出辦事、開會、學習培訓及參加其它公務活動):憑檔案或有關單位負責人的通知批假。

  3、住院病假須持縣級以上醫院證明等,按實際情況批假。

  4、事假、門診病假按實際情況批假。

  三、批假許可權

  1、校長請假由督導辦主任審批,並報副校長知曉。

  2、副校長和中層幹部請假由校長審批。

  3、教職工請假由校長審批,校長不在校時由副校長審批。

  4、請假三天以上(含三天)的須另報督導辦審批,一月以上的還須報教科局審批。

  四、批假程式:

  1、公差、短時請假(四小時以內)採用口頭方式,其他請假採用書面方式,書面假條由辦公室統一印製。所有請假經審批後報值周領導登記。

  2、住院病假由分管領導安排人員代理工作,其他假項由請假人自行聯絡人員代理工作並報分管領導備案,否則不予准假。

  3、請假須提前進行。確因特殊原因無法及時書寫假條,假後歸校應及時補上;續假的按請假程式提前辦理。

  4、請假手續辦理完畢後,請假人應口頭向沒有參與批假的領導說明請假情況,以便於工作安排。

  五、相關說明:

  1、上班考勤分為出勤、曠工、請假(公差、病假、事假)、遲到、早退等專案;會議活動及崗位工作分為出勤、曠課、遲到、早退等專案。

  2、崗位工作考勤時,教學人員出勤以節為單位,由值周領導和教導處負責登記;行政後勤人員出勤以天為單位,由值周領導和副校長登記;各種會議、學習培訓、活動以次為單位,由辦公室和組織者負責登記。所有教職工出勤情況由辦公室統計彙總。

  3、相關領導必須嚴格、準確考勤,以便於落實學期獎勵性績效工資(另行制定《教職工出勤考核辦法》)。

  4、無正當理由拒絕接受學校分配的工作,按曠工論。經常曠工者,學校上報有關部門處理。

  5、本制度從XX年2月25日起執行。

  教職工管理制度5

  為了加強我校教職工考勤管理,建立規範的考勤管理秩序,根據上級部門教職工管理辦法的有關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假

  1、婚假:教職工符合法定年齡,婚假為15天。

  2、產假:女教師產後給一個學期產假。或者憑孩子出生證明,從出生第一天起含寒暑假連續放假168天。男教師妻子在政策內生育,可給護理假15天。

  3、喪假:凡教職工父母公婆、岳父母病故者,給喪假7天,其他親屬的給喪假3天。

  4、住院假:教師因病住院,憑醫保結賬單據,可按住院時間給予批假,屬於手術治療的,報銷後自費在一萬元以上的,可增加15天修養假。

  5、考試培訓假:教職工參加教學業務方面的各類培訓、進修,考試期間一律為公假。

  6、小產假:女職工懷孕2個月以內流產的,根據醫務部門的意見,給予15天的產假;懷孕3個月以內流產的,給予20天產假;懷孕4個月以內流產的,給予30天的產假;懷孕4個月以上流產者,給予42天產假。具體細則補充如下:

  (1)小產假期間,含雙休日,含五天公假。

  (2)流產時間認定以縣級以上醫院診斷證明為準。

  7、關於公假的補充說明:

  (1)以上六種情況在固定期限內屬於公假,超出時間的按病事假對待。

  (2)進修、培訓超過20個工作日的,其他公假超過10個工作日,不享受學期滿勤獎。

  二、人文假

  1、病事假:教師在家休病或有特殊情況,不能正常上班,按以下標準給予扣除:1—5天內為公假,學校將給滿勤教師每天獎勵1000元;6天以上每天扣除50元,不超半個月者,可去休息日記扣;超過半個月者連同節假日連續記假。

  2、親情假:教師父母、子女在縣城內醫院住院期間,教師向教導處提出申請,學校只考勤教師的上課和會議情況,不考勤其在崗情況。如外出治療者,按事假對待;子女當年參加高考的教師,在高考學期可提前離校一節,但不能影響課堂、會議、公開課聽課。

  三、崗位管理

  1、守職管理

  (1)學校在隨機查崗時,教師不在學校,且未向教導處請假,進行不同標準的經濟懲處。凡在工作時間查崗不在單位的,每次扣除100元。

  (2)一學期內,在學校臨時查崗中有3次不在學校的教師,停發一個月的績效工資;超過5次的,停發半年績效工資。

  (3)教師曠工一天者扣除200元,超過連續三個工作日或累計5個工作日的停發一學期的績效工資,並按上級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4)教師經常性遲到早退,經教育仍不改正者,可進行一定程度的經濟或組織處分。

  2、課堂管理

  教師隨意脫離課堂,按曠工半天對待,扣除100元,一學期達到3次停發一個月績效工資,3次以上停發一個學期的績效工資。

  3、會議管理

  (1)教師因事不能參加學校的各類會議,請假一次扣除20元,曠會一次扣除100元,當日請假者不累加扣除。

  (2)會議尚未結束,提前請假離會的扣除10元,擅自離會的按曠會對待。

  (3)教師因頂課誤會的需向組織會議的領導提前請假,方不予扣除。

  4、公開課管理

  學校安排的公開課活動,本教研組的人員必須全員參與。請假不到者,每節扣除20元;擅自不到者,按曠課對待;因為頂課或領導成員外出工作,不能聽課的需向教研組長提前請假,方不予扣除。

  四、審批許可權

  教職工請假5天內由教導處審批;6—30天由校長審批;一個月以上本人寫申請,學校提出意見,報教育局審批。

  五、相關補充

  1、學校每學期給滿勤教師獎勵1000元,作為考勤的基礎性獎勵。

  2、校聘教師滿勤獎勵與在編教師相同,請假在六個工作日以上每天按50元計扣,請假超過一個月按天工資平均數計扣,曠工曠職同其他教師一樣。

  3、教職工一學期內請假在一個月以上者取消當年評優晉級資格。

  4、班主任請假在10個工作日以內,班主任津貼正常發放,超過10個工作日每天扣除班主任津貼20元,滿一個月者,班主任本月津貼自然取消。

  5、臨時替代班主任工作者,按具體工作日每天補助20元,連續兼任一個月以上,領取本月班主任所有津貼。

  6、教師臨時頂課標準為:有作業科目(語數英科)每節課為20元;無作業科目及數輔、晨讀每節課為15元;一般性照課每節為10元。

  7、學期中途因人事變動,學校進行的工作調整,教師新增加的課時不按上條對待,如工作量較重的可給予一定工作補貼。

  8、學校集體安排的加班、開會等,教師出現缺勤、曠工情況,一律按上班時間缺勤、曠工對待。

  9、教師有事需要提前向教導處請假,在崗位檢查過程或簽到期間打招呼者,請假無效。

  10、實行四簽到計扣辦法:學校實行四簽到後,教師未簽到20次以下,每次扣除10元,超過20次後,每次扣除20元。

  11、日常考勤由值月領導或其他領導負責;集體會議由教導主任負責;教研會、公開課由教研組長負責。

  12、教職工請假在42天以下,由本人自己選擇臨時代課教師,學校支付代課補助;如本人拒絕安排,由學校安排代課教師,代課補助從本人績效工資中扣除。

  教職工管理制度6

  一、全體教職工必須自覺履行崗位職責,堅守工作崗位。

  二、上班、下班時間規定

  上班:上午和下午上班,必須在第一節預備鈴打響前到崗。

  下班:按作息時間表第四節課、第八節課畢時間為下班時間,第四節、第八節無課的教師或教輔人員可提前15分鐘下班。

  早晚輔導:凡有輔導任務的教師必須提前5分鐘到崗。

  三、嚴格請假制度,堅持做到有事先請假,請假後再離崗。

  四、嚴格加強出勤管理,加大查崗力度。學校辦公室全面負責教職工的出勤管理,教務處分管教師和教輔人員的出勤,政教處分管生活教師、清潔工、校醫、門衛的出勤、總務處分管食堂職工和後勤服務人員的出勤。門衛將對教職工上下班不按時進出校門的情況以及白天工作時間私自走出校門的情況進行詳細記載,以作為在崗考核的重要依據。教職工在白天工作時間內非因公出校門,一律以離崗論處。

  五、堅持出勤與工資掛鉤:上班遲到、早退一次或上課、輔導遲到、早退一次扣工資20元,曠課一節扣工資50元;曠工1天扣工資100元,曠工2天扣除總工 資的50%,曠工3天扣除當月全部工資,曠工4天作辭退處理。

  教職工管理制度7

  根據鄉人民政府加強教師考勤管理的通知,以《鄉學校管理規定》作為依據,為了保證學校教學秩序更加正常,特制定以下教職工考勤制度。

  1、教師要嚴格按照總課表上課,嚴格按照作息時間開展工作,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不曠課,不私自調課。私自調課者,一經查出,以曠課記勤。

  2、教師有事有病要請假,請病假或請事假應先寫好假條經行政值日審批,經批准後自己請好教師代課,並在請假條上註明代課人,方可離開。沒有請假條的以曠課記勤。如果代課人缺勤,請假人與代課人雙方都按缺勤記錄。如果請假人因特殊情況需要教務處安排教師代課的,請假人必須以每節課10.00元的代課費先交錢到學校。其中事假每次不能超過兩天(含兩天),請病、事假三天以上者,請假條由中心校審批。

  3、對於因請事假太多而無法完成教學任務的教師,學校將拒絕批假,重病假經上級主管部門批准,有縣級醫院以上證明的,由教務處安排教師代課。

  4、婚假、喪假、產假護理等按有關規定請假,請假期間由教務處安排教師代課;產假按有關規定請假,請假期間課程由學校安排。

  5、因公事由學校安排外出開會、辦事等公假,出差人應在行政執日教師處登記,註明做什麼公事,並由教務處安排教師代課。

  6、由教務處安排教師代課的課時,代課教師每節課可從學校領取代課費10.00元。

  7、為儘量避免了考勤記錄出現漏洞,避免教師在上報考勤時鑽空子。教職工考勤記錄採取由學校行政班子嚴格公平公正記勤為主,學校教師互相監督為輔,學生參與監督的形式開展考勤記錄。教師相互監督需發現時當場舉報,過時無效。學生監督由班幹部在上課5分鐘以後向學校行政執日教師舉報。

  8、教師出勤記錄情況,學校於每月2日前向全校教職工公佈,並經學校校務會研究決定,簽字蓋章後於每月2日上報到鄉中心校,由鄉中心校統一上報鄉政府。教師的各種缺勤記錄,由鄉政府根據《平山鄉學校管理規定》第55條相關條款執行懲罰。

  教職工管理制度8

  一、公假

  1、婚假:教職工符合法定年齡,婚假為7天。

  2、產假:女教師產前產後給假98天,凡符合晚婚晚育生育第一胎,並領取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增加30天,如系難產或多產者,產假增加十五天。男教師妻子在政策內生育,可給護理假10天。

  3、喪假:凡教職工父母、公婆、岳父母病故者,給喪假7天,主要親屬的給喪假3天。

  4、住院假:教師因病住院,憑醫保結賬單據,可按住院時間給予批假,屬於手術治療的,花費在一萬元以上,可增加15天修養假。

  5、考試假:教職工參加教學業務方面的各類培訓、進修,考試期間一律為公假(提供相關證明)。

  說明:

  (1)以上五種情況在固定期限內屬於公假,超出標準的按病事假對待,記扣標準按固定標準執行。

  (2)住院超過10個工作日,進修、培訓超過30個工作日的,不享受學期考勤獎。

  二、其他假

  1、病事假:教師在家休病或有特殊情況,不能正常上班,按以下標準給予扣除:1---5天內為公休假,學校將給滿勤教師每天獎勵40元;6天以上每天扣除60元,不超半個月者,可去休息日記扣;超過半個月者連同節假日連續記假。

  2、哺乳假:教師產假滿後,由於身體原因可給一學期的哺乳假,哺乳假期間不享受30%的校管績效工資。

  3、親情假:教師父母、子女在城內醫院住院期間,教師向教導處提出申請,學校只考勤教師的上課和會議情況,不考勤其在崗情況。如外出治療者,按事假對待;子女當年高考,教師每天可提前離校一節,但不能影響正常工作。

  三、其他考勤

  1、守職管理:

  (1)學校在隨機查崗時,教師不在學校,且未向教導處請假,進行不同標準的經濟懲處。凡在晨讀或數輔時間返校的,每次扣除10元,在綜合評價中扣除一分;其他時間查崗不在單位的,每次扣除50元,扣除綜合評價分5分。

  (2)凡一學期內,在學校臨時查崗中有四次不在學校的教師,停發一個月的校管績效工資;超過10次的,停發半年校管績效工資。

  (3)教師曠工一天者扣除200元,超過三個工作日或累計5個工作日的停發一個月的績效工資,並按上級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4)教師經常性遲到早退,經教育仍不改正者,可進行一定程度的經濟或組織處分。

  2、課堂管理:

  教師隨意脫離課堂,按曠工半天對待,扣除100元,一學期超過三次停發一個月績效工資。

  3、會議管理:

  (1)教師因事不能參加學校的各類會議,請假一次扣除40元,曠會一次扣除100元,如當日請假者不累加扣除。

  (2)會議尚未結束,提前請假離會的扣除30元,擅自離會的按曠會對待。

  (3)教師因為頂課誤會的需向組織會議的領導提前請假,方不予扣除。

  4、公開課管理:

  (1)學校安排的公開課活動,本教研組的人員必須全員參與。因請假不到者,除不累加扣除外,每節扣除20元;擅自不到者,按曠課對待;因為頂課或領導成員外出工作,不能聽課的需向教研組長提前請假,方不予扣除。

  (2)校長按每學期聽課40節標準考核,少一節課扣除20元;專職總務人員不考核聽課情況。

  四、審批許可權:

  教職工請假5天內由教導處審批登記,並負責安排教學任務;6——30天由校長審批;一個月以上由本人寫申請,學校提出意見,報教育局審批。校委會成員請假在一個月內由校長審批,一個月以上由本人寫申請,校長提出意見,報教育局審批。

  五、相關補充

  1、學校每學期給滿勤教師獎勵200元,作為考勤的基礎性津貼。其他缺勤按考勤管理辦法在學期績效工資中扣除。

  2、臨時代課教師請假的記扣標準為其他教師的一半,曠工曠職同其他教師一樣。

  3、教職工一學期內請假在一個月以上者取消當年年度考核及職稱評優資格。

  4、男55週歲,女50週歲以上的教師,如因病需請假,由本人提出申請,透過縣級四部門審批,方可請假或提前離崗,財政工資全發,學校待遇不給。

  5、班主任請假在10天以上者,每天另扣除班主任津貼10元,滿一個月者,班主任本月津貼全部取消。

  6、臨時替代班主任工作者,每天補助10元,連續兼任一個月,領取本月班主任所有津貼。

  7、由學校安排教師臨時接替他人上課者,每節課補助20元(含作業批改;輔導課不另外計課時),如透過多人相互調課的,按照課時差距給予補貼。如不進行新課教學,照班者每節課補助5元。

  8、學期中途因人事變動,學校進行的工作調整,教師新增加的課時不按上條對待,如工作量較重的可給予一定工作補貼。

  9、學校集體安排的加班、開會等,教師出現缺勤、曠工情況,一律按上班時間缺勤、曠工對待。

  教職工管理制度9

  (一)園長崗位職責

  1、認真學習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和上級主管部門的規定,全面貫徹執行《幼兒園工作規程》、《幼兒園管理條例》和《幼兒園教育指導綱要》。

  2、負責建立、完善並組織執行各項規章制度,保證園內各項工作的有序進行。

  3、負責主持制定全園工作計劃,領導教育、衛生、保健、安全保衛、家長工作,定期深入第一線,檢查全園各項工作的實施情況,每學期聽課達到60次以上。學期末對全園工作進行總結。

  4、做好教職工的思想工作,經常對全園教職工進行職業道德教育,把師德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結合起來,提高他們的政治覺悟,為教師的工作、學習創造條件,維護他們的合法權益。

  5、負責全園教職工的聘任、調整園內工作人員結構,指導、檢查和評估教師以及其他工作人員的工作,定期對保教工作人員進行德、能、勤、績的考核,並根據考核情況給予獎懲。

  6、定期召開園務會和全園會,瞭解保教工作情況,加強民主管理和監督。

  7、負責園所建設的長遠規劃工作,制定幼兒園發展目標,努力改善辦園條件。

  8、及時瞭解國內外有關托幼工作的資訊動態,關注幼兒教育發展的新動向,不斷吸取經驗,改進工作。

  (二)保教主任崗位職責

  1、領導全園教育教學工作,根據《幼兒園教育指導綱要》,結合本園特點制定教育教學工作計劃,期末寫好工作總結。指導各班班長制定好學期、月、周計劃,並及時收回存檔。

  2、做好教師的思想和業務培訓工作,根據教師實際情況組織實施培訓活動,加強青年教師的培養。定期對保教人員進行業務考核。定期批閱教師的觀察記錄和備課本,並根據存在的問題對教師進行專題培訓。

  3、負責全園的教研工作,學期初制定全園教研工作計劃,學期末寫好教研工作總結。結合實際有目的、有計劃地開展園本教研,指導教研組長開展好教研活動。

  4、經常深入到各班,瞭解環境創設、常規培養、教育教學、衛生保健等工作的開展情況,指導教師提高教育教學水平。每學期聽課達到60次以上。

  5、負責園內的家園共育工作,督促各班教師做好日常的家園聯絡工作。

  6、協助園長做好保教人員的思想工作,鼓勵並支援保教人員在教育實踐中大膽創新。工作中能以身作則,在各方面為教師們起到示範作用。

  7、依據需要做好教材教具的計劃和購買工作,並指導資料員保管好圖書、教材、教具等,為教師提供方便。

  (三)班長崗位職責

  1、全面負責本班教育教學、衛生保健、財產保管、家園合作等工作,根據《幼兒園教育指導綱要》及實施細則提出的要求,結合本班實際,制定教育工作計劃,並認真執行,學期末寫出本班保教工作總結。

  2、帶領本班教師認真執行幼兒的一日生活作息制度,科學合理地安排好、組織好幼兒的一日生活,注重幼兒生活常規培養,確保幼兒身心健康成長。

  3、與本班教師、保育員團結協作,搞好所在班級教育、衛生、保健及生活護理等工作。

  4、主持召開班務會,共同商討班記憶體在的問題,制定切實可行的措施,用研究的態度與兩位教師共同搞好班內的各項工作。

  5、帶頭堅持正面教育的原則,尊重幼兒,積極啟發誘導,嚴禁體罰和變相體罰,發現本班教師有違反師德行為應立即制止。

  6、以身作則,有顧全大局、無私奉獻的精神,自覺遵守並督促教師遵守園內各項規章制度。

  7、帶頭積極參加教研活動及學習,不斷提高自身素質及班級管理水平,定期向園長彙報本班各項工作情況。

  8、樹立安全意識,教育和督促班內教師堅守崗位,遵守各項安全制度,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

  9、主動做好家園共育工作,向家長宣傳正確的教養方法,和教師一起認真填寫“家園聯絡手冊”,經常與家長保持聯絡,爭取家長理解和支援。

  (四)教研組長崗位職責

  1、協助保教主任管理本年齡組的教育教學工作。

  2、注重業務學習,並加強自學,在園本培訓中積極表現,大膽發言,為教師做榜樣。

  3、負責組織本年齡組集體性的教研活動,要求提前制定活動方案,做好每一次活動記錄。

  4、指導本年齡組教師搞好教育教學,幫助教師提高教學研究水平,每學期聽本組教師的活動最少一次。

  5、根據本組教研活動的開展情況,向保教主任提出教育教學方面的建議。

  6、負責向本教研組人員傳達領導的工作安排和要求,帶頭執行園領導的工作決議,帶動本組人員完成園領導交給的各項工作。

  7、每學期根據園內的計劃及本組的實際情況,制定出本組的教研活動計劃,學期末上交總結。

  8、協助園領導完成臨時性的工作。

  (五)教養員崗位職責

  1、認真貫徹《幼兒園教育指導綱要》,依據《快樂與發展課程》並結合本班幼兒的年齡特點和個體差異,制訂教育工作計劃,並認真實施,促進幼兒身心和諧發展。

  2、嚴格執行幼兒一日作息制度,注重常規培養,科學合理地安排幼兒一日生活。

  3、嚴格執行幼兒園安全、衛生保健制度,時刻注意幼兒安全,認真交接班並填好記錄。指導並配合保育員管理本班幼兒生活和做好衛生保健工作,做到教中有保、保教並重,培養幼兒良好的生活衛生習慣,減少各種疾病的發生。

  4、按計劃備課,做好活動前的一切準備工作,隨時接受園領導及上級部門的檢查及指導。

  5、為幼兒創設與保教要求相適應的良好的生活學習和遊戲環境,寓教育於遊戲之中,開展內容豐富形式多樣的教育活動,發揮環境的教育作用。

  6、與家長保持經常聯絡,有目的有計劃地做好家訪、家長開放等活動,經常向家長彙報幼兒在園的表現,共同配合完成教育任務。

  7、積極參加政治學習、園本培訓和教研活動,並做好學習記錄,不斷提高自身政治、文化、專業水平。

  8、認真觀察幼兒並寫好觀察記錄、案例分析或教育隨筆,根據幼兒發展情況隨時調整教育計劃和內容,經常進行教育教學反思,研究改進措施,提高教育教學質量。

  (六)保育員組長崗位職責

  1、模範履行保育員崗位職責,自覺遵守衛生保健工作和各項常規,成為保育員中的典範。

  2、負責保育員的培訓工作,每兩週組織保育員學習一次,並做好學習記錄,每學期初組織保育員學習崗位職責和工作流程。

  3、與保健醫一起每週檢查一次各班的環境衛生。

  4、主動了解各班的保育工作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向領導反饋並提出改進建議。

  5、主動學習專業知識,增強保教結合意識,積極參與教科研活動。

  6、服從領導安排,協助園領導完成各種任務。

  (七)保育員崗位職責

  1、負責本班房舍、裝置、環境的清潔衛生工作,室內做到空氣清新、物品擺放整齊、幼兒床鋪整潔,為幼兒創設舒適、乾淨、有益於幼兒健康成長的生活環境。

  2、在保健醫和主班教師指導下,嚴格執行幼兒園安全、衛生保健制度,認真做好餐具、玩具、用具的日常消毒工作。每天定時沖洗廁所,保持廁所內清潔無異味。

  3、熟悉本班教育計劃,做好活動準備和收拾工作。協助主班教師搞好環境佈置、組織各項教育活動。

  4、經常觀察幼兒情緒、食慾、睡眠及大小便情況,發現病情及時報告保健醫,並與家長取得聯絡。認真填寫好交接班記錄。

  5、全面、細緻地管理幼兒生活,培養幼兒良好的生活衛生習慣。做好幼兒進餐護理工作,負責指導值日生工作。做好防暑降溫和防寒保暖工作,根據天氣變化及時為幼兒增減衣物。對體弱兒要作特殊照顧。

  6、樹立保教結合的意識,配合主班教師對幼兒進行教育,在一日生活的各環節對幼兒實施教育。

  7、與家長保持經常聯絡,協助主班教師做好家訪、書寫家園聯絡等工作,經常向家長彙報幼兒在園的表現,共同配合完成教育任務。

  8、負責領取和保管本班所需物品,妥善保管幼兒衣物和本班的裝置、教具,不得丟失,做到勤儉節約,包括水、電、日常用品。

  9、積極參加政治學習和園本培訓,並做好學習記錄,不斷提高政治素養和專業水平。

  (八)保健醫崗位職責

  1、根據衛生部門的要求與《規程》、《綱要》的有關規定,制定幼兒園的衛生保健工作計劃,協助園長組織實施有關衛生保健方面的法規、規章和制度,並監督執行。

  2、貫徹“預防為主”的方針,認真做好晨、午檢,做到一看、二摸、三問、四查,對患病幼兒及時做好妥善處理,指導體弱兒護理工作。發現傳染病要及時與班級教師和家長聯絡,指導保育員做好消毒工作,同時做好隔離、登記工作,爭取有效措施防止蔓延。並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3、負責指導調配幼兒膳食,經常深入班級瞭解幼兒進餐情況,做好記錄,並與食堂、採購協調一致不斷改善幼兒伙食,制定營養均衡的食譜,保證幼兒有足夠的營養。

  4、負責督促各班搞好環境衛生,每週進行一次全園衛生檢查,做好分析評比工作。指導食堂人員搞好飲食衛生和飲食用具消毒工作。

  5、督促各班嚴格遵守幼兒一日作息制度,指導各班做好防暑降溫和防寒保暖工作,定期檢查各班戶外活動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提出改進意見和建議。

  6、做好衛生宣傳工作,每月更換一期文章向家長介紹衛生保健知識。

  7、負責醫務室的醫療器械、用具、藥品的使用和保管,以防發生事故。經常督促、檢查各班用具的`消毒情況,做到有檢查、有記錄。

  8、認真鑽研業務,學習《規程》和《綱要》,以進一步瞭解幼兒教育工作特點,更好地做好本職工作。

  (九)食堂班長崗位職責

  1、全面負責幼兒食堂的組織管理和協調工作,對食堂的環境衛生、食品衛生安全和幼兒伙食質量負責,保證食堂工作的正常運轉。

  2、對幼兒膳食安排做到心中有數,按食譜做飯,對所需食品要提前開出選單,交付食品採購人員採買。

  3、嚴格執行食品衛生制度,嚴把採購驗收關,確保食品原料的食品質量。嚴把食品加工關,確保食品衛生安全,杜絕食物中毒事故的發生。

  4、嚴格執行幼兒園衛生保健制度,督促食堂人員按各班幼兒出勤人數準備餐具,保證每位幼兒一盤一碗,吃麵食時為每桌幼兒準備一個大盤以方便幼兒自取食物。

  5、帶頭鑽研業務,不斷提高烹調水平。與保健醫一起進行幼兒伙食的分析和調配工作,帶頭到各班瞭解幼兒進餐情況,不斷髮現問題改善幼兒伙食,確保幼兒吃飽吃好,獲取足夠的營養。

  6、協助園領導加強食堂工作人員的思想政治工作,充分調動食堂工作人員的積極性,努力提高服務水平。

  (十)食堂工作人員崗位職責

  1、樹立一切為幼兒服務的思想,不斷增強責任意識,遵守操作規程,嚴格按食譜做飯,保證幼兒攝取足夠的營養,促進幼兒身體健康發育。

  2、努力鑽研業務,不斷提高烹調技術,根據幼兒生理和年齡特點製作營養豐富、易於消化、適合幼兒的飯菜,做到色、香、味俱全,米飯軟硬適當,麵食品種多樣,能夠激發幼兒的食慾。

  3、嚴格執行營養衛生要求,掌握有關營養知識,青菜先洗後切,做到無沙、無塵、無雜質,食具餐餐消毒,生熟分開,不得把有問題的原料加工製作,不能把腐爛變質食物發放到班上,嚴防食物中毒。

  5、搞好廚房的清潔衛生,保持廚房環境乾淨、整潔,地面乾燥清潔,門窗無油膩、玻璃明亮,物品擺放整齊,做到生熟分開。廚房用具要定期擦洗乾淨。

  6、上班時不脫崗做私事,不吃拿幼兒食品。做到公私分明,團結協作,努力提高服務質量。

  7、注意節油、節水、節電,愛護公物,注意安全,做好防火、防盜、防毒、防腐工作。下班後要關好煤氣、鎖好門窗。

  (十一)食堂管理員兼採購員崗位職責

  1、認真執行“職業道德規範”,負責食堂全面工作。切實做到“一切為了孩子”,做好採購和管理工作,保證幼兒健康。

  2、負責全園各種物品、用具的計劃、購買工作,關心集體利益、儘量做少花錢、多辦事,節約開支,減少浪費,瞭解市場情況,購買物品符合園內使用要求,保質保量,價格合理。

  3、認真按食譜購買當日所需食品,對庫存物品心中有數,防止積壓或短缺。

  4、嚴格執行食品衛生法,對採購的食品質量負責,不買腐爛變質食品,保證新鮮、份量足,經濟實惠。

  5、購買物品當場驗收,嚴格執行財會制度,手續齊全,定期結帳。嚴禁利用工作之便牟取私利。

  6、定期組織召開伙委會,制定、更換食譜,與大家共同研究採購、幼兒伙食質量問題,虛心聽取意見,不斷改進工作。

  7、安排一定時間到食堂協助炊事員工作。

  (十二)修繕人員崗位職責

  1、負責園內各部位設施、裝置的檢查修繕工作,確保正常使用。

  2、負責園內的日常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並做好檢查記錄。

  3、協助室外保潔人員做好戶外的衛生保潔工作,每天清理院子及綠化帶中的菸頭等各種雜物,發現不潔之處及時清理,保證院落的乾淨整潔。

  4、負責院內花草樹木的管理工作,定期翻土、澆水,做好日常維護保證生長良好。

  5、負責大型玩具的清潔工作,定期沖刷保持整潔。

  6、負責男廁所的環境衛生工作,每天進行清掃,便池無尿鹼,水池、牆壁、門窗等乾淨,清潔工具擺放有序。

  7、服從領導安排,完成園內交給的各項臨時性工作。

  (十三)保潔人員崗位職責

  1、負責全園環境的清潔衛生工作,保證環境及各種設施的整潔。

  2、負責三個公共衛生間的衛生清掃工作,要求室內無異味、無蚊蠅,清潔工具擺放有序,便池無尿鹼,水池、牆壁、門窗等乾淨。

  3、每天打掃大會議廳的衛生一次,保持地面、桌椅、窗臺、圍欄的整潔。會議之後及時清掃。

  4、每天擦一次樓梯、扶手、三個大門處的地面和窗框。

  5、負責全園大廳的保潔工作,包括大廳內的窗臺、暖氣、電器、滅火器、電燈開關等,發現不潔之處及時清掃。

  6、根據需要隨時開關樓內各處的照明燈。

  7、服從領導安排,完成園內交給的各項工作。

  (十四)保安人員崗位職責

  1、堅守工作崗位,實行坐班制,嚴禁擅離職守。

  2、早晚孩子入園和離園時在門口巡視,如發現幼兒單獨出門要立即攔住幼兒,保證幼兒安全。平時鎖好大門,看好小門,防止幼兒走失。

  3、負責園內報刊雜誌及書信的收發工作,不得遺失,不得出差錯。

  4、負責幼兒園門內及門口三包區域內的衛生工作,每天早上清掃一次,平時注意保潔,隨髒隨掃。看管好院內草坪,禁止踩踏、倒髒水入內。

  5、隨時提高警惕增強安全意識嚴防壞人破壞,除本園工作人員、幼兒及家長,未經聯絡的外來人員進園一律要進行登記。嚴禁有問題的人員進入園內,防止意外傷害事件的發生。

  6、除教學需要外,凡是園內財產,不能搬出園外。

  7、對幼兒、家長及外來人員,說話要和氣、熱情、有禮貌。

  8、晚上幼兒離園後進行一次安全檢查,關閉樓內多餘的照明燈,節約用電,發現問題及時聯絡相關人員進行解決。

  9、我園為禁放單位,在元旦、春節期間在轄區內要進行日常看護和加強巡視,發現有非法燃放煙花爆竹的人員,要及時制止,防止火災的發生。

  教職工管理制度10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強化教職工勞動紀律,杜絕曠工、失職、浪費等違紀行為,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合於本校全體教職工,包括兼職教師和臨時工。

  第二章請假

  第三條:法定假

  1、教職工在結婚、辦理喪事、生育小孩期內,可辦理法定請假手續。

  2、教職工在法定期假期內,不影響評優評先,不影響基礎工資、效益工資、獎金,享受有關福利,但不發崗位津貼。法定期假期內請假人的工作由學校統一調配。

  3、學校鼓勵教師在法定期假期內上班,上班作加班處理。

  4、法定假期的期限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婚假:3天。晚婚(男、女雙方分別滿25歲,23歲以上結婚為晚婚)15天。

  喪假:請假人父母、岳父母、配偶去世可辦理喪假手續,5天。

  產假:51天,晚婚者增加12天,晚育(已婚婦女二十四周歲以上生育第一個孩子為晚育)增加三十天,在產假期間領取獨生子女證的,另增加產假三十天。我校女職工於預產期前十天辦理產假請假手續,休假一個學期,最長不超過六個月(含寒暑假),如涉及到跨度兩個學期的,按一個學期(6個月)的假休滿(含寒暑假)。

  5、如需要超過法定假期限者,必須按事假辦理請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論處。

  第四條:病假

  1、教職工患病需要住院或不能堅持工作,憑醫院證明辦理病假手續。

  2、一次性請病假一個月以上(含一個月)(病假請假天數計算含雙休日在內)者,只發基本工資,不享受病假後一年的學校所有福利待遇(特殊情況另行處理,如因公受傷、精神分裂症等)。全期病假累計每超過1個月以上者,扣除一個月效益工資;病假累計超過三個月以上者,扣除全年年終獎金的一半,不能評優評先;病假累計超過6個月以上者,扣除全年年終獎金,不能評優評先。

  3、每請病假一天按實際天數每天10元扣除當月崗位津貼,病假超過15天以上者,不發當月崗位津貼。

  4、病假期間的工作由學校統一排程。

  5、長期病休人員由本人申請,學校籤具意見,由教育局批准後,方可辦理長休手續。長休期間只發基本工資,不享受任何福利。

  第五條:事假

  1、教職工因事需要請假者,可以申請事假,事假必須事先一天辦理請假手續,否則以曠工論處。特殊情況需以電話形式向主管領導請假。

  2、凡事假必須自行調整好課務和相關工作並報告備案。

  3、事假按實際天數每天20元扣除當月崗位津貼。一次性請事假10天以上(含10天)(事假計算天數不含雙休日),請假人只發基本工資,不享受事假後一年所有學校福利。當月事假累計超過10天,不發當月崗位津貼。全年事假累計超過1個月以上,扣除年終獎金的一半,不評先評優。全年事假累計超過3個月,取消全年獎金福利,不評先評優,不晉升職稱。

  第六條:公差

  1、公差一律由黨政辦公室歸口管理、登記,並經校長室批准後方有效,否則以曠工論處。

  2、1天以內公差由科室派遣,由科室負責人向黨政辦公室申請、登記,報主管領導批准,超過一天的公差一律由校長批准派遣,黨政辦公室登記備案。

  3、公差人員必須履行請假手續,先填好出差請假表,到有關科室安排好工作。

  4、公差超過規定時間,如無特殊原因延期或未銷假者以曠工論處。特殊情況必須用電話與黨政辦公室聯絡,並獲得批准。

  5、公差人員的課務由學校統一排程。

  第七條:學習

  1、公派學習。根據工作需要由學校安排的外出學習為公派學習。凡寄發給個人的通知或其他地方索取的通知、電話通知、口頭轉達學校均不受理。公派學習視為出勤,不影響崗位津貼及其他福利待遇。公派學習期間的工作由學校負責安排。學習人員必須辦理請假手續。

  2、學歷培訓。教職工為達到合格學歷或取得第二學歷等方面的函授或脫產學習視為學歷培訓,一律憑有關通知辦理請假手續。培訓期間的工作由學校統一調配,視為出勤,不影響崗位津貼及其他福利待遇。在職教師經過批准自費讀研的,在未正式調出人事工資關係的情況下,可辦理停薪留職三年,三年後未回教學崗位的,按自動離職處理。(本規定出自《醴陵市中小學教師人事調動有關規定》)

  第八條:加班

  1、節假日根據工作需要,經學校領導安排了工作的人員,視為加班。加班人員必須認真履行職責,按時完成其工作任務。凡在正常工作量內未經學校派遣的不作加班。

  2、加班一律由科室負責人提出申請,報主管領導同意簽字,由校長批准。

  3、加班統一由黨政辦公室歸口管理。由科室負責人到黨政辦公室領取加班申請單,經領導籤具意見後交黨政辦公室存檔,黨政辦公室負責登記,月末彙總。

  4、未及時辦理加班手續或未經批准,一律不作加班處理。

  第九條:請假許可權及手續

  1、請假許可權:1天之內,由主管領導批准;超過1天,由校長批准,會議請假由會議主持人批准。

  2、請假手續:請假人到黨政辦公室領取請假條,由科室負責人、主管領導、校長簽字同意後,交黨政辦公室登記備案。凡涉及到教學工作的在交黨政辦公室前一律到教學管理科辦理手續。

  第三章常規管理

  第十條:簽到

  1、教職工上班期間必須按《醴陵市陶瓷煙花職業技術學校簽到管理規定》簽到。

  無故缺籤累計2次按曠工一天處理。

  第十一條:曠課、曠工

  1、任課教師要堅持教學第一的原則,不管有無正當理由,凡出現空堂現象均以曠課論處。

  2、凡教職工在作息時間內未經請假而不在工作崗位者,均以曠工論處。

  3、曠課一節扣除50元崗位津貼,且給予全校通報批評;曠工半天扣除50天崗位津貼。曠工一天取消全月崗位津貼,且相應扣除一個月的效益工資。曠課2節按曠工一天處理。

  4、全期曠工三天以上者,不計發效益工資和年終獎金,取消評先評優和晉升職稱資格。

  5、凡要求調動崗位的教師,必須按照組織程式辦理相關手續,在沒有辦理相關手續之前,不得擅自脫離原工作崗位。經組織批准而未按規定時間報到的,按曠工處理。

  6、教師無正當理由未辦理好請假、病休、停薪留職等手續脫離工作崗位的,一律按曠工處理,同時按照人事部《關於印發《全民所有制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辭職暫行規定》的通知第十三條規定並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一年連續曠工15天或累計曠工30天的,作自動離職處理。

  第十二條:遲到、早退

  1、教職工必須嚴格按作息時間上下班。未在規定時間內按時簽到或提前離崗者按遲到或早退處理,遲到或早退超過30分鐘作曠工半天。遲到、早退每次扣除崗位津貼5元。

  2、任課教師上課遲到或早退,每次扣除崗位津貼5元;超過5分鐘按曠課一節處理。

  3、凡學校召開的會議,每遲到或早退一次扣除崗位津貼5元,曠會一次扣除10元,請假(除學校安排工作者外)一次扣除5元。

  4、升旗按會議處理。

  第十三條:私自調課

  1、教師請假按相關規定辦理手續後,一律經由教學管理科簽字,屬學校安排工作的由教學管理科調整好課務。屬自行調整工作的由本人調好課後告知教學管理科備案待查,均不能私下調課。

  2、凡私自調課,調課人作曠課論處,被調課人扣除20元崗位津貼。

  第十四條:凡在上班時間內因特殊情況需臨時請假者,需向科室報告,徵得批准後,告知出勤管理人員假畢及時銷假,但不得超過2小時。2小時以內按正常出勤看待,超過2小時,需辦理請假手續,未辦手續者按曠工論處。

  第十五條:上班時間內嚴禁下棋、打撲克、玩麻將、炒股等,不得聚眾閒談,違者視情況每次扣除20元以上崗位津貼。

  第十六條:根據學校需要安排值班的人員,一律按規定履行職責。未履行好職責的除扣除值班津貼外,視情況扣除崗位津貼。

  第四章出勤考核及獎勵

  第十七條:實行按日簽到,分周公布,月末彙總的考勤登記制。

  第十八條:學校設立出勤管理崗位,歸口黨政辦公室管理。

  第十九條:負責出勤管理的人員,月末按彙總登記表算出個人出勤量,學期結束,彙總算出全期個人出勤量,張榜公佈並記入教師人事檔案。

  第二十條:設立50元每月的全勤獎,當月出滿勤的教職工,享受每人每月50元的全勤獎。當月請事假病假的教職工一律不享受出勤獎勵。

  第二十一條各科室都必須嚴格執行勞動紀律管理制度,不得徇私舞弊或為當事人辯解、說情,否則追究科室負責人的責任。

  第二十二條:學校不定期對勞動紀律情況予以檢查。凡在檢查中查出的問題,當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脫責任。

  第五章附則

  第二十三條:本制度於20xx年xx月xx日起執行。

  第二十三條:本制度解釋權屬學校校長辦公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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