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應急管理制度(通用6篇)

食品安全應急管理制度(通用6篇)

  在社會發展不斷提速的今天,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制度,制度是一種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那麼制度怎麼擬定才能發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食品安全應急管理制度(通用6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食品安全應急管理制度1

  (一)食品採購

  1、制定食品採購計劃。確定採購食品的品種、品牌、數量等相關計劃安排。

  2、選擇供貨商。要認真查驗供貨商的主體資格證明,保證食品的來源合法。

  3、簽訂供貨合同。與供貨商簽訂供貨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特別是出現食品質量問題時的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4、索取食品的相關資料。向供貨商索取營業執照、食品生產銷售的相關許可證、質量檢驗合格證明、進貨發票等材料,採用掃描、拍照、資料交換、電子表格等科技手段建立供貨商檔案備查。

  5、對食品進行查驗。具備條件時設立食品快速檢測室,對供貨商提供的食品進行檢測並做好詳細記錄。經查驗不合格的食品,通知供貨商做退貨處理。

  6、每一批次的進貨情況詳細記錄進貨臺帳,賬目保管期限為二年。

  (二)食品儲存

  1、食品銷售業務主要為廠家(經銷商)直接供貨給客戶,可不單獨設立倉庫進行食品貯存,小批次的食品進貨可短期存放於經營場所。

  2、詳細記錄食品入庫資訊。食品入庫要詳細記錄商品的名稱、商標、生產商、進貨日期、生產日期、保質期、進貨數量、供貨商名稱、聯絡電話等資訊。

  3、按照食品儲藏的要求進行存放。食品要離牆離地,按入庫的先後次序、生產日期、分類、分架、生熟分開、擺放整齊、掛牌存放。嚴禁存放變質、有臭味、汙染不潔或超過儲存期的食品。

  4、貯存直接入口的散裝食品,應當採用封閉容器。在貯存位置表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及聯絡方式等內容。

  5、食品出庫要詳細記錄商品流向。銷售的情況應建立銷售臺帳,詳細記錄購買方的資訊,以備查驗,賬目儲存期限為二年。

  6、每天對庫存食品進行查驗。發現食品有腐爛、變質、超過保質期等情況,要立即進行清理。

  7、每週對倉庫衛生檢查一次。確保庫房通風良好、乾淨整潔,符合食品儲存要求。

  8、設定待召回(退回、銷燬)食品存放區域並明示。變質食品設立專門的容器進行保管。不得同合格的食品混放在一起,以免造成汙染。

  9、食品與非食品、生食與熟食應當有適當的分隔措施、固定的存放位置和標識;

  10、貯存冷藏、冷凍等有溫度要求的食品,有滿足其溫度要求的裝置設施;

  (三)食品運輸

  1、食品運輸必須採用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專用運輸工具,運輸車廂的內倉使用抗腐蝕、防潮、易清潔消毒的材料。運輸冷藏、冷凍食品應使用專用冷藏、冷凍裝置或車輛。

  2、運輸食品時運輸工具和容器要清潔衛生,並生熟分開,運輸中要防蠅、防塵、防食品汙染。

  3、在裝卸所採購的食品時要講究衛生,不得將食品直接與地面接觸。

  4、直接入口的散裝食品,應當採用密閉容器裝運。不得把直接入口的食品堆放在地面或與需要加工的食品原料和加工半成品混放在一起,防止直接入口的食品受到汙染。

  (四)食品銷售

  1、每天對銷售的食品進行查驗。銷售人員要按照食品標籤標示的警示標誌、警示說明或者注意事項的要求銷售預包裝食品,確保食品質量合格和食品安全。

  2、對即將到達保質期的食品,集中進行擺放,並作出明確的標示。

  3、用於食品銷售的容器、銷售工具必須符合衛生要求。

  4、銷售散裝食品,應當在散裝食品的容器、外包裝上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經營者名稱及聯絡方式等內容。

  5、銷售散裝、裸裝食品必須有防蠅防塵設施,防止食品被二次汙染。

  6、銷售的情況應建立銷售臺帳備查,賬目保管期限為二年。

  (五)不合格食品退市

  1、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在食品經營中發現經營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或接到執法部門、生產企業的召回通知,應當立即停止營業,下架封存,做好登記,並及時通知政府監管部門。通知相關生產經營者或供貨商,並記錄停止經營和通知情況。

  2、在經營場所向消費者公示召回食品的名稱、批號等資訊,並安排專人處理消費者退貨事宜。

  3、被召回食品,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應當進行無害化處理並予以封存,做好記錄,嚴禁再次流入市場。

  4、召回及封存食品的情況要及時通知供貨商及政府監管部門。

  5、不合格食品的處置。與供貨商有合同約定的,按照約定執行。政府監管部門有明確要求的,按照政府部門的通知要求進行處置。

  6、政府部門命令召回的不合格食品,其召回和銷燬處理流程依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及政府監管部門的通知要求執行。

  7、不合格食品退換貨、下架封存、召回等處置資料,要建立專門的檔案進行保管,以備查驗。

  食品安全應急管理制度2

  為了有效預防和有序處置流通環節食品安全事故,維護食品市場秩序,保障食品市場消費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以及國家工商總局《工商行政管理系統市場監管應急預案》、《工商行政管理系統流通環節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等,制定本制度。

  一、堅持預防為主,有效防範食品安全事故

  (一)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要高度重視食品安全預警和應急處置工作,堅持預防與應急相結合,常抓不懈,防患於未然,認真做好預警和應急處置的各項準備工作。

  (二)縣級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同級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實行分級負責,建立健全條塊結合、屬地管理為主的食品安全預警和應急處置管理體制,及時有效地做好預警和應急處置工作。

  (三)縣級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要切實加強對預警和應急處置工作的組織領導。建立健全抓落實的工作機制,確保組織領導、工作任務、工作措施、工作責任、人員力量等落實到位。

  二、完善食品安全預警和應急方案,建立健全工作落實機制

  (四)縣級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要按照範圍、性質和危害程度對食品安全事故實行分級管理,食品安全事故分為Ⅰ級、Ⅱ級、Ⅲ級和Ⅳ級。縣級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要按照同級人民政府的部署,根據國家工商總局下發的《工商行政管理系統流通環節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工商行政管理系統市場監管應急預案》,制定和完善本地區工商系統流通環節食品安全事故預警和應急方案,並落實各自的職責和健全組織保障體系。

  (五)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後,事故發生地縣(區)級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按照規定和事故級別設立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在上一級應急處理指揮機構的指導和當地政府的領導下,有效組織和指揮本地區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理工作。

  (六)縣級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要結合實際,有計劃、有重點地對食品安全應急方案進行演練。加強應急處置隊伍建設,建立聯動協調製度,充分動員和發揮社群、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志願者隊伍的作用,依靠公眾力量,形成統一指揮、反應靈敏、功能齊全、協調有序、運轉高效的應急管理機制。

  三、積極構建食品安全隱患發現機制,健全食品安全事故報告制度

  (七)縣級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要利用市場巡查、專項執法檢查、流通環節食品抽樣檢驗、12315行政執法網路和相關部門情況通報、媒體報道等,及時瞭解各種食品安全資訊,掌握食品市場動態情況。應當綜合分析利用各類資訊,及時發現可能引發的食品安全事故苗頭。各相關職能機構應各負其責,互通情況。按照規定統一發布日常監管預警資訊,採取有效措施防範和應急處置食品安全事故。

  (八)縣級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發現食品安全突發問題,應當在當地人民政府統一領導下,加強資訊的溝通、反饋和報告,立即將情況報告同級人民政府和通報同級衛生行政部門,同時抄報上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並向突發問題波及地區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通報。

  四、強化和創新食品安全預警和應急處置手段,切實做好物資和人員保障工作

  (九)縣級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要加強科學研究和技術開發,運用無線網路執法平臺、移動查詢終端等現代科技手段,實現食品安全資訊的聯網應用,有效開展網上預警防範和應急處置。逐步實現總局到基層工商所資訊網路五級貫通,並努力做到與同級相關行政部門的資訊聯網,切實提高網路資訊互動效率,提高應對處置食品安全突發事件的科技水平和指揮能力。

  (十)縣級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要配備必要的處置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設施、裝備、物資。應當加強檢查,確保執法車輛、通訊裝置、檢測裝置等相關物資裝置隨時處於備用狀態。適時開展應急演練和應急系統檢查,確保一旦發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能夠及時有效妥善處置。

  (十一)縣級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要建立健全值班制度,明確值班電話,落實值班人員,堅持領導幹部帶班,暢通通訊聯絡,及時有效受理和處置食品安全突發問題。

  食品安全應急管理制度3

  為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指導和規範我鎮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確保人民生命安全,按照“鎮級領導直接負責、各部門負責人積極配合、認真落實食品安全工作”的食品安全工作機制,特制定本應急預案(以下簡稱《應急預案》)。

  一、基本原則

  (一)預防為主,常抓不懈

  各村(社群)、部門單位要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對可能發生的食品安全事故進行分析、預測,並有針對性地制定事故應急處置預案,及時採取有效的預防措施,防止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發生。

  (二)統一領導,分級負責

  各村(社群)、部門單位負責人是各單位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負責對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並根據食品安全事故的級別,組織實施分級臨控、分級管理。

  (三)依靠科學,加強協作

  要依靠科學妥善處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各村(社群)、部門單位要按照各自的職責,真正做到守土有責、恪盡職守、各司其職、通力合作,在及時上報上級部門的同時,迅速採取救治和控制措施。

  二、適用範圍

  本應急預案所稱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是指在食品及其原料購進、生產、加工、包裝、貯存、運輸、銷售等活動中發生的造成人身重大傷亡、眾多人數患病或者對人體健康構成潛在重大危害的情況。

  三、組織領導

  (一)鎮食品安全領導小組總體負責全鎮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其主要任務是:

  1、研究確定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的方針、政策。

  2、由組長或委託副組長宣佈食品安全重大事故應急預案的啟動命令。

  3、協調解決應急處理存在的重大問題。

  4、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事故處理情況。

  (二)食品安全領導小組辦公室的主要任務是:

  1、煤炭壩鎮食品安全日常資訊收集處理工作;負責全鎮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資訊的收集、分析;組織建立和管理全鎮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小組;組織對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評估,提出應急處理建議和應急處理措施。

  2、協調解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中的具體問題。

  3、彙總事故情況。

  4、適時通報、公佈事故的原因、責任及處理意見。

  5、負責組織完成鎮食品安全領導小組交辦的其它日常工作。

  (三)各村(社群)、部門單位要成立相應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小組,主要任務是:

  1、負責本部門責任區內的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的決策和現場指揮,

  組織應急救援,制定控制措施。

  2、做好事故調查處理、後勤保障、資訊上報、恢復生產秩序等工作。

  3、檢查、督促各成員做好食品安全事故防範和應急處理準備工作。定期進行演練。

  各村(社群)、部門單位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小組在發現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後,應立即向鎮食安辦及食品安全領導小組報告,並負責協調各村(社群)、部門單位按照應急預案的要求,做好應急預案的啟動準備和各項措施的落實工作,保障應急處理工作有序進行,並負責向上一級有關部門報告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情況。

  (四)鎮食品安全領導小組下設警戒保衛、醫療救護、後勤保障、善後處理、事故調查五個工作小組。

  1、警戒保衛組:由鎮派出所牽頭負責,有關部門配合,派出所所長任組長。主要職責是:組織事故現場的安全保衛、治安管理工作,預防和制止各種破壞活動;配合有關部門營救受害人員,阻止無關人員隨意進入現場,協助有關部門採取必要的控制措施。

  2、醫療救護組:由鎮衛生院負責,有關部門配合,主要職責是:建立穩定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救援隊伍,指導急救人員迅速展開搶救工作,力爭將人員傷亡數量降到最低程度。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發生時,應及時向鎮食品安全領導小組報告人員搶救工作的進展情況。

  3、後勤保障組:由鎮食安辦負責,有關部門配合,主要職責是:根據事故情況,協調、組織事故發生地安排應急藥品和物資,統籌排程,有償調撥,保證應急物資的供應。

  4、善後處理組:由事故發生所在村(社群)負責,主要職責是:根據實際情況,協調其他相關部門,做好事故傷亡人員善後處理及其家屬的安撫工作,並及時向鎮食品安全領導小組報告善後處理情況和動態。

  5、事故調查組:由公司食品安全領導小組負責,有關部門配合,主要職責是:調查事故發生原因,做出調查結論,為事故處理提供依據,評估事故影響,提出事故防範意見,並及時向縣有關部門報告事故調查情況。

  四、食品安全事故報告和評估

  (一)事故報告

  各村(社群)、部門單位要建立健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報告系統,保障系統的有效執行。對本責任區內發生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當及時向鎮食品安全領導小組和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二)事故評估

  鎮食品安全協調小組接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報告後,應當立即組織相關部門工作人員和食品安全專家或責成事故發生地村(社群)主任赴現場開展調查核實工作,對事故的類別、性質、危害程度和波及範圍進行科學的評估確認。

  (三)事故通報

  鎮食品安全領導小組根據事故發生的情況,及時向事故可能波及的省、市、縣等區域的相關部門通報情況,要求嚴加篩選監督。

  五、應急預案的啟動

  經鎮食品安全領導小組組織評估確認,對符合本預案適用範圍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由鎮食品安全領導小組提出啟動應急預案建議。

  食品安全應急管理制度4

  為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減少食品安全事故的發生及危害,保障消費者的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特制定本處置管理制度。

  一、基本原則

  (一)預防為主,常抓不懈。公司食品質量安全領導小組、公司各部門要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對可能發生的.食品安全事故進行分析、預測,要把好生產加工源頭。

  (二)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公司食品質量安全領導小組統一領導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公司各部門按各自職能負責應急處理各項工作。

  (三)反應及時、措施果斷。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後,公司食品質量安全領導小組要立即作出反應,迅速制定及採取有效控制措施。

  (四)依靠科學、加強協作。要依靠科學妥善處理食品安全事故,公司食品質量安全領導小組要協調好公司各部門各司其責、通力協作,必要的時候要及時尋求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市疾控中心、醫療單位等部門的協助。

  二、組織管理

  (一)建立企業產品投訴熱線96211,並向社會公示,歡迎廣大消費者和政府職能部門、新聞媒體進行社會監督。

  (二)企業自覺接受質監、衛生、工商等政府職能部門的定期或不定期檢查(抽檢),做到積極配合,實事求是,決不弄虛作假欺騙檢查,對檢查中提出的問題,及時認真整改。

  (三)公司成立公司食品質量安全領導小組

  1、負責檢查企業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社會公德,依照法律、法規和社會公德組織生產,合法經營,做到企業誠信、自律,不違法、不違規、不製假、不售假。

  2、負責教育企業全體員工,樹立以人為本,顧客第一,安全第一,質量第一,誠信第一的企業文化理念和良好的職業道德,嚴格按照標準生產合格、優質乳品,讓廣大消費者喝上放心奶。

  3、負責實施科技興奶、科技興企,加強全員專業培訓和現代化基礎裝置設施(加工、檢測、冷鏈、資訊化管理),提升企業整體素質和產業化水平,為生產安全、優質乳品打下堅實基礎。

  4、負責監督檢查企業產品質量保證體系的持續執行。從乳品生產的源頭(奶牛飼養管理、原料奶驗收、原輔材料採購)到乳品加工(加工裝置、工藝流程、成品奶檢驗、入庫冷藏)直至市場營銷終端(產品運輸、銷售網點),嚴格按規範操作,實行全程質量監控,做到環環扣緊,層層把關,凡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產品不準出廠,不準流入市場。

  5、負責監督檢查企業嚴格遵守國家食品標籤標準和廣告法規,把牛奶產品的真實屬性、營養成份、生產日期與保質期、貯存方法與飲用方法等,全面如實的告知消費者,不做任何誇大、虛假的企業產品宣傳,自覺維護消費者的知情權和公正、健康的市場經營秩序。

  6、負責產品安全質量自查。發現問題,立即採取措施,消除各種不安全隱患。

  7、負責制定和實施企業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機制和預案,做到防患於未然,有效預防、控制和消除各種突發事件的危害,竭力杜絕各種乳品安全事故的發生,確保社會和企業的穩定與生命財產安全。

  8、負責對突發事件的統一領導和指揮工作,研究制定相關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措施;指揮和協調公司有關部門做好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等工作。

  (四)企業產品投訴熱線接到產品質量投訴,如有突發食品安全事件,應立即向食品質量安全領導小組組長彙報。

  突發食品安全事件,是指重大食物中毒,食用染疫動植物及其產品引發或可能引發重大食源性疾患,食用被汙染食品引發或可能引發嚴重的傳染病暴發與流行,食品含有有毒、有害物質或食品在生產、流通、消費等過程中被有毒、有害物質汙染,引發或可能引發嚴重食源性疾患等其他事件。

  安全領導小組接到食品質量突發事件報告後,應按照以下分類採取相應措施:

  1、單起食品質量突發事件投訴、人數在1—2人,安全領導小組立即派相關人員到現場調查事故情況、分析事故確切原因。

  2、單起食品質量突發事件投訴,人數在3人以上或兩起及以上食品質量突發事件投訴,安全領導小組立即派相關人員到現場調查事故情況、分析事故確切原因,並及時尋求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市疾控中心、醫療單位的協助。

  以上食品質量突發事件如經分析、排查,如確為公司產品引發的,應立即通知同批產品的相關客戶並組織同批產品的緊急召回等,同時要聯絡好醫療單位作好對已食用本批產品的、可能發病的顧客的相關醫療措施。並且向市質量技術監督局書面報告,請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協助解決。

  3、出現下列情況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安全領導小組應在第一時間向市質量技術監督局書面報告,由市質量技術監督局領導採取事故應急措施,同時公司調動一切可用力量進行應急處理。

  (1)一次出現由於食品質量問題引發的發病人數在50人以上;

  (2)發生群體性食用食品發病事故,並有人員死亡的;

  (3)引發發病的食品擴散未得到控制,死亡人數在繼續增加的;

  (4)其它可能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食品安全事故

  (五)事故報告

  根據食品安全事故的發生、發展、處理程序等,每一起食品安全事故都必須有初次報告、進展報告和總結報告,以便於公司在相關方面改進及借鑑、總結。

  1、初次報告內容:發生事故的單位、地址;受害者的發病時間、發病人數、臨床症狀及體症;醫療單位、地址,搶救醫療的基本情況;事故現場採取的措施和調查處理的工作進度;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需相關部門協助事故救援和處理的有關事宜;事故的報送單位、簽發人和聯絡電話及報送時間。初次報告應在知悉事故後立即報告。

  2、進展報告的內容:事故的發展與變化、處理程序、事故原因等,在進展報告中既要報告新發生的情況,也要對初次報告的情況進行補充和修正。

  3、總結報告:事故鑑定結論、對事故的發生和處理進行總結,分析其中原因和影響因素,提出今後對類似事件的防範和處理建議。總結報告應在事故處理結束後7個工作日內上報。

  三、應急保障

  (一)人員保障

  1、安全領導小組可根據應急處理工作需要,組織公司有關部門人員參加事故應急的各方面工作。

  2、安全領導小組應在日常加強應急處理相關知識和業務技能的培訓和組織應急事故處理的演練。

  (二)物資保障

  後勤部應及時提供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所需的一切設施、裝置和物資。

  (三)資訊保障

  在事故處理期間,安全領導小組及相關人員應確保24小時資訊通訊暢通。

  四、其它事項

  1、在事故處理過程中,未能履行職責的,要對主要負責人及其他直接責任人予以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結束後,由食品質量安全領導小組宣佈解除應急程式。

  食品安全應急管理制度5

  本單位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規定,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職責人義務,嚴把商品質量關,建立和執行以下與經營食品相適應的經營管理制度,確保食品經營安全。

  一、進貨查驗記錄制度。

  本單位採購食品,應當認真履行進貨查驗義務,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營業執照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檔案,建立索證檔案,不從無合格經營資質的供貨者處進貨,不理解來歷不明的上門送貨行為,不經銷三無(無廠名、廠址、生產日期)的食品和過期變質等違法食品,保證所售食品質量安全。本單位採購食品,應當向供貨者索取“一票通”進貨憑證。從事食品批發業務時,應當向購貨者帶給“一票通”銷貨憑證。要按工商部門要求,收集規範“一票通”憑證作為食品進(銷)貨臺帳,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購)貨者名稱及聯絡方式、進(銷)貨日期等資料。妥善保管書式臺帳檔案,條件允許狀況下,建立電子臺帳,臺帳儲存期限不得少於2年。

  二、從業人員健康檢查管理制度。

  1、從業人員務必有健康證明方可上崗,每年至少要進行一次健康體檢。從業人員患上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時,應立即離開原崗位。病癒須取得健康證明後,方可重新上崗。

  2、從業人員務必持續良好的個人衛生,不留指甲、不染指甲油、不戴金銀首飾,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勤理髮、勤洗衣服、勤洗被褥、勤換工作衣帽。

  3、從業人員進入經營場所前務必清淨、消毒雙手,穿戴整潔的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工作服應當蓋住外衣,頭髮不得露於帽外,不得吸菸及從事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的活動。

  4、應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檔案,檔案至少儲存三年。

  三、從業人員學習培訓制度

  1、本單位負責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員、食品安全專業技術人員和從業人員務必理解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食品衛生知識培訓並經考核合格後,方可從事食品生產經營工作。

  2、認真制定培訓計劃,在有關主管行政部門的指導下,定期組織管理人員、從業人員參加食品安全、衛生知識、職業道德和法律、法規的培訓以及衛生操作技能培訓。

  3、定期組織本單位食品從業人員學習《食品安全法》、《浙江食品流通許可實施細則(暫行)》等,及時掌握和了解國家及地方的各項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做知法守法的模範。

  4、培訓方式以集中講授與自學相結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離崗學習一週。

  四、不合格食品下櫃銷燬制度。

  本單位發現經營的食品不貼合食品安全標準,應當立即停止經營,通知相關生產經營者和消費者,並記錄停止經營者和通知狀況,並向工商部門報告。對過期、變質的食品和國家監管部門通報要求下櫃停售的食品,要主動及時下櫃,採取無害化處理、就地銷燬等措施,不再退回供貨者,不改頭換面重新上市;對群眾反映大、投訴集中的重要食品,先予下櫃,經鑑定合格再重新上櫃銷售。

  五、消費者投訴處理制度。

  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商品售後服務規定,努力提高售後服務水平,保障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用心配合工商部門、消保委處理消費者投訴,本著公平合理的原則,用心主動爭取與消費者達成處理協議,不無理拒絕和故意拖延。

  六、食品資訊公示制度。

  在經營場所顯著位置設立“食品安全資訊公示欄”,及時公佈涉及食品安全的消費、監管等資訊,必要時透過廣播、電視媒體等途徑公佈,並建立食品安全資訊公示檔案,理解有關單位檢查和消費者查詢。

  七、日常衛生管理制度。

  1、經營場所應做到清潔、整齊,不準亂堆、亂放雜物,不得亂扔、亂倒垃圾,不準隨地免費學習網吐痰;經營場所每一天一清掃,每月一大掃,持續地面、天花板的清潔,不積塵、不積水。

  2、商品陳列有序,分類分架、離地離牆擺放,不與有毒有害或者其他不潔物品混放。

  3、倉儲的食品做到先進先出,由專人定期檢查,嚴防食品過期變質。食品貯存區應採取防鼠、防蟲、防潮、通風等措施,確保存放的儲物持續乾燥清潔,整齊有序。

  4、散裝食品應設定專門的銷售區域,以明顯的標誌區分或隔離。根據所銷售食品的需要,設定相應的溫度調節、洗滌和存放裝置、設施;在盛放散裝食品容器或隔離設施上顯著標識食品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及聯絡方式等資料;直接入品的食品應當有小包裝或者使用無毒、清潔的包裝材料、餐具;散裝食品銷售應使用專用的售貨工具分揀。

  八、突發食品安全事故緊急報告及處理制度。

  1、食品經營企業應當制定食品安全事故處置方案,定期檢查本企業各項食品安全防範措施的落實狀況,及時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隱患;

  2、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時,應當立即予以處置。對導致或者可能導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原料、工具、裝置等,立即採取封存等控制措施,並自事故發生之時2小時內向縣級衛生行政部門報告,防止事故擴大。

  3、用心配合食品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工作,不得對食品安全事故隱瞞、謊報、緩報、不得毀滅有關證據。

  食品安全應急管理制度6

  一、進貨查驗記錄

  管理人員及查驗人員;進貨查驗的具體內容包括(食品供貨者的食品生產許可證、食品流通許可證、營業執照並保留相關證明的影印件備查。查驗食品品種和批次出廠檢驗合格證或質量檢驗合格報告、進口食品的商檢證等法律法規規定的證明檔案並影印備查);為了提高食品安全水平也可以採取先進技術手段。

  記錄法律、法規要求的記錄事項。經營預包裝食品應查驗食品標籤名稱、規格、淨含量、生產日期;成分或者配料表;生產者的名稱、地址、聯絡方式。

  保質期;貯存條件等內容並按照食品標籤標示的警示內容、警示標誌、警示說明或者注意事項等內容;經營散裝食品,應當在散裝裝食品的容器、外包裝上標明食品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經營者名稱及聯絡方式等內容;查驗記錄方式及時間;操作辦法;制度落實人等。

  二、食品貯存管理和散裝食品標籤標註

  主要內容:

  1、食品貯存場所設專門區域,不得與有毒、有害物品同庫存放;設有隔離地面10釐米以上的平臺和層架,有良好的通風、防潮、防鼠設施;散裝食品要有專用食品容器,並符合標籤標註制度要求。

  2、食品貯存場所、經營場所與經營品種、數量相適應;食品區和非食品區、食品區內預包裝食品與散裝食品、冷凍、冷藏、保鮮食品應具有明顯區分或隔離標誌(食品專櫃)並保持清潔;嚴禁放置廢棄物處理設施,以防止汙染。

  3、銷售散裝食品做好標籤標註工作,應當在散裝食品的容器、外包裝上標明食品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經營者名稱及聯絡方式等內容。

  食品經營者銷售生鮮食品和熟食製品,應當符合食品安全所南非要的溫度、空間隔離等特殊要求,防止交叉汙染。

  盛放散裝食品的容器和工具應符合國家標準,定期清洗,消毒。

  三、從業人員健康檢查

  主要內容:

  食品經營從業人員每年應當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後方可從事食品經營,其檢查專案等事項應當符合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規定。

  患有痢疾、傷害、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疾病的從業人員。食品生產經營人員應當保持個人衛生,生產經營食品時,應當將手洗淨,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銷售無包裝的直接入口食品時應當使用無毒、清潔的售貨物工具。

  四、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和宣傳教育

  主要內容:

  1、聘請有關部門人員,不定期對食品從業人員進行專題講座,學習有關衛生管理,衛生法律、法規,腸道傳染病的預防等衛生知識,以提高員工的食品安全防護素質。

  2、組織管理人員、從業人員參加食品安全法培訓班學習,以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3、堅持每月對食品從業人員進行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對不能達到食品安全要求的人員實行停崗培訓,待合格後再行上崗。經培訓仍不合格者予以勸退。

  4、對培訓情況記入培訓檔案並儲存。

  五、食品安全檢驗

  主要內容:

  商場、大型超市應當配備快速檢測裝置和檢測人員,開展食品快速抽樣檢測。禁止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經營。

  六、運輸工具安全、無毒、無害、清潔

  主要內容:

  明確食品經營貯存、運輸、裝卸等環節容器、工具和裝置管理人員,在食品經營者貯存、運輸和裝缷食品時使用的容器、工具和裝置應當安全、無害,定期清洗,消毒,保持清潔,防止食品汙染,並符合保證食品安全所需的溫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將食品與有毒、有害物品一同運輸。

  七、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食品下架退市

  主要內容:

  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要求:食品經營企業應當建立並執行食品退市制度。食品經營企業自檢或根據有關部門的通報,發現其經營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應採取如下措施。

  一、立即停止經營,下架單獨存放。

  二、通知相關生產經營者和消費者。

  三、立即清點不合格食品並登記造冊記錄停止經營和通知情況。

  四、將有關情況報告轄區工商行政管理機關。

  五、按照工商部門的要求進行處理。

  明確不合格食品下架存放地及具體操作人員及制度落實人員。

  八、食品安全應急預案

  主要內容:

  成立機構、組成人員,明確各自責任;定期檢查本企業各項食品安全防範措施的落實情況,及時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隱患;如何落實食品安全事故報告制度,發生食品安全突發事件,及時向工商、衛生等有關部門報告;在處置食品安全事故中採取哪些措施;對食品安全事故不得隱瞞、謊報、緩報、不得毀滅有關證據。

  九、食品質量承諾

  主要內容:

  (一)堅決貫徹執行《食品安全法》,承擔經營者的責任和義務,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做到誠實守信,依法經營。

  (二)認真執行國家有關的質量、計量、食品安全等方面的規定,把好售前、售中、售後三個環節,為消費者提供安全、符合國家標準的食品。

  (三)嚴把食品市場準入關和食品進貨渠道,按要求建立進貨查驗、購銷臺帳、食品退市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杜絕假冒偽劣食品、不合格食品進入本店,杜絕以次充好、缺斤少兩,杜絕價格欺詐,不釋出虛假廣告、虛假資訊欺騙誤導消費者。

  (四)保證銷售食品的質量,不銷售《食品安全法》中規定的禁止銷售的食品及失效、變質的食品。

  (五)保證銷售的食品有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明,有中文標明的食品名稱、生產廠廠名和廠址、生產日期和保質期。

  (六)不偽造食品產地,不偽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廠名、廠址。

  (七)不銷售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的食品,不欺詐消費者。

  (八)主動向消費者提供銷售憑證,對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履行更換、退貨等義務。

  (九)本制度採用在店內顯著位置張貼等承諾方式向社會公示,便於社會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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