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屬結構機電裝置維護制度(精選8篇)
金屬結構機電裝置維護制度(精選8篇)
在社會發展不斷提速的今天,很多情況下我們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就是在人類社會當中人們行為的準則。那麼什麼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金屬結構機電裝置維護制度(精選8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金屬結構機電裝置維護制度1
1.根據裝置的情況,制定裝置的檢修週期和檢修內容,制定裝置的維護保養,潤滑週期和潤滑部位。
2.各裝置使用維護單位人員必須按規定的週期進行維護保養、潤滑和檢修,否則發現一次罰款200―500元。
3.維護、檢修、保養、潤滑必須由各單位認真細緻檢查,及時發現裝置存在的缺陷並消除。
4.對查出的問題,不影響裝置安全執行,暫時無法解決,可繼續使用,但必須定期定時解決。
5.需要更換潤滑油的裝置部位,更換前必須清理乾淨原來的潤滑油和雜質。
6.更換損壞磨損的配件、油封、調整裝置配件間隙等。
金屬結構機電裝置維護制度2
一、凡發生機械裝置或供電事故,造成損失在1萬元以下者,由機電科組織有關單位分析處理;造成損失在1萬元以上者,由安監科組織分析,查明原因,劃分責任,拿出處理意見,機電科積極配合。
二、事故發生後,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告排程室及當班領導,當班領導應當立即趕往現場,調查分析取證,初步查明事故原因,報機電部稽核。
三、機電部組織現場有關人員召開事故分析會,查明事故發生的原因,過程及經濟損失情況,確定事故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及防範措施,並檢查有關責任人及單位寫出事故調查報告。
四、被通知到的單位或人員應按要求的時間準時參加事故分析會,否則不再分析,直接按規定加倍罰款。
五、事故調查人員有權向發生事故的有關單位、有關人員瞭解有關情況,索取相關資料。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拒絕。
六、對於違反本規定單位或個人,視情節輕重,對責任單位,給予100—500元的.罰款;對責任人給予50—100遠罰款。
金屬結構機電裝置維護制度3
一、在礦機電科及工區領導下,負責全區機電裝置的檢查維護,使分管機電裝置正常運轉,安全無事故。
二、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認真學習《煤礦安全規程》、操作規程、機電裝置完好質量標準,刻苦鑽研業務技術,積極參加機電業務學習和機電裝置檢查管理會議,努力提高業務技術水平,確保安全生產。
三、加強工作責任心,每班必須對全區機電裝置進行巡迴檢查及維護保養,出現問題及時彙報,認真處理。
四、必須持證上崗,堅守工作崗位,堅持井下交接班制度。
五、採掘供電必須做到“三無”、“四有”、“兩齊”、“三堅持”,確保安全生產。
六、機電裝置完好率必須達到90%以上,裝置杜絕失爆。
七、堅持機電裝置管理制度,加強對五小裝置的管理使用,必須達到完好標準。
八、嚴禁“三違”、遵章作業,不得帶電搬遷裝置,不得帶電作業。
九、掌握區域內裝置結構、效能、工作原理等,正確使用各種裝置,掌握操作技術要領,確保安全生產。
金屬結構機電裝置維護制度4
一、機械裝置安全管理
1、各種機械裝置規定定期檢修、保養,提高裝置作業率和完好率,保證裝置安全運轉。
2、裝置發生故障時,必須停機處理。
3、裝置防護裝置要完善:
⑴機械裝置中的轉動齒輪,傳動皮帶,傳動鏈條,砂輪及接近地面的聯節軸、轉軸,皮帶輪、滑輪等,必須裝有牢固的防護罩;經常開啟的防護罩應與機械裝置起動的電器開關構成聯鎖,即開啟防護罩時,裝置不能開動。
⑵機械裝置的制動器、離合器、限位器及互鎖裝置等,應靈敏可靠。
⑶每臺機床應有單獨的電氣開關,以便隨時切斷電源。
⑷機床工作燈和鉗工臺照明燈的電壓不得高於36伏。
⑸幹磨和削鑄等產生粉塵的工作應有吸塵裝置;用油冷卻和電火花機床應有吸霧裝置。
4、有裂紋,裂痕或強度不夠的砂輪,禁止使用,安裝或更換砂輪時,不能用錘敲,以免砂輪發生裂紋,安裝時砂輪夾緊法蘭盤不能小於直徑的1/2或大於1/2,法蘭盤與砂輪間要墊一毫米的厚紙皮。
5、起重裝置:
⑴起重裝置必須建立齊全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
⑵作業前和作業時,必須做到“四檢查”和“二不準”。
“四檢查”即:
⑴檢查行車、葫蘆剎車的可靠性。
⑵檢查行車各部件或三腳架是否牢靠。
⑶檢查鋼絲繩有否損壞,鋼繩卡具是否緊固。
⑷檢查起重物件綁掛是否牢靠。
作業“二不準”即:
⑴起重物不準跨越人和裝置上空。
⑵起重物不準超過葫蘆和行車的裝置噸位。
二、電機裝置安全管理
1、各種電機裝置必須裝有完整的防雷、接地設施,並靈敏可靠。
2、電氣的防爆效能,繼電保護裝置,必須定期檢查、調整。
3、各種電機裝置不得超負荷執行,並要按期檢修、保養。
金屬結構機電裝置維護制度5
1、經長途運輸或長期擱置不用的電機,在使用前必須以500伏兆歐表測量其定子繞組與機殼間的絕緣電阻,不得低於0.5兆歐,否則電機必須乾燥,直至絕緣電阻達到規定值時為止。
2、電動機安裝前,應檢查銘牌上是否有防爆標誌和煤安標誌,否則不許安裝,並須詳細檢查所有螺栓是否擰緊,彈簧墊圈是否丟失,隔爆外殼的各部件是否連線好,所有的隔爆零件不得有裂紋和影響隔爆效能的缺陷。
3、電動機安裝時應注意電機軸中心與被傳動機器軸的中心一致。(否則會引起軸承損壞和軸的斷裂)
4、電動機與電源連線時,應注意事項:
(1)橡套電纜透過接線盒密封圈的電纜直徑要與密封圈的孔徑相符,符合隔爆效能要求。
(2)置線時必須認清電機的電壓等級,按其使用的電壓等級改變繞組的接線方式。
(3)電機接線室內保證電纜連線的電氣間隙及爬電距離,按接線要求佈置導線的長度的和位置。內部接地極的接地導線按適當的長度連線在接地螺栓上。
(4)接好線後,應檢查盒內的無雜物和灰塵,並清理乾淨。
(5)接線喇叭嘴上的卡板將電纜按壓扁量10%壓好。防止電纜串動
(6)電動機底腳上和接線盒處部位要有接地螺栓,使其可靠接地。
5、電動機應定期檢查和清掃,外殼上不得堆積灰塵。
6、電動機在執行期間,外殼溫度不得超過110度,接線盒進線地方的溫度不處超過60度。
7、電動機執行時,軸承容許溫度不得超過95度(溫度計法),軸承至少每半年檢查一次,並更換潤滑脂,更換前軸承必須用汽油洗乾淨。(一般電動機採用鈣鈉基潤滑脂,戶外溫熱帶採用鋰基潤滑脂,2級電動機加油量為軸承室容積的二分之一,4、6、8、級電動機為軸承室容積的三分之二)。
8、電動機安裝與拆卸時,要注意保護隔爆面,裝配時隔爆需要塗防鏽油。所有隔爆面不得損傷和鏽蝕,否則失去了防爆效能。如有損傷和鏽蝕現象,要嚴格按照《防爆電氣裝置隔爆面缺陷處理的規定》進行修補。
金屬結構機電裝置維護制度6
一、機電裝置的執行、維修、保養實行機長為首的園班包機、小班分片的包機責任制。包機內容:包裝置安全執行、日常維護、小修及保養,確保裝置完好;包工資、能耗及配件和材料消耗;包人身安全和生產任務完成;包裝置和環境衛生。
二、各種裝置司機必須經過培訓,達到本工種等級的應知、應會,經考試合格後,方可持證上崗操作。司機應做到“三知”、“四會”,合理使用裝置,嚴禁超負荷、超範圍使用。
三、司機必須嚴格執行本崗位責任制、交接班制、操作規程。各包機崗位需掛牌留名,責任到人。
四、包機組所管的裝置必須達到臺臺完好。裝置淨、亮、機房、硐室及周圍環境衛生良好。
五、司機在值班時,必須精力集中,熟練、正確操作,班中做到“四勤”:即勤聽,聽裝置運轉聲音是否正常;勤看,看各種儀表、訊號指示是否正確;勤摸,觸控軸承和電機溫度是否正常;勤看,查裝置的執行狀態是否良好。
六、司機和維修工應按裝置巡迴點檢圖的路線,對裝置各關鍵部件逐一認真進行日常點檢和定期點檢,並填寫檢查記錄。杜絕空檢和漏檢現象發生。
七、搞好裝置潤滑工作。按裝置潤滑要求和包機組分工,值班司機
八、應定期檢查裝置潤滑狀態,維修工做到潤滑“五定”:即定人、定期、定點、定量、定質,換油應填寫記錄。
九、司機應按時認真交接班。司機接班後必須對管轄的裝置進行全面檢查,試驗各種保護裝置是否靈敏可靠,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司機和維修工必須按規定的檢修時間對裝置進行日常維護、保養及小修。
十、發生機電裝置事故時,值班司機及維修工應及時處理,並採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對影響生產半小時以上及裝置損壞較大的事故時,值班司機應及時報告機電隊和礦排程室。
十一、機電隊和包機組應簽訂包機合同,每月根據包機內容和定額完成情況,確定對包機組人員進行獎懲,對重大人身和裝置事故要對責任人從嚴懲處。
金屬結構機電裝置維護制度7
1.負責與專業相關的技術工作,協助隊長制定各項規章制度。
2.現場處理施工生產中遇到的技術難題,保證生產順利進行。
3.負責編制與專業相關的施工措施,並上報處有關部門審批,負責措施的傳達、貫徹。
4.協助隊長搞好裝置管理。
5.定期組織檢查、除錯機電裝置的安全保護裝置,確保靈敏可靠,做好安全運轉。
6.組織機電職工搞好業務技術知識學習,按月提出裝置主要備品,配件計劃。
金屬結構機電裝置維護制度8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對裝置管理方面的方針、政策和規程,搞好裝置的綜合管理,保證生產需要;
2、本礦所有機電裝置一律由機電科裝置組統一分類打號,建帳、建卡,予以管理。裝置管理應做到帳、卡、物、牌板四對照;
3、礦屬各機電班,應指定一名兼職裝置管理員,負責本單位裝置的領取、使用、維修、回收、建帳建卡等管理工作。在領取裝置時,予先辦理好建帳手續。上井裝置要及時委託銷帳。對裝置損壞和丟失的要追查責任人,並採取一定的防範措施;
4、每臺裝置應有領用、發放、回收制度。裝置組對全礦機電裝置有權調整使用。使用單位無權外借、互借、轉讓、轉售裝置。更不準隨意改裝,拆套裝置。如工作需要在井下轉讓時,應予先與裝置組聯絡查清數量,辦理好手續,方可進行。違者追究責任,嚴肅處理。
5、固定資產和租賃的機電裝置,不準借出和出售,易耗機電裝置經礦、科領導簽字批准,並辦理財務手續,方可出售;
6、各使用單位需要裝置和其他部件時,必須提前做出月計劃報裝置組,裝置組積級組織貨源,保證生產需要。使用單位新增裝置時,必須持電管組批發的裝置用電申請單;
7、使用中的裝置,不準隨意倒裝。機電裝置改變安裝地點,應先同裝置組聯絡好,否則裝置組有權停發該單位的機電裝置。
8、新地區機電裝置的安裝,應由機電科畫出機電裝置安裝示意圖,裝置組按圖準備裝置。安裝隊辦理領用手續,裝置安裝結束後,由使用單位,安裝單位和裝置組到現場清點手續,辦理裝置移交手續。
9、各單位不準存放閒置裝置。井下閒置裝置必須在5天內回收上交,停產工作面裝置回收時間不超過10天。回收上交的裝置,裝置組應抽專人檢查,零部件要保持齊全,無損,否則按價值賠損。
10、各單位要加強裝置的管理工作,主要裝置要實行包機制,分片包乾,健全完善各項管理制度,做到帳物牌一致,防爆裝置不準失爆,完好率必須保持在90%以上。
11、大修理返礦和新進的裝置,在投入使用前,必須經維修工和防爆員檢查,發放合格證後,方準投入使用,在檢查中發現的一般問題由維護工處理,確係大修質量和製造廠家的問題,由裝置組與有關單位聯絡解決。
12、裝置庫房的裝置要分類擺設,庫房要清潔,裝置要完好。檢修過的裝置憑合格證方可入庫。庫內裝置不準拆套,確因生產急需,應有領導批准。不經裝置管理人員許可,任何人不準在庫房拉運,拆用裝置和配件,否則按丟失論處。
13、裝置管理人員要努力提高業務水平,全心全意為生產服務,保證裝置的合理使用。若因裝置人員失職造成損失者,應追查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