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裝置管理制度(通用9篇)

事業單位裝置管理制度(通用9篇)

  在發展不斷提速的社會中,制度使用的情況越來越多,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制度到底怎麼擬定才合適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事業單位裝置管理制度(通用9篇),歡迎大家分享。

  事業單位裝置管理制度1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消防設施的管理,維護保養好消防設施,以便在關鍵時刻發揮其作用,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於總公司系統各類固定、半固定和移動式消防設施,包括消防水泵房、泡沫泵站、裝置和罐區的各類固定式消防設施和各種小型移動式消防器材等。

  第三條 各單位要加強對各類消防設施的管理,建立、健全並落實各級管理責任制和維護保養責任制,確保消防設施完好。

  第四條 工藝操作、裝置檢修人員等有關人員對本崗位、本裝置或罐區的消防設施要做到會維護保養、會使用,冬季要作好消防設施的防冬保溫工作。

  第五條 消防設施的管理要納入安全管理和裝置管理工作中,設專人負責,建立消防設施臺帳,定期對消防設施的維護、保養、試驗、稱重、藥劑更換補充等工作進行監督檢查。

  第六條 消防水泵房的管理。

  1.消防供水泵房是消防水的保證中心,必須加強管理,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嚴禁將泵房改作它用或在泵房內亂放雜物,泵房的管理要納入裝置創完好管理活動中。

  2.水泵和柴油發電機要保持完好,做到零部件齊全,機泵執行時不振動、不洩漏,出力能滿足設計要求。平時要嚴格按照備用機泵的管理要求,定期進行盤車和機泵潤滑,認真進行維護保養,並且每週試驗1次。

  3.建立24小時值班制,做到設專人值班,有專人負責,嚴格交接班制度,以於出現的故障要立即處理不過夜,時刻保持戰備狀態。

  第七條 泡沫泵站的管理。

  1.泡沫泵站是重要的消防設施之一,必須加強管理,泵房嚴禁改作它用或亂放雜物,保持定整潔,保持周圍道路暢通。

  2.泡沫泵要保持完好,做到零部件齊全。每週至少執行一次,機泵執行時不振動、不洩漏,出力能滿足設計要求。平時要嚴格按照備用機泵的管理要求,定期盤車和潤滑,認真進行維護保養。

  3.泡沫泵執行後要立即進行水清洗,防止機泵鏽蝕。要做好泡沫管線和泡沫貯罐的防腐處理,損壞的閥門和失效的泡沫要及時檢修、更換。

  4.滅火系統每年要進行一次消防試驗,確保完好。

  第八條 裝置、罐區內固定消防設施的管理。

  1.要加強裝置、罐區內固定消防設施的管理,按期進行試驗:消防噴淋系統每半年試驗一次;泡沫產生系統每年試驗一次,做到不堵,不漏,消防水炮、消火栓要經常試驗,使之處於完好狀態。

  2.加強裝置內固定消防設施的維護保養,經常檢查,定期做防腐處理。對消防系統上的閥門、噴嘴等要經常檢查、清理,損壞的要及時更換,確保零部件齊全,靈活好用。

  第九條 小型移動式消防器材的管理。

  1.小型移動式消防器材是撲救初期火災的必備工具,必須加強管理,不得隨便挪用。

  2.小型移動式消防器材要按消防設計規範的要求進行配備,要有固定的擺放位置,設立消防器材棚(箱),並設專人維護保養。

  3.按照各種移動式消防器材的使用要求,按期更換藥劑,並做好鉛封。在器材上要標明更換日期,以便進行檢查。

  第十條 各企業要根據本規定的要求,制定出本單位的實施細則。

  事業單位裝置管理制度2

  1.壓力容器投入使用前,各使用單位必須按照《壓力容器使用登記管理規則》的有關條款到當地勞動部門辦理使用登記手續。

  2.準備啟用的壓力容器要具備相關資料並進行驗收,檢驗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驗收內容:

  d.壓力容器的設計、製造和安裝。

  b.試車執行、稽核資料。

  c.使用登記手續的辦理情況。

  3.壓力容器的報廢由使用單位填寫固定資產報廢單上報公司。

  4.壓力容器檢修

  4.1.壓力容器檢修由使用單位編寫壓力容器的檢修計劃,並報廠生產技術部審批,辦理密閉容器檢修工作票。

  4.2.壓力容器的檢驗、檢修單位由公司統一指定有檢驗、檢修資質的單位進行。

  4.3.壓力容器使用單位負責壓力容器檢修的具體實施工作,工作內容包括前期氣體置換和後期投產。

  4.4.壓力容器的外部檢驗由使用單位聘請有壓力容器檢驗資格的單位進行,各生產技術部負責資料的.儲存。

  4.5.壓力容器的安全附件的檢修由各使用單位根據《在用壓力容器檢驗規程》的有關條款執行。

  5.壓力容器的操作、執行、使用管理

  5.1.壓力容器使用單位建立壓力容器裝置臺帳。

  5.2.壓力容器使用單位必須對每臺壓力容器進行編號,編號按《固定資產分類規定與要求》執行,壓力容器的號碼須用油漆標於壓力容器的明顯部位,建檔銘牌必須固定在壓力容器指定位置。

  5.3.壓力容器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操作人員定期進行專業培訓與安全教育。

  5.4.壓力容器發生下列異常現象之一時,操作人員應立即採取緊急措施,並按規定的報告程式,及時上報。

  1、壓力容器工作壓力、介質溫度或壁溫超過規定值,採取措施仍不能得到有效控制。

  2、壓力容器的主要受壓元件發生裂縫、鼓包、變形、洩漏等危及安全的現象。

  3、安全附件失效。

  4、接管、緊韌體損壞,難以保證安全執行。

  5、發生火災等直接威脅到壓力容器安全執行。

  6、過量充裝;壓力容器液位超過規定,採取措施仍不能得到有效控制。

  7、壓力容器與管道發生嚴重振動,危及安全執行。

  5.5.壓力容器操作人員在工藝操作規程中和崗位操作中對壓力容器安全操作的要求不得隨意改變工藝條件,嚴禁超裝、超壓和超溫執行。

  5.6.操作人員應定期進行巡迴檢查。應保持安全附件齊全,靈活可靠,做好檢查記錄。

  事業單位裝置管理制度3

  潤滑油品包括:固態潤滑脂、液態潤滑脂兩類。只有搞好潤滑油脂管理,才能發揮潤滑油脂的技術性能,保證裝置正常運轉,延長裝置壽命,節約潤滑油料,節約能源,提高企業經濟效益。

  一、油品的選用

  1、機械裝置實際使用時的工作條件(即工況);

  2、機械裝置製造廠商說明書的指定或推薦;

  3、潤滑油製造廠商的規定或推薦。

  二、油品的代用

  1.不同種類的潤滑油各有其使用效能的特殊性或差別。因此,要求正確合理選用潤滑油,避免代用,更不允許亂代用。

  2.潤滑油代用的原則

  (1)儘量用同一類油品或效能相近的油品代用。

  (2)粘度要相當,代用油品的粘度不能超過原用油品的±15%。應優先考慮粘度稍大的油品進行代用。

  (3)質量以高代低。

  (4)選用代用油時還應注意考慮裝置的環境與工作溫度。

  三、油品的混用

  1.不同種類牌號、不同生產廠家、新舊油應儘量避免混用。下列油品絕對禁止混用。

  (1)特種油、專用油料不能與別的油品混用。

  (2)有抗乳化效能要求的油品不得與無抗乳化要求的油品相混。

  (3)抗氨汽輪機油不得與其他汽輪機油相混。

  (4)含Zn抗磨液壓油不能與抗銀液壓油相混。

  (5)齒輪油不能與蝸輪蝸桿油相混。

  2.下列情況可以混用:

  (1)同一廠家同類質量基本相近產品。

  (2)同一廠家同種不同牌號產品。

  (3)不同類的油品,如果知道對混的兩組份均不含新增劑。

  (4)不同類的油品經混用試驗無異常現象及明顯效能改變的。

  3.內燃機油加入新增劑的種類較多數量較大,效能不一;不瞭解效能的油品的混用問題必須慎重。以免導致不良後果甚至裝置潤滑事故。

  四、油脂使用管理

  (1)貯運潤滑油品的容器必須清潔、密閉,且不與銅、錫等易於促進潤滑油氧化變質的金屬接觸。

  (2)油品加入裝置前要進行沉降過濾處理,保證清靜度達到五級以上。

  (3)加油容器不可露置在大氣中,尤其裝油容器不可無蓋。

  (4)油罐或油箱上設空氣過濾呼吸器,在加油口設100目以上的濾器和防塵帽,搞好各部密封,在潤滑系統適當部位設濾器及排汙閥。

  (5)變壓器油等電器用油對水份要求高,應儘量在天氣乾爽時換油,而且開啟後的油品要立即加進裝置。

  (6)廢油應收集起來統一處理,盛裝潤滑油的桶或瓶子不要隨地亂丟也應統一妥善處理,並做好記錄。

  (7)油脂庫要保持通風、避光。露天存放油品要有防雨、防曬措施。庫內照明和電氣開關應使用防爆型結構。庫內要配備可靠的消防器材。庫內動用明火要按章辦理手續,採取妥善措施。油脂庫內不得存放汽油、煤油等輕質油和其他易燃易爆材料。

  (8)車間應有專人負責潤滑油品、潤滑油品、潤滑器具的管理。關鍵裝置在用潤滑油必須定時取樣分析,一般裝置至少每3個月取樣分析一次,分析結果應記入潤滑檔案。在用油質不符合使用要求,應及時更換。

  (9)根據裝置要求和工藝條件,正確合理地選用潤滑油(脂),不得任意濫用或混用。改變油品,必須經裝置動力科批准。在不影響潤滑效能的情況下,應儘量減少潤滑油(脂)的品種,以利管理。

  事業單位裝置管理制度4

  一、為了切實做好消防器材的管理工作,根據防火滅火工作的需要和公司的實際情況,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制定本制度。

  二、消防器材是指用於預防和撲火救災事故的專用工具和設施,它包括:各類滅火器、消防水帶、水槍、消防栓、消防水泵、消防水池、消防標誌。

  三、公司各部門、車間消防器材的配置、購置、維修工作由公司辦公室負責,提出計劃,落實經費,統一安排購置維修。

  四、公司各部門、站處要負責所轄區範圍內消防器材和設施的日常管理,並要建立消防器材的維護檔案,對消防器材的設定地點、配備型號、數量、維修時間等必須登記清楚。

  五、做到消防器材定期保養,避免日曬雨淋,保持清潔無鏽,靈敏有效,並把日常維護工作落實到人,實行掛牌管理,到維修時間及時上報公司辦公室。

  六、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能挪用消防器材和設施,不能以任何藉口隨意改變消防器材的設定地點,違者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予以處罰,並對私自挪用中損壞的消防器材和設施按價賠償。

  七、各部門、站處由於管理不善造成消防器材丟失和損壞的,負責限期補配,並寫出書面檢查,報公司辦公室。

  事業單位裝置管理制度5

  一、目的

  為確保機械裝置正常運轉,防止和杜絕重特大安全機械事故的發生,保護國家財產和員工的人身利益不受侵害,特制定本制度。

  二、機械裝置使用原則

  1.按機械裝置規定的效能指標使用,嚴禁不合理使用機械。

  2.使用機械時要保證人身及機械安全,嚴禁機械裝置超負荷運轉。

  3.機械使用的燃油、潤滑油、液壓油等油料應符合規定,電壓等級必須滿足使用要求。

  4.機械操作人員必須聽從施工員的正確指揮,確保工作質量,與施工員密切配合,及時完成任務。

  5.保證機械裝置的完好和在用,提高其利用率,以滿足施工現場生產所需。

  三、工作職責

  1.物資裝置部,對全專案的機械裝置進行統一管理,負責全專案機械裝置需用計劃申報。

  2.物資裝置部對專案機械裝置進行協調、調配,辦理裝置進出場和租賃手續。

  3.物資裝置部應建立健全各種機械裝置臺帳,做好機械維修和運轉記錄,保證機械裝置的完好率和利用率。

  四、機械裝置使用要求

  1.操作人員應體檢合格,無妨礙作業的疾病和生理缺陷,並應經過專業培訓、考核合格取得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操作證或公安部門頒發的機動車駕駛執照後,方可持證上崗。

  2、機械管理人員,應熟悉各種機械安全操作規程和機動車交通安全法規。

  3.操作人員在作業過程中,應集中精力正確操作,注意機械工況,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或將機械交給其他無證人員操作。嚴禁無關人員進入作業區或操作室內。

  4.操作人員應遵守機械有關保養規定,認真及時做好各級保養工作,經常保持機械的完好狀態。

  5.實行多班作業的機械,應執行交接班制度,認真填寫交接班記錄;接班人員經檢查確認無誤後,方可進行工作。

  6.在工作中操作人員和配合作業人員必須按規定穿戴勞動保護用品。

  7.機械進入作業地點後,施工技術人員應向操作人員進行施工任務和安全技術措施交底。操作人員應熟悉作業環境和施工條件,聽從指揮,遵守現場安全規則。

  8.機械必須按照出廠使用說明書規定的技術性能、承載能力和使用條件,正確操作,合理使用,嚴禁超載作業或任意擴大使用範圍。

  9.機械上的各種安全防護裝置及監測、指示、儀表、報警等自動報警、訊號裝置應完好齊全,有缺損時應及時修復。安全防護裝置不完整或已失效的機械不得使用。

  10.機械不得帶病運轉。運轉中發現不正常時,應先停機檢查,排除故障後方可使用。

  12.根據施工情況,對不再使用的機械裝置申請報停,辦理調出手續。

  12.建立健全機械裝置的卡片、臺帳和技術檔案,每臺裝置必須掛牌作業,註明統一編號,機械裝置名稱、技術性能、機長、操作規程。所有機械裝置統一標識。

  13.為了保證施工生產機械裝置及操作人員的安全,定期檢查機械裝置的使用效能,確保生產安全。

  14.注意機械防雨、防洪及防風工作,要採取措施防止機電裝置及輸電線路因洪水及風災造成的損失。

  15.各類機械使用和操作人員,應做到撊勤、四懂、三即:勤學習、勤檢查、勤保養,懂原理、懂構造、懂效能、懂用途,會熟練操作、會維修、會排故障。

  五、特種裝置安全管理要求

  1.特種裝置使用單位應當使用符合安全技術規範要求的特種裝置。特種裝置投入使用前,使用單位應當核對其是否附有安全技術規範要求的設計檔案、產品質量合格證明及使用維修說明、監督檢驗證明等檔案。

  2.特種裝置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後xxx日內,應當向直轄市或者設區的市的特種裝置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登記。登記標誌應當置於或者附著於該特種裝置的顯著位置。

  3.物資裝置部應當對在用特種裝置進行經常性日常維護保養,定期(至少每月進行一次)自行檢查,並做出記錄,發現異常及時處理。投入使用前應由專案部進行聯合檢查驗收,試吊合格並經有關部門檢查驗收合格發證後方能使用。

  4.未經定期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特種裝置,不得繼續使用。特種裝置存在嚴重事故隱患或者超過安全技術規範規定使用年限,應當給予及時報廢。

  5.特種裝置出現故障或者發生異常情況,使用單位應當及時報請物資裝置部對其進行全面檢查,消除事故隱患後,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6.特種裝置的作業人員及其相關管理人員,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特種裝置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考核合格,取得國家統一格式的特種作業人員證書,方可從事相應的作業或者管理工作。

  7.物資裝置部應當對特種裝置作業人員進行特種裝置安全教育和培訓,保證特種裝置作業人員具備必要的特種裝置安全作業知識。特種裝置作業人員在作業中應當嚴格執行特種裝置的操作規程和有關的安全規章制度。

  8.特種裝置作業人員在作業過程中發現事故隱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應當立即向安全環保部、裝置物資部和單位有關負責人報告。

  事業單位裝置管理制度6

  永仁縣青少年校外活動中心場所建設專案屬於國家公益金支援專案。作為青少年校外活動工作者,都有愛護場所設施、裝置的責任和義務,發揚當家做主的主人翁精神。

  1、嚴格執行中心制定的一切規章制度。

  2、愛崗敬業,盡職盡責。

  3、保管、使用好各自保管的器材、裝置,不損壞,不遺失,不作私用。

  4、嚴禁將裝置、器材帶出單位或借給他人用,若因工作需要時,要嚴格辦理相關手續。

  5、器材,裝置若有損壞、遺失,將追究直接管理者的責任。

  6、所管理的器材、裝置若出現故障,要及時報告並積極檢修。

  以上制度,請各位教職工務必遵照執行!

  事業單位裝置管理制度7

  一、裝置基礎技術管理制度

  加強裝置技術管理,為裝置管理提供管理資料、技術資訊和考核依據,特制定本制度。

  二、裝置標準

  1.裝置標準包括技術標準和管理標準。裝置的設計、製造、安裝、使用、維護、檢修和報廢等環節,我廠應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

  2.裝置技術管理標準,應根據裝置用、管、修、造的需要,制定出裝置操作規程、裝置維護保養規程裝置檢修規程、裝置製造工藝規程以及相應的安全技術等規程。裝置管理標準,應根據裝置管理工作內容制定工作程式,並根據各級責任制,制定相應的工作標準。我廠制定標準時,應該認真總結我廠工人,技術人員的實踐與吸收國內先進經驗相結合,經過充分討論,最後交厂部批准頒發實施。

  三、裝置管理定額

  1.裝置管理定額主要有裝置裝置檢修週期定額、檢修工期定額、檢修工時定額、維修費用定額,流動資金定額和備品配件、材料的消耗、貯備定額。我廠應保持定額的嚴肅性,定額的制定和修改需嚴格執行有關審批程式。

  2.我廠應建設執行定額和嚴格考核定額標準制度。對執行結果應有記載並定期進行綜合分析。

  四、裝置技術檔案

  1.裝置技術動力科要有全廠主要裝置的技術的檔案,車間要有本車間全部的裝置技術檔案。裝置技術檔案內容包括:

  (1)目錄

  (2)安裝使用說明書。裝置製造合格證及壓力容器質量證明書、裝置除錯記錄等。

  (3)裝置履歷卡片。裝置編號、名稱、主要規格、安裝地點、投產日期、附屬裝置的名稱與規格、操作執行條件、裝置變動記錄等。

  (4)裝置結構及易損件圖紙。

  (5)裝置執行時間累計。

  (6)裝置檢修、試驗與鑑定記錄。

  (7)歷年裝置缺陷及裝置事故記錄。

  (8)裝置評級記錄。

  (9)裝置潤滑記錄。

  2.基礎建設、技術措施、安全措施等專案投產後,安裝試車記錄、說明書、檢驗證、試驗記錄等技術檔案應歸入裝置技術檔案。

  3.技術檔案必須齊全、整潔、規格化,及時整理填寫。

  五、裝置技術臺帳

  1.裝置維修車間應健全全廠裝置技術臺帳。裝置技術臺帳是全廠裝置的綜合技術資料,主要包括以下技術內容:

  (1) 裝置主要技術狀況彙總表(裝置完好率,洩漏率和主要裝置缺陷)。

  (2) 主要裝置運轉狀況彙總表(裝置運轉時間、停機時間<計劃檢修停機、事故停機、備用停機、停機待料>)。

  (3) 裝置檢修狀況彙總表(大修專案、實際完成專案、計劃外專案、計劃檢修工時、維修費用支出等)。

  (4) 裝置事故彙總表(事故次數、停機累計時間、停機損失等)。

  (5) 備品配件、材料消耗彙總表。

  (6) 主要裝置技術革新成果彙總表。

  2.裝置維修車間應設專人負責裝置技術臺帳的彙總工作,並負責按國家有關規定填報裝置動力工作季報。

  六、圖紙資料保管

  1.廠生產部負責保管和供應全廠裝置的圖紙。

  2.維修車間負責保管複製和供應全廠裝置備品配件的圖紙。

  3.裝置遷移,調撥時,其檔案 均應隨裝置調出,裝置報廢后檔案致於廠生產部存查。

  4.基礎建設、技術措施、安全措施專案的裝置投產後,其竣工圖紙交 廠生產部保管。安裝試車記錄、說明書檢驗證、遮蔽工程、試驗記錄等技術檔案由維修車間或裝置所在車間保管。

  5.維修車間還應複製鍋爐、壓力容器的有關圖紙、建立定期檢驗記錄。

  事業單位裝置管理制度8

  1.所有裝置執行定人定機,操作者必須瞭解裝置的結構、效能、潤滑及安全操作規程等知識,正確使用裝置,保養裝置。

  2.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發生故障,立即停車檢查報告,自己不能處理的,應立即通知檢修。

  3.操作者應認真按三級保養要求保養裝置:

  (1)整齊:工具、工件、附件放置整齊,安全防護裝置齊全,線路、

  管道完整;

  (2)清潔:裝置內外清潔,各滑動面和絲槓等處無油汙,無碰傷,

  無劃痕;

  (3)潤滑:按時加油、換油、油質符合要求,油壺、油槍、油杯齊

  全,油氈、油線、油杯清潔,油路暢通;

  4.愛護裝置,不得任意拆卸機床的零部件,機床床身、導軌及滑動面禁止放工具、量具、工件等物。校正工件時,禁止猛擊機床,不運轉時,要關閉電機。工作完畢後,應切斷電源,關閉照明燈。

  5.裝置的維修人員(電工、機修)應經常巡視、負責監督裝置的合理使用,有權提出意見,緊急情況時有權停止使用。

  6.在生產和實習工作中如果發生裝置或人員事故,首先應切斷電源,保持裝置現狀(如果有人員傷害情況發生,應即時對傷員進行相關處理或送醫院治療。相關處理辦法見工傷事故處理辦法)。由中心領導、技術人員等相關人員進行責任鑑定。

  **交通大學機電與汽車工程學院

  事業單位裝置管理制度9

  為加強儀器、儀表的管理,控制和最佳化工藝條件,降低物料消耗,提高產品質量,達到安全穩定執行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一、生產部應根據計量儀器檢測,控制與聯鎖、報警要求的實際情況,建立健全相應的儀器、儀表計量管理和維修機構,明確各級職責,加強儀器、儀表的維護與管理。

  二、生產部必須嚴格制定與實施儀器、儀表保管與使用規程、維護檢修規程、安全技術規程等。

  三、生產部必須建立帶有工藝控制點的模擬流程圖、儀表安裝施工竣工圖和調校記錄,儀表工作電源系統圖,儀表空氣管道系統圖等基礎技術資料。

  四、儀器、儀表日常管理工作

  (1)要做到:崗位有責任制、巡迴檢查有規定,使用維護有要求,檢修調校有周期、有計劃,以保證儀器、儀表測量精度,不斷提高儀器、儀表的完好率、控制率和訊號聯鎖的投運率。

  (2)儀器、儀表使用人員,應對在用儀器進行妥善保管、正確使用,經常保持儀器、儀表的完整和清潔。

  (3)儀器、儀表的報廢和更新,由生產部提出申請,報廠分管領導部門組織經濟技術論證。認為技術先進,效能良好,經濟合理,經上級有關部門批准後,辦理報廢更新手續。

  (5)工藝控制的儀表整定引數或繼電保護整定值的變更,均應由廠生產技術部門提出申請,經副廠長或總工以上領導批准後,貫徹執行。

  五、儀器、儀表安全執行

  (1)儀表空氣、電源、管線保溫蒸汽的供給系統,要經常維護檢查,消除缺陷、保持完好,保證正常供給、安全執行。

  (2)儀器、儀表保護器件,聯鎖和報警設施的解除與停用,均應向生產部門提出,報副廠長或總工以上領導或其它授權人批准後,方可執行。

  (3)生產部應組織定期或季節性儀器、儀表大檢查,作好事故防範工作,以保證安全可靠執行。

  六、基礎資料

  (1)儀表專業管理制度、檢維修規程等

  (2)DCS、PLC等控制系統臺帳、系統驗收記錄、系統點檢及故障處理記錄、系統修改記錄;系統設計資料、說明書、系統軟體、應用軟體、系統備份盤等。

  (3)儀表聯鎖保護系統臺帳、聯鎖原理圖/邏輯圖、聯鎖工作票等。

  (4)可燃、毒性氣體報警器臺帳、檢測點分佈圖、儀表說明書、迴路圖、校驗及檢定記錄等資料。

  (5)所有儀表的設計資料、圖紙,選型資料、說明書、隨機資料、配套儀表及其它裝置資料和相關圖紙,安裝除錯記錄、驗收記錄、檢修校驗記錄等。

  (6)儀表裝置故障及缺陷記錄等。

  七、檢查與考核

  (1)公司裝置管理部每季度對各使用單位的儀表裝置進行檢查。各使用單位裝置管理部門應組織本單位的定期檢查或日常檢查。

  (2)對儀表裝置,按以下技術指標進行檢查、考核:

  (一)儀表完好率≥95%;使用率≥95%;控制率≥90%;洩漏率≤0.5%;

  (二)分析儀表完好率、使用率≥90%。

  (三)聯鎖系統投用率為100%;

  (四)可燃、有毒氣體檢測報警儀的安裝率、完好率和使用率為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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