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學生資訊管理制度(通用11篇)

幼兒園學生資訊管理制度(通用11篇)

  在現在的社會生活中,我們每個人都可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到底應如何擬定製度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幼兒園學生資訊管理制度(通用11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幼兒園學生資訊管理制度1

  全國教職工應有高度的責任意識,嚴守崗位,確保幼兒身心安全,嚴防各類事故發生。

  一、提高安全意識做好安全工作

  1、及時傳達和學習上級領導有關安全檔案,提高老師的安全教育及管理意識,定期檢查園(班)安全措施的落實情況。

  2、對幼兒進行安全教育要經常化。

  3、組織幼兒外出活動要經常化。

  4、消毒藥品(如“84消毒液、消毒粉、來蘇水”等)統一存入二樓倉庫,不得在其他室內逗留存放。

  二、藥品安全管理規定:(由班主任負責)

  1、幼兒的內服藥和外敷藥分開管理,勿混濁使用。

  2、幼兒家長帶藥,寫清幼兒姓名、藥品名稱、服用量、服用時間,交到本班班主任老師手中,家長必須簽字,簽字後方可服用。

  3、帶班老師不準接納由家長遞送的藥品,並提示家長統一由班主任登記藥品。

  4、由班主任統一按時分發藥品。

  5、班主任在幼兒所帶藥品上也要貼好標籤,做好記錄。

  三、電器安全規定

  1、教室的電源開關、插座要裝在幼兒接觸不到的地方。

  2、嚴禁工作人員在電線上亂拉、亂扯、亂掛。

  3、離崗前所有的電扇、空調、錄音機、電鋼琴等的開關必須拔掉。

  4、在擦拭開關時要用幹抹布。

  5、禁止使用蠟燭、熱得快=裸露的電爐等易引燃的照明取暖用具。

  6、離園後應有人檢查門窗、水管、電燈、風扇、錄音機、空調等,防止意外發生。

  7、保證幼兒園房屋、場地、煤氣、電器、電線線路、字具、玩具、生活用品以及體育器械的使用安全。定期由專人檢修,避免摔傷、砸傷、燙傷、走失、觸電、失火、溺水、中毒等事故發生。

  四、用具安全管理規定

  1、班級所使用的桌布刀、剪刀、體溫計等尖銳物品,統一存放在幼兒拿不到的地方。

  2、加強幼兒早、午、晚檢查,幼兒所攜帶的尖銳物品一律沒收,尤其加強對幼兒睡前的檢查(尖銳品、小紐扣、棉花、橡皮、卡子、線團等)。

  3、嚴禁在幼兒活動範圍內尋訪燒水器、暖水瓶、打火機、蚊香、電爐等不安全物品。各班老師在打熱水時不準直接使用暖水瓶或電壺提水,要使用水桶打溫度適宜的水,切記不能直接打滾燙的熱水,並且各班保溫桶必須上鎖釦。

  4、幼兒睡前,老師在給幼兒搬床時,不準把床隨便擺放,以免摔傷幼兒。幼兒午睡,做到不提前搬床,幼兒秩序良好,屋亂跑幼兒。教育幼兒部在床上打鬧,安靜入睡。

  5、滅火器放在顯眼地方,教職工掌握使用方法,滅火器要定期檢查、更換、確保使用。

  五、接送管理規章制度

  1、為保障幼兒安全,幼兒園實行家長專人接送制度.

  2、當家長因事須委託他人代接時,待機人須執家長委託書及代價人有效證件,經幼兒園與家長電話溝通證實後,方可允許代接。

  3、接幼兒離園時,家長及代接人必須符合:年滿18歲的公民,精神無異常,接幼兒時不得酗酒。否則幼兒園有權拒接,如不服從,園方有義務向當地派出所舉報。

  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1、廚房工作人員必須熱飯、熱水做降溫處理。

  2、教師不給幼兒打過熱過燙的飯菜。

  3、熱飯、熱水打回教室單獨放置,遠離幼兒群體。

  4、幼兒在家帶來的食品要檢查出廠日期和保質期。

  5、廚房人員嚴禁加工劣質食品,隔夜食品倒掉,夏季食品購進必須冷藏處理。

  七、門衛安全制度

  1、堅守崗位,不擅自離崗,不找人替崗。

  2、做好大門鑰匙的保管,不亂扔亂放貨讓他人代管。

  3、做好門崗保衛工作,對外來人進行認真詢問,進園要得到允許,出示證件,進行登記(園長允許後)方可進入。不帶幼兒來看園的一律按外來人員進行登記。來看園的家長或來園的人,每名教師均有義務陪同,直到離園,絕不允許讓其獨自留在園內。

  4、大門時時上鎖,不能掛鎖,隨開隨鎖。

  5、嚴格執行幼兒接送制度,陌生人不準接走幼兒,如果證件不全或不認識的人來接幼兒,需給家長電話聯絡,落實後方可接走幼兒。

  6、熱情接待來訪家長,認真回答家長提出的問題,正面回答幼兒園及幼兒的基本情況,如不知情應引導專人回答並及時彙報家長的反饋意見。

  幼兒園學生資訊管理制度2

  1、幼兒園全體教職工必須從思想上明確一點:確保幼兒的安全是幼兒園的頭等大事和第一條生命線。

  2、必須確保幼兒園硬體裝置設施及活動器械質量的安全;裝飾裝潢材料必須是國家安全生產質量檢測合格的產品;必須確保房屋、場地、玩具、用具、運動器械的使用安全,定期檢查,及時維修,要絕對避免塌傷、砸傷、撞傷、卡傷、燙傷等事故的發生。

  3、在幼兒全天的活動中,三個老師要有明確的分工,在開展每項活動前和活動結束時,要認真清點人數,不得漏缺1人;開展活動中要將幼兒嚴格控制在老師的視線範圍內,不得擅自離崗,不準放任自流,不準失控。

  4、早上接幼兒入園時,要嚴格檢查幼兒,要求家長密切配合,不得將石子、圓珠、硬幣、火柴、打火機、小刀、鐵器及容易傷人的物品帶入幼兒園。

  5、生活消毒品、衛生消毒品、滅蚊藥、滅鼠藥及有礙幼兒健康和安全的物品、藥品,必須由保育員專人保管,放置在幼兒接觸不到的地方。

  6、家長委託老師代管幼兒吃藥的藥品,要嚴格標明幼兒姓名和藥品名稱及藥品用法、用量,妥善放置在幼兒不易觸控的地方,確保不出任何差錯。

  7、幼兒餐具每天必須進行兩次消毒;室內每天1次空氣消毒及噴灑藥水消毒(滅蚊、滅鼠),必須在幼兒離園後進行。

  8、對幼兒經常進行安全教育,教育幼兒不打人,不推人,不抓人,不罵人,不猛跑,不亂刻亂畫,不爬樹,不上牆,不亂扔石頭,不玩火,不將異物放進耳鼻口,不擅自關門開門,不用手摸電插座,不攀登陽臺欄杆,不從高處往下跳,不在樓梯上玩耍,不離開集體私自出走,不亂採摘花果吃,不隨意捕捉昆蟲放入口裡,發現問題當場糾正。

  9、細心照料幼兒進餐和午睡,進餐時必須先認真做好準備工作,營造用餐氣氛;再由教師將飯菜端送到幼兒面前;教育幼兒進餐時,不講話,不哭笑,不打鬧;工作人員對幼兒吃飯不要催促過急,放止梗塞或燙傷。午睡時,要勤巡視,注意觀察,給幼兒蓋被,糾正不正確睡姿;值班人員嚴禁睡覺、看書,幹私活或擅自離開幼兒。

  10、嚴格執行幼兒接送制度,確保萬無一失。要求家長送幼兒入園時,必須送到班上交給老師教師,家長因特殊原因中途接走幼兒時,教師應在《班務日誌》上做好詳細記錄。幼兒離園時,必須組織好幼兒在教室安靜有序地等待;幼兒離園時,老師師必須確認接幼兒的人是該孩子的監護人﹙或監護人代理人﹚和固定受託人,準確無誤後方可放行,嚴防幼兒丟失和拐騙幼兒事件發生;如是其他人員來接幼兒,教師必須給家長打電話確認無誤後,方可准予接走,否則老師不予放行。

  11、組織室內外活動前應檢查幼兒衣著,鞋帶及運動器械,活動時隨時清查幼兒人數,放止幼兒單獨離開集體,防止幼兒丟失,活動要有計劃,有組織,有秩序,嚴防幼兒擁擠瘋鬧發生事故。

  12、要認真仔細照顧幼兒的衣、食、住、行,仔細觀察幼兒情緒,發現情緒不正常的幼兒,必須及時處理;加強各種傳染病的預防措施,發現幼兒生病,要及時告訴家長,及時診治,嚴防意外事故發生。

  13、對幼兒哭鬧、不聽話等現象,必須堅持正面教育,語言親和、動作溫柔、眼光體貼、態度和藹;不準吼叫、態度粗暴,動作生硬;不準體罰或變相體罰幼兒,防止因管教方法簡單、粗暴而發生不該發生的事故。

  14、特別要注意幼兒上下樓梯的安全;有組織、有秩序地管理幼兒入廁,衛生間地面保持清潔乾燥,注意防止幼兒跌倒摔傷。

  15、嚴格管理室內的電視、電腦、空調、電鋼琴等裝置用的電開關、電插座的防護,杜絕幼兒觸控、觸電;做到人離電滅,關好窗,鎖好門,防止火災及盜患等意外事故發生。

  幼兒園學生資訊管理制度3

  為確保幼兒園消防安全,規範消防安全管理,根據我校實際,制定本規定:

  一、幼兒園園長是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分工負責消防安全的副園長是消防安全直接直接管理人。幼兒園全體教工為義務消防隊員,並有權制止違反本規定的任何行為,有權維護消防設施有義務參加撲救和協助調查有關情況。

  二、定期對幼兒教師、保育員進行消防安全教育,熟知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識,會報火警、會使用滅火器材、會組織幼兒疏散、逃生。

  三、把好每日晨檢第一關,認真檢查、收繳幼兒帶入園中的火源,並嚴格保管。

  四、因勢利導、不定期向幼兒傳授簡單、基礎的消防安全知識和防火知識教育,教育幼兒不做玩火遊戲。同時,幼兒教師、保育員用的火柴、打火機等引火物,要妥善保管,放置在孩子拿不到的地方。

  五、疏散走道應雙向疏散,走道淨寬不應小於1.2m,地面應保持平直,不得設定影響幼兒疏散的障礙物;

  六、幼兒園教室、休息室及活動室禁止煙火,嚴禁使用明火照明。

  七、教室及辦公室禁止使用各類違章電器;及時更換老化電線;禁止亂拉私接電源線路。需要使用電器時,由班主任老師嚴格看管。

  八、幼兒園室內裝飾材料宜採用非燃或難燃材料,禁止使用塑膠製品裝飾、裝修。

  九、幼兒床位的擺放,橫向間距應保證大於60公分的通道、縱向應保證1米以上通道。教室及休息室門口不得設定門簾、屏風、桌、椅等影響疏散的遮擋物。兒童休息期間,老師必須陪同。

  十、學校應至少每半年組織一次有學生參加的演練,並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

  學校應明確一定數量的.疏散引導員,火災發生時,疏散引導員應透過喊話、廣播等方式,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要求通知、引導火場人員正確逃生。發生火災時,正在授課的教師應組織學生疏散逃生。

  十一、電源線穿過悶頂時應穿金屬管做保護,照明燈具等電氣裝置不應直接安裝在可燃結構上,不得靠近可燃物品,不得使用落地燈、檯燈,寢室內禁止使用電加熱裝置和亂拉臨時電線,電源開關、插座等距地面不應小於1.5米,燈頭距地面不應小於2米。

  十二、電氣設施(如電視機、空調機等)周圍不得存放易燃物品,設施要接地良好,用完後立即斷電。電視機的室外天線要安裝避雷器,窗簾不能搭在空調器上。

  十三、廚房應嚴格按照操作規程使用電器及明火。

  十四、值班員需在下班後進行消防安全巡視檢查。

  十五、對違反本規定的行為,依據公安部第61號令《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消訪安全管理規定》進行處理。

  幼兒園學生資訊管理制度4

  第一條 為加強幼兒園安全管理,維護幼兒園正常的教學秩序,保障幼兒園各項工作順利進行,確保幼兒的生命財產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保衛

  第二條 堅持門衛值班制度,建立與學校保衛處的聯絡卡;要求來訪者必須登記並得到受訪者的允許後方可入園。

  第三條 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做到人、物、事交接準確無誤,並做好交接記錄。

  第四條 節假日值班人員要加強巡視,發現盜警、火警等情況要及地向有關部門報告。

  第五條 總務後勤處組織定期檢查房舍、裝置、大型玩具的安全,及時維修損壞的設施並採取保護措施,消除安全隱患。

  第六條 嚴禁幼兒觸控各種電器開關、電熱裝置。加強對幼兒進行安全用電常識的教育。

  第七條 教育幼兒要遵守紀律,培養幼兒增強自我防護意識;幼兒離開班級時,必須得到老師的允許後方可離開。

  第八條 對幼兒進行安全知識教育,嚴格遵守接送制度;大門上鎖,防止幼兒私自跑出園外或錯接幼兒等事故的發生。

  第九條 對幼兒進行互助友愛教育,幼兒出入教室、上下樓梯時要有老師看護,做到不擁擠、不打鬧,互相幫助,井然有序。

  第十條 教育幼兒不做危險的事情,不採食花、草、種子,不把小物件銜在口中或把玩具放在口裡吮吃。

  第十一條 工作人員下班要注意關好門窗,切斷電源,做好安全防火、防盜工作。

  二、飲食安全

  第十二條 食堂工作人員必須持有效的健康證和衛生知識培訓合格證,認真貫徹執行食品衛生法規和有關部門制度,培養良好的衛生意識。

  第十三條 嚴禁採購腐爛變質的食物,購進原材料要求無毒、無害,採購成品、成型食物應向廠家索取衛生許可證或有關部門證件,符合食品衛生標準和營養要求。

  第十四條 庫存食品要生熟分開,防止交叉感染;包裝食品要離地存放,散裝食品應用容器加蓋存放,並貼有生產日期、保質期、使用量說明書,注意保質、保鮮。不與非食品混放並採取“三防措施”。(防蟲、防溼、防黴)

  第十五條 食品的洗切、加工必須遵守“一洗、二浸、三燙、四炒”的烹飪程式,飯菜煮熟、煮透,符合衛生要求,保證不受汙染,嚴防食物中毒事故的發生。

  第十六條 加工用器、容器、餐器應嚴格遵守消毒、保潔規程,嚴防二次汙染事故的發生。

  第十七條 嚴禁閒雜人員進入工作間,工作人員應注意個人衛生,工作時穿戴工作衣、帽,要保持室內外環境的衛生。

  三、藥品管理

  第十八條 內服、外用藥品要註明標識並分格存放,同時要放置在幼兒不能隨便拿到的位置。

  第十九條 給幼兒服藥時應仔細核對姓名、藥名、藥量,避免誤服或過量。(必須要有醫院證明)

  第二十條 未經醫務人員許可,任何人不得給幼兒服藥,以防醫療事故的發生。

  第二十一條 醫務人員應提高醫療保健知識,同時提高應變能力。幼兒出現緊急病情時應迅速送醫務所或醫院救治。

  四、活動安全

  第二十二條 組織幼兒外出活動要清點人數並注意交通安全,醫務人員應備藥箱隨隊。

  第二十三條 活動內容要符合幼兒年齡階段的實際能力,切忌組織幼兒參加有危險的活動,確保活動過程中的安全。

  第二十四條 交接班要清點人數,規定接送時間,建立家長接送制度;特殊情況出現時要及時與家長取得聯絡。

  第二十五條 加強紀律教育、防火防水安全教育,提高自我保護意識。做到防患於未然。

  幼兒園學生資訊管理制度5

  1、經常組織教職工學習消防知識,參加消防安全知識培訓,增強消防安全意識。不定期向幼兒傳授簡單、基礎的消防安全知識。

  2、認真執行消防安全條例的有關規定,高度重視,做好單位內部火災預防工作。

  3、加強對幼兒活動室、午睡室、教師辦公室等人員密集區域的防火安全檢查,杜絕火災事故隱患。

  4、經常檢查伙房、食堂等明火使用場所的防火安全工作,防止火災發生。

  5、按消防要求,在顯眼的位置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並定期檢查。

  6、嚴禁在園內焚燒垃圾等物。幼兒午睡室禁止點蠟燭、蚊香。

  7、嚴格控制電水壺、空調等電器的使用,禁止使用電爐,防止電線超載引發火災事故。下班前要關掉活動室、午睡室、辦公室及各功能用房電源。

  8、幼兒園重要場所如電腦房、伙房、檔案室等,嚴禁吸菸,杜絕火種。

  9、重要部位(如食堂、幼兒午睡室、活動室等)安排專門人員定期檢查電器及電路裝置,及時更換破舊的消防器材,防止因電路老化引起事故。

  幼兒園學生資訊管理制度6

  一、幼兒園要注意房屋、場地、玩具、用具及運動器械的使用安全,定期檢查,及時維修,避免觸電、砸傷、摔傷、燙傷及火災等重大事故的發生。

  二、保健醫生必須妥善保管幼兒的藥品,病兒服藥時,必須仔細核對藥名、藥量、幼兒姓名,按時給幼兒服藥。

  三、定期向幼兒及家長宣傳安全知識,在幼兒園在危險的地方張貼醒目的安全警戒標誌,提高幼兒的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的能力。

  四、加強教職工的職業道德教育,對幼兒堅持正面教育,嚴禁態度粗暴,動作生硬,體罰或變相體罰。

  五、認真貫徹衛生防疫部門下達的有關食品衛生的規定,嚴把食品的進園關和食品入口關,嚴防食品中毒事件的發生。

  六、幼兒園組織的各項活動都應以幼兒的安全為第一要素,進行認真細緻的事先準備,考慮周詳,嚴禁帶幼兒到有危險的地方開展活動。

  七、幼兒來離園嚴格實行安全接送制度,並由門衛加強管理,防止幼兒出大門走失,禁止幼兒出大門走失,禁止外來人員來園玩耍、借宿。

  八、班級保教人員必須按照“幼兒園一日工作規範”要求來操作,長期、經常性地對幼兒進行常規安全教育,文明說話、文明做事、文明交往,每個活動前提出活動要求,活動後有小結,活動前後清點人數,以防幼兒走失。

  九、教師不得指導幼兒開展有危險性的活動,幼兒要聽從教師指導,學會正確的運動技術和自我保護。

  十、在戶外活動中教師有組織、指導的責任,保育員有指導責任,因組織指導的過錯造成幼兒身體傷害事故保教人員要負責人。凡出現受傷情況,應及時送往醫務室,必要時送醫院,並及時向園長彙報。

  幼兒園學生資訊管理制度7

  一、校車安全各崗位職責

  1、校車駕駛員的職責

  (1)學校司機必須取得校車駕駛資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 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章規則。

  (2)司機應愛惜學校車輛,平時要注意車輛的保養,經常檢查車輛的主要機件。

  (3)司機每天抽適當時間擦洗車輛,以保持車輛的清潔。

  (4)出車前要例行檢查車輛的水、電、油及其他效能是否正常,發現不正常時,要立即加補或調查。出車回來要檢查存油量,發現油量不足,應立即加油,不得將學生載入加油站加油。加油單據先由隊長簽名,然後由後勤處簽名,方有效。

  (5)司機發現所駕駛的車輛有故障時要立即檢修,不會檢修的,應立即報告隊長,隊長報後勤處,並提出具體的維修意見。未經批准不允許私自將車輛送修理廠維修。

  (6)當車回來,按指定地點停放車輛,鎖好保險鎖。

  (7)對車輛的各種證件的有效性經常檢查,整齊證件才出車。

  (8)晚間司機要注意休息,逢星期日至星期四晚上23點前必須睡覺(特殊情況例外),不準開疲勞車,不準酒後駕車。

  (9)司機駕車一定要遵守交通規則,文明開車,不準危險駕車。

  (10)司機故意違章或證件不全被罰款的費用不予以報銷。違章造成後果由當事人負責。

  (11)校內不準按喇叭,車內不準吸菸。

  (12)司機對師生應熱情、禮貌,說話文明。

  (13)司機接送學生,要準時出車,不要誤點。

  (14)未出車時,司機應在辦公室,隨時等候出車。

  (15)司機要服從隊長的安排,不準藉故拖延或拒不出車。

  (16)司機出車執行任務時,遇特殊情況不能按時返回,應立即 通知負責人,並說明原因。

  (17)下班後,應將車輛停放地點保管,不準私自用車。

  (18)司機未經領導批准,不得把車輛交給他人駕駛或練習駕駛,否則,一切後果自負。

  (19)司機未經領導批准,非專職駕駛員不得駕駛學校任何車輛,否則,一切後果自負。

  (21)後勤處每學期負責對司機期考核、評級獎勵。

  3、GPS監控人員的職責

  1、熟悉並掌握GPS安全監控系統的各項功能和具體操作。

  2、隨時關注GPS系統使用情況,並在車輛出現超速、疲勞駕駛等違章行為時對駕駛員進行及時提醒,防範和控制駕駛員在行駛途中的各類違章行為。在上班過程中不得瀏覽與工作無關的網頁和遊戲。

  3、在車輛發出劫警報告時,進行報警確認,並進行相應的處理;有問題無法處理的',應及時上報。

  4、對於監控中發現GPS系統有故障的車輛,及時上報並下發維修單,保證GPS系統的正常運轉。

  5、監控中發現車輛駕駛員有違章行為的,按公司GPS管理規定處理並及時上報。

  6、按規定採集車輛行駛記錄資料,並確保資料的安全性、準確性和完整性。對違規車輛月度明細,應交相應管理部門稽核處理,重要監控資訊要及時報告有關領導。

  7、GPS管理不得越權使用,也不得將使用權私自賦予他人。管理員嚴格按管理許可權使用,如須授權相應人員使用,應經領導簽字同意方可授權。

  二、校車駕駛員等從業人員的學習、培訓、教育制度;

  1、組織從業人員積極參加上級有關部門的各種安全培訓,制定安全生產培訓教育學習考核計劃。

  2、每月組織兩次以上安全教育培訓、業務學習,及時傳達上級有關安全工作精神,落實安全工作任務,增強從業人員安全意識。

  3、安全培訓和教育學習由幼兒園安全管理人員負責組織召開,參加的人員為駕駛員、跟車人員。

  4、安全培訓和教育學習的主要內容:

  (1)國家安全生產及相關法律、法規、方針、政策、標準,以及道路危險貨物相關法律、法規,政策;

  (2)幼兒園概況、行業特點、操作規程,安全責任制,崗位責任制、應急預案等各種管理制度;

  (3)預防事故的一般知識以及發生事故的應急救援知識;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5、駕駛員每月參加安全學習不得少於2次。參加人員必須按時到會,特殊情況下不能按時參會的需向幼兒園領導請假,3日內自覺把學習內容補上。無故不參加安全學習超過三天以上不補課學習的從業人員,第一次扣風險押金50元,2次或2次以上不參加學習的,停車1天集中學習或取消駕駛員資格。

  6、缺席人員由公司採取發放學習資料,單獨召集進行學習教育培訓等方式進行補課,學習內容不變;由安全管理人員負責落實到位,確保培訓教育面達100%。

  7、駕駛員必須切實做到安全生產工作警鐘長鳴,警示高懸,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

  幼兒園學生資訊管理制度8

  第一章 基本條例

  第一條 為了加強物件山春暉幼兒園(以下稱本園)計算機網路的安全保護,維護計算機網路的正常運作,根據有關法規的規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任何使用本園計算機網路的人員必須遵循此制度。

  第三條 本園計算機資訊網路安全領導小組:

  組 長:陳喜玲副組長:張英姿組 員:金佩林、王靜、吳宗輝、邱玲女、張丹君、王瓊、陳瀟瀟、周愛愛。

  第二章 網站及BBS管理

  第四條 任何人員不得利用本園網站及BBS危害國家安全,洩露國家秘密,不得侵犯國家、社會、集體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權,不得利用本園網站及BBS製作,複製和傳播下列資訊:

  1、煽動抗拒,破壞憲法和法律,行政法規實施的;

  2、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的;

  3、煽動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的;

  4、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破壞民族團結的;

  5、捏造或者歪曲事實,散佈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的;

  6、宣揚封建迷信,淫穢,色情,賭博,暴力,兇殺,恐怖,教唆犯罪的;

  7、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或者進行其他惡意攻擊的;

  8、損害國家機關信譽的;

  9、其他違反憲法和法律行政法規的;

  10、進行商業廣告行為的。

  第五條 只有遵循本制度第四條的人員才可以註冊登記為本園網站及BBS的使用者。

  第六條 網路管理員必須檢查連結網站,個人主頁的資訊內容,若發現其包含有害資訊的應及時取消其連結。

  第七條 網路管理員必須定期檢查網站內容及BBS論壇發表內容,若發現其包含有害資訊的必須及時刪除和取消其使用者資格,有違反法律法規的應及時交予公安部門查處。

  第三章 資訊釋出,稽核,登記制度

  第八條 我園計算機資訊釋出實行各資訊釋出單位提出申請,計算機資訊網路安全領導小組稽核批准,網管中心具體實施的辦法,各部門在資訊釋出方面必須進守如下規定:

  1、釋出申請單位應當確保釋出資訊準確,真實,符合國家有關的各項法律,法規制度;

  2、資訊釋出單位應當對所釋出的資訊備案記錄,以加強管理;

  3、資訊稽核單位應及時處理申請單位的請求,並將稽核意見及時反饋給申請單位;

  4、在稽核單位同意的基礎上應將資訊及時轉發給網管中心;

  5、資訊稽核單位應當做好資訊請求,處理,轉發的備案工作;

  6、網管中心對所收到的經過稽核後的資訊在確認稽核意見後,應及時在網上釋出,並確保釋出資訊的準確性;

  7、網管中心對所釋出的資訊應當做好備案工作。

  第四章 資訊監視,儲存,清除和備份制度

  第九條 為保證我園校園網健康,安全、高效的應用和發展,杜絕各類違法,犯罪行為的發生,特制定本制度:

  1、網路管理員應當對本部門的網路使用情況監督,檢查,堅決杜絕訪問境內外反動,不良網站,不閱覽、傳播各類反動沒,黃色資訊;

  2、網路管理員應當保證本部門計算機內日誌檔案及其他重要資料的完整性、真實性,並做好備份工作,配合各類安全檢查;

  3、發現本單位計算機存有各類反動及不健康資訊,管理員應當及時清除,情節較重的應及時上報計算機資訊網路安全領導小組;

  4、網管中心應定期檢查各接入計算機內資訊狀況,對於發現的問題及時處理;

  5、各上網人員應當強化思想意識,自覺遵守網路法規,積極配合網路管理員做好本單位計算機網路資訊保安工作;

  6、網管中心在收到報告後應立即向主管領導彙報,並組織後調查取證工作,配合上級主管部門的調查。

  第五章 賬號使用登記和操作許可權管理制度

  第十條 校園網內各主要網路裝置,計算機伺服器系統由網管中心統一管理,除網管中心工作人員,其他任何人不得擅自操作網路裝置,修改網路設定。

  第十一條 校園網內各主要網路裝置,計算機伺服器系統應當正確分配許可權,並加口令予以保護,口令應定期修改,任何非系統管理員嚴禁使用,猜測各類管理員口令。

  第十二條 對於網路系統應做好備份工作,確保在系統發生故障時能及時恢復。

  第十三條 對於網路系統的設定,修改應當做好登記,備案工作。

  第六章 病毒檢測和網路安全漏洞檢測

  第十四條 為保證我園校園網的正常執行,防止各類病毒,駭客軟體對我園聯網主機構成的威脅,最大限度的減少此類損失,特制定以下措施:

  1、各接入計算機內應安裝防病毒軟體,防駭客軟體及垃圾郵件消除軟體,並對軟體定期升級。

  2、各接入計算機內嚴禁安裝病毒軟體,駭客軟體,嚴禁攻擊其它聯網主機,嚴禁散佈駭客軟體和病毒。

  3、網管中心應定期釋出病毒資訊,檢測校園網內病毒和安全漏洞,並採取必要措施加以防治。

  4、校園網內主要伺服器應當安裝防火牆系統,加強網路安全管理。

  5、網管中心定期對網路安全和病毒檢測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第七章 安全管理人員工作職責

  第十五條 負責本網路的安全保護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安全保護管理制度。

  第十六條 落實安全保護技術措施,保障本網路的執行安全和資訊保安,對計算機資訊系統安全執行情況進行檢查測試,及時排除各種安全隱患。

  第十七條 負責對本網路使用者的安全教育和培訓。

  第十八條 根據法律法規要求,對經本網路或網站釋出的資訊實行24小時稽核巡查,發現傳輸有害資訊,應當立即停止傳輸,防止資訊擴散,儲存有關記錄,並向公安機關計算機監察部門報告。

  第十九條 發生安全事故或計算機違法犯罪案件時,應當立即向本單位安全管理責任人報告或直接向公安機關計算機監察部門報告,並採取妥善措施,保護現場,避免危害的擴大。

  第二十條 發生網路重大突發性事件時,應迅速按照本單位應急方案及時處置,同時向公安機關計算機監察部門報告。

  第八章 違法案件報告和協助查處制度

  第二十一條 各使用者應當自覺遵守網路法規,嚴禁利用計算機從事違法犯罪行為。

  第二十二條 對於本單位發生的計算機違法犯罪行為,網路管理員應當及時制止並立即上報本園計算機資訊網路安全領導小組,同時做好系統保護工作。

  第二十三條 對於所遭受到的攻擊,各使用者同樣應當上報網管中心,同時做好系統保護工作。

  第二十四條 各使用者有義務接受園網路管理中心和上級主管部門的監督,檢查,並應積極配合做好違法犯罪事件的查處工作。

  第二十五條 網管中心應及時掌握校園網內各接入單位網路違法情況,並定期向主管領導和上級主管部門報告,並應協助各主管部門做好查處工作。

  第九章 其他與安全保護相關的管理制度

  第二十六條 重視對計算機實體的安全保護工作,網路中心工作室,配線間及其他重要部門要做好防火,防水,防盜工作。

  第二十七條 對於園內建築改造施工涉及到計算機通訊線路(光纜、五類線)改建,遷動時,應上報本園計算機資訊網路安全領導小組批准。

  第二十八條 在校園網上登記不允許進行任何干擾網路使用者,破壞網路服務和破壞網路裝置的活動,這些活動包括(並不侷限於)在網路上釋出不真實的資訊,散佈計算機病毒,在網路上進行非法系統攻擊,不以真實身份使用網路資源等。

  第二十九條 使用者在校園網上登記的使用者帳號,只授予登記使用者本人使用,嚴禁讓給他人使用。否則,出現問題,被授權者必須負全部責任。

  第三十條 嚴禁利用計算機網路進行大量消耗資源且無意義的操作,如玩遊戲等操作,以避免浪費通道通訊資源,防止感染病毒。

  第三十一條 入網使用者必須接受並配合國家有關部門依法進行的監督檢查。

  幼兒園學生資訊管理制度9

  為了進一步提高我園教師隊伍的整體素質,提高教師的理論素養和實踐能力,加速我園教育資訊化的程序,更好地提升教師資訊素養,為幼兒終身學習奠定基礎,特制定如下教育資訊化培訓制度。

  1、所有教師必須主動按時參加幼兒園組織的教師資訊化教育技術培訓學習活動並納入到校本培訓當中統一管理。

  2、所有教師必須自覺消化理解運用培訓內容並有所創新。

  3、培訓學習必須有學習筆記並做好相關記錄。

  4、對無故不參加培訓的教師幼兒園將給予批評並酌情與獎勵性績效掛鉤。

  5、教師每學期要寫出學習心得。

  6、幼兒園每學期對教師資訊化教育技術培訓學習情況進行考核,並把成績列入教師期終考核目標管理。

  7、幼兒園鼓勵教師參加上級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各種培訓,競賽活動每位教師必須拿到上級教育行政部門規定的相關考核證書。

  8、幼兒園鼓勵教師參加教育資訊化相關知識的自修、自學,對錶現突出者幼兒園將給予適當的獎勵。

  幼兒園學生資訊管理制度10

  一、生活制度

  注意動靜結全,要有充分的戶外活動時間,制定合理的幼兒生活作息表。

  二、膳食管理制度

  1、飯食管理:專人負責,民主管理,建立膳管委,伙食費專人用。

  2、科學餵養:制定要合理的食譜,保證足夠的熱量和營養素,抓好進餐管理,讓幼兒吃飽吃好。

  3、飲食衛生。

  三、體格鍛鍊制度:

  1、要有組織地經常和開展適合幼兒特點的遊戲及體育活動。

  2、在正常天氣下,每天堅持2小時以上的戶外活動,加強冬季鍛鍊,充分利用日光、空氣、水個別體弱的幼兒要特殊照顧。

  四、體檢查制度

  1、入園檢查:凡新生入園必須經指定醫院進行全面體驗後正常者方能入園。

  2、定期檢查:幼兒每年體檢一次,每半年測身高一次;每季度測體重,視力一次,建立兒童檔案率達100%。

  3、檢查晨檢及全日健康觀察制度:認真做好“一摸二看,三問四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五、衛生消毒及隔離制度

  1、環境衛生

  2、個人衛生:做到一人、一巾、一杯專人專用,飯前便後洗手,天天帶手帕,並正確使用,早晚刷牙,飯後漱口,勤剪指甲,勤換內衣。

  3、消毒隔離制度

  六、預防疾病制度

  1、貫徹“預防為主”的方針。

  2、督促家長按年齡及季節完成防疫部門的佈置的預防接種工作。

  3、及時瞭解疫情,發現傳染病及時報告。

  七、安全制度

  1、各項活動要以孩子為中心。

  2、要注意房屋、場地、玩具、用具的安全,避免各種事故的發現。

  3、藥物必須妥善保管。

  4、建立健全幼兒接送制度,不得丟失幼兒。

  八、衛生保健登記、統計制度

  要建立健全各種登記統計制度,按上級要求,設立保健檔案。

  九、家長聯絡制度

  採取各種形式,加強同家長聯絡爭取家長配合,定期召開家長會,經常問家長宣傳幼兒衛生保健知識,定期出好衛生宣傳窗。

  十、環境衛生管理制度

  園內環境實行分片包乾責任制,平時每個班級的保育教師負責責任區的衛生打掃;每月全園出動開展一次外環境的大掃除,不僅要將角角落落的垃圾撿出掃淨,還需對所有場地,塑膠地面進行沖刷,擦洗大型玩具等,以始終保持整個幼兒園大環境明亮、潔淨、美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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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資訊釋出、稽核、登記制度

  為促進我園各類資訊交流,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根據《計算機資訊網路國際網際網路安全保護管理辦法》及《上海市政府資訊公開規定》的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1、資訊釋出申請班級、教師應當確保釋出資訊準確、真實,符合國家有關的各項法律、法規制度,不得有危害國家安全、洩露國家秘密,侵犯國家的、社會的、集體的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權益的內容出現;

  2、不得製作、複製、查閱和傳播下列資訊:

  (1)煽動抗拒、破壞憲法和法律、行政法規實施;

  (2)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

  (3)煽動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

  (4)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破壞民族團結;

  (5)捏造或者歪曲事實、散佈謠言,擾亂社會秩序;

  (6)宣揚封建迷信、淫穢、色情、賭博、暴力、兇殺、恐怖、教唆犯罪;

  (7)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有意影響學校穩定局面;

  (8)損害國家機關信譽;

  (9)其他違反憲法和法律、行政法規。

  3、幼兒園網管人員對所釋出的資訊備案記錄,以加強管理;

  4、幼兒園網管人員應在充分理解國家有關的各項法律、法規制度的基礎上及時處理資訊申請班級、教師的請求,並將稽核意見及時反饋給資訊申請班級、教師;

  5、幼兒園網管理人員在稽核同意的基礎上應將資訊及時釋出,並確保釋出資訊的準確性。

  二、資訊監視、儲存、清除和備份制度

  為保證我校校園網健康、安全,高效的應用和發展,杜絕各類違法、犯罪行為的發生,特制定本制度:

  1、網路管理員應當對學校的網路使用情況監督、檢查,堅決杜絕訪問境內外反動、不良網站,不閱覽、傳播各類反動、黃色資訊;

  2、網路管理員應當保證學校計算機內日誌檔案及其他重要資料的完整性、真實性,並做好備份工作,配合各類安全檢查;

  3、發現本單位計算機存有各類反動及不健康資訊,各級管理員應當及時清除,情節較重的應及時上報網管中心;

  4、學校教師應當強化思想意識,自覺遵守網路法規,積極配合幼兒園網管人員做好學校計算機網路資訊保安工作;

  5、幼兒園網管人員在收到學校教師的報告後應立即向主管領導彙報,並配合上級主管部門的調查,組織調查取證工作。

  三、病毒檢測和網路安全漏洞檢測制度

  為保證我校校園網的正常執行,防止各類病毒、駭客軟體對我校聯網主機構成的威脅,最大限度的減少此類損失,特制定本制度:

  1、幼兒園計算機內應安裝防病毒軟體、防駭客軟體及垃圾郵件消除軟體,並對軟體定期升級。

  2、幼兒園計算機內嚴禁安裝病毒軟體、駭客軟體,嚴禁攻擊其它聯網主機,嚴禁散佈駭客軟體和病毒。

  3、網管人員應定期釋出病毒資訊,檢測校園網內病毒和安全漏洞,並採取必要措施加以防治。

  4、網管人員定期對網路安全和病毒檢測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四、違法案件報告和協助查處制度

  1、教師應當自覺遵守網路法規,嚴禁利用計算機從事違法犯罪行為。

  2、對於教師發生的計算機違法犯罪行為,網管人員應當及時制止並立即上報學校領導,同時做好系統保護工作。

  3、對於所遭受到的攻擊,教師應當立即上報網路管理員,同時做好系統保護工作。

  4、學校教師有義務接受校網路管理人員和上級領導的監督、檢查,並應積極配合做好違法犯罪事件的查處工作。

  5、網管人員應及時掌握校園網內教師網路違法情況,並定期向主管領導和上級主管部門報告,並應協助各主管部門做好查處工作。

  五、賬號使用登記和操作許可權管理制度

  1、校園網內各主要網路裝置由園所組統一管理,除網管工作人員,其他任何人不得擅自操作網路裝置,修改網路設定。

  2、校園網內各主要網路裝置應當正確分配許可權,並加密碼予以保護,密碼應定期修改,任何非系統管理員嚴禁使用、猜測各類管理員密碼。

  3、對於網路系統應做好備份工作,確保在系統發生故障時能及時恢復。

  4、對於網路系統的設定、修改應當做好登記、備案工作。

  六、安全管理人員崗位工作職責

  為保證我校網路的正常執行,對於安全管理人員,特制定本制度。

  1、組織全體教師認真學習《計算機資訊網路國際網際網路安全保護管理辦法》和《上海市政府資訊公開規定》,提高教師的維護網路安全的警惕性和自覺性。

  2、負責對本網路使用者進行安全教育和培訓,使教師具備基本的網路安全知識。

  3、加強對資訊釋出的稽核管理工作,杜絕違法內容出現。

  4、一旦發現從事下列危害計算機資訊網路安全的活動的,做好記錄並立即向幼兒園行政報告:

  1)未經允許進入計算機資訊網路或者使用計算機資訊網路資源;

  2)未經允許對計算機資訊網路功能進行刪除、修改或者增加;

  3)未經允許對計算機資訊網路中儲存、處理或者傳輸的資料和應用程式進行刪除、修改或者增加;

  4)故意製作、傳播計算機病毒等破壞性程式的;

  5)從事其他危害計算機資訊網路安全的活動。

  5、在資訊釋出的稽核過程中,如發現有以下行為的,將一律不予以釋出,並保留有關原始記錄:

  1)煽動抗拒、破壞憲法和法律、行政法規實施;

  2)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

  3)煽動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

  4)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破壞民族團結;

  5)捏造或者歪曲事實、散佈謠言,擾亂社會秩序;

  6)宣揚封建迷信、淫穢、色情、賭博、暴力、兇殺、恐怖、教唆犯罪;

  7)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有意影響學校穩定局面;

  8)損害國家機關信譽;

  9)其他違反憲法和法律、行政法規。

  6、接受並配合公安機關的安全監督、檢查和指導,如實向公安

  七、安全教育和培訓制度

  1、網路管理人員每月通報網路安全狀況,解決網路安全問題;

  2、網路管理人員應不定期舉行網路安全培訓,學習網路法律、法規,提高各接入單位的網路安全意識,提高網路安全水平;

  3、教師應積極配合網路管理中心的工作,自覺參加各種培訓活動;

  4、教師應當經常對學生進行網路安全教育,強化網路安全意識,增強守法觀念。

  八、其他與安全保護相關的管理制度

  1、重視對計算機實體的安全保護工作、網路中心工作室、配線間及其他重要部門要做好防火、防水、防盜工作。

  2、對於校內建築改造施工涉及到計算機通訊線路(光纜、五類線)改建、遷動時、應與網路管理中心協商實施。

  3、在校園網上不允許進行任何干擾網路使用者,破壞網路服務和破壞網路裝置的活動,這些活動包括(並不侷限於)在網路上釋出不真實的資訊、散佈計算機病毒、在網路上進行非法系統攻擊、不以真實身份使用網路資源等。

  4、使用者在校園網上登記的使用者帳號和Email信箱,只授予登記使用者本人使用,嚴禁讓給他人使用。否則,出現問題,被授權者必須負全部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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