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生活費退費制度(通用7篇)

幼兒園生活費退費制度(通用7篇)

  隨著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制度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制度就是在人類社會當中人們行為的準則。那麼制度怎麼擬定才能發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幼兒園生活費退費制度(通用7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幼兒園生活費退費制度1

  一、收費制度

  1、收費專案:入園幼兒按月收取保教費及伙食費,其他代辦服務性收費按照“確有必要,家長自願”的原則收取。

  2、收費標準:保教費、伙食費按月收取,保教費每人每月430元,伙食費每人每月170元。

  3、收費時間:每月10日至15日收取下月的保教費及伙食費。

  4、幼兒因特殊原因長期不能來園者,家長應及時到園長辦公室辦理退園手續。

  二、退費制度

  1、幼兒因自身原因不能來園者,應及時向班主任請假。當月全部缺勤時,退還當月全部保教費,只收200元學位費。

  2、幼兒連續缺勤5天以上(不含節假日)應退夥食費,伙食費按連續缺勤天數計算,每天8元(如繼續在本園上學的可在下月順延),未履行請假手續者不與退費。

  3、星期日及國家法定節假日放假不退費。

  4、代辦服務性收費按實際發生予以結算,如有餘額予以退還。

  幼兒園生活費退費制度2

  一、收費須知

  1、幼兒每生每學期收取管理費、保育費、代辦費、雜費450元,教材費50元,共計500元。

  2、生活費每月暫定70-80元(兩餐一點),學期始一併收取。

  3、夏季6、7、8每月加收空調費用15元;冬季11、12、2、每月加收取暖費20元。

  4、代收費:幼兒入園時一次性收取幼兒被褥費(未定,離園時歸個人帶走)和校服費、保險費。

  二、退費須知

  1、幼兒交費後一律不退費,學期末統一結算,根據情況轉入下學期。

  2、管理費、保育費、代辦費、雜費:因特殊情況連續2個月以上不來園者,退所交以上費用的40%,連續不來園不足2個月者,不再退以上費用。

  3、連續一週內(不包含節假日、週日)不來園者每天退生活費2元,連續不來園不足一週者,不退生活費。

  三、優惠須知

  1、我校(中心小學、中心園)教職工享受優惠收費,每生每學期收取管理費、保育費、教材費200元,生活費不再優惠。

  2、特困家庭幼兒(父母不健全或有疾病,家庭無經濟收入),持鄉鎮、村隊兩級證明和中小特別審批單(學前辦辦理,校長簽字),可以享受以上優惠收費。

  幼兒園生活費退費制度3

  收費:

  1、幼兒託費按月計算,不跨月計算,如果當月幼兒特殊原因,出勤連續10天以內,來園辦理請假手續,經班主任及園長同意,可在下月進行抵扣半月託費,超過則按整月託費收取。(備註:要求有當月票據)

  2、每月30日至次月5日交費(如遇節假日往後順延),每月按1號計費。

  按幼兒園規定日期內不及時為寶寶交齊託費,逾期1日收取每月費用1%的滯納金。

  退費:

  1、餐費按天計算整月收取,如幼兒不能在園用餐的按缺勤天數計算(10元/天)

  2、車費、教學費不予退費

  4、全託幼兒不予退費

  5、雜費多退少補,按實際花銷予以退費

  6、幼兒園一年只允許休園兩月,不收取任何費用。超出者按規定繳納保教費和各項雜費。

  7、新生入園一個月內不退學費。幼兒正式入園,若中途退園的,不退保教費,只退夥食費,已繳費剩餘十天以內的保教費和伙食費均不退。

  8、國家公共假期不退費。

  望家長與我園積極配合,按照收費時間收費標準準時交費,請您遵守幼兒園的收退費制度,謝謝您的合作!

  幼兒園生活費退費制度4

  一、收費管理基本原則為進一步規範收費操作流程,確保合理、合法、合規,結合本園實際情況,制定小精靈幼兒園收費管理制度篇。

  二、收費專案包括規定性收費以及選擇性收費專案。

  三、具體操作流程

  1、按物價局以及教育局對本園收費專案的核定標準,向家長收取規定的費用。不以各種名義擅自提高和亂收費。

  2、收費必須出具足額票據。

  3、嚴禁幼兒園自行增加收費專案、提高收費標準。

  4、設立收費公示欄,達到長期置放和清楚方便的要求。

  5、認真做好每月幼兒伙食費的結清和退費工作,每月收費前必須向家長公佈伙食收支帳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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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幼兒園收費工作統一由財務人員負責,其他任何部門和個人都無權擅自向幼兒家長和其他單位、人員收取任何費用。

  2.向幼兒收取費用,必須符合財政、物價部門的規定,向幼兒家長收取的一切費用均要做到“統一”,即:

  (1)統一根據物價部門規定的.收費標準和收費專案收取;

  (2)統一使用財政收費收據;

  (3)統一入學校財務帳目。

  3.幼兒園保教費、伙食費收費時間為每年的12月和6月,新生收費時間為5月中旬。伙食費採用預收制,每月按實結算,報賬員每月認真核實結算後,將結算情況貼在宣傳櫥窗中公示,並於每月中旬發簡訊與家長核對。

  4.除保育教育費、伙食費外,幼兒園不得收取其他費用,幼兒園在園時間內(上午8時-下午4時,每天為8個小時),不得以開辦實驗班、特色班和興趣班等為由另外收取費用,不得收取與入園掛鉤的贊助費、支教費等。

  5.幼兒園應實行常年教育收費公示制,要在園內外的宣傳欄和網站將收費的專案和標準對幼兒家長公佈,以便家長監督。

  幼兒園生活費退費制度6

  一、成立膳食領導小組。明確膳食專人負責,編制膳食計劃,安排好每週食譜並及早公佈於家長,嚴格膳食核算、審查制度。

  二、伙食費專款專用,教職工伙食和幼兒伙食嚴格分開。

  三、開展膳食評價和反饋工作,每月向家長公佈伙食帳目、幼兒進食量和營養攝取量。

  四、食堂工作人員樹立為幼兒、教職工服務的思想,嚴守紀律,堅守崗位,分工明確,友好合作。

  五、嚴格執行食品衛生法,不購變質食物,妥善保管剩餘食物,不食用變質食物。

  六、購買食物要精打細算,不許拿回扣,不許為私人代購食物,帳目日清周結。

  七、嚴格食品保管制度,庫房由專人保管,建立出入庫帳目,食堂炊具用具未經領導批准不得外借。

  八、嚴格食物驗收制度,未經驗收不得入帳,不符合幼兒衛生的食物堅決退換。

  九、嚴格開飯時間,用膳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和地點用膳,不得將食物帶走。

  十、保持廚房清潔衛生,餐具、食具應洗涮乾淨、一餐一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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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對貴重物品有指定人保管,使用時按說明書要求及方法使用,借時交接要清楚,並辦理手續,歸還時保管人員要檢視是否有損失。

  2、伙食庫房要有專人副則,物品擺放整齊,室內整潔,定期清掃,有防蟲防鼠措施。

  3、物品出入庫要有手續,建立帳目,及時核對,帳物相符,日清月結。

  4、定期盤點,防止物品、食品腐爛、變質、蟲蛀現象的發生。

  5、伙食庫房重地閒人免進,做好安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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