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社會活動安全管理制度(通用6篇)

幼兒園社會活動安全管理制度(通用6篇)

  現如今,制度使用的情況越來越多,制度是指在特定社會範圍內統一的、調節人與人之間社會關係的一系列習慣、道德、法律(包括憲法和各種具體法規)、戒律、規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條例)等的總和它由社會認可的非正式約束、國家規定的正式約束和實施機制三個部分構成。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對擬定製度很是頭疼的,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幼兒園社會活動安全管理制度(通用6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幼兒園社會活動安全管理制度1

  一、用水的安全管理

  1.做好幼兒園水箱、閥門、水龍頭等的日常保養和檢修工作,確保供水裝置安全正常執行。

  2.定期檢查消防栓,確保其能提供足夠壓力的消防用水。

  3.定期對生活用水的使用情況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或限期整改,並做好檢查記錄。

  4.教職工要以身作則,節約用水,注重對幼兒進行節水教育。

  5.幼兒飲用水的溫度不超過75℃,飲水時要有一位老師監督,注意安全。

  二、用電的安全管理

  1.做好裝置、網路、線路等的日常保養和檢修工作,確保供電裝置安全正常執行。

  2.加強教職工用電安全管理,增強日常巡查力度,發現問題要及時處理,對存在危險因素的裝置、管線周圍部位應做好防護措施,並做明顯的警告標識。

  3.加強會議室、功能室、走廊等公共部位的用電管理,杜絕長明燈現象,及時關閉電源開關。

  4.加強用電安全和節能宣傳,強化教職工的安全意識和節能意識。

  5.安全使用電器。教職工應掌握本部門相應電器的操作規範,嚴禁違規操作,避免安全事故的發生。

  6.離開課室、辦公室時,要對各種電器電源進行檢查是否關閉及斷電,否則由此引發的事故將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7.空調使用時,夏季空調的最低溫度不超過25℃,並做好室內保溫措施,禁止始終開敞門窗。

  8.司機負責幼兒園日常用電的增容、改接等的申請工作(向後勤主任提出申請),經稽核批准後方可實施,杜絕私拉亂接現象。

  9.司機定期對幼兒園空調、電風扇、消毒燈的吊掛情況進行檢查並記錄;

  10.司機定期清洗空調的過濾網,定期清潔紫外線光管,並做好記錄;

  幼兒園社會活動安全管理制度2

  一、幼兒園要注意房屋、場地、玩具、用具及運動器械的使用安全,定期檢查,及時維修,避免觸電、砸傷、摔傷、燙傷及火災等重大事故的發生。

  二、保健醫生必須妥善保管幼兒的藥品,病兒服藥時,必須仔細核對藥名、藥量、幼兒姓名,按時給幼兒服藥。

  三、定期向幼兒及家長宣傳安全知識,在幼兒園在危險的地方張貼醒目的安全警戒標誌,提高幼兒的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的能力。

  四、加強教職工的職業道德教育,對幼兒堅持正面教育,嚴禁態度粗暴,動作生硬,體罰或變相體罰。

  五、認真貫徹衛生防疫部門下達的有關食品衛生的規定,嚴把食品的進園關和食品入口關,嚴防食品中毒事件的發生。

  六、幼兒園組織的各項活動都應以幼兒的安全為第一要素,進行認真細緻的事先準備,考慮周詳,嚴禁帶幼兒到有危險的地方開展活動。

  七、幼兒來離園嚴格實行安全接送制度,並由門衛加強管理,防止幼兒出大門走失,禁止幼兒出大門走失,禁止外來人員來園玩耍、借宿。

  八、班級保教人員必須按照“幼兒園一日工作規範”要求來操作,長期、經常性地對幼兒進行常規安全教育,文明說話、文明做事、文明交往,每個活動前提出活動要求,活動後有小結,活動前後清點人數,以防幼兒走失。

  九、教師不得指導幼兒開展有危險性的活動,幼兒要聽從教師指導,學會正確的運動技術和自我保護。

  十、在戶外活動中教師有組織、指導的責任,保育員有指導責任,因組織指導的過錯造成幼兒身體傷害事故保教人員要負責人。凡出現受傷情況,應及時送往醫務室,必要時送醫院,並及時向園長彙報。

  幼兒園社會活動安全管理制度3

  1、建立健全幼兒園安全管理網路,成立幼兒園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實行分工負責,並把安全工作要求列入各崗位職責中。

  2、幼兒園要注意房屋、場地、玩具、用具及運動器械的使用安全,定期檢查,及時維修,避免觸電、砸傷、摔傷、燙傷以及火災等重大事故的發生。

  3、保健醫生必須妥善保管幼兒的`藥品,病兒服藥時,必須仔細核對藥名、藥量、幼兒姓名按時給幼兒服藥。

  4、稀飯、開水、豆漿、湯要放在安全地方,冷熱適中後再給幼兒使用。

  5、定期向幼兒及家長宣傳安全知識,在幼兒園有危險的地方張貼醒目的'安全警戒標誌,提高幼兒的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的能力。

  6、加強教職工的職業道德教育,對幼兒堅持正面教育,嚴禁態度粗暴,()動作生硬,體罰或變相體罰,杜絕因上述原因造成的事故。

  7、認真貫徹衛生防預部門下達的有關食品衛生的規定,嚴把食品的進園關和食品入口關,嚴防食品中毒事件的發生。

  8、幼兒園組織的各項活動都應以幼兒的安全為第一要素,進行認真細緻的事先準備,考慮周詳,嚴禁帶幼兒到有危險的地方開展活動。

  9、幼兒來離園嚴格實行安全接送制度,並由門衛加強管理,防止幼兒出大門走失,禁止外來人員來園玩耍、借宿。

  10、嚴格現金管理制度,支票財務章按規定分開保管,現金儲存不超過200元。

  11、下班後,各班教師要負責關好門窗,電燈、電扇,整理好物品。門衛或值班教師要做好安全巡查工作,嚴防盜竊事件的發生。

  12、實行安全事故及時上報制度,幼兒園內發生重大傷害事故後,由安全聯絡員在2小時內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彙報情況,並報當地的有關部門。

  幼兒園社會活動安全管理制度4

  一、安全教育措施

  1、成立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全面領導幼兒園安全工作。每月組織召開安全辦公會,對各部門存在的安全隱患問題,提出處理辦法與意見,每月組織一次安全大檢查,對派查出的問題責任到人,限期整改。

  2、加強宣傳教育,強化安全意識:

  (1)每學期幼兒園開展一次“安全教育月活動”,舉辦一次安全教育知識培訓講座等相關的形式多樣的安全教育活動,利用升旗儀式、班會、廣播、網路等途徑廣泛宣傳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強化師生的安全意識。

  (2)定期召開家長會,建立學校、社群、家庭“三結合”的安全教育網路。

  (3)利用每年的安全教育宣傳週活動,強化安全教育,提高師生的安全防範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

  (4)每學期組織全園師生進行一次安全疏散、安全自救的演練。

  二、安全教育制度

  1、利用一日教學活動對幼兒進行安全教育、法制教育,普及安全知識,培養幼兒安全意識和自救能力。

  2、各班要重視自由活動管理,杜絕安全隱患,全體教師要嚴格執行幼兒園安全管理制度,切實抓好幼兒的安全,嚴防意外傷害事故的發生。

  3、加強對班級活動場地的安全檢查,確保活動安全,不組織存在安全隱患的活動。

  4、班主任經常性的對幼兒強化安全意識,進行有的放矢的安全教育,密切注意安全動態,多引導、多跟班、多觀察,杜絕自己管理範圍內的安全責任事故的發生,將安全教育貫穿於一日活動中。

  5、在進行戶外體鍛活動前,要仔細檢查各類器材的安全狀況,發現有不安全隱患的問題立即彙報,並停止活動,嚴防事故的發生。

  幼兒園社會活動安全管理制度5

  安全巡查制度是杜絕幼兒園安全事故的最有效辦法,為了確保幼兒園的絕對安全,幼兒園建立了24小時校園巡查制,並安排1~2名安全巡查人員輪換巡查。具體制度如下:

  1、幼兒園實行晝夜24小時巡查值班制度,值班人員要嚴格遵守值班紀律,堅守崗位,盡職盡責,不得擅自離崗或私自讓他人替崗,嚴禁進行與值班職責無關的任何活動。定時對自己負責的範圍進行巡查,細緻地檢查每—個角落。認真做好巡查記錄。

  2、值班巡查人員要按時到崗,認真做好交接班工作,做到不漏崗,不脫崗,保證值班巡查工作正常、連續運轉。未處理完的當班事務,要給接班人員交待清楚。

  3、做好全天候校內巡查工作,特別加強對幼兒園重點部位的巡查檢視。放學時間巡查,要注意查巡各樓層、各教室的門窗、用電裝置的關閉情況,做好防火防盜、防觸電工作,確保師生人身安全,保證公私財物不受損失。白天巡查的主要任務是維護校園正常秩序,夜晚巡查的主要任務是保護好各棟教學樓、辦公樓及各專用室的公共設施、財產和物資的安全,保護好師生的安全。

  4、值班巡查人員必須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質和業務能力,要有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會妥善處理本崗位的險肇事故,會報警。

  5、值班巡查人員必須保持高度警惕,危險時刻挺身而出,勇於同違法、違規、違紀人員做鬥爭發現問題及時採取措施加以制止或處理,遇到難以解決的問題及時報告有關領導。

  6、隨時完成處領導臨時交辦的各項任務。

  7、對在值班巡查期間擅自外出、翫忽職守,發生治安案件和災害事故,造成國家財產、集體財產、人身安全損害者,幼兒園將追究責任。

  幼兒園社會活動安全管理制度6

  一、幼兒園消防安全領導小組對學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實行半年和年終考評制度,根據考評成績實施獎勵和處罰。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根據情況給予精神或物質獎勵:

  1、認真履行消防安全崗位職責,嚴格落實消防安全制度,為消防安全做出突出成績者;

  2、發現重大火災隱患及時報告者;

  3、發現初起火災及時報警和滅火,避免重大損失者;

  4、在火災情況中判斷正確,處置果斷,撲救事蹟突出者;

  5、積極參加消防宣傳教育培訓,在消防業務理論比賽中取得優異成績者;

  6、在消防工作中有其它優異成績和突出表現者。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根據情況予以罰款:

  1、不履行消防安全崗位職責,不落實消防安全制度,對消防安全工作造成影響者;

  2、在禁止吸菸區域內吸菸或遺留菸頭者;

  3、擅自使用和遮擋教學、生活、辦公等區域內的消防設施、裝置、消防器材和消防疏散指示標誌者;

  4、堵塞、佔用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在通道內擺放物品者;

  5、不會使用滅火器材滅火和不會報火警者;

  6、無故不參加消防培訓者。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根據情況予以罰款,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1、未經許可擅自施工裝修造成火災隱患者;

  2、違章使用電器裝置和私拉亂接電線者;

  3、未經允許動用電氣焊及明火施工者;

  4、違規使用易燃、易爆危險物品者;

  5、損壞消防設施、消防器材、消防疏散指示標誌;

  6、裝修使用易燃材料和不按規定進行阻燃處理者;

  7、違規安裝使用不合格電器產品者;

  8、不遵守消防法規引起火災或造成重大火災隱患者(不包括火災造成的損失賠償);

  9、其它違反消防法律、法規的行為。

最近訪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