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運輸合同

代理運輸合同

  隨著時間的推移,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簽訂合同能夠較為有效的約束違約行為。那麼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嗎?下面是小編整理的代理運輸合同,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代理運輸合同1

  簽約地點:

  委託人(甲方):

  代理人(乙方):

  鑑於:

  1.甲方是一家從事電子產品製造與銷售的出口商及相關裝置、原材料的進口商;

  2.乙方是一傢俱備經營資格和經營能力的、從事國際貨物運輸代理服務的貨代;

  3.雙方簽署本合同時,對本合同相關條款的意思已完全清楚和理解,並清楚簽署本合同的法律意義。

  為此,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等規定,就甲方委託乙方辦理甲方進出口貨物運輸代理等事宜,經充分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和明確雙方權利義務。

  第一條委託服務事項

  甲方同意委託乙方為甲方進出口貨物的裝卸短駁、內陸運輸、租船定艙、委託空運、中轉交接、倉儲保管、報關報驗和單證辦理等服務;乙方同意接受上述委託。

  第二條服務方式和流程

  1.甲方在產生貨運需求時,向乙方發出詢價,乙方根據甲方詢價內容向甲方反饋船期和價格資訊;

  2.甲方選定船期後,向乙方發出《貨物運輸委託書》,《貨物運輸委託書》將載明該單業務的貨物名稱、數量、金額、目的地、運輸期限、運輸方式、運費等相關事項,《貨物運輸委託書》應由雙方蓋章或授權人簽署;

  3.乙方在收到甲方《貨物運輸委託書》後,按照甲方要求進租船和訂艙,並將租船和訂艙結果和相關資訊和單據反饋和交付給甲方;

  4.甲方將進出口貨物的相關資訊和單據交付乙方,由乙方代為辦理貨物進出口前的報關、報驗、出口核銷等事務;

  5.乙方根據約定的船期安排集裝箱車輛互甲方處或甲方指定位臵裝車並負責在中國內陸期間的運輸;

  6.乙方將貨物辦理裝船或裝機,並辦理完成進出口全部審批和備案手續;

  7.甲方將海運費和空運費支付給乙方,乙方將貨運提單正本及辦理出口退稅和外匯核銷等所需的相關單證交付甲方;

  8.貨物到達目的地完成交付後,甲方將貨代佣金支付給乙方。

  第三條運輸方式

  根據每一單貨物的情況,由甲方確定每單貨物的實際運輸方式,運輸方式包括公路運輸、鐵路運輸、內河運輸、國際海運、國際空運中的一種或多種,海運原則上採用集裝箱運輸。

  第四條運輸貨物

  運輸貨物為包括但不限於:

  1.廣播電視訊號接收裝置、其附屬裝置及其零部件等電子產品;

  2.電子原材料器件;

  3.生產裝置;

  4.其它可適運的貨物。

  第五條委託代辦保險

  如甲方委託運輸的產品需辦理保險,乙方按甲方實際指示的下列方式辦理。

  1.由乙方代甲方投保,但保險金由甲方負擔,不包括在運輸費用內。

  2.由乙方代甲方投保,但保險金由甲方負擔,包含在運輸費用內。

  3.由甲方辦理保險。

  第六條費用和結算方式

  1.甲方應支付乙方的費用由國際運輸費、內陸運輸費和貨代佣金三部分組成。

  2.運輸費用是指由實際承運的船公司或航空公司收取的運費,包括:

  2.1海運費用:指整櫃、拼箱進出口貨物以海上運輸方式產生的費用,以甲方向乙方詢價後在收到《貨物運輸委託書》中確認的價格為準。以美金現匯結算,乙方開出以美金幣值計價的海運費發票。

  2.2空運費用:指進出口貨物以航空運輸方式產生的費用,以甲方向乙方詢價後在收到《貨物運輸委託書》中確認的價格為準。以人民幣結算,乙方開出以人民幣幣值計價的空運費發票。

  2.3乙方在在完成租船訂艙後裝船前將運輸費用發票開具給甲方,甲方收到發票後及時付款。

  3.內陸運輸費是指由乙方提供的自甲方工廠或甲方指定位臵至貨運港期間的在中國內陸的運輸費用。

  3.1內陸運輸費按照實際貨物的數量與運輸距離計算運輸費用,運費標準由雙方每半年核定一次。

  3.2內陸運輸費以人民幣結算,乙方開出以人民幣幣值計價的運輸費發票。

  3.3貨物在目的地交付收貨人後,乙方將內陸運輸費發票開具給甲方,甲方在收到發票後核對無誤後15天內支付。

  4.貨代佣金是指除國際運輸費和內陸運輸費以外的其它乙方因履行本合同產生的各項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裝卸費、倉儲保管費、訂艙費、單證費、安保費、THC、報關報檢費、拖卡費、內裝箱費、檔案費、電放費等等。

  4.1每單貨代佣金是《貨物運輸委託書》確認金額為準,佣金標準由雙方每半年核定一次。

  4.2貨代佣金以人民幣結算,乙方開出以人民幣幣值計價的運輸費發票。

  4.3貨物在目的地交付收貨人後,乙方將貨代佣金發票開具給甲方,甲方在收到發票後核對無誤後15天內支付。

  5.除以上費用外,甲方沒有向乙方支付其它任何費用的義務,而不論乙方是否提供了本合同約定之外的額外服務。

  第七條履約保證金

  1.為保障本合同的遵守和履行,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萬元履約保證金,用於抵扣在承運貨物發生滅失、毀損或延期時乙方就承擔的賠償金和違約金;

  2.履約保證金可由乙方直接向甲方繳納或由甲方在應付乙方的運費中扣除。

  第八條責任期間和貨物風險的轉移

  1.乙方的責任期間自貨物裝上乙方指定的運輸工具時起,至貨物運至甲方指定的貨物到達地交付收貨人時止,貨物在此期間發生損毀、滅失的風險由乙方或實際承運人承擔。

  2.自甲方將承運貨物交付至乙方運輸時,該貨物的滅失和毀損風險轉移至乙方,自乙方將承運貨物交付至甲方或甲方指定的收貨人後,該貨物的滅失和毀損風險轉移至甲方或貨物的收貨人。

  第九條資格與能力

  乙方應確保具有和維持從事本合同相關業務的合法資格和能力,也應確保其所委託的轉運人也具備轉運業務相關的運輸資格和運輸能力。

  第十條裝卸、倉儲和保管

  1.甲方貨物自交付乙方運輸後,乙方應全程負責貨物在交付收貨人前的所有裝卸、臨時的倉儲以及貨物的保管;

  2.裝卸、倉儲和保管應以確保貨物安全的方式進行。

  3.乙方憑甲方指定的提貨憑證到甲方指定倉庫提貨,並由甲方負責裝車,乙方應清點裝車貨物及數量是否與《貨物運輸委託書》記載相符,貨物交付乙方後,發生貨物不符、數量缺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第十一條單證

  1.甲方委託乙方代為甲方辦理有關進出口所需的全部單證,除需甲方親自辦理的除外;

  2.乙方應以合法、最大的謹慎和有利於甲方的原則辦理相關單證,不得違法或不合規辦理;

  3.甲方對相關單證的辦理和轉移有明確指示的,乙方應按甲方的指示辦理,甲方未明確指示的,可按習慣或有利於甲方利益的原則辦理;

  4.乙方應按照甲方指示開具貨運提單,貨運提單正本應直接交付甲方,在未經甲方明確指示前,乙方不得擅自將提單交付給除甲方外的任何第三人。

  5.乙方代辦的全部單證應完整移交給甲方。

  第十二條變更或取消

  1.甲方在下達《貨物運輸委託書》後、貨物實際裝船前,有權變更或取消訂艙和《貨物運輸委託書》,但由造成的乙方應賠償船公司或航空公司的實際損失以及乙方支付給他人的其它費用損失,由甲方予以賠償。

  2.乙方在完成租船和訂艙後,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取消或變更租船和訂艙,否則乙方應賠償甲方全部損失,包括甲方交付違約造成的對客戶的賠償,因船公司或航空公司原因導致需變更或取消的,乙方應賠償甲方由此另行安排運輸而額外支付的運費和其它費用。

  第十三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的權利

  1.1甲方有擇優選擇貸代的權利;

  1.2甲方有變更或取消發運的權利;

  1.3甲方有依法和按約獲得相關單據、證明和文書的權利;

  1.4甲方有索賠的權利。

  2.甲方的義務

  2.1甲方有依法提供有關貨物進出口資訊及檔案的義務;

  2.2甲方有依法遵守有關進出口法律法規的義務;

  2.3甲方有核對相關資訊和單證的義務;

  2.4甲方有按約向乙方支付費用的義務。

  第十四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的權利

  1.1乙方有按約獲得運輸費用和佣金的權利;

  1.2乙方有拒絕接受貨物運輸委託的權利;

  1.3乙方有權代表甲方依法進行報關、報驗及代辦相關進出口單證的權利;

  1.4乙方有因甲方違約按約向甲方索賠的權利。

  2.乙方的義務

  2.1乙方有依法辦理本合同相關服務事項的義務;

  2.2乙方代為甲方辦理本合同相關服務事項應本著謹慎和有利於甲方的原則進行;

  2.3乙方有核對裝箱貨物和數量資訊的義務;

  2.4乙方有及時通知甲方核對有關資訊和單證的義務;

  2.5乙方有向甲方移交相關單證、檔案和憑證的義務;

  2.6貨物在交付收貨人前,乙方有對貨物進行倉儲和保管的義務;

  2.7乙方有不得倒箱的義務;

  2.8乙方有向按約甲方賠償損失的義務;

  2.9乙方有協助甲方向實際承運人索賠和向承保人理賠的義務;

  3.0乙方有及時報告貨物運輸過程各種資訊的義務;

  3.1依法或按約應由乙方承攬的其它義務。

  第十四條交付逾期和不能交付

  1.因乙方原因導致貨物交付逾期三個自然日以上的,每逾期交付一日,按貨值的萬分之五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但最高不超過貨值總額的3%,乙方能證明屬於不可抗力造成的除外;

  2.由於自然災害、交通或海運事故造成無法準時提貨或貨物無法準時到達,乙方必須及時通知甲方,由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3.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貨物不能交付收貨人而導致貨物重運或返運的,由乙方承擔額外產生的運費和其它費用。

  第十五條索賠

  1.貨物交付乙方運輸後,因任何原因造成的貨物損毀或滅失或喪失利用價值的損失,甲方有權向乙方按照貨物原值進行索賠,賠償額度按實際損失額度賠償;貨物投保保險的,貨物實際損失與理賠損失有差額的,乙方賠償差額部分的損失。

  2.因乙方違反法律法規辦理本合同約定的各項服務,導致甲方受到國家機關處罰或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進行索賠。

  3.未經甲方許可乙方擅自將貨運提單正本交付除甲方外的第三人的,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第十六條不可抗力

  1.由於地震、颱風、水災、戰爭、國家或當地政府政策發生重大調整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致使直接影響本合同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條件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並應在日內提供不可抗力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有效證明檔案,此項證明檔案應由不可抗力發生地區的公證機關出具,按其對履行合同的影響程度,由雙方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延期履行合同。

  2.受不可抗力影響的簽約一方或雙方有義務採取措施,將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第十七條爭議的解決

  雙方在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應當協商解決,協商無法達成一致的,由簽約地具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五條合同的生效及其他事項

  1.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2.本合同有效期從年月日至年月日。

  3.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一致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4.貨物運輸委託書和費用價格確認單為本合同有效組成部分。

  5.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一份。

  委託人(甲方):代理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簽字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權簽字人):

  簽訂時間:

代理運輸合同2

  甲方: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郵編:_______

  乙方: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郵編: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乙方代理甲方辦理國際貨物運輸的有關事宜達成以下合同:

  1、甲方委託乙方代為辦理訂艙、報關、報檢、裝箱、轉運、快遞、代墊代付運費等相關運輸事宜。

  2、甲方委託乙方辦理國際貨物運輸事宜,甲方應及時送交給乙方正確、齊備的託運單據。託運單應明確標明甲方訂艙單位名稱、電話、傳真及聯絡人並加蓋公章。託運單內容應註明貨物的件數、重量、體積、目的港、裝船日期、貨物品名、運費條款及特別要求。

  3、甲方委託乙方代理報關、報檢時,應提供合法、合格、正確、齊全的報關報驗單證。依貿易性質不同可包括:合同、發票、商檢證書、許可證、核銷檔案、報關單、手冊、裝箱單及有關批文等。

  4、甲方委託乙方代為辦理貨物的裝箱、中轉運輸時,應在託運單或者相關函電中予以明示。包括代為聯絡倉儲、裝卸、轉運、短駁、裝拆箱等事宜。

  5、為了維護甲方利益,乙方可以為甲方代墊代付海運運費、港口費用及其他代理代辦費用。上述款項及運輸代理費可採用包乾費或者本合同規定的其他方式由甲方支付給乙方,如遇有關費率調整,可相應調整包乾費。

  6、甲方在其委託乙方辦理的進出口代運貨物中,不得夾帶易燃、易爆物品及國家規定的禁止出口的物品。

  7、乙方在接到甲方的訂艙單後,應立即前往船公司辦理配載等手續。除甲方能證明乙方在配載上有過錯外,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如果貨物未能如期配載,乙方應及時將有關情況通知甲方。

  8、乙方接到甲方的訂艙單後,甲方要求變更訂艙單所列事項的,應在貨物裝船前乙方規定的時間內,向乙方出具書面更改單,註明日期並加蓋甲方印章。因變更訂艙事項所引起的各項費用及責任,由甲方全部承擔。

  9、除甲方能證明由於乙方的原因造成退稅單、核銷單等單據不能按期退交外,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但乙方應及時以口頭或者書面形式告知甲方,並協助甲方儘快收回。

  10、甲方要求貨物緊急出運時,應事先在託運單"特別要求宣告"中註明或者以其他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並由乙方最後確認航期,否則乙方不承擔延誤運輸責任。

  11、甲方同意貨物出運或進口到廠後,以一票一結的方式將乙方代墊代付的(每車皮21200)由淄博火車站至綏芬河(DAP GRODEKOVO)的海運運費、港口費用、其他代理代辦費用及運輸代理費以支票或電匯的方式付給乙方。

  12、在甲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支付乙方費用時,乙方有權滯留相應的運輸單據,由此產生的所有損失和責任由甲方承擔

  13、甲方未及時付費造成承運人依法留臵貨物的,由甲方自行承擔責任。

  14、如貨物的滅失或損壞是由於我國《海商法》第五十一條所列明的原因造成的,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15、乙方接受甲方委託後要迅速辦理各項委託事宜,在代理貨物運輸的過程中應盡心盡責,對於因乙方的過失而導致甲方遭受的直接損失和額外發生的費用按相關法律規定承擔責任,以上損失不包括貨物因延遲等原因造成的經濟損失。

  16、本合同項下發生的任何糾紛或者爭議,應透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應提交青島海事法院審理。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7、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長年有效。任何一方均可提前30日提出終止合同,但應以書面方式通知另一方。

  18、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對本合同進行修改和補充,修改及補充的內容經雙方簽字蓋章後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本合同一式兩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理運輸合同3

  1、甲方:

  法定代表人:

  甲方:(委託人):合同編號:

  經辦人:聯絡電話:傳真:

  2、乙方:

  法人代表:

  經辦人:聯絡電話:傳真:

  3、乙方在過境(國內)鐵路運輸代理領域的豐富經驗。

  4、甲方希望乙方為其安排本合同項下的鐵路運輸等事宜。據此雙方按照公平互利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法規及有關國際公約就以下條款達成一致:

  第一條

  1.1、“合同”指本合同及雙方達成一致並簽章認可的與本合同有關的檔案;附錄及附錄中提到的檔案。

  1.2、“貨物”指甲方交付乙方安排運輸並提供其他相關的服務,僅限附件一中約定的物品。

  1.3、“服務”指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為甲方提供的鐵路運輸代理,相應的資訊、傳遞、反饋及其他相關服務,僅限本合同附件二中約定的服務範圍。

  第二條:服務範圍

  根據甲方的委託,乙方作為甲方的代理人全權代表貨物從(鐵路發站名稱)________到(鐵路到站名稱)________的鐵路運輸以及貨物進口報關檢驗等事宜,具體的服務範圍見附件二。

代理運輸合同4

  甲方:

  聯絡方式:

  乙方:

  聯絡方式:

  丙方:

  聯絡方式:

  據《_____》,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辦理運輸等工作,為明確貨物承運階段甲、乙、丙三方的權利、義務,特訂立本協議以共同遵守,希三方共同信守執行,並對本協議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一、甲方需書面告知乙方以便乙方完全知曉本協議項下所承運的貨物具體情況。甲方應保證對所運貨物擁有所有權。在協議期間,乙方對貨物做出的操作安排必須接受甲方的監控和指令。

  二、甲方委託乙方全權代理甲方貨物運輸,並向乙方如實提供以下資料:

  1、貨物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貨物重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起運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目的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船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船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收貨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收貨人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船運包乾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船運包乾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運費結算方式

  1、貨物裝船離港後,乙方以約定結算價格,按甲、丙雙方要求給丙方開具運輸發票(甲、丙雙方需向乙方出具書面開票資料),貨物在到達目的港前,丙方向乙方支付全額運輸費用。

  2、如丙方不按時支付協議規定的各種運輸費用,視為甲方違約,乙方對其控制下的甲、丙雙方貨物享有置留權,甲方承擔支付全部運費的義務。

  3、乙方負責投保船運_____,在船運過程中產生的貨物損失由乙方按照相關_____條例向_____公司索賠;貨物按照件交件收原則,若貨物出現運輸之外的質量問題,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丙方要按協議約定履行付款責任。

  五、貨物集齊後,乙方應儘快安排貨物離港(不可抗力因素除外);貨物裝船離港後,乙方應在兩個工作日內向甲方以傳真方式提供裝船明細、貨物配載圖、貨物交接清單等相關裝載資料。

  六、乙方在運輸甲方貨物時,應保證貨物的安全性,乙方在目的地交貨時,甲方如發現有貨損、貨差、規格混亂等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以便於乙方及時處理。否則視為乙方如約履行了合同義務。如甲方在貨物交接入庫後告知乙方貨損、貨差、規格混亂等,乙方概不負責。

  七、甲方指定運輸目的港應確保乙方船到後兩日內將貨物解除安裝完畢,如未在期限內解除安裝完貨物,出現的一切責任和費用都由甲方承擔,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和額外費用。

  八、違約責任

  本協議的變更和解除須經三方書面確認。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三方有一方發生違約時,三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簽約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本協議三方三個工作日內簽署確認有效,未盡事宜,三方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簽約代表(簽字):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蓋章):

  簽約代表(簽字):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丙方(蓋章):

  簽約代表(簽字):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代理運輸合同5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精誠合作、共同發展的精神,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經雙方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代理甲方貨物鐵路運輸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1條基本事項

  1.貨物種類:甲方產品、半成品、原輔材料、宣傳促銷品(以下簡稱“甲方貨物”)

  2.甲方委託乙方代理以下業務(請在所選擇專案前的“□”處打“√”):

  甲方貨物鐵路車皮、鐵路集裝箱的發運。

  甲方貨物鐵路車皮、鐵路集裝箱的接車。

  包括甲方貨物自甲方指定倉庫至鐵路車皮、集裝箱站臺之間的短途運輸。

  包括甲方貨物自鐵路車皮、集裝箱站臺至甲方指定倉庫之間的短途運輸。

  3.甲方貨物包裝:紙箱

  4.甲方貨物鐵路車皮、鐵路集裝箱發運的起運地點及/或接車的送達地點為:甲方指定的__________倉庫,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5.其它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2條乙方資質及運輸工具要求

  1.乙方承諾:其具有從事本合同約定之食品飲料貨物運輸的合法資格和充分能力,其指派用於運輸甲方貨物的車輛均具有合法、齊備的營運資格,從事貨物運輸的司機均具有合法的駕駛資格和豐富的駕駛經驗,其依照合同約定為甲方提供貨物運輸服務將嚴格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政策的規定進行。乙方保證不會利用為甲方提供貨物運輸服務的機會從事任何非法活動。如違反上述承諾,乙方除應獨立承擔相關責任外,還應負責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包括商譽在內的一切損失。

  2.乙方所派用於承運甲方貨物的運輸車輛必須符合常溫食品飲料運輸安全、衛生等法規及商業慣例的要求。除特定貨物外(雙方另行約定),運輸車廂應乾燥、衛生、平整、無汙染、無異味、防雨、防曬,並且具備防止貨物掉落之設施。有汙染、有腐蝕性、車箱破漏及其他不適合裝運食品飲料情況的車輛,不能用於裝載甲方貨物;否則,甲方有權拒絕裝車,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3.乙方必須保證車皮、集裝箱車箱符合儲存食品飲料裝運要求;有“禁”裝標誌、有汙染、有腐蝕性、有異味、車箱破漏、車門損壞、不能施封及其他不適合裝運食品飲料情況的車皮、集裝箱,不能用於裝載甲方貨物;否則,甲方有權拒絕裝車,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4.嚴禁將甲方貨物與有毒、油腥、易汙染物品、違禁品、危險貨物等不適合與食品飲料類產品共同存放的物品混裝;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3條貨物發運的業務要求

  1.車皮發站:__________,鐵路集裝箱發站:__________。

  2.甲方須提前1天將車皮、集裝箱發運計劃報乙方,並同時提供貨物種類、到站、收貨人等發貨資料。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資料,負責車皮、集裝箱發運計劃申報、落實,並第一時間通知甲方。

  3.乙方不能按期落實甲方鐵路發運計劃的,應賠償甲方逾期發貨的損失,並支付違約金1000元/車皮、 500元/20尺箱給甲方。

  4.若乙方代理事項包括甲方貨物自甲方指定倉庫至鐵路發站的短途運輸的,乙方在接到甲方發貨通知後,乙方承運車輛必須持按甲方規定格式開具的提貨證明,在規定時間內到達甲方指定倉庫裝貨。甲方每次約車的前置時間(自甲方通知乙方派車起至乙方車輛到達甲方指定地點止,但17時至8時除外)為24小時。乙方車輛到達甲方倉庫後必須服從甲方排程,並有責任協助甲方合理擺放貨物。裝車完畢,承運司機對裝車貨物進行不拆箱檢驗並在送貨單據(甲方《產品提貨單》等,下同)上簽收,同時取得當次運輸的送貨單據。

  5.若甲方貨物自甲方指定倉庫至鐵路發站的短途運輸由甲方負責,甲方送貨汽車進站後,乙方必須在一小時內組織人力進行裝卸,並保證裝卸每個車皮不少於6人,每個車皮裝車時間不超過4小時,集裝箱不超過2小時。乙方每延遲一小時應支付甲方50元違約金。

  6.車皮、集裝箱監裝由乙方負責,具體要求為:

  (1)裝車前必須清掃乾淨車箱,關死扣牢車窗、車孔,加墊塑膠膜或廢紙箱。冬季需保溫時還應沿車箱側壁及底板粘好棉絮,產品頂層輔好薄膜膠紙或棉絮,材料由甲方提供。

  (2)按照甲方排運單序號及數量要求裝車,貨物不得倒置堆放,同一訂單貨物必須分品種、分規格、分批號集中堆放。

  (3)產品堆放緊湊、間距均勻。頂層產品落差不超過1層。

  (4)重的貨物不得堆放在其他貨物上面;做到重不壓輕、大不壓小。

  (5)車箱門口產品堆放必須交錯碼垛。

  (6)要求裝卸工人必須愛惜甲方貨物,禁止野蠻裝卸,不得損壞、踐踏、盜取甲方產品。

  (7)貨物裝車完畢,應清點數量,無誤後關上車門並施封,用鐵絲加固車門,並及時將車號、封號報給甲方。

  7.乙方須在裝車次日上午9點前,將領貨憑證按甲方提供的收貨地址以特快專遞的形式寄給甲方指定收件人,如因乙方未及時將領貨憑證寄出而造成收貨人無法按時收貨的,由乙方負責賠償因此造成的損失。

  8.車皮、集裝箱抵達目的地後,如果出現原封貨物短少、損壞、受潮及汙染等情況,乙方應按甲方貨物市場價及受影響的貨物數量在一週內全額賠償給甲方。

  第4條貨物到達接車的業務要求

  1.車皮到站:__________,鐵路集裝箱到站:__________。

  2.甲方貨物到達到站後,乙方應第一時間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安排好人員及倉庫庫位接貨。

  3.乙方應及時辦理接車手續。由於乙方沒有及時辦理下站手續而產生的一切額外費用,由乙方承擔。車皮開封時必須有甲方人員在場監督。

  4.甲方貨物在下站過程中如果有發現破封、破損、短少、受潮及汙染等情況,乙方須向鐵路部門索取有效貨運記錄,以供甲方向保險公司索賠之用。

  5.貨物裝卸時,不得損壞、踐踏、盜取甲方產品,嚴禁野蠻裝卸。

  6.如果甲方貨物自鐵路到站站臺至甲方指定倉庫的短途運輸由乙方負責的,乙方應安排好運輸車輛。甲方貨物下站並經甲、乙雙方清點確認後,至貨物到達甲方指定倉庫、辦理好入庫手續前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按甲方貨物市場價全額賠償給甲方。集裝箱由乙方負責送甲方指定倉庫,待甲方監裝員或倉庫保管員到場驗封后方可開箱卸貨。

  7.甲方貨物自鐵路到站站臺至甲方指定倉庫的短途運輸由甲方負責的,甲方接貨車輛到達車站後,乙方須保證4小時內將貨物卸入甲方指派的車輛內。

  第5條費用結算

  1.車皮發運費用:乙方完成本合同規定的車皮發運工作後,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如下費用:

  (1)鐵路運輸費用:以鐵路部門出具的正規發票金額為準(包括鐵路大票等,其中鐵路發運其它費用中已列支的費用型別不允許在鐵路大票中的費用重複體現)。

  (2)鐵路發運代理費用:包乾費__________元/車皮(包括:鐵路手續費、車站裝卸費、車站服務費、領貨憑證特快專遞郵寄費等)。

  (3)甲方貨物自甲方指定倉庫至發站的短駁運費:__________元/噸。

  (4)除以上(1)(2)(3)項費用外,甲方不再承擔其他費用。

  2.集裝箱發運費用:乙方完成本合同規定的集裝箱發運工作後,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如下費用:

  (1)鐵路運輸費用:以鐵路部門出具的正規發票金額為準(包括鐵路大票等,其中鐵路發運其它費用中已列支的費用型別不允許在鐵路大票中的費用重複體現)。

  (2)鐵路發運代理費用:包乾費為:__________元/20尺箱(包括:鐵路手續費、車站裝卸費、車站服務費、領貨憑證特快專遞郵寄費等)。

  (3)甲方貨物自甲方指定倉庫至發站的短駁運費:__________元/噸。

  (4)除以上(1)(2)(3)項費用外,甲方不再承擔其他費用。

  3.車皮接車費用:乙方完成本合同規定的車皮接車工作後,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如下費用:

  (1)接車皮費用:包乾費為__________元/車皮(包括:鐵路手續代辦費、車站裝卸費、車站服務費等)。

  (2)車站至甲方指定倉庫的短駁運費:__________元/噸。

  (3)除以上(1)(2)項費用外,甲方不再承擔其他費用。

  4.集裝箱接車費用:乙方完成本合同規定的集裝箱接車工作後,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如下費用:

  (1)接集裝箱費用:包乾費為:__________元/20尺箱(包括:鐵路手續代辦費、車站裝卸費、車站服務費等)。

  (2)車站至甲方指定倉庫的短駁運費:__________元/噸。

  (3)除以上(1)(2)項費用外,甲方不再承擔其他費用。

  5.結算方式:

  乙方應在每月10日前將截止上月底(會計結算月)所發生的有效的、合格完整的由鐵路部門出具的正規發票、經甲方指定收貨人簽收的送貨單據的回單聯原件等交甲方核對運費金額。甲方核對無誤後通知乙方開具運費發票(發票抬頭為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公司)交甲方辦理付款手續,乙方交付給甲方的運費發票必須是甲方能抵扣稅款的國家統一運輸專用發票,甲方收到合格完整的運費結算單據及發票後,在30日內將運費匯付給乙方。如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不能抵扣稅款,甲方因此無法抵扣的稅款由乙方承擔,並從乙方運費中扣除。因乙方自身原因未在承運後四個月內向甲方提供合格完整的運費結算單據及發票,且未向甲方提交書面延期結算申請時,甲方將不予結算運費。

  第6條運輸質量及保險

  1.乙方必須確保甲方託運貨物的安全。若乙方負責車皮、集裝箱發運、接車以及自甲方指定倉庫與鐵路車皮、集裝箱站臺之間的短途運輸的,甲方貨物由完成起運交接手續至送達交付前,貨物的安全及保管責任由乙方負責。乙方應為其所承運的甲方貨物購買貨物運輸保險,甲方按本合同規定支付給乙方的費用中已包含該貨物保險費用。

  (1)乙方承運的甲方貨物途中遇險,乙方必須第一時間通知甲方。

  (2)甲方貨物在運輸途中發生滅失、雨淋、汙染、破損,無論乙方是否獲得保險賠償,乙方應負責按市場價全額賠償甲方損失。

  2.鐵路車皮、集裝箱在鐵路運輸階段的貨物運輸保險,由甲方購買。但當發生需要理賠時,乙方有義務配合甲方辦理相關手續。

  第7條不可抗力條款

  1.如果一方因地震、洪水、戰爭等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以下稱為“不可抗力事件”)而導致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本合同規定的任何義務,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可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2.如果一方由於“不可抗力事件”導致不能履行其義務或延遲履行其義務,其應該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立即書面通知對方,並清楚地向對方指出可以預測到的後果,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並應當在合理期限內向對方提供由相關機構出具的關於“不可抗力事件”及其影響的相關證明。

  3.雙方應盡最大努力把由於“不可抗力事件”導致的損失減到最低。聲稱由於“不可抗力事件”而不能或遲延履行合同義務的一方,尤其應採取適當的方式以減輕或消除該事件的影響,並應儘可能在最短時間內重新履行受該事件影響的合同義務。

  第8條保密條款

  1.乙方對在訂立及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知悉或取得的有關甲方及甲方貨物的資訊,包括但不限於甲方客戶名稱、地址、甲方貨物品種價格、運輸數量等,應當作為甲方商業秘密予以保護。除為本合同約定目的而使用外,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提供給任何第三方或作任何其他用途使用。

  2.即使本合同到期或因任何原因而終止後兩年內,乙方仍然承擔上述保密義務。

  3.乙方應告知並以適當方式要求司機等參與本合同履行之僱員及其他臨時委派人員遵守本條規定,若上述人員違反本條規定,乙方應對甲方承擔連帶責任。

  第9條轉讓、轉運條款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本合同中的權利義務全部或部分轉讓給任何第三方;即使取得甲方同意,乙方仍應與承接其權利義務的第三方共同對甲方承擔連帶責任。

  2.在甲方貨物運輸過程中,因特殊情況甲方指令乙方將貨物轉運除目的地外其他地點的,由此產生的額外運費由甲方承擔,具體數額由雙方協商確定,其他事宜依照本合同規定進行。

  第10條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1.連續兩個月,乙方每月累計有2次未能按時落實並完成甲方的車皮、集裝箱發運或接車計劃。

  2.因乙方原因,乙方累計有3次未能按時落實並完成甲方的車皮、集裝箱發運或接車計劃。

  第11條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1.因甲方原因,甲方連續兩個月未能按本合同規定內容支付運費給乙方。

  2.乙方確實無力繼續履行本合同,但乙方必須至少提前45天書面正式通知甲方。

  第12條其他

  1.雙方確認本合同所有條款均由雙方充分協商後確定,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及時補充合同條款。

  2.因本合同產生的任何糾紛,雙方同意妥善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3.本合同有效期從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執三份,乙方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雙方特此簽署並確認以上合同條款和條件: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理運輸合同6

  委託方:(以下簡稱

  受託方:(以下簡稱

  甲、乙雙方為更好地開展海運進出口業務,雙方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商法》等法規的有關規定,現甲方委託乙方作為其代理人代理貨物出口的配艙、裝船、進棧、報關等一系列貨運代理工作,達成如下協議,以便共同遵守。

  一、甲、乙雙方均持有有效營業執照,並且嚴格按照營業執照中的營業範圍開展業務。由於甲方的違法經營行為給乙方所造成的一切損失與不利後果,甲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二、甲方同意將其攬取的或其生產的貨物委託乙方代理安排運輸。

  三、訂艙時,甲方應正確填寫由乙方提供的規定格式的訂艙委託書,並加蓋公章或訂艙專用章以書面的形式傳真或派人送交乙方,保證委託書內容的完整性,其中應當包括但不限於所託運貨物之件數,重量,體積,目的港,裝船日期,貨物品名(中英文品名)。

  四、訂艙內容要求更改或取消時,甲方必須最遲於貨物裝入集裝箱的當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並與乙方的相關操作人員書面確認,並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風險和額外費用;若貨物已進港或已離港,則乙方有權視情況決定拒絕更改。

  五、甲方委託乙方在20年3月15日前為其安排17-18個TEU。

  六、甲方同意按以下方式確認費用:場站費,港口操作費及海運費由乙方全部墊付,甲方30天內收到乙方全部發票後與乙方結清全部貨款(乙方必須按照為甲方報價收取相應費用)。乙方收取的任何額外費用甲方有權不予結算。

  乙方報價如下:

  A. 場站費(裝貨費300元/TEU,安保資訊費130元/TEU)合計430元/TEU。

  B. 港口操作費(檔案費:400元/提單。

  場站:200元/TEU

  港雜:105元/TEU

  THC:750元/TEU)。

  C.海運費(中國青島港到斯里蘭卡科倫坡港海運費為490USD/TEU)。

  七、甲方付清上述費用和報酬,乙方應及時將海關退還的核銷單,退稅單等有關單證交付甲方。

  八、甲方必須按照約定準時、足額支付全部費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任何基於本協議下業務所產生的費用。若甲方拖欠費用,則乙方有權採取法律措施維護自身權益,而由此所產生的一切風險、費用、責任均由甲方承擔。

  九、乙方在收到船公司或其代理《配艙回單》後,應及時將定艙配載的船名、航次、關單號、運價等資訊告知甲方(雙方同意以乙方附於《訂艙確認書》的傳真報告作為已告知的最終證據),甲方如有異議,應在收到乙方《訂艙確認書》後一日內書面提出,否則視為同意。

  十、甲方委託乙方代理報關,應在乙方要求的時間之前,提供合同、發票、裝箱單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和一致性負責。

  十一、甲方委託乙方代辦貨物裝箱的,甲方應當及時送貨至指定地點交乙方委託的裝箱人裝箱。因乙方裝箱不利造成延誤的,乙方應承擔所有因此產生的其它額外費用。

  十二、由於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並應在7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檔案,此項證明檔案應由事故發生地區的有權機構出具。按照事故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十三、因甲乙雙方中一方的原因導致合同預期利益不能實現,無責任方有權以書面形式通知解除本合同,同時有權要求過錯方承擔違約責任。

  十四、因本協議項下委託所產生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無法協商或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提交乙方所在地的海事法院審理。

  十五、本協議自雙方授權的如下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到期雙方無異議則自動順延一年, 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代理運輸合同7

  委託方: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方: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為更好地開展海運進出口業務,雙方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商法》等法規的有關規定,現甲方委託乙方作為其代理人代理貨物出口的配艙、裝船、進棧、報關等一系列貨運代理工作,達成如下協議,以便共同遵守。

  一、甲、乙雙方均持有有效營業執照,並且嚴格按照營業執照中的營業範圍開展業務。由於甲方的違法經營行為給乙方所造成的一切損失與不利後果,甲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二、甲方同意將其攬取的或其生產的貨物委託乙方代理安排運輸。

  三、訂艙時,甲方應正確填寫由乙方提供的規定格式的訂艙委託書,並加蓋公章或訂艙專用章以書面的形式傳真或派人送交乙方,保證委託書內容的完整性,其中應當包括但不限於所託運貨物之件數,重量,體積,目的港,裝船日期,貨物品名(中英文品名)。甲方對於在裝卸、儲存、保管或運輸中有特殊要求的貨物應在委託書中明確提出並隨附相關檔案。如果委託書內容未註明,由此可能產生的一切風險、責任和費用均由甲方承擔。同時,甲方需於委託書上註明本協議編號,以免喪失協議內容之權利。

  四、訂艙內容要求更改或取消時,甲方必須最遲於貨物裝入集裝箱的當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並與乙方的相關操作人員書面確認,並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風險和額外費用;若貨物已進港或已離港,則乙方有權視情況決定拒絕更改。

  五、甲方應當保證每月向乙方委託出口運輸業務量不少於_________TEU。乙方及時向甲方提供有關承運人的船期及運價變動資訊。

  六、甲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確認費用,本協議運價(由我司代收代付承運人,費用由運費和佣金組成)可根據市場價格的變動作相應調整,經雙方確認後生效。乙方為甲方墊付的額外費用實報實銷。

  1、乙方在甲方保證上述委託運輸業務量的前提下,乙方按下述優惠價向甲方結算普通乾貨箱包乾定額費:

  自拖箱:人民幣_________元/20箱人民幣_________元/40箱

  報關費:人民幣_________元/票

  其它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每票限一張報關單。如因報關內容較多需增加報關單,每張報關單增收電腦預錄費人民幣_________元,報關後退關收人民幣_________元。)

  2、海運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訂艙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海洋運費按雙方確認運價(甲方可以在委託書上標明)或甲方得到船公司的確認價(應隨附優惠協議號或確認件)執行,但仍應履行本協議第十一條之規定。

  八、費用結算

  1、經甲方要求,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結算運費:

  A、費用按航次結算,只有在甲方付清所有費用後,乙方才交付提單。

  B、甲方於船開後_________天內,將所發生的費用支付給乙方。

  C、採用月結的形式,甲方墊付_________美元作押金,每月_________日結清上月乙方已墊付的費用。

  2、經雙方協議按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支付費用:

  A、現金的付款方式;

  B、電匯,並及時把銀行匯款水單影印件送交給乙方;

  C、採取同城託收無承付的辦法結算外匯海洋運費,雙方另簽定外匯同城託收無承付結算協議。

  3、在甲方按時付款情況下,乙方按海洋運費_________%的比例退定艙佣金給甲方,確認或協議淨價的除外。

  4、甲方應當及時確認乙方之結算清單,若於收到結算單後七日內未予書面回覆確認的,視為對於費用之確認。

  九、甲方付清上述費用和報酬,乙方應及時將海關退還的核銷單,退稅單等有關單證交付甲方。

  十、甲方應當按照乙方提供的費率或者其他計費依據向乙方支付應由甲方承擔的費用和報酬,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甲方必須按照約定準時、足額支付全部費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任何基於本協議下業務所產生的費用。若甲方拖欠費用,則乙方有權採取以下措施維護自身權益,而由此所產生的一切風險、費用、責任均由甲方承擔。乙方有權選擇以下任何一種或數種方式:

  (1)暫停一切本協議下業務的操作,直至費用付清;

  (2)可以延遲簽發包括提單等運輸單證,直至費用付清;

  (3)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承擔乙方因此所遭受的一切直接與間接損失;

  (4)有權滯留本協議下業務中所產生的單證,包括但不限於提單、外匯核銷單等單證;

  (5)有權於所簽發的當次提單上加以相應批註;

  (6)通知目的港代理延緩交付貨物。

  同時,甲方對於拖欠之費用應當向乙方支付日萬分之五的利息。甲方授權乙方代領提單或者其它類似權利憑證,視為甲方同意將上述憑證出質於乙方作為其應當承擔的費用和報酬的擔保。甲方應當保證其具有合同的出質權利。由於甲方出質不當造成第三人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

  十一、乙方在收到船公司或其代理《配艙回單》後,應及時將定艙配載的船名、航次、關單號、運價等資訊告知甲方(雙方同意以乙方附於《訂艙確認書》的傳真報告作為已告知的最終證據),甲方如有異議,應在收到乙方《訂艙確認書》後一日內書面提出,否則視為同意。

  十二、甲方委託乙方代理報關、報驗,應在乙方要求的時間之前,根據不同貨物的性質和各有關部門的監管或檢驗規定,應提供所必需的有關檔案,依貿易性質不同可包括:合同、發票、商檢證書、許可證、核銷檔案、報關單、手冊、裝箱單及有關批文等,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和一致性負責。

  十三、甲方委託乙方代辦貨物裝箱的,甲方應當及時送貨至指定地點交乙方委託的裝箱人裝箱,並事先告知有關貨物的`詳細狀況;甲方自行監裝的,則因裝箱不當所產生的風險和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

  十四、由於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並應在___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檔案,此項證明檔案應由事故發生地區的有權機構出具。按照事故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十五、因甲乙雙方中一方的原因導致合同預期利益不能實現,無責任方有權以書面形式通知解除本合同,同時有權要求過錯方承擔違約責任。

  十六、因本協議項下委託所產生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無法協商或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提交乙方所在地的海事法院審理。

  十七、本協議自雙方授權的如下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到期雙方無異議則自動順延一年,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持二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名稱(蓋章):_____

  甲方地址:_____________

  外幣賬號:_____________

  人民幣賬號: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名稱(蓋章):_____

  乙方地址:_____________

  外幣賬號:_____________

  人民幣賬號: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理運輸合同8

  委託人(甲方)_________

  受託人(乙方)_________

  依據我國法律規定,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茲遵守。

  第一條代理事項

  1、甲方委託乙方為貨運代理人,進行貨物運輸代理。乙方接受甲方委託,同意作為甲方代理人,辦理有關代理事項。

  2、甲方應根據本協議內容,向乙方簽發委託書,以便乙方完成代理事項。甲方委託乙方辦理事項詳見《貨物運輸代理授權委託書》。

  第二條甲方義務

  1、應於提出的發運日期(或運到日期)前_________日向乙方提供有關運輸的資料與要求(包括髮運地點、到貨地點、貨物品名、數量、性質、是否辦理保價(險)收貨人全稱、聯絡電話、傳真等真實資料),並蓋章確認。

  2、於每批貨物發運前_________日,將需要運輸的貨物完整地交付給乙方,並與乙方共同辦理交接驗收。

  3、已包裝或因其他原因不易清點的貨物內容和數量,由甲方自行負責。

  4、已交付給乙方的資料或貨物確需變更時應提前_________日書面通知乙方。

  5、應在本協議約定的時間內將運輸代理服務費(或包乾費)支付給乙方。

  第三條乙方義務

  1、根據甲方的要求與提供的資料,按照本協議的規定,及時完成代理事項。

  2、及時向甲方報告運輸代理事務的進展情況,代理行為完成後,應將有關單據證明交付甲方。

  3、對甲方提供的各種資料、檔案應予以保密。

  第四條代理費用及結算方法

  1、本協議履行期間,甲方同意以運輸代理服務費(或包乾費)的形式給付乙方。每運輸代理_________噸貨物,甲方給付乙方_________元運輸代理服務費(或包乾費)運輸代理服務費(或包乾費)的計算按車輛(船)標重為結算依據;

  2、為便於清算,雙方同意_________日清算一次,結算方式為_________;

  3、需由乙方代結算各種運雜費用的,由甲方按代理量預付乙方所需費用,並於運輸前_________日匯入乙方銀行帳戶(需由乙方代墊各種費用的,甲方需提前向乙方提出書面要求,並經乙方同意,雙方簽訂墊付運雜費協議書後,方可墊付)

  4、費用結算後,乙方將有關票據、單證完整、及時交付甲方。

  第五條違約責任

  1、在協議期內甲方給乙方的檔案資料、貨物有誤或需要包裝的貨物因包裝缺陷產生破損,或未將貨物送到指定地點,而由此使乙方在代理行為中產生的經濟損失,甲方應承擔責任。

  2、乙方未按協議要求運輸也承擔責任。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擴大、變更代理許可權,而由此造成甲方的經濟損失,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由於乙方原因使貨物發生滅失、短少、變質、汙染、損壞的,屬法律、法規規定以外的乙方應承擔責任。

  4、由於不可抗力或_________時,雙方協商可變更或解除本協議。

  第六條爭議的解決

  雙方因協議發生爭議並協商不成時,可用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以“√”選擇)

  (1)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_________法院訴訟。

  第七條其他事項

  1、本協議經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後生效。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簽訂備忘錄。經雙力籤的本協議附件,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2、協議簽訂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如確有特殊原因不能繼續履行或需變更時,需經雙方同意,協商解決。

  3、本協議有效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代理運輸合同9

  購貨單位:xx(以下簡稱甲方)

  供貨單位:xx(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條其產品名稱、規格、質量(技術指標)、單價、總價等

  第二條產品包裝規格及費用xx

  第三條驗收方法xxxx

  第四條貨款及費用等付款及結算辦法xx

  第五條交貨規定

  1、交貨方式:xx

  2、交貨地點:

  3、交貨日期:xx

  4、運輸費:xx

  第六條經濟責任

  1、乙方應負的經濟責任

  (1)產品花色、品種、規格、質量不符合本合同規定時,甲方同意利用者,按質論價。不能利用的,乙方應負責保修、保退、保換。由於上述原因致延誤交貨時間,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萬分之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規定的產品數量交貨時,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應照數補交。甲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貨。由於退貨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貨,則乙方應付給甲方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的罰金。

  (3)產品包裝不符合本合同規定時,乙方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返修或重新包裝的費用。如甲方要求不返修或不重新包裝,乙方應按不符合同規定包裝價值%的罰金付給甲方。

  (4)產品交貨時間不符合同規定時,每延期一天,乙方應償付甲方以延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萬分之的罰金。

  2、甲方應負的經濟責任

  (1)甲方如中途變更產品花色、品種、規格、質量或包裝的規格,應償付變更部分貨款(或包裝價值)總值%的罰金。

  (2)甲方如中途退貨,應事先與乙方協商,乙方同意退貨的,應由甲方償付乙方退貨部分貨款總值%的罰金。乙方不同意退貨的,甲方仍須按合同規定收貨。

  (3)甲方未按規定時間和要求向乙方交付技術資料、原材料或包裝物時,除乙方得將交貨日期順延外,每順延一日,甲方應付給乙方順延交貨產品總值萬分之的罰金。如甲方始終不能提出應提交的上述資料等,應視中途退貨處理。

  (4)屬甲方自提的材料,如甲方未按規定日期提貨,每延期一天,應償付乙方以延期提貨部分貨款總額萬分之的罰金。

  第七條甲方如未按規定日期向乙方付款,每延期一天,應按延期付款總額萬分之計算付給乙方,作為延期罰金。

  第八條甲、乙任何一方如要求全部或部分登出合同,必須提出充分理由,經雙方協商提出登出合同一方須向對方償付登出合同部分總額%的補償金。

  第九條如因生產資料、生產裝置、生產工藝或市場發生重大變化,乙方須變更產品品種、花色、規格、質量、包裝時,應提前天與甲方協商。

  第十條本合同所訂一切條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修改。如一方單獨變更、修改本合同,對方有權拒絕生產或收貨,並要求單獨變更、修改合同一方賠償一切損失。

  第十一條甲、乙任何一方如確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須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有關機構證明後,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並全部或者部分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本合同在執行中如發生爭議或糾紛,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解決不了時,雙方可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兩者選一)

  第十三條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將全部訂貨送齊經甲方驗收無誤,並按本合同規定將貨款結算以後作廢。

  第十四條本合同在執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得由甲乙雙方協商,另訂附則附於本合同之內,所有附則在法律上均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xx乙方(公章):xx

  法定代表人(簽字):xx法定代表人(簽字):xx

  xx年xx月xx日xx年xx月xx日

代理運輸合同10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外貿代理甲方直接進口_________(採用包乾費方式)達成如下協議:

  一、包乾費總額為_________元人民幣、專案如下:

  1、品名:_________(新技術新機器);備件一套(清單附後);商標:_________(_________牌);型號:_________;原產地:_________;

  2、起運港_________至中國_________;外方交貨到_________港口的時間,應由買方提前15天通知乙方;

  3、價格中已包括貨物成本、國外海運費和海運保險費;

  4、外方來華人員(安裝、除錯、同時培訓一名中方專職操作維修售後服務人員國際機票等)費用人民幣_________元;

  5、進口關稅和增值稅,按海關實際徵收數額繳納、外貿進口代理手續費、商檢費、銀行費用、保險費、港口費、運雜費、國內短途運費以及其他相關費用,均包括在總額_________元人民幣包乾費之內、

  二、付款條件

  1、簽訂進口代理協議書後(貨到_________前6天)買方應預付每臺_________元人民幣作為支付進口關稅、增值稅和國內運費、

  2、接著,貨到_________後3日內,由外貿支付有關進口關稅清關提貨給買方;

  3、當買方收到機器一週內,外方來華人員負責安裝除錯,同時培訓一名中方專職操作維修售後服務人員、在機器執行正常3天后,由買方支付給乙方人民幣_________元作為外方來華人員的安裝除錯機器、培訓中方專職操作維修售後服務人員和國際往返機票等費用;

  4、當安裝除錯、正常執行30天內,且經買方驗收合格後,買方應將貨款餘額一次付清、

  三、其他說明

  1、_________型號_________產量:_________、

  2、_________文字軟體系統:中文/英文

  3、有關備件一套清單:_________、

  4、_________由買方在安裝除錯_________前自理購置、

  5、外方1—2人在華安裝除錯機器培訓中方專職操作維修售後服務人員期間(約7天)的食宿費用,由買方承擔、

  6、如果機器出現故障,經外方培訓的中方專職操作維修售後服務人員無法修復時,機器將由外方負責終身維修,來回路費由外方自負、甲方也可以退貨給乙方、對造成的損失將由乙方負責對外交涉協商索賠、若協商無效,可提交簽約地法院解決、

  7、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依據_________友好協商解決、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代理運輸合同1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甲方委託乙方訂艙出運貨物的運費結算問題,按照付款籤放提單辦法的規定和甲方要求,並經徵得_________銀行同意,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甲方委託乙方訂艙出運貨物的運費結算問題,按照付款籤放提單辦法的規定和甲方要求,並經徵得_________銀行同意,決定採用同城託收方式辦理外匯運費結算。故此,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運費同城託收無承付結算協議,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乙雙方均在_________銀行或其所屬支行開立外幣帳戶或人民幣帳戶。

  第二條 甲方同意_________銀行憑乙方提供的已蓋章的外匯委託銀行收款(專用)憑證的運費帳單主動借記甲方帳戶,同時貸記乙方帳戶。

  第三條 甲方如發現乙方託收有誤,可據證向乙方申請退還所誤收的運費,乙方必須在七天內辦理退款手續。

  第四條 甲方如因資金等原因,不能履行本協議,乙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接受本協議,並立即實行付款籤放提單的辦法,直至終止接受訂艙託運業務。

  第五條 為保證貨代單證安全到達託運人手中,防止遺失,甲方需有專門印鑑用於領取場站收據提單等重要檔案。該印鑑在乙方存檔備查,甲方在相關帳單上蓋此印鑑後領取檔案。

  第六條 本協議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生效,有效期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協議生效日起,原甲、乙雙方簽署的外匯運費結算協議即自行終止。

  第七條 陳述和保證

  7.1 甲方的陳述和保證

  (1)其是一家依法設立並有效存續的有限責任公司;

  (2)其有權進行本協議規定的交易,並已採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為授權簽訂和履行本協議;

  (3)本協議自簽定之日起對其構成有約束力的義務。

  7.2 乙方的陳述和保證

  (1)其是一家依法設立並有效存續的有限責任公司;

  (2)其有權進行本協議規定的交易,並已採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為授權簽訂和履行本協議;

  (3)本協議自簽定之日起對其構成有約束力的義務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未按本協議履行,則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但無論如何,違約金金額不超過雙方發生額的_______%

  (2)如果任何一方違反其在本協議中所作的陳述、保證或其他義務,而使其他各方遭受損失,則其他各方有權要求予以賠償。

  第九條 保密

  一方對因本次運費託收結算而獲知的另一方的商業機密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向有關其他第三方洩露,但中國現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或經另一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第十條 補充與變更

  本協議可根據各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協議,與協議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 協議附件

  11.1 本協議附件包括但不限於:

  (1)各方簽署的與履行本協議有關的修改、補充、變更協議;

  (2)各方的營業執照影印件、及相關的各種法律檔案;

  11.2 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附件的有關規定,應按照本協議的違約責任條款承擔法律責任。

  第十二條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協議或遲延履行本協議,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三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自事件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第十三條 爭議的解決

  本協議書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本協議各方當事人對本協議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透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如果經協商未達成書面協議,則任何一方當事人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 權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沒有行使其權利或沒有就對方的違約行為採取任何行動,不應被視為對權利的放棄或對追究違約責任的放棄。任何一方放棄針對對方的任何權利或放棄追究對方的任何責任,不應視為放棄對對方任何其他權利或任何其他責任的追究。所有放棄應書面做出。

  第十五條 後繼立法

  除法律本身有明確規定外,後繼立法(本協議生效後的立法)或法律變更對本協議不應構成影響。各方應根據後繼立法或法律變更,經協商一致對本協議進行修改或補充,但應採取書面形式。

  第十六條 通知

  16.1 本協議要求或允許的通知或通訊,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被通知一方實際收到時生效。

  16.2 前款中的實際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訊內容到達被通訊人(在本協議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訊地址範圍。

  16.3 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三日內,將變更後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則變更方應對此造成的一切後果承擔法律責任。

  第十七條 協議的解釋

  本協議各條款的標題僅為方便而設,不影響標題所屬條款的意思。

  第十八條 生效條件

  本協議自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協議上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應在協議正本上加蓋騎縫章。

  本協議一式_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當事人各執_______份,_________銀行執一份,其他用於履行相關法律手續。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代理運輸合同12

  合同編號:_________委託方(甲方):_________受託方(乙方):_________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和相互合作與支援的宗旨,就甲方委託乙方為貨物運輸代理等事宜,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責任和義務

  1.甲方最少在貨物抵達前_________(船到港前三天、航班到港前24小時)通知乙方貨物到達情況和提供有關檔案,有關檔案包括:海洋提單、空運提單、貨物資料、報關和報檢報驗檔案等,以便乙方安排換單和提前稽核有關檔案。

  2.甲方委託乙方代理申報的進口貨物,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商品檢驗檢疫及相關部門對於國家進口貨物的有關規定,如實申報。

  3.甲方根據乙方要求,負責提供下列全部或部分單據和檔案:報關委託書、報檢委託書;手冊;正本提單、發票、箱單、合同;報關所需要進口許可證如系危險品,應提供相關檔案;其他與進出口貨運有關的單據和檔案。

  4.由於甲方或下列原因導致貨物申報時間的延遲,而造成未能及時清關或貨物疏港等,由甲方承擔所產生的風險、責任及費用,而乙方不予承擔:

  (1)因買賣雙方原因導致提單不能在公司正常換取(如未電放、海運費用未結清等);

  (2)由於甲方未能及時提供進口報關所需的全部資料;

  (3)因甲方所提供的報關資料失實,而導致的延遲;

  (4)在清關過程中由於海關等相關部門要求,需要補充或修改有關單證及相關說明資料,而甲方未能及時提供;

  (5)遇到法定節假日或有關部門不能正常辦公;

  (6)因港口要求和規定而必須輸港的貨物;

  (7)其它甲方及不可抗拒原因。

  5.由於非乙方原因造成滯箱費、汙箱費、修箱費等費用和責任,由甲方承擔,乙方儘量協助甲方協商解決。

  第二條乙方責任和義務

  1.乙方應及時、合理安排甲方所委託進口貨物的的換單、申報、運輸等事宜。

  2.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有關報關進度、預計送貨時間,以便甲方合理安排倉庫裝卸。

  3.乙方應積極協助甲方解決在報關過程中出現的各種問題和狀況,包括檔案的提供、解釋、說明等工作。

  4.乙方應以最快的速度完成清關工作,並按甲方的指示將貨物送到指定地點。

  第三條費用結算

  1.按照海關的有關規定,甲方應自行向海關繳付貨物進口關稅及增值稅,特殊情況可以委託乙方代繳,但乙方不予以墊付。

  2.甲方應自行交付到付運費(海運費和c、空運費),特殊情況可以委託乙方代付,但乙方不予以墊付。若由於甲方不能提供進出口貨物單據或用以繳納進口關稅及增值稅的限額支票而產生的相關費用,如滯報金、滯箱費、港口費、滯納金、轉棧費等經甲方確認後由甲方承擔。

  3.如因各種原因乙方無法收到甲方應付之費用,則乙方有權暫扣甲方委託乙方所管理的貨物或屬於甲方的業務檔案,所造成的風險、責任及費用,乙方不予承擔。

  4.非甲方原因產生的特殊費用和責任,甲方不予以承擔。

  5.附《進口貨物運輸費用報價》。

  第四條結算方式乙方應於每月____日前將本月帳目清單(如實報實銷則提供發票)送交甲方,甲接到帳目清單核對無誤後通知乙方開據正式發票,發票開據後____日內付款。

  第五條貨物滅損甲方未辦理貨物申明價值的,由於承運人或乙方的原因造成貨物滅損的,按貨物實際損失賠償,但賠償額最高按滅損貨物毛重每公斤人民幣_________元(國內航線)國際_________美元($)(國際航線)計算。

  第六條檢驗運輸過程中,允許託運單上甲方記載的貨物件數、重量、體積與實際託運的貨物存在略微差異。貨物準確的件數、重量、體積以乙方接收貨物時乙方的檢驗為準。如果甲方對乙方的檢驗結果存在異議,可書面向乙方申請雙方聯合檢驗。如果聯合檢驗的結果與乙方的檢驗結果有較大差異,檢驗費用由乙方承擔,否則檢驗費用由甲方承擔。如果貨物準確的件數、重量、體積與甲方在航空託運單上記載的有較大差異,乙方有權選擇拒絕承接該票貨物的運輸代理,由此導致的乙方的損失,甲方應負責賠償。

  第七條擔保為了順利執行本協議,按時結清帳目,乙方應以人民幣_________元或每張貨運單_________元提供保證金或等值的房地產抵押等甲方認為滿意的擔保。

  第八條轉讓本協議所規定的乙方的權利和其它職責,未經甲方的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其全部或部分轉讓、或者授權給任何

  第三方。

  第九條違約責任

  1.乙方未依本協議向甲方支付費用,或支付費用不完整的,乙方必須從支付期滿____日起,按應付款向甲方每日支付_________元違約金。

  2.乙方無正當理由_________天不履行某一個月的全部費用或所欠費用超過全部應付費用的時,甲方可以解除協議並按上款要求違約金。

  3.甲乙雙方違反本協議造成對方損失的,按違約時的實際損失賠償對方。

  第十條抵消依據法律或本協議約定乙方應支付甲方的違約金或其他款項將被視為甲方的可向乙方主張的債權,對該債權的實現雙方同意甲方可以主張從甲方應支付乙方的本協議下的款項或其他甲方應支付乙方的款項中直接扣除直至抵消完畢,不足的部分乙方當然同意予以補足。甲方沒有從應支付乙方的款項中扣除的並不應該視為甲方對主張該違約金或款項的放棄。

  第十一條解除

  1.甲方未及時、全面、正確履行合同約定之義務的,乙方將書面催告甲方予以正確履行,甲方在乙方催告後____日內仍不能整改到位的,乙方將有權解除合同。但該合同解除的權利乙方在____日內未向甲方主張的,則該權利消滅。

  2.若合同一方不能清償到期債務或因其他原因進入破產程式,則另一方取得在書面通知對方後即解除合同的權利。甲方因進入經營困難的境地,使履行合同成為一種不可能或一種沉重的負擔,則乙方應許可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3.為對等之目的,乙方未及時、全面、正確履行合同約定之義務的,甲方將書面催告乙方予以正確履行,乙方在甲方催告後____日內仍不能整改到位的,甲方將有權解除合同。

  4.合同解除後甲方提供給乙方的相關單據和檔案乙方應當及時返還甲方,不得未經甲方同意擅自留存、複製。

  5.儘管有上述之約定,在合同解除後若乙方尚有甲方的業務正在進行的,乙方仍應當妥善予以完成,由此發生的費用甲方當然將按照本協議的收費標準向乙方支付相關費用。若因乙方違反本款的約定導致甲方受有損失的,則乙方應當負責賠償。

  第十二條宣告及保證甲方:

  1.甲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甲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乙方:

  1.乙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乙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三條保密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秘密(技術資訊、經營資訊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

  第三方洩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年。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四條不可抗力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並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並應在___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後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第十五條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檔案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十六條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解釋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字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十八條補充與附件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九條合同效力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代理運輸合同13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依照有關道路運輸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惠的原則,就甲方委託乙方辦理貨物運輸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委託乙方承運貨物,運輸方式為;公路汽車運輸服務。

  二、甲方委託乙方承運貨物事宜時,明確承運貨物品名 、裝貨地點 ,聯絡人 ,聯絡方式 ,貨物到達地 。

  三、甲方不得以隱瞞的形式委託乙方託運禁運物品,否則由此產生的責任由甲方承擔。

  四、乙方指派 業務人員為辦理甲方貨運事宜的聯絡代表,代表乙方為甲方辦理貨物承運的相關事宜。

  五、甲方提前通知乙方裝貨,告知乙方貨物名稱、數量、裝貨時間、不得出現車輛放空情況,若有放空、壓車情況(派車地點與裝貨地點超出50公里以外),甲方應向乙方適當補償放空、壓車費用。

  六、甲方交接貨物要內外包裝完好,有條件可加封標誌清晰的封條。

  七、乙方不得擅自改動甲方的包裝標準,對於零散貨物,乙方應負責協助甲方進行發貨前的打包、裝箱等必要工作。

  八、甲方有權獲知貨物在運輸途中的情況和預計到貨時間。

  九、在貨物送達收貨人之前,甲方有權隨時改變到貨地點及收貨人,但應當支付因此所增加的運輸費用及其它費用。 甲方有權對乙方及乙方代表和相關工作人員的工作提出意見、要求改進。

  十、乙方應當按照甲方指定的運輸方式承運,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變運輸方式。

  十一、每車裝貨完畢甲方向乙方提供裝貨重量、數量及貨物清單,乙方出據〈貨物運單〉,一車一單(運單一式兩份,貨主一份,隨承運貨物車輛一份),貨物安全到達憑〈貨物運單〉交付貨物。

  十二、貨物運價商議方式:

  1、批次貨物、重貨類,甲乙雙方按噸商議運費,以車裝實際重量結算運費。

  2、輕貨、雜物、怕損物品應按所需車型,甲乙雙方商議運費,以整車、包車價承運,重量不得超出國家規定車載重量。

  十三、運費結算方式:

  1、貨物裝車前預付 %運費,貨物安全達到目的地,憑隨車〈貨物運單〉結清全部剩餘運費,每車一結算。

  2、甲方需要乙方提供運輸發票事宜雙方商議,發票稅金由甲方承擔或增加運費,由乙方承擔發票稅金,雙方商議並註明。

  十四、若因天氣或是交通意外及收貨人的原因導致貨物無法按約定時間到達時,乙方應將獲知的確切資訊通知甲方及貨物到達情況。

  十五、貨物到達指定目的地後,收貨人驗貨前,乙方保證甲方貨物外包裝完好,並辦理貨物簽收手續為交貨完畢。

  十六、運輸過程中,發生貨物丟失、破損,依《保險法》或是國家相關運輸條例按下列條款賠償。

  1、甲方委託乙方辦理貨物運輸保險,甲方必須按照貨物的實際價值投保,投保金額暫定:每車保險額為12萬元,每車向甲方收取300元保險費,保額不足,依次類推,貨物出險後由乙方負責向保險公司索賠,但賠償金額依照保險公司的賠償原則進行核定。

  2、甲方託運零擔貨物、散件貨物,廠商長期貨物託運,乙方可按貨物價值3‰的保險投保或運費中含保,甲乙雙方商議並註明。

  3、甲方未委託乙方承運貨物辦理保險,貨物出險後,乙方有義務協助甲方向責任方追償,乙方視己方應承擔的責任而作相關的賠償,但每票貨物最高賠償金額為人民幣1000元。

  十七、合同一方由於自然災害、政治和其它由雙方事後認可的不可抗力事件影響到本合同履行時,應採取電話、電報或傳真等形式通知另一方,當不可抗力事故停止或消除後,雙方應立即恢復合同正常履行。

  十八、甲乙雙方協議簽字生效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相互遵守相關合同法,協議期間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將貨物交付其它貨運部、資訊部承運;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分包給其它部門公司承運。

  十九、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發生任何爭議,應及時協商解決,不能協商解決的,可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二十、本協議自雙方簽定之日起生效(整批貨物待貨物承運完畢後協議失效),廠家貨物有效期 年。

  1、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其它補充內容: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代理運輸合同14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甲方:(託運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郵編:

  經辦人: 聯絡電話:

  傳真:

  乙方:(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郵編:

  經辦人: 聯絡電話:

  傳真: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國內或國際航空貨物運輸代理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方委託乙方,由乙方代理甲方辦理部分或全部國內或國際航線的航空貨物運輸業務。

  第二條甲方託運貨物應當真實合法,乙方在任何情況下都有權拒絕受託代理危險品或出運國、中轉國、運抵國法律、法規禁止、限制運輸的商品的運輸業務。

  第三條甲方應當正確無誤地、真實地製作航空貨運單(附件),其內容包括收貨人名稱、發貨人名稱、貨物的件數、重量、體積、出運地、始發港、運抵港、最終目的地、出運日期、貨物品名、要求航班、出運價格、運費的支付方式及特殊要求等要素,並送交或傳真給乙方。

  第四條甲方交給乙方的運輸標誌(嘜頭)必須有以下內容:收貨人名稱、參考號碼(如:合同號、發票號等)、目的地名稱、件數。

  第五條乙方應根據甲方航空貨運單的委託要求,及時辦理訂艙、收貨、發貨、制單、報關、報檢、裝板、交接、倉儲及其他相關業務的全部業務或其中的部分業務。

  第六條航空運輸過程中,允許航空託運單上甲方記載的貨物件數、重量、體積與實際託運的貨物存在略微差異。貨物準確的件數、重量、體積以乙方接收貨物時乙方的檢驗為準。如果甲方對乙方的檢驗結果存在異議,可書面向乙方申請雙方聯合檢驗。如果聯合檢驗的結果與乙方的檢驗結果有較大差異,檢驗費用由乙方承擔,否則檢驗費用由甲方承擔。如果貨物準確的件數、重量、體積與甲方在航空託運單上記載的有較大差異,乙方有權選擇拒絕承接該票貨物的運輸代理,由此導致的乙方的損失,甲方應負責賠償。

  第七條甲方保證航空貨運單上所填寫貨物品名和貨物申明價值與實際交運貨物品名和貨物實際價值完全一致,並對所填航空貨物運單及相關運輸檔案的真實性和正確性負責。

  第八條甲方未辦理貨物申明價值的,由於承運人或乙方的原因造成貨物滅損的,按貨物實際損失賠償,但賠償額最高按滅損貨物毛重每公斤人民幣20元(國內航線)/國際20美元(us$)(國際航線)計算。

  第九條甲方在貨物出運中要求修改運單中有關專案或變更對貨物的處置方式,應在航班到達目的港前_____小時書面通知乙方,乙方對於甲方的此類要求應儘量滿足,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和責任均由甲方承擔。乙方不對未能滿足甲方此類要求承擔任何責任和賠償。

  第十條甲方向乙方支付運費及相關服務費用的標準及支付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甲方不能按時支付運費及相關服務費用的,按支付違約金。

  第十二條航班/日期除有特別約定外,是由乙方代表承運人承諾的貨物承運航班與日期,未能履行而導致甲方因此受損的,乙方應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但是損害賠償的最高限額不應超過貨物的運輸費用的100%。

  第十三條貨物交付的延誤是由於不可抗力造成的,乙方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貨物交付的延誤是由於承運人的原因造成的,由乙方協助甲方向承運人提出索賠。貨物交付的延誤是由於乙方的原因造成的,乙方應按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十四條貨物在乙方掌管期間毀損、滅失的,但乙方證明貨物的毀損、滅失是由於不可抗力或貨物本身的自然性質或合理損耗,或者是由於甲方或甲方指定的收貨人的過錯造成的,乙方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第十五條因貨物運輸引起的任何索賠,甲方或甲方的法律關係人應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的規定,再給予乙方充分時間的基礎上,在法定時效內向乙方書面報告且提供相應的法律證據,由乙方代甲方或甲方的法律關係人向航空承運人提出索賠,費用由甲方承擔,甲方不得因此拖欠或暫扣運費。

  第十六條因甲方或甲方的法律關係人的原因而使乙方提出上述索賠要求的時間超出法定時效的,乙方不承擔法律責任。

  第十七條本合同的訂立、變更、效力、解釋、履行、爭議的解決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調整。

  第十八條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選擇以下第種方式解決:

  (1)提交上海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九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份,具有同等效力。合同履行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本合同期滿之日前,經雙方協商,可自行決定該合同的延長或終止。

  第二十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對本合同進行修改和補充,修改及補充的內容經雙方簽字蓋章後作為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二十一條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

  附件:航空貨運單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

  簽字: 簽字:

  日期: 日期:

代理運輸合同15

  甲方(委託人):______

  乙方(代理人):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乙方代理甲方辦理國際貨物運輸的有關事宜達成以下合同:

  第一條、甲方委託乙方代為辦理訂艙、報關、報驗、裝箱,轉運、代墊代付海運運費等相關運輸事宜。

  第二條、甲方委託乙方代為訂艙時,甲方應及時送交或者傳真給乙方正確、齊備的託運單據。託運單應明確標明甲方訂艙單位名稱、電話、傳真及聯絡人並加蓋公章。託運單內容應註明貨物的件數、重量、體積、目的港、裝船日期、貨物品名、運費條款及特別要求。

  第三條、甲方委託乙方代理報關、報驗時,應提供合法、合格、正確、齊全的報關報驗單證。依貿易性質不同可包括:合同、發票,商檢證書、許可證、核銷檔案、報關單、手冊、裝箱單及有關批文等。

  第四條、甲方委託乙方代為辦理貨物的裝箱、中轉運輸時,應在託運單或者相關函電中予以明示。包括代為聯絡倉儲、裝卸、轉運、短駁、裝拆箱等事宜。

  第五條、為了維護甲方利益,乙方可以為甲方代墊代付海運運費,港口費用及其他代理代辦費用。上述款項及運輸代理費可採用包乾費或者本合同規定的其他方式由甲方支付給乙方,女,遇有關費率調整,應相應調整包乾費。

  第六條、甲方在其委託乙方辦理的出口代運貨物中,不得夾帶易燃、易爆物品及國家規定的禁止出口的物品。

  第七條、乙方在接到甲方的訂艙單後,應立即前往船公司辦理配載等手續。除甲方能證明乙方在配載上有過錯外,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如果貨物未能按如期配載,乙方應及時將有關情況通知甲方。

  第八條、乙方接到甲方的訂艙單後,甲方要求變更訂艙單所列事項的,應在貨物裝船——天前向乙方出具書面更改單,註明日期並加蓋甲方印章。因變更訂艙事項所引起的各項費用,由甲方全部承擔。

  第九條、除甲方能證明由於乙方的原因造成退稅單、核銷單等單據不能按期退交外,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但乙方應及時以口頭或者書面形式告知甲方,並協助甲方儘快收回。

  第十條、甲方要求貨物緊急出運時,應事先在託運單特別要求宣告中註明或者以其他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並由乙方最後確認航期,否則乙方不承擔延誤運輸責任。

  第十一條、甲方同意於船開後_____天內,將乙方代墊代付的海運運費、港口費用、其他代理代辦費用及運輸代理費以______方式付給乙方。

  第十二條、甲方如未按照合同的規定準時付費,每逾期_____天,應向乙方支付未付部分_____的違約金。在甲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支付乙方費用時,乙方有權滯留相應的運輸單據,由此產生的所有損失和責任由甲方承擔。

  第十三條、甲方未及時付費造成承運人依法留置貨物的,由甲方自行承擔責任。

  第十四條、如貨物的滅失或損壞是由於我國《海商法》第五十一條所列明的原因造成的,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十五條、乙方在代理貨物運輸的過程中應盡心盡責,對於因乙方的過失而導致甲方遭受的直接損失和發生的費用承擔責任,以上損失不包括貨物因延遲等原因造成的經濟損失。在任何情況下,乙方的賠償責任都不應超出每件______元人民幣或每公斤______元人民幣的責任限額,兩者以較低的限額為準。

  第十六條、本協議的糾紛原則上採取平等、公平、互諒的原則進行協商,並形成書面檔案。若協商不成,雙方均有權向協議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七條、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檔案往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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