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物價系統開展法制宣傳教育的第五個五年規劃演講稿
市物價系統開展法制宣傳教育的第五個五年規劃演講稿
在市委、市政府的領導下,在國家發展改革委的指導下,我市物價系統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和市關於普法宣傳教育和依法行政工作的一系列方針政策,順利完成了第四個五年法制宣傳教育規劃,全系統依法行政、依法治價的水平得到鞏固和提高。為適應我市經濟快速發展,逐步解決價格工作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進一步增強全市物價系統幹部職工的的法制觀念,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根據《··省物價局關於印發貴州省物價系統關於開展法制宣傳教育的第五個五年規劃(2006—2010)的通知》(黔價綜法272號)要求,結合我市價格工作實際,制定遵義市物價系統法制宣傳教育第五個五年規劃。
一、指導思想和目標
(一)指導思想
第五個五年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的指導思想是: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牢固樹立社會主義榮辱觀,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立足於我市“十一五”規劃綱要制定的總體目標,繼續廣泛深入開展價格法制宣傳教育,堅持法制教育與法治實踐相結合,堅持法制教育與道德教育相結合,全面推進依法行政、依法治價,促進價格工作全面走上法制化軌道。
(二)目標
第五個五年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的總體目標是:透過廣泛深入地開展價格法制宣傳教育活動,全面提高物價幹部特別是領導幹部的法律素質。通過幾年的努力,實現由提高物價系統全體幹部職工法律意識向提高幹部職工法律素質的轉變、實現由一般地強調學法用法向全方位推進依法治價的轉變、實現由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運用法律手段管理的轉變,不斷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推進依法治價工作程序,做到“放得開,管得好”。各級物價幹部要拓寬自己的知識面,熟悉國家的基本法律法規,掌握與物價系統以及行政機關公務活動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瞭解宏觀調控、節約能源、能源安全、產業結構調整等方面的法律法規,做到科學定價、民主定價。正確履行行政許可、非行政許可事項審批、行政處罰等職能,真正做到依法辦事,公正執法、嚴格執法。加強法制建設和機關內部制度建設,依法進行各項改革,努力做到各方面工作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推進機關內部工作進一步走向規範化和法制化。
二、主要任務和基本要求
(一)繼續深入學習憲法和國家基本法律制度。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學習宣傳憲法,是法制宣傳教育的基礎性、根本性和重點工作。努力提高全市物價系統廣大幹部職工的憲法、法律意識,培養民主法制觀念、愛國意識和國家安全統一意識,提高物價系統廣大幹部特別是領導幹部的法制理論水平,提高依法行政和依法治價的水平和能力。
(二)繼續深入學習規範政府行政行為的法律法規。價格工作涉及千家萬戶,與管理相對人的聯絡很多,這就要求我們規範自己的行政行為,掌握法律依據,嚴格遵守法定程式,瞭解法定許可權及應當承擔的責任。要重點學習《行政許可法》、《行政訴訟法》、《行政處罰法》、《行政複議法》、《國家賠償法》等規範行政行為的法律法規,及國務院《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等依法行政方針政策,繼續推進依法行政程序。
(三)繼續深入學習與價格工作密切相關的專業法律法規。各地物價部門在促進經濟發展中承擔著宏觀調控、協調利益的重要職責,必須重點組織學習《價格法》、《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省價格條例》、《··省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條例》、《價格行政處罰程式規定》、《政府價格決策聽證辦法》、《政府制定價格行為規則》等價格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堅持學用結合,以依法治價為手段,以順利完成我市“十一五”規劃為目標,全面推進價格工作的法制化。
(四)及時學習新頒佈和新修訂的法律法規。隨著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不斷完善,國家和市內的立法程序將進一步加快。要及時將“五五”法制宣傳教育時期新頒佈的法律、法規、規章納入學習內容,認真學習,深刻領會,結合實際工作貫徹執行。
(五)緊緊圍繞整頓市場經濟秩序和人民群眾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繼續深入開展價格法律法規的宣傳。各級物價部門要結合本地區本部門實際,繼續深入開展價格法制宣傳教育,將法制宣傳教育與“價格服務進萬家”工作結合起來,以多種形式進機關、進鄉村、進社群、進學校、進企業、進單位開展活動,使公民、企業及其他組織深入瞭解與價格、收費相關的法律法規,瞭解自己的權利義務,增強守法意識,強化對各級物價部門的監督。
(六)進—步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大力推進依法治價。各級物價部門要認真貫徹《··市人民政府關於貫徹國務院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的意見》和《··市行政執法過錯責任追究辦法》,堅持做到:一、合法行政。實施價格行政行為要嚴格依照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沒有規定的,不得做出損害管理相對人權利,增加管理相對人義務的決定。二、合理行政。各級物價部門實施行政行為,應當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則,平等對待管理相對人,執法過程中採取的手段和措施應當有效、適當。三、程式正當。各級物價部門實施行政行為,要嚴格遵循法定程式,保障管理相對人、利害關係人的合法權益,工作人員與管理相對人存在利害關係時,應當迴避。四、高效便民。各級物價部門實施行政行為,要在法律法規規定的時限內及時辦理,提高辦事效率,提供優質服務,方便管理相對人。五、權責統一。各級物價部門應當建立行政過錯追究制度,對自身的行政行為依法承擔法律責任。如有不當行政行為,除了糾正行為、賠償損失以外,還要追究相關責任人的過錯。各級物價部門要健全依法行政各項制度,依法規範行政程式,強化行政行為監督。建立權責明確、行為規範、監督有效、保障有力的價格行政執法體系、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錯位”。
各級物價部門還要掌握本地價格法制建設的新情況、新動向,抓住時機加快建章立制程序,沒有立法許可權或立法時機尚不成熟的,可以先提請上級部門或以政府規範性檔案形式出臺,待條件成熟後再上升為地方性法規或規章。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
法制宣傳教育是提高全民法律素質、推進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實施、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一項基礎性工作。繼續深入開展法制宣傳教育,是貫徹落實黨的十六大和十六屆五中全會精神的一項重要任務,是實施“十一五”規劃、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和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重要保障。各級物價部門要高度重視法制宣傳教育工作,要站在依法治國、依法治市、依法治價的高度,充分認識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的必必要性和重要性,以強烈的責任感和使命感,認真組織“五五”普法工作。做好法制宣傳教育工作,領導重視是關鍵,組織落實是保證。各級物價部門的主要領導要親自過問法制宣傳工作,要成立法制宣傳教育領導小組,建立健全普法領導機構和工作機構,配備工作人員,落實普法工作經費,把普法工作納入本部門的日常工作計劃,確定法制宣傳教育的目標、任務和要求,制定措施,堅持常抓不懈,使普法工作真正落到實處。全市物價系統的普法工作由市物價局統一安排部署,普法辦公室設在綜合法規處。普法辦公室負責指導、檢查、監督、考核、驗收全市物價系統的“五五”普法工作。
(二)突出重點,以點帶面
“五五”普法期間,我市物價系統開展法制宣傳教育的物件是市內廣大物價幹部職工、各單位的物價員、收費員及—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重點是各級物價部門的領導幹部和履行行政許可、非行政許可事項審批和行政處罰職責的物價幹部。各級物價部門的領導幹部是依法開展各項價格工作的骨幹,要帶頭學習宣傳價格法律法規,依法決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努力實現領導方式和管理方式的轉變,在學法、用法、守法中起到表率作用。
履行行政許可、非行政許可事項審批和行政處罰職責的物價幹部在執法過程中直接關係到社會公共利益和管理相對人的利益,應當熟練掌握和運用與本職工作相關的公共法律法規和價格法律法規,嚴格按照法定程式執法,合理使用自由裁量權,真正做到依法辦事、公正執法、文明執法。要建立健全持證上崗制、執法責任制、執法公示制、過錯責任追究制等制度。加強對執法人員的培訓,實行定期輪訓、考核,強化價格法律專業知識的學習。加強對行政執法的監督,保障執法工作規範有序地進行。
各級物價部門還要圍繞貫徹落實《價格法》及其相關的配套法規規章,整頓價格秩序,加強價格監管等方面,對各企事業單位的'物價員、收費員以及普通公民深入開展法制宣傳教育。發揮“12358”舉報電話作用,針對群眾反映的熱點難點問題要舉行專項整治活動,樹立物價部門急群眾所急、想群眾所想的良好公眾形象。
(三)創新形式,注重效果
“五五”普法期間,各級物價部門要適應社會發展和科技進步趨勢,積極探索各種有效的普法方式,逐步實現法制宣傳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制度化、規範化。積極組織多種形式的價格宣傳教育活動,如開展價格法律諮詢,舉辦價格法律知識講座、培訓、知識競賽等;要利用電臺、電視臺、報刊、網路的法制專欄等大眾傳播媒介,向群眾宣傳價格法律法規。要對普法工作中出現的先進經驗,及時總結推廣,發揮典型的示範、引導作用。對於在普法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先進人物,要給予表彰獎勵。
四、組織計劃
“五五”普法規劃從2006年開始實施,到2010年結束。
分三個階段實施。
(一)動員部署階段(2006年-2006年10月)
全市各級物價部門一要根據本規劃,結合當地實際,制定實施
方案,包括各類人員的學習計劃;二是要明確主管領導,落實具體負責普法工作的機構和人員;三是要落實經費,普法工作所需經費列入物價部門的經費預算,專款專用;四是要認真宣傳“五五”普法的重要意義,動員廣大幹部職工積極參加法律知識的學習。
各縣、區(市)物價局要根據本規劃的要求,結合實際,制定出兼具針對性和可操作性,近期任務和長遠目標相結合的“五五”普法規劃,在土10月底前將規劃報市物價局。
(二)實施階段(2006年11月至2010年)
全市各級物價部門每年要制定法制宣傳教育的年度計劃,突出年度工作重點,對本部門、本系統的法制宣傳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作出具體安排,認真組織實施,確保本規劃全面貫徹落實。
開展專題活動。利用《價格法》頒佈十週年之際,大力開展專項宣傳活動,以多種形式向人民群眾宣傳《價格法》及其相關配套法律法規。
(三)考核驗收階段(2010年)
各地物價部門要按照規劃確定的目標、任務和要求,對本地區“五五”普法規劃的實施情況進行自查,做好查漏補缺和總結。各地區之間也可開展互查活動,交流經驗。2010年,市物價局將組織對全市各地物價部門“五五”普法工作的全面總結考核驗收。利,增加管理相對人義務的決定。二、合理行政。各級物價部門實施行政行為,應當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則,平等對待管理相對人,執法過程中採取的手段和措施應當有效、適當。三、程式正當。各級物價部門實施行政行為,要嚴格遵循法定程式,保障管理相對人、利害關係人的合法權益,工作人員與管理相對人存在利害關係時,應當迴避。四、高效便民。各級物價部門實施行政行為,要在法律法規規定的時限內及時辦理,提高辦事效率,提供優質服務,方便管理相對人。五、權責統一。各級物價部門應當建立行政過錯追究制度,對自身的行政行為依法承擔法律責任。如有不當行政行為,除了糾正行為、賠償損失以外,還要追究相關責任人的過錯。各級物價部門要健全依法行政各項制度,依法規範行政程式,強化行政行為監督。建立權責明確、行為規範、監督有效、保障有力的價格行政執法體系、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錯位”。
各級物價部門還要掌握本地價格法制建設的新情況、新動向,抓住時機加快建章立制程序,沒有立法許可權或立法時機尚不成熟的,可以先提請上級部門或以政府規範性檔案形式出臺,待條件成熟後再上升為地方性法規或規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