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工作的心得體會範文
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工作的心得體會範文
從元月6號我局掛牌啟動以來,在局黨組和大隊的正確領導和親切關懷、培養下,經過幾個月的現場執法,我一步一個腳印,腳踏實地,逐步成長為一名合格的行政執法工作者,工作中,取得了一些經驗,掌握了幾點粗淺的工作方法,現提出,以饗讀者。
一、沉著冷靜,隨機應變,說服教育做到滴水不漏。透過與當事人的多次接觸中,我個人認為,在與違法當事人正面接觸時,要沉著冷靜,說的每一句話要有理有據,要在說出之前考慮好,千萬不要說漏嘴,更不應該在情緒激動時罵人,否則,當事人就會抓住一個說話漏洞不放,處罰工作就會無法進行。在說漏的情況下,要隨機應變,想出一些相關聯的事情,把對方震住、虎住。比如說,我們在匯源大街巡查時發現,一彩鋼瓦廠將一紅底黃字的招牌掛在了電線竿上,在與當事人接觸時,執法人員告訴他,擅自在路燈設施上設定廣告牌違反了國務院《城市道路管理條例》第二十七條,當事人陳述到:這是電線杆,不是路燈杆。我隨機說道,路燈設施包括路燈杆、路燈、供電線路,也包括電線杆,當事人無話可答。圍觀和勸說群眾是實施處罰過程中的又一個阻力,我們在處理這個問題時採用的辦法是:冷落圍觀者,主攻當事人。也就是,對圍觀、勸說人員不理不睬,直接說服教育違法當事人。有時候也可以給予圍觀、勸說當事人警告:我們正在執行公務,無關人員要儘快撤離現場,出了後果要自己負責,警告時嗓門要高,可以起到敲山震虎的作用,他們將會有所收斂。
二、分門別類,軟硬兼施,順利實施處罰工作對於一些老實、和善的違法當事人,儘量給予警告、視違法事實給予處罰。對於一些拉不長、拽不短的,粘粘糊糊的,要脫離現場,另擇地方實施處罰。比如,在鵬泉東大街,我們查處了一佔道修腳踏車的當事人,在處罰前,我們嚴格按照當場處罰的程式,對當事人講明瞭違法事實、處罰依據,當事人拒不接受處罰,並說三道四:你們沒有權力管我們,應該由交警來管。並且還說到,年紀大了,不容易,混口飯吃。經過再三解釋,我們與違法當事人相持達40分鐘,當事人就是不履行處罰決定。最後,我們商量,當事人可能出於礙面子,怕丟人,隨之,我們採取了證據保全措施,並將當事人領到一行人較少處,當事人接受了處罰。對於一些釘子戶,要集中力量,堅定立場,實施處罰。一亂停亂放的大貨車,在對駕駛員處罰時,駕駛員聲稱這輛車輛是×××人,黑道上的知名人物,你們把鎖車器趕快拿下來,要不然,他發現了一準給你們仍掉。面對威脅,我們絲毫不退卻,並說:不管白道、黑道,也得守法,況且你這種違章行為,×××人不會支援你,反而會懲罰你,最後當事人上繳了罰款。持久戰也是我們常採用的`一種方法,大故事市場一賣眼鏡的,佔用人行道擺設攤點,年齡大,收入少,我們採用的是說服教育戰,每次巡查到此,我們都要停下來進行一番說服教育工作,連續10多次,最後,違法當事人將攤點移下了人行道。
三、尋求支援,搞好協作,取證、送達兩不誤尋求利益同盟,是加快執法工作的有效手段,特別是在一般程式案件中,取證工作、送達工作有一定的難度,第三者證人更是難尋,當事人時常拒絕簽收法律文書,這時我們要積極尋求被侵害方作為同盟,請他們來支援我們,在這段時間的執法過程中,我們經常合作的是開發區規劃建設環保局、鵬泉街道辦事處、開發區拆遷局、環衛工人、園林工人等。比如,前一段時間給一些村裡無證建房戶送達責停文書時,當事人拒籤,我們經常讓該村村委或拆遷局的同志作證或委託送達。再比如,自來水公司佔用綠地建設閥門井一案,在做勘驗時,環衛工人給我們作了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