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財產權培訓心得體會
智慧財產權培訓心得體會
智慧財產權是保護個人專利的一種法律形式,以下是小編整理的智慧財產權培訓心得體會,歡迎參考閱讀!
智慧財產權培訓心得體會1
在智慧財產權局的精心組織下,我積極報名很榮幸地成為培訓班的一名學員,從8月底開始,先參加了為期15天的網路遠端培訓的學習和培訓教材的自學,自學階段認真收看影片課程,閱讀培訓教材並順利透過網路考試。9月19日,參加了一週的集中脫產面授形式的學習。我非常珍惜這次難得的學習機會,集中學習不遲到不早退,認真記筆記。 這次培訓主要學習了:專利申請檔案撰寫、專利文獻檢索與運用、無形資產評估、企業智慧財產權風險防範及應對、企業智慧財產權運營、《企業智慧財產權管理規範》解讀及實施、智慧財產權行政保護和司法保護、專利商標審請及審批流程、省市智慧財產權行政管理和政策體系解讀等相關知識。本次學習讓我對智慧財產權有以下幾點認識:
一、智慧財產權保護及其重要性
在當今這個經濟飛速發展的社會,無論是國內還是國外,涉及智慧財產權的爭議和糾紛顯得越來越多,智慧財產權在促進經濟發展、科技進步以及文化繁榮等方面逐漸發揮出越來越重要的作用。
智慧財產權,概括地說,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在科學技術和文學藝術等領域內,主要基於腦力勞動創造完成的智力成果所依法享有的專有權利。
智慧財產權可分為兩大類:一類是工業產權,包括專利權(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和工業品外觀設計);商標權(商業商標、服務商標和製造商標)。工業產權是個廣義的概念,它不僅包括工商業本身而且還包括農業、採掘業以及交通運輸業等。另一類是著作權,亦稱版權,主要包括作者對文學、藝術、音樂、攝影、電影、電視、計算機軟體等方面的專有權,以及由此派生出來的鄰接權。保護智慧財產權的法律主要是國內立法(專利法、商標法和著作權法),也有國際條約。著作權分為著作人身權和著作財產權。著作人身權,是指著作權人基於作品的創作依法享有的以人格利益為內容的權利。包括髮表權、署名權、修改權和保護作品完整權。著作財產權包括自己使用並且禁止他人使用作品的權利(包括複製、發行、出租、展覽、放映、廣播、網路傳播、攝製、改編、翻譯、彙編)、收益權(許可他人使用並獲得報酬)和處分權(包括轉讓、質押和出資)。
專利權,是發明創造人或其權利受讓人對特定的發明創造在一定期限內依法享有的獨佔實施的權利。專利權的客體是發明創造,具體包括髮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三種。商標權,是商標專用權的簡稱,是指商標主管機關依法授予商標所有人對其註冊商標受國家法律保護的專有權利。商標俗稱牌子,是指經營者在商品或服務專案上使用的,將自己經營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務於其他經營者經營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務區別開來的一種商業識別標誌,可以由文字、圖形、字母、數字、三維標誌、顏色組合或者上述要素的組合構成。
在市場競爭異常激烈的今天,企業只有創新,不斷產生新的產品,才能搶佔市場先機,在某個或某些產品中達到基本壟斷的市場地位,為企業帶來豐厚的創新回報。如果沒有創新,固步自封,僅僅依靠現有產品參與市場競爭,夜郎自大、坐井觀天,滿足於狹小的一片天空,必然會隨著市場的變化而被淘汰,企業對此應該警醒。
在當今經濟快速發展的時代智慧財產權對企業的發展有著十分重要的意義,企業建立和完善的智慧財產權保護制度是必須考慮、實施的問題。只有這樣才能更好的保護自己的智慧財產權不受侵犯,並且能更好的利用智慧財產權來鼓勵員工創新,降低產品成本,增加企業利潤,防止竊取研發成果、使企業在激烈的競爭中佔領專利的至高點,從而使企業在複雜的經濟環境中立於不敗之地。
二、如何保護智慧財產權
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等法律法規先後出臺,為企業的智慧財產權保護提供了法律依據。
(一)專利保護
專利有3種類型,分別是: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和外觀設計專利。專利權人所享有的專利權,其主要內容有製造權、使用權、許諾銷售權、銷售權、進口權、轉讓權和許可使用權。專利權還包括禁止權、放棄權、標記權等。發明專利保護20年,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的保護期都是10年。
(二)商標保護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規定,商品商標、服務商標、集體商標和證明商標可在中國申請註冊,取得商標專用權。商標標識可為文字、圖形或者及組合。商標保護期為10年,在此期間沒有任何費用,10年後可續展使用。
(三)著作權保護
目前國內、外大多采用著作權對計算機軟體進行保護,在我國是特別從著作權中分支出"計算機軟體登記辦法"對自主智慧財產權的軟體來進行重點保護。
三、學習智慧財產權保護的意義
(一)保護智慧財產權,有利於調動人們從事科技研究和文藝創作的積極性。智慧財產權保護制度致力於保護權利人在科技和文化領域的智力成果。只有對權利人的智力成果及其合法權利給予及時全面的保護,才能調動人們的創造主動性,促進社會資源的最佳化配臵。
(二)保護智慧財產權,能夠為企業帶來巨大經濟效益,增強經濟實力。智慧財產權的專有性決定了企業只有擁有自主智慧財產權,才能在市場上立於不敗之地。越來越多的企業開始意識到時技術、品牌、商業秘密等無形財產的巨大作用,而如何讓這些無形資產逐步增值,有賴於對智慧財產權的合理保護。
(三)保護智慧財產權,有利於促進對外貿易,引進外商和外資投資。我國已於2001年12月1日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履行《與貿易有關的智慧財產權協議》,保護國內外自然、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智慧財產權。如果沒有智慧財產權保護,我國就不能參與世界貿易活動。
綜上所述,透過這次培訓學習活動,讓我們系統地學習了智慧財產權相關重要知識,有利於我們在工作過程中,服務企業,做大做強,走出國門,走向世界,為社會主義經濟發展貢獻出出我們應有的力量。
智慧財產權培訓心得體會2
我們有一箇中國的網路觀察網也是在關注這個網路的智慧財產權的方面的事情,我們就是所有的網路的公民作為我們的服務物件,第一肯定是普通的網友,我們是最為弱勢的普通網友服務。第二個為名人的網友服務,當然我們還會為網站、網咖和網站的管理部門服務。
但是我們可能更關注弱勢這一塊,當然今天我們涉及到富士康這個案件的話我想確實是有很多造作的餘地在裡面,我們其實也涉及到幾個我們網路的案子。
因為我不是法律方面的人士,但是透過做幾個案子有了一些親身的體會才知道,我們就是提一些我們的看法和一些思考。首先我們覺得應該在網路智慧財產權的保護方面包括或者是公司的智慧財產權方面,一個是證據的保全是非常重要的',特別涉及到網路,
網路法律現在應該說還不是那麼的齊備,國外的網路法律是比較完善的,我們看到最近也報了很多的案子,涉及到很細節的。我們這一塊網路的侵權的事件是馬上會消失的,所以這個證據的保護很重要。比如說發表一個帖子一定要公正下來做充分的準備。
第二個要聘請專業的智慧財產權的律師來負責,專業的律師是非常重要的,專業的人做專業的事,應該說是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第三個應該尋求網路,因為網路的智慧財產權的侵權可能要更多的涉及到網路的審判,可能不是事實的審判的問題。網民也是會提出他們自己的審判的觀點,我們看到最近凱蒂不斷的有案例在報,包括國學辣妹我和張星水聯手做的案子在豐臺法院獲得了初審的勝利。但是我們在這裡面也看到輿論和網友的力量是非常大的,他們起到了很大的作用,所以雖然可能判決不一定有利,但是我們還是推薦大家用網路的力量尋求網路意見領袖的支援,我們想剛才方總這裡聚集了一萬多名的意見,他們發言的重要性更大了,在法理上和娛樂上有幫助。
第四個在法律的舉證的過程中間,我們一定要做到證據的充分,法律有可能在裡面有一些,因為我們中國社會人情關係在裡面,我們不能避免有一些模稜兩可的事情,但是在法律上我們不能絲毫的退步和讓步,包括證據的提供,所以我們一定要掌握這一點。
第五個,最後一點就是說如果有不利的判決,我們一定要堅持上訴或者是二審,一定要堅決的推翻,因為不利的判決會對你未來的公司的運營,包括個人的聲譽有很大的影響。得到了有利的判決以後要堅決的速戰速決,這個中國現在就是這個執行問題上面也是面臨一個困境,現在就是說畢竟我們還是有一個過程,
法制化程序中間還有一個過程,所以他們會想出很多辦法來讓你執行不了,所以速戰速決的辦法最好,找到你的訴訟物件得主管方,主管人給他們施加壓力最好。這個是不成熟的,但是我們覺得還是比較實用的。
最後一點我想講在創新型國家的智慧財產權方面,黎明老師是我的老師,他在創新型思維上面提出了一些方面的想法,我們覺得可能就是用正反和用這種三元的邏輯會起到一些效果,他也在考慮如何讓中國人聰明起來,在思維上面起到一些作用。我們講利益的鼓勵包括髮獎章,包括髮創新獎金是一方面,但是情感的激勵和創新的機制是無法避免的。
對於智慧財產權,以前只是在電視、廣播、報紙中看過、聽過,覺得與我們相距很遠,今天又學了,覺得智慧財產權與我們每一個人生活都息息相關。認識它,學習它越來越發現它真的很重要。
以前用別人的東西理直氣壯,以為改個姓名就成為自己的作品,現在知道那是侵權,到電子市場買張光碟,現在知道那是盜版。並且知道如果人家追究就要負法律責任。
智慧財產權培訓心得體會3
最近我透過網路聆聽了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智慧財產權局組織的《智慧財產權戰略建設創新型國家》的知識講座,讓我對智慧財產權有了較深入的認識,使我受益匪淺。
智慧財產權是指公民或法人等主體依據法律的規定,對其從事智力創作或創新活動所產生的知識產品所享有的專有權利,又稱為“智力成果權”、“無形財產權”,主要包括髮明專利、商標以及工業品外觀設計等方面組成的工業產權和自然科學、社會科學以及文學、音樂、戲劇、繪畫、雕塑、攝影和電影攝影等方面的作品組成的版權(著作權)兩部分。
智慧財產權是一種無形產權,它是指智力創造性勞動取得的成果,並且是由智力勞動者對其成果依法享有的一種權利。
這種權利被稱為人身權利和財產權利,也稱之為精神權利和經濟權利。所謂人身權利,是指權利同取得智力成果的人的人身不可分離,是人身關係在法律上的反映。例如,作者在其作品上署名的權利,或對其作品的發表權、修改權等等,即為精神權利;所謂財產權是指智力成果被法律承認以後,權利人可利用這些智力成果取得報酬或者得到獎勵的權利,這種權利也稱之為經濟權利。
智慧財產權的物件是人的心智,人的智力的創造,屬於“智力成果權”,它是指在科學、技術、文化、藝術領域從事一切智力活動而創造的精神財富依法所享有的權利。
以上,是我對智慧財產權的一些粗淺的認識。學習了智慧財產權的知識,我還要學會用智慧財產權法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利,同時也要時刻提醒自己不要侵害了他人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