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售房協議協議書

個人售房協議協議書

  隨著社會不斷地進步,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協議,簽訂協議能夠最大程度的保障自己的合法權利。協議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個人售房協議協議書,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個人售房協議協議書1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買賣雙方本著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就房屋買賣有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

  乙方購買甲方合法擁有的坐落於________市_______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產權證第___________號,建築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的房產一套。

  第二條:付款方式

  1.雙方議定上述房產出售價格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此房價款為甲方淨價,甲方不支付交易中的任何費用。

  2.甲方收到乙方定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待乙方申請的貸款批准後,即可為乙方準備辦理過戶手續。甲方需積極配合乙方辦理貸款手續。(以收據收條為準)

  3.辦理過戶手續當日乙方交付甲方首付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以收據收條為準)

  4.餘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由銀行直接劃撥給甲方

  5.買賣上述房產交易過程中產生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承擔繳納,甲方不承擔任何費用。

  第三條:房屋過戶

  甲乙雙方應積極配合辦理過戶手續,因甲乙任何一方不配合所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賠償守約方。

  第四條:雙方責任

  1.甲方保證出售房產符合國家房產上市的規定,並保證產權清晰,無抵押、查封和任何糾紛,保證所提供的材料真實有效,不含虛假內容,若有違反上述約定造成的責任由甲方承擔。

  2.甲方應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將該房產交付乙方(以銀行劃撥餘款日為準)。室內現有家電、傢俱隨房屋交接贈送給乙方。

  3.甲方結清該房屋交接日期前的所有費用,交接後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4.甲方在本協議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將戶口遷出。

  5.乙方貸款數額不足時,應用現金補齊,否則視為違約。

  6.房屋公共維修基金隨房產轉移。

  第五條:協議變更

  1.在協議履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若需變更協議內容,應書面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在規定時間內(書面通知發生三日內)簽訂變更協議,否則造成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2.本協議的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條:違約責任

  本協議簽訂後,雙方不得違約,如甲方違約,雙倍返還乙方定金,如乙方違約,定金不退。

  第七條:協議爭議的解決

  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解決不成時,可向有關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即生效。

  第九條:本協議共____頁,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條:其他約定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

個人售房協議協議書2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公平、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房屋買賣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

  (一)賣方所售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坐落為:______區(縣)______小區(街道)______幢/座/號(樓)______單元______號(室)該房屋所在樓層為______層,建築面積共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房屋權屬情況

  (一)該房屋所有權證證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土地使用狀況

  該房屋佔用的國有土地使用權以______(出讓或劃撥)方式獲得。土地使用權證號為: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權年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乙方應當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並繳納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三)該房屋性質為商品房。

  (四)該房屋的抵押情況為未設定抵押。

  (五)該房屋的租賃情況為賣方未將該房屋出租。

  第三條:買賣雙方透過______公司居間介紹(房地產執業經紀人:______,經紀人執業證書號:____________)達成本交易。中介費用為本協議房屋總價的3%,買賣雙方各承擔一半中介費,中介費在房屋所有權證過戶到買方名下之日支付。無論任何原因導致本交易未最後完成,已支付的中介費應該全部退還。

  第四條:成交價格和付款方式

  (一)經買賣雙方協商一致,該房屋成交價格為:人民幣______元。

  上述房屋價格包括了該房屋附屬設施裝置、裝飾裝修、相關物品和其他與該房屋相關的所有權利。

  (二)買方付款方式如下:

  1、本協議簽訂後3日內,買方向賣方支付定金成交總價的10%,即人民幣______元。

  2、該房屋過戶到買方名下後3日內,買方向賣方支付成交總價的80%,即人民幣______元。

  3、該房屋驗收交接完成後3日內,買方向賣方支付成交總價的10%,即人民幣______元。

  第五條:權屬轉移登記和戶口遷出

  (一)雙方同意,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3日內,雙方共同向房屋權屬登記部門申請辦理房屋權屬轉移登記手續。

  (二)如買方未能在房屋權屬登記部門規定的辦理房屋權屬轉移登記手續的期限內(最長不超過3個月)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書的,買方有權退房,賣方應當自收到退房通知之日起3日內退還買方全部已付款,並按照銀行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付給利息。

  (三)賣方應當在該房屋所有權轉移之日起30日內,向房屋所在地的戶籍管理機關辦理完成原有戶口遷出手續。如賣方未按期將與本房屋相關的戶口遷出的,每逾期一日,賣方應向買方支付全部已付款萬分之五的違約金。如逾期超過90日,買方有權解除本協議,賣方應收到解除通知之日起3日內退還買方全部已付款,並按照銀行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付給利息。

  第六條:房屋產權及具體狀況的承諾

  賣方保證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因賣方原因造成該房屋不能辦理產權登記或發生債權債務糾紛的,賣方應支付房價總款5%的違約金,並承擔其他賠償責任。

  賣方保證已如實陳述該房屋權屬狀況、附屬設施裝置、裝飾裝修情況和相關關係,附件一所列的該房屋附屬設施裝置及其裝飾裝修隨同該房屋一併轉讓給買方。

  賣方保證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至該房屋驗收交接完成,對已納入附件一的各項房屋附屬設施裝置及其裝飾裝修保持良好的`狀況。

  在房屋交付日以前發生的物業管理費、供暖、水、電、燃氣、有線電視、電信等費用由賣方承擔,交付日以後(含當日)發生的費用由買方承擔。賣方同意將其繳納的該房屋專項維修資金(公共維修基金)的賬面餘額在房屋過戶後10日轉移給買方。如賣方未按期完成專項維修資金過戶的,每逾期一日,賣方應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五的違約金。

  第七條:房屋的交付和驗收

  賣方應當在房屋過戶到買方名下後30日內將該房屋交付給買方。該房屋交付時,應當履行下列各項手續:

  1、賣方與買方共同對該房屋附屬設施裝置、裝飾裝修、相關物品清單等具體情況進行驗收,記錄水、電、氣表的讀數,並交接附件一中所列物品;

  2、買賣雙方在房屋附屬設施裝置、裝飾裝修、相關物品清單上簽字;

  3、移交該房屋房門鑰匙;

  4、按本協議規定辦理戶口遷出手續;

  5、本協議規定的相關費用的支付和房屋專項維修資金的過戶;

  6、本協議規定的其他應完成的事項。

  本條規定的各項手續均完成後,才視為該房屋驗收交接完成。

  第八條:本協議簽訂後,賣方再將該房屋出賣給第三人,導致買方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買受人有權解除本協議,賣方應當自收到解除通知之日起2日內退還買方全部已付款,並按買方累計已付房價款的一倍支付違約金。

  第九條:稅、費相關規定

  本協議履行過程中,買賣雙方應按照國家及地方相關規定繳納各項稅、費,買賣雙方承擔稅費的具體約定如下:

  1、賣方需付稅費:營業稅;城市建設維護稅;教育費附加;印花稅;個人所得稅;土地增值稅;房地產交易服務費;土地使用費。提前還款短期貸款利息(如有);提前還款罰息(如有)

  2、買方需付稅費:印花稅;契稅;產權登記費;房地產交易服務費;《房地產證》貼花;

  3、其他稅費由買賣雙方各承擔一半:權籍調查費;房地產買賣協議公證費(如有);評估費;保險費(如有);其他(以實際發生的稅費為準)

  因一方不按法律、法規規定繳納相關稅費導致交易不能繼續進行的,其應當向對方支付相當於房價總款5%的違約金。

  第十條:違約責任

  一、逾期交房責任

  除不可抗力外,賣方未按本協議第七條約定的期限和條件將該房屋交付買方的,按照如下規定處理。

  1、逾期在30日之內,自第七條約定的交付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賣方應按日計算向買方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五的違約金,並於該房屋實際交付之日起3日內向買方支付違約金,協議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30日後,買方有權退房。買方退房的,賣方應當自收到退房通知之日起3日內退還全部已付款,並按照買方全部已付款的5%向買方支付違約金。

  二、逾期付款責任

  買方未按照第四條約定的時間付款的,按照以下規定處理:

  1、逾期在30日之內,自約定的應付款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實際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方按日計算向賣方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五的違約金,並於實際支付應付款之日起3日內向賣方支付違約金,協議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30日後,賣方有權解除協議。賣方解除協議的,買方應當自解除協議通知送達之日起3日內按照逾期應付款的5%向賣方支付違約金,並由賣方退還買方全部已付款。

  第十一條: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約定履行本協議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但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約定履行協議的一方當事人應當及時告知另一方當事人,並自不可抗力事件結束之日起3日內向另一方當事人提供證明。上述房屋風險責任自該房屋驗收交接完成之日起轉移給買方。

  第十二條:爭議解決方式

  本協議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可以根據具體情況對本協議中未約定、約定不明或不適用的內容簽訂書面補充協議進行變更或補充。對本協議的解除,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本協議附件及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附件為本協議的一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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