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的房屋租賃協議書錦集九篇

實用的房屋租賃協議書錦集九篇

  在當下社會,協議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簽訂協議能夠最大程度的保障自己的合法權利。那麼寫協議真的很難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房屋租賃協議書10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房屋租賃協議書 篇1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協議:

  一 甲方將其所在位於XXX路XX弄XX號XX室的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房屋租賃協議書。

  二 租賃期限:自20xx年X月XX日起至200X年X月XX日止。

  三 租金及付款方式:

  1。 租金優惠至每季XXXX元整(大寫數字/元整),乙方在起租日前十天支付給甲方。

  2。 租金先付後用,一季一付。

  4。 甲方在收到乙方租金(包括押金)後,應開具收據給乙方。

  四 甲方提供裝置如下:

  全裝修房一套,含:

  上菱冰箱一臺、彩電兩臺、奧克斯空凋一臺、傢俱一套、淋浴器一隻、煤氣灶一隻、脫排油煙機一臺等,合同範本《房屋租賃協議書》。

  五 乙方履約事項:

  1、乙方及時清付所使用的水、電、煤氣等費用。

  2、乙方保證不轉租房屋,並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物業的管理制度,如乙方造成甲方房屋和鄰居利益受損,甲方可以提前解約,除不返還預付的房租和押金外,還可進一步向乙方索賠和採取其它法律措施。

  六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在租賃期內解約,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否則違約方應支付對方違約金XX元

  七 租賃期滿,甲方對協議書第四條和第五條進行驗收,如無損壞,乙方也無其他違約行為,甲方應退還押金,否則甲方有權酌情扣除押金,並保留採取法律措施的權利。

  八 本協議一式二份,經雙方簽字即生效。

  甲方: 乙方:

  電話: 電話: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房屋租賃協議書 篇2

  甲方(出租方): 身份證號:

  乙方(承租方): 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租賃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甲乙雙方經過協商,就房屋租賃事宜達成如下一致意見:

  一、甲方將位於石材城東巷內大宿舍樓北面_______,房屋租賃協議書模板。租期自__年__月 __日至__年__月__日止,每個星期六上午,每__租金__________ (大寫)元,計___元。租金付款方式按__付清,乙方如果未提前__交下個__租金,此協議自動解除。甲方願提供給乙方的室內外設施物品有________。租賃期內甲方不得單方終止合同或單方提高租金。

  二、租賃房屋價格不包括冬季採暖費、水、電費,合同範本《房屋租賃協議書模板》。

  三、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改造原房屋的結構,不得轉租、轉讓或轉借他方,否則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使用權。

  四、乙方應保管好甲方交付的室內外設施物品,如有損壞,按價賠償。乙方應正確使用各種設施、物品,由錯誤使用造成甲方損失的全部由乙方承擔。

  五、合同期滿後,乙方不按時交回房屋或不提前說明情況的,期滿後三日內甲方有權透過由公安機關開鎖收回房屋。如有乙方物品甲方負責保管,但收相應的保管費,造成甲方損失由乙方承擔。乙方逾期不搬遷,甲方有權透過公安機關或人民法院起訴和申請執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六、租賃期屆滿前,乙方如願意延長租賃期,則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雙方重新簽訂協議。

  本協議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共同協商,做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協議一式貳份,自簽字蓋章後即可生效,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法定代表(簽字蓋章): 法定代表(簽字蓋章):

  電話: 電話: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房屋租賃協議書 篇3

  甲方(出租方):

  乙方(租賃方):

  甲方將位於新華街**樓下門面房一間出租給乙方經商使用,經雙方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1、租期六年(xx年9月20日—20xx年9月19日),租金一年一結。第一年租金2萬元,以後年度租金隨行就市(同排門面房、同等面積房價)。下年度租金在下年租期起始之前交付。

  2、乙方租房期間,如需轉讓經營門店,應經甲方同意。

  3、在租房期間,乙方應服從市場、城管等部門的管理,由此產生費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4、租房到期,乙方如不再租房,應提前3個月通知甲方。到期及時退交房屋,結清水電費等,提前退房甲方不退租金。

  5、乙方裝修不得改變房屋主體、牆體結構。

  6、乙方應愛護租用房屋設施,人為造成損壞、缺失,按價賠償。

  本協議一式二份,經雙方簽字生效,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房屋租賃協議書 篇4

  甲方:_________(出租方)

  乙方:_________(承租方)

  雙方就乙方租賃甲方房屋一事,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由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出租房屋的坐落位置、面積以及其他情況

  1、本合同所出租房屋坐落在 : 2、房屋的建築面積 平方米、使用面積 平方米。

  第二條:房屋租賃的期限

  租賃期限為 .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租賃期限內,如甲方出賣房屋,應提前15天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後7天內決定是否行使優先購買權。如乙方逾期不予答覆,那麼視為其放棄該權利。

  第三條:租金及其交納方式

  每月租金 元,大寫 .

  租金按月交付。合同簽訂後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第一個月的租金。 以後每月 日前乙方向甲方支付下個月的租金。

  第四條:押金

  押金 元,大寫 整。該押金用於保障房屋內的裝置完好,如出現裝置損壞的現象,甲方有權按照市場價格扣除相應的賠償款。

  如合同期滿,乙方沒有損害房屋內的裝置,則甲方應該在合同期滿日如數退還。

  第五條:房屋修繕和裝修

  甲方應保證房屋符合合同約定的使用用途,保證正常的水電供應,如出現漏水、牆面自然脫落、水電無法正常供應等對乙方正常使用房屋具有影響的情形,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的 天之內予以解決。否則乙方有權提前解除合同,並有權要求甲方支付違約金。 乙方在使用過程中,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的結構和裝修情況,否則視為違約,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六條:房屋出賣

  租賃期間如甲方出賣房屋,乙方又不願意購買,則甲方應保證乙方可以繼續租賃,直至租賃期間屆滿。

  第七條:違約責任

  1、租賃期間內,乙方不得有下列行為,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房屋,並有權依據本協議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1)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轉借的;

  2)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第八條:優先承租權

  租賃期間屆滿後,如甲方繼續出租房屋,則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承租權。如租賃期間屆滿後,乙方確實無法找到房屋,甲方應給予一個月的寬限期,寬限期的房租與約定的房租一樣。

  第九條:免責條件

  因不可抗力或政府行為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互補承擔責任。實際租金按入住天數計算,多退少補。

  第十條:爭議解決的方式

  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應由雙方先行友好協商;如協商不成時,可以向房屋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報公安部門備案一份。

  第十二條:房屋產權證影印件、甲乙方雙方身份證的影印件為本合同附件。附隨合同之後。

  出租方: 承租方:

  電話: 電話:

  地址: 地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屋租賃協議書 篇5

  出租方(甲方):

  身份證號:

  承租方(乙方):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透過友好協商,就房屋租賃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租賃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租用期限及其約定。

  1.租用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2.房屋租金:每年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

  3.付款方式:按年支付,一次性交齊。

  4.租賃期內的水、電、煤氣、電話、有線電視費、由乙方支付,房屋修繕、取暖費等費用由甲方支付。

  5.租用期內,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終止合同,收回房屋使用權,乙方需承擔全部責任,並賠償甲方損失:

  (1)乙方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2)乙方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三、雙方責任及義務:

  1.乙方須按時交納水、電、煤、電話等費用,並務必將以上費用帳單交給甲方,甲方須監督檢查以上費用;

  2.租用期滿後,乙方如需繼續使用,應提前1個月提出,甲方可根據實際情況,在同等條件下給予優先;

  3.乙方入住該物業小區應保持周圍環境整潔做好防火防盜工作,如發生事故乙方應負全部責任。

  4.乙方不得擅自改變室內結構,並愛惜使用室內設施,若人為損壞的將給予甲方 相應賠償;如發生自然損壞,應及時通知甲方,並配合甲方及時給予修復。

  5.甲方收取乙方押金_______元,房屋到期後,如屋內設施有損壞乙方需按價賠償,租賃期間乙方不得拖欠房屋的水、電、煤氣等費用,否則在押金中扣除,如屋內設施無損壞,無拖欠費用,甲方將押金全部返還乙方。

  四、其它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有關現行法規辦理或提交有關仲裁機關進行仲裁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後即行生效

  出租方:

  承租方: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房屋租賃協議書 篇6

  出租方:(甲方)棗莊市魯源電器裝置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承租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與義務,經雙方充分協商、一致同意簽定本合同書,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甲方將座落在棗莊經濟開發 區長江四路棗莊市魯源電器裝置有限公司工業廠房兩座1836㎡及院落一座東西長100×80米、房屋十一間租賃給乙方使用。房屋所有權歸甲方所有,乙方自行辦理租賃的相關法律手續。

  第二條:租賃年限為10年,自20xx年3月1日自20xx年3月終止,合同期滿在同等條件下,乙方優先租用,租金根據社會經濟條件再定。

  第三條:租金:每年稅後租金12萬元整。土地稅、房屋稅及一方正常生產一切稅金由乙方自己負擔。

  第四條:租金交付方式

  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乙方提前向甲方交清一年租金。一年結束前一月內,再向甲方交清下一年租金,以後每年依次類推。如果不按時交付租金甲方有權收回廠房。

  第五條:生產、生活用電

  1.乙方根據自己的用電負荷向電業局申請安裝相應容量的變壓器。甲方可幫助協調與供電部門的關係。

  2.在安裝變壓器之前臨時用電可在甲方配電室內套電錶一塊,電費以供電局下達的電費價格為準。

  3.其他附屬設施用電由乙方在建房時一併安裝。

  第六條:生產、生活用水

  乙方向園區供水站申請安裝水錶一塊,甲方負責聯絡協調。

  第七條:

  1.違約責任:單方違反本合同任一條款,及均視為違約,單方違約應向對方支付租金總額5%的違約金,如果乙方不按時交納租金,甲方有權留置乙方的物品並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自負。

  2.乙方未得甲方許可不得轉租,不得將廠房用於違法用途,乙方應合法經營,租賃期內乙方產生的債權、債務乙方自負。

  3.租賃期內,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義,從事經營活動。

  4.乙方應自覺接受工業園區和甲方的規章制度管理,以防生產經營不得影響甲方,不得汙染環境。

  第八條:

  1.甲乙雙方保持良好關係,定期交流思想。

  2.甲乙雙方應加強對職工的管理,嚴厲禁止雙方職工隨意到車間參觀,以免影響生產。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本協議,其他未盡事宜及內容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另行協定,並於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0xx年 月 日

房屋租賃協議書 篇7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自願、平等、互利的原則簽訂房屋租賃協議如下:

  一、甲方將縣城文化廣場北工會樓下給乙方用於經營場地,租金為年,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期滿時同等條件乙方優先租賃。

  二、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將租金一次性付給甲方,如租賃期滿繼續租賃,乙方要在期滿前一個月與甲方協商確定,否則甲方視乙方放棄優先租賃權。

  三、乙方承擔租賃期內的房屋租賃稅以及在租賃屋內從事經營所產生的各種稅費(包括水、電暖)水、電乙方根據 需要自行解決,取暖費按工會實收交付工會。

  四、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房屋轉租給第三方,否則甲方將收回房屋。甲方不得中途中止本協議。因城市建 設等不可變更的原因需終止本協議,要提前書面通知乙方, 並退還剩餘租金,雙方終止本協議。

  五、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執各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間房屋租賃 元。租賃時間為月日止。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房屋租賃協議書 篇8

  出租方(簡稱甲方):

  承租方(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就房屋租賃事宜簽訂以下條款,並共同遵守。

  一、甲方願意將坐落在出租給乙方使用。

  二、租賃時間自 起至 止,該房屋年租金為。

  三、租賃期間,甲、乙雙方均不得藉故解除合同。乙方不得私自轉租、轉借,否則甲方有權收回房屋,終止合同。如甲方確需收回房屋自用,必須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在乙方同意的前提下,可請乙方遷出。

  四、租賃期間的水電費、物業費、固定電話(寬頻)費、數字電視費、停車費、生活垃圾費等居住期間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支付,其它費用如房產稅、土地使用正常的維修費用由甲方支付。

  五、租賃期間,甲方不得干擾乙方的正常使用,租賃期間,乙方應愛護房屋設施裝置,故意或過失造成的損壞,應負責賠償並修復。

  六、乙方如需對房屋進行改裝或擴增裝置時,應徵得甲方書面同意,費用由乙方承擔。

  七、甲方出租的房屋只限辦公使用,不得從事各種違法活動,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

  八、租賃期間乙方應遵紀守法,如因違法等行為對甲方造成的損失應全部賠償。

  九、本合同填寫文字與列印文字及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簽訂後立即生效。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如發生爭議,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身份證號碼: 身份號碼:

  聯絡方式:聯絡方式:

  年月日 年月日

房屋租賃協議書 篇9

  一、本協議適用於城市市區、郊縣城鎮(包括張鎮)規劃區國有土地範圍內,除房管部門直管公房和租賃給本單位職工居住的系統公房外的其他所有房屋的租賃,單位房屋租賃協議書。

  二、本協議所稱的房屋租賃是指房屋所有權人依法將房屋出租給承擔人居住或提供給他人從事經營活動及以合作方式與他人從事經營活動的行為。

  三、簽訂本協議前,當事人雙方應相互交驗或出示本協議提及的有關證件和證明。

  四、本協議的部分條款,當事人雙方不作約定或另有約定時,應在空格部位打×。

  五、本協議條款由上海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和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負責解釋。

  城市房屋租賃協議

  (協議編號:)

  本協議雙方當事人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房屋事宜,訂立本協議。

  房屋的座落、面積及裝修、設施

  1-1、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座落在本市 區(縣) 路 弄(新村) 號 室(部位) 出租給乙方使用。

  1-2、甲方出租給乙方使用的該房屋建築面積共 平方米。

  1-3、該房屋的現有裝修及設施狀況,由雙方在協議附件( )中加以列明。除雙方另有約定外,該附件作為甲方按本協議約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協議租賃期滿交還該房屋時的驗收依據。

  租賃用途

  2-1、本協議簽訂前,甲方已向乙方出示了該房屋的《房地產權證》(權證編號: ),其用途為 。

  2-2、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僅作為 使用。

  2-3、在租賃期限內,未事前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並按規定報經有關部門核准,乙方不得擅自改變該房屋的使用用途。

  租賃期限

  3-1、該房屋租賃期共 個月。自一九 年 月 日起至一九 年 月 日止。

  3-2、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入回全部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前的 月向甲方提出書面意向,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協議。

  租金及支付方式

  4-1、該房屋每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租金為人民幣 元,月租金總計為人民幣 元。(大寫: 萬 仟 佰 拾 元 角整)。

  4-2、該房屋租金 年內不變。自第 年起,租金每 年遞增 %。

  4-3、乙方必須在每月 日前支付當月租金。逾期支付,每逾期一天,則乙方需按月租金的 %支付滯納金。

  4-4、該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

  其他費用

  5-1、乙方在租賃期限內,使用的水、電、煤氣及 等費用,計算或分攤辦法:

  5-2、上述費用的支付方式和時間:

  房屋修繕責任

  6-1、在租賃期限內,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應愛護併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如乙方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或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予以經濟賠償,合同範本《單位房屋租賃協議書》。

  6 -2、除房屋內已有裝修和設施

  外,乙方如要求重新裝修或變更原有設施的,應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按規定應向有關部門(包括該房屋物業管理機構)辦理申報手續的,須辦妥有關手續後,方可進行。租賃期滿,根據原書面約定,要求恢復原狀的,乙方必須恢復原狀;乙方拆除添置的裝置時,不得損壞房屋結構,經驗收認可,方可辦理退租手續。

  6-3、該房屋的維修責任除雙方在本協議和本協議補充條款中約定的外,均由甲方負責。

  6-4、甲方維修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應提前 天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積極協助和配合。因乙方阻撓房屋所有人進行維修而產生的後果,則概由乙方負責。

  6-5、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導致房屋損壞或造成乙方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轉租的約定

  7-1、除甲、乙雙方在本協議補充條款中另有約定的外,乙方在租賃期限內,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方可將承租的該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但同一間房屋,乙方不得部分或以鋪位轉租給他人,或同時轉租給二個以上的承租人居住。

  7-2、乙方轉租該房屋,訂立的轉租協議應符合以下規:

  (1)轉租協議的終止日期不得超過本協議規定的終止日期;

  (2)轉租期間,乙方除可享有並承擔轉租協議規定的權利和義務外,還應繼續履行本協議規定的義務

  (3)轉租期間,本協議發生變更、解除或終止時,轉租協議也應隨之相應變更、解除或終止。

  7-3、乙方轉租該房屋,訂立的轉租協議應經本協議甲方簽署同意,並按有關規定辦理登記備案手續後,方可生效。

  7-4、乙方轉租該房屋,甲方可從轉租租金中獲得收益,具體收益比例由甲、乙以方另訂書面協議商定。

  變更和解除本協議的條件

  8-1、在租賃期限內,非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變更或者解除本協議:

  (1)甲方或乙方因有特殊原因,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甲方提前收回或乙方提前退交部分或者全部該房屋的;

  (2)因出現非甲方能及的情況,使該房屋設施的正常執行、或水、或電、或煤等正常供應中斷,且中斷期一次超過 天,乙方認為嚴重影響正常使用房屋的;

  (3)因乙方違反本協議的約定,且經甲方提出後的 天內,乙方未予以糾正的;

  (4)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損壞,本協議不能繼續履行的;

  (5)在租賃期間,該房屋經市或區(縣)政府有關部門批准動遷,或經司法、行政機關依法限制其房地產權利的,或出現因法律、法規禁止的非甲方責任的其它情況。

  8-2、變更或解除本協議的,要求變更或解除協議的一方應主動向另一方提出。因變更或解除本協議,使一方遭受損失的,除本協議(8-1)第(4),第(5)款可依法免除責任外,應由另一方負責賠償。

  乙方的違約責任

  9-1、在租賃期內,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本協議,收回該房屋,由此而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予以賠償;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將該房屋轉租、轉讓、轉借他人或調換使用的;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拆改變動房屋結構,或損壞房屋,且經甲方書面通知,在限定時間內仍未糾正、並修復的;

  (3)擅自改變本協議規定的租賃用途,或利用該房屋進行違法違章活動的;

  (4)拖久租金累計 月以上的;

  (5)因乙方的原因、根據法律、法規規定允許收回該房屋的其他情況。

  9-2、在租憑期限內,乙方逾期交付水、電、煤氣及 等費用,每逾期一天,則應按上述費用的 %支付滯納金。逾期達 個月以上的,甲方有采取停止供應或使用的權利,因此造成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9-3、在租賃期限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預付租金不退;若預付租金不足抵付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

  9-4、租賃期滿,乙方應如期交還該房屋。如乙方逾期歸還,則每逾期一天應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 倍的違約金。

  甲方的違約責任

  10-1、甲方未按本協議約定的時間,交付該房屋供乙方使用的,每逾期一天,甲方應按月租金的

  %向乙方償付違約金。逾期 天,則視甲方不履行本協議。甲方除應按上述規定支付違約金外,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負責賠償。

  10-2、在租賃期限內,因甲方不及時履行本協議約定的維修、養護責任,致使該房屋發生損壞,造成乙方財產損失或人身傷害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10-3、在租賃期限內,甲方因非本協議第九條第1款規定的情況,擅自解除本協議,提前收回該房屋的,甲方應按月租金的 倍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負責賠償。

  10-4、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署後,甲方未按規定向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辦理登記、領取《房屋租賃證》的,由甲方承擔一切責任。

  11、其他條款

  11-1、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署之日起(私有非居住用房租賃協議按規定經上海市公證機關公證之日起)的15天內,甲方應負責代表雙方當事人按本市有關規定,向上海市、區(縣)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辦理登記。

  11-2、本協議經登記、取得《房屋租賃證》後,方可生效。本協議生效後,凡變更、終止本協議的,甲方應負責代表雙方當事人在本協議變更、終止之日起的15天內,向原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終止登記手續。

  11-3、本協議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但補充條款應符合國家和本市有關房屋租賃管理規定。本協議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4)拖久租金累計 月以上的;

  (5)因乙方的原因、根據法律、法規規定允許收回該房屋的其他情況。

  9-2、在租憑期限內,乙方逾期交付水、電、煤氣及 等費用,每逾期一天,則應按上述費用的 %支付滯納金。逾期達 個月以上的,甲方有采取停止供應或使用的權利,因此造成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9-3、在租賃期限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預付租金不退;若預付租金不足抵付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

  9-4、租賃期滿,乙方應如期交還該房屋。如乙方逾期歸還,則每逾期一天應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 倍的違約金。

  甲方的違約責任

  10-1、甲方未按本協議約定的時間,交付該房屋供乙方使用的,每逾期一天,甲方應按月租金的

  %向乙方償付違約金。逾期 天,則視甲方不履行本協議。甲方除應按上述規定支付違約金外,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負責賠償。

  10-2、在租賃期限內,因甲方不及時履行本協議約定的維修、養護責任,致使該房屋發生損壞,造成乙方財產損失或人身傷害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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