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申報科研專案合作協議書-模板

聯合申報科研專案合作協議書-模板

  在不斷進步的時代,大家逐漸認識到協議的重要性,簽訂協議可解決或預防不必要的糾紛。一起來參考協議是怎麼寫的吧,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聯合申報科研專案合作協議書-模板,歡迎大家分享。

聯合申報科研專案合作協議書-模板1

  甲方(主持單位):

  通訊地址:

  專案負責人:

  聯絡方式:

  乙方(合作單位):

  通訊地址:

  專案負責人:

  聯絡方式:

  本協議雙方就共同參與研究 科研專案

  事項,經平等協商,在真實、充分表達各自意願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並參考本專案經費來源部門的相關規定,達成如下協議,並由合作雙方共同恪守。

  一、合作內容

  (一)本合作專案用於申報課題

  專案(請務必註明課題專案的來源單位以及具體名稱)。

  (二)雙方分工情況:

  甲方:乙方:

  二、經費分配

  (一)專案獲得資助後,甲方享有總經費的 %,乙方享有總

  經費的 %。具體經費將採取以下第 種方式支付:

  1.課題經費到賬後甲方應在 日內一次性支付於乙方;

  2.課題經費分階段撥付,則甲方應在每階段經費到賬後 日

  內支付於乙方。

  (二)乙方應制作經費預算安排表作為合同的附件,並嚴格按

  附件經費預算安排表的要求開支經費。(本條僅適用於國家科技部相

  關專案且涉及經費外撥的情形)

  三、成果分配

  (一)產權歸屬:

  本研究所產生的科研成果和智慧財產權歸 (合作雙方、獨立完成方)所有。具體分配如下:

  1.成果報獎署名:完成單位排序為: ,完成人名單排序按照實際貢獻大小排序方式進行;

  2.論文發表:甲、乙方 (需、無需)徵得對方同意的情況下,可以單獨將本方完成部分的研究成果以論文形式單獨發表;聯合發表論文時,完成單位排序為 ,論文作者排名將按照實際貢獻大小排序方式進行;

  3.專利申請:甲、乙方 (需、無需)徵得對方同意的情況下,可以單獨將本方完成部分的研究成果申請專利;聯合申請專利時,申請單位排序為 ,發明人排序將按照實際貢獻大小排序方式進行;

  4.合作各方根據在合作期間所獲取的成果,包括論文、專著、專利以及鑑定、成果報道等均須註明計劃資助及專案編號。

  (二)成果轉讓:

  本研究專案所產生成果的轉讓權歸 (甲方、甲乙雙方共同)擁有,由此產生的經濟收益分配方案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

  1.甲方享有經濟收益的 %,乙方享有經濟收益的 %;

  2.在成果轉讓前,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確定。

  四、協議的生效變更與解除

  (一)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二)合作雙方確定,執行合同中如遇不可抗力和技術風險等因素導致協議不能繼續履行時,雙方應及時通知對方以將損失控制在最

  小範圍並共同協商變更或者解除本協議;

  (三)除上述情形外,任何一方欲變更、解除本協議,必須提前 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五、其它

  (一)本專案如獲得批准後,本協議有效期自動延伸至專案結題透過時;本專案如未獲得批准,本協議將自動終止;

  (二)本協議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持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未經對方許可,甲乙雙方及其各自人員均不得將本協議內容以及相關技術資訊、材料等透露給第三方,保密期限為 ;

  (四)合作各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的爭議,應協商、調解解決。若協商、調解不成,確定按以下第 種方式處理: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五)協議未盡事宜,雙方應本著互惠互利、友好協商的原則另行協商約定;

  (六)與本協議相關的附件、備忘錄等與本協議擁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委託)代理人(簽名):(委託)代理人(簽名): 專案負責人(簽名): 專案負責人(簽名): 日期: 日期:

聯合申報科研專案合作協議書-模板2

  甲方(主持單位):

  通訊地址:

  專案負責人:

  聯絡方式:

  乙方(合作單位):

  通訊地址:

  專案負責人:

  聯絡方式:

  本協議雙方就共同參與研究 科研專案事項,經平等協商,在真實、充分表達各自意願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並參考本專案經費來源部門的相關規定,達成如下協議,並由合作雙方共同恪守。

  一、 合作內容

  1、本合作專案用於申報 課題專案(請務必註明課題專案的來源單位以及具體名稱);

  2、雙方分工情況:

  甲方:

  乙方:

  二、 經費分配

  1、專案獲得資助後,甲方享有總經費的 %,乙方享有總經費的 %。具體經費將採取以下第 種方式支付:

  課題經費到賬後甲方應在 日內一次性支付於乙方;

  課題經費分階段撥付,則甲方應在每階段經費到帳後 日內支付於乙方。

  2、乙方應制作經費預算安排表作為合同的附件,並嚴格按附件經費預算安排表的要求開支經費。(本條僅適用於國家科技部相關專案且涉及經費外撥的情形)

  三、 成果分配

  1、產權歸屬:

  本研究所產生的科研成果和智慧財產權歸 (合作雙方、獨立完成方)所有。具體分配如下:

  成果報獎署名:完成單位排序為: ,完成人名單排序按照實際貢獻大小排序方式進行;

  論文發表:甲、乙方 (需、無需)徵得對方同意的情況下,可以單獨將本方完成部分的研究成果以論文形式單獨發表;聯合發表論文時,完成單位排序為 ,論文作者排名將按照實際貢獻大小排序方式進行;

  專利申請:甲、乙方 (需、無需)徵得對方同意的情況下,可以單獨將本方完成部分的研究成果申請專利;聯合申請專利時,申請單位排序為 ,發明人排序將按照實際貢獻大小排序方式進行;

  合作各方根據在合作期間所獲取的成果,包括論文、專著、專利以及鑑定、成果報道等均須註明 計劃資助及專案編號。

  2、成果轉讓:

  本研究專案所產生成果的轉讓權歸 (甲方、甲乙雙方共同)擁有,由此產生的經濟收益分配方案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

  甲方享有經濟收益的 %,乙方享有經濟收益的 %;

  在成果轉讓前,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確定。

  四、協議的生效變更與解除

  1、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合作雙方確定,執行合同中如遇不可抗力和技術風險等因素導致協議不能繼續履行時,雙方應及時通知對方以將損失控制在最小範圍並共同協商變更或者解除本協議;

  3、除上述情形外,任何一方欲變更、解除本協議,必須提前 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五、其它

  1、本專案如獲得批准後,本協議有效期自動延伸至專案結題透過時;本專案如未獲得批准,本協議將自動終止;

  2、本協議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持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未經對方許可,甲乙雙方及其各自人員均不得將本協議內容以及相關技術資訊、材料等透露給第三方,保密期限為 ;

  4、合作各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的爭議,應協商、調解解決。若協商、調解不成,確定按以下第 種方式處理:

  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5、合同未盡事宜,雙方應本著互惠互利、友好協商的原則另行協商約定;

  6、與本協議相關的附件、備忘錄等與本協議擁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委託代理人(簽名): 委託代理人(簽名):

  專案負責人(簽名): 專案負責人(簽名):

  日期: 日期:

聯合申報科研專案合作協議書-模板3

  甲方(主持單位):

  通訊地址:

  專案負責人:

  聯絡方式:

  乙方(合作單位):

  通訊地址:

  專案負責人:

  聯絡方式:

  本協議雙方就共同參與研究 科研專案

  事項,經平等協商,在真實、充分表達各自意願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並參考本專案經費來源部門的相關規定,達成如下協議,並由合作雙方共同恪守。

  一、合作內容

  (一)本合作專案用於申報課題專案(請務必註明課題專案的來源單位以及具體名稱)。

  (二)雙方分工情況:

  甲方:

  乙方:

  二、經費分配

  (一)專案獲得資助後,甲方享有總經費的 %,乙方享有總經費的 %。具體經費將採取以下第 種方式支付:

  1、課題經費到賬後甲方應在 日內一次性支付於乙方;

  2、課題經費分階段撥付,則甲方應在每階段經費到賬後 日內支付於乙方。

  (二)乙方應制作經費預算安排表作為合同的附件,並嚴格按附件經費預算安排表的要求開支經費。(本條僅適用於國家科技部相關專案且涉及經費外撥的情形)

  三、成果分配

  (一)產權歸屬:

  本研究所產生的科研成果和智慧財產權歸 (合作雙方、獨立完成方)所有。具體分配如下:

  1、成果報獎署名:完成單位排序為: ,完成人名單排序按照實際貢獻大小排序方式進行;

  2、論文發表:甲、乙方 (需、無需)徵得對方同意的情況下,可以單獨將本方完成部分的研究成果以論文形式單獨發表;聯合發表論文時,完成單位排序為 ,論文作者排名將按照實際貢獻大小排序方式進行;

  3、專利申請:甲、乙方 (需、無需)徵得對方同意的情況下,可以單獨將本方完成部分的研究成果申請專利;聯合申請專利時,申請單位排序為 ,發明人排序將按照實際貢獻大小排序方式進行;

  4、合作各方根據在合作期間所獲取的成果,包括論文、專著、專利以及鑑定、成果報道等均須註明計劃資助及專案編號。

  (二)成果轉讓:

  本研究專案所產生成果的轉讓權歸 (甲方、甲乙雙方共同)擁有,由此產生的經濟收益分配方案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

  1、甲方享有經濟收益的 %,乙方享有經濟收益的 %;

  2、在成果轉讓前,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確定。

  四、協議的生效變更與解除

  (一)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二)合作雙方確定,執行合同中如遇不可抗力和技術風險等因素導致協議不能繼續履行時,雙方應及時通知對方以將損失控制在最小範圍並共同協商變更或者解除本協議;

  (三)除上述情形外,任何一方欲變更、解除本協議,必須提前 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五、其它

  (一)本專案如獲得批准後,本協議有效期自動延伸至專案結題透過時;本專案如未獲得批准,本協議將自動終止;

  (二)本協議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持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未經對方許可,甲乙雙方及其各自人員均不得將本協議內容以及相關技術資訊、材料等透露給第三方,保密期限為 ;

  (四)合作各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的爭議,應協商、調解解決。若協商、調解不成,確定按以下第 種方式處理: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五)協議未盡事宜,雙方應本著互惠互利、友好協商的原則另行協商約定;

  (六)與本協議相關的附件、備忘錄等與本協議擁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委託)代理人(簽名):

  (委託)代理人(簽名):

  專案負責人(簽名):

  專案負責人(簽名):

  日期:

  日期:

聯合申報科研專案合作協議書-模板4

  甲方(主持單位):

  通訊地址:

  專案負責人:

  聯絡方式:

  乙方(合作單位):

  通訊地址:

  專案負責人:

  聯絡方式:

  本協議雙方就共同參與研究 科研專案事項,經平等協商,在真實、充分表達各自意願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並參考本專案經費來源部門的相關規定,達成如下協議,並由合作雙方共同恪守。

  一、 合作內容

  1、本合作專案用於申報 課題專案(請務必註明課題專案的來源單位以及具體名稱);

  2、雙方分工情況:

  甲方:

  乙方:

  二、 經費分配

  1、專案獲得資助後,甲方享有總經費的 %,乙方享有總經費的 %。具體經費將採取以下第 種方式支付:

  (1)課題經費到賬後甲方應在 日內一次性支付於乙方;

  (2)課題經費分階段撥付,則甲方應在每階段經費到帳後 日內支付於乙方。

  2、乙方應制作經費預算安排表作為合同的附件,並嚴格按附件經費預算安排表的要求開支經費。(本條僅適用於國家科技部相關專案且涉及經費外撥的情形)

  三、 成果分配

  1、產權歸屬:

  本研究所產生的科研成果和智慧財產權歸 (合作雙方、獨立完成方)所有。具體分配如下:

  (1)成果報獎署名:完成單位排序為: ,完成人名單排序按照實際貢獻大小排序方式進行;

  (2)論文發表:甲、乙方 (需、無需)徵得對方同意的情況下,可以單獨將本方完成部分的研究成果以論文形式單獨發表;聯合發表論文時,完成單位排序為 ,論文作者排名將按照實際貢獻大小排序方式進行;

  (3)專利申請:甲、乙方 (需、無需)徵得對方同意的情況下,可以單獨將本方完成部分的研究成果申請專利;聯合申請專利時,申請單位排序為 ,發明人排序將按照實際貢獻大小排序方式進行;

  (4)合作各方根據在合作期間所獲取的成果,包括論文、專著、專利以及鑑定、成果報道等均須註明 計劃資助及專案編號。

  2、成果轉讓:

  本研究專案所產生成果的轉讓權歸 (甲方、甲乙雙方共同)擁有,由此產生的經濟收益分配方案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

  (1)甲方享有經濟收益的 %,乙方享有經濟收益的 %;

  (2)在成果轉讓前,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確定。

  四、協議的生效變更與解除

  1、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合作雙方確定,執行合同中如遇不可抗力和技術風險等因素導致協議不能繼續履行時,雙方應及時通知對方以將損失控制在最小範圍並共同協商變更或者解除本協議;

  3、除上述情形外,任何一方欲變更、解除本協議,必須提前 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五、其它

  1、本專案如獲得批准後,本協議有效期自動延伸至專案結題透過時;本專案如未獲得批准,本協議將自動終止;

  2、本協議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持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未經對方許可,甲乙雙方及其各自人員均不得將本協議內容以及相關技術資訊、材料等透露給第三方,保密期限為 ;

  4、合作各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的爭議,應協商、調解解決。若協商、調解不成,確定按以下第 種方式處理: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聯合申報科研專案合作協議書-模板5

  甲方(主持單位):法定代表人:專案負責人:聯絡電話:傳真:郵箱:住所:

  乙方(合作單位):法定代表人:專案負責人:聯絡電話:傳真:郵箱:住所:

  本協議雙方經協商決定合作申報20____年度廣東省科技發展專項資金專案__________(以下所指專案、課題均為此申報專案),申請廣東省科技發展專項資金經費萬元,並在真實、充分表達各自意願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合作協議,由雙方共同恪守。

  一、合作內容

  (一)本合作專案用於申報課題專案(請務必註明課題專案的來源單位以及具體名稱)。

  (二)雙方分工情況:

  甲方:

  乙方:

  (三)雙方在專案進行過程中發現對方有重大違背專案計劃(含進度和質量)導致專案不能按時完成的,另一方應及時提出,對方仍不改正的,另一方有權終止合作並請主管部門進行協調,並保留要求違約方立即退還政府資助經費部分和對已經投入的研製資金及造成的損失給予賠償的權利。

  二、經費分配

  (一)專案獲得資助後,甲方享有總經費的%,乙方享有總經費的%。具體經費將採取以下第種方式支付:

  1.課題經費到賬後甲方應在日內一次性支付於乙方賬戶;

  2.課題經費分階段撥付,則甲方應在每階段經費到賬後日內支付於乙方賬戶。

  乙方指定帳戶資訊如下:

  單位名稱:

  帳戶戶名:

  銀行賬號:

  開戶銀行:

  (二)廣東省科技發展專項資金的經費按照有關規定使用,做到專款專用,確保課題順利完成。各單位的配套經費由各單位使用。

  (三)廣東省科技發展專項資金歸各方支配的經費所購置的裝置歸各方所有。各方自籌經費所購置的裝置歸各方所有。

  (四)乙方應制作經費預算安排表作為合同的附件,並嚴格按附件經費預算安排表的.要求開支經費。(本條僅適用於國家科技部相關專案且涉及經費外撥的情形)

  三、成果分配

  (一)產權歸屬:

  本研究所產生的科研成果和智慧財產權歸(合作雙方、獨立完成方)所有。具體分配如下:

  1.成果報獎署名:完成單位排序為:,完成人名單排序按照實際貢獻大小排序方式進行;

  2.論文發表:甲、乙方(需、無需)徵得對方同意的情況下,可以單獨將本方完成部分的研究成果以論文形式單獨發表;聯合發表論文時,完成單位排序為,論文作者排名將按照實際貢獻大小排序方式進行;

  3.專利申請:甲、乙方(需、無需)徵得對方同意的情況下,

  可以單獨將本方完成部分的研究成果申請專利;聯合申請專利時,申請單位排序為,發明人排序將按照實際貢獻大小排序方式進行;

  4.合作各方根據在合作期間所獲取的成果,包括論文、專著、專利以及鑑定、成果報道等均須註明計劃資助及專案編號。

  (二)成果轉讓:

  本研究專案所產生成果的轉讓權歸(甲方、甲乙雙方共同)擁有,由此產生的經濟收益分配方案按以下第種方式確定:

  1.甲方享有經濟收益的%,乙方享有經濟收益的%;

  2.在成果轉讓前,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確定。

  四、保密約定

  (一)不論專案是否獲得廣東省科技發展專項批覆立項,任何一方都無權在未徵得智慧財產權各方同意的情況下以該專案申報其他專案,並向其他單位或個人洩漏專案的有關情況、機密資訊和技術等。

  (二)在業務交往過程中,一方獲悉另一方的商業秘密和有關資訊(包括但不限於保密的技術資訊、經營資訊、財務資料等),獲悉方負有保密義務。如獲悉方保密措施不建全,應立即告知對方並採取足夠的補救措施。

  (三)一方基於專案需要或其他合法理由獲悉的他方商業秘密,應僅為雙方的業務合作而用,不得用於其它目的。並且,獲悉方對該商業秘密的接觸應限於自身的員工或顧問人員,且僅為雙方業務合作之目的合理要求的接觸。

  (四)雙方業務合作終止時,被獲悉方有權要求獲悉方返還或銷燬其獲悉的商業秘密載體,本條規定不免除獲悉方在此之後的保密義務。

  (五)除非有特別約定,商業秘密獲悉方對獲悉的商業秘密負有

  永久保密義務,不因本合作協議的終止而終止。

  五、協議的生效變更與解除

  (一)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二)合作雙方確定,執行合同中如遇不可抗力和技術風險等因素導致協議不能繼續履行時,雙方應及時通知對方以將損失控制在最小範圍並共同協商變更或者解除本協議。

  (三)除上述情形外,任何一方欲變更、解除本協議,必須提前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雙方協商一致後方可變更、解除本協議。

  六、爭議解決

  因本協議產生的爭議,各方應首先透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凡因本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糾紛,均應向本協議簽訂地即廣州市越秀區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通知與送達

  1、甲方指定為聯絡人,乙方指定為聯絡人。

  2、各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出或提供的所有通知、檔案、資料,均以扉頁所列明的聯絡方式送達。一方遷址或者變更聯絡方式的,應當書面通知其他方。當面交付檔案的,在交付之時視為送達;透過傳真方式的,在發出傳真時視為送達;以郵寄方式的,以實際收到日為送達;實際送達日超出7日或無法查詢投遞結果的,均視為在將檔案交給郵遞服務商之日起第7日送達;以電子郵件傳送的,郵件傳送之時視為送達。

  八、其它

  (一)本協議僅用於雙方合作申請20____年度廣東省科技發展專項資金專案《________ 》。本專案如獲得批准後,本協議有效期自動延伸至專案結題透過時;本專案如未獲得批准,本協議將自動終止。

  (三)如果在專案實施過程中需要其他協作單位,雙方應通報商議解決。

  (五)協議未盡事宜,雙方應本著互惠互利、友好協商的原則另行協商約定。

  (六)與本協議相關的附件、備忘錄等與本協議擁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本協議一式份,甲乙雙方各持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名):或授權代表(簽名):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聯合申報科研專案合作協議書-模板6

  科研計劃: 【__________________】

  領域範疇: 【__________________】

  專案名稱: 【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通訊地址:

  聯絡電話:

  傳真:

  乙方: 理大產學研基地(深圳)有限公司/香港理工大學深圳研究院

  通訊地址: 深圳南山區高新技術產業園南區粵興一道18號,香港理工大學產學研大樓XXXX研究中心X樓X室

  聯絡電話: (755)22673806

  本協議雙方就共同參與研究________專案事項,經平等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並由合作雙方共同恪守。

  一. 合作內容

  1.1研究目標:

  【__________________】

  1.2.研究內容:

  【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 (755)26712058

  二. 雙方分工與責任

  2.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2.2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三. 經費分配

  3.1本專案擬申請_______________資助計劃,申請金額為________ 元人民幣,經費分配為甲方【60%-80%】、乙方【20%-40%】,資助經費將用於以下用途:

  【a) 購置相關裝置、儀器;

  b) 研發費用

  c) 模具開發………】

  3.2 專案獲得撥款資助後,甲方須在十五天內及時將乙方所需經費部份(即____%)【以一次性】/【按申請計劃書專案進度以分期】方式支付給乙方作為研究經費。

  四. 智慧財產權及成果分配

  4.1 原有智慧財產權

  4.1.1合作雙方在申請本專案之前各自所擁有的智慧財產權及相應權益均歸各自所有,不因共同申請或執行本專案而改變。

  4.1.2 任何原有智慧財產權的應用,須與擁有方商討,並簽定有償授權合同。

  4.2 獨自開發專案成果及智慧財產權

  4.2.1在專案執行過程中,根據第二條「雙方分工與責任」之條款,在各方的工作範圍內獨立完成的科技成果及其形成的智慧財產權歸該獨立開發方獨自所有。

  4.2.2 獨立完成的科技成果及其形成的智慧財產權,合作方享有優先受讓權,但須與智慧財產權擁有方商討,簽定有償授權合同。

  4.3 共同開發的專案成果及智慧財產權

  4.3.1 在專案執行過程中,由雙方共同完成的科技成果及其形成的智慧財產權將按照合作雙方的貢獻大小進行分配,如雙方無法達成協議,將按如下比例分配﹕甲方佔50%, 乙方佔 50%。

  4.3.2未經雙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就專案產生的成果或其形成的智慧財產權向第三方進行轉讓或進行任何商業授權及應用活動﹔但各方可獨自或聯合推廣有關成果及應用以開發市場。

  4.3.3合作任何一方或第三者有意使用此專案產生的成果或其形成的智慧財產權於任何商業用途及產品,須與合作各方商討,並簽訂授權合同。所收到的授權費由合作各方根據第4.3.1條所列比例分配。

  4.3.4 雙方同意合作各方可無償使用此專案產生的成果或其形成的智慧財產權於教學及科研用途上。

  4.4 因申請或執行本專案的需要,各自向對方提供的相關資訊,不構成向對方授予任何關於專利、著作權、商標權等智慧財產權的許可或授權行為。

  4.5 本協議自生效日起,此第四條有關「智慧財產權及成果分配」之條款將永久生效,不會因本協議的終止而失效。

  4.6 專案成果申報各級獎項,應根據甲、乙雙方貢獻大小排名。具體事宜另

  行商訂。

  五. 協議的生效變更與解除

  5.1本協議自此專案科研經費資助計劃獲批日起生效至此專案結題申請透過之日止。

  5.2 本專案如未能在XXXX年XX月XX日之前成功申請科研經費資助計劃,本協議將自動終止。若任何一方擬終止本協議 ,也可提前三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但協議終止後,除了在各方書面同意之下,不能影響已展開而尚未完成的合作,或改變任何一方所需負的法律責任。

  5.3執行此協議中如遇不可抗拒的因素,如戰爭、自然災害、地震等導致協議不能順利履行時,雙方各自承擔自己的損失,均不承擔違約責任,雙方應儘快通知對方以將損失控制在最小範圍並共同協商變更或者解除本協議。

  5.4本協議部分條款無效不影響其他條款的效力。

  5.5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應本著互惠互利、友好協商的原則另行約定,並以補充協議的形式體現。

  5.6本協議的附件與本協議擁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六保密

  因申請專案資助的需要,各自向對方提供的未公開的、或在提供之前已告知不能向第三方提供的與本專案課題相關的技術資料、資料等所有資訊,包括但不限於各自所有或合法擁有的任何計算機程式、程式碼、演算法、公式、過程、觀念、圖表、照片、製圖、設計、產品、樣品、發明創造(包括髮

  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無論是否獲得專利)、技術秘密、版權、商標、產品研發計劃、預測、策略、規範、實際或潛在商業活動的資訊、客戶與供應商名單、財務事項、市場營銷計劃等技術、商務上的資訊等。未經提供方同意,不得提供給第三方。不管本專案申請是否獲得資助,此條款長期有效。

  七. 其它

  7.1 本協議不在協議各方之間建立任何商業上的代理、合作關係,如雙方希望建立任何商業上的代理、合作關係的,應另行簽訂協議;

  7.2 若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協議時產生爭議,甲乙雙方秉著合作精神,透過 友好協商解決。

  7.3 本協議一式__份,甲乙雙方各持__份,另一份作為申報_________年度_____________________科技計劃專案附件材料上報,具有同等效力。

  7.4本意向書自雙方簽定後生效,有效期為X年。

  簽署日期: 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最近訪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