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借款協議書範本(精選5篇)

2022借款協議書範本(精選5篇)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我們用到協議書的地方越來越多,協議書協調著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係。那麼你真正懂得怎麼寫好協議書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2022借款協議書範本(精選5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借款協議書1

  借款方:_____________

  貸款方:_____________

  借款方因擴大經營活動,流動資金出現短缺,向貸款方借款,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的目的,經雙方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借款種類:

  流動資金借款

  第二條借款用途:

  貨款流動資金

  第三條借款金額:

  人民幣(大寫):

  第四條借款利率:

  借款利息為每年,付息時間:。

  第五條借款和還款期限:

  1、借款時間共壹年,自____年_____月民幣元(大寫)。

  2、還款期提前如下:

  若提前還款則以xx年xx月xx日起,根據實際借款的天數計算,每天( %/360)計算

  第六條還款資金來源及還款方式:

  1、還款資金來源:公司的貨款回籠資金

  2、還款方式:現金

  第七條保證條款:

  1、借款方用公司全部財產做抵押,到期不能歸還貸款方的貸款,貸款方有權處理抵押財產。

  2、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3、借款方必須按照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

  4、由於經營管理不善而關閉、破產,確實無法履行合同的,在處理財產時,除了按國家規定用於人員工資和必要的維護費用時,應優先償還貸款。由於上級主管部門決定關、停、並、轉或撤消工程建設等設施,或者由於不可抗力的意外事故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經向貸款方申請,可以變更或解除合同,並免除承擔違約責任。

  第八條違約責任:

  一、借款方的違約責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對違約使用

  的部分,按銀行規定的利率加收罰息。

  2、借款方如逾期不還借款,貸款方有權追回借款,並按0.05%每天加收罰息。

  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損失浪費或利用借款合同進行違法活動的,貸款方應追回貸款本息,有關單位對直接責任人應追究行政和經濟責任。情節嚴重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二、貸款方的違約責任

  貸款方未按期提供貸款,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應與加收借款方的罰息計算相同。

  第九條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貸款方按利息所得借款方按國家相關規定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第十一條其他:

  本合同非因《借款合同條例》規定允許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情況發生,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當事人一方依照《借款合同條例》要求變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時,應及時採用書面形式通知其他當事人,並達成書面協議。本合同變更或解除之後,借款方已佔用的借款和應付的利息,仍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償付。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合同雙方當事人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貸款方、借款方、各執一份。

  借款方:_____________

  貸款方:(簽字)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協議書2

  出借方(甲方):

  借款方(乙方):

  甲方因為週轉需要向乙方借款,乙方有相應的自有資金並同意出借。經雙方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幣計xx元整;上述款項用於xx經營週轉 。

  第二條 借款利率:

  借款利率為 (月息)。

  第三條 借款和還款方式

  1、借款期限 天,自xx年xx月xx日起至xx年xx月xx日止。

  2、還款方式如下:借款期滿一次性還本完畢。借款期間乙方可提前還款。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甲方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乙方有權收回借款。

  2、如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向乙方歸還借款的,應向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五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凡因本合同發生的及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本合同爭議由 北京朝陽區 人民法院管轄。

  第六條 其他

  1、本合同經甲方和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正本一式 二 份,甲方、乙方各執 壹 份。

  3、本合同由甲乙雙方20xx年xx月xx日在 北京朝陽區 簽訂。

  甲 方(簽字):

  乙 方(簽字):

  日期:

  借款協議書3

  甲方(借款人):

  乙方(貸款人):

  甲乙雙方就下列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簽訂本協議。

  一、乙方借給甲方人民幣5萬元,於本協議簽訂之日起交付給甲方。

  二、貸款利息,參照國家規定的標準,月息按每元0.002元。

  三、借款期限為2年,至某年某月某日還清本息。

  四、甲方如果不能按期歸還本息,從延期之日起,月息按每元0.004元計算;乙方如果提前索要貸款,甲方不支付利息。

  五、本協議自簽訂之日生效。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借款協議書4

  出借人(甲方):

  借款人(乙方):

  乙方因 xx需要,向甲方申請借款,甲乙雙方就借款事宜,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雙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出借給乙方人民幣xx元,並於xx年xx月xx日透過銀行轉讓的方式支付給乙方,乙方應於收款當日出具收據給甲方,乙方收款賬號資訊如下:

  銀行戶名:

  銀行賬號:

  開戶銀行:

  二、借款期限為年,自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借款期限內甲方不收取任何利息,乙方應當於借款次月起每月15號前歸甲方還借款金額的%至款項還清。

  每筆分期還款最遲應於 年 月 日前還清,乙方若超過前述最遲還款期限仍未還款的,自最遲還款期限之日起算,每逾期一日按未還款金額的%向甲方支付逾期違約金,付至所有款項還清之日止。

  三、乙方於最遲還款期限仍未還清款項的,乙方自願同意甲方所在公司對乙方稅後工資報酬進行全額扣除,用於歸還欠款及違約金。

  四、乙方保證在借款期限內及借款到期後年內都連續在甲方所在公司處工作,盡到忠實勤勉的工作義務。

  若乙方中途解除與公司的勞動關係,應當於解除勞動關係當日一次性還清所有未歸還款項,同時並按借款金額的每日1支付借款期限內的利息。

  五、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解決。

  六、本合同自雙方簽名或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應當另行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日期:

  借款協議書5

  出借人:

  借款人:

  借款人於xx年xx月xx日向出借人申請借款事宜,借款人之配偶、保證人及其配偶對借款人對出借人之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雙方就本借款事項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借款

  1、借款人向出借人借款 元(大寫: 元整),用途為。

  2、借款人收款賬號為:

  3、借款人如使用微信或支付寶賬戶收款的,收款賬戶為:

  4、如借款人收款賬戶為其他人的,則出借人向本協議指定賬戶或借款人另行指定賬

  戶支付出借款項的,視為出借人已經向借款人履行完畢出借義務。

  5、本協議簽訂後日內,出借人將出借款項支付給借款人。

  6、本借款期限為年,自收到出借人支付借款之日起計算。

  第二條利息

  1、借款期內,借款人按年息%向出借人支付利息,利息按月支付,借款人在每月日前支付本月利息。

  2、借款期屆滿或視為借款期限屆滿後,借款人還未償還完畢本息的,雙方在本協議

  中直接確認確認將未償還的本息總金額計算為新的借款本金,利息按新的借款本金作為計算基數,不再另行簽訂協議。

  3、出借人利息收款賬戶為:

  4、如出借人另行指定收款賬戶的,以出借人書面指定為準。

  5、借款期屆滿或視為借款期屆滿後,借款利息為期款期內利息上浮50%。

  第三條還款

  1、借款期限屆滿或視為借款期限屆滿的,借款人應立即還款,先息後本。

  2、借款人每月還款,超出當月利息的,剩餘部分視為借款人歸還的下月利息,以此類推;除非借款人在借款期內償還的借款期內所有利息償還完畢的,剩餘部分才視為歸還的本金。

  3、借款人未按期還款的,借款人之配偶、保證人及其配偶有義務在履行期滿後日內償還,包括借款人應按月支付利息而未支付的情形。

  第四條擔保

  1、借款人及其配偶對借款人債務承擔共同清償責任;保證人對借款人的債務承擔承擔連帶保證責任,保證人之配偶對保證人的連帶保證責任承擔共同清償責任。

  2、借款人提供以下財產提供擔保,並在本協議簽訂後日內辦理抵押登記:

  3、擔保及保證的範圍為:借款本金(含本協議第二條第2款約定的新的借款本金)、利息、債權人實現債權的合理費用(律師費、差旅費、影印費、公證費等相關費用)、訴訟費、保全費等。

  4、保證人的保證期限為自借款人還款期限屆滿後三年。

  5、保證人提供以下財產提供擔保,並在本協議簽訂後日內辦理抵押登記:

  6、就抵押物、擔保物拍賣變賣後的價款清償順序為利息、債權人實現債權的合理費用(律師費、差旅費、影印費、公證費等相關費用)、債權人墊付的訴訟費及保全費、借款本金(含本協議第二條第2款約定的新的借款本金)。

  第五條提前收回借款

  1、借款人出現以下情形的,出借人有權提前收回借款:

  (1)借款人或其配偶、保證人或其配偶,被發現在本借款前有不誠信或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的;

  (2)借款人與配偶離婚的,含協議離婚、訴訟離婚,訴訟離婚的以一方立案起訴時即已視為出借人有權提前收回借款;

  (3)借款人或其配偶有涉訴(被告)、執行(被執行人),金額在10萬元以上的(含10萬);

  (4)保證人或其配偶有涉訴(被告)、執行(被執行人),金額在20萬元以上的(含20萬元);

  (5)借款人或其配偶的投資可能出現較大可能虧損,虧損金額可能在50萬元以上的(含50萬元);

  (6)其他可能影響出借人債權安全的情形的。

  2、出借人提前收回借款的,向借款人發函後日內,借款人及其配偶、保證人及其配偶有義務償還借款本息及合理費用。

  3、出借人提前收回借款的,向借款人發函要求償還借款本息之日,即視為借款期屆滿。

  第六條爭議解決

  雙方發生爭議的,可向出借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通知

  本協議項下的文書、法院傳票、判決書及其他相關法律文書的,送達至以下收件地址,任何人簽收的,均視為已經送達。

  出借人:

  借款人及其配偶:

  保證人及其配偶:

  第八條附則

  本協議一式五份,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各方簽字後生效。

  出借人:

  借款人: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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