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通用離婚協議協範本

民政局通用離婚協議協範本

  在社會發展不斷提速的今天,協議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簽訂協議可以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那麼什麼樣的協議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民政局通用離婚協議協範本,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男方:XX,XXXX年XX月XX日出生,民族:X族,現住址:XXXX路XX號XXX。

  女方:XX,XXXX年XX月XX日出生,民族:X族,現住址:XXXX路XX號XXX。

  雙方於XXXX年XX月XX日在XXXXX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門登記結婚,結婚證字號為:XXXXXX。現因感情不和的原因,自願離婚,經雙方協商一致,對有關事項,依《婚姻法》的規定達成如下協議:

  一、男女雙方自願離婚。

  二、子女的撫養:

  1、雙方於XXXX年XX月XX日生育有一男孩,取名:XXX,離婚後孩子隨X方直接撫養生活,由女方每月給付撫養費(包括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XXX元,在每月10號前付清,直到孩子完成高中教育階段止。高中教育階段之後的有關費用雙方日後重新協商。

  2、X方可在每月的星期六起至週日接孩子隨其生活或娛樂。如臨時或節假日的探望,可提前一天由雙方協商,達成一致後可按協商的.辦法進行探望。孩子十週歲以上時,探望權的行使應尊重女兒的意見,不可強行按本協議執行。

  三、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

  1、房產:a夫妻雙方婚後購有坐落在XXXXX號XX小區X棟XXX室的樓房一套,登記在男方/女方(或雙方)名下,屬夫妻共有財產。離婚後,該套房屋歸XXX所有(注:包括房內裝修內附屬設施及相關配套設施),雙方相互配合辦理產權變更登記手續。

  2、機動車輛:XXXX年XX月XX日購有贛BXXXX牌汽車一輛,離婚後歸X方所有。

  3、債權與債務:無任何貸款和債務。

  4、雙方各自名下的其它私人財產(如首飾、衣服等)歸各自所有。

  5、其他補充:XXXXX

  我們自願離婚,完全同意協議書各項安排,亦無其他不同。本協議一式三份,男、女雙方各執一份,婚姻登記處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上述協議事項,雙方保證切實履行;協議內容如有隱瞞、欺騙、責任自負。

  男方:女方:

  XX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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