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離婚簡單協議書(精選5篇)

民政局離婚簡單協議書(精選5篇)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協議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簽訂協議能夠保證雙方合作愉快。寫協議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民政局離婚簡單協議書(精選5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民政局離婚簡單協議書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男女雙方於 年 月 日登記結婚,於 年 月 日生兒子。現因夫妻感情破裂,已無和好可能,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雙方共同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雙方自願離婚。

  二、兒子由男方監護撫養,女方支付撫養費元/月,一年一付,每年月日前支付,上述款項包括學費、生活費、女方應付至兒子大學畢業。(考慮到通貨膨脹因素每年適當遞增位%),但如遇兒子重大疾病住院治療或意外傷害等特殊情況需較大開支,由雙方各半承擔;

  三、夫妻共同財產按以下分割:

  1、男方一次性支付女方萬元(該款包括但不限於女方拆遷補償、安置、過渡、獎勵等費用),在雙方辦理離婚登記手續後,當日付清。

  2、車輛歸男方所有;

  3、現有傢俱、家電等家庭用品全部歸所有。

  4、雙方目前自有現金歸各自所有。

  四、雙方無共同債權、債務。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個人債務由個人承擔,與對方無涉。

  五、女方對兒子享有探視權,男方應積極配合,原則上每月次,具體時間、方式雙方另行協商。

  六、本協議書一式三份,男女雙方各執一份,婚姻登記機關存檔一份。

  男方:

  女方:

  簽訂日期:

  民政局離婚簡單協議書2

  男方:

  女方:

  雙方於 年 月在 縣區人民政府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並生有 名婚生女( 年 月 日出生)

  現因雙方性格不合影響共同生活,就自願離婚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雙方自願解除夫妻關係。

  二、婚生女由女方直接撫養。撫養期間,男女雙方共同承擔婚生女的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以及其他重大費用開支,生活費 元/月,計算至18週歲,共計 元,男方一次性於 年 月 日前向女方支付。

  教育費、醫療費以及其他重大費用開支,男女雙方各承擔50%,待實際產生後的一個月之內,由男方向女方支付。18週歲後的有關費用日後協商處理。

  男方每個月可以探望婚生女,也可以到學校探望,女方有協助的義務(探望需提前2天聯絡,共同居住需提前一週聯絡,共同居住日期以雙方協商為主),探望權的行使以不影響生活、學業為準。

  女方或男方中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當婚生女面或其他方式灌輸,語言詆譭、仇視或辱罵另一方。應提供積極、健康的氛圍,以利於婚生女身心健康的成長。

  三、財產分割

  (1)雙方認可婚後個人隨身物品歸個人所有個人

  隨身物品中包含衣物、首飾、個人用品、手機、化妝品等個人專用物品。

  (2)夫妻之間共同財產: ,女方取得 所有權,其餘歸男方所有。

  (3)雙方確認無其它共同債權、無共同債務。

  四、離婚後,一方(包括近親屬)不得干擾另一方的生活,不得故意詆譭另一方名譽的行為,否則承擔違約金 萬元。

  五、雙方確認各自都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

  六、雙方承諾對該協議書的字詞義非常清楚,並願意完全履行本協議書,不存在受到脅迫、欺詐、誤解情形。

  七、本協議書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婚姻登記部門保留一份。在雙方簽字,並經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相應手續後生效。

  男方:

  女方:

  簽訂日期:

  民政局離婚簡單協議書3

  男方:

  女方:

  經商定,達成以下自願離婚協議:

  一、雙方自願離婚

  男方與女方於 年 月 日在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登記結婚。現因夫妻感情徹底破裂,雙方自願離婚。

  二、離婚後子女撫養問題

  雙方婚生子女_____由_____方撫養,_____方每月_____日前向_____方支付子女生活費計____元人民幣,直至其_____歲。

  子女大學畢業之前的教育費、醫療費由雙方平均分攤,非監護方應在見相關票據後5日內支付,但不排除緊急情況下非監護方的墊付責任。

  如果子女對外侵權並承擔賠償責任,由雙方平均分攤。非監護方探視子女的具體方式為:

  三、夫妻共同財產及分割

  夫妻共同財產明細如下:

  如果一方持有、控制的夫妻共同財產未在上款列明,一經發現,另一方有權分得該財產的80%。

  夫妻共同債務如下:

  夫妻共同財產分割如下:

  以下財產歸女方所有:

  以下財產歸男方所有:

  其他特別約定:

  夫妻共同債務承擔:

  四、本自願離婚協議書一經雙方簽訂即合法成立,經婚姻登記機關登記即具有法律效力。

  五、上述自願離婚協議書事項,雙方保證切實履行。因子女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對外賠償等,延遲支付的一方應按日向全部墊付一方支付未支付金額千分之六的延期違約金。

  子女監護方阻止非監護方探視或不提供探視機會的,非監護方有權取得監護權,有權要求另一方支付精神損失賠償金,精神損失賠償金金額為監護方違約行為發生時的上年度全部收入。

  男方:

  女方:

  簽訂日期:

  民政局離婚簡單協議書4

  甲方(男方)

  乙方(女方)

  男女雙方於年月日在民政局(辦)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年 月 日生育一子。因協議人雙方性格不合,夫妻感情破裂,無法繼續共同生活,已無和好可能。現雙方就自願離婚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男女雙方自願離婚。

  二、兒子由女方撫養,由男方每月給付撫養費元,在每月號前付清;直至付到成年為止。

  在不影響孩子學習、生活的情況下,男方可隨時探望女方撫養的孩子。

  三、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理:

  ⑴存款:雙方名下現有銀行存款共 元,雙方各分一半,為 元。分配方式:各自名下的存款保持不變,但男方/女方應於 年 月 日前一次性支付元給女方/男方。

  ⑵房屋:夫妻共同所有的位於XXX的房地產所有權歸女方所有,房地產權證的業主姓名變更的手續自離婚後一個月內辦理,男方必須協助女方辦理變更的.一切手續,過戶費用由女方負責。女方應於 年 月 日前一次性補償房屋差價元給男方。

  ⑶其他財產:婚前雙方各自的財產歸各自所有,男女雙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飾歸各自所有(附清單)。

  四、債務的處理:

  雙方確認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沒有發生任何共同債務,任何一方如對外負有債務的,由負債方自行承擔。(一方於 年 月 日向XXX所借債務由方自行承擔……)

  五、一方隱瞞或轉移夫妻共同財產的責任:

  雙方確認夫妻共同財產在上述第三條已作出明確列明。除上述房屋、傢俱、家電及銀行存款外,並無其他財產,任何一方應保證以上所列婚內全部共同財產的真實性。

  本協議書財產分割基於上列財產為基礎。任何一方不得隱瞞、虛報、轉移婚內共同財產或婚前財產。如任何一方有隱瞞、虛報除上述所列財產外的財產,或在簽訂本協議之前二年內有轉移、抽逃財產的,另一方發現後有權取得對方所隱瞞、虛報、轉移的財產的全部份額,並追究其隱瞞、虛報、轉移財產的法律責任,虛報、轉移、隱瞞方無權分割該財產。

  六、經濟幫助及精神賠償:

  因女方生活困難,男方同意一次性支付補償經濟幫助金元給女方。鑑於男方要求離婚的原因,男方應一次性補償女方精神損害費元。上述男方應支付的款項,均應於年月日前支付完畢。

  七、違約責任的約定:

  任何一方不按本協議約定期限履行支付款項義務的,應付違約金元給對方(/按支付違約金)。

  八、協議生效時間的約定:

  本協議一式三份,自婚姻登記機關頒發《離婚證》之日起生效,男、女雙方各執一份,婚姻登記機關存檔一份。

  九、如本協議生效後在執行中發生爭議的,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XXX人民法院起訴。

  男方:

  女方:

  簽訂日期:

  民政局離婚簡單協議書5

  男方:

  女方:

  離婚協議人雙方於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區人民政府辦理結婚登記手續。此時因雙方性格不合無法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現雙方就自願離婚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xx與xx自願離婚。

  二、離婚財產分割協議條款

  夫妻婚後購有坐落在____路____號的樓房一套,合同價人民幣60萬元,現值人民幣100萬元(包括房內裝修內附屬設施)購房時以男方為主貸人貸款42萬元,現尚剩餘貸款本金30萬元。

  該房購買時首付18萬元,首付款來源於婚後雙方存款。現協商該套房產歸女方所有,由女方給付男方房屋折價款 35萬元,折價款計算公式為:房屋現價100萬元,未還貸款本金30萬元。女方給付男方的折價款35萬元在兩年內分3次付清:

  第一次,辦理完離婚手續當天給付人民幣10萬元;

  第二次,辦理完離婚手續的當年12月31日之前,給付男方人民幣10萬元;

  第三次,辦理完離婚手續的次年12月31日之前,給付男方人民幣15萬元。

  女方若不按時支付,每逾期一日按逾期支付數額的日萬分之五支付逾期違約金。男方有義務配合女方辦理貸款主貸人變更手續,以及產權變更手續,相關變更手續在辦理完離婚手續後即予以辦理。若由於男方不予配合女方辦理房產轉移而給女方帶來的不必要的損失,此時男方務必雙倍返還。

  房內的家用電器及傢俱等等(見清單),雙方同意作價2萬元,歸女方所有,女方向男方支付1萬元。

  三、離婚夫妻債務分擔

  夫妻無共同債權及債務。

  四、子女撫養權行使方式

  兒子xx某由女方撫養,由男方每月給付撫養費(包括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500元,在每月10號前付清,直到孩子完成高中教育階段止。高中教育階段之後的有關費用雙方日後重新協商。

  五、子女探視權行使方式

  xx可在每月的第一個星期六早上八點接兒子到其居住地,此時於星期日早上九點送回xx居住地。如臨時或春節探望,可提前一天與xx協商,達成一致後可按協商的辦法進行探望。

  本協議一式叄份,雙方各執一份,此時婚姻登記機關存檔一份,在雙方簽字,並經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相應手續後生效。

  男方:

  女方:

  簽訂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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