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業協議書模板合集七篇

就業協議書模板合集七篇

  在社會發展不斷提速的今天,協議書使用的頻率越來越高,簽訂協議書是提高經濟效益的手段。擬起協議書來就毫無頭緒?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就業協議書7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就業協議書 篇1

  籤就業協議書(三方協議)的重要性

  一、《就業協議書》有何作用?

  隨著大學畢業生就業制度的改革,為了合理使用人才,充分發揮人才的主觀能動作用,調動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的積極性,國家把選擇工作崗位和錄用人才的權利,交給了畢業生和用人單位,逐漸形成了“市場導向、國家調控、學校推薦、畢業生和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就業新模式。當畢業生與用人單位達成一致意見後,須以書面的形式確定下來。由於在校大學生還不具備簽訂《勞動合同》的合法主體資格,因此,要以《就業協議書》的形式,確認雙方招(應)聘意向和相關條款,這樣做是為了保護畢業生和用人單位各自的利益。

  二、《就業協議書》與《就業報到證》有何關係?

  學校根據手續完備的《就業協議書》上報就業計劃,經批准後由國家主管部門列印和下發《就業報到證》。《就業報到證》的全稱為《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本專科畢業生就業報到證》,是國家教育部為普通高等教育畢業生走向就業崗位所開具的唯一憑證。按現行的幹部人事制度,《就業報到證》有如下作用:

  1、證明持證者是國家統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

  2、是學生完成學業走向就業崗位和用人單位接受應屆高校畢業生的唯一依據;

  3、是人事管理部門核定幹部身份的重要依據;

  4、是工作變動、參加社會保險、退休時核定工作年限等的重要證據;

  5、是人事檔案中不可缺少的參加工作起始時間的重要證明材料。

  畢業生只有簽訂《就業協議書》並辦理了有關鑑證登記手續,才會得到《就業報到證》;凡持有《就業報到證》的學生,其就業前的個人身份可認定為“應屆高校畢業生”,就業後即具備“幹部”身份;凡沒有《就業報到證》的學生,其就業前的個人身份則為“社會無業人員”,就業後不能認定其“幹部”身份。

  所以,高校畢業生簽訂《就業協議書》,領取《就業報到證》絕不是可做可不做的小事,而是關係到畢業生能否順利地由學校走向社會,並且影響今後職業生涯發展的一件必做的大事。

  三、《就業協議書》糾紛適用何種法律?

  高校學生在畢業之前,仍屬在校學生,並不具有勞動者的主體身份,因此,畢業生在畢業離校前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是無效合同。而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就業協議書》,又不是《勞動法》和《合同法》意義上的《勞動合同》,而只能視為一般的民事協議。因此,《就業協議書》糾紛的適用法律,是《民法通則》而不是《勞動法》和《合同法》。(《民法通則》第一百一十二條第二款規定,當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約定,一方違反合同時,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

就業協議書 篇2

  甲方: (見習單位)

  乙方: (見習人員)

  為明確見習青年、見習基地的權利與義務,本著平等自願的原則,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一、見習期限及工作安排

  1、乙方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到甲方指定崗位見習。

  2、甲方根據本單位具體情況,安排乙方見習活動。乙方學習務工技能,增強和提升就業創業能力。

  二、見習崗位

  3、甲方安排乙方到甲方 部門,從事 工作。見習期間,甲方可以根據需要和乙方的具體情況對乙方見習崗位進行調整。

  三、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4、甲方在乙方到崗前為乙方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保額為 元;每月 日前向乙方提供 元的基本生活補助;有條件的單位為乙方見習期間的食宿提供便利;尊重乙方休息權;提供基本的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用品,保障乙方在見習崗位的安全;見習結束時對乙方進行考核鑑定,出具見習證明。

  5、乙方須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個人材料,並保證材料的真實性;在協議規定的時間內按照甲方安排的內容參加見習,按時完成見習期間甲方交付的任務和工作;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保守甲方商業秘密、技術秘密。

  四、違約責任

  6、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規定的各自應承擔的職責和義務,即為違約,守約方有權終止本協議。

  7、甲方未能及時足額為乙方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致使乙方受損的,應予賠償;

  8、乙方違反甲方管理制度(包括保密制度),甲方可以根據情節輕重給予教育或終止見習。乙方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可要求乙方賠償。

  9、甲方未能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基本生活補助,乙方有權追償。

  五、爭議解決途徑

  10、甲、乙雙方因執行本協議發生的任何爭議,應先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向相應的組織提出調解,調解不成立時,任何一方均可提請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裁決。

  六、其他規定

  11、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補充約定或協商解決。

  12、本協議正本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為憑,另一份交乙方組織單位存查,經甲方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甲方公章和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授權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就業協議書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協議書,遵守本協議書所列條款。

  一、協議書生效

  條 本協議書生效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二、工作內容

  條 甲方同意將畢業生委託乙方安排其就業,推薦人員赴乙方工作。

  條 甲方推薦的畢業生將乙方的要求,按時規定的工作,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條 定時工作制的,乙方安排甲方推薦的人員每日工作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不超過40小時。乙方甲方推薦的人員每週休息一日,乙方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甲方推薦的人員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每日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的,在保障甲方推薦的人員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每日超過3小時,每月超過36小時。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和休息休假由甲方推薦的人員自行安排。

  第五條 乙方延長甲方推薦的人員的工作,應安排甲方推薦的人員同等倒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六條 乙方為甲方推薦的人員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七條 乙方對甲方推薦的人員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 乙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同工同酬。

  第九條 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甲方推薦的人員規定的工作任務,甲方每月_________日以貨幣足額支付甲方推薦的人員工資,工資不低於_________元,試用期間工資_________元。

  第十條 乙方安排甲方推薦的人員加班或延長工作超過本協議書條規定的,按《勞動法》第44條支付工資報酬。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 乙方與甲方推薦的人員應按和市社會保險的規定交納職工養老和大病醫療統籌及社會保險費用。

  乙方應為甲方推薦的人員填寫《職工養老保險手冊》。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職工養老保險手冊》按規定轉移。

  第十二條 甲方推薦的人員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規定。

  第十三條 甲方推薦的人員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規定。

  第十四條 乙方為甲方推薦的人員福利待遇:

  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勞動紀律

  第十五條 甲方推薦的人員應遵守乙方依法規定的規章制度;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範;愛護乙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參加乙方組織的培訓,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第十六條 甲方推薦的人員違反勞動紀律,乙方可依據本規章制度,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協議書的變更、解除、終止

  第十七條 訂立本協議書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制度,()本協議書應變更內容。

  第十八條 訂立本協議書所依據的客觀情況重大,本協議書無法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協議書的內容。

  第十九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本協議書可以解除。

  十條 甲方推薦的人員有下列情形,乙方可以解除與甲方推薦的人員的勞務關係: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十一條 下列情形,乙方可解除與甲方推薦的人員的勞務關係,但應提前30日以書面通知甲方推薦的人員:

  1、甲方推薦的人員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從事原工作也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甲方推薦的人員勝任工作,培訓或者工作崗位,仍勝任工作的。

  十二條 甲方推薦的人員有下列情形,乙方依據本協議書十二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十三條 甲方推薦的人員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縣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完全或喪失勞動能力的,按規定辦理,依據本合同十二條解除與甲方推薦的人員的.勞務關係。

  十四條 甲方推薦的人員解除勞動關係,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通知乙方。

  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甲方推薦的人員可以隨時通知乙方解除勞務關係:

  1、在試用期內的;

  2、乙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乙方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勞動條件的。

  八、經濟補償與賠償

  十六條 下列情形,乙方違反和解除甲方推薦的人員勞務關係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甲方推薦的人員經濟補償金:

  1、乙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甲方推薦的人員工資的,拒不支付甲方推薦的人員延長工作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的內全額支付甲方推薦的人員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於工資報酬_________的經濟補償金;

  2、乙方支付甲方推薦的人員的工資報酬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於標準的,支付於低於____的經濟補償金。

  十七條 下列情形,乙方應甲方推薦的人員在乙方工作年限,每滿_______年發給於甲方推薦的人員解除勞務關係前_________個月平均工資月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_________個月:

  1、經與甲方推薦的人員協商,乙方解除勞動關係的;

  2、甲方推薦的人員勝任工作,培訓或者工作仍勝任工作,由乙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九、約定

  十八條 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解決。

  十九條 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就業協議書 篇4

  甲方:xx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

  為保證工作的順利進行,甲乙雙方本著自願合作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甲乙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因工作需要委託乙方為其介紹學生從事寒假實習工作,其中

  1、工作期限:_________

  2、工資待遇:_________。

  二、甲方在學生實習期間,不得無故剋扣學生的勞動報酬。甲方需按規定支付學生自勞動開始之日至離開之日的全部報酬。

  三、甲方負責為學生提供食宿,但學生在住宿期間應遵守xx的宿舍管理規定。如違紀造成的後果則自行承擔責任

  四、學生在工作期間甲方不得安排學生從事違法活動。

  五、學生在實習工作期間要遵守酒店的管理及各項規章制度,如違反制度則要受到相應的處罰

  六、學生在工作期間要服從工作分配及安排。

  七、甲方有權要求學生不得洩露xx的商業機密。保密義務等。

  八、本協議發生的爭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轄。

  九、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負責人(簽字): 負責人(簽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就業協議書 篇5

  編號:_________

  甲方:中國城鄉資訊一體化發展中心

  乙方:

  籍貫: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

  聯絡方式:________________

  根據國家工信部〔20xx〕第256號檔案精神和甲方在全國城鄉地區建立綜合資訊服務站的實際需要,在平等、自願、公開的原則基礎上,甲乙雙方訂立定向就業協議如下:

  1、自簽訂本協議起,乙方成為甲方全國綜合資訊服務站體系內正式工作人員,享受甲方規定的系統內正式工作人員待遇及相關保障。

  2、乙方必須參加為期一個月的崗前培訓(具體培訓方案見指定的集訓中心的公示),完成相關學業內容,而且透過NCBA職業培訓,將獲得甲方頒發的《城鄉綜合資訊服務上崗資格證》,同時在網上進行公示。

  3、本著“離土不離鄉,就近就業”的指導原則,根據本地區綜合資訊服務站的建站進度,乙方自取得證書之日起的六個月內,由甲方負責安排乙方到本區域內的綜合資訊服務站工作(或乙方自願確定的區域);也可指定到與城鄉資訊一體化發展中心具有業務合作關係的當地重點大中型企業擔任專職資訊員;對於工作表現突出,各項能力優秀的員工,可優先安排到甲方全國各級發展中心工作。

  4、甲方對乙方的工作安排承諾:

  (1)確保乙方可直接享受中心劃撥的工資補貼1000元/月;確保乙方在綜合資訊服務站工作期間的基本工資與福利待遇,不低於本地區同行業的平均水平。

  (2)按照國家相關規定,為乙方辦理五險一金,享受國家規定的各種補貼、津貼、獎金,同時享受系統內職業培訓、免費旅遊、年度體檢、帶薪休假等福利待遇。

  (3)自本協議簽定後,甲方為乙方辦理工作證,工資卡和工會證;甲方劃撥的專項工資補貼自乙方參加崗前培訓之日起開始計算,並以月為單位核發,享受全國系統內各種最優惠人員待遇,協議終止時,甲方為乙方提供的各項工資福利待遇自動終止。

  (4)代理乙方的人事檔案和黨團組織關係。

  (5)為乙方指定終身事業發展規劃,提供加薪、晉職及晉級等廣闊發展機會,提供會議、交流、合作及輪職等全國人脈互動平臺。

  5、乙方可優先申請並取得當地“城鄉綜合資訊服務站的建站資格和站長資格,同時按照規定享受該服務站站長的待遇及站點業務收益(詳見《中國城鄉綜合資訊服務站經營協議》)。

  6、在簽訂本協議時,乙方須繳納崗位風險保證金10000元,此保證金由甲方統一代為收取,並開具國家事業單位收據。(注:該保證金作為對“城鄉綜合資訊服務站”的有形資產、無形資產及該崗位所包含的所有權益的一種保證。)

  7、甲方未能按照以上承諾對乙方進行定向工作安排的,無條件退還崗位風險保證金。同時在下一年度繼續無償按照本協議約定為乙方安排就業崗位,並享受同等待遇。

  8、本協議有效期為三年。如乙方在工作期內無重大工作過錯及違規違紀記錄,該協議自動延籤,每次延期均為三年。

  9、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及中國城鄉資訊一體化發展中心人事中心各執一份。

  10、本協議自簽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中國城鄉資訊一體化發展中心

  乙方:__________

  日期:

  日期:

就業協議書 篇6

  靈活就業合同書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姓名):根據有關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雙方簽訂靈活就業合同書。

  一、靈活就業合同期限為本合同期限為有固定期限,期限為年個月,自 年月日起至 年

  月日止。其中試用期為 個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靈活就業合同期滿不再續簽合同或合同期內解除合同的,本合同自動中止,勞動關係自動解除。

  二、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乙方崗位實行工時制度(a、標準工時制b、不定時制 c、綜合計算工時制)。乙方應按崗位職責和甲方的規定要求,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2、乙方按國家規定享有婚假、產假等休息休假的權利。

  三、勞動報酬

  1、甲方以貨幣形式於下月 日前支付乙方當月勞動報酬,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2、月工資標準為 元(大寫: 元人民幣)。

  四、社會保險

  甲方按國家有關規定,承擔用人單位應繳納的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五項社會保險費。

  五、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甲方必須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嚴格執行國家勞動安全衛生規程和標準,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乙方工作過程中存在職業危害的,甲方應提前如實履行告知義務,保證乙方享有《職業病防治法》規定的各項權利。

  六、靈活就業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1、本合同的解除和終止按靈活就業合同執行。

  2、出現以下情形,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連續曠工超過3個工作日或者1年內累計曠工超過10個工作日的。

  (2)乙方違反工作規定或者操作規程,發生責任事故,或者失職、瀆職, 造成嚴重後果或較大經濟損失的。

  (3)乙方擾亂工作秩序,致使甲方、其他單位工作不能正常進行的。

  (4)甲方定期或不定期對乙方進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

  3、合同期內甲方或乙方提出解除合同的,應提前一個月告知對方。

  七、違反或解除靈活就業合同的責任

  1、本合同一經簽訂,甲乙雙方必須全面履行。給對方造成損害或損失的,應根據其後果和責任大小,予以賠償。

  2、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或者法律規定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乙方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 的,甲方應當繼續履行;乙方不要求繼續履行靈活就業合同或者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甲方應當依照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乙方支付賠償金。

  八、勞動爭議的處理

  因履行本合同雙方發生爭議,可先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申請勞動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到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1、勞動紀律:乙方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遵守勞動紀律,服從甲方管理。

  2、培 訓:甲方應對乙方進行崗前培訓及相關業務知識培訓;乙方應接受甲方組織的理論學習、崗前培訓及相關業務培訓。

  3、考 核:甲方對乙方要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考核,乙方應接受甲方的考核。

  4、其它事項 。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凡屬國家、省有規定的,均按國家和省的規定執行;凡屬國家、省沒有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協商補充條款。 甲方(單位)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 乙方(簽名蓋章):

  (簽章): 年月年月 簽訂日期: 日簽訂日期: 日

就業協議書 篇7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所在學校及院系:_____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__ 所學專業年級: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表人:____________ 性 別:____________年齡:___________

  職 務:____________________ 學生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使大學生更好地瞭解企業、宣傳企業,理論聯絡實際,完善知識結構,共同做好畢業生就業和企業人才招聘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之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協議,共同遵守本協議所列條款。在實習期間各方權利和義務及相關事宜如下:

  一、實習協議期限

  第一條 本協議生效日期 ______ 年 ___ 月 ___ 日,本協議於________ 終止。 實習期為 ______ 年 ___ 月 ___ 日至 ______ 年 ___ 月 ___ 日。

  二、甲方需履行的義務與擁有的權利

  第二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在正式實習前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 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講明應牢記的注意事項。

  第三條 甲方為乙方在實習期間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工作流程、操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保證乙方實習的正常進行。

  在乙方實習期間,甲方享有對乙方在安全、衛生方面進行管理、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第四條 甲方應該在乙方實習期間,為乙方指派一到兩名實習指導老師,負責指導乙方進行實習。甲方指派 ___________ 為乙方指導老師,指導乙方在實習期間的工作。

  第五條 乙方實習期結束時,根據現實表現,甲方為每位實習生提供一份客觀的實習鑑定。

  第六條 乙方在甲方實習期滿後,甲方應優先錄用實習合格的實習生。

  第七條 甲方根據乙方的實際情況和本身工作需要,為其提供學習專業知識、從事專業實踐活動的機會,並明確乙方的實習任務和工作目標。

  第八條 甲方可以根據需要,調配實習生從事不同的實習崗位;如實習生由於個人能力和身體原因,不能參加正常的實習活動,或拒不服從甲方工作安排、工作要求或各項規章制度甲方有權提前終止實習活動。

  第九條 在乙方實習過程中所產生的工作成果及這些成果所產生的經濟效益歸甲方所有。

  三、乙方擁有的權利與需履行的義務

  第十條 乙方在允許的範圍內,學習與實習崗位相關的專業技術知識,參與實踐活動。

  第十一條 乙方在實習期內應接受甲方的監督和指導,遵守甲方

  依法規定的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作業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第十二條 乙方在實習期間,違反勞動紀律的,乙方的指導老師,可予與教育糾正。乙方應該聽從指導老師的安排,認真完成指定的任務。

  乙方同意根據雙方協商,在________ 崗位進行實習。

  第十三條 乙方必須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成果用於其它用途。

  第十四條 乙方在實習結束後,及時移交工作資料和工具,未經允許的情況下,不得帶走任何與工作相關的檔案資料。

  第十五條 就業實習是乙方的自願行為,因此,乙方在實習期間,應遵紀守法、嚴格自律,愛護身體、端正行為。在工作時間外(上下班必經路途中所發生的意外傷害除外)發生的,或與工作無關的一切行為和後果(含患病),皆由實習生自負,甲方不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六條 乙方應珍惜實習機會,多思考、多請教、多總結。實習結束後要形成一份詳實的實習總結報告交甲方行政事業部備案。乙方要及時向其他同學交流實習體會心得,客觀的宣傳甲方,積極引導同學到甲方就業。在甲方到校舉辦招聘活動時,主動給予宣傳和協助。

  第十七條 乙方要對甲方全面瞭解,擇業時優先到甲方就業。

  四、實習期間的勞動保護和勞動報酬

  第十八條 甲方安排乙方進行實習,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不超過40小時。甲方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兩日,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乙方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1小時。

  第十九條 乙方在實習期間,甲方向支付乙方相應的生活費用,生活費用標準由甲乙雙方平等協商決定。

  第二十條 如果甲乙雙方就支付實習期間生活費用達成一致意見的,甲方以RMB ______ 元/月的標準支付乙方生活費用。

  實習期間加班時段的生活費用標準參照第十九條之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 甲方在乙方實習期間,向乙方提供應RMB ______ 元/月的午餐補貼和RMB

  ______ 元/月的通訊補貼(在每年的6月、12月發放)。

  以上費用按甲方規定的時間統一進行結算並存入乙方的銀行卡中。

  五、實習期間的保險福利待遇

  第二十二條 甲方在乙方實習期間為其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甲方保證乙方在實習期 間的安全與保險待遇。乙方在實習期間,享有同甲方試用期僱用員工在衛生、安全等方面的同等的待遇及在發生損害時,同等的損害補償標準。 同時,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協議的變更、解除

  第二十三條 訂立本協議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制度發生變化,本協議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二十四條 訂立本協議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協議相關內容。

  第二十五條 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後以書面形式修訂。 第二十六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協議可以解除。

  七、本協議違約與爭議的處理

  第二十七條 違約行為發生後,守約方有權終止本協議,由此造成的損失及後果由違約方全部承擔。 第二十八條 因履行本協議而發生的爭議,當事人雙方應本著平等、互助的精神進行協商解決,在必要時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理。

  八、其他

  第二十八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補充約定或協商解決。

  第二十九條 本協議正本一式兩份,經甲方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甲方公章和乙方簽字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授權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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