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財產權歸屬協議書範本
智慧財產權歸屬協議書範本
在社會發展不斷提速的今天,協議使用的頻率越來越高,簽訂簽訂協議可以使事務的結果更加完美化。那麼你真正懂得怎麼寫好協議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智慧財產權歸屬協議書範本,歡迎大家分享。
智慧財產權歸屬協議書1
一、 發明和作品
1. 任職前的發明和作品
1.1 定義:任職前發明作品是指乙方在受僱於甲方之前所創作的且為乙方所擁有的與甲方的業務、產品、研究和開發有關且未轉讓給甲方的所有發明、原創作品(包括但不限於計算機軟體)、開發、改進、商業秘密等。
1.2 披露:除非有任何在先的保密協議限制乙方向甲方披露任職前發明作品,否則,乙方應就任職前發明作品及其所附的任何權利行使的限制向甲方做出宣告,並將記錄這些內容的列表以附表的形式附在本協議後。乙方承諾在附表所做的陳述是真實、完整的。在遵照本款前述披露要求的前提下,如乙方未進行相應的告知且未附上該附表,即表示乙方並無此種任職前發明作品。
1.3 保留:乙方保留對任職前發明作品的完全的所有權及相關的智慧財產權,同時,任職前發明作品將不得被界定為由甲方享有智慧財產權或其他相關權利的資產。但乙方若在甲方任職期間,向第三方轉讓任職前發明作品,在同等條件下,甲方應當享有優先受讓權。
1.4 許可
1.4.1 許可:在乙方於甲方任職期間,如乙方將任職前發明作品運用到甲方的計算機軟體、產品、工藝或機器裝置(以下稱“甲方產品”)中,則甲方將被視作授予一項許可,有權對上述所涉任職前發明作品(“所涉任職前發明作品”)進行製作、委託他人制作、修改、使用和銷售,無論所涉任職前發明作品是作為甲方產品一部分或與甲方產品有關。前句所述授予甲方的許可應當是非獨佔的、免專利許可費的、不可撤銷的、永久的、全球性的許可。
1.4.2 責任:乙方應當保證其對所涉任職前發明作品具有合法的處分權。若任何第三方向甲方提起與所涉任職前發明作品相關的權利主張,則乙方應當賠償甲方,使之免遭任何的賠償、費用、支出和責任的損失。
1.4.3 限制:乙方向第三方轉讓所涉任職前發明作品,應當向第三方告之甲方享有的非獨佔的、免專利許可費的、不可撤銷的、永久的、全球性的許可,並保證甲方始終享有該等許可。
2.任職期間及之後的發明和作品
2.1 職務發明
2.1.1 職務發明是指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因執行甲方的任務或者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而由乙方完成的發明創造,包括但不限於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開發、改進、技術秘密和技術訣竅:
(1) 在本職工作中完成的發明創造;
(2) 履行甲方交付的本職工作之外的任務所完成的發明創造;
(3) 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完成的發明創造;
(4) 退職、退休或者調動工作後1年內作出的,與乙方在甲方承擔的本職工作或者甲方分配的任務有關的發明創造;
(5) 其他任何與甲方業務有關的發明創造。
上述條款(3)中所稱的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是指甲方的資金、裝置、零部件、材料或者不對外公開的技術資料、資料等。
2.1.2 職務發明的專利申請權和專利權及其他相關的智慧財產權屬於甲方。
2.2 職務作品
2.2.1 職務作品是指乙方為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所創作的作品,包括但不限於文章、工程設計圖、產品設計圖、示意圖、計算機軟體等。
2.2.2 除非本協議另有規定,職務作品的署名權屬於乙方,其著作權的其他權利由甲方享有。前句所述著作權的其他權利,包括但不限於發表權、修改權、保護作品完整權、複製權、發行權、資訊網絡傳播權、改編權等。
2.3 計算機軟體職務作品的特別規定
2.3.1 計算機軟體是指計算機程式及其有關文件。
2.3.2 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所開發的.計算機軟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該計算機軟體著作權由甲方享有:
(1) 針對本職工作中明確指定的開發目標所開發的軟體;
(2) 開發的軟體是從事本職工作活動中所預見的結果或自然的結果;
(3) 主要使用了甲方的資金、專用裝置、未公開的專門資訊等物質技術條件所開發並由甲方承擔責任的計算機軟體。
2.4 非職務發明作品
2.4.1 非職務發明作品是指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由乙方單獨或聯合他人構思、開發或實踐所得的,不屬於上述2.1款、2.2款和2.3款規定的發明和作品,並且不論該等發明或作品是否可申請專利或是否可依著作權法或其它相關法律獲得註冊登記等。
2.4.2 乙方同意在將任何與上述非職務發明作品有關的所有權/著作權和其它相關的權利、利益向第三方進行轉讓時,同等條件下,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人具有優先受讓權,但是乙方和他人共同享有所有權和/或智慧財產權的除外。
2.5 通知和披露
2.5.1 乙方應當自職務發明/職務作品完成之日起的五日內通知甲方。
2.5.2 乙方同意自非職務發明作品完成之日起五日內,將全部有關該非職務發明作品的資料以書面方式充分披露給甲方。
2.6 記錄的儲存
乙方同意儲存並維護其在甲方任職期間的、所有有關乙方獨自或與他人合作獲得的所有發明作品的最新的完整書面記錄資料。
3. 專利及著作權登記
3.1 乙方同意協助甲方或其指定之人,由甲方付費,在任何可能的國家,用各種適當的方式,保護甲方的職務發明/職務作品,及甲方在受讓後取得的任職前發明作品、非職務發明作品上的權利及與任何國家相關的任何著作權、專利或其它的智慧財產權。這裡的“協助”包括向甲方或其指定之人提供所有相關的資訊和資料,以及簽署甲方或其指定之人認為必要的申請書、表格、轉讓協議和其它文書,並採取其他必要的措施。乙方同意,在本協議終止後,在乙方能力範圍內,乙方仍負有本款規定的協助義務。
3.2 如果因乙方喪失行為能力或其它原因,以致甲方不能取得乙方簽字去申請、或進行有關轉讓給甲方的發明或原創性著作在任何中國或外國的專利或著作權登記的申請時,乙方不可撤銷地指定甲方及其正式授權的官員或代理人作為乙方的全權代理人,代表乙方簽署並提交任何該等申請,從事所有其它法律允許的行為以促成專利證書的核發或著作權的成功登記,並確保其法律效果等同於乙方親自執行。
二、 歸還甲方檔案
乙方同意離開甲方時,應向甲方歸還(並且不會保留、另行研製或交給他人)所有的裝置、檔案、資料、記錄、報告、列表、商業信函、說明書、圖表、設計圖、草稿、原料、裝置,其它檔案或財產及應該歸還甲方的一切物品,或任何乙方任職期間就前述各項內容所做的複製品或者其它屬於甲方或其承繼人或指定人員的所有物品。
三、 對新僱主的通知
若乙方與甲方解除勞動關係勞務關係,乙方承諾向乙方新僱主告知有關乙方在本協議下的義務;並同意甲方對乙方新僱主發出通知書,通知該新僱主有關乙方在本協議下的義務。
四、 陳述與保證
為執行本協議,乙方同意簽署任何適當的協議或採取任何必要的行動,乙方承諾未曾簽訂且將不簽訂任何與本協議利益相悖的口頭或書面協議。
5. 違約救濟
5.1 乙方違反本協議的規定,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伍(5)萬元。
5.2 乙方違反本協議的規定,並對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支付的違約金不足以抵償甲方的實際損失的,甲方有權就不足部分予以追償。
5.3 乙方承認前述5.2款規定的損害賠償尚不能構成對其違約行為的足夠救濟,甲方可以透過獲得禁令或其他同等的救濟方式修正、彌補或預防乙方的違約行為。該等救濟方式不應被視為對違約行為可採取的排他性的救濟方式,而應作為對法律允許的其他救濟方式的補充。
6. 法律適用
6.1 本協議的履行及解釋,以及雙方基於本協議而產生的法律關係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並依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進行解釋。
7.其它條款
7.1 可分割性:不管任何原因,本協議的任何條款或規定被判定為無效時,除非該條款或規定的無效在實質上已影響整個合同的繼續履行,該無效性並不影響於任何其它的條款和規定,並且該無效條款和規定應被視為已從本協議中刪除。雙方經協商可以另行簽訂補充協議對相關事宜進行約定。
7.2 文字:本協議一式兩份,各方各執一份。
7.3 標題:本協議中的所有條款的標題只是為了方便閱讀,不能以任何形式作為對本協議的解釋或影響本協議的含意。
7.4 生效:本協議自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透過簽署本協議,乙方宣稱完全理解並同意遵守本協議的條款。
(以下無正文,後附簽字頁)
(協議簽字頁,此頁無正文)
雙方特此於文首記載日期簽署本協議。
甲方:漢海資訊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乙方:[xxx]
蓋章:________________ 簽字: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
智慧財產權歸屬協議書2
甲方:
乙方:
甲方是 《首都中醫藥實訓與綜合評估管理系統》的委託方,乙方接受甲方委託,參與首都中醫藥實訓與綜合評估管理系統的課件編寫製作工作,現就在工作中涉及到甲乙雙方相關成果的智慧財產權歸屬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本合同所涉及的產品
本合同所提及的產品包括但不限於下列幾類:
1.由乙方編寫製作完成或參與編寫製作完成的首都中醫藥實訓與綜合評估管理系統學習、自測、考核課件及基礎知識庫課件成果和文件。
2.上述產品的課件製作開發計劃書、說明書、使用者使用手冊、以及在專家論證前後兩個階段產生的創意設計方案。
第二條 智慧財產權歸屬
1.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對本合同第一條所提及的產品的智慧財產權(包括但不限於著作權、專利權、商標權)的所有權歸甲方享有。
2.甲方有權將上述產品發表、署名、修改;有權將上述產品複製、發行、網絡傳播、出租、展覽、演示、改編、翻譯;有權行使由上述產品所產生的著作權的完整權利。
3.甲方有權以其名義單獨就上述產品進行商標權、專利權的申請,有權行使基於上述產品所產生的商標權和專利權。
4.乙方享有其相應編寫製作課件的署名權。
第三條 權利和義務
1.乙方提交至甲方的各類產品及相關資料應是自主開發完成的產品及相關資料。乙方提交至甲方的各類產品及相關資料如果是在第三方享有權利的基礎上(包括但不限於著作權、商標權、專利權)產生的再創造,應當告之甲方有關該第三方的相關權利及資訊,並提交該第三方對乙方的授權許可合同及相關檔案資料。保證沒有侵犯任何人的著作權、商標權、專利權、商業秘密等智慧財產權和其他人身權或財產權。
2.乙方提交至甲方的各類產品及相關資料應當不包含帶有政治敏感性、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的內容,因出現上述內容而引發的後果由乙方承擔。
3.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將提交至甲方的各類產品及相關資料露給他人或擅自提交第三方閱覽使用;亦不得擅自向第三方轉讓上述產品及資料。
4.非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將上述產品及資料發表、複製、發行、網絡傳播、出租、展覽、演示、改編、翻譯;不得以其名義就上述產品進行商標權、專利權的申請,不享有上述產品所產生的商標權益和專利權益。
5.乙方應就甲方為乙方辦理甲方委託事宜而向乙方提供的資料、資訊承擔保密責任,除依據國家法律向有權瞭解該等資料資訊的其他人員提供以外(如法官、檢察官等),非經甲方許可,不得向任何組織和個人洩露。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應當嚴格按照各自的義務履行本合同,如因違反其義務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應承擔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責任,包括但不限於承擔由此所產生的一切糾紛處理費用、訴訟費用、合理的律師費用、和解金額或終審判決中規定由對方承擔的賠償金額等。
2.甲、乙雙方對本合同執行過程中所發生的問題應及時協商解決,因延誤而造成的損失和費用由責任方承擔。
第五條 爭議的解決
若就本合同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本著友好協商的態度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六條 合同的生效及變更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條款,需雙方再行協商,以書面形式加以補充附件,該補充附件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未經書面變更的任何內容,不對甲乙雙方產生法律效力。
第七條 其它
(一)本合同的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三)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__________ 北京市中醫管理局 乙 方: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蓋章): 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蓋章):__________
課件製作負責人(簽字):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 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