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結婚協議書範文

關於結婚協議書範文

  甲方: 乙方:

  姓名:xx性別:男 姓名:xx性別:女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是在大學時透過自由戀愛認識的。戀愛期間,雙方共同經歷了大學的浪漫與生活的艱辛,彼此對對方都有著刻骨銘心的感情。但由於客觀條件不允許,現無法到國家民政部門辦理結婚證,特決定在雙方自願平等的情況下籤署此結婚協議。具體內容如下:

  一、本協議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經雙方協商一致,在不違反國家法律條文的情況下公平公正地制定。

  二、財產

  1、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只要是甲乙雙方透過所有來源所獲得的財產不論其對財產收益貢獻的大小,雙方均有平等地佔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

  2、甲乙雙方對夫妻共有財產均不得監守自盜;

  3、甲乙雙方均不得以不正當理由干預對方給父母錢財;

  4、甲方不得干預乙方買書、衣物等物品;

  5、乙方不得干預甲方往外借錢、請吃飯等活動。

  三、債務

  夫妻關係存續期間的一切債務均為夫妻共有債務。

  四、子女教育

  1、子女為甲乙雙方共同撫養,教育;

  2、甲乙雙方應尋求合適的教育方法,以思想教育為主;

  3、甲乙雙方應按照子女的天性使之健康成長,不得逼迫子女做其非常不願意而又超出其能力範圍的事情;

  4、甲乙雙方不得以工作忙等為由忽視對子女的關愛和教育;

  5、甲乙雙方應每月帶子女出門遊玩,均不得以工作忙等為由缺席;

  6、在子女的教育方面,甲方應負主要責任;

  7、在子女的生活方面,乙方應負主要責任。

  五、老人贍養

  甲乙雙方父母具有同等地位,享有同等待遇。甲乙雙方必需尊重,孝敬雙方父母。違背者罰俸祿一年給予雙方父母。

  1、甲乙雙方必須對甲方母親的衣、食、住、行等一切日常活動負責;

  2、婚後乙方有義務定期給甲方母親打電話報平安,時間不得超過半個月;

  3、婚後乙方不得干預甲方母親與甲乙雙方暫住;

  4、婚後甲方不得干預女方回家看望其父母或親友。

  六、甲乙雙方婚後義務

  1、甲乙雙方有共同承擔家務的義務,如做飯、洗衣、拖地等;

  2、甲乙雙方每週開一次小型座談會,每月開一次大型座談會,甲乙雙方不得以任何不正當理由缺席。同時,乙方做好會議記錄工作;

  3、甲乙雙方每年出去旅行一次,甲乙雙方不得以任何不正當理由拒絕;

  4、甲乙雙方外出超過23:00必須告知對方;

  5、甲方嚴禁搶乙方喜歡看的電視節目,或者看乙方不愛看的節目;

  6、乙方在甲方面前陳述同一件事情或說同一句話不得超過3次,音量不得超過60分貝;

  7、乙方要加強家庭精神文明建設,不得浪費攀比,努力提高自身修養;

  8、處罰。若違反,視情節嚴重給予警告、買禮物、分居一個月、直至解除婚姻關係。

  七、甲乙雙方一致認為:反對家庭暴力。家庭暴力不利於夫妻和諧。溝通和理解有助於解決矛盾,若不可抗拒因素,可以走法律途徑。

  八、本協議由甲乙雙方直系親戚負責監督執行,但最終解釋權由甲乙雙方保留。

  九、未盡事宜,結婚後補充完善。

  十、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證人執一份。協議從雙方簽字之時起升效,直至雙方之中任意一方死亡或雙方解除婚姻關係後失效。

  甲方簽名: 乙方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公 證 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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