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自願離婚協議書範文

有關自願離婚協議書範文

  協議人:

  協議人:

  協議人與雙方於年月日在人民政府民政部門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年月日生育女兒。因協議人雙方性格嚴重不合,無法繼續共同生活,夫妻感情且已完全破裂,現雙方就自願離婚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自願離婚。

  二、女兒由撫養,由方每月給付撫養費元,在每月5號前付清;直至付到18週歲止,18週歲之後的有關費用雙方日後重新協商。(也可一次性付清撫養費)。

  三、雙方有夫妻共同財產座落商品房一套,價值人民幣萬元,現協商歸所有,由一次性給付現金元,此款在本協議簽訂後的.第二天付清;此房內的家用電器及傢俱歸所有。

  四、雙方共同存款元,歸所有。

  五、夫妻無共同債權及債務。若有債務,在誰的名下則由誰來承擔。

  六、王某可在每月的第一個星期六早上八時接兒子到其居住地,於星期日下午五時送回王某居住地,如臨時或春節探望,可提前一天與王某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後方可探望。

  本協議一式叄份,雙方各執一份,婚姻登記機關存檔一份,在雙方簽字,並經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手續,領取離婚證後生效。

  協議人:協議人:

  年月日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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