爐渣協議書三篇
爐渣協議書三篇
篇一:爐渣買賣協議
爐渣買賣協議書
賣方:濟南中普工貿有限公司
買方:李聖紅
買方自願要求承包賣方鍋爐爐渣收購及承擔外運業務,雙方本著自願、平等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一、按集團採供中心確定價格30元/噸(含賣方裝車費),以甲方地磅檢斤單為準,每車現金結算。
二、協議簽訂完畢,買方須向賣方交納協議保證金兩萬元,協議方能生效。協議到期買方無違反本協議規定事宜,保證金如數返還。如繼續承包,同等條件買方優先。
三、買方確保賣方鍋爐產出爐渣及時清理和外運,不影響賣方正常生產,否則賣方有權作出處罰或終止協議。
四、協議要求及安全責任:買方安排車輛及人員清運賣方鍋爐爐渣,按賣方生產要求進行,遵守賣方公司的規章制度。工作中發生的一切人員與裝置事故均由買方承擔,賣方概不負責。
五、本協議有效期一年(自xx年4月17日起至xx年4月17日止),協議期滿雙方無經濟糾紛自行終止。有效期內,雙方要嚴格履行協議。
六、本協議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七、未盡事宜,雙方以補充協議為準。
八、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
賣方:(蓋章) 買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表人: 委託代表人:
簽訂日期:
篇二:爐渣合同範本(夏季段)
正本
雞西辰宇環保工程有限責任公司
爐渣購銷合同
甲 方:雞西辰宇環保工程有限責任公司
乙 方: 中標單位
年月日
爐渣銷售合同
甲方:雞西辰宇環保工程有限責任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中標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爐渣銷售事項訂立本合同。
一、 專案名稱:雞西辰宇環保工程有限責任公司爐渣銷售
二、 專案地點:大唐雞西第二熱電有限公司渣庫
三、 合同範圍:僅限於雞西辰宇環保工程有限責任公司爐渣銷
售。
四、 有效時間:自12年1月1日起至12年12月31日止。
五、 合同運量:甲方夏季爐渣產量的10%。(機組利用小時數按
4555小時計算;入爐煤按設計煤種、校核煤種各佔50%計算;年產爐渣量約為41萬噸,夏季佔全年58%,此量僅供參考,不做有效約定。
六、 合同單價執行時間:合同單價執行時間為4月1日至10月
30日
七、爐渣外運風險抵押金:
1、乙方按合同中爐渣運量向甲方交納爐渣外運風險抵押金人民幣大寫伍萬元整。在發生爐渣外運風險抵押金被扣的情況下,乙方應在補足爐渣外運風險抵押金方可繼續履行本合同。如乙方能按合同完
成,甲方將全額返還爐渣外運風險抵押金(不計利息)。
八、價款及結算方式:
1、夏季爐渣銷售合同單價為 10.5元/噸。
2、合同簽訂生效甲乙雙方每月1日按實際供應爐渣數量依據灰渣結算聯單進行對賬結算,無異議後,2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已運輸爐渣的全部貨款。
九、甲方責任
1、負責按合同約定專案在電廠區域內的全程管理。
2、甲方運輸排程在運送前一天通知乙方,確定運送爐渣的數量。
3、負責辦理運渣車輛入廠通行證。
十、乙方責任
1、乙方對所簽訂合同的爐渣自主經營,自行承擔風險,乙方因市場原因造成的損失,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2、乙方運渣車輛必須為專用載重汽車,否則,禁止進入甲方廠區範圍內。
3、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爐渣運輸排程現場管理及遵守電廠安全文明生產有關規定,如甲方需要乙方必須做到24小時不間斷安排車輛運渣。
4、乙方無通行證的車輛不得進入電廠,車輛進出廠區須聽從甲方爐渣運輸排程安排。
5、乙方須無條件服從甲方爐渣運輸排程的排程。
6、乙方須保證在爐渣運輸及儲存過程中滿足環保部門要求,發生環保事故,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7、乙方必須書面授權指定爐渣運輸專案負責人。專案負責人負責配合甲方運輸排程工作和負責在甲方爐渣運輸結算單上簽字確認。合同期間若需更換專案負責人應事先函告甲方。
8、乙方運渣車輛只能在甲方指定的區域內停留,不得停泊在其它位置,進入廠區車輛按甲方限速規定執行,否則按甲方有關規定處罰。
9、由於煤炭市場原因,甲方不能保證爐渣質量,或因甲方機組啟停以及其它原因造成爐渣質量不穩定,乙方不得追究甲方責任。
10、乙方不得在甲方廠區附近因任何原因與其他爐渣購買客戶發生糾紛。
、乙方不得發生影響甲方爐渣銷售的行為。
十一、違約責任
1、乙方如違反本合同第十條的任何款項約定,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其風險抵押金不予退還。
2、按本合同約定應付的違約金、賠償金和各種經濟損失,應當在明確責任後2日內付清,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支付違約金後,不免除其繼續履行合同的義務。
3、如果乙方不能按時支付貨款,甲方停止乙方運渣,延期一天收取滯納金0元,滯納期限超過5日,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合同,其風險抵押金不予退還,乙方繼續承擔付款責任。
4、乙方應按合同約定在本合同簽訂之日向甲方交納風險抵押金;否則,視為乙方棄權。
5、乙方須無條件完成甲方爐渣外運排程要求,若因乙方原因未按甲方排程要求運輸爐渣,每發生一次從乙方風險抵押金中扣除00元。
十二、不可抗因素:
1、因地震、洪水、雪災等原因造成道路無法通行,甲方不得追究乙方責任。
2、甲方機組執行受電網公司排程和機組健康狀況發生變化,導致爐渣產量受發電量影響,無法滿足乙方求購計劃,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十三、合同生效
合同簽訂之日起本合同生效。有效期至12年12月31日,本合同一式四份,其中正本貳份,雙方各持壹份;副本貳份,甲方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訂立地點:雞西辰宇環保工程有限責任公司。
十四、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雞西人民法院起訴。達成協議的,應當以書面形式予以補充,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 或委託代理人:
篇三:清運爐渣協議
爐渣清運協議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就甲方委託乙方清運爐渣一事,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望雙方共同遵守。 為防止乙方在運輸處理甲方爐渣時對環境造成二次汙染,使甲方爐渣得到有效的控制管理,本著有利於環保的原則,甲方特與乙方簽訂本協議。具體條款如下:
二、委託期限:
在運輸處理過程中,乙方要做到:
1、乙方應根據甲方要求確保爐渣及時整潔地被清運,做到爐渣日產日清。乙方如沒按時清運達到3次/月,則視為乙方違約,甲方有權視影響輕重從乙方所交納合同保證金當中除扣違約金(/次)或解除協議,但必須以甲乙雙方指定人員簽名確認的書面檔案為乙方違約依據,否則視為無效。
2、對於在甲方管轄區內工作的'乙方指派人員不論在任何地方任何情況下發生的交通事故、物品遺失、人身意外、傷及第三方(財產或人員),乙方承擔全部責任。甲方不承擔任何形式的責任及索
賠。
3、任何情況下,乙方指派人員都不準從甲方管轄區拿走甲方任何物品。 4、在履行本約定過程中,乙方應樹立並維護甲方在公眾中的良好形象及品牌。對任何有損甲方形象及品牌的行為有責任予以制止。
七、合同付款方式
甲方按每季度支付乙方費用,計算方式:每立方米人民幣 元(大寫 ),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或藉口提前向甲方要求支付費用,以支票方式支付。乙方需提前開具正規稅務發票致甲方,甲方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支付手續。
八、合同終止
甲乙雙方均不可單方面終止協議,違者須賠償對方協議總額的%的違約金。如果單方面要求終止協議,須提前30個工作日(自收到通知書之日算起)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經過協商達成一致後方可終止協議。
九、風險和責任
乙方應自行承擔因其履行本約定的過錯行為所引致的法律責任及費用。
十、未盡事宜雙方協商決定。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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