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村改造專案合作協議書範文

舊村改造專案合作協議書範文

  協議書是社會生活中,協作的雙方或數方,為保障各自的合法權益,經雙方或數方共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後,簽訂的書面材料。以下是小編整理的舊村改造專案合作協議書,歡迎參考!

  村改造專案合作協議書1

  甲方:白雲區XXXXXX民委員會

  乙方: 置業有限公司

  為快速推進XXXX的舊村改造建設,切實改善村民居住環境,進一步加快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根據廣東省廣州市相關三舊改造政策、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經村委研究並經村民代表大會決議透過,甲、乙雙方就新樓村舊村改造專案(下稱本專案)合作開發建設的有關事情,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信守。

  第一條 專案概況

  本專案位於白雲區江高鎮東側,該專案建設總用地約6萬平方米,總建築面積約10萬平方米(以規則報建為準),其中用於村民安置房面積約4萬平方米(實際以雙方協商為準)。

  第二條 合作方式

  1 、專案地塊按XXXX控制性詳細規劃報請廣州市及白雲區“三舊辦”同意後,由甲方負責協調由土地管理部門辦理掛牌出讓手續。乙方參與掛牌競買並在取得本專案開發權後,成立房地產開發公司(下稱專案公司),專案公司設籌建辦公室全權負責舊村改造各項事宜。設籌建辦公室負責從專案前期立項、辦理有關審批手續到建設工程施工管理,包括勘探、設計、管理、土建、水電安裝、消防、弱電智慧化、人防、區內配套設施等本專案的全部建設工程及銷售等具體工作。

  2、 甲、乙雙方約定本專案建成後,乙方負責落實分配甲方村民安置房建築面積******平方米(按宅基證面積分配),本專案其餘建築面積的收益由乙方享有。

  3、 鑑於乙方承擔本專案全部建設工程的投資建設。村民原有宅基地及住宅的拆遷費用按白雲區房管部門規定的標準作價補償後,可實行永遷。先由村委會按被拆遷戶的人口、面積、房屋質量做好調查,然後與每戶簽訂拆遷和回遷合同。

  第三條 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為甲方唯一合作方,甲方不得在未經乙方書面許可情況下,與其它單位簽訂本專案舊村改造的相關協議。

  (2)甲方必須在掛牌後三個月內拆除該地塊上的相關建築和構築物,清除建設用地上的一切建築物和附著物,並安排村民在專案建築期間的過度安置工作。(實際清拆工程的費用按施工預算由乙方負責)

  (3)甲方向乙方提供本建設專案所需的村民代表大會、村兩委員會的決議及其他一切相關檔案,協助乙方辦理本建設專案的審批手續,在所需的報告、圖紙、檔案、表格上加蓋公章。

  (4)若乙方在該專案實施過程中與當地村民發生糾紛,由甲方出面負責解決,保證工程如期進行;

  (5)甲方在工程建成竣工後按約定接受由乙方代建的安置房。辦理產權登記牽涉的一切稅費由甲方自行負責;

  (6)甲方全力協助乙方以招拍掛的方式取得本專案的開發權,並由乙方指定的公司摘牌,市國土局返回給甲方的土地出讓金應全額無條件返回給乙方,返回手續由甲方負責辦理。

  2、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全面負責本專案開發。

  (2)乙方在負責落實建設用地指標;

  (3)乙方應辦理本專案建設的有關審批手續;

  (4)乙方負責繳納土地契稅,向土地局交納各期地價款;

  (5)乙方享受除為甲方代建安置房意外面積的收益;

  (6)負責加強對工程建設的安全、監督和管理。

  第四條 擔保

  為了保證本協議履行到位,乙方自願在本專案一期正式掛牌出讓公告5日內向甲方支付100萬元人民幣作為履約保證金,甲方在本專案土地摘牌後5日內返回保證金。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甲方若違反本協議有關條款造成本協議不能履行,或單方終止協議,甲方應返還保證金和乙方前期投入全部費用和損失,並以保證金相同金額作為違約金補償給乙方。乙方若違反本協議有關條款造成本協議不能履行,或單方終止協議,甲方可沒收保證金,不予返還,並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2、 如果由於國家的政策或不可抗力造成該專案不能實施,甲、乙雙方均不作違約論,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3、 因甲方原因造成停工、誤工,由甲方承擔此造成的損失。

  第六條 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解決。

  第七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補充協議。

  第八條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第九條 本協議一式柒份,甲方執叄份,乙方執叄份,鑑印單位一位,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簽約代表:

  年 月 日

  村民代表:

  乙方:

  簽約代表:年 月 日

  村改造專案合作協議書2

  出賣方:

  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國籍:

  _____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號碼):

  _____ 地址:

  _____ 郵政編碼:_____聯絡電話:

  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國籍:_____電話:

  _____ 地址:_____郵政編碼:

  _____ 買受方:

  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國籍:

  _____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號碼):

  _____ 地址:

  _____ 郵政編碼:_____聯絡電話:

  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國籍:_____電話:

  _____ 地址:_____郵政編碼:_____

  第一條 房屋的基本情況

  出賣方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坐落於_____;位於第_____層,共_____(套)(間),房屋結構為_____,建築面積_____平方米(其中實際建築面積_____平方米,

  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_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為_____;該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該房屋內部附著設施見附件二;(房屋所有權證號、土地使用權證號)(房地產權證號)為_____。

  第二條 房屋面積的特殊約定

  本合同第一條所約定的面積為(出賣方暫測)(原產權證上標明)(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面積。如暫測面積或原產權證上標明的面積(以下簡稱暫測面積)與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的面積有差異的,以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面積(以下簡稱實際面積)為準。

  該房屋交付時,房屋實際面積與暫測面積的差別不超過暫測面積的±_____%(不包括±_____%)時,房價款保持不變。

  實際面積與暫測面積差別超過暫測面積的±_____%(包括±_____%)時,甲乙雙方同意按下述第_____種方式處理:

  1.買受方有權提出退房,出賣方須在買受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天內將買受方已付款退還給買受方,並按_____利率付給利息。

  2.每平方米價格保持不變,房價款總金額按實際面積調整。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土地使用權性質

  該房屋相應的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為_____;土地使用權年限自___年__月__日至___年__月__日止。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房地產轉讓批准檔案號為_____;

  該房屋買賣後,按照有關規定,買受方(必須)(無須)補辦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

  第四條 價格

  按(總建築面積)(實際建築面積)計算,該房屋售價為( 幣)每平方米_____元,總金額為( 幣)___億___千___百___拾___萬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

  第五條 付款方式

  買受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向出賣方支付定金( 幣)___億___千___百___拾___萬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並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日內將該房屋全部價款付給出賣方。

  具體付款方式可由雙方另行約定。

  第六條 交付期限

  出賣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內,將該房屋的產權證書交給買受方,並應收到該房屋全部價款之日起_____日內,將該房屋付給買受方。

  第七條 買受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買受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時間付款,出賣方對買受方的逾期應付款有權追究違約利息。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月利息按_____計算。逾期超過____天后,即視為買受方不履行本合同。屆時,出賣方有權按下述第____種約定,追究買受方的違約責任。

  1.終止合同,買受方按累計應付款的_____%向出賣方支付違約金。

  出賣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買受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買受方據實賠償。

  2.買受方按累計應付款的_____%向出賣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出賣方逾期交付房屋的違約責任

  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特殊情況外,出賣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期限將該房屋交給買受方使用,買受方有權按已交付的房價款向出賣方追究違約利息。

  按本合同第十一條規定的最後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月利息在_____個月內按_____利率計算;自第_____個月起,月利息則按_____利率計算。逾期超過_____個月,則視為出賣方不履行本合同,買受方有權按下列第_____種約定,追究出賣方的違約責任。

  1.終止合同,出賣方按買受方累計已付款的_____%向買受方支付違約金。

  乙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出賣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甲方據實賠償。

  2.出賣方按買受方累計已付款的_____%向買受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關於產權登記的約定

  在買受方實際接收該房屋之日起,出賣方協助買受方在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規定的期限內向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辦理權屬登記手續。

  如因出賣方的過失造成買受方不能在雙方實際交接之日起_____天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買受方有權提出退房,出賣方須在買受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天內將買受方已付款退還給買受方,並按已付款的_____%賠償買受方損失。

  第十條 出賣方保證

  在交易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有關按揭、抵押債務、稅項及租金等,出賣方均在交易前辦妥。交易後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出賣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一條

  因本房屋所有權轉移所發生的土地增值稅由出賣方向國家交納,契稅由買受方向國家交納;其他房屋交易所發生的稅費除另有約定的外,均按政府的規定由甲乙雙方分別交納。

  第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三條

  本合同之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第十四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同意由蘇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五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條

  本合同連同附表共_____頁,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_____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出賣方(簽章):

  出賣方代理人(簽章):

  ___年___月___日

  買受方(簽章):

  買受方代理人(簽章):

  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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