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配餐協議書範本
學校配餐協議書範本
篇一:配餐協議書
甲方:遠航教育培訓學校
乙方:家和餡餅經二路店
甲乙雙方本著公平、公正的原則,就乙方為甲方的教師、學生配餐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 配餐事項
1、服務期限:自 20xx年7月1 日起至 20xx年 8月15日。(每週一至週五)
2、雙方協商一週食譜,乙方按食譜要求配餐。
3、乙方每次提供一式兩份的配餐清單,經雙方簽字確認,作為用餐憑證。
4、配餐包括:每天(除週三外)一葷兩素三種菜,主食米飯,價錢雙方口頭約定。
5、餐費:憑配餐清單、每兩週結算一次,甲方以現金支付。
6、乙方每天11:00——11:20送餐至甲方校區
二、 甲方權利與義務
1、 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約定按時、按量提供符合安全衛生標準的配餐。
2、 甲方應按照本合同約定準時結算用餐費用並付款。
三、 乙方權利與義務
1、 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間,應持有合法有效的《衛生許可證》、《餐飲服務許可證》。
2、 乙方必須遵守國家和地方有關環境和衛生的標準,嚴禁供應腐爛變質的食品,嚴禁使用不符合衛生標準的油、鹽等配料,確保食物安全。
3、 乙方必須按時供應甲方所需的配餐,如遇特殊情況要停業的,要提前一天通知甲方。
4、 乙方負責餐具的清潔和消毒,要按衛生標準執行,做好餐具的保管工作。
5、 乙方從業人員應當身體健康,具有食品衛生從業人員健康合格證明。
四、 違約責任
1、 如經衛生檢疫部門確認因乙方的配餐有質量問題而造成甲方人員食物中毒或損害健康的,乙方應賠償由此給甲方人員造成的全部損失,並承擔相應的法律後果。
2、 甲、乙雙方在合同有效期內均不得單方面變更或解除本合同,如確需變更或終止的,一方須提前五天書面通知對方,否則違約方應支付1000元(大寫金額:壹仟元)違約金。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負責人: 負責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二:配餐協議書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公平、公正的原則,就乙方為甲方的教師、學生配餐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 配餐事項
1、服務期限:自 20xx年4 月28 日起至 20xx年 4月27日止。
2、雙方協商一週食譜,並公佈在乙方營業場所顯眼地方,乙方按食譜要求配餐。
3、乙方每次提供一式兩份的用餐清單,經雙方簽字確認,作為用餐憑證。
4、配餐包括:主菜、小菜、例湯各一份,米飯不限量,價錢雙方口頭約定。
5、餐費:憑用餐清單、每月1日結算一次,甲方以現金支付;
二、 甲方權利與義務
1、 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約定按時、按量提供符合安全衛生標準的配餐。
2、 甲方應按照本合同約定準時結算用餐費用並付款。
3、 甲方提供餐具,要做到環保、無毒害,符合安全衛生標準,如果損壞,應及時更換。
三、 乙方權利與義務
1、 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間,應持有合法有效的《衛生許可證》、《餐飲服務許可證》。
2、 乙方必須遵守國家和地方有關環境和衛生的標準,嚴禁供應腐爛變質的食品,嚴禁使用不符合衛生標準的油、鹽等配料,確保食物安全。
3、 乙方必須按時供應甲方所需的配餐,如遇特殊情況要停業的,要提前一天通知甲方。
4、 乙方負責餐具的清潔和消毒,要按衛生標準執行,做好餐具的保管工作。
5、 乙方從業人員應當身體健康,具有食品衛生從業人員健康合格證明。
四、 違約責任
1、 如經衛生檢疫部門確認因乙方的配餐有質量問題而造成甲方人員食物中毒或損害健康的,乙方應賠償由此給甲方人員造成的全部損失,並承擔相應的法律後果。
2、 甲、乙雙方在合同有效期內均不得單方面變更或解除本合同,如確需變更或終止的,一方須提前五天書面通知對方,否則違約方應支付1000元(大寫金額:壹仟元)違約金。
五、 其他
1、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並簽訂書面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雙方同意提交當地人民法院解決。
3、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簽章):
聯絡方式: 聯絡方式: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三:營養配餐服務合同
甲方:北京城市學院城北校區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合同法》以及餐飲業有關政策,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乙方向甲方提供餐飲服務,乙方以“向客戶提供最滿意的餐飲服務”為宗旨,做好此項工作。
一、 食品與環境
1. 所售食品及其操作要求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及北
京市防疫部門標準執行。
2. 制定完善的員工管理制度,並由專人負責檢查、督導。
3. 保證所售食品的衛生安全,不合格食品一律不得提供。
4. 隨時接受甲方指派人員及衛生防疫部門的檢查。
5. 遵守雙方制定的環境衛生條例,保證用餐環境的整潔、衛生、舒適。
6. 對所屬員工進行專業化服務標準培訓, 考試和格並配帶健康證,方能上崗。
二、 服務
1. 制定完善的員工管理制度,並遵守乙方員工手冊中的規定。
2. 時間要求:甲方應在送餐時間的前兩天通知乙方送餐數量,甲方當天通知乙方所需就餐份數應在原有訂餐數量基礎上最大限度增加50份
3. 送餐時間:乙方應在每天中午 之前每天晚上 之前將訂餐送到甲方指定地點。
4. 甲方決定訂餐數量及送餐時間。
三、 雙方約定
1. 用餐過程中,用餐客戶如出現腹瀉、食物中毒重大事故經相關部門鑑
定有責任方負責全責(事故的處理,善後及補償)。如出現上述現象
或對用餐現象不滿意,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2. 因乙方原因造成的用餐誤時,斷餐、溫度不夠等問題,產生的全部後
果和責任由乙方承擔。
3. 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或造成名譽、
經濟損失的,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解決
處理。
4. 結賬方式:餐標為六元,一葷一素,米飯不限量,免費湯。餐標為八
元,兩葷一素,米飯不限量,免費湯。自送餐時間起每5天結算一次。
甲方以現金或支票的形式全額支付所用套餐款項。
四、 投訴與建議
指派專人負責收集、處理甲方及客戶投訴與建議,認真對待所有投訴與建議,保證在24小時之內恢復。
五、 合同時間:
————年日止。
六、 附則:
1. 本協議共兩頁,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2. 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或蓋章 : 乙方簽字或蓋章: 甲方代表簽字 : 乙方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四:營養配餐合作協議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在誠信、平等、自願的前提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就食堂合作事宜共同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及時向乙方提供營養配餐要求。
2、甲方對乙方進菜、配菜、營養搭配、服務水平及衛生狀況進行監督,並有權瞭解和知曉合作過程中的食材質量情況,有權提出建議和意見。
3、甲方不直接參與餐廳的經營管理事務,充分信任乙方能力;如有好的.建議及時向乙方提出。
4、甲方不參與餐廳的管理具體行為。
5、配餐需變動時,甲方應在送餐時間的前兩天通知乙方送餐數量。
6、甲方決定訂餐數量及送餐時間。
二、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所售食品及其操作要求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及濱州市防疫部門標準執行。保證所售食品的衛生安全,不合格食品一律不得提供。
2、乙方自行採購、加工食材。自行安排廚房員工,並負責廚房內環境衛生。隨時接受甲方指派人員及衛生防疫部門的檢查。
3、乙方保證全年無間斷提供就餐(含國家法定節假日)。必須按時供應甲方每日配餐,做到衛生、安全、新鮮可口、花樣翻新,對於***患者飲食特殊要求,乙方應完全配合,並搭配好營養,否則甲方可以單方面終止本合同。
4、因乙方原因造成的用餐誤時,斷餐、溫度不夠等問題,產生的全部後果和責任由乙方承擔。
5、指派專人負責收集、處理甲方及客戶投訴與建議,認真對待所有投訴與建議,保證在24小時之內恢復。
三、合同期限:自計如需續約另籤合同。
四、結賬方式:每月結算一次。甲方以現金或支票的形式全額支付所用套餐款項。
五、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五:學校食堂承包經營協議書
甲方:
乙方:
為保證學校食堂的食品安全,探索出一條校園餐飲服務的改革新路,完成x教發【2007】62號檔案精神賦予的光榮使命,為今後著重發展學校後勤服務奠定基礎,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規定,甲乙雙方經過充分協商後簽訂本協議,雙方共同遵守,嚴格執行。
一、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負責為乙方提供經營場所及食品加工流程配置的平臺支援,並有償提供水、電;
2、針對乙方在食堂經營過程中食品原料採購、用餐人數、餐費標準、食堂衛生、服務質量和配餐質量等方面擁有監督檢查的權力,乙方應服從甲方職能部門的檢查指導,並予以積極配合;
3、甲方可不定期召開膳食問題工作會議,乙方必須準時參加;
4、甲方有權對食堂從業人員提出解聘整改建議。
二、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進行學校食堂發展建設的資金投入,提供後勤服務建設。
2、自行聘任管理人員和從業服務人員。
3、乙方負責辦理食堂衛生許可證後,方可進行餐飲經營;
4、要在甲方規定的區域內進行相應作業,不得隨意改變各功能間的使用用途。未經甲方預先同意,不得對食堂水、電設施進行改造;
5、負責制定科學、營養搭配食譜、並每週上交甲方;
6、每日應將當日配餐食品留樣24小時,以備安全檢驗;
7、乙方加工食品享有自主經營權,但必須符合《食品安全法》及學校的有關管理規定;
8、聘用從業人員必須持健康證上崗並登記造冊,同時交甲方備份,食堂員工衣帽統一、穿戴整齊、保持整潔,從業人員應定期培訓,提高工作質量和服務質量;
9、對食品原料要妥善保管,專人負責,杜絕食品安全事故發生。
三、餐費及配餐標準
原則上低於社會學生餐製做企業平均價格。
1、教師早、午餐4.00元/人,小學生普通午餐7.50元/人,營養餐10元/人。
2、教師早餐必須一個雞蛋/人,午餐為兩葷一素一湯,學生午餐為二葷一素,保證膳食結構合理搭配。
四、餐費管理
在甲方的監督管理下,乙方自行收取學校餐費,月末結清當月發生的用餐費用。
五、違約責任
1、本協議系甲、乙雙方自願簽訂,乙方若中途因故停止經營,應提前一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並經甲方同意後解除合同,食堂資產無償交予甲方;甲方因故中止協議,待有關部門評估後償還乙方投資款項。
2、乙方因違反《食品安全法》及學校有關規定或出現食品中毒等安全事故所造成的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3、乙方經營期間不得將食堂轉包給他人經營,否則甲方將中止協議。
六、經營期限
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每所學校食堂經營五年後,根據甲方需要可考慮重新續簽新協議,乙方擁有優先權。
七、因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調整,或發生不可抗拒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本合同自行終止,雙方不承擔責任。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共同協商解決,若出現糾紛,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簽署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負責人簽字:
乙方(蓋章): 負責人簽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