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工作人員安全責任協議書

酒店工作人員安全責任協議書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1.為了杜絕員工安全事故的發生,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就乙方在甲方酒店工作培訓及生活期間安全責任方面達成協議,以資雙方共同恪守。

  甲方要經常向乙方進行安全常識方面的教育,告知員工要保護好個人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尤其要防止人身意外傷害事故的發生。

  2.在酒店工作或培訓期間,乙方離開工作及生活區域(請假、臨時假、休假、私自外出等)如發生意外由乙方自己承擔損失,甲方概不負責。

  3.乙方在工作期間要時刻注意自身安全,禁止攀高和危險遊戲,禁止做危險動作等,如發生人身傷害等意外完全由乙方自己負責,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4.甲方禁止乙方進行吸毒、打架、詐騙、勒索等違法活動,並時刻監督和引導乙方不得有上述行為,如乙方在酒店或工作時間之外,私自進行違法或動(如吸毒、打架、詐騙、勒索等)被國家司法機關追究的,由當事人本人承擔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5.酒店倡導吸菸有害健康,工作和學習區域內禁止吸菸,確需吸菸者必須在酒店制定的地點(吸菸區)吸菸,不可隨意亂扔菸頭,並且要把菸頭徹底熄滅,避免火災的發生,如發生意外由乙方自行承擔一切經濟賠償責任和個人損失,甲方概不承擔任何責任。

  6.在酒店工作期間,未經批准,擅自駕駛本酒店或私人車輛外出,違反交通規則,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員傷亡者,由本人承擔一切經濟責任及法律責任,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7.本酒店門前各種車輛出人頻繁,員工步行或駕駛車輛出入要增強安全意識,提高警惕,放慢速度,做到安全出行。如乙方不遵守賓館的規定,在門前發生任何意外和人身傷害,由本人自行承擔一切責任,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8.酒店嚴禁任何人攜帶(如管制刀具、毒品、爆炸品、易燃品等),如有違反禁令私下攜帶者,造成的責任事故,一切後果由當事人承擔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甲方概不承擔任何責任。

  9.所有員工在工作和實際操作中必須嚴格執行酒店制定的工作操作規範和工作流程,如未按照酒店所指定的'操作規範違規工作,造成事故損失的,一切責任由當事人承擔,酒店概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10.凡在酒店住宿員工要遵守宿舍管理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而發生人身意外傷害的均有本人承擔一切後果。

  (1)員工攀爬、坐、騎、滑樓梯護欄或建築和設施的;

  (2)員工將身體探出窗外的;

  (3)員工因飲酒而發生事故的;

  (4)在宿舍私接電線、違規使用電器的;

  (5)尋釁滋事、打架鬥毆的;

  (6)個人有病隱瞞不報而引發人身傷害的;

  (7)員工外出不歸或不按時歸宿,不論是否辦理請假手續,在外發生人身意外傷害的;

  (8)因個人原因未保管好個人貴重物品(現金) 而丟失的。

  (9)員工違章違紀造成其他不良後果的;

  11.本協議未盡事宜,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協議條款及附件為本協議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簽字:                      責任員工簽字:(按手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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