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二手車簡單協議書

買二手車簡單協議書

  買二手車需要跟原車主簽名相關協議,下面就由小編為你介紹一下買二手車簡單協議書吧,希望大家喜歡!

  買二手車簡單協議書1

  賣方:

  買方:

  第一條 賣方依法出賣具備以下條件的舊機動車:

  車主名稱:

  號牌號碼:

  廠牌型號:

  初次登記日期:

  發動機號:

  車架號:

  養路費繳付有效期自2001年4月27日 至2005年9月30日。

  最近一次年檢時間:2005年8月。

  行駛公里數:25萬公里。

  車輛使用性質:(/ )客運、( /)貨運、(是 )出租、( /)租賃、( /)非營運、(/ )其它。

  第二條 車款及交驗車

  車款為(不含稅費)11萬元;大寫 十一萬元整 。

  買方應於2005年9月 1 日在買方住所地同賣方當面驗收車輛及審驗相關檔案,並以現金的方式自驗收、審驗無誤之日起當天內向買方支付全部車款。

  賣方應在收到車款後當天內交付車輛及相關檔案,並協助買方在允許辦理車輛過戶時30日內辦理完車輛過戶、轉籍手續。車輛過戶、轉籍過程中發生的稅、費負擔方式為: 全部由買方負擔。

  相關檔案包括:機動車行駛證、機動車登記證書、稅訖證明、車輛年檢證明、養路費繳費憑證、道路運輸許可證、營業執照正本和副本、改氣合格證、收費許可證、稅務登記證、車船使用證、社會集團體會員證、保險單各一份。

  第三條 雙方權利義務

  1.賣方應保證對出賣車輛享有所有權或處置權,且該車符合國家有關規定,能夠依法辦理過戶、轉籍手續。

  2.賣方保證向買方提供的相關檔案真實有效及其對車輛的陳述完整、真實,不存在隱瞞或虛假成分。

  3.買方應按照約定時間、地點與賣方當面驗收車輛及審驗相關檔案,並按照約定支付車款。

  4.賣方收取車款後,應開具合法、有效的收款憑證。

  5.買方應持有效證件與賣方共同辦理車輛過戶、轉籍手續。

  6.車輛交付後,因車輛使用發生的問題由使用者負責(其中因交通事故發生的費用、養路費和相關罰款等全部費用)。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第三人對車輛主張權力並有確實證據的,賣方應承擔由此給買方造成的.

  一切損失。

  2.賣方未按照約定交付車輛或相關檔案的,應每日按車款 2 %的標

  準支付違約金。

  3.因賣方原因致使車輛在允許辦理期限30日內不能辦理過戶、轉籍手續的,買方有權要求賣方返還車款並承擔一切損失;因買方原因致使車輛在允許辦理期限30日內不能辦理過戶、轉籍手續的,賣方有權要求買方返還車輛並承擔一切損失。

  第五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此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協商未果,任何一方均可向對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尋求保護。

  第六條 買賣雙方其他約定事項

  車輛自交付之日起,車輛的全部產權歸買方所有。

  此協議一式兩份,買賣雙方各執一份,蓋章、簽字後即生效。

  賣方(章) 買方(章):

  地址:

  買二手車簡單協議書2

  賣方:__________;身份證號: ;電 話: 買方: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電 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二手車流通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就二手車的買賣事宜,買賣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籤訂本合同。

  一、車輛情況

  1、車型別號:____________________ ;車 身 顏 色:_________ ;車牌號碼:____________;行 駛 公 裡:__________;發動機號:__________________; 車架號碼:______________;初次入戶時間:________________;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號:____________;車輛保險險種及到期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車輛具備下列證件及備件(在方格里打“√”為示):

  □行駛證正、副本 □購置稅(費)證 □路費收據

  □車船使用稅標誌 □定編證(使用證) □營運證

  □機動車輛登記證書 □備胎 □千斤頂 □鑰匙( )把

  3、買方確認所購車輛的目前實際狀況,不得以車況為由中途退車。

  4、賣方保證該車的來源合法,手續齊全、真實有效,並承擔因該車和手續不合法引起的法律責任及買方損失。

  二、交易金額及付款方式

  1、本車價款為________________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元)。車輛因過戶而產生的費用由 方承擔。

  2、買方於本協議簽訂之日付價款的___________%作為定金。剩餘價款在車輛過戶之後交付之時一次性付清。

  三、過戶及相關問題約定

  1、買賣雙方就過戶問題達成如下共識:協議簽訂之日,買方向賣方支付相應定金後,賣方應積極配合買方進行過戶等相關手續。辦理完畢後,買方支付剩餘價款,賣方交付相關證件及隨車物品。

  2、該車在20 年 月 日 時 分以前發生一切交通事故、經濟糾紛、法律責任、交通違章均由原車主或轉讓人負責, 該車在20 年 月 日 時 分以後發生一切交通事故、經濟糾紛、法律責任、交通違章均由承買人負責。

  3、因雙方約定該車輛並不立即辦理過戶,故賣方需及時將買方使用該車輛時所發生的各項問題及時轉告買方(如違章罰款通知)。若因賣方故意拖延給買方造成不必要的損失,賣方需承擔全部責任。

  4、因車輛的所有權已經發生轉移,故賣方的親屬對該車輛不享有繼承權。

  四、違約責任

  1、賣方在收到買方的購車款後,需積極、及時的轉移車輛的所有權,將車輛交由買方佔有、使用。若賣方無故拖延交付或拒絕交付,則需向買方支付車輛總價款的____________%作為違約金。

  2、若因賣方的責任導致車輛在約定之時不能過戶,賣方須向買方支付車輛總價款的______%作為違約金。

  3、買方應謹遵雙方的約定,在車輛未辦理過戶期間謹慎小心、誠實信用,及時處理車輛所發生的各事項。若因買方未及時處理給賣方造成損失,買方需承擔必要的賠償責任。

  五、補充條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爭議管轄

  因本協議發生的爭議,買方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七、當該車從車方名下過戶到買方名下,買賣雙方辦理完移交手續後,本協議即執行完畢。

  八、本協議壹式貳份,買方壹份,賣方壹份,簽字蓋章後生效。

  九、補充協議具有與本約定相同的法律效力。

  買方: (簽章) 賣方: (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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