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專案合作協議書
房屋專案合作協議書
房屋專案合作的協議書應該怎麼寫?協議書是社會生活中,協作的雙方或數方,為保障各自的合法權益,經雙方或數方共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後,簽訂的書面材料。下面小編給大家帶來房屋專案合作協議書,歡迎大家閱讀。
房屋專案合作協議書1
開發人:
合夥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互惠互利的原則、互惠互利的原則,就合作開發“*****************”房地產專案事宜,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以明確責任,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夥專案
合夥專案為******************專案,設計建築面積為平方米,及地下部分約 平方米,其中代建為 間。
本專案的合夥經營範圍以與 業主方簽約的合同為原則,雙方共同履行。
第二條 合作形式
根據優勢互補、互惠互利的原則,雙方採用合作開發、分工管理、共同經營,共同風險,共負盈虧的合作形式。合夥人 管理人員的身份參與。
第三條 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本專案完成為止。
第四條 出資額、方式、期限
1、本合夥專案包括籌資的保證金 元(如專案需要,按股權比例繼續出資)。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同仍為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2、合夥人 以現金出資總投資的 50%,佔股份的 50%.
合夥人以現金出資總投資的 50%,佔股份的50 %.
3、各合夥人的出資,應及時在籌資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時,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 %/月利息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五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以財務清算報表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子承擔。
第六條 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①需承認本合同;②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①需有正當理由並提前三個月告知其他合夥人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②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現金結算;③未經合夥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結合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七條 合夥負責人及其他合夥人的權利
1、雙方各派出負責人組成專案部或專案公司。其許可權是:①處理好外部關係,證照等手續辦理、資金籌措、銀行貸款辦理工作;②工程建設合同的執行等事項;③具體負責財務管理、售樓,合夥債務的清算及支付。
2、合夥人的其他約定:①參予合夥事業的管理;②合夥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應公司協商;檢查合夥帳冊及經營情況;③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
第八條 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①合夥期屆滿;②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③合夥專案己經完成;④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夥終止後的事項:①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會計事務所(或合夥人共同認可的其他財務人員)參與清算;②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③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品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九條 糾紛的解決
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十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夥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肆份,合夥人各執一份。
合夥人簽名:
日期
房屋專案合作協議書2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的規定,現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誠實合作的原則,就聯合開發建設“ ”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 合作專案
合作協議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的規定,現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誠實合作的原則,就聯合開發建設“ ”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 合作專案
1、 專案名稱:“ xxxxxxxxx”,規劃為一棟總建設面積約4萬平方米、12層的綜合樓(最終以規劃許可證為準)。
2、 專案地址:
二、 合作方式
乙方出資成立專案公司,甲乙雙方均為專案公司股東,甲方負責協調重點工程指揮部等相關關係,同時辦理規劃許可證、開工許可證等手續,乙方出資負責開發建設、租售等,雙方的收益甲方以固定收入體現,乙方享有該專案的其餘權益。具體操作如下:
1、 甲方以土地為條件與乙方合作,並負責辦理開工、租售的所有手續,乙方出資用於後期的各項稅費和開發建設費用。
2、 乙方出資成立專案公司,甲乙雙方均為該專案公司股東,己方在取得前二十年租售經營權收益後,按照雙方約定,乙方將經營權變更給甲方或專案公司登出;在乙方經營期間除甲方義務外,所有的經營活動和費用均由乙方負責。
三、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 負責協調辦理《土地使用權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開工許可證》等手續,最遲於20xx年 月 日前辦理完畢。
2、 在具備條件後十日內辦理好竣工驗收證明、房地產出租經營權登記手續等,併為乙方租售的房屋辦理所需的相關手續。
3、 在乙方提出請求後三至五日內,協助乙方辦理與專案有關的事宜,除此之外,不得干預乙方的專案經營與管理。
4、 甲方承諾在本協議生效前,該專案及所屬土地無任何債權債務關係。
5、 本專案,甲方按專案建成後前20年經營權或租售權出讓方式給乙方做為收益。雙方約定規劃面積為4萬平方米。乙方除收取上述款項收益外,對該專案不再主張任何權利。甲方除支付上述款項外,20年後該專案的全部收益和權利均歸甲方所有。
四、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負責專案的開工建設並承擔全部建設資金,自主運作、自負盈虧。任何與建設、管理有關的收益均與甲方無關。
2、 負責專案的租售/招商工作。
3、 負責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後的物業管理工作。房屋維修或者保修期結束後由乙方負責。
4、 專案的配套設施如水、電、暖、煤制氣、有線電視、網路、道路綠化等,均由乙方負責建設、安裝、維修、管理,並承擔費用。
5、 按照雙方約定,在取得20年全部收益後,乙方將股權變更給甲方或將專案公司登出。
五、 違約責任
六、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七、 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 本合同的修改、補充須經由甲乙雙方簽訂變更合同協議書,並須保證雙方同意,作為合同的補充部分。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依法起訴。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房屋專案合作協議書3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及深圳市的相關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互惠互利的原則,就合作開發位於深圳市**區**路的“****”專案事宜,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以供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一、專案概況:
1、本協議中由甲、乙方雙方合作開發的專案位於:深圳市**區**路,專案暫定名為:****(以下稱“本專案”),專案用地面積為:3723.46平方米,簽約時土地用途為:工業住宅混合用地(本專案合作開發過程中進行土地用途的變更),宗地號為:*********號,簽約時使用權人為:深圳市A股份有限公司。(以上詳見宗地圖、土地使用證及房產證);
2、本專案是透過對位於**區**路的********號地塊(以下稱“本專案所在地塊”)合作開發,建成一個大型商、住兩用樓,並在銷售獲利後雙方按比例分配收益,實現甲乙雙方互惠共贏;
3、本專案計劃開發總建築面積*******平方米,其中地上*******層(包括住宅面積*******平方米、商用面積*******平方米),地下****層(面積****平方米),上述面積若因政府規劃審批等原因導致變動,應以規劃審批的實際面積為準;
二、合作模式:
1、本專案計劃投資總額******萬元,全部由乙方出資,甲方不再投入資金;
2、在本專案中,甲方負責辦理專案前期的土地出讓、土地用途變更、圖紙設計、規劃審批、施工許可、拆遷賠償等相關手續,在此基礎上乙方一次性期向甲方支付人民幣******萬元整,作為甲方開展上述工作的前期費用;
3、甲乙雙方共同成立專案公司負責管理本專案的建設與銷售。專案公司的設立方式、公司名稱、股權比例、公司章程、人員配備、財務制度及運作機制等,本協議中有約定的,依據該約定;本協議中未約定的,由雙方另行協商一致後確定。
三、專案實施:
1、甲方須在本協議簽訂後五日內向乙方提供本專案所在地塊的權屬證明及宗地圖;
2、乙方須在本協議簽訂後五日內向甲方支付本協議中第二條第2款的資金,以確保專案前期工作的正常進行;
3、甲方在收到上述第三條第二款的資金後,應與本專案所在地塊所有權人(即深圳市A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洽談協商,以取得深圳市A股份有限公司百分之百股權的形式實際控制本專案所在的地塊;
4、甲方實際控制本專案所在地塊後,負責辦理土地用途變更、圖紙設計、規劃審批、施工許可、拆遷賠償等相關手續,乙方應予以協助;
5、在甲方實際控制本專案所在地塊後,乙方負責出資人民幣******萬元成立專案公司,並保證設立後的專案公司的企業型別、經營範圍等符合動作本專案。專案公司設立後,由乙公司暫時取得專案公司100%的股權;乙方負責辦理該專案公司的全部設立手續,設立該專案公司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6、甲方以其擁有的深圳市A有限公司100%的股權向專案公司出資(以下如沒有特別說明,所稱專案公司均指甲方出資後的專案公司),甲方出資後,甲方擁有專案公司49%的股權,乙方擁有專案公司51%的股權;
7、甲方指派***擔任專案公司的***,指派***擔任專案公司的***;指派***擔任專案公司的***;由乙方指派***擔任專案公司的***,指派***擔任專案公司的***;指派***擔任專案公司的***;
8、甲乙方雙方共同協商確定公司章程的內容;
9、對上述第三條第6、7、8、9項的事項,甲乙雙方應共同辦理相應的變更登記手續,為此所支付的全部費用由乙方承擔;
10、專案公司的財務制度由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後確定;若一方指派的人員擔任會計的,則另一方指派的人員擔任出納;
11、本專案工程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的選擇,應透過招標或其甲乙雙協商一致的方式確定。未經對方同意,本協議的任何一方(含關聯公司)均不得參加本專案工程的投標和設計、施工;
12、本專案工程的監理單位的選擇,應透過招標或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方式確定;
13、專案公司在經營管理本專案過程中的其它事項,由甲乙雙方或甲乙雙方指派的人員協商後,以股東會決議、董事會決議等方式做出決定,但不得違反本協議中(包括本協議的補充協議)已經確定的內容,否則責任方應認定為違約。
四、收益分配:
1、本專案完成後,甲乙按雙方各自所持有的專案公司的股份比例分配收益(即按49:51的比例分配收益:甲方獲得全部收益的49%,乙方獲得全部收益的51%);
2、若本專案中的房產建成後,銷售取現暫時困難,也可由雙方協商同意後按上述第四條第一款的比例分配房屋作為收益,雙方應對各自分得的房屋分別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各自銷售其分得的房屋。
五、其它約定:
1、本協議簽訂生效後,未經乙方許可,甲方不得就上述地塊的轉讓、改造、合作、租賃等與任何第三方簽訂合同或協議,不得設定第三者權益;
2、在本專案報批報建手續完成並符合開工條件後,本專案的設計方案必須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後,方可以進行開工;
3、如果乙方中途出現資金不足或無能力開發,如需要將專案轉讓,乙方所發生的債權與甲方無關,轉讓時必須經甲方同意及確認,但本合同條款不變。若因上述原因導致工程停工一年時間,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沒收所建物業,並有權與任何第三者另行簽訂合作開發合同。
六、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本協議的有關規定,將開發地塊自行開發或與第三者進行轉讓、改造、合作租賃事宜簽訂任何合同或協議,或者設定任何第三者權益,或甲方在合理的'時間內未能及時取得合作開發土地的報批報建手續,乙方有權終止本協議,並要求甲方賠償相應經濟損失;
2、若乙方在本協議約定的期限內無法全部履行出資義務(包括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前期費用及乙方在專案公司設立時及設立後的投資),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未出資金額10%的違約金並同時賠償甲方的實際損失;同時,甲方有權終止與乙方的合作,乙方不得依據任何理由追究甲方的經濟和法律責任;
3、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協議中的其它義務或履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在本協議終止前,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4、任何一方若因不可抗力(如戰爭、自然災害等)導致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協議中相應條款的,均不用向另一方承擔違約責任,但應採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損失;
5、因甲乙雙方指派的人員(包括但不限於雙方指派的法定代表人、雙方指派的參加股東會的人員,董事會成員、監事、財務人員,還包括原在一方工作或由一方招聘,後經指派或自行到專案公司工作的其它工作人員)的行為所導致的對本協議中任何條款的違反,均視為指派該人員的一方的責任。
七、爭議的解決:
1、本協議簽訂、履行、解除及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
2、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甲乙方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本專案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八、協議生效、修改及終止:
1、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2、本協議未盡事宜,經雙方共同協商一致,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對補充協議的違反,視為對本協議的違反;
3、經雙方共同協商一致,可修改本協議中的部分條款;凡對本協議中的任何條款進行修改,應簽訂書面協議;對修改後的協議條款的違反,視為對本協議的違反;
4、本協議中的所有條款全部履行完畢後本協議即自動終止。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房屋專案合作協議書4
甲方:
乙方:
產權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下列合作協議,並共同遵守:
第一條 使用地點
1.甲方將坐落在昆明市龍翔街5號的房屋一套,使用面積160平方米,型別店面,提供給乙方作經營床上用品營業使用。
2. 在使用前乙方將一次性付清甲方前期的房屋裝修補償金24萬元,履約保證金2萬元,水電保證金1萬元,甲方已交至20xx年8月31日房租;每月房屋租金13333元,4個月共計:53332元。以上全部一併共計:323332萬元。
第二條 使用期限
1.提供使用期為共10個月,甲方從20xx年5月1日起將該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20xx年2月28日。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終止協議,收回房屋:
1.擅自將房屋轉租、分租、轉讓、轉借、聯營、入股或與他人調劑交換的;
2.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拖欠租金1個月或空關2個月的。
4.變更房屋使用性質。
第三條 使用期間房租費和各項費用交納方式
乙方須於20xx年8月20日前將下半年房租48000元、富餘人員安置費320xx元一次性交納給甲方,先付後用。其它如水電等雜費將在收到繳費單收據後一週內交清。
第四條 使用期間的房屋裝飾
1.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響房屋基礎結構的前提下,可以對使用房屋進行裝飾,但其規模、範圍、工藝、等均應事先和甲方協調同意後方可施工。
2.乙方需提供甲方裝修方案及裝修費用的相關影印件。
3.乙方在裝飾施工時,必須嚴格遵守政府所制定各項相關法規。否則,由此產生各種後果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4.乙方在裝飾施工時,必須認真做好各項安全保障,如產生人員傷害、火災等事故,乙方負全部責任。
第五條 由乙方經營引起的債權債務全部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乙方接手經營前該店鋪及營業執照上所載企業華之聲商貿公司的所欠一切債務由甲方負責償還,與乙方無關。
第六條 使用期的變更
1.甲方將負責於20xx年2月28日現行合同期滿前,保證續簽到新的房屋租賃合同。並且負責將合同轉簽到昆明峰航針紡貿易有限公司名下。
2.甲方如未能在20xx年2月28日合同到期前續簽到新的房屋租賃合同,甲方將全額退賠24萬元的裝修補償金及履約保證金2萬元,水電保證金1萬元,乙方後期進場裝修的費用--------元。
3.甲方保證續簽新的房屋租賃合同年租金不超過96000元,富餘人員安置費不超過64000元.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一、二條的約定向乙方交付符合要求的房屋,負責賠償---- -元。
2.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除仍應補交欠租外,並按租金的___%,以天數計算向甲方交付違約金。
3.甲方向乙方收取約定租金,水電使用費、和在使用期間產生的正常費以外的其他費用,乙方有權拒付。
4.乙方擅自將該房屋轉給他人使用,甲方有權責令停止其使用權行為,終止合作。同時按約定租金的___%,以天數計算由乙方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八條 理賠事宜
1.如在甲乙雙方簽訂合作協議二年內,因政府行為的徵地,拆遷;甲方應給予乙方一定數額的補償金。(補償金將按正式拆遷動工之日起計算,每月甲方補償乙方人民幣1萬元正的補償金)。一直補償到所籤協議的所有時間段完為止。
2.本條款於20xx年5月1日至20xx年4月30日為有效期,自20xx年5月1日後未發生因政府行為的徵地,拆遷本條款將自動失效。
第九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共同協商。
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方各執1份;
甲方法定代表人:(簽名)
乙方 法定代表人:(簽名)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