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學習教育法的心得體會範文(精選18篇)

有關學習教育法的心得體會範文

  有關學習教育法的心得體會範文(精選18篇)

  當我們經過反思,有了新的啟發時,不妨將其寫成一篇心得體會,讓自己銘記於心,這樣有利於培養我們思考的習慣。是不是無從下筆、沒有頭緒?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有關學習教育法的心得體會範文(精選18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有關學習教育法的心得體會範文1

  雖然我是一名普通的教師,卻肩負著為祖國的未來夯實基礎的重任。《新義務教育法》的學習讓我深深感受到:

  一、德育是我們工作的首位。

  身為教師必須要做到全身心去愛自己的學生。因為當你走進學校大門時,你的一切就已經不屬於你自己了,而是屬於孩子們。喜歡學生、愛護學生,應當是教師的天職,正所謂:師愛即師魂。可是在實際中真正做到這一點,尤其是做到喜歡每一個孩子,卻是非常不易的。教師不應因為學生的家庭背景、人情的親疏、智力水平的高低等因素而對學生另眼相看,應尊重學生的人格,公正合理地對待每一個學生。教師只應在乎學生是否學會做人,是否學會求知,在教學中應本著求真、求善、求美,最後才是求知這樣一個原則來教書育人,必須把德育放在首位,培養學生正確的人生觀和世界觀。

  二、全面推進素質教育,已經成為學校教師勢在必行的工作。

  打破傳統教育模式,讓學生在更為廣闊、寬鬆的學習和生活空間裡,接受全面的培養,獲得真正的全面發展才是一切為了學生,那麼除了針對課堂教學加以改革之外,我對學生的作業佈置中也應該丟掉了以前的簡單重複的內容,改為根據學生的水平差異分層次設定不同的作業。

  導致師德失範現象的因素很多,我認為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教師教育理念陳舊,其理念還停留在應試教育的框框裡,只注重學生的智育發展,忽視了學生人格培養,沒有注意心靈的溝通。

  二是教師缺乏良好的心理品質,而教育學生需要良好的心理品質,心理品質的缺乏輕者對學生惡語中傷,重者對學生體罰。

  三是在利益的驅使下急功近利,缺少愛心,不會關愛學生。

  四是教育評估機制,仍以應試成績為核心,教師面對各方面的壓力,延緩了師德建設的程序。師德形成決非一種表面的具體行為。任何一種師德表現都能折射出深層的東西,它包含著人才觀、學生觀、質量觀、管理觀、學習觀、評價觀等一系列相關理念在內的綜合觀念。一句話,有什麼樣的教育理念,就有什麼樣的師德表現。

  教師要不斷更新充實自己的學識。博學多才對一位教師來說當然很重要。因作我們是直接面對學生的教育者,學生什麼問題都會提出來,而且往往打破沙鍋問到底。沒有廣博的知識,就不能很好地解學生之惑,傳為人之道。但知識絕不是處於靜止的狀態,它在不斷地豐富和發展,每時每刻都在日新月異地發生著量和質的變化,特別是被稱作知識爆炸時代、數字時代、網際網路時代的今天。因而,我們這些為師者讓自己的知識處於不斷更新的狀態,跟上時代的發展趨勢,不斷更新教育觀念,改革教學內容和方法,顯得更為重要。否則,不去更新,不去充實,你那點知識就是一桶死水,終會走向腐化。

  透過學習,我深知作為人類靈魂的工程師,必須具有高尚的道德品質,對學生要有慈母般的愛心,且不斷更新、充實自己的知識,做到與時代同步,才能培養出符合社會發展需要的人才,挑好肩上這付教書育人的重擔。

  這段時間的學習與實踐,讓我深刻地認識到:要想成為一名合格的教育工作者,就必須不斷地在思想上、政治上、文化上充實自己。二十一世紀的學校教育需要的是對學生有愛心,對工作敬業,對自身不斷充實的高素質、強潛能和綜合知識能力完備的教師。希望我能在自己的努力後,早日成為這樣一名高素質的、合格的教師。

  有關學習教育法的心得體會範文2

  近年來,我國中小學校學生傷害事故案件逐年增多,由此引發的學校與學生家長之間的糾紛與日俱增,學生家長因學生在校期間受傷致殘甚至死亡向學校索賠的金額不斷攀升。校園傷害事故不僅會影響學校與學生家長的正常工作與生活,而且是造成社會不安定的一個重要因素;當前我國校園傷害事故帶來的負面影響,不僅波及教育系統內部,而且已經成為一個世人關注的社會問題。因此,如何預防校園傷害事故、妥善解決和處理此類糾紛。最近,透過在教管課程班學習《教育法規》這門課程得到很多啟示,幾天的學習中,首都師範大學程振勇教授在學校傷害事故方面進行了精闢的講解,感覺收穫頗豐。以下是本人這方面的學習心得。

  一、學校是否屬於學生的監護人之爭

  分清責任主體是承擔損害賠償的前提,妥善解決學生傷害引發的經濟糾紛,是校方與家長之間化解矛盾、消除分歧、保證學校正常教學秩序、穩定社會的關鍵。當前我國校園傷害事故之所以難處理、處理難,就在於人們對校園傷害事故責任主體的認定上,存在著觀點分歧,導致在法律規定上,無法可依,在實際問題的處理中,也無據可尋。

  是不是隻要學生在上學(上課)期間發生傷害事故,學校都要承擔責任?如果不盡然,學校又是在什麼情形下應對在校學習期間受到傷害的學生承擔責任?在諸如此類的問題上,學校與家長之間的看法常常相悖。家長認為,學生只要到校學習,家長就將其監護責任轉移給了學校,學校不僅應當對學生的學習負責,而且應當承擔學生在校期間的安全;而校方則認為,學校不是學生在校期間的監護人,不負有對學生的監護職責,學校是否承擔學生事故損害賠償的責任,是基於教育法對學校管理職責的規定,對學生承擔有限的管理責任。那麼學校與學生之間究竟存在著一種什麼樣的法律關係?我國現行法律卻沒有做出明確的規定。

  學校對未成年學生的保護職責與學生監護人的監護職責雖有相近內容,但這兩種職責的性質和法律淵源卻有不同。前者是學校作為承擔公共教育職能的社會機構,基於《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有關法律,而形成的一種公法範疇的職責與義務;後者是基於民事法律所確定的監護權,而在監護人與被監護人之間形成的司法範疇的權利與義務關係。兩種權利由於來源與性質上的差別,不能混淆。尤其監護權是建立在親權基礎上的,不能脫離法律的有關規定和親權的範疇而談監護權的轉移。視學校為未成年學生監護人的認識,不僅使學校承擔難以擔負的責任,而且也難以解釋何以學校只有監護責任而沒有相應的權利,何以學校對學生的管理要符合法律規範,而不能像父母管理被監護人一樣管理學生。

  就目前的民事法律規範而言,沒有明確學校是未成年學生的監護人或應當承擔監護責任。學校與學生之間的權利與義務關係,總體上來講是基於教育與受教育而形成的教育關係,存在一些不同於其他法律關係的特殊規律,應當適用教育法調整。因此,學校並非學生法定意義上的監護人,儘管學校在進行教育教學活動的同時,負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護的職責。

  二、學校管理職責範圍與學校事故責任承擔

  根據過錯責任歸責原則,判斷學校及教師對事故的發生及其後果有無過錯、過錯大小,來確定責任主體,依此進行損害賠償,應是分析、解決此類糾紛遵循的一般原則。

  1、意外事件。中小學生意外傷害事件是無法預見和不可避免的,學校及教師對事件無任何過錯,不負任何責任。但如果事故發生之後,教師沒有在學校條件允許的情況下采取措施救險,延誤了治療,造成傷害者傷情加重,就應負責,這是一種事後責任承擔。

  2、學生在上課期間因互相打鬧而受傷害。上課期間,教師負有監督管理職責。對在此期間發生的學校事故,教師承擔責任大小,要考慮到學生的年齡。但需要強調的是,對不同年齡段學生在管理職責上的不同要求並不意味著人為地降低教師應盡的管理職責。

  3、學生受傷不是學校所為,但與學校場所設施管理不完善或教育教學儀器、裝置保管、存放有關,學校要承擔部分民事責任。需要注意的是,學校場所設施造成的學生傷害承擔責任,與學校建築設計、施工中暴露的質量問題關聯,但更多地與教職工是否及時發現事故隱患並及時向學校報告有關。

  4、學生課餘時間受傷。課休時間是事故多發段。教師的職責,是要培養學生安全意識和躲避危險的能力,這是其一;其二,一旦發生事故,要及時採取措施做好善後處理。中小學教師的職責並不是如幼兒園阿姨那樣履行保育員角色,也不是超市中的保安,不可能全天候地監視每個學生的一舉一動。關鍵看學校在課間是否負有監管責任及到位情況。

  5、學生自殺、自殘。學生的自殺與教師有無關係,取決於:一是學生自殺與教師的行為有無一定因果關係;二是教師的行為是否違法。如教師毫無根據地懷疑學生有偷竊行為,停其課,強迫其交待甚至拳腳相加,學生不堪受辱,憤而自殺,教師自然要承擔法律責任;學生考試作弊,被監考教師當場抓往,學生因羞愧而自殺,儘管教師的行為與學生自殺有關係,但行為是合法的,不應承擔責任。

  6、教師上課期間離開教室。教師在上課時隨便離開課堂,期間學生打鬧造成傷害,學校責任所負的大小,主要決定於學生的年齡對該行為後果的判斷能力。美國大多數法院在審理此類事故時,並不是將教師在不在場作為唯一的侵權責任要件,還要考慮教師離開的時間長短、離開的原因、學生身心發育情況、上課內容及活動性質等。

  7、學生上下學發生傷害事故。學生每日上下學,是維持學校教育教學活動的起點和終點,這時學生的雙親對其子女的保護監督基於親權關係,而學校教師也必須加以指導並採取必要保護措施。但每一位學生在上學時從家中出發到學校放學時由學校出發回到家中,期間的安全,除有特殊情況外,應由學生個人及親權等保護者負擔責任。如果學生集體上下學是學校規定,則可解釋為學校已介入學生上下學的生活領域。這時,學校在法律上對於集體上下學就有安全維護的義務。

  8、公休時間(包括寒、暑期)學生傷害事故。原則上說,學校對學生安全保護責任的職責範圍限於學校正常教育教學時間,但這並不等於說學校對於公休時間發生的學生傷害事故就不負任何責任,問題的關鍵在於學生在這些時間內發生的傷害事故的原因與學校教育教學活動有無聯絡。如日本學校教育法規定,學生在寒暑期做作業時發生了傷害事故,教師是否承擔責任的前提是,教師在佈置學生作業時有沒有充分考慮到這些作業內容對學生人身傷害可能造成的危害後果。

  中小學生在校期間受到損害或致他人損害,學校是否應該承擔責任,應該承擔多少責任?我認為,應視具體情況綜合分析,其問題的關鍵不在於學校方面是否應當為去或留校活動的所有學生承擔責任,而在於學校事先是否承擔了對這種活動管理監督的責任。

  三、我國目前現行的關於學生傷害事故的立法狀況

  在處理校園傷害事故案件時,我國法院一般依據現行民法通則的有關規定處理。而民法通則的相關條款過於原則,一旦發生校園傷害事故,同一類案件可能導致司法實踐中兩種完全不同的判決。實踐表明,僅僅依據民法通則的有關規定處理學校發生的學生人身傷害事故,已經不適應司法實踐的需要。依據民法精神,充分考慮學校教育教學實際,參照國外校園傷害事故依法處理的已有經驗和做法,針對校園傷害事故這一特殊人身侵權行為,制定處理校園傷害事故的專項法律,依法處理,就成為解決校園傷害事故的必由之路。

  可喜的是《學生傷害事故處理方法》(簡稱《方法》)已經實施。這是目前我國第一部處理校園傷害事故的專項法規。《方法》中明確了學校對學生承擔的責任性質是教育、管理、保護責任,確立認定學校承擔責任的劃分原則是過錯責任,細化了學校管理責任的範圍,規定了處理校園傷害事故的方式,界定了學生傷害事故損害賠償的專案和標準,提出瞭解決校園傷害事故損害賠償的資金來源。《方法》實施以來,法院及其他處理機關嚴格按照《方法》的規定,依法處理了中小學校學生傷害事故,既保護了未成年學生的權利,又維護了學校的合法權益。實踐表明,制定校園傷害事故的專項法律,依法處理校園傷害事故,不僅是必須的,而且是可行的。

  總之,透過學習程老師講授的《教育法規》這門課程,我學習到了很多書本上沒有的知識,尤其是老師的案例分析,特別精闢到位,為處理教育教學實際問題提供了借鑑。

  有關學習教育法的心得體會範文3

  一、為人師表,言傳身教

  教師的人格力量來自於學術水平與道德情操的完善統一,不僅要在自己講授的課程中學識淵博,循循善誘,更要透過言傳身教,透過榜樣,無言的力量教給孩子做人的道理,使學生樹立堅定的信念和遠大理想。在學生的眼中,教師具有無可懷疑的威信,教師是一切美好的替身和可效仿的榜樣,教師的一言一行,都透過這樣那樣的方式,對學生的各個方面產生影響。

  二、將做人的教育寓於教學中

  "師者,所以傳道授業解惑也"。"傳道"是三大任務中的首要。告訴學生科學道路和人生道路的曲折,要培養百折不撓的克服困難的堅強意志。老師應該努力學習做這種潛移默化、"潤物細無聲"的教育。

  三、虛心向學生學習,做到教學相長

  "一日為師,終身為父"是學生對老師的尊敬之言。對於老師則不可以"家長"自居,應該與學生平等相待,虛心向學生學習,做到教學相長。愛學生就要尊重他們的人格和創造精神,與他們平等相處,用自己的信任與關切激發他們的求知慾和創造欲。在教學過程中,教師是主導,學生是主體,教與學,互為關聯,互為依存。"弟子不必不如師,師不必賢於弟子"。一個好老師會將學生放在平等地位,信任他們,尊重他們,視他們為自己的朋友和共同探求真理的夥伴。

  有關學習教育法的心得體會範文4

  振興民族的希望在教育,振興教育的希望在教師。教師承擔著為國家培養下一代的歷史重任,教師的發展和提高直接影響著國民素質的高低和各級各類人才培養。終生學習的思想和觀念逐步被廣大教師所接受,並日益成為教師工作和生活的重要組成部分。而法律是一種調整人們行為的規範,它與我們每一個人的學習、生活、工作都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絡,滲透在我們生活的方方面面,是我們的保護神。作為教師,透過學習,有著深刻的感悟。尤其,書中第三章:教師執教中的法律問題給我的教育教學事業點亮了一盞明燈。

  我們應該從教育權與受教育權審視著我們的師生關係。

  一、教師與學生的關係是人與人的關係、教育權與受教育權的關係

  首先,教師與學生的關係不是高位與低微、權威與平庸框架下的等級關係,而是真正意義上的人與人的關係。這種真正的人教育人的關係,就是相互之間的尊重與被尊重的關係。《世界人權宣言》第1條規定:人人生而自由,在尊嚴和權利上一律平等。他們賦有利性和良心,並應以兄弟關係的精神相對待。第26條規定:教育的目的在於充分發展人的個性並加強對人權和節能自由的尊重。很明顯,根據《世界人權宣言》的規定,無論是作為人的學生,還是作為人的教師,被尊重的權利是由於其生命的存在而存在的。教師作為教育者在七職業範疇內,更應從教育目的出發,充分發展學生的個性,並加強對學生的人權和基本自由的尊重,沒有任何可能在選擇一定條件的情況下尋找尊重或不尊重學生的理由。其次,教師與學生的關係不僅僅是教育者與受教育者的關係,更重要的是教育權與受教育權的關係。學生的受教育權是一項絕對權力,它要求教師尊重學生,履行義務,依法保證學生享有受教育的資格。

  二、受教育權的發展

  學生的受教育權在教育法治實踐中經歷和將要經歷一個不斷髮展和完善的過程。現代社會,受教育權愈來愈多地被人們認識到了它在人的發展中的作用,認識到了它應當屬於人本身應有的基本權利之一的重要意義。依法規定和保證受教育權已經成為國際社會普遍關注的問題,並表現在想追求學習權發展、向報章弱勢群體受教育權發展的態勢。學習權是基於現代社會對受教育權的新認識而對受教育權的一種新的表述,其意義在於最大限度地保證受教育權主體的利益。

  如果社會的不平等阻礙著明天社會的前進,教育策略就必須做出鑑定的努力,更廣泛地傳播學習的方式與方法。在這方面,我國已經做出了法律規定,以依法報章弱勢群體的受教育權:

  我們所應確立的新的師生關係,不是以教師與學生佔有只是多少的相對關係為前的,也不是以學生是否具有超越性和是否可能成為教育者為條件的。教師對學生的尊重應當是對學生作為人的受教育權的尊重,這是學生的絕對權利,無論是教師還是其他主體,都應依法保證學生的受教權。雖與知識欠缺、超越能力有限的弱勢全體,教師更應給予尊重。同時,我們強調教師對學生的尊重,決不排除學生也應當尊重教師。教師作為教育者,同樣有被尊重的權利。如果我們不從理論實質上認識教師與學生之間的關係,那麼,體法學生、限制學生的發展、束縛學生的積極性、遏制學生創造力等現象將永無止境。

  有關學習教育法的心得體會範文5

  《新義務教育法》頒佈後,學校就組織全體教師進行學習了,我認真學習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學習新的義務教育法後,我的體會很深,這次新的義務教育法,比以前提高了一個層次,大大地提高了我們教師的地位,也增加了我們教師的難度,這讓我更加認識到自己肩上責任的重大。我發現國家鼓勵學校和教師採用啟發式教育等教育教學方法,提高教育教學質量。講到啟發式教育、學生要保持主動性,要注意學生能力的培養,我認為這是我們教育教學改革中最本質的內容,是我們教育教學改革的方向。教師是一個很普通的職業,是一個不同於其他的工作的工作,它神聖、偉大、高尚,世界一切讚美的詞語都可以用在它身上。這幾天,我特別認真的學習了新《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有了一些體會。在教育教學過程中,不斷豐富自身學識,努力提高自身能力、業務水平,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的規程,有高度的事業心、責任心、愛崗敬業。堅持"一切為了學生,為了學生的一切",樹立正確的人才觀,重視對每個學生的全面素質和良好個性的培養,不用學習成績作為唯一標準來衡量學生,與每一個學生建立平等、和諧、融洽、相互尊重的關係,關心每一個學生。

  有人說教師是人類靈魂的工程師,遊人說教師是園丁,有人說教師是紅燭,燃燒了自己照亮了別人……教師是一個不同於其他的工作的工作,她神聖、偉大、高尚,世界一切讚美的詞語都可以用在她身上。學習的《義務教育法》讓我明白,教師作為一支具有高素質的社會隊伍學好、用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是我們教師必修的一門功課。

  在學習的過程中,我不僅更新了自己對法律的認識,同時我也認識到作為一名教育前線的教師所應盡的責任和義務。工作中,嚴格規範自己的思想和行為,全心全意為學生服務,讓學生滿意,家長放心,社會認可,不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不諷刺,挖苦,不威脅、責難家長。時刻以教師的道德行為規範來要求自己,不穿奇裝異服,處處對於後進生,不拔苗助長,不諷刺挖苦,耐心教育。尊重每一個學生的特點,因材施教。學生將不再是知識的容器,而是自主知識的習得者。面對知識更新週期日益縮短的時代,我意識到:必須徹底改變過去老師知識的儲藏和傳授給學生的知識比為一桶水一杯水的陳舊觀念,而要努力使自己的大腦知識儲量成為一條生生不息的河流,篩濾舊有,活化新知,積澱學養。

  在教育教學過程中,利用學科特點加強對學生的思想教育,提高他們的思想政治素質,激發他們的學習積極性,努力提高教育教學質量。

  總之,作為一名教師,應嚴格遵守義務教育法,依法執教,愛崗敬業,作到既教書又育人,為培養新一代而作出最大的努力,這樣才得以使教育事業走向輝煌,使教育物件健康成長。

  有關學習教育法的心得體會範文6

  我從事了幾年的幼兒教育工作,但關於《教育法律法規》這方面的知識,我自己認為還是需要進一步學習提高。經過這段時間的學習,我獲益良多,對教師這個職業有了更深一層的瞭解。最讓我印象深刻的就是關於教師基本修養與師德。談到修養與師德,其實每一個職業都要求具備一定的職業修養與道德。但是對於教師這個職業而言,就顯得尤為重要。因為作為一名教師,一言一行都是學生眼中的.榜樣和標準。教師在學生心目中的地位是很高的,所以必須具備良好的修養與師德,這一點非常重要。

  在學習的過程中,我不僅清楚地瞭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而且還更新了自己對法律的認識。我知道不管是老師還是學生都有自己的權利和義務。同時我也更清楚地認識到作為教師所應盡的責任和義務。與我們教師相關的法律法規還有很多,比如《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義務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等等,這些都是我們最應該好好學習的。其中《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是我國教育工作的根本方法,要求我們做到:教育必須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必須與生產勞動相結合,培養德、智、體、美、老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事業的建設者和接班人。這是我們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我們每位教師必須認真貫徹這一方針。

  學習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的基本內容,知道了《教師法》不僅幫助教師得到自己的所得,也讓我在行為上有了準則,只有好好學習才能保證自己享有的權利。《義務教育法》於1986年實施的,國家一直都十分重視發展社會主義教育事業,把普及義務教育、實施素質教育和促進全面發展作為立法的基本目標。因此它具有全社會性、普遍性、強制性、統一性和基礎性。讓我更明確了,作為一名教師該履行的義務和遵守的行為規範。而《未成年人保護法》的基本內容,讓我知道在今後的教育工作中,要讓學生喜歡,家長滿意,校長認同,就必須規範自己的思想和行為,做到不體罰、不挖苦、不諷刺、不威脅學生等等,要時刻關心後進生,公平對待每一位幼兒,發現他們的閃光點大膽鼓勵,做到因材施教。

  教師的工作是神聖的,也是艱苦的,教書育人需要感情、時間、精力乃至全部心血的付出,這種付出是要以強烈的使命感為基礎的。一個熱愛教育事業的人,是要甘於寂寞,甘於辛勞的,必須受得住挫折,將自己的所有精力全身心地投入到教學實踐中去。

  教師必須關愛幼兒,尊重幼兒人格,促進他們在品德、智力、體質等方面都得到發展,我們應多與學生進行情感方面的交流,做學生的知心朋友,這需要我們對學生傾注相稱的熱情,對其各方面給予關注。“愛”要一視同仁,持之以恆;“愛”要面向全體學生。“金鳳凰”固然可愛,而“醜小鴨”更需要陽光,多給他們一份愛心,一聲讚美,一個微笑,少一些說教,要更多和他們交心談心,幫助他們查詢“後進”的原因,真正做到對症下藥,在學習和生活細節上關心他們。老師對學生不要體罰,不要訓斥,不要高高在上,而應該做一個和氣的人,一個嚴謹的人,一個值得尊敬的人,一個堪為師範的人。學生也有自尊心,而且是很強烈的。老師對學生的批評,恰當的,就是一種激勵;不恰當的,就會成為一種傷害,甚至還會導致逆反心理產生。絕大部分幼兒不喜歡老師批評時譏諷、損傷幼兒,傷害幼兒的自尊心。因此在日常生活的教育工作中,我們應掌握批評的“度”,變“忠言逆耳”為“忠言悅耳”。

  教育家和教書匠的一個最大區別,就是教育家有一種追求卓越的精神和創新精神。在實際生活中要給給予學生獨立思索的機會,刻意培養學生的創造性和批判性思維。更重要的是,要誠心誠意地歡迎學生的質疑和挑戰。中國傳統文化具有推崇權威、崇尚特權的行為傾向,使得人們缺乏對先輩和權威的懷疑、批判精神。創新思維的核心特徵是“求異”,是打破常規,調整視角,突破思維慣性。才能培養出全面發展的人才,而不是隻知道讀書上知識的書呆子。

  當然,教學過程不僅僅是學生學習的過程,也是一位老師學習的過程。教師要不斷更新充實自己的學識,博學多才對一位教師來說當然很重要。我們是直接面對幼兒的教育者,幼兒什麼問題都會提出來,而且往往“打破沙鍋問到底”。沒有廣博的知識,就不能很好地解幼兒之“惑”,傳為人之“道”。知識絕不是處於靜止的狀態,它在不斷地豐富和發展,每時每刻都在日新月異地發生著量和質的變化,特殊是被稱作“知識爆炸時代”、“數字時代”、“網際網路時代”的今天。因而,我們這些為師者讓自己的知識處於不斷更新的狀態,跟上時代發展趨勢,不斷更新教育觀念,改革教學內容和方法,顯得更為重要。否則,不去更新,不去充實,你那點知識就是一桶死水,終會走向腐化。

  今後我一定要用法律知識來武裝自己,讓自己成為一個真正知法、執法的合格教師。讓我們在傳授科學文化知識的同時,保護幼兒的身心健康,保障幼兒的合法權益,使自己的教育物件能夠健康快樂地成長!

  有關學習教育法的心得體會範文7

  透過前段時間學校組織學習義務教育法的學習,使我對《義務教育法》有了新的認識。

  《義務教育法》從學生、學校、教師、教育教學等幾大方面闡述了《義務教育法》的主要內容,每一方面都與我們教師息息相關,在今後教學中教師有法可依,促使教師有高度的事業心,提高業務水平,堅持“一切為了學生,為了學生的一切”樹立正確的人生觀,重視學生的身心健康。

  提高師德修養。《義務教育法》賦予教育者新的義務,在實施素質教育的今天,我們作為教師必須轉變觀念,樹立教育新風。透過學習《義務教育法》,有了深刻的體會。

  教育的基本原理告訴我們,教育必須有明確的指向性和目的性,主要解決人的發展問題,喚起學生精神世界能動、自主的能力,培養學生成為社會所需的人才。《義務教育法》要求我們教師應當熱愛社會主義教育事業,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文化、業務水平,愛護學生,忠於職守。教師必須忠誠於人民的教育事業。明白了自己的職責所在,也深感肩上擔子的沉重。身為一名教育工作者,必須要做到全身心去愛自己的孩子。喜歡孩子,愛護孩子,服務於孩子,同時也是一名教育工作者的天職。不管如何,教師要對每位孩子的發展負責,尊重他們的人格,在求知的過程中,幫助他們學會做人,學會學習,學會共事。培養他們正確的人生觀、世界觀和價值觀,這樣才可稱得上不辱使命。

  教師是人類靈魂的工程師,必須具備高尚的道德品質和師德風範,那就得不斷地更新自己的學識,身為傳人之“道”,解學生之“惑”,教師必須具備廣博的知識,才能滿足孩子的需求。知識時代,教師必須隨時代的發展,更新知識。

  《義務教育法》對教師提出了以下要求:教師應當熱愛社會主義教育事業,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文化、業務水平,愛護學生,忠於職守。

  我明白了自己的職責所在,也深感肩上擔子的沉重。雖然我是一名普通的小學教育工作者,剛接受這個神聖的職業,卻肩負著為祖國的未來夯實基礎的重任。身為教師必須要做到全身心去愛自己的孩子。因為當你走進幼兒園大門時,你的一切就已經不屬於你自己了,而是屬於孩子們。喜歡孩子、愛護孩子,應當是教師的天職,正所謂:師愛即師魂。可是在實際中真正做到這一點,尤其是做到喜歡每一個孩子,卻是非常不易的。教師不應因為孩子的家庭背景、人情的親疏、智力水平的高低等因素而對孩子另眼相看,應尊重學生的人格,公正合理地對待每一個孩子。教師只應在乎孩子是否學會做人,是否學會求知,在教學中應本著求真、求善、求美,最後才是求知這樣一個原則來教書育人,必須把德育放在首位,培養學生正確的人生觀和世界觀。

  透過暑期的學習,我深刻地認識到:要想成為一名合格的小學教育工作者,就必須不斷地在思想上,政治上,文化上充實自己,做好師風師德建設,做好自己的本職工作,關愛學生的成長,發現學生的優點,努力做一名合格的小學教師。

  有關學習教育法的心得體會範文8

  教師是“人類靈魂的工程師”,自古就是“教書育人,為人師表”。但“育人”隨著時代的發展,不斷有新的內容,現在我們社會主義國家是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四有新人。這就要求老師具有一定的政治素質、思想素質、業務素質。古人對教師的職責概括為:傳道、授業、解惑。這其實只指出了老師“教書育人”的職責中教書的一面,而“為人師表”則對老師提出了更高的人格上的要求。

  讀了有關的教育法規後,我認識到自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來,國家一直都十分重視發展社會主義教育事業,把普及義務教育、實施素質教育和促進全面發展作為立法的基本目標,做出了一系列重大的制度創新。這些制度的創新,更加適應了當代教育發展的要求。透過有關教育法律法規的學習,使我對教師的權利和義務、教師的行為規範、教育教學工作的開展、未成年人的保護、義務教育法的內涵有了進一步的認識。透過學習,我知道要想做一名合格的人民教師,必須知道國家和人民對教師的要求是什麼,什麼樣的行為是合乎教師行為規範的,哪些是違法的,教育的目標是什麼,教師應該擁有的權利和義務是什麼。

  我認為要很好地履行教師的義務,首先在教育教學過程中,不斷豐富自身學識,努力提高自身能力、業務水平,嚴格執行師德師風,有高度的事業心、責任心、愛崗敬業。堅持“一切為了學生,為了學生的一切”,樹立正確的人才觀,重視對每個學生的全面素質和良好個性的培養,不用學習成績作為唯一標準來衡量學生,與每一個學生建立平等、和諧、融洽相互尊重的關係,關心每一個學生,尊重每一個學生的人格,努力發現和開發每一個學生的潛在優秀品質,堅持做到不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而且我們作為人民教師,在教育學生在學會知識的同時,我們還要教會學生什麼?我們不光要培養出知識能力優秀的人才,我們還要對學生進行思想道德建設教育,還要進行愛國主義、集體主義、社會主義和中華民族精神教育。在教育的過程中,一定要平等地對待每一個學生,用真心去關愛他們,發現學生的優點,發展學生的長處,使他們能感受到父母般的溫暖,享受到學習的快樂和滿足,過一種幸福的學習生活。因為我們教育的目的是讓每一個學生都能夠健康快樂的成長,都能成為社會做所需的多層次人才,讓學生享受公平的教育資源,而不是僅為了那幾個優秀生。應該把教育辦成發現人才、培養人才的場所,而不是淘汰人才的地方!

  其次“為人師表”成為新時期師風師德建設的重點和基礎,教師要重視教育法規的學習,具有依法執教意識,以及對違法違規行為的辨識力,教師應重視自身的道德形象,追求人格完美,重視教師職業的特質修養和個性魅力,有更高的人文目標,還要注意提高自己的思想修養。教師要嚴格要求自己,自覺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和有關規定,以身作則,潔身自好,以德服人,以身立教,為學生樹立起楷模的形象。

  最後,師德的核心問題是"愛",這種"愛"必須是排除了私心和雜念的父母般溫暖慈祥的愛,恩師般高尚純潔的愛。它表現在:當學生受到挫折、處境困難的時候,給學生以同情、關懷、體貼和幫助;當學生生病的時候,主動噓寒問暖,送藥送飯;對待學生的提問,耐心細緻,和藹可親地給予解答;尊重每一位學生的人格,不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對學生嚴格要求,幫助學生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將教書和育人有機的統一起來。熱愛學生,就必須對每一個學生一視同仁,不能偏愛一部分學生,而冷淡或歧視另一部分學生。每一位學生都渴望得到老師的愛,特別是我們所面對的這群孩子,他們更渴望得到老師的愛,我們要做的,就是真誠的對待每一名學生……

  有關學習教育法的心得體會範文9

  新修訂的《義務教育法》出臺,是教育界的一件大事。透過學習,我對教育的均衡性、公平性問題以及公共性問題,有了一定的認識。在新的《義務教育法》中,這些問題都給予了充分的關注,得到了很好的落實。義務教育應該是由政府來實施的一種教育型別,提供的應該是一種純公共產品,這點在《義務教育法》當中已經得到了很好的體現,義務教育是國家統

  一實施的所有適齡兒童少年必須接受的教育,是國家必須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業,這一點非常符合中國今天義務教育發展的實際情況。從最近幾年的變化來看,家長對於受教育的觀念已經開始發生了很大的變化,受教育的意識有了新的變化,一個是就學權利,當大家基本實現了就學權利平等以後,第二就是就學條件。大家都可以有學上,但是你上的學校佔有優勢的教育資源,而我上的學校則是比較差的學校,這是教育公平性方面的問題。從現在來看,很多人也已經意識到了這一點,就是追求教育結果。大家都是接受的九年義務教育,就應該有統一的教育標準;有統一的課程體系;有統一的教科書的體系,而最終可以達到我們發展的結果是基本上一樣的。從最近幾年的教育發展來說,家長已經開始從就學權利的平等,上升到就學條件的平等,家長的意識開始不斷變化,從要我上學變成我要上學。我覺得在新的《義務教育法》現在要落實的就是如何體現這樣一種由國家統一實施的、國家統一保障的公益性的事業,在這點上,新的《義務教育法》確實在很多方面都給予了關注,並做出具體的規定。均衡式、公平式、公共式這樣的特點在這部法律當中都得到了很好的體現。均衡式問題的解決取決於兩個要件:一個是教育資源的總量必須增加。不能把優質資源拉到差的學校去搞平衡化,必須要增加總量,改造薄弱學校,使它達到均衡化。再一個就是要在教育內部,對教育資源的分配必須要有一種公平、合理的機制。

  有關學習教育法的心得體會範文10

  新《義務教育法》的頒佈實施,對於進一步深化教育體制改革,促進義務教育的發展,是一件具有重要意義的大事。新《義務教育法》的誕生標誌著我國義務教育進入到一個新的階段,對全民族素質的提高和國家未來的發展,都將產生積極的作用。 在新法中,統一性是貫穿始終的一個理念。新法從始至終強調在全國範圍內實行統一的義務教育,這個統一包括要制定統一的義務教育階段教科書設定標準、教學標準、經費標準、建設標準、學生公用經費的標準等等。這些與統一相關的內容以不同的形式反映到法律的修改中來。新法對義務教育的管理機制有了明確的規定。新法第七條規定:“義務教育實行國務院領導,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統籌規劃實施,縣級人民政府為主管理的體制。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具體負責義務教育實施工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負責義務教育實施工作。”

  新法明確了對義務教育質量的要求,第一次將素質教育明確寫入法律,提出要面向全體學生,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強調要把德智體美有機地統一在教學的活動中。這些內容必然影響到校長的辦學思想和教師的教書育人行為。同時,各級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門也必須肩負起提高義務教育階段質量的責任。

  新修訂的《義務教育法》提出縮小辦學差距,不分重點校、重點班,非常人性化,體現了對所有人的尊重;不管什麼樣的家庭背景和經濟實力,每個孩子都可以享受均等的教育,體現了人與人之間的和諧,這也是社會進步的表現。當前,教育資源在城鄉之間、區域之間、校際之間存在很大差別,帶來了擇校等一系列問題。修訂後的《義務教育法》在總則中規定“國務院和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合理配置教育資源,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改善薄弱學校的辦學條件,並採取措施,保障農村地區、民族地區實施義務教育,保障家庭經濟困難的和殘疾的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法律明確提出要縮小學校之間的辦學差距,加強對薄弱學校的改造,並且提出在義務教育階段,不分重點學校和非重點學校。這些都會從法律層面保障義務教育朝著更加均衡的方向發展。

  透過學習,使我們瞭解了新《義務教育法》的基本內涵和精神實質,我們還要進一步深入學習,深刻領會《義務教育法》的精神,在平時的學校管理和教育教學工作中做到依法執教,努力實施素質教育,以學生為本……,使新《義務教育法》的精神真正落到實處。

  有關學習教育法的心得體會範文11

  新《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的頒佈實施為全面健康地培養高素質的國家有用人才和全面提升全民思想品德素質提出了更高更新的教育發展戰略。《中華人民義務教育法》的制定與出臺為確保依法治教、以德治國的方針政策得以實施奠定了堅實的基礎,也為我們教師更新教育觀念依法從教指明瞭方向。

  作為一名普通的人民教師,《義務教育法》使我重新審視自我並且讓我更清醒地認識到在今後的工作中,我應該將新的思想意識和教育觀念體現在教書育人的平凡事業之中;應該將改革和發展的思想觀點體現在自身工作實踐中;將開拓和創新的意識體現在培養學生成才之中。

  回顧自己幾年的教學工作和日前擔任的班主任工作,在工作中我也不時存在著與《義務教育法》不相符合的教育方法和理念。教師的“恨鐵不成鋼”甚至會對學生的教育和管理的手段出現偏激以致傷害學生的自尊心。我想這樣做肯定違反了《義務教育法》的原則。以後應該儘量避免出現類似的情況。應該多理解學生、多關注學生各方面的成長。

  在《義務教育法》第四章第28條29條中明確規定:教師享有法律規定的權利,履行法律規定的義務,應當為人師表,忠誠於人民的教育事業。教師在教育教學中應當平等對待每一位學生,關注學生的個體差異,因材施教,促進學生的全面發展。教師應當尊重學生的人格,不得歧視學生,不得對學生實施體罰、變相體罰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嚴的行為,不得侵犯學生的合法權益。這一段學習完後體會很深刻,平等對待每位學生關注他們的發展應該是每一位教育工作者應該做到的。

  在實踐工作中我也深刻體會到教育工作是一門科學也是一門藝術。其中蘊含著深刻的教育規律。只有認識並且運用好這些規律才能創造出科學合理的工作方法。我們的教育工作方法和模式不是一成不變的,是發展的、與時俱進的。我們需要從實踐出發,根據教育物件的不同特點,具體問題具體分析,採用靈活多樣的方法,我們的教育工作才能健康有序地發展。

  有人曾經指出:“沒有任何十全十美的方法,也沒有一定有害的方法。”我們必需辯證的看待。在教育實踐過程中,許多方法是相互聯絡、相互滲透的。在選擇和應用時,需要同德育目標相結合。與《義務教育法》中所規定的原則相一致。學法、懂法、守法是每一位教師在教育教學過程中必須要嚴格遵守的原則。

  我一定認真學習、認真執行《義務教育法》作一名合格的人民教師。

  有關學習教育法的心得體會範文12

  透過學習教育法,使我對教師的權利和義務、教師的行為規範、教育教學工作的開展等內涵有了進一步的認識。同時對如何才能強化師德、樹立教育新風,有了自己更深刻的體會。下面我就談一談我的認識和感受。

  透過學習,明白了自己的職責所在,也深感肩上的擔子的沉重,雖然我是一名普通的教師,卻肩負著為祖國的未來夯實基礎的重任。於是在學習之餘,僅靠自己從教以來點點滴滴找出了工作中的不足和以往教學中留下的遺憾,最後明確:身為教師務必要做到全身心去愛自己的學生。因為當你走進學校大門時,你的一切就已經不屬於你自己了,而是屬於孩子們。喜歡學生、愛護學生,應當是教師的天職,正所謂:師愛師魂。但是在實際中真正做到這一點,尤其是做到喜歡每一個孩子,卻是十分不易的。教師不應因為學生的家庭背景、人情的親疏、智力水平的高低等因素而對學生另眼相看,應尊重學生的人格,公正合理地對待每一個學生。教師只應在乎學生是否學會做人,是否學會求知,在教學中應本著求真、求善、求美,最後才是求知這樣一個原則來教書育人,務必把德育放在首位,培養學生正確的人生觀和世界觀。

  只有知法,才能守法。透過學習,我更加堅定了自己的學習理念,要想成為新型的教師務必不斷學習,從而充實自己,用最新的教育理念武裝自己的大腦,用最先進的教育手段,用規範的教育行為給學生傳授最新的知識和方法。

  教師要不斷更新充實自己的常識。博學多才對一位教師來說當然很重要。因為我們是直接應對學生的教育者,學生什麼問題都會提出來,而且往往“打破沙鍋問到底”。沒有廣博的知識,就不能很好地解學生之“惑”,傳為人之“道”。但知識絕不是處於靜止的狀態,它在不斷地豐富和發展,每時每刻都在日新月異地發展著量和質的變化。因而,我們這些為師者讓自己的知識處於不斷更新的狀態,跟上時代發展趨勢,不斷理新教育觀念,改革教學資料和方法,顯得更為重要。否則,不去更新,不去充實,你那點知識就是桶死水,終會走向腐化。

  透過學習,我深知作為一名教師務必具有高尚的道德品質,對學生要有慈母般的愛心,且不斷更新,充實自己的知識;進一步增強了法律意識,今後在工作中必須要貫徹執行教育法規,做讓人民滿意的教師。

  有關學習教育法的心得體會範文13

  法的觀念,真正做到學法、知法、懂法、守法,知道自己應承擔的義務,併合理地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我校組織了全體老師一起學習了《教師法》《未成年人保護法》《義務教育法》等等。透過此次學習,老師們較為準確地理解了《教師法》的精神實質,明確了自己作為教育工作者的權利和義務,改變了“教師不學教師法,難免迷途象牙塔,受害不知為哪般,困擾不知錯在哪”教學工作中,一定要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為依據,堅持權利與義務相統一的原則,依法享有“教育教學、學術活動、管理學生、獲得勞動報酬、民主管理、進修培訓”等權利,並自覺履行“遵紀守法、履行聘約、教育學生、關愛學生、制止侵害、自我提高”等義務。

  未成年人處於身心發育的特殊階段,決定了其始終處於一種被撫養、被監護、被教育、被保護的地位。在生活中,未成年人的人格尊嚴常常受到監護人、教師及其他成年人的侵犯,嚴重傷害了未成年人的人格和自尊心。如:在一些學校裡,侵犯學生權利、傷害學生自尊心的現象時有發生,或多或少存在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的行為。如有時罰站,有時一個學生違紀全班同學挨批,優待尖子生,有時對後進生態度粗劣等.這些做法不僅違背了有關法律的規定,嚴重危害了學生的身心健康。因此,我們教師要全面準確地理解自身的權利和義務,關心愛護全體學生,尊重學生人格,促進學生的品德、智力、體質等方面全面發展,杜絕有害於學生的行為或其他侵犯學生合法權益的行為。保護未成年人健康成長,已逐步成為全社會的共識。然而,社會各方面的保護和幫助還要透過未成年人的配合才能收到良好的效果。其中一個重要原因是家長、教師和社會不可能時時刻刻呵護著未成年人,未成年人只有自己長本事,才能有效防範來自社會生活中的侵權侵害,應該讓他們懂得,當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自我保護最有效的措施是求助法律。依法維權不僅能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而且是維護法律的尊嚴。所以,在加強來自家庭、學校、社會保護的同時,增強未成年人自我保護意識,提高自我保護的能力,依法維護自身權益則十分必要。

  未成年人是人類的希望,國家、民族的未來。對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予以特殊保護,做好他們的培養教育工作,是一項具有戰略性的,需要全社會共同參與的系統工程。我們每一個公民,都承擔著保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培養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的神聖義務。因此,我們教師要認真學習教育法制的基本知識,不斷增強教育法制觀念,在教育教學中自覺地貫徹執行國家的教育法律、法規,正確的履行自己的權利和義務,保護學生的合法權益,不斷增強貫徹國家教育方針的意識和能力,提高教育教學水平。

  作為教師,知法是重要的權利義務,學法是重要的必修課程,守法是重要的師德內容,用法是重要的基本功架,護法是重要的基本職責。透過對法的學習,進一步的提高了教師們的認識,有利地指導了教師們今後的行動!

  有關學習教育法的心得體會範文14

  上學期結束時,學校組織全體教師學習新《義務教育法》,細細研讀,頗有收穫。我覺得修訂的《義務教育法》是改革開放以來教育上的重大成果,也是改革開放、社會發展進步的一個必然,為學校辦學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新義務教育法強調了三個性:公益性、統一性和強制性。公益性體現在義務教育法第二條規定,“義務教育是國家統一實施的所有適齡兒童、少年必須接受的教育,是國家必須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業。義務教育不收學費、雜費。國家建立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保證義務教育制度實施。”義務教育法第四十四條又規定,“義務教育投入實行國務院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根據責任共同負擔,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負責統籌落實的體制”。農村義務教育所需的經費由各級人民政府根據國務院規定分專案按比例分擔。各級人民政府對家庭經濟困難的適齡兒童、少年免費提供教科書並補助寄宿生生活費。明確了政府的責任,加大了各級政府實施義務教育的責任。這些條款都反應了義務教育正走向免費教育,極大在體現了義務教育的公益性。

  統一性體現在新法從始至終強調在全國範圍內實行統一的義務教育。首先是義務教育物件的統一性,義務教育法第四條規定:“凡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適齡兒童、少年,不分性別、民族、種族、家庭財產狀況、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並履行接受義務教育的義務。”這個統一還包括要制定統一的義務教育階段教科書設定標準、教學標準、經費標準、建設標準、學生公用經費的標準等等。例如:第十六條規定,“學校建設,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辦學標準,適應教育教學需要;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選址要求和建設標準,確保學生和教職工安全。”第三十八條規定,“教科書根據國家教育方針和課程標準編寫,內容力求精簡,精選必備的基礎知識、基本技能,經濟實用,保證質量。”第三十九條規定,“未經審定的教科書,不得出版、選用。”這些都很好地說明了義務教育的統一性。強制性體現在讓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是學校、家長和社會的義務。誰違反這個義務,誰就要受到法律的規範。家長不送學生上學,家長要承擔責任;學校不接受適齡兒童、少年上學,學校要承擔責任;學校不提供相應的條件,也要受到法律的規範。

  讀義務教育法給我印象最深的是第五章,第四十一條:國家鼓勵教科書迴圈使用。

  我覺得教科書迴圈使用早該施行了。教科書只使用一次,學期結束教科書壽命也就到頭,確實是個很大的浪費,如果能實現迴圈使用,不光節約資源,還可減輕困難家庭的經濟負擔。目前我國在校學生共有2.2億人,以每個學生一年兩學期用10冊課本計算,一年就要用課本20億冊以上。按每人每學期課本平均重1500克計算,如果課本迴圈使用5年,可節約528萬噸文化紙。生產一噸紙要用20多棵大樹,那麼生產528萬噸紙就要砍伐大樹1億多棵。

  想一想,像音、體、美及思想品德之類的書,學生一學期就那麼三四十節課,再因為書包重,今天你忘在家裡,明天他忘在家裡,學生之間仍然是合用的多,互相藉著用的多,這些書的利用率到底有多高?這些書可全是質量過關的,可以說是最好的紙質,最高的印刷質量,許多同學在賣廢品時,自己的這些課本都還是嶄新的,有的甚至沒用過,這是多麼大的浪費啊!教科書不能迴圈使用,不僅造成了極大的資源浪費,同時,它也折射出我們人文教育的缺失,反觀我們的許多學生,課本不待學完,就已皺得不成樣子了,有的還缺角少頁。雖然現在學生的書包每天都塞得滿滿的,可孩子們已很少再像過去一樣,用牛皮紙或舊報紙將書包裹起來了,使用時也不愛惜,在課本上亂塗亂畫。教師們也從不教育學生愛護自己的書,甚至有的教師發起脾氣來,會拿學生的書撒氣,或者將書隨手亂扔,或者一怒將其中的一兩頁撕掉。為什麼會這樣,因為半年後這些書本就是廢紙啦,不值得珍惜。

  教材的迴圈使用不僅節約了能源,還能培養學生的責任意識。中關村小學推行年級教材迴圈使用舉措後,鄒大鳳老師擔任《品德與生活》課程,屬於迴圈使用的一種教材。讓她感到欣喜的是,雖然改革僅開始了兩週,但學生愛護課本的意識較以往有明顯的增強。“學生比平時更加愛惜書,現在開始大家共用一本書了,在自己使用書的時候,同時也要考慮到不影響別人。”

  據瞭解,美國、德國、澳大利亞等發達國家都在迴圈使用中小學教材,中小學教材被稱為公共用書。美國學生課本平均使用壽命5年,日本學生達到10年。我們真的該學學人家了。

  新法還有許多內容,我覺得學習新義務教育法是我們每個教師的必修功課,學了新法有了許多新的認識,在今後的教育中,我將依法教書,依法育人,做新時代懂法守法的人民教師。

  有關學習教育法的心得體會範文15

  教師作為一支具有很高文化素質的社會隊伍,學好法律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尤其是學好《教師法》、《教育法》等有關教育方面的法律法規更是一門必修的科目。

  在這次活動中,我重溫了《教育法》《教師法》《義務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民辦教育促進法》等,著重學習了《教師法》。透過學習,進一步提高了自己的法律意識,收益很大。

  (一)遵守、律和職業道德,為人師表;

  (二)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遵守規章制度,執行學校的教學計劃完成教育教學工作任務;

  (三)對學生進行憲法所確定的基本原則的教育和愛國主義、民族團結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學技術教育,組織、帶領學生開展有益的社會活動;

  (四)關心、愛護全體學生,尊重學生人格,促進學生在品德、智力、體質等方面全面發展;

  (五)制止有害於學生的行為或者其他侵犯學生合法權益的行為,批評和抵制有害於學生健康成長的現象;

  (六)不斷提高思想政治覺悟和教育教學業務水平。

  教師是“人類靈魂的工程師”,自古就有“教書育人,為人師表”的說法。但“育人”隨著時代的發展,不斷有新的資料,此刻我們社會主義國家是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四有新人。這就要求老師具有必須的政治素質、思想素質、業務素質。

  古人對教師的職責概括為:傳道、授業、解惑。這其實只指出了老師“教書育人”的職責中教書的一面,而“為人師表”則對老師提出了更高的人格上的要求。

  有關學習教育法的心得體會範文16

  這兩天,新的《義務教育法》發到了手邊。細讀那上面的六十三條法律法規不難發現新的《義務教育法》在很多方面都發生了變化。九月一日,與全國兩億中小學生有關的新版《義務教育法》已經正式實施。這是我國繼1986年版的《義務教育法》頒佈實施以來,首次啟用修改後的新法。

  對於所有的中國孩子們而言,這部新法對他們今後受教育的生活有了新的

  規定。透過學習新版的《義務教育法》,不難發現這部法律法規在九個方面實現了突破。

  第一,指明瞭義務教育均衡發展這個根本的方向。上個世紀,由於各地經濟、文化水平的差異,使得義務教育階段形成了地區之間、城鄉之間乃至學校之間較大的發展差距。隨著經濟的發展,這種差距越來越大。新《義務教育法》將義務教育的均衡發展納入了法制的軌道,將均衡教育思想作為新《義務教育法》的根本指導思想。

  第二,明確了義務教育承擔實施素質教育的重大使命。我們過去推進義務教育時,主要是解決孩子有書可讀、有學可上的問題,還談不上素質教育。新《義務教育法》站在新的歷史起點上,把義務教育納入到實施素質教育的軌道上來,把實施素質教育作為義務教育的一項新的歷史使命。新《義務教育法》同時把注重培養學生的獨立思考能力、實踐能力和創新能力作為促進學生全面發展的重點,並且提出了一系列實施素質教育的措施。

  第三,新的《義務教育法》迴歸了義務教育免費的本質。普及教育、強制教育和免費教育是義務教育的本質特徵,免費的步驟可以根據國情來分步實施,但必須堅持免費的特點。公益性是整個教育事業的特徵,義務教育要更徹底一些,不僅僅是普及的、強制的,還應該是免費的。新《義務教育法》在免費教育上又邁出了一大步,在1986年不收學費的基礎上增加了不收雜費的內容。中央財政將從今年開始,用兩年時間免除農村地區義務教育階段的雜費;城市地區還要深入調查研究、制定方案、加快程序。

  第四,進一步完善了義務教育的管理體制,強化了省級的統籌實施。此次新《義務教育法》一個很大的突破,就是在“以縣為主”管理體制的基礎上,進一步加大了省級政府的統籌和責任,實踐著從“人民教育人民辦”到“義務教育政府辦”的轉變。原來看到鄉鎮一級難負其責,就將統籌責任放到縣一級;現在縣級基本上是吃財政飯,也無力承擔,事業的發展必須要加大省級的責任。對教育的均衡發展、加大對農村教育經費保障的力度、加強對貧困地區的支援而言,省級的統籌都非常重要,這也是新《義務教育法》的一大亮點。

  第五,確立了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再一次明確了義務教育經費的“三個增長”;建立農村義務教育經費的分擔機制,分專案、按比例分擔;義務教育經費預算單列;規範義務教育的專項轉移支付;設立義務教育的專項資金。透過這樣幾個渠道,建立起義務教育比較完善的經費保障機制。

  第六,保障接受義務教育的平等權利。新《義務教育法》強調了對非戶籍所在地,特別是流動人口子女接受義務教育的問題;確定了流動人口子女居住地人民政府要為他們提供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條件,這將會對城市化程序的平穩推進起到關鍵性作用。

  第七,規範了義務教育的辦學行為。過去我們對義務教育的辦學行為主要是從政策上進行規範,新《義務教育法》對規範義務教育辦學行為出手是比較重的:一是不得將學校分為重點學校和非重點學校,學校不得分設重點班和非重點班。關鍵是要對學校在資源、政策上進行公平的分配,不得有政策、資金、資源的傾斜,這一條體現了全社會對教育公平的強烈願望。二是不得以任何名義改變或變相改變公辦學校的性質,也就是“不能變民校”。三是第25條的規定,“學校不得違反國家規定收取費用,不得以向學生推銷或變相推銷商品、服務等方式謀取利益”。

  第八,建立了義務教育新的教師職務制度。過去我們中小學的教師職務序列是中、小學分設,中學的初級、中級、高階與助教、和副教授相對應,而小學則達不到。新《義務教育法》將義務教育階段的教師職務序列打通,小學和中學的差別不復存在,初級、中級、高階都與助教、和副教授相對應,小學教師也可以評副教授,對小學教師是很大的鼓勵。這一新規定對調動教師的積極性,發揮聰明才智是一個很大的激勵。尤其是讓小學教師看到了自身發展提高的前景,對小學教師是個福音。這個全新的制度,在教師職務制度上有了新突破。當然還需要一些配套性的規定。

  第九,增強了《義務教育法》執法的可操作性。全面規定了《義務教育法》的法律責任,63條中有10條規定的是法律責任,將《義務教育法》的執法性、操作性提到一個空前的高度。而且規範了22種違反《義務教育法》的違法行為及應該承擔的法律責任。過去的18條《義務教育法》雖然起到了很大的歷史作用,但操作性比較差,新的《義務教育法》則完全彌補了這種缺憾,大大增強了可操作性,加大了執法力度。

  新的《義務教育法》具有強烈的時代性。經過在構建和諧社會、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時代背景下,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的新《義務教育法》,體現出鮮明的時代特色和均衡發展的思想等等。

  作為一個工作在教育一線的教師,我們不應僅僅做到自己學好這部法律,更要在平時的工作中注重做到依法辦事,依法執教,從自己做起,把法律條文中的規定落到實處。做個懂法、守法、宣傳《義務教育法》的好教師。

  有關學習教育法的心得體會範文17

  時光飛逝,又到了年末,回顧這一年的工作,10金結三班一步一個腳印走到現在,實屬不易,酸甜苦辣批評教育讚揚鼓勵,班主任沒有“五味瓶”,有的是“六味瓶”、“八味瓶”,但是看著學生一天比一天成熟懂事,我的心卻是暖暖的,我相信沒有什麼能比你的付出得到了回報更值得慶祝高興的了。如果非要用一個分數來衡量我的班主任工作的話,我願意給自己80分,一是對自己的肯定,二是對自己的鼓勵。

  作為一名剛畢業參加工作的教員,就接任了一個“二手班”的班主任工作,我覺得我不夠格也不敢大言不慚去論班主任工作該怎麼怎麼或者不該怎麼怎麼,大家都知道這是“老資格”該去做的事情,不是嗎?我還是乖乖邊上去把今年的班主任工作心得總結下吧,望領導見諒見諒。

  心得體會總結如下:

  一、以身作則

  教師的一舉一動、一言一行都直接對學生起著潛移默化的作用。車爾尼雪夫斯基說:“教師把學生造成什麼人,自己就應當是這種人。”學生是具有模仿力的一個群體,他們時時刻刻觀察著老師的一舉一動,並在某些方面進行模仿,所以老師在學生面前必須有模範的作用。記得在一次大掃除中,為了使每位同學都能認真、負責地完成任務,我首先拿起一塊抹布,帶頭擦玻璃,併力求擦的乾乾淨淨。行動是無聲的語言,不需要任何鼓動性的語言,就已充分調動起學生的勞動積極性,都自覺地按照老師的分工,熱火朝天地幹起來。

  二、尊重學生

  渴望理解,渴望尊重是人們的一種正常需要。作為班主任,對於思想懶惰行為習慣較差的學生,首先親近他們,尊重他們,在學習上耐心引導,生活中熱心關懷,經常同他們交談,瞭解思想狀況,抓住時機,儘量做到多表揚,多鼓勵,多給他們改錯的機會,樹立自信心,使他們感受到來自各方面的幫助。

  三、鼓勵學生

  美國心理諮詢學家羅森塔爾到一所小學去做實驗,內容是“未來發展趨勢測試”。實驗結束後他交給校方一份“最具潛質者”名單,並要求相關教師嚴格保密,以免影響實驗結果。8個月之後,羅森塔爾再來複試,果然名單上的學生表現突出。不料羅森塔爾的名單當初完全是隨機選擇的。為什麼會有這樣的結果呢?這是因為在這一段時間中,老師對這些學生抱有極大的期望,不斷地激勵學生,給學生信心,引導他們去認識、發現自己內心深藏的無限潛力,這就是著名的羅森塔爾效應。作為班主任,我們在承認每個學生存在價值的前提下,應當透過尊重、關心、激勵,喚醒學生“心中的巨人”,恰如其分地運用好“激勵”藝術,不斷鞭策學生前進。

  以上乃是鄙人的粗糙膚淺心得體會總結,望領導不要發笑,如果實在忍不住想笑,請微笑,畢竟這是我用心寫的。

  教育是一門科學,與時俱進,作為一名初任的班主任,我更容不得一秒的鬆懈怠慢,在今後的班主任工作中,我要多學習先進經驗,不斷改進,不斷提高,積極探索,善於總結,使自己的班務工作水平儘快提高,得到領導的認可滿意。

  有關學習教育法的心得體會範文18

  學習了新《教育法》使我感受到新法的立法理念有了較大的突破,因為它保障義務教育階段所有孩子、所有學校、所有老師的基本權利,其中最基本的一個立法理念是以學生髮展為本,真正給學生以發展的空間,同時給義務教育階段教師充分的發展空間,真正的體現了以人為本,利國利民。所以新《教育法》的頒佈實施,是改革開放以來教育上的重大成果,也是改革開放、社會發展進步的一個必然,對於進一步深化教育體制改革,促進義務教育的發展,是一件具有里程碑好處的大事。

  首先,新法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全面闡述了義務教育的特徵與性質。明確了:對理解義務教育的適齡兒童、少年不收雜費的實施步驟,由國務院規定。從這點看來,義務教育免收學費、雜費的法律原則,必將惠及全國的廣大適齡兒童、少年。個性在農村,蘊含著超多的人才,還有待開發的人力資源,將讓更多貧困家庭的孩子上得起學,從法律的角度給他們一個平等就學的機會,作為鄉鎮中學的我們也將是最大的受益者。我想這些資料也必然影響到學校的辦學思想和教師的教書育人行為。同時,各級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門也務必肩負起提高義務教育階段質量的職責。在實施新《教育法》過程中,我有這樣的思考。

  其次,新修訂的《教育法》提出縮小辦學差距,不分重點校、重點班,十分人性化,體現了對所有人的尊重;不管什麼樣的家庭背景和經濟實力,每個孩子都能夠享受均等的教育,體現了人與人之間的和諧。教育均衡就是讓所有的孩子,同在藍天下,都就應享受到同樣的教育。再次,,新修訂的《教育法》提出提高義務教育階段教師的地位與待遇。國家建立統一的義務教育教師職務制度。教師職務分為初級職務、中級職務和高階職務。這一規定將目前中學教師職務系列和中小學教師職務系列統一了起來,將為吸引更多高素質人才到中小學任教,調動中小學教師的用心性,提高教育質量產生重要的影響。對保障、提高義務教育階段教師的地位與待遇都會有產生重要的影響。

  最後,新法規定了學生家長在義務教育中的義務,如果家長不送孩子上學或者在家裡自我教學、送個人私塾等,都屬於違法行為,將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我們能夠得出結論,那就是最該學習法律的不是政府和學校的事,而是學校、學生和家長。只有我們都瞭解了義務教育法,具有了相應的維權意識,才可能構成更嚴密,更有效的監督體系,為義務教育健康發展帶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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