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言文人物傳記的基本寫法精選
文言文人物傳記的基本寫法精選
人物傳記一般分為三個部分:
一、簡介人物的基本情況。
主要包括:
1.姓名、字號;2. 籍貫;3. 家庭背景,包括家庭經濟狀況,及祖父、父親等的學識、為人、性格、仕途和是否健在等情況;4. 學識;5. 性情;6.舉薦或科舉功名情況;7. 最初任職情況等。這部分內容多在開頭。如果寫到事件,多與家庭、學識、性情有關。常常會交代一些獨特的事件。
二、人物的主要事蹟。
是文章的`主體部分,閱讀時可以按事情分層,每件事情主要注意以下內容:
1.時間,注意年號及相關的具體年代,古代紀年主要用的是年號紀年法和干支紀年法。年號紀年的標誌是:①. 年號+初,如:乾元初;
②. 年號+中,如:天監中;
③. 年號+末,如:建安末;
④.年號+具體年代,如:泰始九年。
干支紀年要注意天干地支那些詞兒。
2.地點,要特別注意人物的官籍,即他在哪裡做官,除一些地點明確介紹出來外,要注意“知、守、除、遷、貶、改”等詞語後面所帶的地點,如:知江夏,就是做江夏知府;除襄陽,即為擔任襄陽太守。3.
3.官職,主要注意擔任什麼官職,擁有什麼爵位,握有什麼具體權力,具體管理哪方面的工作。
“時、地、職”是事情分層的“三標誌”,一般來說,“時、地、職”有一點發生變化,事情就會隨之發生變化,因為“時、地、職”不同,人物做的事一般也會不同,據此,可以把事情分開層次。
4.人物,特別注意人物之間的關係。在人物傳記中,因為許多人物多是朝廷官員,所以,他們涉及的關係主要有:
①.與皇帝及上級之間的關係;②. 與事件涉及到的人物之間的關係;③. 與下屬之間的關係;④.與黎民百姓之間的關係;另外,如果是一般人物,就會涉及到與他(她)直接相處之人及間接影響之人的關係,很多與家庭背景有關係,比如受祖父、父親影響等。
5.事件,特別注意是什麼事件,事件發生的原因、經過、結果,以及人物處理事件的方式、方法、態度、觀點,處理後的反映與效果,得到的評價等。
三、人物的性格作風。
一般分性格、工作作風和生活作風等三種情況,多在文章結尾,有時也穿插在全文中。主要透過人物的語言(對話),所做的事件來表現人物的個性特徵。
傳主都是正面人物,大概分三類:一是文官,大都是勤政為民、無私奉獻、清正廉潔;二是武將,一般為驍勇善戰、機智有謀、體恤將士;三是一般人物,多為勤奮刻苦、剛正不阿、注重忠孝、淡泊名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