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土地流轉情況調查報告

農村土地流轉情況調查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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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土地流轉情況調查報告1

  幾年來,**市一直把搞好土地有序流轉作為促進農業增效、農民增收、維護農村穩定的大事來抓,認真貫徹落實《農村土地承包法》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從促進農村生產要素的合理流動和最佳化配置、促進農業結構調整、增加農民收入的高度出發,積極引導和規範農村土地有序流轉,取得了較好成效。截止XX年末,全市農村土地流轉面積達81574公頃,涉及55700個農戶,分別佔承包耕地面積的10.8%和總農戶的11.2%。其中流向種養大戶和龍頭企業的為1907公頃,佔流轉總量的2.3%;流向農民專合作組織的1980公頃,佔流轉總量的2.4%;流向農戶的77687公頃,佔流轉總量的95.3%。在土地流轉總量中轉包的61574公頃,出租的8143公頃,互換的389公頃,轉讓的7252公頃,入股的1980公頃,其他形式的2236公頃,分別佔流轉總量的75.5%、10%、0.5%、8.9%、2.4%、2.7%。流轉的土地中自發流轉的75873公頃,佔流轉土地的93%;鄉村組織提供資訊流轉的1461公頃,佔流轉土地的1.8%;委託鄉村組織流轉的4240公頃,佔流轉土地的5.2%。流轉出的土地主要以種植糧食作物為主,佔流轉總量的80%以上,種植經濟作物和蔬菜佔流轉總量的10%左右。流轉期限以中短期為主,5年以下流轉面積佔88.4%,5~XX年佔4.3%,XX年以上佔7.3%。由於**市採取土地入股等形式,依託農民專業合作社和種數糧大戶,搞土地規模經營,有力地促進了農村土地流轉,實現了土地資源的最佳化配置和合理利用,發揮了規模效益。一是促進了農村土地規模化經營。透過土地入股流轉,使農村土地向農民專業合作組織和有能力經營的農民集中,實現了土地規模經營。二是實現了轉移勞動力和農民增收雙贏。農村土地流轉後使一些會手藝、頭腦活、善經營的農民擺脫了土地束縛,或打工,或經商,服務於二、三產業。既增加了農民收入,又活躍和繁榮了城鄉經濟,加快了小城鎮建設步伐。三是推動了農業產業化經營的發展。透過成立農村土地流轉合作社,規範土地流轉操作程式,加快土地流轉程序,採取公司+流轉合作社+基地+農戶等形式,吸引大量社會資本投向農業,促進了先進生產技術、現代裝備、現代管理在農業領域的運用和推廣。

  主要問題

  近年來,**市農村土地流轉工作在市、縣兩級政府和各級農業主管部門的高度重視下,對依法推進土地流轉進行了積極的探索,雖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還存在許多亟待完善的地方。一是對土地流轉的意義和認識不足。許多農民還沒有把土地流轉作為整合土地資源、提高土地產出率、轉變經營方式、解放農村生產力、發展多種經營、拓寬增收渠道等有效手段和必然途徑。有些農民依然存在小富即安的傳統觀念,不願離開自己那塊有限收入的土地。二是土地流轉需要進一步規範。各地沒有完全健立和實施土地流轉登記備案制度。有的流轉主體和行為還不能完全依法執行。對流轉情況缺乏相關備案登記和土地承包經營權讓變更手續。合同文字還沒有統一。還存在土地流轉引起的糾紛現象。三是土地流轉的體制機制和流轉形式還不能適應市場經濟發展的需求。換言之,以土地經營方式的變革為顯著標志的農村生產力和生產關係的發展需要進一步協調。

  對策與建議

  一是要廣泛宣傳,提高農民流轉土地的積極性。結合農村土地承包法律法規學習宣傳活動,採取電視、廣播、標語、條幅、下發宣傳單等多種方式,廣泛宣傳土地流轉的意義及土地流轉政策措施,以及流轉土地農民增收的實際效果,消除農民思想顧慮,提高土地流轉意識。

  二是積極調研,及時解決土地流轉存在的問題。要把土地流轉作為一個課題,組成調研組,深入縣(區)、鄉村和農戶對**市土地流轉情況開展調研,及時掌握全市土地流轉情況和存在的問題,積極探索農村土地流轉新模式、新辦法。

  三是加強典型引導,營造土地流轉的良好轉氛圍。要把培育土地流轉典型作為促進土地流轉的重要手段,總結典型經驗,加強引導。

  四是要健全制度,依法規範土地流轉。健立和實施土地流轉登記備案制度。確保流轉主體和行為符合有關法律和政策規定。對流轉合同及有關資料進行歸案並妥善保管,建立流轉情況登記冊,及時記載和反映流轉情況。對以轉包、出租或其它方式流轉的,及時辦理相關備案登記;對以轉讓、互換方式流轉的,及時辦理有關承包合同和土地承包經營權讓變更手續。建立和實施土地流轉合同管理制度,指導流轉雙方在自願協商的基礎上,建立穩定規範的流轉關係。使用省裡統一制定的合同文字。較大規模或涉及主體較多的流轉,必須由農經站指導流轉雙方簽訂流轉合同,進行合同登記、鑑證。

  五是重視糾紛調處,保護土地流轉。為保護土地流轉雙方的合法權益,該市各縣區於XX年全部成立了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要充分發揮作用,把農村土地承包糾紛全部納入依法管理的軌道。

  六是創新體制機制,探索流轉形式。堅持以《土地承包法》及中央和省相關規定為準繩,鼓勵農戶依法採取轉包、轉讓、出租、互換等多種方式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積極探索土地流轉合作社等土地流轉組織形式。在保持原承包關係不變的前提下,由享有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農戶自願申請,並以土地經營權入社的形式,組建農村土地流轉合作社,由土地流轉合作社進行集中統一規劃、統一經營。這種模式以股份制和合作製為基本形式,實行“三權分離”,即村集體擁有土地所有權,農民擁有土地承包權,土地流轉合作社擁有土地經營權,實行社員代表大會、理事會、監事會的管理制度,農戶按入社土地面積從合作社獲取分紅收益。這種形式既能夠把土地集中流轉出來,促進高效規模現代農業的發展和新農村建設,又可以克服其他土地流轉形式存在的弊端,有利於提高農民的組織化程度,維護承包農戶和經營業主的合法權益,提高農民分享土地增值收益,促進農村勞動力轉移和農民增收,有利於壯大村級集體經濟,促進農村社會公益事業發展。

農村土地流轉情況調查報告2

  為全面瞭解當前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情況,加強對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工作的指導,前段時間,同有關部門一起,就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工作進行了專項調查。

  一、延州市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基本現狀

  去年以來,特別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出臺後,農民依法流轉土地的意識有所提高,土地流轉步伐明顯加快並趨規範。據統計,截止到目前,延州市土地流轉戶數達到23538戶,流轉土地面積34028畝,分別佔總戶數和承包土地總面積的93%和21%。調查的46個村,有1140 戶進行了土地流轉,流轉土地面積23904畝,分別佔調查村總戶數和承包土地面積的94%和4%。從面上情況看,主要有六種流轉形式:

  1、轉讓。指農戶之間土地承包經營權剩餘期限的轉移。有些農戶因無力繼續承包土地,與其他戶協商一致,經村委會同意,將全部或部分土地轉讓給第三方,由第三方與村委會確立新的土地承包關係,出讓方與村委會在轉讓土地上的承包關係即行終止。這種流轉形式的好處是:出讓方可以有更充足的時間從事非農產業;受讓方可以根據自己的需要,轉入土地擴大經營規模。延州市共有7030家農戶進行了土地轉讓,轉讓土地6805畝,分別佔流轉土地總戶數和總流轉面積的299%和20%。

  2、互換。即農戶之間土地承包經營權剩餘期限的相互轉移。互換的主要目的是為了耕種方便或種植結構調整的需要。互換後,互換地塊的土地承包權、經營權和原承包合同約定的相應地塊的權利義務關係隨之互相轉移。從方式上看,有同等面積互換,也有不等面積互換,雙方視互換土地的地級和遠近條件決定。延州目前有2689戶進行了土地互換,互換土地3743畝,分別佔流轉土地總戶數和總流轉面積的114%和11%。林家村鎮西麻溝村張進富,為了種植方便,自願以18畝與張樂玉134畝地級相同的地塊互換,建冬暖式油桃大棚。在他的帶動下,該村共有7戶農民透過互換土地建起油桃大棚。

  3、退包。指農戶將土地承包經營權的剩餘期限退回村委會。由於各種原因,農戶無力或不願繼續承包土地,便將全部或部分土地承包經營權的剩餘期限退回村委會重新發包。退包後,退包戶在承包期內不再要求重新承包土地。退包的主要原因有農戶農轉非、務工經商、不願或無力繼續承包土地、承包地自然條件差等。延州市退包戶有5784戶,退包土地7486畝,分別佔流轉土地總戶數和總流轉面積的246%和22%。

  4、轉包。就是土地承包方將全部或部分承包土地的使用權包給第三方,農戶間一定期限內土地使用權實現轉移。轉包期限一般由雙方協商確定,但不超過承包合同的剩餘期限,轉包方與發包方的原承包關係不變。延州市共有轉包戶數4032戶,轉包土地6638畝,分別佔流轉土地總戶數和總流轉面積的171%和195%。

  5、出租。主要指農戶與承租方之間一定期限內土地使用權的轉移,是承包土地收益權的一種分配形式,收益是固定的。這種方式,主要在農戶與用地單位之間進行,農戶自願將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權出租給承租方,承租方給出租方固定的收益。出租的期限一般由雙方協商確定,但不超過承包合同的剩餘期限。目前,延州市共有3993戶進行了土地出租,出租土地9306畝,分別佔流轉土地總戶數和總流轉面積的17%和273%。昌城鎮西河崖村,有123戶自願將2906畝土地出租給本鎮東老莊日龍食品有限公司,由其組織種植出口蔬菜,期限2年,每年每畝租金400元,全部由出租方獲得。

  6、入股。農戶將全部或部分承包土地使用權作價為股份,參與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經營,以入股的土地使用權作為分紅依據,入股收入按經營效益的高低確定。枳溝鎮南老屯村王法茂等10戶農民,將50畝承包土地使用權作價入股,實行股份制,由王法茂經營,種植花卉和苗木,每年根據經營的情況,按照入股股份分紅。

  另外,由於工業園區建設用地,部分農戶的土地承包權和經營權也隨之轉移。

  二、農村土地流轉的主要原因

  當前市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步伐加快,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幾點:

  一是農民依法流轉土地的意識有所提高。過去,多數農民不知道要依法流轉土地,農戶間土地流轉基本處於隨意和無序狀態,矛盾糾紛不斷。《農村土地承包法》頒佈實施後,延州市根據上級指示精神,結合實際制定出臺了《延州市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暫行辦法》,並加大宣傳力度,使廣大農民初步認識到了依法流轉土地的好處,依法流轉土地的意識有所提高,流轉程式趨向規範。去年以來,流轉土地的農戶大都簽訂了合同,部分過去私自流轉土地的戶,也紛紛要求補簽了合同。

  二是農業結構調整帶動了土地流轉。延州市34萬畝流轉土地中,僅用於經濟作物種植和擴大養殖面積的,佔流轉土地總面積的50%。全市100多家農業龍頭企業,在農村建立種苗繁育、示範推廣和農產品生產基地,帶動了土地流轉。延州萬洋食品有限公司在昌城鎮建立農產品生產基地,以租賃的方式,租用土地1300畝,平均每畝租金400元,全部由出租戶獲得。馬莊鎮龍宿村,有94戶種植大棚蔬菜,現有日光溫式大棚99個,其中28戶的33個蔬菜大棚就是透過互換土地建起來的。

  三是農村勞動力轉移加快了土地流轉。調查發現,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呈現鄉鎮(街道)駐地村莊流轉土地多於其他村莊,平原村莊多於山區和丘陵村莊的現象,這反映了二三產業發展是帶動土地流轉的重要因素。二三產業發展越快,務工經商勞動力越多,土地流轉力度就越大。我市424萬名農村勞動力中,目前從事非農產業的有22萬名,佔農業勞力總數的519%。程戈莊鎮程戈莊四村,在本鎮木器廠、翻沙廠、織布廠和商業街經商的勞力,佔本村勞力的70%,因勞動力不足轉讓土地的有38戶,轉讓土地面積81畝。

  四是園區建設用地不斷增加。為促進招商引資工作開展,構築加快發展的平臺,各地加大園區建設力度,使園區建設用地連年增加,成為拉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重要原因。

  ヅ┐逋戀爻邪經營權流轉工作雖然取得較大成績,但從調查瞭解的情況看,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主要是少數幹部對土地流轉認識不夠到位,對土地流轉的形式、應把握的原則掌握不夠,對土地流轉指導不力;土地流轉還存有不規範的問題,特別是農戶間隨意流轉,不籤合同問題比較突出;個別村莊存有以土地流轉為名改變土地農業用途的問題,等等。對這些問題,必然在思想上高度重視,認真加以解決。

  三、下步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工作應注意的問題

  針對當前土地流轉工作中存在的問題,下步推進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要在嚴格遵循“依法、自願、有償”原則的前提下,重點處理好四個方面的關係:

  一是被動流轉與主動流轉的關係。需要指出的是,在土地流轉中,農民是土地流轉的市場主體,土地流轉應充分尊重農民的自主選擇,政府“引導”不能變為變相“逼迫”,必須靠宣傳、引導、服務使農民由被動調整變為主動調整。要進一步加大宣傳力度,讓土地流轉成為農民的自覺行動,積極主動地參與土地流轉。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等新聞媒體,大張旗鼓地宣傳《農村土地承包法》,宣傳土地流轉的意義、應遵循的原則、流轉的形式和應履行的手續,達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鄉、村兩級幹部要加強對土地流轉工作的學習與研究,熟悉和掌握土地流轉的政策和做法,爭當明白人,指導和幫助農民進行土地流轉。要注意培育土地流轉的好典型,依靠典型帶動引導和鼓勵農民進行土地流轉。

  二是自發流轉與依法規範的關係。“依法、自願、有償”是土地流轉的基本原則,自願是前提,依法是保證。只有依法流轉土地,農民的土地承包權、經營權和使用權才能得到保障,流轉土地的收益權才能得到保護。無論採用哪種形式流轉土地,都應當依法簽訂合同。農村經管部門要發揮好職能作用,做好土地流轉的業務指導工作,幫助基層完善土地流轉手續,簽訂土地流轉合同,建立土地流轉登記制度,及時掌握土地流轉動向。鄉鎮(街道)要完善幹部崗位責任制,把土地流轉納入考核村幹部工作的重要內容,增強責任心和壓力感。要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定期組織開展土地流轉工作執法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要嚴厲打擊私自改變土地農業用途、搞掠奪性經營的違法行為,保證土地流轉健康有序進行。

  三是土地流轉與社會穩定的關係。土地流轉政策性強,涉及農民的切身利益,事關農村改革發展穩定大局,工作中必須加強組織領導,嚴格把握政策。要堅持“依法、自願、有償”的原則,土地流轉不得損害國家、集體和第三人利益,不得動搖農戶土地流轉的主體地位,不得改變承包合同約定的土地農業用途和土地所有權權屬關係。要充分尊重農民的意願,不搞行政命令,強迫農民流轉土地,不搞“一刀切”,不下指標、限時間、限面積流轉土地,不準擅自截留、扣繳農戶土地流轉的收益。工業園區佔地,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落實好減免和補償政策,維護農民利益,確保社會穩定。

  四是土地流轉與經濟發展的關係。土地流轉有利於推進農業結構調整,有利於提高土地經營效益,有利於增加農民收入,有利於農村經濟社會事業發展。要把土地流轉的出發點和立足點放在加快發展、富裕農民上,既不能片面強調土地承包30年不變影響發展用地,也不能因為加快發展而隨意變更土地承包經營權。要充分發揮土地流轉的積極效應,透過健康有序地流轉,促進經濟發展。

農村土地流轉情況調查報告3

  為進一步摸清我縣農村土地流轉現狀,更好地促進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健康有序流轉,積極探索土地規模經營的新路子。縣委辦公室組織人員對我縣農村土地流轉情況進行了全面調查。透過調查基本摸清了農村土地流轉的總體情況、主要特點和存在的問題,提出了促進農村土地依法有序流轉的措施建議。現將調查情況彙報如下:

  一、總體情況

  我縣家庭承包耕地面積481654畝,承包農戶 83341戶。截止20xx年7月底,全縣土地流轉面積達16567畝,佔家庭承包面積的3.4%。流轉出土地的農戶2466戶,佔承包總戶數的3.0%,其中已簽訂流轉合同的1060戶,佔流轉出土地戶數的43%。現對我縣土地流轉情況分析如下:

  1、按土地流轉形式分:轉包的3985畝,出租12557畝,互換25畝,分別佔流轉總面積的24.1%、75.8%、0.1%;

  2、按土地流轉受讓方分:流轉入農戶4864畝,流轉入企業的11703畝,分別佔流轉總面積的29.4%、70.6%;

  3、按形成的規模分:形成規模經營11179畝,沒形成規模5388畝,分別佔流轉總面積的67.5%、32.5%;

  4、按流轉的組織形式分:農戶自發流轉面積2834.7畝,委託鄉村組織流轉面積13732.3畝,分別佔流轉面積17.1%、 82.9%。

  5、按流轉的期限分:流轉期限30年以上10207畝,10年以下6360畝,分別佔流轉總面積的61.6%、38.4%。

  二、土地流轉的主要特點

  (一)土地流轉以出租為主,轉包為輔。從調查情況看土地流轉有三種形式,出租、轉包、互換,分別佔流轉面積的75.8%、24.1%、0.1%,由此看出我縣土地流轉以出租為主,轉包為輔。轉讓和入股等形式的流轉還沒形成。

  (二)流轉面積雖然不大,但已形成規模經營。儘管土地流轉面積僅佔總面積3.4%,流轉面積較小,但土地大部分流轉給農業龍頭企業,形成了規模經營,促進了農業產業化的發展。如xx集團租賃秦xx鄉10000畝土地從事種植和養殖。xx有限公司租賃xx鄉1394畝土地發展觀光農業。xx公司以每畝900元價格租賃xx鎮農民565畝土地建立蔬菜基地,產品加工後出口國外。

  (三)土地流轉時間長期化。從調查情況看流轉期限30年以上的面積10207畝,佔總流轉面積的61.6%,流轉時間出現長期化現象。

  (四)土地流轉動機發生變化。前些年,一些村級組織和農戶為了完成稅費上繳任務或避免土地撂荒受罰,把土地無償甚至“倒貼皮”轉包給別人,土地使用經營權不僅沒有收益,反而成為一種負擔。近年來,中央對新農村建設實行了“多給予,少收取”的政策,特別是取消了農業稅,實行了糧食貼補政策後,農民種糧的積極性高漲,加快了結構調整和土地流轉步伐,土地產出效益明顯提高,不論是村社集體組織規模流轉,還是農戶自主進行流轉,其動機都是為了增加收入,因此,農民土地流轉的積極性比過去有所提高。

  (五)土地流轉的範圍不斷拓寬。中央實行一系列惠農政策後,農民種田的成本進一步降低,惜地意識提高。流轉的土地由當初主要是撂荒地擴充套件到良田。土地流轉從農戶相互間的自發流轉向組織化、有序化流轉發展。土地流轉的物件由原來的村內進行,擴充套件到龍頭企業。經營內容從種糧為主轉向發展優質高效農業。

  三、土地流轉存在的問題

  (一)流轉機制不健全。土地流轉處於初級階段,缺少有效的市場機制,還沒有形成市場化運作的土地流轉機制,缺少土地流轉中介服務組織,流轉資訊不暢,鄉鎮辦農經人員缺少指導而忙於其他事務,思想上不夠重視,導至土地流轉程式不規範,大部分土地流轉沒有到村和鄉鎮辦備案。流轉以口頭協議為主,書面協議很少,雙方的權責利沒有明確約定,容易引發不必要的協議糾紛。

  (二)流轉文書管理不完整。所有鄉鎮辦沒有建立流轉檯賬。即使有的簽訂了合同或協議,也沒到村備案,更沒有到鄉鎮辦農經部門鑑證、存檔和備案,至使農經部門對土地流轉的真實情況難掌握,一旦發生土地糾紛,由於無依據,無法進行稽核,不利於糾紛及時解決。

農村土地流轉情況調查報告4

  調查時間:20xx 年8月3日至8月8日

  調查地點:河北省泊頭市文廟鎮

  調查物件:全鎮人民

  調查方法:實地考察、訪談、查閱相關資料

  調查內容:土地資源的使用情況,土地流轉現狀

  調查目的:土地是人類賴以生存的根本,所以解決土地問題是解決民生問題的關鍵所在。

  隨著我國生產力的逐漸提高,農民的生活水平快速提高。但是隨著二三產業的快速發展,本村的外出務工經商的人員大幅度增加,致使出現了土地使用分散,閒置等問題,甚至出現了土地荒廢的現象,這一問題制約了農村經濟就的發展。因此我們應該抓好土地流轉工作,認真貫徹落實《農村土地承包法》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把分散的土地集中起來,最佳化土地資源配置,實施農業規模經營,降低生產交易成本,從而增加農民收入,促進農業發展。

  為了瞭解現在農村土地流轉的狀況,就文廟鎮的土地流轉狀況進行了專題調研。現將此次調查的情況報告如下:

  一、 本鎮的基本情況

  從統計資料來看,截止到今年七月底,全鎮家庭承包經營的農戶有4987戶20092人,13209個勞動力,承包耕地面積14883畝。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受讓方53戶119起,本鎮土地流轉面積達1034畝,佔承包耕地面積的2.8 %,其中耕地流轉面積達出624畝,林地流轉面積達410畝。全鎮流轉情況涉及10個村民委員會,39個村民小組,256戶農戶。流轉出的'土地主要以種植糧食作物為主。流轉期限以中短期為主,以5年以下為主。同時不少土地正面臨著被廢棄的現狀。由於本鎮採取土地入股等形式,依託農民專業合作社和種數糧大戶,搞土地規模經營,有力地促進了農村土地流轉,實現了土地資源的最佳化配置和合理利用,發揮了規模效益。

  二、存在的問題

  近年來,本鎮農村土地流轉工作在市、縣兩級政府和各級農業主管部門的高度重視下,對依法推進土地流轉進行了積極的探索,雖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還存在許多有待完善的地方。

  1、 現有土地使用不規範

  我國實施土地承包30年不變的政策,農村現存的農用地管理模式落後,傳統的模式給土地資源的合理利用帶來了很多弊病。村裡的人口變動使土地出現多寡現象,土地分配有失公平。還有一些人隨意改變土地的使用型別,在耕地上建房、種樹,嚴重浪費了有限的耕地。

  2、法律意識較淡薄,農村土地流轉手續不規範,引發矛盾糾紛多。表現在:一些農民對土地承包經營法律、法規認識度低,知道有《土地承包法》的多,但通讀過全文了解精

  神的不多,有的土地流轉未經村委會同意或備案。調查中發現多數流轉不簽訂合同或合同不規範,大部分土地流轉都沒有合同,更多的是口頭協議。有些人認為籤不籤合同不重要,以口頭協議代替合同,有的流轉後再籤合同,埋藏下矛盾糾紛隱患;即使有合同,也存在不規範、不完善之處,不規範的主要因素是農民法律意識淡薄,自我保護意識不強,不知曉土地流轉的程式及相關手續;另外農戶間土地流轉期限較短,短期行為嚴重。農民務工經商收入不穩定,農民仍把土地作為經營風險的退路,土地轉出方怕失去土地,所以大部分採取短期轉包的形式流轉土地,由於流轉期限較短,造成轉入戶在生產上的短期行為和掠奪式經營,導致土壤肥力嚴重不足;三是單家各戶經營的土地面積碎化;土地承包工作中,仍有一些村組幹部對黨的土地承包政策和法規領會不夠,為解決人地矛盾,搞“幾年一調”,土地打亂重分,給土地流轉造成了困難和障礙。

  3、 對土地流轉的意義和認識不足,流轉機制不完善。

  許多農民還沒有把土地流轉作為整合土地資源、提高土地產出率、轉變經營方式、解放農村生產力、發展多種經營、拓寬增收渠道等有效手段和必然途徑。有些農民依然存在小富即安的傳統觀念,不願意離開那塊能提供給自己有限收入的土地。土地流轉需要進一步規範。各地沒有完全健立和實施土地流轉登記備案制度。有的流轉主體和行為還不能完全依法執行。對流轉情況缺乏相關備案登記和土地承包經營權讓變更手續。合同文字還沒有統一。還存在土地流轉引起的糾紛現象,親戚、鄰里關係不和諧,有的甚至反目成仇。

  4、土地流轉範圍窄,流轉收益少。調查中發現多數農戶土地流轉都是發生在親戚及鄰居之間,甚至有些是被動流轉。農戶因無力耕種,導致土地質量下降,有能力耕種的,因土地流轉渠道不暢通,轉入土地困難。土地無法向大戶和種田能手集中,土地流轉收益少,尤其是在取消農業稅、鄉統籌、村提留前,還存在轉出土地“倒貼錢”的現象,稅費改革後許多農戶又返要回了自家原轉包出去的承包田地(順水村、趙米克村有這情況),就這樣守著、認著、規模窄小地經營著。

  三、對策與建議

  1、要廣泛宣傳,提高農民流轉土地的積極性。結合農村土地承包法律法規學習宣傳活動,採取電視、廣播、標語、條幅、下發宣傳單等多種方式,廣泛宣傳土地流轉的意義及土地流轉政策措施,以及流轉土地農民增收的實際效果,消除農民思想顧慮,提高土地流轉意識。

  2、積極調研,及時解決土地流轉存在的問題。要把土地流轉作為一個課題,組成調研組,深入縣(區)、鄉村和農戶對泊頭市土地流轉情況開展調研,及時掌握全市土地流轉情況和存在的問題,積極探索農村土地流轉新模式、新辦法。

  3、加強典型引導,營造土地流轉的良好轉氛圍。要把培育土地流轉典型作為促進土地流轉的重要手段,總結典型經驗,加強引導。

  4、要健全制度,依法規範土地流轉。健立和實施土地流轉登記備案制度。加強具體指導幫助,及時幫助解決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中出現的困難和問題,加快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步伐。確保流轉主體和行為符合有關法律和政策規定,規範引導農民依法、自願、有償進行土地流轉,從源頭上化解農村土地糾紛,透過構築縣、鄉(鎮)、村、組四級服務平臺,對農民自行協商達成土地流轉協議並要求主管機關給予變更登記的,要做到有人辦理、限時辦理、辦就辦好的工作程式流程。對流轉合同及有關資料進行歸案並妥善保管,建立流轉情況登記冊,及時記載和反映流轉情況。對以轉包、出租或其它方式流轉的,及時辦理相關備案登記;對以轉讓、互換方式流轉的,及時辦理有關承包合同和土地承包經營權讓變更手續。建立和實施土地流轉合同管理制度,指導流轉雙方在自願協商的基礎上,建立穩定規範的流轉關係。使用省裡統一制定的合同文字。較大規模或涉及主體較多的流轉,必須由農經站指導流轉雙方簽訂流轉合同,進行合同登記、鑑證。

  5、重視糾紛調處,保護土地流轉。為保護土地流轉雙方的合法權益,該市各縣區於20xx年全部成立了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要充分發揮作用,把農村土地承包糾紛全部納入依法管理的軌道。

  6、創新體制機制,探索流轉形式。堅持以《土地承包法》及中央和省相關規定為準繩,鼓勵農戶依法採取轉包、轉讓、出租、互換等多種方式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積極探索土地流轉合作社等土地流轉組織形式。在保持原承包關係不變的前提下,由享有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農戶自願申請,並以土地經營權入社的形式,組建農村土地流轉合作社,由土地流轉合作社進行集中統一規劃、統一經營。這種模式以股份制和合作製為基本形式,實行“三權分離”,即村集體擁有土地所有權,農民擁有土地承包權,土地流轉合作社擁有土地經營權,實行社員代表大會、理事會、監事會的管理制度,農戶按入社土地面積從合作社獲取分紅收益。這種形式既能夠把土地集中流轉出來,促進高效規模現代農業的發展和新農村建設,又可以克服其他土地流轉形式存在的弊端,有利於提高農民的組織化程度,維護承包農戶和經營業主的合法權益,提高農民分享土地增值收益,促進農村勞動力轉移和農民增收,有利於壯大村級集體經濟,促進農村社會公益事業發展。

農村土地流轉情況調查報告5

  接到市政府研究室的通知後,我縣高度重視,專門成立了由主管縣長為組長,政府辦、農委等相關部門參與的調查組,深入到各鄉鎮,透過召開鄉村幹部座談會、走訪農戶、問卷調查等方式,對全縣農村土地流轉情況進行了全面認真的調查。現將有關情況作以簡要彙報。

  一、我縣農村土地流轉的現狀

  近年來,我縣緊緊圍繞農業增效和農民增收這個主題,切實把推動土地流轉作為促進“三農”工作的重點來抓,強化引導,注重規範,使農村土地流轉呈現出了較好的態勢,有力地促進了農業結構調整,加快了農業產業化經營和農村經濟的發展步伐。從調查的情況看,我縣農村土地流轉主要有五個特點:

  1、流轉規模日趨擴大化。我縣耕地總面積**萬畝,其中水田**萬畝,旱田**萬畝,人均耕地面積6.15畝。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實行以來,我縣農村土地流轉規模小,數量少,範圍窄,並且多是一種零星、分散式的流轉。但自20xx年以來,隨著農村經濟的不斷髮展,特別是勞務輸出規模的不斷壯大,農民的擇業渠道日益拓寬,許多農民離開土地,走出家門尋找致富門路,加速了農村土地的流轉。加之專業大戶、農業龍頭企業、下崗職工等紛紛進入農業領域創業開發,擴大了對流轉土地的需求。20xx年我縣土地流轉面積達到15.1萬畝,佔總耕地面積的11.1%,20xx年全縣土地流轉面積達16.6萬畝,佔總耕地面積的12.2%,同比提高了1.1個百分點。

  2、流轉形式日趨多樣化。從調檢視,我縣的土地流轉主要有四種類型。一是轉包型。指原承包方將部分或全部土地的經營權轉移給其他農戶,承包方與發包方原承包關係不變。目前這種形式是我縣土地流轉的主要形式。20xx年全縣轉包土地面積達x萬畝,佔土地流轉總面積的x%。二是租賃型。就是農戶將土地租賃給本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單位或個人。20xx年以這種形式流轉土地的面積達x畝,佔土地流轉總面積的x%。三是互換型。為了耕種方便或發展規模經營的需要,農戶之間或農戶與集體經濟按照自願、互利的原則串換承包地,原承包關係不變。20xx年以互換的形式流轉土地x畝,佔土地流轉總面積的x%。四是入股型。就是農民將土地以股份的形式參與公司經營,按照風險共擔的原則,與公司結成共同體。目前全縣有x畝土地以入股型進行流轉,佔土地流轉總面積的x%。

  3、流轉主體日趨多元化。過去農村土地流轉主要在農戶間進行,參與的主體也主要是農戶。現在,參與農村土地流轉的主體除農戶外,工商企業、科研機構、城鎮居民等都紛紛下鄉租地、包地開發農業。20xx年農戶間的土地流轉面積為13.7萬畝。非農業戶參與土地流轉達到300多戶,流轉面積達x萬畝。

  4、流轉用途仍呈單一化。從調查的情況看,流轉後的土地用途基本都是用於種植業生產,搞其他行業的較少。20xx年土地流轉後用於種植業生產的達x畝,佔流轉總面積的90.3%,20xx年土地流轉後用於種植業生產的達x畝,佔流轉總面積的88.6%.

  5、流轉效益日趨綜合化。從調查的情況看,土地流轉對於農村經濟發展,促進農民增收起到了積極的推動作用。一是提高了農產品品質。土地流轉使土地向種田能手轉移,形成規模經營,促進了農業機械化水平的提高,統一了糧食品種,提高農產品品質,增強市場競爭力。二是節約種糧成本。土地經過流轉形成規模經營,生產者可以對規劃決策、組織生產等各方面進行科學安排,合理配置,精確計算,從而實行科學種田,節約成本,提高效益。三是增加了農民收入。從調查的情況看,土地流轉之後,對促進農民增收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一方面轉出方增加了地權收入。20xx年,農民人均轉讓承包土地土地經營權收入達x元。另一方面,轉出方從事二、三產業或外出勞務獲得新的收入。僅20xx年,我縣外勞務輸出實現總收入x萬元,拉動農民人均增收650元。再一方面,轉入方形成規模經營,增加收入。據統計,20xx年,土地流轉的轉入方平均增收x元。

  二、存在的問題

  從調查的情況看,我縣的土地流轉仍處於較低層次,流轉範圍較窄,流轉的規模較小,流轉的層次不規範。主要表現為“五多五少”。

  一是農戶間轉包的多,租賃、轉讓、拍賣等流轉形式少。全縣轉包土地x畝,佔土地總流轉面積的x%,其收益普遍偏低。土地租賃的收益較高,全縣土地租賃總面積x畝,僅佔總土地流轉面積的x%。農村土地轉讓、拍賣等流轉形式發展緩慢。

  二是流轉給一般農戶的多,流轉給專業大戶的少。全縣土地流轉共涉及x戶,其中流轉給一般農戶的達x戶,而流轉給專業大戶的僅有x戶,佔總戶數的x%,沒有形成規模效應。

  三是流轉期短的多,期長的少。20xx年全縣土地流轉期5年以下的土地面積為x畝,佔流轉總面積的x%;流轉期在5年以上的土地面積為x畝,僅佔流轉總面積的x%。這種情況容易出現短期行為,不利於土地的可持續利用。

  四是口頭流轉的多,書面流轉的少。調查中發現,多數農戶在土地流轉時,以口頭協議進行流轉的多,未簽訂書面協議或合同。即使有的簽訂了書面協議,內容也很簡單,形式不規範不健全。由於落實“一免兩補”政策使土地增值,部分轉出土地農民借合同不規範的機會索要回土地經營權,引發了很多農村土地糾紛,給農村社會造成了不穩定因素。

  五是農戶間自發流轉的多,經村集體組織流轉的少。土地流轉多以農戶自發的流轉為主,經過村集體統一組織或上報經村集體備案的很少。20xx年全縣土地流轉的x畝土地,經過村集體組織或報村委會備案的只有x畝,僅佔x%。

  三、幾點建議

  加快農村土地流轉是提高土地集約化使用、推進農業產業化經營、加快小城鎮建設、增加農民收入的有效途徑,是解決“三農”問題的現實選擇。結合**的實際,我們認為要加快土地流轉程序,提高土地流轉質量,需抓好以下四項工作。

  1、要把轉變農民的思想觀念放在首位,不斷提高農民流轉土地的積極性。讓農民意識到土地流轉的重要性,是加快土地流轉的前提。因此,要充分利用各種行之有效的形式,廣泛宣傳土地流轉的意義,引導農民增強流轉土地的自覺性。要大力宣傳政策法規。要大力宣傳《土地承包法》、《合同法》以及中共中央《關於做好農戶承包地使用權流轉工作的通知》精神以及相關的政策法規,教育廣大農民和基層幹部知法、懂法、用法。要加大典型引導力度。鄉鎮和涉農部門要充分發揮外出創業有成人員和種田大戶的典型示範作用,用身邊的事教育身邊的人,使農民看到實實在在的效果,從而轉變思想觀念,投身非農產業,加快土地流轉。

  2、要把加強管理作為根本,不斷規範農村土地流轉行為。一方面,要加強土地轉出方的管理。對農戶自發的土地流轉行為,教育引導農戶簽訂流轉協議,並報所屬村集體經濟組織備案。要規範鄉村集體經濟組織參與土地流轉的行為,不得以任何名義強迫農戶流轉土地,也不得阻撓農戶自願合理地流轉土地。另一方面,要加強土地轉入方的管理。為防止土地投機行為,已流轉的農村土地,受讓方不得進行再流轉。土地流轉年限不能超過農戶家庭承包土地的剩餘承包期。流轉期滿後,經雙方協商,可續簽土地流轉協議。應引導有條件的地方探索組織以股份制為基礎的農業公司,農戶間以土地使用權為股權,本著自願、互利的原則,發展土地股份合作制。

  3、要把加快勞務經濟發展作為重中之重,不斷拓寬農村土地流轉的空間。要拓寬勞務輸出渠道,為農民外出就業創造條件。要加強對農村勞動力的技術、技能培訓,搞好資訊服務、政策服務、法律服務和組織管理,為農村勞動力永久性、實質性向二、三產業轉移提供條件,讓大量的農村勞動力能夠出得去,掙到錢,留得住,使大量的農村人口離開土地,離開農村,向城市轉移,為農村土地流轉創造必然條件和有效空間。

  4、要把提供優質服務突出出來抓,為農村土地流轉營造良好的環境。一要建立健全組織體系。要把土地流轉工作納入縣、鄉兩級政府的重要議事日程,成立由主要領導負責的組織機構,綜合、協調、統一領導當地的土地流轉工作。二要積極發展市場中介組織。要注意發展農村土地流轉的中介組織,使土地流轉進入市場,依靠市場調節完善流轉機制,推動土地流轉的健康執行。三要認真解決土地糾紛。土地糾紛是農民土地流轉後的遺留問題,如果解決不到位,勢必影響農民的積極性,從而影響整個土地流轉工作。針對農村土地糾紛的實際,縣、鄉兩級應建立強有力的專門仲裁機構,著力解決土地糾紛工作,化解矛盾,理順情緒,排除隱患。從綏稜的實際看,應該抽調農委、信訪辦的人員和公、檢、法部門的退休人員,組成土地仲裁委員會,專門研究解決土地糾紛問題。四要健全農村社會保障機制。要加強以養老保險為主的農村社會保障體系建設,把長期以來農民主要依靠土地作為唯一社會保障的現象轉向依靠基金式的社會保險和保障上來,解除農民的後顧之憂,使農民放心走出去,進而為土地流轉創造良好的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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