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丹陽:文天祥、岳飛等人絕非今日英雄

趙丹陽:文天祥、岳飛等人絕非今日英雄

  引導語:文天祥、岳飛等人為何被認為絕非今日英雄?我們透過下文的7個案例來了解。

  衛青、霍去病、冉閔、陸秀夫、文天祥、岳飛、夏完淳等等為守衛民族大業而殺身成仁的所謂“英雄”向來不絕於史。

  我一直以來都認為中華民族是一個不缺少“英雄”的民族,但究竟何者為‘英’,何者為‘雄’,實在不得不慎重作答。據劉向之《人物誌》所載:花草之精粹優秀者為英,禽獸之出類拔萃者為雄;所以,人類中之文才武功優異超眾者,由此而命名。因此,聰慧明智超出眾人,謂之英;膽識力量超過眾人,謂之雄。此是自其中大體分類而命名。如果比較其分數多少,則必須相輔相成,各按二分計算,取得另外之一分,然後才能成全。何以如此說?聰慧明智者,是英才之分數,若不得雄才之膽識,則其言辭不能得以被人接受;有膽識力量者,雄才之分數,若不得英才之智慧,則其所做之事難以成立。

  因此,英才憑其聰慧謀劃於初,憑其明智而尋找機會,依賴雄才之膽識而行動;雄才憑其力量使眾人服從,憑其勇氣排除困難,依賴英才之智慧而成就其事;(譬金待水而成利功,物得水然後成養功。)如此之後方能對其所擅長者有所助益。

  如果憑聰慧能夠謀劃於初,而明智不能尋找機會,則可以坐論其道,而不可以處理具體事務。(明能循常,勇不能行,何應變之能為。)

  聰慧能夠謀劃於初,明智慧夠尋找機會,而勇氣不能使之行動,可以遵循常道,而不可以思慮應變之事。(力雖絕群,膽雄不決,何先鋒之能為。)

  如果力量能夠超過眾人,而勇氣不能使之行動,可以成為出力之人,不可以作為捷足先登者。力量能夠超過眾人,勇氣能夠使之行動,而智慧不能決斷事務,可以成為捷足先登者,不足以成為將帥。一定要聰慧能夠謀劃於初,明智慧夠尋找機會,膽識能夠決斷疑難,然後可以成為英才,張良便是此類之人。膽氣力量超過眾人,勇氣能夠使之行動,智慧足以決斷事務,方可以成為雄才,韓信便是此類之人。(張良英智多,韓信雄膽勝。)

  人之本體與所得分數本自不同,只以分數多少設立名目,所以,英才與雄才之名目不同,然而皆為獨擅其一之偏材,可以任用為臣子。因此,英才可以任用為宰相,雄才可以任用為將帥。如果一人之身,兼有英才與雄才之長處,則能為當世之尊長。以古量之,曹、劉、孫便是此類;以今量之,則陳獨秀、孫中山、周恩來即是此類。

  具體的來說,如果一個人不是聰明秀出、武略奇絕、文采茂盛、膽力過人,且兼弘思遠益,應權通變,而只是一味的見義勇為或不識時務,就被周圍環境冠以‘英雄’二字,只能證明那個時代並無真正的英雄豪傑。沒有英雄豪傑,卻還拿“英雄的標準不能強行統一,個人有個人心目中的英雄”來做藉口,遂使華夏的苦難一日甚於一日。

  以丹陽的愚見,從古至今出了無數的所謂“民族英雄”,他們在國家民族陷於淪亡危難之時,敢於站出來力挽狂瀾,犧牲自我,即使失敗了,也照樣桀驁群敵,不屈不抗,在敵難中從容而亡。但時隔千載,他們還到底配不配被稱作“中國脊樑”,的確值得商榷。在此列舉二個:

  孫承宗:(1563年—1638年),字稚繩,號愷陽,漢族,北直隸保定高陽(今屬河北)人;明末軍事戰略家、忠貞的愛國者,民族英雄。1638年,清兵向高陽進攻的時候,孫承宗以76歲的高齡,率領全家及高陽民眾奮起抵抗,由於兵力相差過於懸殊,高陽城很快就被攻破了,孫承宗被清兵抓獲。多爾袞聽說抓到了孫承宗,非常高興,親自來勸降,孫承宗嚴詞拒絕!有軍官向孫承宗勒索金銀,孫承宗大罵:“狗臊奴,不知道天朝有個沒有金銀的孫閣老?”清兵無奈,鑑於對其敬重,應允孫承宗可自盡而亡;看守的清兵不忍孫承宗自盡,從樑上救下三次。到伴晚,清兵換防,孫承宗坐在一張椅子上,令兩個清兵用白綾將自己勒死,從容而又壯烈地結束了自己的生命(一說投繯而死)。在保衛高陽的戰鬥中,孫承宗6個兒子、2個侄子,12個孫子、侄孫殉國,全家老小40餘人遇難,孫承宗死後(帝嗟悼,命所司優恤。當國者楊嗣昌、薛國觀輩陰扼之,但復故官,予祭葬而已),福王時,始贈太師,諡號文忠。

  李定國:(1620年—1663年),字鴻遠,小號一純。這個南明乃至中華歷史上的絕代名將之一,他的一生,只能用悲恨相續,鞠躬盡瘁八個字來形容,他十歲便投身於明末起義首領張獻忠。張獻忠死後,大西軍與南明永曆朝合作,從此李定國便成為南明的軍事領袖之一,屢破清軍,連殺滿清四大漢奸王之首的孔有德和滿族敬謹親王尼堪,當時天下皆稱他“兩蹶名王,天下震動”,實在是萬曆以來中華對外族戰爭之從所未有的勝利,可惜的是,他的戰功遭到了同為大西軍出身,又同為南明軍事領袖的孫可望嫉妒,最終孫可望投降了滿清,被封為王,將南明軍的虛實盡數告訴了另一個大漢奸洪承疇,最終李定國被迫退向緬甸,而他一生最好的兩個兄弟,白文選,在萬般無奈下,投降了清廷,劉文秀,則在之前抱憾病死,不久又傳來永曆皇帝被吳三桂絞死於昆明,李定國,這位南明最後一根支柱,終於病倒了。臨終之際,他對兒子說:“寧可死於荒野,也不可投降。”一代名將如此客死異鄉,不禁令人動容。

  由此而論,孫承宗、李定國、岳飛以及文天祥之流,在當時那個時代,可以算作‘民族英雄’了,然而時過境遷,後世的統治者、權謀家為了能夠包容異族,擴大疆土,維護穩定,只輕描淡寫一句:“各民族合同為一家,我們要堅持各民族的平等與團結。”那麼之前被孫承宗、李定國等等民族英雄所抗擊的異族,現在倒成了一家人,當初他們的誓死抵抗、無畏無懼,反而顯得迂腐和狹隘。如此一來,民族英雄不是被後繼的帝王將相與及歷史的大潮所顛覆了嗎?既然現在可以合同為一家,當初為什麼不合同為一家?

  理由很簡單,在當初被所謂的‘異族’入侵時,如果官方倡導天下一家,互相包容,統治階級的政權不就要拱手相讓了嗎?至於日後革故鼎新,新帝登位,先前之異族已被‘外儒內法’的文明所漢化,尤為重要的是既定之格局已成,人心已服,誰願再大動干戈?!這時如果宣揚‘四海一家’的論調,統治階級又可以“不戰而屈人之兵”,擴大疆域,收降異類,以為己用。

  如此看來,歷代統治階級推崇“民族英雄”,讓百姓時時刻刻以身仿效,而卻在“英雄標準”(官方)大討論中,刻意迴避曹操、劉備、孫權、孫中山、陳獨秀這類重修宇內,再造乾坤的真正英雄,目的無非是為了讓百姓幫助他們守衛政權,而千萬不要褫奪他們的地位啊!

  案例一:

  王士珍道:“您能夠奪取現今的權位,除了我的精心謀劃和您的天資卓異之外,實在是由於孫逸仙博士的謙遜禮讓。而您在現今的官方教材裡卻對他提及甚少,反而對鄭成功、史可法、秦良玉、王聰這類民族英雄大書特書,為什麼呢?”

  袁世凱:“原因是孫中山不僅是民族英雄,也是造反人物。大力誇讚他,等於這樣告訴老百姓:‘當我們的政府暴虐無道時,我們推翻它是合理合法的。’這將不利於我們維護穩定。而宣傳鄭成功、秦良玉、王聰、史可法這類人物,有利於激發大眾保衛民族,抗擊外侮的情節,可以間接維護我們的政權。”

  另一種說法是:

  湯薌銘說:“湖南湘學界裡的教材不宜大肆歌頌亂世英雄。應該多表揚‘殺身守節’的民族英雄。”

  副官道:“為什麼呢?”

  湯薌銘道:“以現在混沌不堪的狀況,越是歌頌亂世英雄對我們的維穩工作越不利。而殺身守節的民族英雄,大都是嚴厲正直、剛正不阿,清高耿介,廉潔奉公,卻拘泥死板,鼠目寸光,徒效犬忠,不懂變通之人。這種人是常見的12種偏才之中最為愚笨的。大力誇讚他們,將有利於弱化百姓的智商,並將他們的思維管狀化、簡單化!”

  案例二:

  晉惠帝在位十四年,駕崩,他的弟弟豫章王司馬熾被立為皇帝[司馬熾字丰度,就是晉懷帝],定都長安,後被劉聰殺死,國內大亂。面對黎、傣、羌、苗、土、鮮卑等近十個異族輪番入侵中原的情勢,晉國代表司馬衷發表政治宣言道:“‘五胡亂華’破壞了三國之亂後的國際新秩序,更是對大晉統一三國戰爭勝利成果的公然否定,是對戰後國際秩序的嚴重挑戰。中原大地是大晉的固有領土,在主權和領土問題上,大晉政府和子民絕不會退讓半步。誰敢挑釁中華民族尊嚴、威信都將是一場沉重的災難!繁榮強盛的中國和善良勇敢智慧的中華民族,以無比豪邁的胸懷激情高舉旗幟奮勇前進!一切敢於挑釁我們主權尊嚴的敵寇只能是自取滅亡!”

  言畢,大晉滅亡。又經宋、齊、梁、陳四代,併入於隋。

  隋帝楊堅上臺後表示:“大漢與黎、傣、羌、苗、土等少數民族合同為一家,堅持民族平等團結。在中國,民族平等是指各民族不論人口多少,經濟社會發展程度高低,風俗習慣和宗教信仰異同,都是中華民族大家庭的平等一員,具有同等的地位,在國家社會生活的一切方面,依法享有相同的權利,履行相同的義務,反對一切形式的民族壓迫和民族歧視。民族團結是指各民族在社會生活和交往中平等相待、友好相處、互相尊重、互相幫助。民族平等是民族團結的前提和基礎,沒有民族平等,就不會實現民族團結;民族團結則是民族平等的必然結果,是促進各民族真正平等的保障。

  民族平等和民族團結作為大隋解決民族的問題的政策,在大隋的典律和有關法律中得到明確規定。《隋法》規定:‘大隋政府統治下的各民族一律平等。大隋保障各少數民族的合法權利和利益,維護和發展各民族的平等、團結、互助關係。禁止對任何民族的歧視和壓迫’。”

  案例三:

  公元350年前後,冉閔殲滅數十萬後趙胡軍,推翻後趙王朝,致書各地,號召漢人起來殺胡人復仇,史載全國各地:‘所在承閔書誅之。’(亦即拿著冉閔的敕令誅殺胡人)

  當時河北、山西、山東、河南、安徽、江蘇、湖北北部、陝西的漢人都紛紛起兵,僅鄴都一地被殺的胡人就高達20幾萬(甚至遠在隴西的麻秋收到冉閔的“討胡檄文”後,都殺掉所部胡人響應,因為隴西胡人太多,呆不住腳,麻秋帶領部下斬關向東出關中投靠冉閔,中途與胡人王朗幹了一仗,殺朗部胡人數千,後被氐酋蒲洪捉了去。)除了向侵略者報仇外,冉閔最大的功績還在於驅逐胡蠻數百萬出中土。

  《晉紀》:“自季龍末年而閔盡散倉庫以樹私恩。與羌胡相攻,無月不戰。青、雍、幽、荊州諸氐、羌、胡、蠻數百餘萬,各還本土,道路交錯,互相殺掠,且飢疫死亡,其能達者十有二三。”

  於是冉閔在當時成為被眾多漢人追捧的民族英雄。

  越明年,冉閔敗於鮮卑貴族之手。燕將慕容恪捉到冉閔後,獻與前燕國主慕容俊,慕容俊嘲笑冉閔:“你只有奴僕下人的才能,憑什麼敢妄自稱天子?”冉閔怒道:“天下大亂,爾曹夷狄,人面獸心,尚欲篡逆。我一時英雄,何為不可作帝王邪!”慕容俊大怒,令人鞭之三百,然後送至龍城,斬於遏陘山。

  半個世紀過去了,隋煬帝復又與虞世基重溫這段歷史,撫掌大笑道:“前面的民族英雄,不過是白白為我增加人口和疆土罷了!到了我這個時代,鮮卑、諸氐、羌都已經合同為一家了。漢族與其他少數民族又有什麼區別呢?不過都是我的奴隸而已!”

  虞世基道:“所以說為了鞏固現在的政局,令百姓能在外侮襲來之際不計生死的為我們作戰,我們應該多歌頌冉閔這類人!”

  另一種說法是:

  謀士道:“異族人也是人,沒必要趕盡殺絕。希望大王為‘冉魏’王朝積些陰德。”

  冉閔道:“不殺盡胡人,不足以顯示我的民族氣節!”

  謀士道:“這不符合‘上兵伐謀’的戰略啊!我恐怕以後異族寧肯戰死也不會投降了。關外還有鮮卑族人15萬,一旦發生動亂,以我們的兵力不足以應付。況且中國歷史上的‘族群’現象,一直以兼收幷蓄為外在表現,而以帝王之術和成王敗寇為內在性質。假使我們失敗了,而令鮮卑族人得逞一時,那麼百年之後,鮮卑族人也不過是我們民族大家庭中的一員罷了。您自己屠殺自己人,後世的人又會怎麼看待您的所謂‘民族氣節’呢?請您多從戰略方面考慮,放棄不切實際的極端想法!”

  冉閔不聽從,終被燕將所擒殺。

  迄今為止,冉閔仍是漢族學者心目中的英雄,而為少數民族心目中的惡魔。

  以自己的親族遭受千刀萬剮、自己所締造的政權灰飛煙滅、自己所寄居的身軀萬劫不復的代價,僅僅換來了後世帝王家一句“各民族合同為一家,共同繁榮,共同發展,攜手並進”的政治口號和民間百姓們譭譽參半的評價,到底值得嗎?

  案例四:

  漢元光六年(前129)春,衛青以車騎將軍率萬騎出上谷郡(治沮陽,今河北懷來東南)擊匈奴,進至龍城(今內蒙古東、西烏珠穆沁旗境),斬獲700人,受爵關內侯。元朔元年(前128)秋,率3萬騎出雁門郡(治善無,今山西右玉境)反擊匈奴,斬獲數千。二年春,與將軍李息等領兵出雲中(今呼和浩特西南),向西至高闕(今內蒙古臨河西北),再折向南,圍殲匈奴白羊王、樓煩王兩部,斬獲數千,取得河南地(今河套南伊克昭盟一帶),開闢其後出擊匈奴單于本部的基地,受封長平侯。五年春,率騎兵3萬出高闕六七百里,夜襲右賢王,俘獲1.5萬人,拜大將軍,統領眾將。六年春、夏,兩次率六將軍、十餘萬騎出定襄(今和林格爾西北)擊漠南單于大本營,殲萬餘人(見河南漠南之戰)。元狩四年(前119)春,率4將軍、5萬騎出定襄奔襲匈奴,擊潰單于本部,追至窴顏山(今蒙古杭愛山南面支脈)趙信城,燒匈奴積粟而還。是役斬獲近兩萬人,給匈奴以沉重打擊(見漠北之戰)。因功與霍去病併為大司馬。

  衛青一生七次率兵擊匈奴。用兵敢於深入,奇正兼擅;為將號令嚴明,與士卒同甘苦;作戰常奮勇爭先,將士皆願為其效力;處世謹慎,奉法守職。

  後世為詩讚之曰:“嚴風吹霜海草凋,筋幹精堅胡馬驕。漢家戰士三十萬,將軍兼領霍嫖姚。流星白羽腰間插,劍花秋蓮光出匣。天兵照雪下玉關,虎劍如沙射金甲。雲龍風虎盡交回,太白入月敵可摧。”

  二百多年以後,漢室傾頹,天下三分。蜀將衛平以太祖親族多為匈奴所殺為由,欲誅蒙古族將領覘惜。

  諸葛亮勸阻道:“衛平、覘惜都是我的將領,都為蜀漢立過大功,理應合同為一家。匈奴族與漢族在我眼裡沒什麼區別,只要能蜀漢建功立業,都可以官居顯爵!南蠻族才是異族!”

  後諸葛亮三徵南蠻,收服孟獲,也便不再把南蠻當做異族。反而禮敬如兄,彷彿真的親似一家。

  奇怪的是,北魏人民、東吳人民與蜀漢人民一樣,大體均為漢族,卻被諸葛丞相視為異類一般。

  所以說國家沒有固定的異族,沒有固定的同胞,沒有一成不變的民族英雄,一切不過是全看帝王將相的政治需要罷了。

  案例五:

  紹興十年(1140年)夏,金人撕毀和約南侵,岳飛奮起抗戰,大破金兵於蔡州、陳州、穎州,鄭州、西京、蒿州、許州、孟州、衛州、懷州、郾城等地,並在順昌、郾城大捷中粉碎了金“柺子馬”、“鐵浮圖”不可戰勝的神話,朱仙鎮大捷,威振敵膽、金兀朮嘆呼“撼山易、撼岳家軍難!” 正當岳飛所向披靡,抗金取得節節勝利之際,宋高宗於紹興十年七月十七日連下十二道金牌, 強令岳飛班師。

  紹興十一年(1141年)四月二十四日, 秦檜為剪除和談障礙,指使万俟萵上章誣篾一貫主戰的岳飛“謀反”,收買王俊作假證,十月將岳飛父子和部將張憲關進杭州大理寺。紹興十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1142年1月28日),趙構秦檜以“莫須有”的謀反罪名,將岳飛父子和張憲誣害,岳飛寧死不屈,臨邢前揮筆寫下 “天日昭昭,天日昭昭”八個大字。

  “怒髮衝冠,憑闌處,瀟瀟雨歇。抬望眼,仰天長嘯,壯懷激烈。三十功名塵與土,八千里路雲和月。莫等閒、白了少年頭,空悲切。靖康恥,猶未雪;臣子恨,何時滅!駕長車,踏破賀蘭山缺,壯志飢餐胡虜肉,笑談渴飲匈奴血。待從頭,收拾舊山河,朝天闕。”誠然是慷慨悲歌,令人萬分悲慟。

  然而在我們覺得岳飛可憐、可嘆、可悲之餘,筆者也不免覺得有些可惜。

  以趙宋“處之師相之尊,委以國柄之重。世濟其惡,真兇悖之賈充。謀及乃心,效奸雄之曹操”的罪惡,“不學無識,舞術弄權。誇滸黃僅免其身,比河清莫大之績。承君之寵,如彼之專。貪天之功,確乎不拔”的蠢笨,“借官爵以總寶貨,苛條法以苦賢才。奪土田而無地可耕,變關會而物價溢湧”的`貪婪,能比雄略非常的完顏兀毒好到哪去?

  岳飛與完顏兀毒為何不能聯起手來,殺出個清平世道?!那時,不也能封妻廕子,名留青史嗎?!

  惟是,以三綱八目為核心的儒家系統總試圖這樣告訴我們:每當異族入侵,必然本著‘非我族類,其心必異’的心態大肆屠戮,直至萬里山河淪為焦土才肯罷休。

  所以忽必烈取江南,不殺一人;多爾袞攻南明,禮賢下士等等故事,都應該是假的。只有嘉定三屠、揚州五日之類的事件更容易讓我們相信。

  古語說:“宋亡之後無中國,明亡之後無華夏。”誠然有其一定的道理。由於滿蒙的入侵,的確給中華文明帶來了無法修補的斷層,給漢族百姓帶來了難以磨滅的災難。但是這災難之中,也不乏統治階級為保社稷,迫不得已的舉賢任能,從而帶來的些許生機——郝經、竇默、姚樞、劉侃四書記,有作為於天下,冀憑兢兢業業,致三十載太平;康乾盛世,雖屬政治高壓下的浮誇時代,亦得嶽起、湯斌、陸隴其、周培公、姚啟聖等賢才近百人,祿澤一方。

  然而在漢族統治下的唐憲宗時期,根據《天災人禍》列表的記載,僅僅十年的功夫,全國人口銳減一半!

  那1400餘萬百姓被唐憲宗變到哪裡去了,實在不得而知!

  本民族存在的帝王之術、申商之術、壹民理論、勝民法則,其破壞力實在可以與外族入侵等量齊觀,甚至更強亦未可料!!

  案例六:

  德佑元年(1275)正月,聞元軍東下,文天祥在贛州組織義軍,開赴臨安(今杭州,當時南宋的京城)。

  元軍為了減少己方損傷,加上敬重張世傑、文天祥的為人,遂改用攻心戰和誘降計。張世傑過去曾是張弘範父親張柔手下的軍士,其時外甥韓新還在元軍中。張弘範派韓新到宋營,要他以做過萬戶府的經歷勸舅父歸降。對富貴榮華的引誘,張世傑不理不睬,意志堅定。到第三次來勸降時已忍無可忍,用手指著韓新的鼻子怒罵:“我知道投降可以苟全性命,可以享受榮華富貴,但人可以不顧節義嗎?”羞愧得韓新無地自容,悻悻而去。

  張弘範又轉到文天祥身上打主意,企圖一箭雙鵰,既誘使文天祥歸降,又利用文丞相在宋軍中的威望,瓦解宋軍。他派李恆勸文天祥修書給張世傑,促其早日歸降。但文天祥不寫,並義正辭嚴地說:“我無法拯救我的父母(指宋王朝),難道能教人背叛自己的父母嗎?”一定要他寫,就憤然拿起叫他修降書的紙筆,把被押在船上經過珠江口零丁洋時所作那首流芳人間的詩歌《七律·過零丁洋》寫了出來:

  辛苦遭逢起一經,

  干戈寥落四周星。

  山河破碎風飄絮,

  身世浮沉雨打萍。

  惶恐灘頭說惶恐,

  零丁洋裡嘆零丁。

  人生自古誰無死,

  留取丹心照汗青。

  這首詩充分表達了文視死如歸的“英雄”氣概。張弘範看了只得苦笑而止,稱“好人好詩”。張弘範接過詩中“照汗青”的話題說:“國亡了,您捨身為忠孝,但誰為您記人史冊?”文天祥回答:“商朝滅亡了,它的臣子夷齊寧可餓死也不食周朝的糧食,當為臣子的各盡忠心,哪裡管他記還是不記!”張弘範頓時肅然起敬。元軍又在船上大聲向宋方士民喊話,說你們的陳宜中丞相潛逃(指1277年十一月陳宜中到占城不返),文天祥丞相被俘,不投降還待何時!負隅頑抗唯有死路一條!宋陣不受益惑,士民無人叛變,終日堅守不動,元軍也無計可施。

  此一役,雙方死傷兵卒近15萬,屍血橫江。身為有識之士,不設身處地的衡量敵我雙方領袖的十項基本素質——做人原則、政治號召、管理方法、胸襟氣度、謀略判斷、品德見識、統御能力、英明智慧、執法態度、軍事才幹與及雙方各自想要推行的政治制度,反而單一的去看對方是否異族。我華夏正因為有文天祥似的人物,才使得改朝換代與民族融合之時,死傷枕藉!

  無怪乎新學社的徐東先生要發表感慨:

  雙龍鏖戰氣玄黃,

  征夫僵立映碧蒼。

  早知族群歸一處,

  何必當初血染江!

  案例七:

  袁崇煥(1584.4.28-1630.8.16),明末傑出軍事家,抵抗後金英雄、愛國將領。字元素,號自如。廣西布政使司梧州府藤縣北門街人。祖籍廣東東莞。曾任兵部尚書、右都御史、薊遼督師等。萬曆四十七年(1619)進士,中三甲第四名,賜同進士出身,授福建邵武知縣。喜歡研究兵法,常向退伍老卒瞭解東北邊塞情況。

  天啟二年(1622)入京朝覲,升任兵部主事。單騎赴山海關考察關內外形勢,自請守遼抗金,擢山東按察司僉事、山海關監軍。組織修築寧遠(今遼寧興城)等地城堡,招練兵馬。天啟四年再遷山東布政司右參政。督率軍民修繕邊鎮,開疆拓土。天啟五年十月,抵制遼東經略高第之命,拒絕將軍隊撤譯關內,率部留守寧遠。升山東按察使。次年挫敗努爾哈赤所率後金勁旅,獲寧遠大捷,一炮轟死一代天驕努爾哈赤。改任右僉都御史、遼東巡撫兼兵部侍郎,收復高第所棄關外所有故土。天啟七年苦戰寧遠、錦州,擊退皇態極所率後金大軍十八萬。因受宦官魏忠賢黨徒誣陷,辭官歸。崇禎元年(1628)起任兵部尚書兼右副都御史,督師薊遼,兼督登萊、天津軍務。次年斬殺皮島守將,大漢奸毛文龍。在任遼事期間曾多次擊敗後金軍的進攻,阻止後金軍南下。

  崇禎二年(1629年),皇太極繞開袁崇煥在遼西的防線進攻北京。袁崇煥聞訊後率部星夜馳援京師。獲廣渠門、左安門大捷,以九百鐵騎大破八旗軍20萬,力解京師之危。但昏君崇禎帝聽信讒言,昏君崇禎帝中皇太極反間計,以為袁勾結後金,引敵脅和被逮下詔獄。崇禎三年(1630年)八月以謀逆罪磔死。其屍身被百姓所食。袁崇煥被冤殺後,明朝軍隊離心離德,再沒人為崇禎這個昏君效力,紛紛投向清朝,明朝很快就滅亡了。其部下佘義士夜竊其屍葬於今北京廣渠門內東花市斜街,即原廣東義園,併為其世代守墓至今已傳十七代。清初設館修《明史》時,冤情方大白。袁崇煥被後代歷史學家閻崇年譽為“明朝第一將軍”。

  袁崇煥沒搞明白的是,無論是歷史悠久的漢族,還是粗野鄙陋的異族,在入主中原初期都會兢兢業業,修德律己,躬行卑政。到了中後期,也一樣會妄行不法、貪腐、蠹政害民。正所謂其興也勃,其亡也忽!把大明朝與大清朝的皇帝一個個的對比一下,就知道其實都是半斤八兩。早知道無論誰登位九五,對天下生民都是專制獨裁,還不如索性找個“開明專制”的君主!

  在如今已是滿漢一家的時代,袁崇煥寧肯千刀萬剮,也不受降的意義又體現在哪了呢?

  假使皇太極、多爾袞入關之初,想要推行一種比南明更腐朽的政治制度,袁崇煥的寧死不降多多少少還會有一些積極意義,可以鼓勵萬千百姓反抗強壓於自身之上的且極不合理的政治制度。但問題是,皇太極、多爾袞是打著踐行《四順》、《十一經》的治國理念來的。

  何謂四順?政之所興,在順民心;政之所廢,在逆民心。民惡憂勞,我佚樂之;民惡貧賤,我富貴之;民惡危墜,我存安之;民惡滅絕,我生育之。能佚樂之,則民為之憂勞;能富貴之,則民為之貧賤;能存安之,則民為之危墜;能生育之,則民為之滅絕。故刑罰不足以畏其意,殺戮不足以服其心。故刑罰繁而意不恐,則令不行矣;殺戮眾而心不服,則上位危矣。故從其四欲,則遠者自親;行其四惡,則近者叛之。故知予之為取者,政之寶也。

  (譯為:政令所以能推行,在於順應民心;政令所以廢弛,在於違背民心。人民怕憂勞,我便使他安樂;人民怕貧賤,我便使他富貴;人民怕危難,我便使他安定;人民怕滅絕,我便使他生育繁息。因為我能使人民安樂,他們就可以為我承受憂勞;我能使人民富貴,他們就可以為我忍受貧賤;我能使人民安定,他們就可以為我承擔危難;我能使人民生育繁息,他們也就不惜為我而犧牲了。單靠刑罰不足以使人民真正害伯,僅憑殺戮不足以使人民心悅誠服。刑罰繁重而人心不懼,法令就無法推行了;殺戮多行而人心不服,為君者的地位就危險了。因此,滿足上述四種人民的願望,疏遠的自會親近;強行上述四種人民厭惡的事情,親近的也會叛離。由此可知,“予之於民就是取之於民” 這個原則,是治國的法寶。)

  何謂十一經? 錯國於不傾之地,積於不涸之倉,藏於不竭之府,下令於流水之原,使民於不爭之官,明必死之路,開必得之門。不為不可成,不求不可得,不處不可久,不行不可復。錯國於不傾之地者,授有德也;積於不涸之倉者,務五穀也;藏於不竭之府者,養桑麻育六畜也;下令於流水之原者,令順民心也;使民於不爭之官者,使各為其所長也;明必死之路者,嚴刑罰也;開必得之門者,信慶賞也;不為不可成者,量民力也;不求不可得者,不強民以其所惡也;不處不可久者,不偷取一世也;不行不可復者,不欺其民也。故授有德,則國安;務五穀,則食足;養桑麻、育六畜,則民富;令順民心,則威令行;使民各為其所長,則用備;嚴刑罰,則民遠邪;信慶賞,則民輕難;量民力,則事無不成;不強民以其所惡,則詐偽不生;不偷取一世,則民無怨心;不欺其民,則下親其上。

  (譯為:把國家建立在穩固的基礎上。把糧食積存在取之不盡的糧倉裡。把財貨貯藏在用之不竭的府庫裡。把政令下達在流水源頭上。把人民使用在無所爭議的崗位上。向人們指出犯罪必死的道路。向人們敞開立功必賞的大門。不強幹辦不到的事。不追求得不到的利。不可立足於難得持久的地位。不去做不可再行的事情。所謂把國家建立在穩固的基礎上,就是把政權交給有道德的人。所謂把糧食積存在取之不盡的糧倉裡,就是要努力從事糧食生產。所謂把財富貯藏在用之不竭的府庫裡,就是要種植桑麻、飼養六畜。所謂把政令下達在流水源頭上,就是要令順民心。所謂把人民使用在無所爭議的崗位上,就是要盡其所長。所謂向人民指出犯罪必死的道路,就是刑罰嚴厲。所謂向人民敞開立功必賞的大門,就是獎賞信實。所謂不強幹辦不到的事,就是要度量民力。所謂不追求得不到的利,就是不強迫人民去做他們厭惡的事情。所謂不可立足於難得持久的地位,就是不貪圖一時僥倖。所謂不去做不可再行的事情,就是不欺騙人民。這樣,把政權交給有道德的人,國家就能安定。努力從事糧食生產,民食就會充足。種植桑麻、飼養六畜,人民就可以富裕。能作到令順民心,威令就可以貫徹。使人民各盡所長,用品就能齊備。刑罰嚴厲,人民就不去幹壞事。獎賞信實,人民就不怕死難。量民力而行事,就可以事無不成。不強使人民幹他們厭惡的事情,欺詐作假的行為就不會發生。不貪圖一時僥倖,人民就不會抱怨。不欺騙人民,人民就擁戴君上。)

  而且在多爾袞統治中原初期,出於收攬人心、維護穩定的政治目的,他也的確是按照‘四順’、‘十一經’中的妙諦來裝孫子的。而南明的幾個末代皇帝連孫子都懶得裝。所以袁崇煥的反抗顯然不合情理,也談不上大義凜然。充其量是書呆子的做法。

  文天祥——宋末三傑之一

  文天祥,初名雲孫,字履善,又字宋瑞,自號文山、浮休道人。選中貢士後,換以天祥為名,改字履善。[1-2] 相貌堂堂,身材魁偉,皮膚白美如玉,眉清目秀,觀物炯炯有神。在孩提時,看見學宮中所祭祀的鄉先生歐陽修、楊邦義、胡銓的畫像,諡號都為“忠”,即為此高興,羨慕不已。說:“如果不成為其中的一員,就不是真正的男子漢。”他二十歲即考取進士,在集英殿答對論策。當時宋理宗在位已很久,治理政事漸漸怠惰,文天祥以法天不息為題議論策對,其文章有一萬多字,沒有寫草稿,一氣寫完。宋理宗皇帝親自選拔他為第一名。

  鹹淳九年(公元1273年),起用為荊湖南路提刑。因此見到了原來的宰相江萬里。江萬里平素就對文天祥的志向、氣節感到驚奇,同他談到國事,神色憂傷地說:“我老了,觀察天時人事應當有變化,我看到的人很多,擔任治理國家的責任,不就是在你嗎?望你努力。”

  文天祥給人民留下的精神財富是豐富的。雖然他在文學研究上除了《御試策—道》這篇哲學專著外,再無其它專題研究或專著,這是由於當是的環境不允許他坐下來進行專題研究所致,除對策、封事等外,他在百忙中不卻友人之所託,寫了大量的文稿,其中包括序言、墓誌銘,壽序、贊、頌、祝辭、書、啟、跋等各種不同形式的文體。此外,詩、詞最多,除了《指南錄》和《指南後錄》和《吟嘯集》外,還有《集杜詩》200首以及《十八拍》和少量的詞等。這是最有價值的著作,稱之為史詩。此外還有在抗元前的部分詩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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