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交通安全協議書三篇

【精品】交通安全協議書三篇

  隨著社會不斷地進步,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協議,簽訂簽訂協議可以使事務的結果更加完美化。協議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交通安全協議書3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交通安全協議書 篇1

  為確保公司車輛道路交通安全、預防交通事故發生、本著安全笫一、預防為主。加強每個駕駛員遵紀守法自覺性、確保交通絕對安全。特於我公司駕駛員簽訂如下交通安全協議書:

  一、駕駛員認真執行公司規章制度、嚴格遵守《道路交通法》《機動車輛駕駛員文明守則》等交通規則,樹立安全第一思想,確保生命安全。

  二、堅決杜絕駕駛員行車過程中出現超載、超員和超速現、服從交警部門管理。

  三、駕駛過程中要做到禮讓三先(先讓、先慢、先停)謹慎駕駛避免開違章車、疲勞車、英雄車。

  四、嚴禁工作時間飲酒、不得酒後駕車。

  五、不得開與證駕不符的車輛。駕駛司機如違規、違章發生闖紅燈、超速、錯停車位、未系安全帶等罰款自已處理、礦業不負任何責任。

  六、愛護車輛,堅持定期檢查制度、如出車前三檢《出車前、出車中、出車後》四勤《勤檢查、勤保養、勤緊固、勤潤滑》堅決杜絕病車行駛,確保行車安全。

  七、大雪大霧天氣,原則上不得擅自出車、特殊情況下、經領導稽核批准後方可出車。有權拒絕其他人乘座本車輛的權力。如發現私拉乘座人員、給予司機每人次罰款100.00元外。發生一切事故由司機承擔一切後果。公出人員乘座除外。

  八、不得擅自將車輛由非駕駛員駕駛和外借車、如發生一切交通事故、由駕駛員與肇事車駕駛員全權承擔一切後果。

  開元礦業 駕駛員簽字

交通安全協議書 篇2

  孩子是祖國的未來,家庭、民族的希望。在關注學生健康成長的同時,學校和家長都有責任和義務加強對孩子的交通安全教育,增強“交通安全無小事”的意識,給孩子講解交通安全常識,注重引導、培養和提高孩子自救自護的能力,做到責任到位,確保交通安全。

  學校責任

  1.加強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教育學生遵守交通規則,不乘坐非法營運及不符合要求的車輛。

  2.配合交警部門對運載學生的車輛情況進行查驗,及時發現並制止超員、超速等重大違法行為的發生。

  3.放學後,學校安排值日教師把學生護送到大門外,學生自行回家。

  4.教師教育、督促學生放學後按時回家。

  家長責任

  1.保證不讓孩子乘坐無牌、無證、報廢、超員車輛及農用車、三輪汽車、低速載貨汽車上、下學。

  2.對自發組織合夥租用車輛接送孩子上、下學的社會車輛交通安全自行負責。

  3.平時學生上下學要有人按時接送,雨、雪天家長要親自接送學生上、下學。

  4.嚴禁學生騎腳踏車上、下學。

  5.教育孩子放學後按時回家,離學校較遠的,家長或監護人必須按時接送,凡在上、下學途中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家長自行負責。

  雙方共有的教育責任

  1.行人須在人行道上行走,沒有人行道的靠右邊行走。

  2.橫過馬路先看清是否有來車,並要按交通指示燈行走人行道;不準在車輛臨近時,突然橫穿硬闖。

  3.不準在公路上追逐、嬉戲、猛跑。

  4.不能邊走路邊看書。

  5.不準扒車、追車,不準強行攔車,不準拋物擊車。

  6.不準跨越或倚坐人行道、車行道和公路上的護攔。

  7.不要在出租車臨近時突然招手,不要在路口、機動道路、人行橫道線上招撥出租車。 本責任書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附:家長接送注意事項

  “生命是寶貴的,因為它屬於我們每個人只有一次。”為了保證您的子女在上下學途中的交通安全,請你們認真履行以下事項:

  1.嚴格執行我校接送學生登記制度,按時接送子女。

  2.在接送時,不要乘坐“三無”車輛。

  3.不要乘坐三輪車等非載人交通工具及車況很差的客車。

  4.乘車時不要超員。

  5.用摩托車接送時,要採取戴安全頭盔等防護措施。

  如果因家長未能履行以上協議,導致您的子女上、下學發生意外情況,責任自負。

  車王鎮小學(公章)

  班主任簽名: 家長簽名:

  20xx年9月4日

交通安全協議書 篇3

  為了貫徹落實各級有關部門關於加強學生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會議檔案精神,提高學生家長的責任意識,防患於未然,確保學生的人身安全,切實有效地做好學生交通安全工作,促使社會、學校與家庭共同來關心學生的交通安全,經蕪湖易思教育培訓與學生家長共同協商,特立協議如下:

  一、學校在學生在校上課階段我校有責任提供舒適,安全,文明的求學環境,學校承當由於學校安保措施不到位而造成的安全隱患而致使意外傷亡事過的`責任,但是在學生來我校的路上及補課結束後離開我校辦公場所外而發生的任何意外事故與我校無關。

  二、任何自然災害致使發學生髮生外事過與我無關,我校不承當任何責任,如地震,洪災,海嘯等。

  三、家長應拒絕孩子乘坐超載、超速的車輛。

  四、家長應拒絕孩子乘坐沒有交通、交警、教育部門核發校車準運證的社會車輛。拒絕乘坐拼裝、報廢、無證的各類機動車、農用車、三輪車、拖拉機。

  五、家長應拒絕孩子上下學乘坐駕駛者技術不熟練的車輛和殘疾車。

  六、家長應拒絕與他人私自合租車輛接送學生。

  七、家長應拒絕孩子乘坐司機酒後、魯莽、疲勞駕駛的車輛。

  八、家長要禁止孩子騎摩托車、電動車及腳踏車上學。

  九、家長要切實關心學生的安全,教育學生自覺遵守交通規則,上學放學途中做到不亂穿馬路,不在公路和河邊追逐玩耍,放學要及時回家。

  十、家長接送學生的車輛要停放在校門外的道路兩側,不得阻礙交通,不得私闖校園,不超載、不搶行。

  十一、本協議書一式兩份,家長、學校各執一份。

  (蓋章) 學生姓名:(簽名) 學生家長: (簽名)

  20xx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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