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經》日藏古本的文獻學價值

《詩經》日藏古本的文獻學價值

  日本所藏《詩經》唐抄本和日人所書寫之《詩經》古抄本,日本藏《毛詩正義》單疏本、南宋十行本,及其江戶時代和刻活字本等,多存《詩經》古本風貌。

  《詩經》今存寫本,以敦煌石窟所見卷子為最古,皆唐以前人手寫,大有裨於《詩經》研究。除此之外,還有古代流傳於日本之唐抄本和日人所書寫之抄本數通。唐人抄寫而自唐傳入日本的抄本,學界稱為唐抄本。同時,還有日人抄寫而與唐抄本密切相關的抄本。[1]其中靜嘉堂藏《毛詩鄭箋》20卷、龍谷本和清原宣賢手抄《毛詩》等皆很完整。[2]《詩經》之古印本,即最古之宋本,國內當數國家圖書館儲存之兩種,餘則不存;而日本今尚存宋紹興九年所刊《毛詩正義》單疏本[3]和南宋十行本,即《附釋音毛詩註疏》[4],前書列入日本“國寶”,後書亦列入日本“重要文化財”。日本江戶時代活字本中的《毛詩》白文與《毛詩鄭箋》,多以儲存舊貌為己任,亦有理應珍視者。

  清人嚴可均於《鐵橋漫稿》卷八言:“書貴宋、元本者,非但古色古香,閱之爽心豁目也;即使爛壞不全,魯魚彌望,亦仍有絕佳處,略讀始能知之。”[5](書宋本後周書後)《詩經》之古寫本印本,唐抄宋槧,珍如珙璧,一旦散佚失墜,無以挽回,訪書藏典之事,可謂大矣!其真價,固不當以藏於海內海外相議,而海外傳者,得之不易,亦常令學子“望洋興嘆”矣!

  筆者執教鞭於東瀛,欲聚古文舊書,幽搜討尋,不遺餘力,而猶致力於《詩經》古本之集攬。每得一通,或傾囊相購,或遠借攝影,或託友人影印,或翻為楷書,歷數年,所知古寫本、印本,大體到手。

  以上《詩經》日藏資料,既為研究日本詩經學之基礎材料,如與國內研究相輔相成,又於拓展中國古典文獻學、中日文化交流史研究和比較文學研究,有所啟發。筆者陸續發表各本研究論文,又撰此短文,論其文獻學研究之前景,以明飄零它山之故葉歸根之意也。各種寫本、印本,價值自然不盡相同,此不詳論,僅言其大要而已。

  一、考經文

  《墓門》二章“歌以訊之,訊予不顧”,戴震《毛鄭詩考證》謂“訊”乃“誶”字轉寫之訛。安徽阜陽漢墓出土《詩經》竹簡正作“歌以誶□”。靜嘉堂本《毛詩鄭箋》、足利乙本等抄本“訊”皆寫作“”,即“誶”之俗字。蓋“”與“訊”字形相近,遂被誤認作“訊”。

  《碩鼠》:“逝將去汝,適彼樂土。樂土樂土,爰得我所。”韓詩外篇兩引此文,並作“逝將去汝,適彼樂土。逝彼樂土,爰得我所”。又引次章亦云:“逝將去汝,適彼樂國。適彼樂國,爰得我直。”誠如島田翰所言,此乃因為疊句,從省不書,止於“逝彼樂土”各字下,各加重文號,展轉傳寫,遇脫“適彼”二字下重文號,於是淺人又妄加“樂土”二字,改作“樂土樂土”也。[6](P123)

  島田翰又引原出於高山寺之新井政毅藏書卷子本《毛詩》(狩谷掖齋所舊收),此處旁記“古本作‘逝彼樂土、適彼樂國’者”云云,與《韓詩外傳》所引同。而顧野王真本《玉篇》引首章,亦作“逝彼樂土”。島田翰並引《中谷有蓷》篇疊“慨其嘆矣”兩句,《丘中有麻》篇疊“彼留子嗟”兩句句例相同者以為旁證,遂得出結論,謂不獨韓嬰所傳,乃雖《毛詩》固如此。考日本現存《毛詩》抄本,此類例證並不罕見。

  《小雅·車攻》:“建旐設旄,薄獸於敖。”唐石經、宋小字本、相臺岳氏本都相同。薄為語詞,敖為山名,據文意,獸當為動詞。而《鄭箋》雲:“獸,田獵搏獸也。”惠棟《九經古義》:“上‘獸’字亦當為‘狩’。《考文》古本作‘狩’。”惠棟以日本山井鼎所撰《七經孟子考文》之說為證據,說明“獸”當為“狩”,意正順。而阮元《校勘記》又吸取了惠棟的看法,曰:“《九經古義》雲,《水經注》引雲:‘薄狩於敖’,《東京賦》同。”段玉裁贊同惠棟雲:“‘薄狩’,《後漢書·安帝紀》注及《初學記》所引皆可證。”這是利用日本古寫本校勘的一個好例子,因為這裡提到的“《考文》古本”正是指足利學校所藏古寫本。

  近讀《阮元評傳》,見提到此例,作者評論說:“鄭玄沒有查考《考文》古本,而望文生義,顯然是錯誤的。”[7](P340)作者意在指出鄭說不當,而又怪罪鄭玄未能查考《考文》古本,看來作者似不知《考文》古本在何處,才誤以為是鄭玄可查考之書。作者非專治《詩經》之學者,固然不必深責,而當今治《詩經》者,亦多不知《考文》古本為何指,豈不辜負山井鼎利用足利學校所藏古本校訂經籍而寫出《七經孟子考文》①的一番苦心?這裡所言“古本”,具體而言,當為《毛詩》足利甲本。此本《經》仍作“搏獸於敖”,而《箋》雲:“狩,田獵搏獸也。”《毛詩》足利乙本則同今本,經文作“搏獸於敖”。[8]足利本當據宋本所抄或據其改訂,故字有同與不同。蓋經本作“狩”,鄭玄亦據此釋詞,誤不在鄭玄,誤在後人抄寫或刻印焉。靜嘉堂本經作“搏獸於敖”,而“搏”字左旁註“薄,本乍”,是古本有作“薄”者無疑也。誠如黃丕烈所言,“抄本書必得彼此參考,方為美善也”[9](P364),參閱多種抄本,實有益於釋疑也。

  二、考《傳》、《箋》、《疏》佚文

  《毛傳》、《鄭箋》、《孔疏》在長期流傳過程中,脫誤頗多。日藏寫本常依照古本校勘宋本文字。古抄本《神樂歌》一卷,原為樂人安倍氏所藏,其紙背書《小雅·韓奕》末二章、《江漢》完篇。疏中“民”字悉作“人”字,乃避唐太宗諱,可定為平安時代抄本。以校閩本、毛本,疏文闕略,訛奪頗多,但《韓奕》第五章孔疏“蹶父”至“燕譽”下,有“此言韓侯”云云198字,乃為佚文。長澤規矩也曾以校十行本、嘉業堂單疏本,益信其為佚文,因嘆曰:“予數觀古抄本,而其佚文多若是者,未曾見也。”遂以“藝林鴻寶”稱之。 [10](P401)今考恭仁山莊藏宋紹興九年單疏本,亦無此99字,則其為佚文,可信矣。此乃孔疏中最長之佚文,而《毛傳》、《鄭箋》中之脫誤,字句雖短,卻於理解其文意多不可或缺。

  古書遇重文,多省不書,但於下畫重文號以識之。後人抄寫,時有漏看此重文號而脫重文字句的情況。靜嘉堂本《毛詩鄭箋》,《經》、《傳》、《箋》齊備,堪稱完璧,雖多依宋本,然字左右多有據日本傳古本校勘之註記,脫誤之跡,明白可辨。如通行本《關雎》“關關雎鳩,在河之洲”《傳》文中的一段話:

  后妃說樂君子之德,無不和諧,又不淫其色,慎固幽深,若關雎之有別焉。然後可以風化天下。夫婦有別則父子親,父子親則君臣敬,君臣敬則朝廷正,朝廷正則王化成。

  靜嘉堂本《毛詩鄭箋》於“夫婦有別”後右旁註“夫婦有別,四字本無”,意為日本所傳,有兩種情況,即一本於上一“夫婦有別”後還有一“夫婦有別”,另一本則無此四字。前一本後半當斷句為:

  然後可以風化天下,夫婦有別。夫婦有別則父子親,父子親則君臣敬,君臣敬則朝廷正,朝廷正則王化成。

  各句正構成頂真結構,文意亦順。據此推斷,原文“夫婦有別”四字各字下有重文號,後書寫者漏寫,只留下一“夫婦有別”,文意大體可通,遂斷句時將其後屬,後句與前句的關係遂不甚明瞭,不如有此四字將喻體與喻意勾連明晰。

  三、考各本虛字之增刪

  日本藏各種《毛詩》寫本,“之也”、“矣也”、“也矣”之類極多,此亦與敦煌《詩經》卷子同。京都大學藏《毛詩唐風》殘卷《蟋蟀》:“蟋蟀在堂,歲聿其莫,日月其除。”《傳》:

  蟋蟀,蜝也,九月在堂。聿,遂也。除,去也。[11](P2)

  以上每釋一詞,均有一“也”字,將各詞關係表示得清清楚楚。而今本則作:

  蟋蟀,蜝也,九月在堂。聿,遂。除,去也。

  陳奐《詩毛氏傳疏》:“聿者,遂之詞,為全詩聿字通訓也,聿與曰通,其意皆可訓遂。遂,亦詞也。”[12](P535)具體說明“聿”訓為“遂”之理由。今人有標點斷為“聿遂除去也”者,固由不明句意之故,而通行本脫一“也”字,至少也讓人多費一層思索,減緩閱讀速度。後世刻書者為成本計而多刪語詞,給今人造成不便良多矣。陳澧《東塾集》卷一雲:“《毛傳》連以一字訓一字者,惟於最後一訓用‘也’字,其上雖壘至數十字,皆不用‘也’字,此傳例也。”[13](校《毛傳》“也”字說)敦煌《毛詩》卷子傳文以一字訓一字者,多施“也”字,已將陳澧之說打破,而日本藏幾種《詩經》抄本更進一步驗證陳澧所說不確。

  楊守敬《日本訪書志緣起》已經注意到日本古抄本經注多有虛字。通觀其抄本,知實沿於隋唐之遺。即其原於北宋者,尚未盡刪削。他還特別提到《尚書》、《毛詩》經注抄本猶多虛字。今合校數本,其漸次剷除之跡可尋。[14](P3)日本古代《詩經》研究者,往往利用日本古寫本來對《傳》、《箋》文字進行校勘,繼山井鼎之後,江戶時代末期龜井昭陽著《毛詩考》也屢引足利本。如卷四《?{風·柏舟》:“柏舟,共姜自誓也。衛世子共伯蚤死,其妻守義,父母欲奪而嫁之,誓而弗許,故作是詩以絕之也。”[15](P1)今本最後一句作“故作是詩以絕之”,而《毛詩考》末尾增一“也”字,且說明道:“也字,今本闕,據足利古本補。”[[15](P53)宋本已闕此“也”字。較之古寫本,今本刪去的語辭甚多。

  阮元《校勘記》對此類情況,亦未一一註明,原因是他所見經注本,大抵皆出於南宋,因而不相信日本抄本為唐本,懷疑那些虛字是日本人所妄增。而龜井昭陽《毛詩考》則較為注意日本抄本,多依據《七經孟子考文》所反映的古本句末多用助字的情況,推斷今本已被刪去“也”、“矣”、“焉”之類,而認為理當補足為是。《有女同車》《傳》:“刺忽也。鄭人刺忽之不昏於齊,太子忽嘗有功於齊,齊侯請妻之,齊女賢而不取,卒以無大國之助,至於見逐,故國人刺之也。”昭陽曰:“也字。今本闕,據足利古本補。”[15](P44)

  江戶時代末期安井衡《毛詩輯疏》也十分注意運用足利古本來確認《經》、《箋》、《傳》文字。如《周南·卷耳》:“我僕痛矣,云何籲矣。”《箋》雲:“此章言臣既勤勞於外,僕馬皆病,而今云何乎,其亦憂矣。深閔之辭。”安井衡案:“《箋》:‘何乎’,本多作‘何籲’,今從足利古本、小字本、嶽本。”[16](P35)是說《鄭箋》中“今云何乎”一句中的“乎”字,各本多作“籲”字,而安井衡根據足利古抄本和小字本、嶽本,判定以“乎”字為宜。這裡所指“足利古本”係指足利學校所藏《毛詩》甲本與乙本,是山井鼎、物觀撰寫《七經孟子考文》中《毛詩》部分的依據,也是觀察在《傳》、《箋》流佈過程中虛字“漸次剷除之跡”最有說服力的材料之一。另一方面,少數亦有淺人妄增的情況,若將諸本精心對照,更能減少臆斷,明其變遷。

  四、知定本前後俗本之舊貌

  唐孔穎達《毛詩註疏》“融貫群言,包羅古義”[17](P120),堪稱魏晉至隋唐數百年間漢學《詩經》注說總結性著述,其頒行為《詩經》法定本,而後治《詩》者正文一依所用顏師古定本,音讀一依所附陸德明釋音,註疏一依《正義》,千餘年各家各派之傳本、論述及其爭論,一時歸於止息,《詩經》之學,匯於一統。於此,固有稱其利於傳播應用之意見,然於學術發展自身,終究利多大弊多大,實需再認識。一種書,必一種讀法為是,新知安得增展?犧牲多樣性,求取統一性;犧牲非官方學術,獨尊官方學術,業師考官,一以此據,非是之說,一律不看,百書一面,千師一腔,脫其藩籬,則難乎其難,不貴乎獨立思考,唯貴於眾犬同吠。由此易生兩極端,一極端乃固守陳說,思想禁錮;一極端乃亂暴造反,孳生無根之說,兩者交相攻訐,殊無平和之氣,其源一也。後世之讀《詩》者,多唯知定本,唯知《毛詩》、《鄭箋》、《孔疏》,唐前各家各派,多不存世,定本何來,《孔疏》何來,難知其詳。此功歟,此過歟,自可見仁見智,然其弊害,絕對不可不道。功亦非皆一人之功,過亦非全一人之過,學術一統之思維,實不足取也。

  日本傳詩,亦重毛鄭,遵《正義》,然亦有不同處。宮中講《經》,自奈良時代至大正、昭和,除因戰爭等原因中斷,延續千數年。平安時代漢詩文集《本朝文粹》卷九收錄菅三品《仲春釋奠〈毛詩〉講後賦“詩者志之所之”》、卷十一收錄藤雅材《五言仲春釋奠聽講〈毛詩〉同賦“鶴鳴九皋”》,乃為宮中祭奠孔子再由博士講解《毛詩》後宮廷詩人們所作詩篇之序言也。賦詩之題,既有出自《小雅》之詩句“鶴鳴九皋”者,亦有出自《詩大序》之說“詩者,志之所之”者,亦有所講之經並非《詩》,而所賦之詩,題取自《詩》者。卷九載江澄明《仲春釋奠聽講〈古文孝經〉同賦“夙夜匪懈”》,所講為《古文孝經》而所賦詩題出自《小雅》。考其所據《詩經》版本,亦有定本以外者。《關雎》“君子好逑”,“逑”俗本有作“仇”者。《本朝文粹》卷中引用正作“好仇”。[18](P242)而大唸佛寺所藏《毛詩二南》殘卷,據推斷正屬俗本系統。[19]後之寫本雖皆依據宋本,於校勘之時,每旁註“本乍”即“本作”,表明當時流佈本中有作它字者。此種校勘文字,治《毛詩》者讀之,可窺俗本之一斑。

  五、考《毛詩》及三家詩散佚著述佚文

  日本新美寬、鈴木隆一編《輯佚》收錄日本典籍儲存的中國《詩經》研究著述佚文220條 [20],其中主要包括日本古代抄本引用的如下中國《詩經》研究著述的佚文(括號中為收錄條目數):

  1.漢韓嬰:《韓詩故》 (180)

  2.漢韓嬰:《韓詩傳》 (15)

  3.漢薛漢:《薛君韓詩章句》 (11)

  4.魏王肅:《毛詩王氏注》 (2)

  5.《毛詩音義》 (1)

  6.魏劉楨:《毛詩義問》 (1)

  7.魏王肅:《毛詩問難》 (1)

  8.《毛詩義疏》 (6)

  以上各條,分別引自以下各類書籍。

  首先是中國散佚而日本儲存的寫本:

  1.中國散佚而日本儲存的抄本,包括原本《玉篇》、《慧琳音義》、《玄應音義》、《法華經釋文》、《法華經音義》等。

  2.《玉燭寶典》,六朝末隋初人杜臺卿著,中國久佚,日本抄本傳存。

  3.《集註文選》,即《文選集註零本》,日本金澤文庫舊藏抄本,推定為平安時代書寫,撰者不詳。

  4.《李嶠雜詠一百二十首注》,亦稱《雜詠》、《百二十詠》,我國早佚,日本有平安時代抄本、鎌倉時代抄本和南北朝時代抄本。

  其次是日本的著述,其中引用了《詩經》的佚文。包括以下多種日本著述:

  1.《和漢年號字抄》,便覽書,二卷一冊,有東京大學本(舊尊經閣藏本寫本)和尊經閣藏本(1469年寫本)。

  2.《令集解》,奈良時代頒佈的《養老令》的私家註釋書,日本貞觀年間(公元859-877年)前半期撰述。今收入《國史大系》。

  3.《天地瑞祥志》,日本天文年間(公元 1532-1555年)寫本,與《天文要錄》、《六關記》合為一冊,藏金澤市。

  4.《秘府略》,1,000卷。辭書,平安時代滋野貞主等編,公元813年成書,現收入《續群書類從》30輯下。

  5.《年中行事秘抄》,作者不詳,記述各種儀式典禮的規定,有多種抄本,現收入《群書類從》 (公事卷)。

  6.《淨土三部經音義》,二卷三冊,珠光著,有 1590年寫本,另尚有同名書幾種,傳多種抄本。

  關於韓詩,清人臧庸撰《韓詩遺說》(下簡稱《遺說》),有些條目與《輯佚》相同,也有同一條目文字有異的情況,正可兩相對照。如《北門》:“室人交遍謫我”,《遺說》引《釋文》:“謫,就也。”方琦按:“《集韻》‘謫’字下雲‘就也’,引《韓詩》‘室人交遍謫我’。”[21]而《輯佚》引《玉篇·言部》56卷:“謫,數也。”

  《輯佚》載錄的`條目,《遺說》未必全載。如:

  《關雎》:“寤寐求之。”“寐,息也。”(《慧琳音義》十四)

  《螽斯》:“宜爾子孫繩繩兮。”“繩繩,敬貌。” (原本《玉篇》系部)

  《君子陶陶》:“陶陶,君子之貌也。”(原本《玉篇》阜部)

  《輯佚》錄《薛君韓詩章句》11條,多出於《玉燭寶典》,其中有訛誤。

  那些日本編撰書籍中引用的《詩經》研究資料,反映了兩國古代文化交流的廣泛性。如下面一條,出《天地瑞祥志》卷十八,原出《毛詩義疏》,是為《小雅·鶴鳴九皋》所作註釋:

  鶴形如大鵝,長三尺,腳青黑,赤頰赤目,喙長四寸,餘多純白,亦有蒼色。常夜半鳴,聞八九里。故《說文》曰:“鶴知夜半也。”一千六百年定形定體,尚潔色,聲聞天。頭赤,食於水。鵠二年一子,身毛易黑點,三年產伏;復七年,晝夜十二時,鳴聲中律;復百六十年,不食生物,色雪白或純黑,渡水不行。千六百年,飲而不食。胎產也。

  此種佚文數目不多,且少關乎宏旨者,然於考索亦不無裨益。羅振玉撰《毛鄭詩斠義》已多檢日本刻原本《玉篇》、《玉燭寶典》及日本藏慧琳《一切經音義》,與國內資料互校,於今本之脫誤多所是正。惜其尚未廣為比較,僅成書一卷。若更集日本諸書,廣為徵引,逐一考證,庶幾利於明察《毛詩》、三家詩及漢魏諸家詩說之舊貌。

  六、考六朝初唐俗文異文

  日藏《詩經》唐抄本,蓋六朝唐人書寫字型,至不劃一,俗字、訛文、變體、簡體,盈紙滿目。此與敦煌《詩經》卷子本多同,可窺六朝初唐之《詩經》舊貌,為中古文字研究提供完整的原生態材料。

  以宮內廳書陵部藏《群書治要》寫本中的《詩》為例,舉其常見者,如“廢”作“癈”,“刺”作“㓨”,“柏”作“栢”,“貌”作“皃”,“哲”作“喆”,“罰”作“罸”,“鼓”作“皷”,“罔”作“”等,其餘不常見者亦多。[22](P143-219)其他各種寫本,如大唸佛寺本《毛詩鄭箋》、京都大學藏本《毛詩秦風正義》、《毛詩唐風》殘卷,其中雖有可能出於重抄,但驗之於《幹祿字書》、《五經文字》等唐代字書,可知書寫者一絲不苟,一從原本,不妄改字,諸寫本參合對勘,可為六朝初唐俗字大全提供豐富的例證。其中尚有未收入張湧泉《漢語俗字叢考》、黃徵《敦煌俗字考》等書者。

  七、明辨體式

  羅振玉《毛鄭詩斠義》已據“《傳》、《箋》之例,隨文加釋,不以已見於彼便略於此”,以為毛鄭解詩“不憚繁複,又皆先釋字義後釋句義”,而今本於字義訓釋之復見數出者卻多被刪削,當盡加補耳,以還其舊。[23](P1)大唸佛寺所藏《毛詩二南》和靜嘉堂藏《毛詩鄭箋》等日本抄本中,均存在“不憚繁複,又皆先釋字義後釋句義”的現象,且多與敦煌《詩經》殘卷相合。

  島田翰《書冊裝潢考》說:“秘府卷子本《左氏傳》每卷記其字數,末卷尾又總計其都數,乃知古書之體,每篇計其章數、字數,終篇又總其篇章及字數。蓋爛脫由是以通,師傅亦藉此而存,是古人慎重之意也。故《毛詩詁訓傳》每篇必記幾篇、幾章、幾句。”[6](P60)日本名古屋大唸佛寺藏《毛詩二南》抄本、靜嘉堂藏《毛詩鄭箋》抄本等皆每詩計其章數及字數,正可觀古本之體。

  《毛詩正義》問世,始單行,稱單疏本。單疏本最善,乃世間公論。今藏恭仁山莊之《毛詩正義》單疏本,乃宋紹興九年紹興府覆淳化三年監本,有“天壤間孤本”之稱。四十卷中,闕前七卷,而以後各卷,均於卷末計該卷字數。如《鄭譜·變風緇衣》至《溱洧》為第八卷,卷末記字數雲“計二萬四千六百四十七字”[3](P35),《齊譜·變風雞鳴》至《猗嗟》為第九卷,卷尾雲“計二萬二百五十八字”[3](P39)云云,以下各卷皆有字數,正可見島田翰所言“古人慎重之意也”。各卷端題《毛詩正義》卷第幾,次行署“唐國子監祭酒麴阜縣開國子臣孔穎達等奉敕撰定”,敕字以下別起,次記卷中詳目,每卷如此。正經皆標起止,一字空闕,列疏其下。由此不僅可窺單疏本之舊貌,亦有助於理解今本《傳》、《箋》、《注》合併本標起止體例之由來。而在現存《毛詩正義》刻本中,該單疏本最接近於原貌,阮元等清代學人絞盡腦汁推尋訛字之本字,其結論多與此本合,且有阮元等尚未留意者。

  民國吳興劉承幹曾將此單疏本影印付刊,收入《嘉業堂叢書》,又取阮元校本作校勘。因此本藏於東京,阮元無由得見,只據他人引據,故其《毛詩註疏校勘記》舛誤甚多。劉氏則據原本與阮元互校,知阮本遺文異字不下數百字,定其從違,多補阮本之不足。然嘉業堂之單疏本版本行款業已改觀,至於文字校對又極為草率,隨意改作之處滿目。劉氏《毛詩單疏校勘記》中,遺漏及欠嚴謹處頗多。為此,筆者及同好現正據1936年東方文化學院影印《宋槧本毛詩正義》分段標點,以中日所藏古本精心校勘,以奉獻於《詩經》文獻研究者。

  自宋淳化始有《五經正義》刊本。南宋初以《毛詩正義》合併附刻於經注本。《傳》、《箋》合併《正義》,且附刻經注本。足利學校藏南宋十行本,自孔疏部分看,誤脫較之恭仁山莊單疏本為多,然書中欄外之墨書,乃據日本自古以來傳本校勘文字,多可為校勘之資。將單疏本與十行本對照,可見其間變化。單疏本中釋音均雙行,十行本改直下。正風、變風、正小雅、變小雅、正大雅均於題下,十行本已去之。此中變化,唯有比照,方知端倪。

  太田次郎在他的《日本漢籍舊抄本的版本價值——從〈白氏文集〉說起》中曾說:“日本現存的漢籍舊抄本,儘管不是唐抄本,而是重抄本,但在質量上即使與敦煌文獻相比也毫不遜色,其中有些書籍雖在中國仍有傳存,但是在質量上遠不能和日本這些抄本相比。”[24](P80)此言於日本所傳《詩經》抄本亦可通。然而他又抱怨中國學者對再好的日本傳本也不給予很高評價,言外之意,乃所謂“中華思想”(即認為中華乃文明中心,對其他文明一律瞧不上)作怪。此卻為以偏概全之論。且不說有清一代學人對《七經孟子考文》等書的格外重視,亦不說民國赴日訪書者奔波辛勞,無不虛懷若谷,決無自大之心,何來妄自尊大之所謂“中華思想”?

  日藏中國散佚典籍,今仍藏於密室而中國學者不得見者不鮮!中日學者理當攜手,讓此類典籍迴歸故里,展開共同研究,以推動兩國之中國學發展,而不當自設精神藩籬,棄長取短。其古本之研究價值,或尚有至今尚未發現者,亦未可知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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