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借款抵押合同(集錦15篇)

民間借款抵押合同(集錦15篇)

  在人民愈發重視法律的社會中,合同出現在我們生活中的次數越來越多,它也是實現專業化合作的紐帶。相信大家又在為寫合同犯愁了吧,下面是小編整理的民間借款抵押合同,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民間借款抵押合同1

  甲方(出借人):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達成本合同,並保證共同遵守執行。

  一、借款金額 :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小寫:_________)。

  二、借款用途為________ 。

  三、借款利息:借款利率為月利息__________%,按月收息,利隨本清。

  四、借款期限:借款期限為_________,從____年_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_月____日止。如實際放款日與該日期不符,以實際借款日期為準。乙方收到借款後應當出具收據,乙方所出具的借據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甲方以轉賬的方式將所借款項打入乙方賬戶。

  借款人使用者名稱: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

  六、保證條款:

  1、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否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還本付息,所產生的法律後果由乙方自負。

  2、借款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逾期不還的部分,借款方有許可權期追回借款。

  3、乙方還款保證人(丙方)_________,為確保本契約的履行,願與乙方負連帶返還借款本息的責任。

  七、違約責任

  1、乙方如未按合同規定歸還借款,乙方應當承擔違約金以及因訴訟發生的律師費、訴訟費、差旅費等費用。

  2、乙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甲方有權隨時收回該借款,並要求乙方承擔借款總金額百分之_____的違約責任。

  3、當甲方認為借款人發生或可能發生影響償還能力之情形時,甲方有權提前收回借款,借款人應及時返還,借款人及保證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抗辯。

  八、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友好協商解決,也可由第三人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本合同自各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 乙方 (簽字、蓋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簽訂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民間借款抵押合同2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保證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丙方”)鑑於乙方購買房產,並以該房屋作為抵押物向甲方申請購房抵押貸款;丙方為乙方在所購房屋的所有權證及抵押登記尚未辦妥期間提供連帶保證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及中國農業銀行有關規定,經甲、乙、病三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釋義在本借款合同中,除合同內另行定義外,下列名詞定義如下:

  1、欠款:乙方所欠甲方在本合同項下的一切款項,包括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複利、罰息及其他有關費用。

  2、購房合同:乙方與賣方簽訂的,購買本合同抵押房屋的《房屋買賣合同》、《商品房預售合同》或其他購房協議。

  3、抵押物:購房合同項下的房屋及一切與該房屋有關的權益的統稱。

  4、抵押貸款階段性擔保:指由銀行認可的保證人為乙方在所購房屋的所有權證及抵押登記上未辦妥期間提供的連帶保證責任。

  第二條乙方所購房屋

  1、房屋座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房屋型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房屋結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建築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房屋所有權證編號______________字第____________________

  6、國有土地使用證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字第_____________

  7、房屋評估價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房屋交易價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借款用途本合同項下的借款,乙方必須用於其與售房人簽定的《購房協議書》中購買的坐落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乙方不得擅自改變本合同中確定的借款用途。

  第四條借款金額借款金額為人民幣(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即乙方所購房屋價款的___________%第五條價款期限借款總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_______年______月,分期歸還。

  第六條借款利率1、借款利率按月利率%執行。

  2、借款利息按月計付,結息日為每月第20日。

  3、借款期限一年以內(含一年)的,實行合同利率,遇法定利率調整不分段計息;貸款期限一年以上的,遇法定利率調整,於次年1月1日按相應利率檔次執行新的規定利率。

  第七條借款劃撥在辦妥本合同抵押登記,取得他項權利證後的7個工作日內,甲方將上述借款金額撥入乙方在甲方處開立的存款帳戶(帳號)內;甲方同時根據乙方預先簽署的《委託付款授權書》,將借款金額一次性以乙方購房款名義劃入售房人在甲方處開立的售房存款帳戶(帳號)內。

  丙方同意為乙方在所購房屋的所有權證及抵押登記尚未辦妥期間內提供連帶責任保證,並作為全權代理人,保證為乙方辦理完產權證及抵押登記。在丙方為上述保證與甲、乙三方簽署《個人住房抵押借款合同》,取得房地產賣契後7個工作日內,甲方將上述借款金額撥入丙方在甲方處開立的專用帳戶內;丙方根據乙方預先簽署的《付款授權書》將借款金額以乙方購房款名義劃入售房人在甲方處開立的存款帳戶(賬號:)內。

  第八條借款償還

  1、乙方應按期足額償還甲方貸款本息。

  2、借款期限在一年以內(含一年)的,實行到期一次還本付息,利隨本清。

  3、借款期限一年以上的,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以每一個月為一個償還期,每月第________日為乙方的每期還款日,首期還款發生的次月第________日。

  4、乙方在獲得甲方貸款之前必須在甲方處開立存款帳戶(帳號__________________)或辦理銀行卡(卡號_______________),每期還款日前,乙方應在上述存款帳戶記憶體入不少於一期的應還借款本息。甲方於每期還款日根據乙方預先簽署的《付款授權書》直接從該存款帳戶中扣收與本合同項下借款有關的款項。如果款項不足扣劃時,甲方給乙方_________日的寬限期,期滿帳戶存款仍不足扣劃時,則該期應還貸款本息全部作逾期處理。

  (1)等額還款法:

  每月還款金額=貸款本金×月利率×每月等額還本付利息金額為人民幣(大寫金額)。

  (2)遞減還款法:

  月還款額=+(貸款本金—已歸還貸款本金累計額)×月利率(3)

  6、提前還款乙方若提前還款,須徵得甲方同意,並按下列規定辦理:

  (1)乙方可在每期的還款日之前償還部分或全部未到期借款。

  (2)乙方須在預定提前還款日的一個月前,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請。

  (3)乙方提前償還全部借款的,按合同約定的利率和借款餘額以及實際使用期限計算利息,利隨本清,已計收的借款利息不再退還。

  (4)提前償還部分借款本金的,其提前償還部分借款本金後對剩餘的部分可以調整還款計劃,即還款期限縮短,每期還款額不變或者還款期限不變,每期還款額減少。選擇期限縮短的,按調整後總的借款期限確定利率檔次計收以後的利息。

  (5)若乙方提前償還全部欠款而此合同項下的借款尚在階段性保證期內,丙方的保證責任自動終止。

  7、逾期還款對逾期未還的貸款本息,乙方選擇以下第種方式償還:

  (1)乙方在上述存款帳戶記憶體足款項,由甲方在下一個還款日劃收。但在存款日至劃款日之前,甲方仍向乙方計收逾期及其複利。

  (2)乙方到甲方的信貸部門領取欠款清單,再憑欠款清單到營業櫃檯交付現金,從交付欠款之日起,停止計收逾期利息及其複利。

  8、乙方、丙方及售房方在《房屋買賣合同》及其它約定項下就購房事宜發生任何糾紛,均不得影響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及有關費用的按期償付及保證責任的承擔。

  第九條甲方義務

  1、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將借款足額提供給乙方。

  2、核收和保管與抵押物有關的房屋所有權證、他項權利證和其他所需檔案。

  3、在乙方向甲方償還全部欠款後,甲方與乙方向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登出抵押登記手續,並將抵押物所有權證及其他有關證明檔案交還乙方。

  4、在階段性擔保期間,乙方未能依約履行還款義務,而由丙方代為清償乙方欠款的,甲方須將與抵押物有關的證明檔案轉交給丙方處理。

  第十條乙方義務

  1、按時足額還本付息。

  2、在甲方處開立存款帳戶,並存入不低於30%的購房首付款,同時授權甲方從此帳戶內劃付與借款有關的款項。

  3、對抵押物必須妥善保管並負有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並隨時接受甲方的檢查監督。如抵押物發生部分或全部毀損,無論何種原因及何人的過失,均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乙方須向甲方賠償由此引起的一切損失。

  4、抵押物除自用外,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部分或全部抵押物出售、出租、贈與、轉讓、捨棄、託管、重複抵押、以抵押物清償其他債務或以其他方式處置。

  5、在丙方履行了階段性擔保責任,代乙方償還全部欠款後,乙方同意甲方將抵押權轉讓給丙方。

  6、按本合同第十二條第4款的約定辦理抵押房屋保險。

  7、在變更通訊地址時立即以書面通知甲方。

  第十一條丙方義務

  1、丙方為乙方提供階段性擔保,擔保期限自甲方依《個人住房抵押借款合同》、房地產賣契發放貸款之日起至抵押登記辦理完畢之日止。擔保範圍為乙方所欠甲方的一切款項,包括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罰息及其它相關費用。

  2、丙方接受乙方委託在月之內辦理完畢以下事項:

  (1)代乙方辦理房屋過戶手續,代收代繳土地出讓金。

  (2)代乙方辦理正式產權證,並保證將其移交給甲方收押。

  (3)代乙方辦理所購房屋的抵押登記手續,並在收到他項權利證書之日起5日內將該證書交與甲方。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1、乙方在合同期內,未按月償還借款本息,甲方按規定對其逾期還款按實際天數每日計收萬分之罰息,並對逾期支付的利息計收復利。

  2、本借款發放後,在階段性擔保期間:乙方不能按時償還借款本息的,由丙方代為償還,丙方償清全部欠款後,即可處置該項抵押物;在抵押登記生效後:乙方連續三個月或任何一期貸款本息及相關費用逾期三個月的,甲方即可處置該項抵押物,以償還乙方欠款。

  3、本借款發放後在階段性擔任期間:丙方未能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辦理房屋過戶、抵押登記手續的,甲方有權從其保證金帳戶中扣除_______%的保證金且該筆保證金不予退還。此後丙方仍有義務繼續辦理過戶、抵押登記手續,直至將產權證、他項權利證移交給甲方,其階段性擔保責任方可解除。

  第十三條房屋抵押

  1、抵押期限抵押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自抵押登記辦妥之日起至本合同借款日後六個月止。

  2、抵押率___________

  3、抵押擔保範圍: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複利、罰息、訴訟費、律師代理費、抵押物處理費、過戶費等甲方及丙方實現抵押權的一切費用。

  4、抵押登記

  (1)乙方出具《授權委託書》委託丙方或乙丙雙方共同以本合同、購房合同以及其他有關房地產所有權證明檔案在房屋所在地的房地產管理機關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2)低壓物的所有權證明檔案、抵押登記的《他項權利證書》及其他有關檔案須交予甲方收執和保管。

  5、抵押物的保險

  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期限內,為抵押物足額投保。

民間借款抵押合同3

  甲方(出借人): 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借款人): 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為進行生產(或經營活動),經夫妻雙方共同商定,自願用財產抵押方式向甲方申請借款。經雙方協商,特訂立本借款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借款用途

  第二條 借款金額和借款期限

  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幣元(小寫) 整(大寫)。 借款期限為個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乙方收到甲方借款的同時向甲方交付借據和抵押的財產所有權憑證;乙方到期還清所有本協議規定的款項,甲方收到還款後將借據和抵押的財產所有權憑證交還給乙方。

  第三條 借款利率

  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內,月利率為%。利息每月結算一次,乙方必須在次月15號前支付給甲方。

  第四條 抵押條款

  1、乙方自願用下列財產所有權憑證抵押給甲方,並自願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抵押物名稱: 產權證書名稱及證號:

  產權所有權人:

  其他:

  2、抵押擔保範圍為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的違約金和實現債權、抵押權的費用。乙方如期履行合同,付清本合同約定的本息及其他費用後,本合同即告終止,甲方將抵押物所有權憑證退還乙方。

  3、乙方承諾,抵押行為已得到抵押物的其他共有人同意。

  4、乙方在抵押期間應妥善保管抵押物並負責維修、保養,保證抵押物完好無損,並隨時接受甲方的監督 。

  第五條 保證條款

  1、乙方屬家庭夫妻雙方共同借款,夫妻雙方具有共同履行合同的義務。

  2、乙方必須按照合同規定的期限支付利息,歸還借款。

  3、乙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乙方有義務接受甲方對借款的使用情況所進行的監督,甲方有權瞭解乙方的計劃執

  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乙方有義務向甲方提供有關的計劃、統計、財務會計報表及資料。

  第六條違約責任

  1、乙方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甲方有權收回借款,對違約使用的部分,按每月6%利率收取利息。

  2、乙方如逾期不還借款,甲方有權追回借款,並按每月6%利率收取罰息;乙方如逾期不支付利息,甲方有權追收逾期支付的利息,並對逾期的利息按每月6%利率收取複利。

  3、借款期到,乙方如未能按期歸還借款或未能按時付息,甲方有權向人民法院申請處分抵押物,亦有權將抵押物轉讓、出售、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處分。所處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項償還借款及利息尚有的餘額,應全部交還乙方;如處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項仍不足以抵還欠款本息時。甲方仍可根據原借款合同向乙方追索欠款。

  第七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第八條 其他

  本合同任何一方當事人都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當事人一方依照《合同法》規定要求變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時,應及時採用書面形式通知對方當事人,並達成書面協議。本合同變更或解除之後,乙方已佔用的借款和應付的利息,仍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償付。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合同雙方當事人共同協商,作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出借人、借款人各執一份。

  出借人:(簽字)借款人:(簽字)借款人配偶:(簽字)

  家庭地址: 家庭地址:

  電話號碼:電話號碼:

  合同簽訂日期:

民間借款抵押合同4

  貸款人(抵押權人):

  本合同各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等規定,本著平等、自願、誠實守信、協商一致的原則,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簽訂本合同,並保證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借貸條款

  第一條 借款用途:本合同項下之借款必須合法使用。

  第二條 借款金額: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 元整,小寫:¥ 元(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為準,下同)。

  第三條 借款期限:借款期限為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 借款利率:借款期限內的 (年/月)利率為 (大寫)即¥ (小寫)。

  第五條 還款方式:借款人選擇以下第 種還款方式:

  1、到期一次還本付息,利隨本清;

  2、按 (月/季)結息,利息支付日為每 (月/季)末 日,借款到期時利隨本清。

  3、其他: 。

  第六條 提前還款:借款人提前還款應徵得貸款人同意。貸款人同意借款人提前還款的,按本合同約定的利率及借款實際使用期限計收利息《另行約定的除外》,雙方另行約定。

  第七條 提前收回貸款:貸款人提前收回貸款應徵得借款人同意。利息及本金償付辦法由雙方另行約定。

  如出現下列情形,貸款人有權隨時要求借款人在一定的期限內提前清償部分或全部貸款本息:

  1、借款人將所借款項用於非法活動;

  2、抵押物毀損或滅失,不足以實現本合同擔保之目的,借款人和抵押人不能提供貸款人可予接受的其他擔保的;

  3、其他:

  第八條 借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1、如實提供有關證件、證明和其他材料,並接受貸款人的監督和檢查;

  2、保證本借款不用於非法活動;

  3、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取得借款本金,並按時償還借款本息。

  第九條 貸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1、保證資金來源合法;

  2、有權對本合同項下抵押擔保的房產進行查詢和核實;

  3、在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辦理完畢抵押登記後 日內,足額向借款人發放貸款;

  4、有權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收取借貸本金和利息,有權按照約定行使抵押權。

  第二部分 抵押條款

  第十條 抵押物:為確保借款人正當履行還款義務,抵押人自願以其擁有所有權並有權處分的位於東營市 號樓 單元 戶的合法房產(房屋所有權證號:東房權證 字第 號,建築面積 平方米)以及相應的土地使用權(以下簡稱房地產)抵押給貸款人,作為借款人歸還借款的擔保。

  抵押人保證,該房地產不存在任何權屬爭議,不存在被查封、已抵押、已出租等情況。和他人共有的,共有人同意將該房地產抵押給貸款人,並同意受本合同約束。

  第十一條 抵押價值:經本合同各方確認,前條用於抵押的房地產價值為人民幣(大寫) 元整,(小寫):¥ 元(估價報告編號: 字第 號)。

  第十二條 抵押登記:本合同自簽訂後兩日內(遇法定節假日順延),抵押雙方當事人應持房屋所有權證及其他相關證件到房管部門辦理房屋抵押登記手續。

  如因抵押人提供虛假材料或掩蓋重要事實導致不能辦理抵押登記、抵押登記無效或者被登出的,借款人和抵押人應對貸款人承擔相應責任。

  第十三條 抵押擔保範圍:為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違約金以及貸款人實現債權的所有費用。

  當借款人未按照本合同約定履行其還款義務時,無論貸款人對本合同項下的債權是否擁有其它擔保,貸款人均有權直接要求抵押人以該房地產承擔擔保責任。

  第十四條 第二住所擔保:抵押物為住宅的,貸款人對本合同項下抵押權實現的風險已有充分的預知。抵押人是否應另行出具第二住所的擔保宣告,由貸款人與抵押人選擇以下 種約定:

  1、抵押人不必另行出具第二住所的擔保宣告;

  2、抵押人應出具,且該宣告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 權利限制:抵押期間,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將該抵押物出租、轉讓、抵債或賦予其它負擔。

  第十六條 抵押注銷:貸款人應在借款人償還全部款項後三日內(遇法定節假日順延)協同抵押人到房管部門辦理抵押注銷登記。

  第三部分 違約責任及其他約定

  第十七條 違約責任:下列情況均構成違約,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1、借款人提供的證件、證明等有虛假、非法的情況,貸款人可要求借款人立即償還全部借款及相應利息,可依法行使對本合同項下抵押房產的抵押權;

  2、借款人在還款期限屆滿時,未能足額償還借款本息的,視為嚴重違約,應另行向貸款人支付全部貸款本金 %的違約金,並承擔貸款人為實現債權支付的全部費用;

  3、貸款人不能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向借款人發放貸款的,視為嚴重違約,應承擔其他方所付出的直接費用,並向借款人另行支付全部貸款本金 %的違約金;

  4、因貸款人的以下行為,致使不能根據本合同的約定辦理抵押注銷手續的,貸款人應當向抵押人支付全部貸款本金 %的違約金:

  (1)貸款人無正當理由在借款方全部償還本金和利息三日內(如遇法定節假日順延)拒絕辦理抵押注銷手續的;

  (2)因貸款人保管不善,造成他項權利證明丟失、損壞,不能及時辦理抵押注銷手續的;

  (3)因貸款人變更地址、電話等無法聯絡,不能按約辦理抵押注銷手續的;

  (4)其他足以影響抵押注銷手續的行為。

  5、抵押人因隱瞞抵押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已抵押或者已出租等情況,而給貸款人造成損失的,應當向貸款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八條 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述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訟。

  第十九條 生效、變更、解除、終止:

  1、在簽訂本合同前,合同各方已完全理解並接受本合同的內容,在本合同項下全部意思表示均真實有效。合同各方選擇以下第 種約定為本合同的生效條件:

  (1)自各方當事人簽字後生效;

  (2)經 公證處公證後生效。

  2、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和相關費用全部清償完畢後,本合同終止;

  3、本合同如需要變更或解除,應由合同各方共同達成書面協議。

  第二十條 本合同一式1份,合同各方各執一份,報相關部門1份。

  貸款方:(簽字)

  地址: 電話號碼:

  借款方:(簽字)

  地址: 電話號碼:

  保證方:(簽字)

  地址: 電話號碼:

民間借款抵押合同5

  甲方:借款人(抵押人) 身份證號:

  住址:

  固定電話: 行動電話:

  抵押共有人: 身份證號:

  住址:

  固定電話: 行動電話:

  乙方:出借人(抵押權人) 身份證號:

  住址:

  固定電話: 行動電話: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誠實、守信、遵紀守法的原則,經友好協商,自願簽定本合同,以求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 今借到乙方 現金(人民幣)¥: 萬元整。 (大寫)人民幣 月利率 %,用於資金週轉。

  第二條

  借款期限: 個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到期一次性還清本金。利息按季支付。前 個月利息於 年 月 日前一次性付清。

  第三條

  甲方 及抵押共有人 自願將坐落於 的房產 (房屋所有權證號: ,建築面積: 平方米) 作抵押擔保。甲方按照相關規定辦理評估、公證、登記等相關手續,費有由甲方承擔。

  第四條

  抵押擔保範圍: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清償借款所需費用等。

  第五條

  抵押期間甲方保證: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抵押房地產轉讓、變賣、抵償債務或以其他交易方式處置,若由此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

  1、甲方不得用此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2、甲方承諾能自行解決在抵押房產被執行後的居住的問題。

  3、甲方保證所抵押房產並非其撫養家屬的生活必需品,不得以此為由抗辯乙方對該抵押房產的執行.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甲方不按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乙方有權收回全部借款,且加收合同違約金,違約金的標準按借款總額的10%收取(違約金按月計算,超過一天按一個月計算);乙方因實現債權所產生的所有費用由甲方承擔。

  2、借款方如逾期不全額歸還借款,乙方有權追回借款,並加收違約金,違約金標準按借款總額的10%收取;逾期時間的利息甲方須按同期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借款利率的四倍支付給乙方(利息按月計算,超過一天按一個月計算);乙方因實現債權所產生的所有費用由甲方承擔(例:執行費、誤工費、交通費等相關費用)。

  3、甲方承諾:若不按合同規定金額償還借款本金及利息。乙方有權向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甲方自願接受人民法院的強制執行。

  第八條

  其它

  1、合同中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借款合同時,應及時採取書面形式通知一方,並達成書在面協議。

  2、合同中末盡事宜,須經合同雙方當事人共同協商,做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

  合同生效及份數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章,自抵押登記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和公證部門,房管部門各執一份。

  甲方:(抵押人) 乙方(抵押權人)

  年 月 日

民間借款抵押合同6

  借款人(債務人):

  抵押人:

  貸款人(抵押權人):

  本合同各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等規定,本著平等、自願、誠實守信、協商一致的原則,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簽訂本合同,並保證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借貸條款

  第一條 借款用途:本合同項下之借款必須合法使用。

  第二條 借款金額: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壹佰萬元整,小寫:¥100萬元(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為準,下同)。

  第三條 借款期限:借款期限為12個月,自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 借款利率:

  借款期限內的年利率為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的四倍。

  第五條 還款方式:

  每三個月結息支付一次,首次支付日為 年 月 日,二次為 年 月 日,三次為 年 月 日,四次為 年 月 日,借款到期時還清全部本息。

  第六條 如出現下列情形,貸款人有權隨時要求借款人在一定的期限內提前清償部分或全部貸款本息:

  1.借款人將所借款項用於非法活動;

  2.抵押物毀損或滅失,不足以實現本合同擔保之目的,借款人和抵押人不能提供貸款人可予接受的其他擔保的;

  第七條 借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1.如實提供有關證件、證明和其他材料,並接受貸款人的監督和檢查; 2.保證本借款不用於非法活動;

  3.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取得借款本金,並按時償還借款本息。

  第八條 貸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1.保證資金來源合法;

  3.按約定向借款人發放貸款;

  4.有權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收取借貸本金和利息,有權按照約定行使抵押權。

  第二部分 抵押條款

  第九條 抵押物:為確保借款人正當履行還款義務,抵押人自願以其所有權並有權處分權的石料產品和其它機械抵押給貸款人,作為借款人歸還借款的擔保。

  抵押人保證,該石料產品和其它機械不存在任何權屬爭議,不存在被查封、已抵押等情況。和他人共有的,共有人同意將該物品抵押給貸款人,並同意受本合同約束。

  第十條 抵押產品價值:經本合同各方確認,前條用於抵押的產品價值為人民幣30元/平米。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的約定的時間支付借貸本金和利息,貸款人有權將抵押的產品變賣。

  第十一條 抵押擔保範圍:為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違約金以及貸款人實現債權的所有費用(包括律師費)。

  當借款人未按照本合同約定履行其還款義務時,無論貸款人對本合同項下的債權是否擁有其它擔保,貸款人均有權直接要求抵押人以該產品承擔擔保責任。

  第三部分 違約責任及其他約定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下列情況均構成違約,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1.借款人提供的證件、證明等有虛假、非法的情況,貸款人可要求借款人立即償還全部借款及相應利息,可依法行使對本合同項下抵押產品其它機械的抵押權;

  2.借款人在還款期限屆滿時,未能足額償還借款本息的,視為嚴重違約,應另行向貸款人支付全部貸款本金 20%的違約金,並承擔貸款人為實現債權支付的全部費用;

  3.貸款人不能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向借款人發放貸款的,視為嚴重違約,應承擔其他方所付出的直接費用,並向借款人另行支付全部貸款本金 20%的違約金;

  5.抵押人因隱瞞抵押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已抵押或者已出租等情況,而給貸款人造成損失的,應當向貸款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 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 生效、變更、解除、終止:

  1.在簽訂本合同前,合同各方已完全理解並接受本合同的內容,在本合同項下全部意思表示均真實有效。合同自各方當事人簽字後生效。

  2.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和相關費用全部清償完畢後,本合同終止。 3.本合同如需要變更或解除,應由合同各方共同達成書面協議。 第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四份,合同各方各執二份。

  借款人(債務人)(簽字或蓋章): 貸款人(抵押權人)(簽字或蓋章):

  抵押人及共有人(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民間借款抵押合同7

  債權人姓名: 電話: 借款人姓名: 電話: 鄉(鎮)村 身份證號: 擔保人姓名: 電話: 鄉(鎮) 身份證號: 抵押物的名稱:

  第一條:

  1、借款用途:

  2、借款金額:大寫:

  3、借款期限:自日起至年月

  4、還款方式:

  第二條:借款人承諾“

  1、按期一定用現金還清債權人借款。

  2、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擅自改變借款用途。

  3、借款人承諾簽名: 第三條:擔保人承諾:

  1、擔保人對借款人的債務承擔連帶擔責任。

  2、擔保範圍:所借現金數額和債權人的費用。

  3、我自願擔保,如借款人還不清借款,有擔保人負責還清所有現金和一切費用。 承諾人簽字:

  第四條:違約責任

  借款人違約:如不按期歸還所借現金,從愈期之日起按日自願付給債權人百分之1違約金(萬元每天100元違約金)。

  第五條:本合同發生糾紛,由借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六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遵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辦理。

  第七條:本合同一式二份,債權人、借款人各持一份。

  第八條:本合同自各方和中間人簽字指印之日起生效。

  債權人簽字(指印): 電話:

  借款人簽字(指印): 電話:

  擔保人簽字(指印): 電話:

  中間見證人簽字(指印): 電話:

  簽約地點:

  年 月 日

民間借款抵押合同8

  借款人(以下簡稱甲方):

  貸款人(即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

  抵押人(以下簡稱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借款合同條例》和《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遵循自願、平等、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甲、乙雙方就借款事宜簽訂如下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幣計(小寫)5000000元整,(大寫)伍佰萬元整;上述借款項用於經營週轉。

  第二條 甲、乙雙方約定:甲方向乙方借款期限為叄月,自xx年1月21日至xx年4月xx年1月21日向甲方提供本合同項下的資金,提供方式為下述第貳種方式:

  1、 現金交付;

  2、 銀行轉帳;

  3、 其它方式: 。

  第三條 甲、乙雙方約定:上述借款的年息為 ,摺合月息為 ,自甲方借款之日起計息,但不計算複利。如遇國家對利息作政策調整,雙方對本合同約定的借款利息採取下述第 種方式:

  1、仍按本合同約定的.利息執行,不作調整;

  2、對本合同約定的利息作調整,調整的標準為: 。

  第四條 甲乙雙方約定,甲方還款方式採用下述第壹種還款方式:

  1、一次性還款方式;

  2、每月等額還款方式,每月還款 元整;

  3、其他方式: 。

  第五條 甲、乙雙方約定,甲方向乙方借款必須向乙方提供房產抵押作為履行還款義務的擔保。如甲方以自有的房產作抵押擔保,則本合同所指的抵押人即為甲方;如甲方以第三人擁有的房產作抵押擔保,則本合同所指的抵押人即為丙方。

  第六條 抵押房產的具體狀況為:

  1、房屋所有權人:

  2、房屋座落:詳見清單

  3、房屋所有權證號:詳見清單,房屋共有權證號:無,土地使用證號:詳見清單;

  4、房屋建築面積:詳見清單。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上述房產抵押時,房屋所有權和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同時抵押。

  第七條 甲、乙、丙叄方同意,上述房產抵押擔保的範圍為:本合同約定的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抵押權的費用。

  第八條 本合同約定的債務履行期限就是指由本合同約定的甲方向乙方的借款期限,債務履行期限為 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九條 房產抵押雙方當事人約定,本合同項下的房產價值(人民幣)計(小寫)5000000元整,(大寫)計伍佰萬元整。

  第十條 抵押人與抵押權人雙方約定,在簽訂本合同之日起三日內共同至杭州市房產管理局房地產交易所申請辦理本合同項下的房產抵押權登記,在甲方按本合同約定全面履行了還款義務之日起十五日內共同申請辦理房產抵押權登出登記;如經甲、乙、丙叄方協商一致變更本合同的,抵押雙方當事人在簽訂變更協議後之日起五日內共同至杭州市房產管理部門申請辦理房產抵押權變更登記,雙方應當相互協助並保證各自的手續證照齊全。

  第十一條 甲、乙、丙叄方同意就上述抵押房產的佔用管理人、佔用管理方式、佔用管理責任、意外損毀和滅失的法律責任及押權滅失的條件進行約定: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上述抵押房產出租,出售,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

  第十二條 甲、乙、丙三方必須按照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和本合同的約定全面、準確地履行義務,如有違約者,叄方約定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l、甲方保證按本合同的約定使用所借款項,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履行還款義務,如未按本合同約定履行使用、歸還所借款項義務,甲方承擔下列違約責任:1上述抵押房產歸乙方所有。2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費用如訴訟費和律師代理費等。

  2、乙方必須保證於xx年1月21日向甲方提供本合同項下的借款,如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向甲方提供貸款,乙方承擔下列違約責任: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費用如訴訟費和律師代理費等。

  3.丙方必須以自己合法擁有的房產為甲方借款依法承擔抵押報保責任,否則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

  甲、乙、丙叄方在本合同中對違約責任未作約定的從國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

  第十三條 甲、乙、丙叄方因履行本合同或者處分抵押房產發生爭議的,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甲、乙、丙叄方同意按照下述第 2 種方式解決:

  1、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杭州市 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本合同未盡事項,按照國家、省和本市相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執行。

  第十五條本合同經甲、乙、丙叄方簽章後成立。

  第十六條 其他需要約定的事項:在簽訂本合同之日起三日內共同至杭州市房產管理局房地產交易所申請辦理本合同項下的房產抵押權登記後,乙方向甲方交付借款資金。

  第十七條 強制執行公證:本合同應當辦理強制執行債權文書公證,費用由甲方負擔。各方同意如果甲方到期不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償還本金、利息和違約金義務,乙方有權直接向拱墅區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拍賣或變賣抵押物優先受償,甲方和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異議。

  第十八條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丙叄方各執一份,杭州市房產管理部門存檔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簽訂地點為杭州市 ,受簽訂地法院管轄。 甲、乙、丙叄方自願簽署本合同,並對本合同所有條款(包括權利、義務和責任條款)的法律意義均有準確無誤的理解。甲、乙、丙叄方保證本合同的真實性、合法性,並願意對因本合同條款不實引起的所有法律後果承擔全部的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甲方(簽章):

  身份證號:

  聯絡電話;

  簽訂日期:

  丙方(簽章):

  身份證號:

  聯絡電話;

  簽訂日期:

  乙方(簽章):

  身份證號:

  聯絡電話:

  簽訂日期:

民間借款抵押合同9

  甲方(出借人、抵押權人):

  身份證編號:

  乙方(借款人、抵押人):

  身份證編號: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的基礎上,明確責任,恪守信用,訂立本合同,一致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第一條: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 元整;(小寫) 元。

  第二條:借款期限為。自乙方收到借款出具借條給甲方之日起計算,截止日期按借款期限類推。

  第三條:借款用途:不能進行非法活動,否則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第四條:借款利率為,借款利息按 月/年支付。

  第五條:甲方將全部借款金額按照借款人要求一次性發放借款。

  第六條:借款人可多次、部分提前還款。借款人需要提前還款的,應提前日通知甲方。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但不可抗拒的原因除外。

  第七條:乙方自願用位於下面所訴房屋套,作為抵押向甲方,並自願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抵押物詳細情況如下:

  坐落:

  產權證號:

  產權人:

  建築面積:

  結構:

  抵押人承諾本抵押物無其他所有權利瑕疵。

  第八條:抵押擔保範圍為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的違約金和實現債權、抵押權的費用。

  第九條:借款人如期履行合同,付清本合同約定的本息及其他費用後,本合同即宣告終止。

  第十條: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經濟糾紛,合同各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補充條款:

  第十二條:本合同一式份,雙方當事人各持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中證人(簽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民間借款抵押合同10

  甲方(委託方):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託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甲方委託乙方代理民間抵押擔保借款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委託事項:

  1、借款種類;

  2、借款用途;

  3、借款金額(大寫)__________(¥ __________);

  4、借款期限;

  5、借款利率;

  6、結息方式;

  7、還款方式。

  上述委託事項僅作為甲方在乙方辦理預約登記參考數,最終以甲方和貸款方自行協商、雙方簽訂的抵押擔保借款合同條款為準。但借款利率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4倍。

  二、甲方辦理借款時應提供下列資料:

  1、借款人身份證、戶口本;

  2、房屋所有權證;

  3、房屋產權共有人的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及同意抵押擔保的書面授權檔案;

  4、用於抵押擔保的房屋已出租的,應提供承租人已知悉該房屋用於抵押的證明檔案;

  5、用住房抵押擔保借款的,應儘可能提供兩套住房產權證明或第二住所證明。

  甲方保證,上述資料合法、真實、有效。

  三、乙方協助甲方辦理以下事項:

  1、簽訂抵押擔保借款合同;

  2、房產評估;

  3、辦理公證手續;

  4、辦理房地產抵押合同;

  5、辦理借款資金和他項權證的交接。

  辦理上述手續所需費用由甲方承擔(以相關部門的收款發票為準)。

  四、乙方完成委託事項時(貸款方收到《他項權證》,甲方收到借款),甲方按借款額的3%向乙方一次性支付佣金。

  五、借貸業務流程:

  1、貸款方、借款方、抵押方,三方簽訂抵押擔保借款合同書;

  2、貸款方、借款方、抵押方,三方到公證處辦理公證;

  3、貸款方、借款方、抵押方,三方到房產局辦理房地產抵押登記;

  4、貸款人領到《房地產他項權證》,借款人領到借款。

  六、本合同在乙方完成甲方委託事項後自行終止。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簽字(蓋章)之日有效。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經辦人: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簽訂時間:__________

民間借款抵押合同11

  借款人: (甲方)

  抵押權人: (乙方)

  抵押人: (丙方)

  根據甲方與乙方簽訂的編號 的委託借款擔保合同,乙方同意為甲方 提供借款人民幣 的擔保業務,丙方自願以有權處分的財產(明細見抵押物清單)作為抵押物,為甲方向乙方提供反擔保保證,合同《民間借款抵押保證合同書範本》。上述抵押物清單作為合同的組成部分。當借款人不論由於什麼原因不能按上述借款合同(主合同)規定履行還本、付息及支付為乙方實現債權而產生的費用時,丙方願意承擔上述借款合同(主合同)的連帶責任,為此,三方特簽訂本保證合同。

  一、甲、丙方嚴格遵守履行借款合同(主合同)中的全部條款的有關約定。如丙方喪失或可能喪失代償能力時,保證及時通知乙方。

  二、丙方提供反擔保抵押物作價人民幣 ,抵押物的最終價值以抵押權實現時實際處理抵押物的淨收入為準。

  三、本項反擔保金額包括借款本金,即人民幣 及借款利息和為乙方實現債權而產生的一切費用。如乙方允許甲方的借款到期後展期,丙方對展期後的借款本息繼續承擔保證責任。

  四、丙方在收到乙方出具的要求丙方履行保證責任的付款通知書後,無論乙方是否向甲方追償,丙方必須保證按付款通知書規定的付款日期、付款金額主動向乙方付清全部應付款項,借款人或乙方出具的付款通知書的實質性內容,對甲方和丙方均有約束力。

  五、如果丙方未按乙方通知規定的期限及金額付款,乙方有權依照我國法律規定,將抵押物作價、拍賣、變賣或以其它方式處置,從所得價款中優先得到償還。

  六、本保證合同是持續性的連帶責任保證合同,只要甲方在借款合同項下,按有關條款承擔了任何現在的、將來的或可能發生的債務和責任,丙方就始終承擔本合同項下的所有連帶責任。乙方給予甲方的任何寬限,只要不增加丙方的擔保金額,丙方在本保證合同項下的責任均不能解除或減少。

  七、只要不增加丙方的保證金額,本保證合同不會因為甲方與乙方同意對借款合同(主合同)條款的修改、補充、刪除或因甲方與其他方面簽訂的任何合同而受影響或失效。

  八、如果乙方現時或今後持有甲方的任何其他擔保,包括存單、匯票、留置權和其他抵押品,本保證合同仍然有效,並不取代、影響丙方在本保證合同項下的責任。

民間借款抵押合同12

  借款抵押人:(甲方)

  借款抵押權人:(乙方)

  甲方因生產需要,向乙方借款作為流動資金。雙方經協商,在甲方以其所有的(以下簡稱甲方抵押物),作為借款抵押物給乙方的條件下,由乙方提供雙方商定的借款額給甲方。在借款期限內,甲方還清借款本息前,乙方擁有抵押物的所有權。為此,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借款金額:

  第二條借款用途:

  本借款只能用於__的需要,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得使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第三條借款期限為:

  個月,即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第四條借款利率:

  本借款利率及計息方法,按照__ 。

  第五條借款的償還:

  甲方保證在借款期限內主動還本付息。

  第六條

  本合同在乙方同意甲方延期還款的情況下繼續有效。

  第七條抵押內容:

  為確保甲方履行還款義務,甲方自願以其有權處分並擁有所有權的位於__,建築面積為__平方米,房屋產權證號為的合法房產抵押給乙方,作為履行本合同的擔保。

  甲方如不按期付息還本,乙方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優先用抵押財產償還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償部分,乙方仍有權向甲方追償。直至甲方還清乙方全部借款本息為止。

  第八條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__法院起訴。

  第九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房管局辦理他項權利證留存一份。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民間借款抵押合同13

  借款人(債務人):

  貸款人(抵押權人):

  抵押人:

  本合同各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等規定,本著平等、自願、誠實守信、協商一致的原則,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簽訂本合同,並保證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借貸條款

  第一條 借款用途:?? 。

  第二條 借款金額: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 元整,

  小寫:?? ¥ 元(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為準,下同)。

  第三條 借款期限:借款期限為??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 借款利率:借款期限內的 (年/月)利率為 。(借款人到期未歸還本金的,逾期部分按照在本條約定利率的基礎上加收0.5%利率)

  第五條 還款方式:借款人選擇以下第 種還款方式:

  1.到期一次還本付息,利隨本清。

  2.按 (月/季)結息,利息支付日為每 (月/季)末 日,借款到期時利隨本清。

  3.其他:?? 。

  第六條 提前還款:借款人提前還款應徵得貸款人同意。貸款人同意借款人提前還款的,按本合同約定的利率及借款實際使用期限計收利息,雙方另行約定的除外。

  第七條 提前收回貸款:貸款人提前收回貸款應徵得借款人同意。利息及本金償付辦法由雙方另行約定。

  如出現下列情形,貸款人有權隨時要求借款人在一定的期限內提前清償部分或全部貸款本息:

  1.借款人將所借款項不按照借款用途使用或用於非法活動;

  2.抵押物毀損或滅失,不足以實現本合同擔保之目的,借款人和抵押人不能提供貸款人可予接受的其他擔保的;

  3. 借款人或擔保人的資信出現危機,有可能導致出借人無法收回借款的。

  第八條 借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1.如實提供有關證件、證明和其他材料,並接受貸款人的監督和檢查;

  2.保證本借款按照借款用途使用且不用於非法活動;

  3.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取得借款本金,並按時償還借款本息。

  第九條 貸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1.保證資金來源合法;

  2.有權對本合同項下抵押擔保的房產進行查詢和核實;

  3.在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辦理完畢抵押登記後?? 日內,足額向借款人發放貸款;

  4.有權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收取借貸本金和利息,有權按照約定行使抵押權。

  第二部分 抵押條款

  第十條 抵押物:為確保借款人正當履行還款義務,抵押人自願以其擁有所有權並有權處分的位於? 的合法房產(房地產權證號:?? )以及相應的土地使用權(以下簡稱房地產)抵押給貸款人,作為借款人歸還借款的擔保。

  抵押人保證,該房地產不存在任何權屬爭議,不存在被查封、已抵押、已出租等情況。和他人共有的,共有人同意將該房地產抵押給貸款人,並同意受本合同約束。

  第十一條 抵押價值:經本合同各方確認,前條用於抵押的房地產價值為人民幣(大寫)? 元整,(小寫): ¥ 元(估價報告編號: 字第 號)。

  第十二條 抵押登記:本合同自簽訂後兩日內(遇法定節假日順延),抵押雙方當事人應持房屋所有權證及其他相關證件到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房屋抵押登記手續。

  如因抵押人提供虛假材料或掩蓋重要事實導致不能辦理抵押登記、抵押登記無效或者被登出的,借款人和抵押人應對貸款人承擔相應責任。

  第十三條 抵押擔保範圍:為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違約金以及貸款人實現債權的所有費用(包括仲裁費用、訴訟費用、律師費用等)。

  當借款人未按照本合同約定履行其還款義務時,無論貸款人對本合同項下的債權是否擁有其它擔保,貸款人均有權直接要求抵押人以該房地產承擔擔保責任。

民間借款抵押合同14

  訂立合同雙方:

  抵押人: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抵押權人:____,以下簡稱乙方。

  鑑於甲方欠乙方貨款(或貸款)____元暫時不能償還,甲方為擔保還款,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條 抵押物的名稱、數量和價值

  1.名稱:_____。

  2.數量:_____。

  3.價值:_____。

  第二條 抵押期限

  抵押期限為__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第三條 抵押物的清點、暫管和保險

  1.清點:本合同生效後五天內,甲、乙雙方共同清點檢查抵押物的數量、質量,並列出清單,經核實無誤後雙方在清單上簽名,加蓋公章,以示認可。

  2.暫管:抵押物仍由甲方負責暫管完整無損,一切倉儲及其它管理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3.保險:在合同生效後五天內,甲方應向保險公司投保倉庫財產保險,並將保險後的財產過戶給乙方。投保的抵押物由於不可抗力遭受損失,乙方則從保險公司直接取得全部賠償金作為歸還所欠款的一部分。

  第四條 抵押物在抵押期限內的銷售和監督

  1.抵押物的銷售,仍由甲方負責,甲方應組織人員積極推銷,並將所銷售的貨款直接交入乙方指定的帳戶,作為償還欠款本息的資金來源之一。

  2.甲方在與需方簽訂供銷合同時,應在合同中寫明款項匯入___銀行___分行___帳戶,即乙方指定的帳戶。甲方在發貨之前,應提前三個工作日將銷售合同提交乙方審,在外地簽訂的銷售合同,應及時將合同副本或影印件提交甲方審定後方可發貨。

  3.甲方每月應向乙方提供財務計劃、物資庫存、財務會計報表及有關經濟資料,乙方認為必要時,有權進行檢查抵押物的庫存,銷售情況以及與抵押物有關的帳目資料,甲方應給予協助。

  第五條 甲方的義務及違約責任

  1.甲方應保證是該抵押的合法所有權人,今後如因該抵押物的所有權歸屬問題發生糾紛,並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損失時,甲方應負責賠償。

  2.在本合同簽訂之後,甲方應將與抵押物有關的一切原始單證、票據交給乙方。

  3.甲方應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得遺失、毀損,甲方如因故意或過失造成抵押物毀損,應在十五天內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

  4.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抵押物轉讓、出售、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處分。

  甲方如違反前款規定,乙方有權立即暫管抵押物,並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接到通知書後三天內,將抵押物交給乙方,逾期不交者,乙方可依法向___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乙方因此所受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賠償。

  5.甲方如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第二項之規定,處分抵押物的行為無效,乙方因此所受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賠償。

  第六條 抵押物的處分、處分方式和還款項的使用順序

  1.本合同期滿,甲方尚不能還清欠款本息者,乙方有權向___人民法院申請處分抵押物。

  2.抵押物處分方式和程式由____人民法院裁定。

  3.抵押物的價格由___市物價局作價。

  4.處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項,接下列順序使用。

  第一:支付處分抵押物的費用。

  第二:繳納抵押物的稅金。

  第三:償還欠乙方貸款的稅金。

  如扣除以上款項,尚有餘額,應全部交還甲方。如處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項仍不足以抵還欠款本息者。乙方仍可根據原借款合同向債務人追索欠款。

  第七條 其它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加蓋公章並經___市公證處公證後生效,公證費用由甲方承擔。

  2.當甲方抵押期限到期,仍因實際困難無法如期償清貸款本息、要求延長抵押期限者,經甲方提出書面申請,乙方審查同意並簽訂補充協議和作為本合同書的附件,可以延長抵押期限。

  3.本合同系經___市公證處依法賦予強制執行力的債權文書。任何一方當事人如不履行合同,對方當事人可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六條之規定,直接向___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4.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證處存檔一份。副本一式__份,送___等有關單位各留存一份。

  抵押人:______(章) 抵押權人:______(章)

  代表人:______(簽字) 代表人:______(簽字)

  地址:_______ 地址:________

  銀行及賬號:______ 銀行及賬號: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訂立

  民間車輛抵押借款合同

  借款人(債務人):

  抵 押 人:

  貸款人(抵押權人):

  本合同各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等規定,本著平等、自願、誠實守信、協商一致的原則,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簽訂本合同,並保證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借貸條款

  第一條 借款用途:本合同項下之借款必須合法使用。

  第二條 借款金額: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 元整,小寫:¥ 元(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為準,下同)。

  第三條 借款期限:借款期限為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 借款利率:借款期限內的 (年/月)利率為 (大寫)即¥ (小寫)。

  第五條 還款方式:借款人選擇以下第 種還款方式:

  1.到期一次還本付息,利隨本清;

  2.按 (月/季)結息,利息支付日為每 (月/季)末 日,借款到期時利隨本清。

  3.其他:

  第六條 提前還款:借款人提前還款應徵得貸款人同意。貸款人同意借款人提前還款的,按本合同約定的利率及借款實際使用期限計收利息《另行約定的除外》,雙方另行約定為 。

  第七條 提前收回貸款:貸款人提前收回貸款應徵得借款人同意。利息及本金償付辦法由雙方另行約定。

  如出現下列情形,貸款人有權隨時要求借款人在一定的期限內提前清償部分或全部貸款本息:

  1.借款人將所借款項用於非法活動;

  2.抵押物毀損或滅失,不足以實現本合同擔保之目的,借款人和抵押人不能提供貸款人可予接受的其他擔保的;

  3.其他:

  第八條 借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1.如實提供有關證件、證明和其他材料,並接受貸款人的監督和檢查;

  2.保證本借款不用於非法活動;

  3.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取得借款本金,並按時償還借款本息。

  第九條 貸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1.保證資金來源合法;

  2.有權對本合同項下抵押擔保的房產進行查詢和核實;

  3.在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辦理完畢抵押登記後 日內,足額向借款人發放貸款;

  4.有權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收取借貸本金和利息,有權按照約定行使抵押權。

  第二部分 抵押條款

  第十條 抵押物:

  為確保借款人正當履行還款義務,抵押人自願以其擁有所有權並有權處分的位於東營市 號樓 單元 戶的合法房產(房屋所有權證號:東房權證 字第 號,建築面積 平方米)以及相應的土地使用權(以下簡稱房地產)抵押給貸款人,作為借款人歸還借款的擔保。

  抵押人保證,該房地產不存在任何權屬爭議,不存在被查封、已抵押、已出租等情況。和他人共有的,共有人同意將該房地產抵押給貸款人,並同意受本合同約束。

  第十一條 抵押價值:

  經本合同各方確認,前條用於抵押的房地產價值為人民幣(大寫) 元整,(小寫):¥ 元(估價報告編號: 字第 號)。

  第十二條 抵押登記:

  本合同自簽訂後兩日內(遇法定節假日順延),抵押雙方當事人應持房屋所有權證及其他相關證件到房管部門辦理房屋抵押登記手續。

  如因抵押人提供虛假材料或掩蓋重要事實導致不能辦理抵押登記、抵押登記無效或者被登出的,借款人和抵押人應對貸款人承擔相應責任。

  第十三條 抵押擔保範圍:

  為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違約金以及貸款人實現債權的所有費用。

  當借款人未按照本合同約定履行其還款義務時,無論貸款人對本合同項下的債權是否擁有其它擔保,貸款人均有權直接要求抵押人以該房地產承擔擔保責任。

  第十四條 第二住所擔保:

  抵押物為住宅的,貸款人對本合同項下抵押權實現的風險已有充分的預知。抵押人是否應另行出具第二住所的擔保宣告,由貸款人與抵押人選擇以下第 種約定:

  1.抵押人不必另行出具第二住所的擔保宣告;

  2.抵押人應出具,且該宣告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 權利限制:

  抵押期間,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將該抵押物出租、轉讓、抵債或賦予其它負擔。

  第十六條 抵押注銷:

  貸款人應在借款人償還全部款項後三日內(遇法定節假日順延)協同抵押人到房管部門辦理抵押注銷登記。

  第三部分 違約責任及其他約定

  第十七條 違約責任:下列情況均構成違約,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1.借款人提供的證件、證明等有虛假、非法的情況,貸款人可要求借款人立即償還全部借款及相應利息,可依法行使對本合同項下抵押房產的抵押權;

  2.借款人在還款期限屆滿時,未能足額償還借款本息的,視為嚴重違約,應另行向貸款人支付全部貸款本金 %的違約金,並承擔貸款人為實現債權支付的全部費用;

  3.貸款人不能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向借款人發放貸款的,視為嚴重違約,應承擔其他方所付出的直接費用,並向借款人另行支付全部貸款本金 %的違約金;

  4.因貸款人的以下行為,致使不能根據本合同的約定辦理抵押注銷手續的,貸款人應當向抵押人支付全部貸款本金 %的違約金:

  (1)貸款人無正當理由在借款方全部償還本金和利息三日內(如遇法定節假日順延)拒絕辦理抵押注銷手續的;

  (2)因貸款人保管不善,造成他項權利證明丟失、損壞,不能及時辦理抵押注銷手續的;

  (3)因貸款人變更地址、電話等無法聯絡,不能按約辦理抵押注銷手續的;

  (4)其他足以影響抵押注銷手續的行為。

  5.抵押人因隱瞞抵押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已抵押或者已出租等情況,而給貸款人造成損失的,應當向貸款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八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述第2種方式解決: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九條 生效、變更、解除、終止:

  1.在簽訂本合同前,合同各方已完全理解並接受本合同的內容,在本合同項下全部意思表示均真實有效。合同各方選擇以下第 種約定為本合同的生效條件:

  (1)自各方當事人簽字後生效;

  (2)經 公證處公證後生效。

  2.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和相關費用全部清償完畢後,本合同終止;

  3.本合同如需要變更或解除,應由合同各方共同達成書面協議。

  第二十條 本合同一式 份,合同各方各執一份,報相關部門 份。

  第二十一條 其他事項:

  借款人(債務人)(簽字或蓋章):

  聯絡地址: 聯絡電話:

  抵押人(簽字或蓋章):

  聯絡地址: 聯絡電話:

  貸款人(抵押權人)(簽字或蓋章):

  聯絡地址: 聯絡電話:

  年 月 日

民間借款抵押合同15

  借款人:

  抵押人:

  貸款人:

  借款人因的需要,向貸款人貸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本著平等、自願、誠信的原則,就貸款事宜,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經各締約人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並保證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借貸

  第一條貸款種類:本借貸行為為民間抵押借貸行為。

  第二條貸款用途:(該貸款須用於合法用途)。

  第三條貸款金額:人民幣(大寫);(小寫)¥。

  (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為準,下同)。

  第四條貸款方式:貸款人於年月日將本合同約定的貸款—次性足額髮放給借款人。

  第五條貸款期限:貸款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共,實際貸款日與上述記載貸款日期不一致,以借貸雙方辦理的借款借據上所記載的日期為準,實際還款日依次順延,借款借據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貸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辦理完畢抵押登記手續,抵押登記機關允許領取他項權利證書兩日內,貸款人必須辦理領取手續並向借款人全額髮放貸款,否則視為違約。

  第六條貸款利率和計息方式:本合同項下貸款期限內貸款利率按年利率百分之(即月利率為)執行。利息自貸款發放之日起計算。借款人按期付息,每個月為一期,共分期,每期。具體付息:

  第一期利息借款人於簽訂合同之日起半年內付清,第二期利息於年月日前付清,依次類推。借款到期,還清本息。最後還息日為年月日。

  第七條貸款償還:借款人於年月日一次性全額償還貸款人本合同約定的貸款本金。

  第八條提前還款:

  1、借款人如提前全額還款,應提前十五日書面通知貸款人。如實際用款時間在三個月(含三個月)以內的,除按實際日數計息外,應額外支付貸款人利息,即:如實際用款時間超過三個月的,除按實際日數計息外,應額外支付貸款人利息,即。

  2、如提前部分還款,還款部分除按實際日數計息外,應按提前還款金額另行支付二十日的利息,該利息作為提前還款的補償,剩餘未還款項利息均按本合同。

  第九條規定計收(本條款適用於貸款時間超過三個月以上的貸款)。

  3、如貸款期限是三個月以內的,提前還款另行協商。

  第十條借款人承諾:

  1、本合同項下貸款按照約定用途使用,並不用於非法活動;

  2、保證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數額償還貸款本息;

  3、當借款人出現危及貸款安全的情況時,應最遲在事件發生之日起五日內書面通知貸款人,並提前償還貸款本息;

  4、對貸款人提供的有關資料給予保密:

  5、如實提供有關證件、證明或其它資料,並積極配合貸款人調查、稽核與貸款有關的個人資信情況(個人資產、還款能力及貸款使用等)。

  第十一條貸款人承諾:

  1、保證資金來源合法;

  2、對借款人提供的有關資料保密:

  3、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數額髮放貸款。

  第十二條提前收回貸款:

  貸款人無正當理由不得提前收回貸款。貸款人如因特殊原因需提前收回貸款,應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借款人,利息及本金償付辦法由雙人另行約定。

  如出現下列影響貸款安全的閃素,貸款人有權在以下任何一項或多項發生時,隨時要求借款人在規定的期限內提前清償部分或全部貸款本息(包括逾期利息及違約金),而無須為正當行使上述權利所引起的任何損失負責;並有權單方面書面解除本合同,本合同自書面解除合同通知到達借款人時解除:

  1、借款人將該貸款用於非法活動或未按本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

  2、借款人的資信惡化,危及貸款資金安全;

  3、借款人拒絕或者阻撓貸款人對貸款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4、借款人向貸款人提供虛假的證明材料或隱瞞重要事項的檔案或資料;

  5、借款人與其他自然人、法人或經濟組織簽訂有損於貸款人權益的合同;

  6、借款人發生死亡、失蹤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以後無繼承人、受遺贈人,或繼承人、受遺贈人、監護人拒絕履行本合同;

  7、抵押物毀損或滅失,不足以實現本合同擔保之目的。借款人和抵押人不能提供貸款人可予接受的其他抵押的;

  8、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利息,經催千;於到期日後十五日內仍未支付的:

  9、借款人和抵押人串通套取貸款,損害貸款人利益:

  10、借款人發生其他足以影響其還款能力的情況。

  第二部分抵押

  第十三條抵押物:為確保借款人正當履行還款義務,抵押人自願以其所擁有

  並有處分權的位於、建築面積為平方米、建成年代、產權證字號為的合法房產抵押給貸款人,做為履行本合同的擔保,抵押財產共有人對此表示同意。

  第十四條抵押房產價值採用第方式確認。

  1、經由合法評估機構評估,評估價值為人民幣(大寫)元,抵押率為。

  2、不經評估,由締約各方協商確認市值為元,抵押率為。抵押物的最終價值以抵押權實現時實際處理抵押物的淨收入為準。

  第十五條抵押登記:本合同簽訂後兩日內,抵押人應持房地產權證和其他有關證件協同貸款人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第十六條抵押擔保範圍:為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違約金及實現債權的所有費用。

  第十七條抵押物保險:若貸款人提出要求,借款人應對抵押房產辦理財產保險,並以貸款人為第一受益人,投保期限等同本合同借款期限,若借款展期,借款人需辦理延長投保期的手續。如被保險房產在投保期內出現理賠之情形,保險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的,貸款人有權從保險賠償金中優先收回抵押貸款。

  第十八條抵押物保管:抵押人在抵押期間應妥善保管抵押物並負責維修、保養,保證抵押物完好無損,並隨時接受貸款人的監督。

  第十九條補充擔保:抵押期間,無論何種原因導致抵押物價值減少並影響擔保債權的,借款人或抵押人應在三十日內向貸款人提供與抵押物所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抵押等擔保。

  第二十條權利限制:

  1、抵押期間,未經貸款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將該抵押房產全部或部分出售、出租、轉讓、再抵押、抵償債務、饋贈、捨棄或者以任何方式處置設定其它負擔,經貸款人書面同意的出租和轉讓的,租金和轉讓所得應首先用於償還貸款。

  2、在抵押期間,如遇國家徵地拆遷,抵押人應及時通知貸款人,並以拆遷房作為新的抵押物,並共同到登記機關辦理有關登記手續。

  第二十一條抵押物評估:抵押物抵押期間,若貸款人認為有必要對抵押物重新估價抵押人應予以合作。重新估價後,抵押物價值不足以擔保其債權的,借款人或抵押人應補充新的抵押物作為擔保,新抵押物的價值不少於合同約定的原抵押物價值與借款的差額。

  第二十二條抵押物的處置:如借款人不能正常履行本合同項下的還款義務,則貸款人有權根據法律規定及合同約定的途徑處分該抵押物,並就其變現價款優先受償。

  因發生本合同第十一條第二款的情形,貸款人提前收回貸款的,貸款人也有權根據前款規定處分抵押物並優先受償。

  第二十三條抵押條款的效力:本合同中“借貸條款”如因某種原因導致其部分無效,不影響“借貸條款”其他部分的效力,也不影響“抵押條款”的效力,抵押人仍應按照約定承擔責任。

  第二十四條抵押注銷:貸款人應在借款人償還貸款全部本息當日,協助抵押人到抵押登記機關辦理抵押注銷登記。

  第三部分其他約定

  第二十五條合同的生效、變更、解除或終止:本合同各締約人簽字或蓋章即生效。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違約金及所有其他費用清償完畢之日終止。本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門中方解除合同:如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應由本合同各方共同協商達成書面協議、書面協議達成之前,本合同的變更或解除,不影響締約各方要求賠償損失的權利,不影響合同中有關爭議條款的效力。

  第二十六條債權債務的轉讓:在本合同履行期間,貸款人可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益轉讓給第三人,但應書面通知借款人、抵押人,抵押人必須繼續履行本合同的責任和義務,未徵得貸款人的書面同意,借款人、抵押人不得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轉讓給第三人。

  第二十七條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借款人、抵押人如發生如下情況,應在五日內以書面的形式透過郵政特快專遞按合同預留地址通知其他締約人,否則視為違約並不得以此為抗辯理由:

  1、借款人、抵押人發生足以影響償還部分或全部貸款的情形:

  2、借款人、抵押人的公司/個人名稱、公司法人、聯絡地址、聯絡電話等發生變更(不僅包括借款人姓名):

  第二十八條違約責任:

  1、貸款人不能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時間、金額向借款人發放貸款的,應當向借款人支付未付貸款金額每日萬分之五的利息,並應支付貸款本金百分之二十的違約金,直至全部貸款本金髮放完畢並協助借款人撤消抵押登記解除本合同為止,且承擔由此給借款人造成的相關經濟損失;

  2、貸款人如出現下列情形之一,致使不能根據本合同第二十三條的約定辦理抵押登記登出手續的,應向抵押人支付全部貸款本金每日萬分之五的逾期利息,並應支付貸款本金百分之二十的違約金,且承擔由此給抵押人造成的相關經濟損失。

  (1)拒絕辦理他項權證登出手續;

  (2)因他項權證保管不善,造成丟失、損壞,難以辦理抵押注銷的;

  (3)未向抵押人出具書面通知將上述他項權證轉讓、轉借的;

  (4)因貸款人變更地址、聯絡電話無法取得聯絡,不能按約辦理抵押注銷的;

  (5)其他足以影響抵押注銷的原因。

  3、如因借款人、抵押人提供虛假材料或掩蓋重要事實導致抵押登記不能、抵押無效或者抵押登記被撤銷的,借款人和抵押人應向貸款人支付貸款本金百分之二十的違約金。

  4、本合同期滿借款人不能按時向貸款人歸還貸款本息的,逾期付息或還本,每口按未支付貸款本息金額的萬分之五支付逾期利息,並向貸款人支付全部貸款本息金額百分之二十的違約金,償還約定本息,並承擔因此給貸款人造成的相關經濟損失。

  第二十九條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借款人,抵押人如不按本合同第二十六條的約定履行通知義務,視為違約,應當向貸款人支付全部貸款本金百分之二十的違約金,並承擔因此造成的相關經濟損失。

  第三十條費用負擔範圍:因訂了立和履行本合同及實現債權司能產生的

  全部費用(包括但不僅限於訴訟費、律師費、差旅費等)均由違約方承擔。

  第三十一條締約人同意:如違反本合同約定,自願接受強制執行。

  第三十二條締約人同意:在抵押擔保期間,如借款人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項下的還款義務,又未能與貸款人簽訂延期履行協議,貸款人有權按下列辦法優先受償處理該抵押房屋:

  1、貸款人可向簽約地人民法院訴請債權並申請強制執行以處分抵押物變現受償,借款人、抵押人自願接受強制執行。

  2、抵押人應配合貸款人到房產登記部門辦理抵押物過戶到乙方名下的手續。

  第三十三條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締約人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簽約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三十四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另行協商,達成書面協議。

  第三十五條宣告:貸款人、借款人和抵押人對本合同各項條款作了全面、準確的理解,對本合同的含義認識一致。締約人對以上條款均予完全認可,對由此產生的權利義務明確,無異議、無疑義。

  第三十六條本合同一式——份,締約人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貸款人(簽字或蓋章):

  身份證號碼:

  聯絡地址:

  電話號碼:

  借款人(簽字或蓋章):

  身份證號碼:

  聯絡地址:

  電話號碼:

  抵押人(簽字或蓋章):

  身份證號碼:

  聯絡地址:

  電話號碼:

  年月日簽約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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