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車輛抵押合同

【推薦】車輛抵押合同

  在人民愈發重視法律的社會中,合同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合同能夠促使雙方正確行使權力,嚴格履行義務。那麼制定合同書有什麼需要注意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車輛抵押合同,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車輛抵押合同1

  甲方:_______(借款人)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出借人)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本人生產或經營需要,向乙方申請借款,並以自有車輛作為抵押物,經當事方協商一致,乙方同意出借並簽定本合同內容。

  第一項 借款事項

  第一條 借款內容

  借款總金額:人民幣XXX元(大寫)。

  借款期限:自XX年XX月XX日起至XX年XX月XX日止,共計__天。月利息 _____。

  第二條 借款的支付及償還

  1、 借款的支付:借款及抵押手續辦妥後,乙方將借款金額一次性支付給甲方或轉入甲方賬戶。

  2、借款的償還:本借款在到期日一次性還清本息。

  3、甲方可以提前還款,但必須提前15天通知乙方。

  第三條 違約責任

  如果甲方到期不能全額償還本借款,則從逾期之日起,對未償還部分加收XX天的違約金,逾期超過十日的,視為甲方徹底違約,乙方可以解除本借款合同,要求甲方支付合同總借款金額XX%的違約金。

  第二項 抵押事項

  第四條 甲方確認抵押資產為其本人所有,一切手續合法、有效,該資產在抵押前無任何經濟糾紛和違法責任,否則甲方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第五條 抵押物事項

  1、汽車種類及牌號:_______________

  2、車架號:_______________

  3、 發動機號: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抵押物的保管

  1. 抵押物由乙方保管, 在抵押期間,乙方無償使用該車輛,保證該車輛無任何交通事故及違章。若是由於車輛自身原因或自然損壞,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車輛損失,免除乙方賠償責任。

  2. 甲方必須連同與抵押車輛相關的鑰匙、機動車登記證書、行車證、購車發票、購置稅、養路費、保險單據、戶口本原件及身份證影印件交由乙方或中間人保管。

  第七條 抵押物的處置

  1.抵押期間,甲方對抵押車輛做出的任何處置均無效。

  2.甲方如不能按時還款,自逾期XX天后,乙方則可以變賣抵押物以挽回損失,甲方同時簽署《逾期變賣委託書》。

  第八條 抵押期間,發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權提前處置抵押物

  1.借款人被宣告失蹤,而其財產代管人拒絕履行本合同的;

  2.借款人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而監護人拒絕履行本合同的;

  3.借款人死亡或宣告死亡而其財產合法繼承人拒絕履行本合同的;

  4.借款人不履行還款義務或有其他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為;

  5.借款人捲入或將捲入重大的訴訟或仲裁程式及其他法律糾紛,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

  6.借款人變更住所。通訊地址。聯絡電話等事項未在5日內及時通知的。

  第三項 其它規定

  第九條 費用的承擔

  1.如果甲方不能按期還款,在爭取乙方同意的情況下可以展期;

  2.有關抵押、借款產生的一切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十條 本合同生效條件

  本合同自當事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其餘在有關部門備案。

  甲方:

  乙方:

  見證人:

  合同簽訂地點:

  簽訂日期:

車輛抵押合同2

  編號:

  甲方(貸款人、抵押權人):

  身份證號碼:

  住址:

  聯絡地址:

  聯絡電話:

  乙方(借款人、抵押人):

  身份證號碼:

  住址:

  聯絡地址:

  聯絡電話:

  合同擔保人:

  身份證號碼:

  住址:

  聯絡地址:

  聯絡電話:

  絕於:甲、乙雙方於 年 月 日簽訂《車輛抵押借款合同》,約定乙方向甲方借款,並自願將其合法所有的車輛抵押給甲方,作為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擔保。

  為進一步明確雙方約定事項,各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經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借款金額

  本金數額:人民幣(大寫) 萬元整。

  第二條 借款期限與還款

  1、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實際放款日與上述借款期限始期不一致的,按實際放款日順延。)。

  2、借款期限屆滿,借款不予辦理展期。乙方到期償還甲方全部借款本金及利息。

  3、乙方應於本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屆滿之日15時前償還全部本金、付清利息和其它費用。

  雙方特別約定,在本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內,如乙方逾期支付利息和/或費用累計達到15日的,甲方有權通知乙方本合同項下借款全部提前到期。乙方應於收到借款提前到期通知次日15時前償還全部當金、付清利息和其它費用,並支付本合同約定的違約金。

  4、經甲方同意,乙方可以提前還款; 但利息及其他費用仍按本合同第三條約定給付。

  第三條 借款利息

  1、自甲方放款日起按月計收利息。

  月利息為人民幣(大寫) 元整。

  第四條 抵押車輛基本情況

  車輛牌照號碼:

  車輛發動機號碼:

  車輛型號:

  第五條 抵押擔保範圍及期限

  1、擔保範圍:乙方全部債務。包括但不限於:本合同約定的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實現債權及抵押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催收費、訴訟受理費、財產保全費、強制執行費、公證費、公告費、差旅費、律師費、評估費、拍賣費、過戶費、處置抵押車輛所需其他費用等)、其他相關費用。

  上述債務在本合同中已約定具體數額或計算方法的,從約定;沒有約定具體數額或計算方法的,按照有關單位出具的收款憑證所記載的金額確定。

  2、擔保期限:抵押權設立之日起,至甲方全部債權獲得清償之日止。

  第六條放款

  滿足下列各項條件後,乙方可要求甲方放款:

  1、各方已簽署本合同。

  2、車輛抵押登記已辦理完畢,且甲方已收到他項權利證書及其他抵押登記證明檔案原件。

  3、乙方已付清本合同約定的有關款項。

  第七條 抵押人的保證與承諾

  1、乙方保證對抵押的車輛享有合法的、完全的所有權和處分權,乙方簽訂、

  履行本合同已經依法履行了相關法律手續、取得了相關權利人的同意。

  2、至本合同簽訂時,該抵押車輛不存在任何權利瑕疵或限制,以及可能影響本合同履行或抵押權實現的其他瑕疵(包括但不限於:存在抵押、留置、已出售、出租、借用、託管、繼承、遺贈、贈與、查封、行政限制、權屬爭議、涉及該車輛的訴訟、仲裁、行政處罰、車輛存在危及公共安全隱患等)。

  第八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於各方簽字或蓋章之日發生法律效力。

  第九條 其他約定

  1、本合同未盡事宜,各方以補充協議的方式另行約定,補充協議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補充協議的內容與本合同不一致處,以補充協議為準;補充協議未涉及的內容,仍按本合同約定履行。

  2、乙方在本合同中所做的保證、承諾、擔保等對補充協議仍然有效。

  第十條 通知

  各方當事人確認本合同首頁所列的聯絡方式準確、有效,各方當事人在收到書面變更通知前,透過上述聯絡方式所發出的通知等視為有效送達。

  第十一條 充分磋商與修改補充

  1、各方確認:本合同全部條款均系各方當事人平等、充分磋商後共同擬定,各方對本合同各項條款的含義及相應的法律後果已全部知曉、理解和接受。

  2、各方對本合同內容進一步修改、補充如下:

  。 附件:乙方身份證影印峻(由本人簽字並按捺指印)

  (以下無正文)

  甲方:

  乙方:

  合同擔保人:

  本合同簽訂於

  月 年 日

車輛抵押合同3

  甲方(賣方)省市(區、縣):

  姓名手機身份證號:

  乙方(買方)省市(區、縣):

  姓名手機身份證號經雙方多次洽談協商,甲乙雙方達成以下協議,共同履行承諾。

  一、甲方願將車型為車,發動機號碼,車架號碼:的舊機動車四輛賣乙方。

  二、雙方決定車價為拾萬仟佰元(小寫元整。)付款方式:

  三、1、首付車款萬仟元整。

  2、剩餘車款等甲方將本檔案手續過戶提檔完畢後,車款一次性付清,過戶費用由方全部負責。

  四、年月日時以前的所有事故責任、民事責任、經濟糾紛由甲方負責。

  年日時以後的所有事故責任、民事責任、經濟糾紛由乙方負責。

  五、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以上幾點均由雙方當事人在場協議商定,如發生其它糾紛可向當地有關部門申請解決。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中介人:

  簽訂日期:日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車輛抵押合同4

  甲方: (借款人.抵押人)

  身份證號:

  地址:

  乙方

  甲乙雙方經協議一致就機動車輛抵押借款的事項達成如下合同:

  第一條.甲方承諾在借款期間將本人所抵押車輛品牌: 型號 數量 臺機動車牌照號碼 車架號碼 發動機號 抵押給乙方.抵押車輛評估價值: 元小寫( 元)

  第二條.借款金額: 元,月利率為 %於每月 號收取借款利息人民幣 元。

  第三條.經雙方同意,甲方將借款本金和除首月利息餘額打入乙方在 開的賬戶中,賬戶號為:

  第四條.借款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借款不足三十天的 按三十天計息,超過三十天的按借款實際期限計息。

  第五條.如甲方未能履行此約定,乙方有權單方提前終止合同並向甲方最索借款本金,利息,綜合費用及違約金,行駛抵押權。

  第五條.抵押的範圍包括:

  《機動車抵押借合同書》項下的借款本息與綜合服務:實現債權和抵押權的費用(包括抵押登記費,律師費,訴訟費,申請執行費,拍賣或變賣費等),罰息,以及應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等。

  第六條,雙方責任:

  1、甲方保證對抵押機動車車輛依法享有所有權。在抵押前未將該物質轉讓抵押,抵押擔保及依法保全等,無任何經濟糾紛,如有糾紛甲方願承擔全部責任。

  2、抵押車輛的保險,由甲方到保險公司辦理投保手續。保險費用由甲方負擔。

  3、抵押車輛在乙方封存。

  4、在抵押期間,乙方須妥善保管甲方交付的抵押車輛。若是由車輛自身原因或自然損壞,不可抗力的原因素造成的車輛損壞,免除乙方賠償責任。

  5、機動車抵押期間,如果價值有所減少,乙方認為有必要對機動車重新估計,甲方必須予以合作。重新估計後,乙方認為機動車價值不足以擔保其債權時,甲方必須提前還部分或全部借款。

  6、隨車手續:由乙方儲存。

  7、乙方行使抵押權處理抵押車輛所得價款,不足清償債務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甲方承諾抵押物一旦被乙方行使抵押權,甲方無條件,償還向乙方提供合法有效的過戶手續。

  第七條.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執,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須在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本合同在甲方還清借款本金,綜合費用後,乙方將甲方提供的抵押物和證件等返還甲方。本合同自行終止。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以資信守。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以補充協議的方式另行約定。

  第十條.提示條款

  甲方已閱讀本合同所有條款,應甲方要求,乙方已經就合同條款做了相應說明,甲方對本合同所有條款的含義及相應的法律後果已全部知曉,並予以充分,準確無誤的理解。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年 月 日

車輛抵押合同5

  抵押人姓名:

  身份證號碼:

  住 所:

  電 話:

  郵政編碼:

  抵押權人姓名:

  身份證號碼

  住 所:

  電 話:

  郵政編碼:

  簽訂車輛抵押貸款合同日期:

  抵押人(以下稱甲方):

  抵押權人(以下稱乙方):

  甲方今借乙方現金(大寫) 萬元,為確保 年 月 日前甲方全額歸還乙方現金,甲方願意以自有財產作抵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抵押。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車輛抵押貸款合同:

  第一條 甲方用作抵押的財產為(詳見抵押財產清單):

  第二條 本車輛抵押貸款合同項下抵押財產共作價(大寫) 萬元整。

  第三條 抵押財產的保管方式和保管責任如下:

  甲方應妥善保管抵押財產,在抵押期內負有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並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

  第四條 抵押財產中的 必須由甲方辦理財產保險,並將保險單交乙方儲存。

  第五條 在本車輛抵押貸款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出售和饋贈抵押財產;甲方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轉移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的,應取得乙方書面同意。

  第六條 抵押財產意外毀損的風險承擔:

  第七條 本車輛抵押貸款合同項下有關的公證、保險、鑑定、登記、運輸及保管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本車輛抵押貸款合同生效後,如需變更主合同條款,應經抵押人同意並達成書面協議。

  第九條 在本車輛抵押貸款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發生分立、合併,由變更後的機構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項下義務。甲方被宣佈解散或破產,抵押財產不列入破產清算範圍,乙方並有權提前處分其抵押財產。

  第十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抵押財產:

  1.如到 年 月 日 7:00時甲方仍未全額歸還乙方借款,借款人未依約償還借款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償還借款本息;

  2.借款人死亡而無繼承人履行合同;

  3.借款人被宣告解散、破產;

  處理抵押財產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貸款本息和費用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貸款本息還有餘的,乙方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一條 抵押權的撤銷:主合同借款人按期償還借款本息的,抵押權即自動撤銷,由乙方保管的甲方財產和財產保險單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二條 本車輛抵押貸款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1.按照本車輛抵押貸款合同第三條第 項的約定,由甲方保管的抵押財產,因甲方保管不善,造成毀損,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提供經乙方認可的抵押財產。

  2.按照本車輛抵押貸款合同第三條第2項的約定,由乙方保管的抵押財產因乙方保管不善造成毀損,甲方有權用主合同中尚未償還的借款與被毀損的抵押財產相抵銷,並可追索剩餘價款。或者要求乙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者要求乙方賠償其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3.甲方違反第五條約定,擅自處分抵押財產的,其行為無效。乙方可視情況要求甲方恢復原狀,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貸款,並可要求甲方支付貸款總額 30%的違約金。

  4.甲方因隱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定過抵押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給予賠償。

  5.甲方違反第十二條約定,應向乙方支付主合同項下貸款總額 30%的違約金,並應賠償對方因此而遭受的經濟損失。

  第十四條 本車輛抵押貸款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自雙發籤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五條 本車輛抵押貸款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主要負責人:簽章

  年 月 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主要負責人:簽章

  年 月 日

車輛抵押合同6

  借款人(債務人):

  抵 押 人:

  貸款人(抵押權人):

  本合同各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等規定,本著平等、自願、誠實守信、協商一致的原則,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簽訂本合同,並保證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借貸條款

  第一條 借款用途:本合同項下之借款必須合法使用。

  第二條 借款金額: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 元整,小寫:¥ 元(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為準,下同)。

  第三條 借款期限:借款期限為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 借款利率:借款期限內的 (年/月)利率為 (大寫)即¥ (小寫)。

  第五條 還款方式:借款人選擇以下第 種還款方式:

  1。到期一次還本付息,利隨本清;

  2。按 (月/季)結息,利息支付日為每 (月/季)末 日,借款到期時利隨本清。

  3。其他:

  第六條 提前還款:借款人提前還款應徵得貸款人同意。貸款人同意借款人提前還款的,按本合同約定的利率及借款實際使用期限計收利息《另行約定的除外》,雙方另行約定為 。

  第七條 提前收回貸款:貸款人提前收回貸款應徵得借款人同意。利息及本金償付辦法由雙方另行約定。

  如出現下列情形,貸款人有權隨時要求借款人在一定的期限內提前清償部分或全部貸款本息:

  1。借款人將所借款項用於非法活動;

  2。抵押物毀損或滅失,不足以實現本合同擔保之目的`,借款人和抵押人不能提供貸款人可予接受的其他擔保的;

  3。其他:

  第八條 借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1。如實提供有關證件、證明和其他材料,並接受貸款人的監督和檢查;

  2。保證本借款不用於非法活動;

  3。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取得借款本金,並按時償還借款本息。

  第九條 貸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1。保證資金來源合法;

  2。有權對本合同項下抵押擔保的房產進行查詢和核實;

  3。在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辦理完畢抵押登記後 日內,足額向借款人發放貸款;

  4。有權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收取借貸本金和利息,有權按照約定行使抵押權。

  第二部分 抵押條款

  第十條 抵押物:為確保借款人正當履行還款義務,抵押人自願以其擁有所有權並有權處分的位於東營市 號樓 單元 戶的合法房產(房屋所有權證號:東房權證 字第 號,建築面積 平方米)以及相應的土地使用權(以下簡稱房地產)抵押給貸款人,作為借款人歸還借款的擔保。

  抵押人保證,該房地產不存在任何權屬爭議,不存在被查封、已抵押、已出租等情況。和他人共有的,共有人同意將該房地產抵押給貸款人,並同意受本合同約束。

  第十一條 抵押價值:經本合同各方確認,前條用於抵押的房地產價值為人民幣(大寫) 元整,(小寫):¥ 元(估價報告編號: 字第 號)。

  第十二條 抵押登記:本合同自簽訂後兩日內(遇法定節假日順延),抵押雙方當事人應持房屋所有權證及其他相關證件到房管部門辦理房屋抵押登記手續。

  如因抵押人提供虛假材料或掩蓋重要事實導致不能辦理抵押登記、抵押登記無效或者被登出的,借款人和抵押人應對貸款人承擔相應責任。

  第十三條 抵押擔保範圍:為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違約金以及貸款人實現債權的所有費用。

  當借款人未按照本合同約定履行其還款義務時,無論貸款人對本合同項下的債權是否擁有其它擔保,貸款人均有權直接要求抵押人以該房地產承擔擔保責任。

  第十四條 第二住所擔保:抵押物為住宅的,貸款人對本合同項下抵押權實現的風險已有充分的預知。抵押人是否應另行出具第二住所的擔保宣告,由貸款人與抵押人選擇以下第 種約定:

  1。抵押人不必另行出具第二住所的擔保宣告;

  2。抵押人應出具,且該宣告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 權利限制:抵押期間,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將該抵押物出租、轉讓、抵債或賦予其它負擔。

  第十六條 抵押注銷:貸款人應在借款人償還全部款項後三日內(遇法定節假日順延)協同抵押人到房管部門辦理抵押注銷登記。

  第三部分 違約責任

  第十七條 違約責任:下列情況均構成違約,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1。借款人提供的證件、證明等有虛假、非法的情況,貸款人可要求借款人立即償還全部借款及相應利息,可依法行使對本合同項下抵押房產的抵押權;

  2。借款人在還款期限屆滿時,未能足額償還借款本息的,視為嚴重違約,應另行向貸款人支付全部貸款本金 %的違約金,並承擔貸款人為實現債權支付的全部費用;

  3。貸款人不能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向借款人發放貸款的,視為嚴重違約,應承擔其他方所付出的直接費用,並向借款人另行支付全部貸款本金 %的違約金;

車輛抵押合同7

  甲方(抵押權人):

  身份證件號碼:

  乙方(抵押人):

  身份證件號碼:

  乙方願意以自有車輛作抵押借款,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乙方用作抵押借款給甲方的車輛為:

  品牌型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車身顏色:__________

  發動機號:____________________車牌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車輛識別代號: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乙方自願將符合第一條條款的乙方合法擁有車輛以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抵押給甲方。抵押期限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到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三條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理抵押車輛:

  1、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已到,借款人未依約償還借款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償還借款。

  2、借款人死亡而無繼承人履行合同;

  3、借款人被宣告解散、破產;處理抵押車所得款項,不足以償還貸款和費用的,甲方有權另行追索;

  第四條抵押車輛由乙方自行保管乙方應妥善保管抵押車輛,在抵押期內負有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並隨時接受甲方的檢查。

  第五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被宣佈解散或破產,抵押車輛不列入破產清算範圍,甲方有權提前處分其抵押車輛。

  第六條本合同生效後,乙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七條本合同以下條款全部履行方可生效

  1、甲、乙雙方簽字按手印

  2、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第八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簽約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車輛抵押合同8

  甲方 身份證

  乙方 身份證

  甲方現將牌照為 車輛抵押給乙方,具體協議如下:

  (一)車輛品牌 型號 車架號 發動機號 車輛實際行駛 公里,顏色 抵押價格為 元。

  (二)抵押期限為 月(天),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到期不還款,違約金每天1000元整,違約超過24小時後,乙方有權處理該抵押車輛的使用權。

  (三)甲方保證是上述車輛的原車主,享有該車輛的使用權和名義權,有權處理該車輛的使用權。

  (四)抵押車輛時甲方向乙方交付相關的權屬,權利證書以及相關手續。

  (五)甲方保證該車輛以後不會變質為盜搶、詐騙、租賃、逃逸車輛,如發生的與保證的不符,造成的一切法律責任和經濟糾紛由甲方承擔。

  (六)甲方保證該車輛是車輛所有人抵押的,如不是車輛所有人抵押的,所發生的一切法律責任和經濟糾紛由甲方承擔。

  (七)該車輛抵押前,應當面把車內的貴重物品取走,如在抵押期間甲方車內的遺留物品丟失由甲方負責承擔。

  (八)本合同期滿,甲方尚不能還清欠款者,24小時後,乙方將享有該抵押車的轉讓、出售、再次轉押以及其他方式的處理權和車輛使用權。

  (九)甲方保證該車輛不是租賃、盜搶車輛,是屬於合法手續車輛,如出現一切經濟糾紛和法律責任由甲方承擔。 本合同一經簽訂,不可逆轉,簽字後立即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車輛抵押合同9

  合同編號:____年 ____ 字第 ____ 號

  抵押人名稱: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 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________

  開戶金融機構:_________ 帳 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

  抵押權人名稱: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 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合同日期: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合同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以下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以下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確保____年____ 字第____ 號合同(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甲方願意以自有財產作抵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抵押。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用作抵押的財產為(詳見抵押財產清單):

  第二條 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共作價(大寫)____________ 萬元整,抵押率為 ____ %。實際抵押額為 ________ ____萬元整。抵押期限為__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第三條 抵押財產的保管方式和保管責任如下:

  1.抵押財產中的 待甲、乙雙方封存後,由甲方自行保管。抵押財產中的____ 由甲方自行保管。甲方應妥善保管抵押財產,在抵押期內負有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並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

  2.抵押財產中的 由甲方交乙方保管,並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收取抵押價額 %的保管費。乙方應妥善保管抵押財產,不準挪用抵押財產。

  第四條 抵押財產中的 必須由甲方辦理財產保險,並將保險單交乙方儲存。

  第五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出售和饋贈抵押財產;甲方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轉移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的,應取得乙方書面同意。

  第六條 抵押財產意外毀損的風險承擔:

  第七條 本合同項下有關的公證、保險、鑑定、登記、運輸及保管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本合同生效後,如需變更主合同條款,應經抵押人同意並達成書面協議。

  第九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發生分立、合併,由變更後的機構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項下義務。甲方被宣佈解散或破產,抵押財產不列入破產清算範圍,乙方並有權提前處分其抵押財產。

  第十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抵押財產:

  1.主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已到,借款人未依約償還借款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償還借款本息;

  2.借款人死亡而無繼承人履行合同;

  3.借款人被宣告解散、破產;

  處理抵押財產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貸款本息和費用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貸款本息還有餘的,乙方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一條 抵押權的撤銷:主合同借款人按期償還借款本息的,抵押權即自動撤銷,由乙方保管的甲方財產和財產保險單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二條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1.按照本合同第三條第1項的約定,由甲方保管的抵押財產,因甲方保管不善,造成毀損,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提供經乙方認可的抵押財產。

  2.按照本合同第三條第2項的約定,由乙方保管的抵押財產因乙方保管不善造成毀損,甲方有權用主合同中尚未償還的借款與被毀損的抵押財產相抵銷,並可追索剩餘價款。或者要求乙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者要求乙方賠償其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3.甲方違反第五條約定,擅自處分抵押財產的,其行為無效。乙方可視情況要求甲方恢復原狀,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貸款,並可要求甲方支付貸款總額 %的違約金。

  4.甲方因隱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定過抵押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給予賠償。

  5.甲、乙任何一方違反第十二條約定,應向對方支付主合同項下貸款總額 %的違約金,並應賠償對方因此而遭受的經濟損失。

  6.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抵押人同意,變更主合同條款或轉讓主合同項下權利義務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並要求乙方退回由乙方保管的抵押物。 第十四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第十五條 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

  第十六條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第十七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附:抵押財產清單一式 ____ 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簽章):____________

  ____年____ 月____ 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

  ____年 ____ 月____ 日

  簽訂合同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車輛抵押合同10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XXXXX公司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戶主(以下簡稱丙方):

  身份證號:

  甲方自願將其所有,登記於丙方名下的車輛出賣給乙方,乙方自願購買該車輛,為明確權利義務,三方簽訂協議如下。

  一、車輛基本情況

  1、車牌號碼:_________;初次登記日期: ;發動機號: ;車架號: 。(下稱“該車”)

  2、甲方與丙方確認該車為甲方所有,丙方名稱僅作為登記使用。

  3、該車於年月日抵押給 銀行申請購車貸款,目前貸款尚有 元未付清,貸款清償期限截至年 月日。

  二、購買價格及付款方式

  1、車輛買賣價款¥150000元,大寫:人民幣壹拾伍萬元整。

  2、本協議簽訂之日一次性付清,由乙方支付給甲方。

  甲方指定賬戶:

  戶名:

  開戶行:

車輛抵押合同11

  借款人(債務人)

  抵押人: 貸款人(抵押權人):

  本合同各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等規定,本著平等、自願、誠實守信、協商一致的原則,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簽訂本合同,並保證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借貸條款

  第一條 借款用途:

  本合同項下之借款必須合法使用。

  第二條 借款金額:

  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叄仟萬元整,小寫:¥30000000元(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為準,下同)。

  第三條 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為8個月,自20xx年4月20日起到20xx年12月19日止。

  第四條 借款利率:

  借款期限內月利率為(大寫):百分之二即(小寫):

  借款方除按上述規定支付利息外,還應按合同借款金額的 一次性向出借方支付服務費。

  第五條 還款方式:

  借款人按月結清利息,利息支付日為每月20日,借款到期時息隨本清。

  第六條 提前還款:

  借款人提前還款應徵得貸款人同意。貸款人同意借款人提前還款的,按本合同約定的利率及借款實際使用期限計收利息,但一次性向出借方支付的服務費不予退計。

  第七條 提前收回貸款:

  貸款人提前收回貸款應徵得借款人同意。利息及本金償付辦法由雙方另行約定。

  如出現下列情形,貸款人有權隨時要求借款人在一定的期限內提前清償部分或全部貸款本息:

  1、借款人將所借款項用於非法活動;

  2、抵押物毀損或滅失,不足以實現本合同擔保之目的,借款人和抵押人不能提供貸款人可予接受的其他擔保的;

  3、借款人一個月內不按時結清利息的。

  第八條 借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1、如實提供有關證件、證明和其他材料,並接受貸款人的監督和檢查;

  2、保證本借款不用於非法活動;

  3、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取得借款本金,並按時償還借款本息。

  第九條 貸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1、保證資金來源合法;

  2、有權對本合同項下抵押擔保的房產進行查詢和核實;

  3、在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辦理完畢抵押登記後3日內,足額向借款人發放貸款;

  4、有權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收取借貸本金和利息,有權按照約定行使抵押權;

  5、借款人在還款期限屆滿時,未能足額償還清借款本息的,貸款人有權處置抵押物。

  第二部分 抵押條款

  第十條 抵押物:

  為確保借款人正當履行還款義務,抵押人自願以其擁有所有權並有權處分的位於 (房屋所有權證號:權證 字第 號,建築面積 平方米)以及相應的土地使用權(以下簡稱房地產)抵押給貸款人,作為借款人歸還借款的擔保。 抵押人保證,該房地產不存在任何權屬爭議,不存在被查封、已抵押等情況;已出租的經貸款人同意,並留存出租合同。和他人共有的,共有人同意將該房地產抵押給貸款人,並同意受本合同約束。

  第十一條 抵押價值:

  經本合同各方確認,前條用於抵押的房地產價值為人民幣(大寫)叄仟萬元整,(小寫):¥30000000元。

  第十二條 抵押登記:

  本合同自簽訂後3日內(遇法定節假日順延),抵押雙方當事人應持房屋所有權證及其他相關證件到房管部門辦理房屋抵押登記手續。

  如因抵押人提供虛假材料或掩蓋重要事實導致不能辦理抵押登記、抵押登記無效或者被登出的,借款人和抵押人應對貸款人承擔相應責任。

  第十三條 抵押擔保範圍:

  為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違約金以及貸款人實現債權的所有費用。

  當借款人未按照本合同約定履行其還款義務時,無論貸款人對本合同項下的債權是否擁有其它擔保,貸款人均有權直接要求抵押人以該房地產承擔擔保責任。

  第十四條 權利限制:

  抵押期間,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將該抵押物出租、轉讓、抵債或賦予其它負擔。

  第十五條 抵押注銷:

  貸款人應在借款人償還全部款項後3日內(遇法定節假日順延)協同抵押人到房管部門辦理抵押注銷登記。

  第三部分 違約責任及其他約定

  第十六條 違約責任:

  下列情況均構成違約,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1、借款人提供的證件、證明等有虛假、非法的情況,貸款人可要求借款人立即償還全部借款及相應利息,可依法行使對本合同項下抵押房產的抵押權;

  2、借款人在還款期限屆滿時,未能足額償還清借款本息的,視為嚴重違約,借款人應另行向貸款人(含全部貸款本金和未付利息)按每日千分之三支付違約金,並承擔貸款人為實現債權支付的全部費用;

  3、貸款人不能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向借款人發放貸款的,視為嚴重違約,應承擔其他方所付出的直接費用,並向借款人另行支付全部貸款本金1%的違約金;

  4、因貸款人的以下行為,致使不能根據本合同的約定辦理抵押注銷手續的,貸款人應當向抵押人支付全部貸款本金1%的違約金:

  (1)貸款人無正當理由在借款方全部償還本金和利息三日內(如遇法定節假日順延)拒絕辦理抵押注銷手續的;

  (2)因貸款人保管不善,造成他項權利證明丟失、損壞,不能及時辦理抵押注銷手續的;

  (3)其他足以影響抵押注銷手續的行為。

  5、抵押人因隱瞞抵押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已抵押或者已出租等情況,而給貸款人造成損失的,應當向貸款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七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八條 生效、變更、解除、終止:

  1、在簽訂本合同前,合同各方已完全理解並接受本合同的內容,在本合同項下全部意思表示均真實有效,合同自各方當事人簽字後生效;

  2、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和相關費用全部清償完畢後,本合同終止;

  3、本合同如需要變更或解除,應由合同各方共同達成書面協議。

  第十九條 本合同一式3份,合同各方各執一份。

  借款人(債務人)(簽字或蓋章): 貸款人(抵押權人)(簽字或蓋章):

  聯絡地址: 聯絡地址: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抵押人(簽字或蓋章):

  聯絡地址:

  聯絡電話:

車輛抵押合同1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借款人)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出借人)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本人生產或經營需要,向乙方申請借款,並以自有車輛作為抵押物,經當事方協商一致,乙方同意出借並簽定本合同內容。

  第一條 借款內容

  借款總金額: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

  借款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計_________天。月利息_______。

  第二條 借款的支付及償還

  1、借款的支付:借款及抵押手續辦妥後,乙方將借款金額一次性支付給甲方或轉入甲方賬戶。

  2、借款的償還:本借款在到期日一次性還清本息。

  3、甲方可以提前還款,但必須提前_________天通知乙方。

  第三條 違約責任

  1、如果甲方到期不能全額償還本借款,則從逾期之日起,對未償還部分加收_________/天的違約金,逾期超過十日的,視為甲方徹底違約,乙方可以解除本借款合同,要求甲方支付合同總借款金額_________%的違約金;

  2、甲方確認抵押資產為其本人所有,一切手續合法、有效,該資產在抵押前無任何經濟糾紛和違法責任,否則甲方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第四條 抵押物事項

  1、汽車種類及牌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車架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發動機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抵押物的保管

  1、抵押物由乙方保管,在抵押期間,乙方無償使用該車輛,保證該車輛無任何交通事故及違章。若是由於車輛自身原因或自然損壞,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車輛損失,免除乙方賠償責任。

  2、甲方必須連同與抵押車輛相關的鑰匙、機動車登記證書、行車證、購車發票、購置稅、養路費、保險單據、戶口本原件及身份證影印件交由乙方或中間人保管。

  第六條 抵押物的處置

  1、抵押期間,甲方對抵押車輛做出的任何處置均無效。

  2、甲方如不能按時還款,自逾期_________天后,乙方則可以變賣抵押物以挽回損失,甲方同時簽署《逾期變賣委託書》。

  第七條 抵押期間,發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權提前處置抵押物

  1、借款人被宣告失蹤,而其財產代管人拒絕履行本合同的;

  2、借款人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而監護人拒絕履行本合同的;

  3、借款人死亡或宣告死亡而其財產合法繼承人拒絕履行本合同的;

  4、借款人不履行還款義務務或有其他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為;

  5、借款人捲入或將捲入重大的訴訟或仲裁程式及其他法律糾紛,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

  6、借款人變更住所。通訊地址。聯絡電話等事項未在5日內及時通知的。

  第八條 費用的承擔

  1、如果甲方不能按期還款,在爭取乙方同意的情況下可以展期。

  2、有關抵押、借款產生的一切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九條 本合同生效條件

  本合同自當事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其餘在有關部門備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借款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出借人)

  見證人:_________________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車輛抵押合同13

  抵押權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為確保甲方與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借款人)簽訂的________年____ 號借款合同(以下稱借款合同)的履行,乙方願意以其有權處分的位於________ 市(縣)________區(鎮)________路(街)________號 ____________房間之房產(地產)的全部權益(以下稱該抵押物,具體財產情況見抵押物清單)抵押給甲方,以作為償還借款合同項下之借款的擔保。

  第二條 本抵押合同擔保範圍為借款合同項下之借款本金、利息(包括因借款人違約或逾期還款所計收的複利和加收的利息)借款人應支付的違約金和賠償金以及實現貸款債權和抵押權的費用(包括律師費和訴訟費)

  第三條 本合同的效力獨立於被擔保的借款合同,被擔保的借款合同無效不影響本抵押合同的效力。

  第四條 本合同項下有關的評估、保險、鑑定、登記、保管等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 乙方不可撤銷地授權甲方在本合同簽訂後執行本合同、借款合同、購房合同及全套有關該抵押物的證明檔案到有關的房地產管理機關辦理抵押的登記備案手續。

  第六條 乙方不可撤銷地授權甲方在獲得該抵押物的正式產權證明後,依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到有關的房地產管理機關辦理該抵押物的正式抵押登記手續,並將該抵押物的他項權利證書及抵押登記證明交存於甲方。

  第七條 乙方須保證該抵押物的合理使用,不得把抵押物用於保險條款禁止或排除的任何方式或任何目的。

  第八條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對該抵押物作出任何實質性結構改變。因乙方違反本合同所作的改變而使該抵押物產生的任何增加物,自動轉為本合同的抵押物。

  第九條 抵押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該抵押物轉讓、出租、變賣、再抵押、抵償債務、饋贈或以任何形式處置。由此引起甲方的任何損失,由乙方承擔責任。

  第十條 乙方對該抵押物必須妥善保管,負有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並隨時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對該抵押物造成的任何損壞,由乙方承擔責任。

  第十一條 乙方負責繳付涉及該抵押物的39;一切稅費。乙方因不履行該項義務而對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乙方應負責賠償。

  第十二條 乙方須在取得該抵押物____日內,到甲方指定的保險公司並按甲方指定的保險種類為該抵押物購買保險。保險的賠償範圍應包括該抵押物遭受任何火災、水災、地震等自然災害及其他意外事故所導致的破壞及損毀;投保金額不得少於重新購買該抵押物的全部金額;保險期限至借款合同到期之日,如乙方不履行到期還款的義務,抵押人應繼續購買保險,直至借款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全部還清為止。

  第十三條 乙方需在保險手續辦理完畢____日內,將保險單正本交甲方保管。保險單的

  第一受益人須為甲方,保險單不得附有任何損害或影響甲方權益的限制條件,或任何不負責賠償的條(除非甲方書面同意)

  第十四條 乙方不可撤銷地授權甲方為其上述保險事吸哪個的代表人,接受或支配保險賠償金,將保險金用於修繕該抵押房屋的損毀部分或清還本合同項下借款人所欠甲方的款項,此授權非經甲方同意不可撤銷。

  第十五條 抵押期內,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或撤銷上述保險。否則,乙方須五條件賠償甲方因此所受的一切損失。

  第十六條 乙方如違反上述保險條款,甲方可依照本合同之保險條款的規定,代為購買保險,所有費用由乙方支付。

  第十七條 抵押期間,該抵押物發生保險責任以外的毀損,乙方應就受損部分及時提供新的擔保,並辦理相應手續。

  第十八條 發生以下情況的,乙方同意甲方有權提前處分抵押物:

  (一)根據借款合同的約定借款合同提前到期的;

  (二)乙方違反本合同

  第八條、

  第十條、

  第十三條、

  第十四條、

  第十五條、

  第十六條、

  第十八條;

  (三)當有任何糾紛、訴訟、仲裁發生,可能對抵押物有不利影響的。

  第十九條 乙方保證,在借款人不履行借款合同約定條款時,甲方有權依法就處分該抵押物的價款優先受償。

  第二十條 處分本抵押合同項下之款項,依下列次序處理:

  (一)用於繳付因處理該抵押物而支出的一切費用;

  (二)用於扣繳所欠的一切稅款及乙方應付的一切費用;

  (三)扣還根據本合同乙方應償還甲方的貸款本息及其他一切款項。

  第二十一條 處分該抵押物的價款超過應償還部分,甲方應退還乙方。

  第二十二條 乙方在遵守本合同其他條款的同時還作宣告及保證如下:

  (一)向甲方提供的一切資料均真實可靠,無任何偽造和隱瞞事實之處;

  (二)准許甲方或其授權人,在任何合理的時間內依法進入該抵押房產,以便檢查;

  (三)乙方在工作單位、聯絡方式等發生變化時,須在____日內書面通知甲方;

  (四)乙方在佔有該抵押物期間,應遵守管理規定,按時付清該抵押物的各項管理費用,並保證該抵押物免受扣押或涉及其他法律訴訟。如不履行上述責任,須賠償甲方因此遭受的損失;

  (五)當有任何訴訟、仲裁發生,可能對該抵押物有不利影響時,乙方保證在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三條 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任何條款,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向對方支付借款合同項下貸款餘額的____%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對方損失的,違約方還應就不足部分予以賠償。

  第二十四條 如因履行本合同而產生任何糾紛,雙方應儘量友好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由甲乙雙方共同選擇下列方式之一;

  (一)提交該抵押房產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二)提交仲裁委員會裁決。

  第二十五條 爭議未獲解決期間,除爭議事項外,各方應繼續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其他條款。

  第二十六條 雙方商定的其他條款:

  (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七條 借款合同中的借款人按期付清合同約定的借款本息及其他費用,並履行本合同的全部條款及其他所有責任後,本合同即告終止。甲方將協助乙方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辦理抵押注銷登記手續,並將抵押房產的所有權權屬證明檔案和收據退還乙方。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一式____份,均有同等效力。由____方各執一份,登記機關存檔一份。 抵押權人住所:____________ 抵押人住所: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基本賬戶開戶行: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XX編碼: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XX編碼: 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登記機關:________________ 抵押登記編號:____________ 抵押登記日期:____________

車輛抵押合同14

  #個人車輛抵押借款合同2#

  甲方:xxxxxxxxxxxx身份證號碼:xxxxxxxxxxxx電話:xxxxxxxxxxxx

  乙方:xxxxxxxxxxxx身份證號碼:xxxxxxxxxxxx電話:xxxxxxxxxxxx

  為明確甲方和乙方的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一、借款金額人民幣xxxxxxxxxxxx(大寫) (小寫: xxxxxxxxxxxx)。

  二、借款期限自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借款期不足十天的按十天計息,超過十天按借款實際期限計息。

  三、甲方將借款本金以現金的方式交付予乙方。

  四、乙方承諾在借款期間將本人所有的xxxxxxxxxxxx(汽車登記證號)抵押給甲方。抵押權利價值xxxxxxxxxxxx 。

  五、抵押期間,抵押物由乙方無償使用,乙方應負有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並隨時接受甲方檢查。如乙方在使用抵押物時所造成的撞車,撞人等一切後果均由乙方獨自承擔。

  抵押期間,乙方的行為足以使抵押物價值減少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停止其行為。抵押物價值減少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提供經甲方認可的新的抵押財產。因恢復抵押物原狀或設定新增的抵押物所花費用,由乙方承擔。如乙方未能按甲方要求採取以上措施的,甲方有權依法處理抵押物。

  六、借款到期日乙方應一次性償還甲方的本金。如乙方不按本協議的約定償還本金,甲方有權依法處理抵押物,拍賣、變賣抵押物所得款項用於清償本協議項下乙方的全部債務,所得款項超過甲方債權部分,歸乙方所有;所得款項不足彌補本協議項下乙方的全部債務的,甲方繼續對乙方行使追索權。

  七、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各方協商一致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協商不成則向蕪湖市鏡湖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共一式份,雙方各執一份。

  九、本協議抵押情況說明為本協議有效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字):xxxxxxxxxxxx

  乙方(簽字):xxxxxxxxxxxx

  xxxx年xx月xx日

車輛抵押合同15

  甲方(抵押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 乙方(抵押人):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

  乙方願意以其所有的車輛就甲、乙雙方於______ 年____月 ____日簽訂的《保證擔保借款合同》向甲方提供抵押反擔保。甲、乙雙方現就該反擔保事宜,經平等、友好協商,自願達成如下條款,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抵押物

  1、本合同簽署前,甲、乙雙方共同清點核查抵押車輛。抵押期間,該抵押車輛的機動車登記證書正本、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正本、車輛購置稅收據正本等交由甲方保管。

  2、本合同簽訂後三日內,乙方負責到有關車輛管理機關辦理抵押車輛登記手續,甲方對此予以協助,由此產生的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在辦妥抵押登記手續之前,甲方有權拒絕為乙方提供擔保手續。

  第二條 抵押反擔保的範圍

  1、上述《保證擔保借款合同》中約定的甲方履行保證義務代乙方償還的全部款項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以及其因此支付的其他費用和損失等;

  2、上述《保證擔保借款合同》中約定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以及實現債權的費用等。

  3、甲方為實現本合同項下的抵押權而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或仲裁費)、保全費、評估費、拍賣費、執行費、律師代理費、調查取證費等。

  第三條 乙方的義務

  1、乙方應將抵押車輛在抵押期間向當地保險機構投以機動車輛保險,保險受益人為甲方。保險到期時間應在乙方反擔保期限屆滿時間之後。借款展期的乙方應辦理延長投保期的手續。抵押車輛在抵押期間,其保險到期的,乙方應在保險到期前_____日內到當地保險機構續保,保險受益人為甲方。甲方有權主動代辦保險,保險費 由乙方承擔。保險專案如下: 1、機動車輛損失險; 2、機動車輛強制險; 3機動車輛座位險; 4、第三者責任險; 5、盜搶險; 6、自燃險。

  2、在抵押期內抵押車輛發生保險事故,甲方有權將保險賠償金提存。在借款到期後,如乙方不能按期償還借款,致使甲方承擔擔保責任的,甲方有權用保險賠償金清償借款及甲方為實現債權支出的費用,不足清償的,甲方有權另行向乙方追償。

  3、抵押車輛在簽訂本合同前已先行保險的,乙方應到保險機構辦理保險受益人變更手續(變更為甲方)。保險金額小於抵押車輛評估價值的,應補足保險金額。

  4、本合同項下抵押車輛的保險憑證均交甲方保管。

  5、抵押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以出售、出租、贈與等方式轉讓或以其他方式處分抵押車輛,也不得對抵押車輛增、拆、改、修。否則,甲方保留向乙方追索的權利。

  6、抵押車輛在抵押期間可繼續由乙方使用、保管,並負責保養和保修及年審,其一切費用開支由乙方承擔.乙方必須保證抵押物的安全、完整,要合理使用抵押物,以確保抵押車輛價值不致非正常減少,並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

  7、抵押車輛毀損的,乙方應在五日內將抵押車輛恢復原狀,未能恢復原狀的,乙方應提供經甲方認可的其他等價財產作為新的抵押物或提供其他擔保。

  8、抵押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贈與、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抵押車輛,並不得實施降低抵押車輛價值的任何行為。

  9、抵押車輛價值減少時,乙方應在三十日內向甲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10、乙方保證對抵押車輛享有所有權。

  11、抵押期間,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轉讓抵押車輛所得的價款優先向甲方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12、乙方不得隱瞞抵押車輛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被設定抵押的任何情況。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五款約定的,其行為無效,甲方可要求其按抵押車輛之抵押價值總額的10%支付違約金。

  2、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六款約定的,因保管不善致使抵押車輛毀損的,甲方可要求其恢復原狀或重新提供甲方認可的新的抵押物,並可要求其按抵押價值總額的10%支付違約金。

  3、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與責任的,其應按抵押價值總額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並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五條 抵押權的實現

  在甲方履行了代償義務後的____天內未受乙方清償的,甲方可依照法律規定的形式以抵押物折價或以拍賣、變賣該抵押物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抵押物折價或拍賣、變賣後所得的價款仍不足以清償的,甲方有權就不足部分向乙方繼續追償。

  第六條 義務和責任的連續性

  本合同項下乙方所有義務和責任不因其財力、地位等狀況的改變,或與其他單位簽訂的任何協議、檔案或合同而免除;也不因乙方發生合併、分立等情形或變更法定代表人、承辦人等情形而免除。若本合同項下各方當事人發生合併、分立、變更等情形的,由變更後的當事人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所列義務和責任。

  第七條 通知

  1、甲方對乙方的任何通知按照乙方地址或簡訊傳送,傳送日即視為送達乙方日期。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絡方式:_____________

  2、乙方上述地址或聯絡方式變更時,應於變更之日起次日內書面通知甲方。

  3、若乙方提供地址、聯絡方式不準確或其變更後未依約通知甲方,致使甲方無法傳送簡訊的,則甲方傳送通知之日仍視為送達乙方日期。

  第八條 爭議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執行本合同中產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轄。

  第九條 其他

  1、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3、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不論主合同或甲方因主合同與他人(包括但不限於乙方)簽訂的其他反擔保協議有效與否,本合同仍然有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 ∕簽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 年 _____月 ____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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