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抵押合同15篇
借款抵押合同15篇
隨著法律觀念的深入人心,合同的用途越來越廣泛,簽訂合同能平衡雙方當事人的平等地位。你所見過的合同是什麼樣的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借款抵押合同,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借款抵押合同1
貸款人:_____ 男 漢族 _____年出生 住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 男 漢族 _____年出生 住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
保證人:_____ 男 漢族 _____年出生 住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經貸款人、借款人及保證人之間協商一致,簽定本合同。
第一條 貸款人同意向借款人發放以下內容貸款:
(一)貸款種類:人民幣
(二)借款用途:用於經商。
(三)借款金額(大寫):壹拾萬元整(:100,000.00元)
(四)借款限期:12個月,自20xx年5月13日起至20xx年5月13日止。
(五)利息:年利息共計人民幣壹萬元整(:10,000.00)
(六)還款方式:合同終到期時,借款方以現金方式一次性向貸款方支付本息壹拾壹萬元整(:110,000.00元)。
第二條借款人及保證人承諾
(一)保證人同意用自有的房屋所有權(《房屋所有權證》號,公主嶺市房權證懷房字第_____號)作為借款人抵押擔保;
(二)按期歸還貸款本息;
(三)按合同約定使用貸款,不得擅自改變借款用途;
第三條 貸款人承諾
(一)按期、按額向借款人提供借款;
(二)不向借款人收取合同以外的費用;
(三)不中途終止合同。
第四條抵押期間《房屋所有權》(公主嶺市房權證懷房字第XXXX號)由XXX保管,合同履行結束交給房屋所有權人。
第五條違約責任:合同到期後,借款人不能按期支付全部本息,貸款人有權取得保證人為借款人提供擔保的抵押物。
貸款人:_____借款人:_____
保證人:_____
20xx年05月13日
借款抵押合同2
借款抵押人:(甲方)
借款抵押權人:(乙方)
甲方因生產需要,向乙方借款作為流動資金。雙方經協商,在甲方以其所有的(以下簡稱甲方抵押物),作為借款抵押物給乙方的條件下,由乙方提供雙方商定的借款額給甲方。在借款期限內,甲方還清借款本息前,乙方擁有抵押物的所有權。為此,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借款金額:
第二條借款用途:
本借款只能用於__的需要,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得使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第三條借款期限為:
個月,即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第四條借款利率:
本借款利率及計息方法,按照__ 。
第五條借款的償還:
甲方保證在借款期限內主動還本付息。
第六條
本合同在乙方同意甲方延期還款的情況下繼續有效。
第七條抵押內容:
為確保甲方履行還款義務,甲方自願以其有權處分並擁有所有權的位於__,建築面積為__平方米,房屋產權證號為的合法房產抵押給乙方,作為履行本合同的擔保。
甲方如不按期付息還本,乙方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優先用抵押財產償還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償部分,乙方仍有權向甲方追償。直至甲方還清乙方全部借款本息為止。
第八條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__法院起訴。
第九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房管局辦理他項權利證留存一份。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借款抵押合同3
抵押合同: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字第_______號
抵押人名稱: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
開戶金融機構: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
抵押人名稱:交通銀行
分(支)行
住所:______________
行長: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
為確保_________(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抵押人(以下稱甲方)願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抵押給抵押權人(即主合同的貸款人,以下稱乙方)。該主合同的借款金額和幣種為(大寫)_________,期限為_____。經乙方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抵押物。甲乙雙方遵照法律並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用作抵押的財產為_________(詳見抵押財產清單、批准檔案和有關所有權證明的有效證書)。
第二條本合同項下抵押物共作價(大寫)________整,按抵押率測算後實際抵押額為(大寫)________整。甲方以此為主合同中借款人(以下稱借款人)向乙方借用的借款本金(大寫)________整以及相應的利息、費用、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實現抵押權的費用等全部應付款項(以下稱應付款項)作擔保。
第三條甲乙雙方將在________辦妥抵押物的登記手續。
第四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抵押物將由甲方自行保管,抵押物的放置地點在________。
甲方對所佔管的抵押物應負妥善保護和管理的責任,不得毀損或滅失,並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
第五條如果甲方的行為足以使抵押物價值減少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停止其行為。當抵押物價值減少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者提供與減少價值相當的擔保。
第六條甲方將在________辦妥抵押物的足額保險手續。保險單交乙方保管,並指定乙方為保險賠款的第一受益人。投保期限應長於主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若主合同項上借款延期,且延期期限超過原投保期的,則甲方須辦理延長投保期的手續。已辦理過保險的抵押物,要按照上述要求辦妥變更第一受益人和投保期限的手續。
當抵押物發生意外損失時,如借款人未償還到期應付款項,保險賠償金應首先用於償還到期應付款項;如借款人雖已清償已到期部分的應付款項,但尚未清償全部應付款項,保險賠償金可用於追加擔保,以此彌補損失的抵押物。
第七條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行使抵押權:
1、主合同規定的還款期已到(包括各期到期或被宣佈提前到期),乙方未受清償的;
2、甲方或借款人死亡而無繼承人履行合同,或者繼承人放棄繼承權的;
3、甲方或借款人宣佈解散或破產,乙方未受清償的。
第八條抵押權的行使:
抵押權的行使方式為乙方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協議以抵押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抵押物所得的價款受償。協議不成的,乙方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乙方以抵押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應用於償還全部應付款項。貸款利息和其他費用計算至乙方實際收入款項之日。如果處置所得款項不足以償還全部應付款項時,乙方仍可繼續追索,不足部分應由借款人清償;如果處置所得款項在償清借款人全部應付款項後仍有餘額,結餘部分應退還甲方。
第九條甲方陳述並保證:
1、甲方已辦妥簽署本合同所需的所有授權、批准手續。
2、本合同的簽署和履行不會違背甲方的章程或有關規定及其上級的指令。
3、本合同中所列抵押物系甲方合法擁有的,現時也未抵押給任何其他方。
4、甲方未經甲方同意,將不得以拆遷、出租、出售、轉讓、饋贈、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置抵押物。如需轉讓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應事先取得乙方的書面同意,但所得的轉讓費、許可費應當向乙方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5、本合同項下抵押物的公證、保險、鑑定、登記、運輸及保管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十條(本條僅適用於甲方為主合同當事人外的第三人)甲乙雙方除了必須遵守本合同其他條款外,還須遵守下列約定:
1、在借款人全部應付款項清償之前,甲方不會行使由於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而獲得的任何代位權。
2、甲方同意今後乙方與借款人變更主合同除了變更貸款金額、期限、用途、利率(指由乙方無故擅自超出中國人民銀行規定調整範圍外)這四項主要條款,其他條款的變更無需再徵得甲方的同意,也不影響甲方的擔保責任。
主合同中與貸款金額、期限有關的條款變更後,本合同項下擔保的貸款金額和期限相應調整,貸款利率按上述期限變更後的貸款利率執行。
3、當借款人發生分立、合併,實行股份制改造,或與外商合資(合作)等行為,則甲方繼續承擔擔保責任。
4、主合同變更後,乙方應在十天內向甲方發出書面變更通知。
第十一條若借款人已足額清償全部應付款項,抵押權即自動撤銷,乙方保管的財產保險單應退還甲方。
第十二條甲乙雙方商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第五條、第九條第4款中任何規定,對抵押物保管不善或擅自處置抵押物,乙方可以除了要求甲方恢復抵押物價值外,並向甲方收取相當於擔保總額___%的違約金。
2、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九條第1、2、3款,第十條第1、3款中任何規定,作出不真實陳述或違約,無論給乙方是否造成經濟損失,均要作出賠償。
3、乙方違反第十條第4款有關規定,應向甲方繳納違約金。
第十四條甲方抵押給乙方的一切財產內容以本合同附件"抵押財產清單"為準。該附件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條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應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繼續有效。
第十七條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權的代理人簽章,並加蓋單位公章,自辦妥抵押物登記之日起生效,至全部應付款項得以清償時自動失效。
第十八條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
借款抵押合同4
訂立合同雙方:
抵押人: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抵押權人: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鑑於甲方欠乙方貨款(或貸款)________元暫時不能償還,甲方為擔保還款,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條抵押物的名稱、數量和價值
1.名稱:__________。
2.數量:__________。
3.價值:__________。
第二條抵押期限
抵押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條抵押物的清點、暫管和保險
1.清點:本合同生效後五天內,甲、乙雙方共同清點檢查抵押物的數量、質量,並列出清單,經核實無誤後雙方在清單上簽名,加蓋公章,以示認可。
2.暫管:抵押物仍由甲方負責暫管完整無損,一切倉儲及其它管理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3.保險:在合同生效後五天內,甲方應向保險公司投保倉庫財產保險,並將保險後的財產過戶給乙方。
投保的抵押物由於不可抗力遭受損失,乙方則從保險公司直接取得全部賠償金作為歸還所欠款的一部分。
第四條抵押物在抵押期限內的銷售和監督
1.抵押物的銷售,仍由甲方負責,甲方應組織人員積極推銷,並將所銷售的貨款直接交入乙方指定的帳戶,作為償還欠款本息的資金來源之一。
2.甲方在與需方簽訂供銷合同時,應在合同中寫明款項匯入______銀行______分行______帳戶,即乙方指定的帳戶。
甲方在發貨之前,應提前三個工作日將銷售合同提交乙方審,在外地簽訂的銷售合同,應及時將合同副本或影印件提交甲方審定後方可發貨。
3.甲方每月應向乙方提供財務計劃、物資庫存、財務會計報表及有關經濟資料,乙方認為必要時,有權進行檢查抵押物的庫存,銷售情況以及與抵押物有關的帳目資料,甲方應給予協助。
第五條甲方的義務及違約責任
1.甲方應保證是該抵押的合法所有權人,今後如因該抵押物的所有權歸屬問題發生糾紛,並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損失時,甲方應負責賠償。
2.在本合同簽訂之後,甲方應將與抵押物有關的一切原始單證、票據交給乙方。
3.甲方應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得遺失、毀損,甲方如因故意或過失造成抵押物毀損,應在十五天內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
4.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抵押物轉讓、出售、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處分。
甲方如違反前款規定,乙方有權立即暫管抵押物,並書面通知甲方。
甲方應在接到通知書後三天內,將抵押物交給乙方,逾期不交者,乙方可依法向______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乙方因此所受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賠償。
5.甲方如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第二項之規定,處分抵押物的行為無效,乙方因此所受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賠償。
第六條抵押物的處分、處分方式和還款項的使用順序
1.本合同期滿,甲方尚不能還清欠款本息者,乙方有權向______人民法院申請處分抵押物。
2.抵押物處分方式和程式由________人民法院裁定。
3.抵押物的價格由______市物價局作價。
4.處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項,接下列順序使用。
第一:支付處分抵押物的費用。
第二:繳納抵押物的稅金。
第三:償還欠乙方貸款的稅金。
如扣除以上款項,尚有餘額,應全部交還甲方。
如處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項仍不足以抵還欠款本息者。
乙方仍可根據原借款合同向債務人追索欠款。
第七條其它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加蓋公章並經______市公證處公證後生效,公證費用由甲方承擔。
2.當甲方抵押期限到期,仍因實際困難無法如期償清貸款本息、要求延長抵押期限者,經甲方提出書面申請,乙方審查同意並簽訂補充協議和作為本合同書的附件,可以延長抵押期限。
3.本合同系經______市公證處依法賦予強制執行力的債權文書。
任何一方當事人如不履行合同,對方當事人可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六條之規定,直接向______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4.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證處存檔一份。
副本一式____份,送______等有關單位各留存一份。
抵押人:____________(章)
抵押權人:____________(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簽字)
代表人:____________(簽字)
地址: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銀行及帳號:____________
銀行及帳號: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訂立
借款抵押合同5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地址及聯絡方式: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地址及聯絡方式:
經貸款人、借款人、抵押人協商一致、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借款金額、種類與用途:
1、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是借款人向貸款人申請典當取得當金的行為,借款金額即為典當金額,借款人也稱當戶。
2、貸款人同意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期間內向借款人發放貸款,最高貸款限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借款種類與用途以當筆借款合同為準。在上述借款期間內,借款人應在最高貸款限額內逐筆向貸款人提出申請,貸款人有權根據國家信貸政策、典當相關政策和貸款人實際情況對各筆貸款進行逐筆審批並決定是否發放。
第二條借款期限:本合同項下各筆借款的借款期限以當筆借款合同約定為準。
第三條借款利率及綜合費率:本合同借款利率及綜合費率由貸款人、借款人根據當筆貸款發放時的中國人民銀行利率政策及典當相關政策商定,具體以當筆借款合同為準。
第四條還款方式:借款人應按本合同之約定足額支付利息費及綜合服務費,並按期償還借款本金。無論借款人作為一方當事人的其他任何合同對借款人的還款來源有任何約定,均不能影響甲方在本合同項下還款義務的履行。無論出現何種情況,借款人都不得拒絕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還款義務。
第五條抵押人自願以有完全處分權的財產(見附件1《抵押物清單》)作為抵押物典當給貸款人,為貸款人在本合同中項下發生的所有債權提供抵押擔保,同時約定如下:
1、抵押擔保的範圍包括全部本金、綜合費用、利息(包括罰息、復息等)、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代理費、催討差旅費和其它合理費用。
2、抵押效力及於抵押物之從物、從權利、孳息及賠償金、保險金等物上權利。如貸款人要求抵押人辦理抵押物保險,則抵押人須為抵押物辦理足額的保險。在抵押關係存續期間,貸款人為該保險的
第一受益人。抵押人應將抵押物權利憑證及保險單等交由貸款人儲存。抵押人授權貸款人代為抵押人辦理全部保險理賠手續,並確認如貸款人出示本合同條款於保險公司或
第三人即足見貸款人有特別代理權。若抵押物發生保險責任內的損失時,抵押人應將所得保險理賠款提前償還相應貸款本息或交由貸款人進行提存。若抵押物發生毀損,抵押效力仍及於抵押物殘值或修復後之抵押物全部價值。抵押物價值減少時,借款人應在____日內向貸款人提供與減少價值相當的抵押物或其他有效擔保。
3、貸款人依法轉讓債權的,抵押人仍應以抵押物承擔抵押擔保責任。
4、抵押登記手續由抵押人負責辦理,貸款人應密切配合抵押人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5、本合同主合同若無效,但抵押條款仍有效,且抵押人同意貸款人在主合同無效情況下的一切債權(權利)仍按本合同有關抵押條款的約定承擔擔保責任。
6、本合同貸款人債權如另設有人的擔保或物的擔保,則抵押人仍然以全部抵押物價值作為貸款人債權的擔保。
7、如抵押物被司法機關查封、扣押或採取其他保全措施的,抵押人必須及時告知抵押權人。如抵押人不及時告知而使抵押權人遭受損失的,抵押人應負全部賠償責任。
第六條貸款展期:借款人若需延長借款期限,應在貸款到期前以書面方式向貸款人提出申請。經貸款人和抵押人同意後,由貸款人,借款人和低押人另行簽訂貸款展期還款協議。抵押人承諾對展期後的貸款繼續以本合同所涉抵押物承擔抵押擔保責任,並由借款人、抵押人根據展期還款協議辦理抵押物抵押登記相應手續,貸款人予以配合。貸款展期後,其利率按累計期限的現行利率檔次確定。
第七條違約責任
(一)借款人違約及其違約責任:
1、不按期歸還貸款本金(含展期),從逾期之日起按借款本金的2‰支付日違約金。
2、不按期償付貸款利息,按罰息利率計收復息。
3、借款人提前還款,須經貸款人同意;貸款人對提前歸還的貸款有權按本合同約定期限、利率向借款人收取利息;但如徵得貸款人同意,可按本合同約定的利率和實際天數計收利息。
4、借款人發生如下情形之一的,貸款人有權停止本合同尚未發放的貸款、提前收回未到期貸款和提前處置抵押物清償貸款:
(1)不按期償還貸款本金或不按期支付利息或不按當筆借款合同特別約定的還款方式歸還貸款本息的;
(2)不按約定的貸款用途使用貸款的;
(3)不接受或不配合貸款人對其貸款使用情況的查詢或監管的;
(4)未按期歸還貸款人清償其他貸款或未按期清償其他任何金融機構或
第三人到期債務的;
(5)借款人、借款人之法定代表人、股東、高階管理人員等參與重大賭博、吸毒等違紀違法行為的;
(6)財產遭受哄搶等事件的;
(7)捲入重大不利訴訟的;
(8)被行政機關處以重大行政處罰的;
(9)因經營不善而停產歇業的;
(10)隱瞞企業財務狀況、經營狀況或抽選資金(本)的;
(11)未徵得貸款人書面同意而實行承包、租賃、合資、兼併、分立、轉贈、股份制改造或減少註冊資本等的;
(12)變更企業名稱、法定代表人、股東、住所地或經營範圍等工商登記事項,未在變更一個月前書面告知貸款人的;
(13)發生偷(逃)稅、被責令停業整頓或被吊銷(撤銷)營業執照的;
(14)發生其他嚴重影響償還貸款能力或失去信用情形的。
(二)貸款人違約及其違約責任: 貸款人未依約向借款人提供貸款的,應向借款人承擔下列責任:
1、按違約金額、逾期罰息利率和違約天數向借款人支付違約金;
2、向借款人賠償超過違約金部分的直接損失(間接損失和可得利益不在賠償範圍)。
第八條合同的成立、生效與解除: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成立,自抵押登記辦妥之日起生效;若在本合同成立之日起____日內,抵押人未辦妥抵押登記手續的,貸款人有權解除本合同。
第九條借款人、抵押人同意貸款人根據中國人民銀行和其他金融管理部門的有關規定,在中國人民銀行個人資訊基礎資料庫及有關資訊系統上錄入(查詢、披露)借款人、抵押人的有關資訊。
第十條
借款人有逃避貸款人監督、拖欠貸款本金及利息、惡意逃廢債等行為時,貸款人有權將該種行為向有關單位通報,並在新聞媒體上公告。
第十一條其他約定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本合同發生糾紛,由貸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三條附則 簽約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抵押借款合同篇10 合同編號:________年字第號 抵押人名稱: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或主要負責人: 開戶金融機構: 帳號: 電話: XX編碼: 抵押權人名稱: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或主要負責人: 電話:XX編碼: 簽訂合同日期: 簽訂合同地點: 抵押人(以下稱甲方) 抵押權人(以下稱乙方) 為確保________年字第號合同(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甲方願意以自有財產作抵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抵押。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用作抵押的財產為(詳見抵押財產清單)
第二條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共作價(大寫)萬元整,抵押率為%.實際抵押額為萬元整。
第三條抵押財產的保管方式和保管責任如下:
1、抵押財產中的待甲、乙雙方封存後,由甲方自行保管。抵押財產中的由甲方自行保管。甲方應妥善保管抵押財產,在抵押期內負有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並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
2、抵押財產中的由甲方交乙方保管,並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收取抵押價額%的保管費。乙方應妥善保管抵押財產,不準挪用抵押財產。
第四條抵押財產中的必須由甲方辦理財產保險,並將保險單交乙方儲存。
第五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出售和饋贈抵押財產;甲方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轉移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的,應取得乙方書面同意。
第六條抵押財產意外毀損的風險承擔:
第七條本合同項下有關的公證、保險、鑑定、登記、運輸及保管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本合同生效後,如需變更主合同條款,應經抵押人同意並達成書面協議。
第九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發生分立、合併,由變更後的機構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項下義務。甲方被宣佈解散或破產,抵押財產不列入破產清算範圍,乙方並有權提前處分其抵押財產。
第十條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抵押財產:
1、主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已到,借款人未依約償還借款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償還借款本息;
2、借款人死亡而無繼承人履行合同;
3、借款人被宣告解散、破產; 處理抵押財產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貸款本息和費用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貸款本息還有餘的,乙方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一條抵押權的撤銷:主合同借款人按期償還借款本息的,抵押權即自動撤銷,由乙方保管的甲方財產和財產保險單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二條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1、按照本合同
第三條第1項的約定,由甲方保管的抵押財產,因甲方保管不善,造成毀損,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提供經乙方認可的抵押財產。
2、按照本合同
第三條第2項的約定,由乙方保管的抵押財產因乙方保管不善造成毀損,甲方有權用主合同中尚未償還的借款與被毀損的抵押財產相抵銷,並可追索剩餘價款。或者要求乙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者要求乙方賠償其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3、甲方違反
第五條約定,擅自處分抵押財產的,其行為無效。乙方可視情況要求甲方恢復原狀,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貸款,並可要求甲方支付貸款總額%的違約金。
4、甲方因隱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定過抵押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給予賠償。
5、甲、乙任何一方違反
第十二條約定,應向對方支付主合同項下貸款總額%的違約金,並應賠償對方因此而遭受的經濟損失。
6、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抵押人同意,變更主合同條款或轉讓主合同項下權利義務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並要求乙方退回由乙方保管的抵押物。
第十四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第十五條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
第十六條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第十七條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附:抵押財產清單一式份。
甲方:公章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簽章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簽章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合同地點:________
借款抵押合同6
抵押方:(以下稱甲方)
接受方:(以下稱乙方)
為確保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願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抵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抵押。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用作抵押的財產為尼桑轎車一臺。
第二條 甲方用作抵押的財產共作價伍拾萬元人民幣。
第三條 抵押財產由甲方自行保管,乙方應允許甲方使用,甲方在抵押期內負有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並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
第四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發生分立、合併,由變更後的機構承擔或分別承擔合同項下義務,甲方被宣佈解散破產,乙方有權提前處理其抵押財產。
第五條 甲方如出現未按約定還款期還款,乙方有權處理抵押財產。
第六條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借款合同失效時自動失效。
第七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抵押合同7
訂立合同雙方:
抵押人: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抵押權人: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鑑於甲方欠乙方貨款(或貸款)________元暫時不能償還,甲方為擔保還款,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條抵押物的名稱、數量和價值
1.名稱:__________。
2.數量:__________。
3.價值:__________。
第二條抵押期限
抵押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條抵押物的清點、暫管和保險
1.清點:本合同生效後五天內,甲、乙雙方共同清點檢查抵押物的數量、質量,並列出清單,經核實無誤後雙方在清單上簽名,加蓋公章,以示認可。
2.暫管:抵押物仍由甲方負責暫管完整無損,一切倉儲及其它管理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3.保險:在合同生效後五天內,甲方應向保險公司投保倉庫財產保險,並將保險後的財產過戶給乙方。投保的抵押物由於不可抗力遭受損失,乙方則從保險公司直接取得全部賠償金作為歸還所欠款的一部分。
第四條抵押物在抵押期限內的銷售和監督
1.抵押物的銷售,仍由甲方負責,甲方應組織人員積極推銷,並將所銷售的貨款直接交入乙方指定的帳戶,作為償還欠款本息的資金來源之一。
2.甲方在與需方簽訂供銷合同時,應在合同中寫明款項匯入______銀行______分行______帳戶,即乙方指定的帳戶。甲方在發貨之前,應提前三個工作日將銷售合同提交乙方審,在外地簽訂的銷售合同,應及時將合同副本或影印件提交甲方審定後方可發貨。
3.甲方每月應向乙方提供財務計劃、物資庫存、財務會計報表及有關經濟資料,乙方認為必要時,有權進行檢查抵押物的庫存,銷售情況以及與抵押物有關的帳目資料,甲方應給予協助。
第五條甲方的義務及違約責任
1.甲方應保證是該抵押的合法所有權人,今後如因該抵押物的所有權歸屬問題發生糾紛,並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損失時,甲方應負責賠償。
2.在本合同簽訂之後,甲方應將與抵押物有關的一切原始單證、票據交給乙方。
3.甲方應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得遺失、毀損,甲方如因故意或過失造成抵押物毀損,應在十五天內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
4.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抵押物轉讓、出售、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處分。
甲方如違反前款規定,乙方有權立即暫管抵押物,並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接到通知書後三天內,將抵押物交給乙方,逾期不交者,乙方可依法向______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乙方因此所受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賠償。
5.甲方如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第二項之規定,處分抵押物的行為無效,乙方因此所受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賠償。
第六條抵押物的處分、處分方式和還款項的使用順序
1.本合同期滿,甲方尚不能還清欠款本息者,乙方有權向______人民法院申請處分抵押物。
2.抵押物處分方式和程式由________人民法院裁定。
3.抵押物的價格由______市物價局作價。
4.處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項,接下列順序使用。
第一:支付處分抵押物的費用。
第二:繳納抵押物的稅金。
第三:償還欠乙方貸款的稅金。
如扣除以上款項,尚有餘額,應全部交還甲方。如處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項仍不足以抵還欠款本息者。乙方仍可根據原借款合同向債務人追索欠款。
第七條其它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加蓋公章並經______市公證處公證後生效,公證費用由甲方承擔。
2.當甲方抵押期限到期,仍因實際困難無法如期償清貸款本息、要求延長抵押期限者,經甲方提出書面申請,乙方審查同意並簽訂補充協議和作為本合同書的附件,可以延長抵押期限。
3.本合同系經______市公證處依法賦予強制執行力的債權文書。任何一方當事人如不履行合同,對方當事人可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六條之規定,直接向______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4.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證處存檔一份。副本一式____份,送______等有關單位各留存一份。
抵押人:____________(章)抵押權人:____________(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簽字)代表人:____________(簽字)
地址: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
銀行及帳號:____________銀行及帳號: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訂立
借款抵押合同8
甲方:身份證號碼:
住所:電話號碼:
乙方:身份證號碼:
住所:電話號碼:
為明確甲方和乙方的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一、借款金額人民幣(大寫)xxxxx(小寫:xxxxx)
二、借款期限自xxxx年xxxx月xxxx日至xxxx年xxxx月xxxx日
三、借款期不足xxxx天的按xxxx_天計息。
四、甲方將借款本金以轉賬的形式轉到乙方指定賬戶xxxxxxxxxxxxxx。
五、乙方承諾在借款期間將本人所有的(汽車登記證號xxxxx發動機號抵押給甲方。抵押權利價值。
抵押期間,抵押物,乙方負有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並隨時接受甲方檢查。
六、借款到期日乙方應一次性償還甲方的本金。如乙方不按本協議的約定償還本金及利息,甲方有權依法處理抵押物,拍賣、變賣抵押物所得款項用於清償本協議項下乙方的全部債務,所得款項超過甲方債權部分,歸乙方所有;所得款項不足彌補本協議項下乙方的全部債務的,甲方繼續對乙方行使追索權。
七、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各方協商一致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協商不成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共一式2份,雙方各執一份。
九、本協議抵押情況說明,備註為本協議有效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20xx年xx月xx日xx年xx月xx日
借款抵押合同9
編號
貸款方:
借款方:
借款方為取得借款,貸款方為確保貸款安全,經借貸雙方協商同意,特簽訂本財產抵押契約。雙方在共同遵守國家法律和信貸政策的前提下,保證恪守下列條款:
第一條 借款方自願以本單位所擁有的財產作為貸款抵押物抵押給貸款方:包括固定資產元;可封存的流動資產元,有價證券元;其它元(詳見抵押物清單),評估現值共計萬元。抵押期限最長不超過一年。即從年 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貸款方根據抵押率不得超過現值的70%的規定,同意以借款方抵押物為條件,核定借款方最高貸款額度萬元。在這個額度內,按照中國工商銀行貸款辦法和信貸政策,可以一次申請貸款,也可分次申請借款,在抵押期限內,貸款歸還後可以申請貸款,但借款期不得超過抵押期。
第二條 經貸款方同意,抵押清單所列由借款方保管(使用)的抵押財產。抵押期間借款方可繼續使用、保管,並負責保養、維修,其費用開支由借款方負擔。 在借款方保管(使用或封存)的抵押物,未經貸款方同意,借款方不得變賣、轉移、租借或另行抵押。在抵押期間,屬借款方保管使用的抵押物如有損壞、損失或變質,由借款方負責,並在十日內通知貸款方由借款方另行提供其他等值的財產作為抵押物,或由貸款方核減相應的貸款額。抵押清單所列的由貸款方保管的抵押物,自本契約簽訂之時,移交貸款方保管。
第三條 借款方不能按期還清借款本息時,貸款方有權處理抵押物,收回貸款本息。如處理抵押物不足以收回貸款本息時,借款方應用其他資金歸還。
第四條 在抵押期間,如充當抵押物的有價證券到期兌現,由借貸雙方共同負責辦理並償還貸款。
第五條 在抵押期間,如發生抵押物價格下降時,貸款方相應調低放款額度。
第六條 抵押物必須參加財產保險(有價證券等除外)。如遇保險公司不同意保險或續保,借款方應另找意外財產損失擔保人。在抵押期間抵押物保險到期,借款方應負責續保,並將續保的保險單交貸款方保管,如發生災害損失,借款方必須以保險理賠款歸還貸款本息。
第七條 抵押物的保險、鑑定、登記、運輸、保管以及合同公證等費用開支由借款方負擔。
第八條 貸款方有權隨時對借方保管和使用的抵押物進行監督檢查,借款方須在工作上保證協助。
第九條 抵押合同依法需變更或解除的,必須經借貸雙方協商同意。協商未成之前,原抵押合同繼續有效。
第十條 借款方發生合併、分立時,由變更後的當事人承擔或分別承擔履行合同的義務和享受應有的權利。
第十一條 借貸雙方根據實際情況共同商定增加下列條款:
第十二條 本契約自借貸雙方簽字並經公證後即具有法律效力,借款方按合同規定歸還全部貸款本息(含提前還清貸款本息),抵押物返還借款方,本契約自動終止。
第十三條 本契約一式三份,簽約方和公證機關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並與借款合同一起儲存。
附件:
1.抵押物清單張。
2.
3.
4.
借款方公章:貸款方公章:
法人代表章:法人代表章:
年月日年月日
附: 抵押物清單
抵押契約編號
單位:元
以上所列財產已在保險公司投保,到期後由借方負責續保。保險單據由貸方保管。經雙方協商,本單所列抵押財產在__方保管(使用)或封存,按合同要求負責管理。
借方公章: 貸方公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經辦人:經辦人:
年月日 年月日
借款抵押合同10
甲方(出借人): 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借款人): 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為進行生產(或經營活動),經夫妻雙方共同商定,自願用財產抵押方式向甲方申請借款。經雙方協商,特訂立本借款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借款用途
第二條 借款金額和借款期限
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幣 元(小寫) 整(大寫)。 借款期限為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乙方收到甲方借款的同時向甲方交付借據和抵押的財產所有權憑證;乙方到期還清所有本協議規定的款項,甲方收到還款後將借據和抵押的財產所有權憑證交還給乙方。
第三條 借款利率
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內,月利率為 %。利息每月結算一次,乙方必須在次月15號前支付給甲方。
第四條 抵押條款
1、乙方自願用下列財產所有權憑證抵押給甲方,並自願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抵押物名稱: 產權證書名稱及證號:
產權所有權人:
其他:
2、抵押擔保範圍為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的違約金和實現債權、抵押權的費用。乙方如期履行合同,付清本合同約定的本息及其他費用後,本合同即告終止,甲方將抵押物所有權憑證退還乙方。
3、乙方承諾,抵押行為已得到抵押物的其他共有人同意。
4、乙方在抵押期間應妥善保管抵押物並負責維修、保養,保證抵押物完好無損,並隨時接受甲方的監督 。
第五條 保證條款
1、乙方屬家庭夫妻雙方共同借款,夫妻雙方具有共同履行合同的義務。
2、乙方必須按照合同規定的期限支付利息,歸還借款。
3、乙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乙方有義務接受甲方對借款的使用情況所進行的監督,甲方有權瞭解乙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乙方有義務向甲方提供有關的計劃、統計、財務會計報表及資料。
第六條違約責任
1、乙方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甲方有權收回借款,對違約使用的部分,按每月6%利率收取利息。
2、乙方如逾期不還借款,甲方有權追回借款,並按每月6%利率收取罰息;乙方如逾期不支付利息,甲方有權追收逾期支付的利息,並對逾期的利息按每月6%利率收取複利。
3、借款期到,乙方如未能按期歸還借款或未能按時付息,甲方有權向人民法院申請處分抵押物,亦有權將抵押物轉讓、出售、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處分。所處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項償還借款及利息尚有的餘額,應全部交還乙方;如處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項仍不足以抵還欠款本息時。甲方仍可根據原借款合同向乙方追索欠款。
第七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第八條 其他
本合同任何一方當事人都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當事人一方依照《合同法》規定要求變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時,應及時採用書面形式通知對方當事人,並達成書面協議。本合同變更或解除之後,乙方已佔用的借款和應付的利息,仍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償付。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合同雙方當事人共同協商,作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出借人、借款人各執一份。
出借人:(簽字)
家庭地址:
電話號碼:
借款人:(簽字)
借款人配偶:(簽字)
家庭地址:
電話號碼:
合同簽訂日期:
(身份證影印件附後)
借款抵押合同11
(借款人、抵押人): 證件號: (借人、抵押權人): 證件號:
第一條、為了保障房地產抵押雙方的合法權益和義務,本著誠實、守信、自願、公平的原則,借款人與出借人 年 月 日簽訂《借款合同》。
第二條、借款人因資金週轉向抵押權人借款人民幣: 元(大寫金額: ),並自願將坐落於新疆喀什市疏附縣 商品樓作為抵押,房屋結構: 房產證號: ,使用年限: ,使用面積: ,抵押給抵押權人,作為向抵押權人歸還借款的保證。
第三條、抵押期間,該房產由抵押權人監管,相關權證由抵押權人保管,上述房產佔管期間抵押人應維護好該房產的完好,並接受抵押權人的監督、檢查。
第四條、還款辦法:借款人於 年 月 日之前一次性歸還借款本金,按月 分支付利息。
第五條、借款利息:按借款人於出借人簽訂的借款合同約定執行。
第六條、抵押期滿,抵押人如果不能清償債務,但與抵押權人達成延期履行協議的,抵押合同繼續有效。
第七條、擔保範圍本金及利息為實現債權應當支付的合理費用(包括訴訟費、律師費、執行費、交通費、誤工費等)。
第八條、違約責任:
1、 借款到期後,借款人不歸還借款又不辦理續借手續的,抵押人必須支付違約金(按借款本金的百分之三十計算)。
2、 借款人(即抵押人)逾期不能歸還抵押權人的借款,借款人(即抵押人)自願接受市人民法院對上述房產的強制執行,且不提出任何異議。
3、 此筆借款由第三方提供擔保,如借款到期不能歸還將有擔保人承擔連帶責任,並歸還借款本金、利息以及其他費用。
本合同一式兩份,借款人於出借人各持一份,自合同簽字之日起生效。
借款人,抵押人(簽章):
出借人,抵押權人(簽章):
擔保人(簽章):
年 月 日
借款抵押合同12
出借方: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聯絡方式:__________
承借方: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聯絡方式:__________
現甲方借款給乙方,為避免不必要的損失和風險,約束雙方共同遵守誠信,現甲、乙雙方一起協商同意,並簽訂以下借款協議。
一、借款金額、利息及期限甲方一次性借款現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人民幣______元)給乙方,借款期限為________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借款期限內利息每月______%。期滿時候,乙方應一次性將借款還清。
二、其它事項為了該協議更充分的具有法律效力,乙方自願把______抵押為甲方,由乙方負責辦理好抵押登記手續。甲乙雙方借款協議,透過公證處公證。如乙方在借款到期內,沒有歸還甲方______元整,乙方自願將______由甲方拍賣,如拍賣,甲方有優先購買權,甲方如未購買,所得拍賣款由甲方優先受償,乙方不得有異議,乙方不按期還款自願接受依法強制執行。此協議一式三份,雙方特各執一份,公證處留有一份,雙方在公證處公證下簽字生效,具有絕對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抵押合同13
貸款人:(以下簡稱甲方)
借款人:(以下簡稱乙方)
保證人: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經貸款人、借款人及保證人之間協商一致,簽定本合同。
第一條貸款人同意向借款人發放以下內容貸款:
(一)貸款種類:人民幣
(二)借款用途:用於經商。
(三)借款金額(大寫):壹拾萬元整(:100,000.00元)
(四)借款限期:12個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五)利息:年利息共計人民幣壹萬元整(:10,000.00)
(六)還款方式:合同終到期時,借款方以現金方式一次性向貸款方支付本息壹拾壹萬元整(:110,000.00元)。
第二條借款人及保證人承諾
(一)保證人同意用自有的房屋所有權(《房屋所有權證》號,____市房權證懷房字第號)作為借款人抵押擔保;
(二)按期歸還貸款本息;
(三)按合同約定使用貸款,不得擅自改變借款用途;
第三條貸款人承諾
(一)按期、按額向借款人提供借款;
(二)不向借款人收取合同以外的費用;
(三)不中途終止合同。
第四條抵押期間《房屋所有權》(____市房權證懷房字第號)由保管,合同履行結束交給房屋所有權人。
第五條違約責任:合同到期後,借款人不能按期支付全部本息,貸款人有權取得保證人為借款人提供擔保的抵押物。
甲方(公章):XXX乙方(公章):XXX
法定代表人(簽字):XXX法定代表人(簽字):XXX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抵押合同14
合同編號:
抵押人(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開戶金融機構及賬號:
抵押權人(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為確保 號借款合同(以下簡稱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願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抵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抵押,甲、乙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約定如下條款:
第一條 甲方以“抵押物清單”(附後)所列之財產設定抵押。
第二條 甲方抵押擔保的貸款金額(大寫) ,貸款期限自 至 。
第三條 甲方保證對抵押物依法享有所有權或經營管理權。
第四條 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將抵押物權屬證明檔案交乙方,抵押期間該抵押物權屬證明檔案由乙方代為保管。
第五條 抵押擔保的範圍:貸款金額(大寫) 元及利息、借款人應支付的違約金(包括罰息)、賠償金以及實現貸款債權和抵押權的費用(包括律師費、訴訟費等)。
第六條 本合同的效力獨立於被擔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無效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第七條 本合同項下有關的評估、保險、鑑定、登記、保管等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抵押期間,甲方有義務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無損,並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
第九條 甲方應辦理抵押物在抵押期間的財產保險。財產保險的第一受益人為乙方。保險單證由乙方代為保管。
第十條 抵押期間,抵押物如發生投保範圍的損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為導致抵押物價值減少,保險賠償金或損害賠償金應作為抵押財產,由甲方存入乙方指定的賬戶,抵押期間甲方不得動用。
第十一條 抵押物價值減少,甲方應在三十天內向乙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第十二條 抵押期間,抵押物造成環境汙染或造成其他損害,應由甲方獨立承擔責任。
第十三條 抵押期間,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贈與、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
第十四條 抵押期間,甲方經乙方書面同意轉讓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應優先用於向乙方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第十五條 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屆滿,借款人未能清償債務,乙方有權以抵押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抵押物所得價款優先受償,實現抵押權。
第十六條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乙方有權提前處分抵押物實現抵押權、停止發放借款合同項下貸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合同項下已發放的貸款本息:
1。甲方被宣告破產或被解散;
2。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第八條、第九條、第十一條、第十三條約定義務或發生其他嚴重違約行為;
3。借款合同履行期間借款人被宣告破產、被解散、擅自變更企業體制致乙方貸款債權落空、改變貸款用途、捲入或即將捲入重大的訴訟(或仲裁)程式、發生其他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或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為等情況。
第十七條 甲方因隱瞞抵押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壓或已設定抵押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向乙方支付借款合同項下貸款金額 %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就不足部分予以賠償。乙方有權就違約金、賠償金直接從甲方在乙方開立的存款賬戶中的資金予以扣付。
第十八條 乙方依法處分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按下列順序分配:
1。支付處分抵押物所需的費用;
2。清償借款人所欠乙方的貸款利息;
3。清償借款人所欠乙方的貸款本金、違約金(包括罰息)和賠償金等;
4。支付其他費用。
第十九條 其他約定事項:
第二十條 因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經協商解決達不成一致意見的,按下列第( )項方式解決:
(1)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自“抵押物清單”中的抵押物均辦理登記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應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 (或委託代理人)
附: 號《抵押合同》項下:
抵押物清單
抵押物名稱:
規格型號:
單位:
數量:
產權證書/編號:
處所:
抵押物評估價值 萬元
已經為其他債權設定抵押額度 萬元
備註:
抵押人:(公章) 抵押權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簽字: (或委託代理人)簽字:
借款抵押合同15
出借人(以下簡稱甲方):___身份證號:___
借款人(以下簡稱乙方):___身份證號:___
乙方因生意需要向甲方請求借款,由甲方提供雙方商定的借款額給乙方,現經當事人各方平等協商,就有關事項訂立如下協議:
一、甲方借給乙方:
人民幣(大寫):___萬元整;
人民幣(小寫):___元整;
二、借款利息:自本合同成立之日起按月計息,月息為%。
三、借款用途:一切合法用途。
四、借款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
五、借款歸還日:乙方應於___年___月___日之前向甲方歸還全部借款本息。
六、乙方的義務
1、乙方應20xx年7月5日之前向甲方歸還全部借款本息。
2、乙方應嚴格按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將借款用於非法用途所產生的一切法律後果皆由乙方自己承擔);
3、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可以提前歸還借款,利息按借款實際天數計算。
七、承諾保證條款
1、乙方保證其向甲方提供的資質、資信、財務、經營狀況等所有資訊、證照、契據證件等真實、準確、合法、完整、有效;
2、乙方保證在遭遇訴訟、仲裁、重大行政處罰及其財務資信狀況發生任何可能危機還款的不利變化等情況時,應於三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八、違約責任
1、借款到期不能依約還款的,違約期間乙方除應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約定的利息外,還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為借款總額的40%;
2、借款到期乙方不能依約還款,甲方為實現自己的債權聘請律師的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自願接受對甲方律師費的強制執行,並放棄對甲方要求其支付律師費的抗辯權。
3、在乙方遭受訴訟、仲裁、行政處罰以及財產與資信狀況發生不利變化進而影響其還款義務的履行等情況出現時,甲方有權單方宣佈借款提前到期,並同時行使本合同賦予的各項權利(包括但不限於要求乙方依約歸還借款本息),除非乙方為此另行提供擔保並經甲方書面同意。
4、如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七條的承諾,一經發現,甲方有權隨時單方解除本合同,由此引發的一切後果均由乙方承擔。
九、公證條款
1、本合同甲方、乙方均同意向北京市方正公證處申請對本合同辦理具有強制執行效力債權文書的公證。若乙方到期不依約還款,甲方有權向北京市方正公證處申請執行證書並憑執行證書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而乙方願意接受人民法院的依法強制執行,並自願放棄抗辯權。
2、本借款合同所需的公證費由乙方承擔。
3、執行金額的確認:甲方向公證處申請出具《執行證書》,公證機關有權透過乙方預留的地址和電話以郵政特快專遞(EMS)或以電話對執行金額向乙方進行核實確認,乙方接到公證處的《確認函》或核實電話時,如對執行金額有異議應於三日內持有效證據材料原件向公證處提出書面異議,如乙方未在上述期限內持還款證據材料原件向公證處提出異議,公證處即可依據申請人申請的金額出具執行證書。如公證處無法按乙方預留的聯絡方式聯絡到乙方,亦或乙方改變本合同中預留的聯絡方式未及時通知甲方及公證處,則不論乙方是否接到公證處的《確認函》或核實電話,均視同乙方自願接受強制執行並放棄對強制執行金額的抗辯權。
4、乙方接受人民法院強制執行的債務範圍包括:萬元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甲方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律師費、執行費、評估費、拍賣費、差旅費等所有因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約定的還款義務所產生的各種費用負擔。
5、借款到期乙方不能依約還款,願意單獨作為被執行人接受人民法院依法強制執行。
6、甲方確認聯絡電話為:___郵政編碼:___
聯絡地址為:
7、乙方確認聯絡電話為:___郵政編碼:___
聯絡地址為: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訂立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對本合同所有當事人具有約束力。
十一、本借款簽訂合同之日起,透過銀行放款,放款日期以銀行轉賬票據為準。
甲方:___乙方:___
簽約時間:___年___月___日簽約時間:___年___月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