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學生安全協議書集合8篇

關於學生安全協議書集合8篇

  在生活中,我們用到協議的地方越來越多,簽訂協議能夠較為有效的約束違約行為。那麼協議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學生安全協議書8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學生安全協議書 篇1

  為了增加學生的安全文明意識和自律意識,培養學生誠實守信的良好品質,創造優良的學風、校風,使“建平安校園,創優良校風”活動順利進行。依據《高等教育法》及《北京涉外經濟專修學院學生手冊》的有關規定,涉外藝術設計學院<甲方>授權藝術設計專業學生<乙方簽訂《設計藝術學院學生安全文明自律協議書》,具體內容如下:

  1.學校將不斷提高教學質量,最佳化育人環境,創造優良的校風,對學生在校期間的行為加強管理。隨時就學生在校情況及時與學生家長溝通並認真聽取和積極採納學生及其家長的合理化意見、建議。

  2.學生要積極配合學校做到自我管理,自覺遵紀守法,成為德、智、體、能全面發展的好學生。

  3.節假日(寒暑假除外),學生離校去外地者,必須履行請假手續,並按時返校。

  4.嚴禁學生私自在校外租借宿舍,不得擅自在宿舍內留外人住宿和夜不歸宿。

  5.學生外出要特別注意人身和財物安全,增強自我保護意識,不到險要的地方遊玩。學生在校內外不得從事危險活動。

  6.嚴禁學生到水庫、塘壩游泳。

  7.嚴禁學生在教室、宿舍等公共場所改造、私拉電源,嚴禁使用電爐,煤爐等取暖,自炊,嚴禁在公共場合點燃明火,或在宿舍記憶體放易燃易爆物品。

  8.學生不得到營業性電子遊戲廳、歌舞廳等從事娛樂活動或打工。

  9.學生個人貴重物品要妥善保管好,大額現金要及時存入銀行。

  10.學生清掃教室、宿舍衛生或平常晾曬衣物時,不得將身體探出窗體或陽臺外邊。

  11.嚴禁學生吸菸、酗酒、和觀看傳播淫穢、不健康的書刊、電影、錄象、網站或網頁等。

  12.學生要注意公共衛生,杜絕隨地吐痰,亂扔垃圾,隨意踐踏草坪。

  13.學生應以校為家,愛護公共設施,杜絕損壞公物,拒絕課桌文化自習室內文明學習,不佔位,杜絕大聲喧譁,打電話,吃東西等不文明現象的發生。

  14.學生要自尊自愛,舉止文明,言行得當,不在公共場合有過親密的行為。

  15.學生上課要遵守課堂紀律,不遲到、不早退、不隨意進出教室,不影響正常的教學秩序。

  16.學生課間應文明休息,不追逐打鬧,不隨地吐痰,不亂丟紙屑,不亂拋果皮,不在牆上亂塗亂畫。

  17.學生要按時回宿舍休息,不在校園閒逛、不影響他人休息、不覬覦他人錢物、不歧視他人,不亂倒汙水,不亂放衣物,不亂張貼,保持宿舍乾淨整潔。118.學生就餐時要排隊購餐,不大喊大叫,不浪費糧食,珍惜別人勞動成果,愛惜餐具。

  19.學生在校應說普通話,講文明語、不粗俗下流,談吐斯文,禮貌大方,關心他人,尊敬師長。

  20.學生在校期間要儀容儀表規範得體,不穿奇裝異服,不帶首飾,不染髮,不紋身。

  21.學生應講求誠信,以正確的心態對待考試,杜絕考試舞弊行為。ザ砸蜓生違反以上協議內容而產生的一切後果由學生個人承擔。凡年滿十八週歲及以上的在校學生,按法律規定還須承擔公民的法律責任。

  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二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方由各學院負責簽字並儲存好此協議。

  甲方代表簽章

  乙方簽名オ

  年月日

學生安全協議書 篇2

  根據楚雄市職業高階中學就業處《關於學生選擇到就業單位實習的管理辦法》精神,特制訂安全協議,由學生、班主任、就業處共同籤簽署,學校監督執行。

  學生申請提前離校進入就業崗位,在未畢業之前,學籍管理還在學校,應遵守以下協議:

  一、學生在用人單位期間,要自覺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和用人單位及學校的規章制度。學生違法違紀,按有關規章制度處理。

  二、學生必須到簽定就業協議的用人單位頂崗實習。凡以就業為名擅自離校,不到用人單位就業,按違反學校紀律處理。

  三、學生離校頂崗實習期間,所發生的人身安全等意外事故,由學生本人與用人單位協商處理,必要時學校予以配合用。

  四、學生離校頂崗實習期間,要按教務處等部門的??要求,及時返校參加有關課程的考試、考核。考試合格者頒發畢業證書。

  五、學生離校頂崗實習期間,必須按上級的規定,按時交納相關費用。

  六、學生離校頂崗實習期間,享受在校生的有關待遇。

  七、本協議一式二份,學生本人、就業處各存一份。

  八、未盡事宜由學生本人與學校協商處理。

  學生簽名:年月日

  班主任簽名:年月日

  就業處負責人簽章:年月日

學生安全協議書 篇3

  為了切實做好參加輔導班學習的學生的安全工作,杜絕不安全隱患的存在,保障輔導工作順利進行,經輔導負責人與學生家長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參與學習輔導期間的安全。

  學生在輔導班學習時段內,安全責任由輔導班負責。輔導老師應加強安全管理,杜絕出現打架等不安全行為。

  具體時段為:

  週一至週五,晚上,6:00—8:00

  週六、週日,上午,9:30—11:30

  二、學生在非輔導班學習時段的安全責任由監護人(家長)負責。如發生一切意外,與輔導班無關。

  三、學生如帶病參加學習輔導,必須有監護人(家長)陪同。

  四、學生上課時間段如發生突發狀況,如疾病等,輔導班要立即與學生家長取得聯絡,由家長解決。

  五、學生在輔導班學習期間應服從老師安排,未經允許不得擅自離班。如有特殊情況,離班時學生需同家長取得聯絡,並得到允許後方可離開。如果未經允許而擅自離開者,後果責任自負。如有意外,由學生本人或監護人(家長)承擔全部責任。

  六、對拒不服從安全管理強行外出或有危及其他學生安全行為的學生,輔導班將勸其退班,而學費不再退還。

  七、學生每天應該準時到輔導班,如有特殊情況需向輔導班負責人請假,不得擅自曠課。

  本協議一式兩份,經輔導班老師、學生及家長簽字後生效,由輔導班及學生家長各執一份。

  學生簽字:XX

  XXXX年XX月XX日

  監護人(家長)簽字:XX

  XXXX年XX月XX日

  輔導班老師簽字:XXX

  XXXX年XX月XX日

學生安全協議書 篇4

  甲方:監護人:

  乙方:學校

  甲方為提高孩子的學習成績,保證校外食宿生活安全,培養學生的特長,特委託乙方對甲方孩子進行託管服務,現雙方就託管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託管物件:學生xxxx

  二、託管時間: 年 月 月 共 個月

  三、託管內容:為中小學生在上午放學後,下午上課前在學校以外提供午餐、午休等生活服務活動,提供作業輔導,特長培訓等文化知識學習。

  四、託管地點:貿易路南段

  五、託管形式:校外學習、生活服務。

  六、雙方職責:

  1、甲方職責:

  (1)擬定託管要求;

  (2)配合乙方搞好學生的思想品德教育,紀律教育;

  (3)負責按本協議書約定向乙方支付託管經費。

  2、乙方職責:

  (1)負責按甲方的託管要求設計生活、學習方案(計劃),並按雙方確認的託管方案(計劃)組織合適的教師實施;

  (2)保證教師按本協議書規定按時完成甲方託管要求,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調換或變更託管內容;

  (3)配備班主任對班級進行日常管理;

  (4)學生考試成績優秀的發給獎勵證書;

  (5)負責組織學生參加集體有益活動。

  七、託管經費:

  1、託管費總額為每月 元;

  2、學員教材費按實際發生額另行支付給乙方;

  3、甲方在入辦班開始十個工作日內支付託管費給乙方。

  八、本協議書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九、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20xx年3月20 日

學生安全協議書 篇5

  特長生在校期間外出學習專業課,目的是提高專業水平,考入更好的大學。但是,學生離校後存在各種隱患。為了學生的安全和更好地學習,經老師與家長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1.學生的 監護人是學生的父母或依法確定的監護人,其監護關係不因學生的入學而轉移給學校,學校與學生只是教育管理關係,家長和學校共同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

  2.在學生自願基礎上,由家長送往培訓中心學習,並非學校派出。

  3.在外出學習期間,其學習管理安全,由培訓中心負責,與學校無關。

  4.學校外出學習中需要遵守培訓中心的`各項規章制度。

  5.在學校外出學習期間,由於各種原因發生的危險事件。或者造成的人身傷害與學校無關。

  6. 學生離校後應注意安全,學習結束後必須立即返校,不能逗留玩耍。

  7. 每次出門前應提前請假,找班主任、學校領導簽字。

  8. 學生在外學習期間應正常繳納學雜費;學生在外學習期間學好專業課的同時,應做好文化課的複習;學生在外學習期間學分認定和紙質檔案的整理由班主任負責。

  學生本人簽字____________ 學生家長簽字____________

  班主任簽字 ____________

  20xx年 月 日

學生安全協議書 篇6

  為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確保學生乘車安全,明確車隊及駕駛員與學校對學生安全所應承擔的義務與責任,經雙方商討,達成如下協議:

  一、車隊所派車輛必須具有齊全的票證,車況良好,無安全隱患,司機必須安全駕駛,不酒後駕車,不野蠻駕車,行速60公里/小時。

  二、車內不得攜帶易燃易爆危險品,客貨不混載,乘客與學生不混載,因司機違章時,一切後果由車主、車隊負責。

  三、車主要適時接送學生(雙方協議),因車輛出現臨時故障不能接送學生時,車主要解決學生乘車問題。

  四、車隊駕駛員沒有按規定地點進行停放,導致學生上、下車出現事故,一切後果由車主、車隊負責。

  五、學校必須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教育,熟知交通規則,並教育學生認真嚴格遵守交通秩序。

  六、學校必須向學生講清楚乘坐車輛的相關規定,不得損壞所乘車輛。

  七、在乘坐符合規定的車輛時,學校要教育學生等車輛停穩後,方可上車、下車,上車、下車要講究秩序,不擁擠打鬧,注意觀察,防止被其它車輛撞傷。

  八、學校要教育學生不在車內追逐打鬧,不要將頭手等身體部位伸到車窗外。不向車外亂扔石塊、紙屑、果皮等垃圾。

  本協議有效期為一週,協議期間違約的,由違約當事人負責。

  學校安全責任人(簽名): 學校蓋章

  車隊駕駛員(簽名):

  20xx年6月19日

學生安全協議書 篇7

  為了確保特殊兒童在校期間的人身安全,嚴格責任界限,健全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一體化網路,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校實際,特簽訂特殊學生安全協議:

  1、特異體質(如:食物過敏、某種用品過敏等);特定疾病(如:先天心臟病、癲癇、哮喘、肺炎、腎炎、嚴重多動症、傷殘等);異常心理等情況的學生屬於特殊學生。

  2、開學報名時,家長或監護人要將相關學生的特殊體質、特定疾病、特殊心理等情況告知班主任老師和校醫。班主任要求任課教師應根據特殊學生體質情況,限制或合理安排特殊學生參加相應的課內外活動及勞動。

  3、學生家長是學生的監護人,其監護關係不因學生的入學而轉移給學校,學校與學生只是教育管理關係。監護人應經常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學生在校期間,學校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

  4、特殊學生與他人發生糾紛,造成他人人身或財產損害的,由其監護人協調處理糾紛,並承擔因此而發生的一切賠償責任。

  5、學校教師應對特殊學生給以特別關懷。特殊學生突發疾病,突發事件,科任教師要第一時間告知班主任老師,班主任老師在第一時間告知學生家長的同時及時護送至醫院進行救治。

  6、特殊學生上學、放學途中,必須由家長接送,以確保學生途中安全。

  7、特殊學生私自到河灘洗澡、攀爬危險物、做危險性動作等等,造成意外事故的完全由學生家長負責承擔一切責任。

  8、本協議一式三份,家長、班主任、學校各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小學畢業自然失效。

  學生家長簽字(右大拇指紋):

  學生簽字:[ 年級( )班]

  班主任簽字: 年 月 日

學生安全協議書 篇8

  為了確保學生在中心期間的人身安全,嚴格責任界限,健全中心教育; 家庭教育,社會教育一體化網路,根據教育部頒發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中心實際,特簽訂本安全協議書:

  1、學生的監護人是學生的父母或依法確定的監護人,其監護關係不因學生的入學而轉移給中心,中心與學生只是教育管理關係,監護人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學生在中心期間學校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

  2、學生造成他人人身或財產損害的,由其監護人承擔賠償責任,學生在中心期間發生損害賠償糾紛,按本協議第3條處理。

  3、學生在中心生活、學習期間,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身體受到傷害,一般由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如能夠證明中心有過錯的,按中心過錯的大小確定學校應承擔的賠償責任;如給他人造成損害的,一般由學生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4、符合下列條件即可確定中心無過錯:

  (1)損害事件的發生與中心的設施無關,或者雖與中心的設施有關,但中心的設施並無缺陷;

  (2)中心或教師履行了應盡的教育管理職責,損害事件仍不可避免地必然發生。

  5、學生放學後應立即離開中心回家,非中心或教師的原因學生在校內滯留、嬉戲玩耍,造成傷害的,中心不承擔賠償責任。

  6、嚴禁教職員工侮辱、毆打、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如因此造成後果的由教職員工本人負責或由教職員工和中心共同負責,中心還可根據情節對教職員工進行紀律處分,但教職員工履行職責,進行正常的批評教育,出現意外後果的,中心不負責任。

  7、中心開展中心內外集體活動,因組織不周,造成意外傷害,中心應承擔責任;因學生不聽指揮,違背有關規定,造成意外傷害的,中心不承擔責任。日常上課期間,學生未到中心或私自離開中心,中心應及時通知學生的監護人,學生因此造成社會危害或出現意外事故的,中心不承擔責任。

  8、學生應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出現的,由肇事交通規則,出現的,由肇事方負責;在中心院內騎腳踏車,違反規定出現事故,中心不負責任。

  9、中心嚴禁學生玩火、玩電、玩水、玩甩炮、火炮、玩銳刃鈍器物,因此發生賠償糾紛,一般由肇事者承擔責任;如果肇事方或受害方能證明中心、教師明知有上述危險情形而不制止的,中心或教師承擔部分責任。

  10、中心必須加強校舍等裝置設施的檢查,及時清除隱患。若隱患不能及時清除的,必須加以封閉並增設警示標誌,且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若未消除隱患又無警示標誌,又未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造成學生傷害的,由中心承擔賠償責任。

  11、嚴禁學生放學後或假日,私自到江河、深水潭、池塘、水庫洗澡或游泳,造成意外事故,中心不負責任。

  12、教職員工擅離工作崗位或雖在工作崗位但未認真履行職責,或違反工作要求和操作規程造成事故的,由擅自離崗或違反規程,失責的工作人員負責.。

  13、學生在中心活動中發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傷害,在學生投保的情況下中心有責任積極配合家長向保險公司申請索賠。

  14、學生在已經投保情況下,發生安全事故後,受傷害的學生,其父母(監護人)不願協商調解的,或經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5、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學生在該本中心學習期間.

  甲方:(蓋章)

  代表簽字;

  乙方(學生監護人)簽字:

  二0xx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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